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通告参考

时间:2024-01-08 08:02:31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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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通告参考

搬迁通告参考1

  为提升城市发展品位,优化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对xx农贸城蔬菜批发市场、xx北苑水产市场实施整体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搬迁通告参考

  一、搬迁时间

  xxxx年12月26日中午12时起,关闭xx农贸城蔬菜批发市场及自产自销区(含稠关区块)、xx北苑水产市场,并将两个市场统一搬迁至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二、搬迁行业及对象

  本次搬迁涉及蔬菜、水产、鲜肉、调料、禽蛋及相关补充行业等,搬迁对象为已取得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入场资格的所有经营户。

  三、搬迁要求

  1、搬迁范围内所有相关经营行业自市场关闭时起停止经营,对拒绝、阻挠市场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2、按照“划行归市”原则,凡搬迁区域内的店面、场地、摊位未经许可不得再从事以上相关搬迁行业的批发业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再受理以上相关行业的营业执照;

  3、自搬迁之日起,运送各类蔬菜的机动三轮车不得再进入我市规定的机动三轮车禁行区域内(即取消原规定时间规定时段的蔬菜自产自销户机动三轮车通行许可);

  4、自搬迁之日起,农贸城秀禾路段及市场周边严禁占道停放大型货运车辆(运送果品车辆除外),交警部门将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5、市场搬迁后,各职能部门将对搬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及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四、新市场地址

  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位于xx市五洲大道xx号(五洲大道和上佛路交叉口)。

  五、新市场正式开业时间

  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将在xxxx年12月29日正式开业。

  特此通告。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市商务局

  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xx市公安局

  xx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xxx年十二月十五日

搬迁通告参考2

  xx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将于xxxx年10月31日搬迁至健康西路北侧三屯路(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向西200米),40路公交车终点站,望相互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xxxx年10月26日

搬迁通告参考3

  因公司业务发展很快,原有厂房和办公场地已经制约了公司进一步发展。我们已在香樟路藕塘坡修建新厂房和办公楼,现已顺利搬迁,于11月29日全面恢复生产。

  新厂房交通便利,离香樟路路边仅30米,旁边公交车站站名为“藕塘坡”。

  公司生产车间面积20xx余平方米,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加上成品仓库2400平方米,现在我公司总建筑面积已逾5000平方米,公司规模再上新台阶。

  我公司厂房规模扩大的同时又添置一批新设备,现在每月可生产标准讲台1000台以上。

  公司搬迁给各位客户朋友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在新的环境里为大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的产品。希望得到各位一如既往的支持,谢谢!

  公司业务电话:XX

长沙XX机电有限公司

  xxxx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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