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3-12-19 11:47:4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精)保险社会调查报告11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社会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精)保险社会调查报告11篇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1

  一、实践时间:20××年7月19日—20××年7月30日

  二、实践地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三、实践内容:团险销售助理

  四、实践目的:

  让大学生有一个了解社会的学习机会,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并能够观察经济活动、识别和分析社会经济问题,借以实际地运用学过的专业知识,也希望能带来一些启示,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五、具体过程:

  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这些看似很简单的东西,但是也是在这里让我学会如何使用。其实不要小看这些简单的操作,如果没有自己动手,使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另外,送材料拿资料,都是很简单,这样的跑腿却也让我觉得是一种学习。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要自己去学会如何礼貌的向别人介绍自己,给别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这些都是看似简单容易的东西,也是需要思考,需要自己去学习。在这期间,送材料和拿资料很频繁,但是却很高兴,因为这样,锻炼了我自己胆量和勇气。让自己更好的融入他们的工作圈里,了解更多的工作的运转和程序。紧接着就是Excel表的运用,学习了很多的理论知识,局限在自己所学的所知道的理论,却没有机会很多的使用它,这里,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Excel,这让我更加熟悉运用Excel表。也让我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了实际。最后,我还做了比较多的是整理资料,将那一沓沓的资料整理好,把那些信息输进电脑。虽然这些工作令人有些烦躁,但是却锻炼的我的耐心以及细心。提高我对工作认真积极的态度,同时也让自己更加仔细的对待这些枯燥的东西。这些都是我的工作,看起来很杂很琐碎,但是,每一项工作里,都有我可以学到东西。

  六、心得体会:

  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我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本次暑期实践的原则上以就业实习为主,企业总体水平也比较高。收获主要体现在两点:

  1、 工作能力。主动参与保险市场调查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实践报告,和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我们的大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受到单位的好评。同时自己也能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2、 活动方式。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师傅带徒弟式的带学生,指导学生的日常工作。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双重身份完成了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同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了实习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一致好评。

  七、总结:

  实习结束了,我想我所懂得的,所领悟的东西对我以后人生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也使远远不够的。我将在以后的日子更加努力学习,利用剩下的三年大学时间好好充实自己,好好锻炼自己,不断地丰富自己专业知识,也不断地积累自己的社会经验。学习的时光是最美好,因为,出了社会,那就面临更多的挑战,面临更多更严峻的竞争。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只有让自己努力去适应社会,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2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己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己初步展开。2003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2010年全国务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己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2002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务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08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导致了保险业的大规模扩军和营销模式得变化,而保险公司的增加和追求业绩的体制,导致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惟保费至上,置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于不顾,当然这也有保险公司的责任。另外,业务员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5.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质量和福利问题有待改善。代理人良莠不齐,很多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诚信问题,自身对条款不是很熟悉,然后对客户许诺口头支票,而没把产品的条款和利益以及不利的方而讲清楚,导致最后客户觉得上当受骗了,而延伸到对保险的不信任了,有不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之间相互攻讦,让客户觉得代理人的素质低下。很多客户由于自身知识不足,未能及时的使用自身的'权利,单听代理人的片面之词,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时全面的给客户一个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利益保障,产生了最后申请理赔时招到拒赔的现象,让客户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员缴纳社保,不把业务员纳入正式员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会导致骗保,还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况。

  (三)解决方式

  我认为,要改变这些现状,首先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时应该更严格,把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诚信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一旦录用即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不能只以签单数衡量绩效。然后在合同文书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憧的语言,让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险条款,防止产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客户灌输一个正确的保险理念,让客户真正的认知保险,认同保险。由于在权利对比上,客户是出于劣势的,所以现在国家的保险法也在不断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条款。比如新的保险法里就新制定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还有一些条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责条款向客户做详细解释的,该条款无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对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权限的许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后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责任。这些条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诚信经营。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3

  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历史弊端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4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在省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根据实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奇台县位于吉木萨尔县之东,木垒县之西,北部和蒙古国接壤,国境线长131.47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89°13′至91°22′,北纬42°25′至45°29′,总面积18000平方公里。境内有国家一类口岸--乌拉斯台口岸。在兰新线铁路修筑之前,奇台曾是关内通往新疆的必经之道,丝路新北道、漠北道都要通过此地,所以,奇台也就成了关内和新疆的商品中转地,商品贸易十分发达,故有“金奇台”之说。我县总人口 202768人,全县农业人口14.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9.6%,农村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人数(不含在校生)70911人,占总人口数的14.4%,核实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口16061人,发放养基础性养老金354万元,发放率达100%。16-59岁农牧民符合参保年龄段人口70911人,实际参保人数达70492人,征缴养老保险费782万元,参保率为81.5%。

  二、农村居民缴费及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情况

  1、新型农保财政补贴:年缴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特殊人群有优惠 ,政策惠农暖人心 :对农村优抚对象、三老人员、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人,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新农保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继续享受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的各项待遇。其中,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应提高缴费补贴和基础性养老金发放标准。

  3、年满16周岁即可入“保” 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奇台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性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补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测算存在以下问题:

  1、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2%的标准按20%的参保率计算,全年需资金133.65万元,按照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财政无力全额承担。

  2、我县60岁以上的(含60岁)农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规定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每月补贴50元,需资金2280万元/年,占我县20xx年财政收入的27%,县财政更无力承担。

  3、目前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移交,机构、编制、经费等诸多方面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议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组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失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重点人群率先参保,逐步向有经济条件且有参保愿望的农民扩展,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

  2、落实农保人员编制,明确管理和经办机构性质,统一农保机构名称,落实工作经费。建议

  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农村社会保险股”,设置行政编制2-3名;设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编制5-10名。

  3、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方式,使新型农保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二是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型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实施“点对点”的宣传方式,聘请有宣讲能力的参保者或到期领取户作为新型农保政策义务宣讲员。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过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农保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5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6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22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三、历史弊端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7

  摘要: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强健了,才能去服务于社会,奉献于社会。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方针,更加重视塑造人民的强健体魄,以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为了让人民群众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国家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抓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不仅将全民医疗保障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更是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切实使人们的健康有了保障。

  关键字:医疗保险额度、医疗保险范围、群众反映

  正文:

  一、近年来家乡医疗保险的发展情况

  从前,医院公益性质淡化,使老百姓抵触心理增强。在人们的中间形成一种印象:进了医院,就等于被剥削了。老百姓拿出血汗钱支

  付昂贵的医药费,而治疗的效果一旦不如人意的时候,医疗纠纷就在所难免。然而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有一些医护人员渐渐从以前人们心目中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今天许多人眼中的“贪财奴”。种种原因,使得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可医疗体制改革的进行,使局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国务院批《关于发展城市社会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加大投入,改革机制。对于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而在农村,将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在城区一家社区卫生站里,正在输液的刘大妈说:“到这里输液比到大医院便宜方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使百姓小病不出社区,是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国家需继续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缓解百姓看病难。

  “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这是很多没有医疗保障的困难者的真实写照。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药品滥用及药品价格失控。由于医生个人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紧密挂钩,形成医生“开大处方,多做检查”的激励机制。最普通的是”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与一般销售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销售方面缺乏选择的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因此常常被迫花了很多冤枉钱。按照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彻底实行医药分开。发展改革委三次按药品用途出台调价措施。这些措施使人们切实

  体会到了国家对人们身体健康的重视。老百姓能够花最少的钱去治好自己的病。看病再也不用花冤枉钱。

  目前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是对于门槛费用,根据医院等级而定,等级越高,门坎费用就高。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9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9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这点很重要。最好在购买地就医,并不支持异地就医的,因此就医前征得当地医疗管理机构批准很是必要。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保险的范围: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

  报销政策简要说明: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二、群众对医疗保险的普遍反映

  我们在很多社区内进行了关于通化市目前医疗保险规范性和群众认可程度的调查。我们对调查进行了详细的准备,调查内容有被调查者的基本经济状况,是否有单位保险,医保对减轻家庭负担是否有明显作用以及市民的建议等几个基本方面。%的被调查者对医生诊断的准确性持负评价。六成多市民认为医院大夫在“仔细询问病史”和“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做得好。%的市民认为医生询问病史很仔细;%的市民认为医生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超过半

  数的'市民认为医生能够预约复诊时间、认真检查、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不开不对症的药以及诊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看来市民就医不用太担心医护人员的态度问题。然而根据调查数据,48%的市民称接诊的医生不给患者详细解释服药的方法;多达%的市民认为医生诊断不很准确;%的市民否定医生治疗方案的切实性——难怪%的市民担心医护人员的医疗护理水平低,花了钱治不好病。%的市民担心在医院看病时发生交叉感染,旧病未除又添新病;%的市民担心看病花销大。另有%的市民上医院怕麻烦,嫌排队等候的时间太长。调查的结果集中反映了医保的公平性欠缺,覆盖率较低。但被调查市民普遍表示,对如今医保的实用性基本满意,单位基本都有为职工办理基本医保。据悉,通化市的医保在全省走在前列。医疗体制改革还要靠政府,他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来体现公共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政府大包大揽的想象得到改善,使百姓享到了实惠,使它情系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为他们行善事,谋福利。医疗体制改革的成果已显著成效,人们也从中受到益处,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更加稳定的前进。医改坚持三个原则不变:一是坚持走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外国模式;二是坚持公共事业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医疗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三是政府加大投入维护居民的健康权。目前医改正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我相信在国家调控,政府的努力下,医改的道路越走越宽。人们的利益得到保护,健康更加有保证。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8

  调查时间:

  2011年7月15日到2011年8月10日

  调查地点:

  河南省新郑市

  调查的内容: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河南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法律体系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二)完善新农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宽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可以广泛争取社会的意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比如发行新农保福利彩票、允许农民以农保基金作为担保贷款用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

  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三)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9

  养老保险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企业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投保不足”容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功能失调、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问题。最近,笔者走访了企业和职工,实地调查了我国企业保险不足问题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并对如何解决保险不足现象提出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问题

  第一,保险不足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自1994年以来,出现了被保险企业欠保险的现象。之后,保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保底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截至xxxx年12月底,企业未足额投保累计已达834万元。第二,保险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数量方面,我县已缴纳但未足额缴纳保费的企业有51家,占已参保的568家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来看,涉及贸易、文化、农业、工矿行业;从企业性质来看,无论是公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存在保险不足的问题。第三,保底问题更严重。目前,我县正常纳税企业1103家,其中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7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58家。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感不强。“无意中”交保费。受年龄、文化水平和地区条件的限制,一些企业领导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不知所措。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一个词——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尤其忽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未能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认识保险支付工作。基于这个错误,在行动中拖欠养老保险费是恶意的。个体私营企业主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为了利益,应该缴纳“养老保险”抱着消极观望的态度,得过且过,难以扩大范围和收钱。另外,一些单位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转移给缴纳费用的员工个人,增加了员工的负担,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定阻力。

  第二个原因: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无能”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正在努力发展。企业效益下降,保费缴纳压力加大。我县主要投保企业属于电解锰金属行业。自xxx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以来,大部分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导致保险暂停和中断,直接涉及55家投保企业,投保人数超过xx人,间接影响其他行业10万人。还有一些企业由于市场缩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无法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比如我们县丝绸公司,是原蚕桑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xx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XX年8月被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支付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投保约210万元,涉及员工81人。

  第三个原因: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无法”收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保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有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险与其老年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及保险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特别是一些福利待遇较差的企业的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方面表现消极,甚至因为工资收入低、目前生活困难、单位的诱导宣传而产生抵触情绪。或者认为工作一天就能拿到一天的工资。只要你暂时有钱挣钱,以后还有没有养老福利还是可以管理的;或者认为老板总是处于主动地位,敢于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更不用说维权,甚至支持和帮助保额少的企业为了眼前更多的收入而逃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但也有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但在实践中,有“难以执行”问题。目前,是我国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一些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利用我们宽松的发展环境,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投机获利意识强。但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拒绝参加保险,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查明情况并纳入征缴计划,仍无法征缴保险费,难以强制执行,情况十分被动。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公众发出公众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提高维权意识。人力和社会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参保单位的经营状况,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增强参保单位的缴费意识。有关部门可以联合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协调缴费。可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协调区域养老保险指标,关注缴费意识差、欠费严重的'典型单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曝光和通报批评,及时向社会反馈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利用社会监督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债务清理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放在大拖欠款、长拖欠款的大困难户身上。对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单位,欠款单位可按规定制定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偿还欠款;拖欠单位当年应支付的金额必须足额支付,以盘活往年的坏账和死账,不得再发生新的拖欠。对拖欠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支付欠款的单位,应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止提供发票,按规定支付欠款后进行处理。建立多项监督控制措施,将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内容,规范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比如欠费单位不允许参加各种先进评价,恶意欠费保险的不允许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有针对性地清理欠费,在清理欠费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切实提高养老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征收社会保险费,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支付能力但屡缴不缴、支付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拖欠严重、恶意拖欠的,要消除各种障碍,纳入法律程序,实行滞纳金兑现制度,给拖欠企业应有的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严格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应采取灵活措施,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收回欠款。对于暂时无力支付费用的企业,不应采取强硬措施,以免造成“杀鸡取卵”悲剧。面对这类企业,需要在全面分析企业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补缴方案,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从各个方面帮助企业,使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支付能力。

  (四)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社保部门要倡导为社会保险做贡献的奉献精神,深入了解所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保费征收有针对性。促进企业支付的实现,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政措施,督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考核部门和相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缴纳保险费是评选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的必要条件,特别是优惠政策的落实。实施扩大养老保险费征缴目标责任制等有效措施,形成良好的养老保险费征缴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同时,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基础和广泛覆盖的角度出发,对破产和欠缴企业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核销,并简化相应的办理程序,及时实施。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10

  近年来,XXX市财产保险公司不断增多,仅XX年就有永安、大地、大众、太平4家公司的分公司开业,截至XX年上半年,巳有财产保险公司11家。其中,保费规模小于8000xxx元的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有7家,分别为华泰、天安、永安、大众、大地、太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市场主体结构,提高了市场效率,标志着xxx市保险业己向多层次、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从市场调研和检查情况看,中小规模产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理念尚不成熟,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迫切需要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对策,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市场份额较小。XX年上半年,xxx市财产保险保费收入

  93685xxx元,其中人保股份、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三家保费收入之和为73892xxx元,占市场份额的79%;华泰、天安等7家中小规模财产保省分公司保费收入3718xxx元,占4%。

  (二)业务结构失衡。中小规模财产保险公司均将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机动车辆保险作为销售主导险种,业务范围局限于企财险、车险、货运险“老三样”,导致业务结构失衡。从XX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车险保费收入占全市财产险市场保费总收入的58%,车险、企财险和家财险保费收入占产险总保费收入的72%以上;大地、永安、天安等7家中小财产险公司的车险保费收入占79%,车险、企财险和家财险保费收入在产险中的占比为90%,远远高出全市产险公司的平均水平。

  (三)盈利水平不高。目前中小规模财产险公司虽己成为xxx市保险业发展的新兴力量,但由于创业前期投入大、规模小、展业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普遍出现盈利水平低甚至亏损的状况。以收入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为例,上半年,人保、太保、平安3家公司的平均净利率为2xxx元02%,华泰、天安等7家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平均净利率为-25xxx元1%。因此,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在增加营业收入的同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开支,增加净利润。

  (四)发展前景看好。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有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品牌效应不强、内控制度相对滞后等不足,同时又具备竞争手段灵活、机制灵活、员工成长性强、工作积极性高、没有历史包袱等优势。他们能够有效地避开大公司的激烈竞争,以小额分散业务为主,积极拓展大额业务;以营销渗透为手段,积极发展郊县业务;以多渠道、广代理为途径,积极争取优质代理业务,确保有效切入市场,实现平稳起步。

  二、中小规模财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市场定位不明确,缺乏自身特色。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由于大数定律的要求,保险公司存在最低经济规模要求,新进入者的初始规模如果太小,就不能进入。而要达到最低经济规模,新生保险公司而临着资金筹集、人才储备以及因规模增大、产品增加而带来的产品降价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虽然天安、华泰、大地、

  永安等各家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相继成立,打破了XXX市由人保股份、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3家大型保险公司长期垄断产险市场的局面,但缺乏对市场的足够了解,目标市场定位尚不明确,形成了“小而全”的经营格局,缺少特色,使今后发展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专业化经营的基础不牢。目前,xxx市中小保险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市场、产品和客户细分不足,专业技术和基础数据积累不够,核心技能水平低,简单模仿多,独立创新少,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产生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小保险企业的专业化程度不高。

  1XXX元人才、技术缺乏。一些工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者培训不足就匆匆上岗,保险基础知识缺乏、业务不精,从业人员总体存在技能单一、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目前在中小保险公司还存在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流动频繁的现象,务新生中小保险公司还没有形成人力资源的培养、储备、使用机制,频繁的人员流动给其业务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2xxx元内控机制薄弱,基础管理相对滞后。由于公司初建,人员少,部门机构不全,业务发展的压力大,有些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健全,有的公司即使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由于内控制度不严格或执行不力,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现实情况看,各公司己逐步认识到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随着内设机构的日益健全,内控管理有望得到加强。

  (三)险种结构过于单一。传统的财产险产品市场基本上己经饱和,潜在的新兴保险消费市场尚无能力问津。社会认知度不高,品牌优势不明显,承保能力受限,在大项目上参与竞争的机会少,使中小保险企业在起步阶段只能选择那些标的小、风险分散、技术含量低和易上规模的险种切入市场,在个别险种上产生了“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导致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生存问题成了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的头号问题,经营行为日趋短期化,被动跟着市场走,以价格竞争为策略,减少了利润空间,给原本规模较小、实力不足的中小保险公司带来了较重的财务危机。

  (四)与中介公司的合作程度低。由于中小保险公司缺乏展业人员,一半以上业务是从中介机构获得的,但中介市场的不规范给中小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是合作层次浅,绝大部分的合作关系仅就代理险种、手续费支付标准等进行了简单约定,然后视市场情况开展业务合作。个别代理公司利用保险公司间的竞争和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心理,凭借自身掌握的保费资源,索要高额手续费,并且不提供中介。

  二是合作内容少,按有关规定,保险中介的业务经营范围可覆盖保险产品营销、服务、理赔的全过程,但目前的合作仅限于代理收取保费,甚至简单介绍业务,并未实现保险服务和理赔查勘方而的全方位代理。因此应该推进保险产业价值链上不同环节的专业化,大力发展经纪公司、专属代理公司、理赔公司、客户服务公司、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主体,用市场交易取代内部分工,使市场主体更加关注专业化经营,更加注重技能培养,提高经营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

  三、对中小规模财产险公司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自身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1XXX元确立经营理念,明确经营目标。中小规模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起市场观念,凭借自身的敬业精神、专业水准、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同时,积极研究市场需求,充分利用自身“船小好掉头”的特点,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赢得特定市场利润,避免与大保险公司在己成熟的领域相互竞争。

  2xxx元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要健全组织框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确保公司内部责权分明、运作有序、规范经营。

  二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用职业水准、职业纪律、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赢得投保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认可。

  (二)找准市场切入点,打造核心竞争力。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能够为某个或数个特定保险市场提供核心专长的生产服务体系。中小规模保险公司具备竞争手段灵活、机制灵活、员工成长性强、工作积极性高、没有历史包袱等优势,应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调查研究,细分险种、细分地域、细分业务渠道、细分客户群体。首先选择几个效益好、且有前景的行业作为自己的发展依托,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发展初期,中小保险企业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从一两个险种入手,实现突破,通过对核心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形成局部优势,做出名气,创出品牌,凭借其专业化优势,抢占某些利润较为丰厚的特定市场,迅速完成利润、市场份额、经验、技术、人才和无形资产的积累,实现高效快速的业务增长,然后再向其它险种或领域扩大战果,最终建立全面优势。

  保险公司最为急迫的任务。做好、做专和做强是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小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应坚持的发展战略。

  (三)积极学习借鉴外资公司的先进经营管理理念。中国保险市场

  正处于全面对外开放环境下,新生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借鉴学习外资保险公司和较大规模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

  一是在处理“规范和发展”关系问题上,先规范,后发展;

  二是在短期经营策略和长期发展战略上,坚持效益第一,强调利润最大化为开拓市场的原则;

  三是采取“品牌经营、服务竞争”策略,使公司在品牌和服务的差异化竞争中长期受益;

  四是在组织结构、管理流程上,注重专业化分工,强调分权制衡、分级授权,从制度上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五是在核算上强调营运细分,以信息技术作为业务、财务、行政管理的平台,注重会计与业务统计的一致性,注重会计与精算互补利用。

  (四)监管部门应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XXX元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向专业化发展。在市场现有竞争格局下,应培养各市场主体的专业化优势,注重在专业领域培育技术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由监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推动保险业发展的协调机制。以产品创新为切入点,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中小保险公司发展的问题,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监管部门要做好产品创新的引导工作,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延长保险产品的保护期,鼓励和支持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开发具有基于风险因素、业务特征、市场、营销渠道数据的费率浮动的产品。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新增的保险需求,调查新险种的市场接受程度,并通过定期报告及研讨会等形式将这些信息反馈给中小保险公司,为中小保险公司开发新险种、改进老险种提供参考意见和指导。

  2xxx元积极进行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式的创新。根据中小规模保险公司的发展特点,采取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重点监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业务往来的票据真实完备,务项费用据实列支,对危害被保险人利益、扰乱市场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中小规模保险公司打好经营基础,实现整个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篇11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目前民政部门负责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有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农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现状

  20xx年底全县总人口5.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0.3%。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48户、12086人,符合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70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6%。根据国家提出的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和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强化政府领导,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机制和整合救助资源的思路,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完善

  我县自20xx年起建立和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了《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录入低保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我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进村入户进行抽查、检查或调研,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工作的进展及低保对象情况,农村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农村低保享受群体为具有本县农村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水平逐年提高,人均月补助由最初的2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73元。在春节前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户的基本生活。

  (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不断提升

  目前,我县有五保对象702人(其中ⅲ度大骨节患者182名),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近年来,我县把做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初步建立了以集中供养为核心的农村五保供养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农村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县已建XX县中心敬老院1所,乡镇敬老院1所,农村五保家园3处,全县共集中供养210名老年人,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预计今年二期敬老院投入使用后供养率将达到40%以上,我局还计划在多个乡镇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五保家园),满足更多五保老人的供养需求,逐步实现供养方式由分散供养向集中供养的转变。

  (三)农村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医疗救助是一项惠及农村特困群众的新工作、新任务,是新时期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县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工作自20xx年全面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批,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并对患重病无钱治病的农村低保户按程序办理医前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医疗费用全额报销,还将因病致贫的.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从根本上解除了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病医疗的后顾之忧。为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我局制定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门诊医疗减免制度。经过几年努力,农村医疗救助逐步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病种逐步放宽。救助标准由20xx年人均救助54元,提高到20xx年的人均救助154元,20xx年至20xx年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560万元(包括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四)自然灾害救助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县气候异常,低温冷冻、雪灾、风雹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每年都会给全县的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当有灾害发生时,我局救灾救济股及时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相关股室积极组织灾区群众抗灾自救,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受灾群众的具体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20xx年至20xx年底,共下拨冬令救济、临时生活救助、其他困难救济款物共20xx余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反应能力,我局修订并印发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了全县灾情信息员制度,组建了“三级”民政灾情信息员队伍,在14个乡镇、105个村、3个社区分别配备了兼职的灾情信息员,拓展了灾情信息基层网络;全面启动了XX县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能力进一步提高

  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通过有效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弘扬了扶弱济困的精神美德,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实现全县长治久安、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采取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运行顺畅,落实到位,我县成立了以县级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了“政府领导、民政负责、部门协作、部门参与”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完善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灾民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在拓宽渠道、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分类施保等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需要,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使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社会救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规范完善程序,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坚持阳光操作、民主操作,更认真更严格地抓好居民收入核实准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成员单位集体评议、社会救助事务公开等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越来越强,任务日益繁重。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相对专业、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地让困难群众受惠到救助政策。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农村困难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救助整体力量薄弱,一是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全县14个乡镇有15名民政助理员,仅有2名专职民政助理员,大部分乡镇民政助理员都由一村一大、计生干等兼任,部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很难高质量地完成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二是救助工作经费匮乏,地方财政投入少。

  (二)从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我县大量失地农民违规纳入低保范围,按国家城镇低保政策,失地农民解决城镇低保也必须符合城镇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低保范围,我县失地农民中绝大部分又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低保规范管理难度增大。

  (三)民政救助资金投入大,但困难群众比较多,救助水平偏低,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明显。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尤为明显,尽管我县农村低保多次提高标准和补助水平,目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73元,每日人均仅2.4元,相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这个补差偏低,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困难,远不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就学等实际需要。

  (四)与相关扶持政策的衔接不协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摆脱贫困。因此,需要扶贫、医疗卫生、人社、教育、住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扶持政策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效果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四、意见建议

  (一)增强基层民政力量,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应单设民政事务所,按照上级的规定配足乡镇民政干部,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事务所人员实行双重领导。民政事务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求县民政局的意见,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民政局备案,以保持相对稳定,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上级民政部门应经常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工作。三是要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规范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一是失地农民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才纳入城镇低保范围解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二是建立失地农民长效保障机制,包括补偿安置机制、养老保障机制、医疗保障机制、自主创业扶助和再就业培训机制、社会保障风险储备金机制等,多措并举妥善安置;三是明确纳入失地农民城镇低保后,新入户人口不再纳入城镇低保。

  (三)建立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标准。建立农村低保标准随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及物价指数的变化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既不宜过低也不宜过高,确定过低保障不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确定过高政府财力又难以承受。

  (四)完善配套政策,增强“造血”功能。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低保对象的劳动创业、子女就学、就医、住房等社会性间接投入给予减免关照。同时,要鼓励低保户参与扶贫开发,开展生产自救,在信息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开发和生产的过程中,增强信心、增长才干、增加收入,通过自身努力达到自我“造血”、脱贫致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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