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永恒的美丽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永恒的美丽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永恒的美丽作文1
我们曾终日逍遥,荡漾在绿波上。但如今却劳燕分飞,远隔大海山川,往日的喜怒哀乐,今日凝成了记忆中美丽的永恒。——题记
“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懂这句话时,美好的过去已与我们擦身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一个人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
不知道怎么恍恍惚惚地升入了初中,每天被繁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没有任何时间去顾及其他的思绪……真希望自己是在梦游;再回首,仍然是小学纯洁而活泼的同学;再回首,仍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首,又看见了美丽而透明的水晶,上面篆刻着“友谊”……只可惜,转身离去的我们,各奔东西,有的飞向了离大树很远的蓝天,展翅飞翔;有的仍然在大树周围盘旋。我们这一群小鸟分散了,飞向了自己的新集体,迈上了新台阶。
我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紧张的升学阶段是枯燥无聊的,却因为相互的关心问候而如此温暖人心;幼稚的吵闹,如今想起来是多么温馨;往昔幸福时光不再长久,不知去何方,昔日重现歌声,犹如旧爱激荡心房。
我一直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的美丽。但是,现实又是如此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同学在街上相见匆匆凝视一眼,不是微笑,而是一种陌生的眼光!为什么回到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没有原来那么对我们嘘寒问暖?变了,现实变了,难道友谊如过眼云烟?难道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一样,永恒的友谊真的被冻结了?我真的想证明,冬天是冰冷的,而友谊永远不会被冻结!或许,我的想法太天真。如果这么下去,三年过后,现在的同学重聚到一起,难道也同陌生人一样,用陌生的眼光凝视着对方,而老师,却愣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这样的!我想,真正的.爱与友谊是永恒的,美丽的。
我永远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丽。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我会拿出同学录和毕业照,翻来覆去地看着,一遍遍喃喃念着他们的名字,任凭泪水在脸庞滑落,任凭思绪在记忆中遨游。我真担心,忽然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悲欢离愁。当缠缠绵绵的夜雨淅淅沥沥地敲打着孤独的窗口,让它为我传达吧,我在难眠的愁夜里想你们——我小学的同学们,我儿时的伙伴们。你们转身离去,我永远无法忘记。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永恒里吧,就让我沉浸在美丽的回忆里吧,友谊是一个恒等式,纯洁加上真诚就是两颗美丽的心。不管你们在何方,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身边,我会永远牢记这个“美丽的永恒”——爱。记忆。友谊,不会忘的,我们和友谊有个约会。
这是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不久的一段真实感受。每当在学习之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味,一直到自己累了睡着。这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最美好的记忆吧……
——后记
永恒的美丽作文2
在非洲草原上,一片宁静的夏日景象,不远处的黑斑羚正在玩耍。
潜行,跳跃,飞行,着陆,加速。我盯着一只黑斑羚,给了它一记重击,最后我成功地抓住了一只成年黑斑羚。
是的,我是一只闪电般的猎豹。周围的野狗想攻击和抢劫羚羊。我假装攻击,然后嘴里叼着羚羊跳进了树里。在那之后,你可以有一顿美餐,你不必担心那些“看着肉叹息”的笨狗。
过了一会儿,野狗消失了。饱餐一顿后,午后的阳光让我昏昏欲睡。我睡在树上。当我醒来时,似乎有点晚了。我轻轻地跳下树,看着西沉的太阳。该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我妈妈是否会在家。也许她在某个地方打猎。不管怎样,我妈妈太好了!我突然想起了我妹妹。我真的不记得她了。我只记得当我很小的时候,我看起来不太活泼。我不喜欢向我母亲学习技能,然后我似乎被狮子吃掉了。我母亲当时有点难过,但她很快告诉我,在草原上,弱肉强食的法则排除了弱肉强食的法则,你必须是一个坚强的人。从那以后,我妈妈对我更严格了。受苦和挨饿是必要的。我母亲从来没有像她小时候那样娇惯过我。她带我去猎野猪,更让我尝试和体验自己。在谜底早已解开的开始,我已经明白那是我母亲对我的深深的爱。想起母亲美丽的身材,我加快了脚步。
快到家的时候,我喊妈妈,但是没有声音。我妈妈不在这里。我跳到门边的树上,希望能见到我妈妈。我跳下树,悠闲地玩着我的尾巴。
突然它似乎有点不耐烦了。你为什么不出去为你妈妈抓另一只斑点羚羊呢?在我家附近,我妈妈能看见我。幸运的是,这附近有一只迷路的黑斑羚。我没想到这只羚羊跑得这么好。在我几乎筋疲力尽之后,我终于抓住了它。
我很高兴想到妈妈回来后可以吃到新鲜的肉。不,我被已经观察我很长时间的狗包围了。不,这是给我妈妈的。我不能让你利用它。我咆哮着用一只手杀死了一只野狗。我也被一只狗打伤,伤口是血。
不远处传来一声吼叫,是妈妈!我母亲愤怒地跳进包围圈,和我并肩作战。我告诉妈妈,我终于抓到了成年黑斑羚。我妈妈非常高兴,说我终于可以一个人了。当然,这是一场与战斗同时进行的战斗,几只野狗的尸体在旁边,这显示了血腥的.情况。
"彭—— "一声枪响打破了草原的和谐。狗不再包围我们,而是四散而去。我记得那是人类,我母亲说她看到它时必须藏起来。不远处响起了几声枪响,我妈妈急忙对我说,“别下来躲在树上。记住,你必须活着。”他的话音未落,母亲已经冲了出来。“妈妈——”我想追她。我妈妈在远处对我大喊大叫。想起母亲的话,我在附近找到一棵树藏了起来。妈妈想引起那些人的注意,这样我才能继续生活下去。
望着远方母亲美丽的身影,我慢慢闭上了眼睛。随着“彭——”的声音,瞬间被定格成永恒的美丽。
永恒的美丽作文3
我们曾经整天逍遥自在,荡漾在碧波上。但是现在,它远离了大海,山川和河流。过去的喜怒哀乐,凝聚成今天记忆中美好的永恒。
——铭文
“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当我真正读到这句话的时候,美好的过去已经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消失的无影无踪。为什么一个人失去后总是懂得珍惜?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飘进初中的,每天都被繁重的作业压垮。我没有时间去考虑其他的想法.但愿我在梦游;再回头看,我还是小学时一个清纯活泼的同学;回头看,依然是我熟悉的母校;再回头看,看到一块美丽透明的水晶,上面刻着“友谊”.可惜我们转身离开了,有的飞到了远离大树的蓝天上,展翅飞翔;有些还在树周围徘徊。我们这群鸟散去了,飞向它们新的集体,迈出了新的一步。
我相信记忆是永恒的美。升学的.紧张阶段很无聊,却因为互相关心和问候而如此温暖;幼稚的噪音,现在想起来是多么温暖;过去的快乐时光不再漫长,不知何去何从,过去的歌声如旧爱激荡心头。
我始终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好。然而现实就是这么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小学生在街上相遇,匆匆对视,不是微笑,是异样的眼光!为什么回母校看望老师,老师却对我们不那么用心?变了,现实变了,友情是不是如过眼云烟?真的像jj的歌词《冻结》那样永恒的友谊被冻结了吗?我真的想证明冬天很冷,友谊永远不会冻结!也许,我的想法太天真了。如果再这样下去,三年后,现在的同学会重聚,会像陌生人一样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对方,而老师却叫不出我们的名字。不,不会发生的!我认为真爱和友谊是永恒而美好的。
我始终相信,回忆是永恒的美好。在每一个孤独的夜晚,我都会带着我的同学和毕业照,一遍又一遍地看着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背诵他们的名字,让泪水顺着我的脸庞滑落,让我的思绪在记忆中漫游。我真的很担心有一天我会忘记他们,忘记他们的名字,忘记他们熟悉的面孔,忘记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喜怒哀乐。当挥之不去的夜雨敲打着孤独的窗户,让它向我传达,我在不眠之夜想念你?我小学同学,我青梅竹马。你转身离开,我永远不会忘记。让我沉浸在美好的永恒里,让我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友谊是一种身份,纯洁和真诚是两颗美丽的心。无论你在哪里,远还是近,我都会永远记得这个“美丽的永恒”?爱情。回忆。友谊,我们不会忘记,我们和友谊有约。
这是我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后的真实感受。每当我在学习的时候,就会想起小学时的一些往事,久久地回忆,直到我累了睡着。这可能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永恒的美丽作文4
其实,无数的事实都证明了寓言《虹和桥》所说的浅显道理:外表美好的事物永远都是短暂的,是过眼的云烟,心里美好的事物才是永恒的,才会长存世间。雨过天晴,天际一道七彩的虹,景色何等的美丽,任何见到的人都会有所感、有所叹,但虹能给你的也就是它的美丽。
一时半会儿,彩虹慢慢的消隐,它的美丽也将在你的眼前慢慢消失。刚才虹的美丽也许今天你还记得,明天你还能记得吗?即使记得,那明天的明天呢?刚才虹的美丽也许能成为见过它的人的一个美好记忆,而那些没见到它的人永远也不会谈到那七彩的虹,即使听你说起他也没法再看到那虹的美丽。
以彩虹比人,它便是一个外表华丽的人,但却没有心,永远都是过眼即逝的人。至于石拱桥与虹就不同了,石拱桥永远都是老样子,临于一道清流之上,朴素的外表,今天你看它是那个样子,明天你看它仍是那样子,明天的明天它还是那样子,永远是一付不起眼的样子,默默承载着人们奔波的脚步。
有了它,你才可以越过坎坷到达彼岸,继续你的路途。石拱桥那付经风雨历霜雪的模样永远不能说美,但质朴的外表下却有着默默为每个过桥人服务的作用,任时间的流逝永远都没有改变。
以石拱桥比人,它虽是一个平凡的人,外表不起眼,但却有着一颗默默奉献社会的心,它的存在是任何人都会有所感觉的。
其实,既以虹、桥喻人,何不以人比虹、桥,为人的一切应不学虹,只有外在美而无内涵,到头来成了过眼云烟,处事的一切要学石拱桥,在平凡的外表下有一颗美好的心灵,默默地做平凡事,默默地为社会奉献,永远都不改变。
可以忘了寓言《虹和桥》,但要永远都记得:外表美是短暂的,心里美才是永恒的]前几天谈了关于美丽与永恒的问题,后来有朋友指正说:“转瞬的美丽”这样的美丽不是永恒的,瞬间即失的。那美丽过后,你只有回味了。
不错,“转瞬的美丽”其本身肯定不会是永恒的,但人们往往会忽略最重要的.关键一点,就是这“转瞬的美丽”是可以永恒在心里的。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美好的记忆散落在各个不同阶段,每当回味这些美好往事,眼前总是暖意浓浓甚至泛着金光,因为那些美丽早已铭刻在心里,在灵魂中甜蜜地凝固了。
也许有些人也曾经历过不少风光,但不一定都会记在心上,因为他只是走马观花。这样的历程也许很是轻松快活,但绝不会深刻。
花花世界,无奇不有。入眼的东西未必入心,上心的东西必定上眼。
不管外界的风光是多么的美丽,是否留影还取决于心境,唯有心动,才能按动快门,把瞬间的美丽永恒在心里,成为永远抹不掉的底片。当心底里的美丽时常放光,就如同心中有个太阳止不住的让自己一直光辉灿烂着。
这种绽放在心里的美是永恒的,无论那美好的瞬间多么短暂,只要触动了灵魂,那便在心中永生了。
永恒的美丽作文5
美丽的童年,我永远的记忆。
——题记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盼望着春天,盼望着夏天,盼望着心里童年。”
优美的的旋律,懵懂的心理,细腻的描画,声声亲切的知了叫声,又把我带回了我那快乐而美丽的童年,美丽而可爱的故乡。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江南水乡。这儿没有城市的繁华,但也没有城市的喧嚣。有的只是那蓝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清清的河水,茂密的果树;巍巍的青山,灿烂的野花,潺潺流动的小溪,还有溪水里可爱的小鱼和小虾。“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那么幽静,那么美丽!
一米慵懒的阳光照耀着我,温暖的回忆总是如此的亲切和美丽。
忆起那时,春日的阳光在黄澄澄的油菜花上飘荡,田野上满地是嫩嫩的小草,我和堂哥堂姐们在长得比我们身体还高的油菜花地里捉着迷藏,我们如蜜蜂般在花间穿梭,油菜花在微风和我们的笑声中颤动着,我们身上也似蜂蝶一样着了一层花粉,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芬芳。“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堂哥堂姐们拉着风筝跑,我颠着小脚丫,跟着哥哥姐姐们跑,微风习习,风筝扶摇之上青天,我的`眼迷离了,心跟随着风筝在空中飘舞,快乐溢满心胸,似乎到现在还在我心中汩汩流动着。
忆起那时,夏花在暖暖的阳光和微风中伴着蜜蜂飘舞于空中,似乎在夹道欢迎我的到来。小小的我,背着小书包,肩上披着两个小辫子,随着我的一跳一跃,它也不知疲倦地甩来甩去。初阳光使溪水镀上了一层诱人的金色,闪闪发光,。我不由地想去触摸,可它却是一碰即碎的美丽。我的小脚丫终于经受不住诱惑,抛开束缚,进入了溪水的世界,溪水拥抱着我的小脚丫,肌肤感受着被水抚摸的快乐,一股凉凉的惬意浸漫心头。随后,哥哥姐姐们也跃跃欲试,争先恐后的步入溪水中。不经意间,我已成为了一只“落汤鸡”。我也毫不犹豫地溅起水花,一片片涟漪开出金色的花。大家在水中打闹嬉戏,好似泰国的泼水节。“捉鱼啦,那儿,那儿,小鱼!”随着我那惊喜的叫声。目光在鱼儿身上穿梭,鱼儿在脚边穿过,阳光沐浴着我们,飞溅着点点金光,大家都齐刷刷地挽起袖子,鱼儿们在欢乐的游动中一次次逃脱。它们伴着我们玩耍,那纯真的嬉笑声响彻山谷,连绵不断。随意恣洒的快乐,舒心惬意的笑声似乎还在我耳畔回荡!
还有,还有那瓜果飘香的秋天,我们游戏在田野上,品尝的甜美的瓜果橘子;还有寒冷的冬日,我与小伙伴们踏着寒霜,跑遍村子的每个角落,暖暖的太阳出来的时候,阳光下我们跳着皮筋,轻盈的身影在阳光下舞动,银铃般的笑声在光与影中闪烁。无忧无虑的童年啊,一想到这些,我的嘴角不由的浮现快乐的甜蜜!
童年,我的家乡,我的美好的世界,一份美丽的永恒的记忆。
永恒的美丽作文6
非洲草原上,一片夏日的祥和景象,不远处斑羚们正在嬉戏着。
潜行,跳跃,腾空,落地,加速……我盯住一只斑羚,奋力一扑,终于我成功捕到了一只成年斑羚。
没错,我就是一只疾如闪电的猎豹。周围的野狗想群攻,抢这只羚羊,我假装进攻,然后随即叼着羚羊跳到树上。之后就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不必再管下面那一群“望肉兴叹”的笨狗了。
只不过一会儿,野狗就走光了。吃完这顿大餐,午后的阳光使我有些困倦。我便在树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似乎有些晚了,我轻盈地跳下树,望了望西边的太阳,是时候该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正在想妈妈会不会在家,也许正在什么地方打猎吧,反正妈妈是那么厉害!忽然记起妹妹,我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了。只记得很小的时候似乎就不太活泼,不喜欢跟妈妈学本领,后来好像被狮群吃了。妈妈当时有些悲伤,但很快就对我说在大草原上,弱肉强食,你一定要做一个强者。从那以后,妈妈对我要求更加严格,吃苦挨饿是必须的,妈妈再也不像儿时那样宠着我,带着我捕猎野猪,更多的是让我自己去尝试与历练。当初的不解早已消释,我已明白,那是妈妈对我深沉的爱。想起妈妈美丽的身影,我不觉加快了脚步。
快到家了,我呼唤妈妈,没有声响,妈妈不在。我跳上门口旁的树,希望能望到妈妈的身影。我跳下树,无聊地玩着尾巴。
突然似乎有些急躁,不如出去给妈妈再捕只斑羚羊吧。就在我家附近转转,妈妈也能看到我。运气不错,这附近还真有一只离群的`斑羚。没想到这只羚羊这么能跑,在我几乎精疲力竭之后,终于抓住了它。
一想到妈妈回来可以吃到鲜嫩的肉甭提有多高兴了。不好,在周围窥伺已久的狗群将我包围了起来。不行,这是给妈妈的,不能让你们占便宜,我怒吼一声,一掌击毙了一只野狗,身上亦挂了彩,被一只狗咬伤,伤口血淋淋的。
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是妈妈!妈妈愤怒地跳入包围圈,和我并肩作战,我告诉妈妈我终于捕到了成年斑羚,妈妈很高兴,说我终于能独当一面了。当然,这是在战斗交战同时的对战,旁边还有几只野狗的尸体,足可见战况的惨烈。
“嘭——”一声枪响,打破了草原和谐。狗群也不再围着我们,四散跑开。我想起来了,那是人类,妈妈说过见到一定要快躲起来。几声枪响在不远处响开,妈妈迅速和我说:“到树上躲起来千万不要下来,记住,一定要活下去。”话音未落,妈妈已经冲出去。
“妈妈——”我想追过去,妈妈远远地朝我吼了一声。我记起妈妈的话,就近找到了一棵树躲了起来。妈妈是要吸引那些人的注意吧,好让我,让我继续,活下去。
看着妈妈远去的美丽身影,我慢慢闭上了眼睛,随着“嘭——”的一声枪响,那一刻定格成永恒的美丽。
永恒的美丽作文7
日暮红霞映照着千年古城,迎来暮色的鲁迅西路此时显得尤为恬静与淡雅。“叮叮当当”“当当叮叮”——唯独夏风似顽皮的孩子逗留在花店门前的风铃,不愿离去。
就在离风铃的不远的大云市场出口处有一个免费茶摊。一顶在岁月的琢雕中褪色的小方桌,一个干净的茶桶,一叠色彩淡雅的纸杯,这独特的朴实无华的景致成了古城一道凉爽而温情的夏日风景。
我是一个爱品茶的人,每当我路过这个茶桶时,我也会像爷爷一样在这个茶桶旁接上一杯水喝。拧开水龙头,哗哗地接上一杯,淡淡水色里飘来一股茶叶与茉莉花的清香,沁人心脾;但清香并不徘徊,随即飘散,似带给人一种返璞归真的清静之感。
我不知它何时出现在这里,但每当我路过时,总能看到路人饮水后留下的一脸酣畅淋漓的微笑。你看,一位脸被太阳炙烤得通红的清洁工搁下手中的扫把拿起桶边的'茶杯,满满当当地接上一杯茶水,仰头一饮而尽,“呼”地一声喘气,似将那夏日的炎热抛之脑后;一位额头沁满汗珠的女孩子正拧开她的水杯接水喝,她舒缓地喝着,浸润着火燎般的喉咙,犹如久旱的大地正逢甘露,好一杯及时茶啊!
幽幽的茶香缱绻着我的心,这位施茶者是谁?他(她)又会有者一个怎样的人生?
暮色已尽,只有零星的行人迈着匆匆的脚步赶在回家的路途中,茶桶似乎也完成了它一天的工作,静静地伫立着等待主人的到来。“叮叮当当”又一阵风铃传来,我抬头望去街对面的“抒情花店”的门开了,一位阿姨朝水桶走来,她一身素色打扮,大大的裤腿与宽宽的上衣相呼应,在一步一跨间,为它主人带来别样的风韵与宁静。等阿姨走近了,我才看清她约摸四十左右,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也雕琢了她和善的容颜。对于我的杵立,阿姨那一双充满笑意的眼睛似乎显得有些意外,当她得知我的来意后,莞尔一笑,她一边利落地收拾着茶桶、杯子,一边告诉我,她叫邵素琴,每天早上8点,她就开始生煤炉烧水,天热的时候就要多烧些水,一天下来茶水可以被路人喝完四大桶呢!。阿姨说,她喜欢在茶水里摆放一些茶叶与茉莉花,“这样的茶不仅好喝,还有利于人避暑通气呢!”
当太阳将最后一丝光亮抽走时,我告别了茶摊的主人。走在鲁迅西路上,回首“抒情花店”,店内的灯已璀璨亮起,只见它的主人正娴熟地拾掇着茶桶,摆放着绿绿的茶叶和柔嫩的茉莉花……忙碌的身影穿梭在花影间,温馨而和谐!
——这是一份别致的古城美景,有人为自己的付出而快乐着,有人因此而感动着!
——相信多年以后,当我回首往事时,依然会清晰地记得花店里那份质朴的美丽,依然会清晰地记得古城上空回荡的那一份暖暖的情意!
永恒的美丽作文8
辩论前景:“创网”的贝壳姐姐给我打来电话,邀请我当20xx年4月的小作家,可把我开心死了。但是,要当上小作家还要发个人资料和照片,让大家都来认识你。资料?这还不简单!但是照片……我总觉得自己长得太那个了,没勇气啊!于是在我的大脑里,开始了一场辩论会。
正方:自信细胞。
反方:自卑细胞。
正方观点:只要我可爱,总还是美丽的。可爱是最重要的。
反方观点:管你什么的,丑就一直是丑。美丽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宣布,‘可爱vs.美丽’辩论会现在开始,为时10分钟,注意把握己方优势,钻对方空子。请正方发言!”
自信细胞:“小主人长得也许没有选美冠军那么美,但她无论在同学中还是在家人中都很受欢迎,人缘极好,受欢迎量占总人数的92%。即使是选美冠军在她的社交圈子里,也不敢肯定有80%的人喜欢她呀!为什么小主人能这么成功呢?只要你了解她就会发现,她很活泼,没事儿干时喜欢恶搞、发呆、装傻,当然,恶搞时尽量不伤害到任何人的心,还算有分寸。平时嘛,就喜欢看书,看上去像个书呆子,有些家伙以为她好欺负,结果厉害的还在后头。那些家伙,明摆着是自讨苦吃!”
自卑细胞:“我只复述我的观点:管你什么的,丑就一直是丑!知道现在流行什么词语么?回头率呀!过路的人,谁还专门去了解一路上见过的人性格怎样,不都是凭外貌么?就凭小主人的相貌,光是看上一眼就让人想吐,哪里还有什么回头率;相反,长得漂亮一点,那么多人,都走过去了还往这儿看,那‘唰唰’地啊,回头率就是这样增长的呗。人家为什么要参加选秀?因为有资本,谁也比不上。现在,美丽的外貌就是当明星的通行证!哎,我就是太差劲了,总被人类讨厌……我真失败……”
自信细胞:“选秀活动?选秀的'人头脑也不一定灵活嘛!看咱小主人,作文写得那么好,大家都称赞她,说她什么什么好,怎么怎么出色,向来自信的我也禁不住羡慕她呀!她很爱笑,毫无顾忌地笑,给人的感觉很爽朗,很大方,也就不由自主地想与她交个朋友。人家为人也好,愿意帮助大家。在我看来,相貌并不重要,只要你有一颗纯洁善良、积极向上的心,人人都会喜欢,比参加选秀活动有意思多了。”
自卑细胞:“谁,谁说选秀活动没意思啦?你看好多歌星、电影明星,许多都是参加这些活动走出来与观众见面的。他们是真心喜欢这些项目,只不过没有过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通过银幕把自己内心的艺术展现出来,有什么不对么?小主人还不是喜欢看选秀比赛,还老是‘啧啧’地赞叹,说谁歌唱得好,说谁舞跳得好,可以当作一种爱好嘛!反正还是应和了我上面说的话——美丽的外貌是当明星的通行证!”
“双方辩手,时间已不多!现在允许每人再补充一句话!”
(双方都唧唧哇哇地说起来,完全是在打口水仗)
“住嘴!”我捂着耳朵,拼命摇晃脑袋,“你们的话我都听明白了!反方说话太伤害我自尊心了,有辱我的外貌,我绝对没那么丑!我宣布,正方获胜!”
永恒的美丽作文9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涌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永恒的美丽作文10
随手翻开书,一抹淡紫的身影悠然滑落——是一朵野花,淡紫色的花瓣已然干枯,连细细的脉络都清晰可见,只是花朵仍那么倔强,即使被书压得褶皱却也不低头,而是却仍高傲地伸展着它那柔弱的身躯,任凭时间将它的美丽定格。
小心翼翼地拾起它,往日的芬芳已不复存在,连色彩都蒙上了一层暗灰。如同迟暮之年的妇女,褪尽铅华,但零星之间却又流淌着一种自然萦绕着一种震撼人心的美。
“这就是永恒的美丽吗?”我问着自己,也同样问着花儿。
伸手欲抚上那枯竭的花瓣,不断,指尖轻触间,一片片花瓣竟在瞬间凋零,蝶儿一般轻旋着,然后静静停落在地面。刹那间,这自然的美就在眼前消逝,快得令人猝不及防。
“终究没有什么美能够永恒!”一股失落感充斥了我的心,正欲转身离开,但目光却再一次被牵引——地面上的花瓣借助微风的力量再一次纷扬在空中,同样的摇曳,然后,又同样的静落于地面。
然而这一次,我却仿佛看到了落花背后的故事,那么可爱,那么动人——
在冰雪消融的季节里,肥沃的土地上钻出了拇指长的绿茶——那是一颗花的种子,她努力地把稚嫩的根扎进泥土里,用她那孱弱的身躯点缀着大地。她竭尽全力地汲取养分,只为了心中那个伟大的的梦想。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子,只知道她的根茎越来越粗壮,已经不再害怕石子与沙砾的阻挡。
终于有一天,当第一缕阳光亲吻大地的时候,她长出了一个花苞,小小的花苞呵,承载了她的多少幻想!她更加努力地把根探入黑暗的地底,只为了让她的梦想沐浴光明。
那天夜里,她感觉痛得快要窒息。她忆起先辈们的告诫,是要开花了吗?她有些兴奋,咬牙忍耐那钻心的疼痛,坚持着,坚持着,只为那个越来越近的梦。终于,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她昏厥。当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开花了。
优雅的墨绿色茎杆高擎着淡紫色的花朵,一阵阵浓郁的芬芳随着她的摆动洋溢出来,融化到空气里,一滴水珠从美丽的花朵上落下——那是她的眼泪,是她为之所付诸的'汗水努力与承受的辛酸痛楚。千年的痛,只为这一刻。
当时光要带走她的短暂生命的时候,她笑了,那么恬淡的笑容,饱受磨难的开放,再寂静无声地凋零,这便是她的宿命。但,已经开过花了不是吗?开过了花,这一生便了无遗憾。
虽有泪,但泪里却充满着快乐,只因为盛开的那一刻。
这,便是一朵花的故事。
纵使生命无法长久,但已经历过的点滴早已定格。时间可以将月岁月碾平,但终究无法将记忆漂白。经历过,拥有过,这便足矣,在历史的长河里,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永恒的美丽?
经历过,便是美丽。
拥有过,则是永恒。
大树下,我静静拾起一朵凋零的花,轻轻将它夹进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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