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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倡议书,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一听到写倡议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1
亲爱的xx: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里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里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三、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据文物保护法,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四、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多种形式、更大比例的对外开放,促进私人产权文保单位的预约开放,促进志愿讲解员队伍在社区文保系统开放中发挥应有作用;收集群众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展陈策划提出建议,设置适合公众参与的互动体验项目,提升观展体验;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方案的遴选,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价值得以彰显。
五、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公示听证和论证等环节表达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保护单位评定、保护工程管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民间收藏文物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制定修改过程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辅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决策。
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我们要依法设立,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社会组织;我们要坚持公益,始终以文物保护为宗旨,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我们要不断完善,既要有一腔热情,也要有专业素质;我们要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们要广泛联系有志于文物保护的个人和组织,以更开放的姿态扩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队伍。
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让我们携起手来,赓续历史传统、弘扬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文化遗产保护倡议书2
亲爱的xx:
晋城市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数千年的社会演变在太行山南端这段美丽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文物遗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质文化积淀。
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古民居、古庙宇、古墓葬、古城堡随处可见,石桥、石塔、石碑、石窟星罗棋布,砖雕、石雕、木雕精美绝伦,仅以宋金古建筑为例,我市有50多处,约占全国同期同类古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些古代文化遗存,使我市自豪地骄傲地跻身于全国文物大市之列。这些珍贵的文物凝聚着泽州先民的智慧,见证着晋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情的岁月风雨正在侵蚀这些珍贵的文物,不少极具价值的文化遗址正在我们眼前消失。文物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们在为它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更加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们、保护它们。为此,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晋城市旅游文物协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文物保护行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基层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三、城乡基本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施工前要及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文物保护工作。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发现地面或地下有价值的文物时,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自觉上交文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时不能上报上交时,要妥善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市文物管理部门,以便对文物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五、社会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市级文物部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旅游时不刻划、涂污、损毁文物,发现或者捡拾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部门。
七、勇于同盗窃文物、走私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为建设晋城和谐家园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