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迁通告

时间:2024-01-25 07:56:18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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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搬迁通告

单位搬迁通告1

  为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环境,经省直房委会同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房改办,省直住房基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定于20xx年4月底进行单位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单位搬迁通告

  一、现宝石一路3号办公场所和凤起路619号公积金信贷科、计财科等整体搬迁至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凤起路619号公积金归集服务大厅、下沙网点、钱江新城网点继续保留。

  二、4月26日-5月2日期间因数据备份、机房搬迁及系统调试,暂停对外服务(包括凤起路619号公积金归集服务大厅、下沙和钱江新城网点,12329热线、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公积金、住房补贴、房改、维修基金、售房款等业务),5月3日起正常办公服务。

  三、5月3日后各项业务办理地址如下:

  四、咨询热线XXXX

  因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单位搬迁通告2

各相关单位: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已于20xx年6月23日从xxx搬迁至xxx,以后办理各项业务请至新地点。周边交通线路:xxxx。

  特此通知。

  相关业务联系人:

  xxxx推进中心

  20xx年6月23日

单位搬迁通告3

各相关单位:

  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已于20xx年6月23日从xx区云山路1080弄1号楼604搬迁至xx区川桥路575号7号楼3楼,以后办理各项业务请至新地点。周边交通线路:777、987、1026。

  特此通知。

  相关业务联系人:XX

  传真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搬迁通告4

各相关单位:

  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中心已于20xx年6月23日从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楼604搬迁至浦东新区川桥路575号7号楼3楼,以后办理各项业务请至新地点。周边交通线路:777、987、1026。

  特此通知。

  相关业务联系人:XXX

  传真XXX

  20xx年6月23日

单位搬迁通告5

  从5月20日(星期一)起,我中心负责的人员执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将搬迁到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请相互转告。由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夏季时间2:00-5:30)。咨询电话:XXXXX

  (1)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咨询电话:025-51868918;

  (2)注册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师咨询电话:025-51868916;

  (3)注册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咨询电话:025-51868919;

  (4)房地产经纪人咨询电话:025-51868233;

  (5)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电话:025-51868921;

  (6)二级注册建造师咨询电话:025-51868920;

  (7)建筑业企业新设立企业证明咨询:025-51868917;

  (8)执业资格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5-51868911。

  20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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