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1
为了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形成尊师守纪、文明向上、争创优秀的班集体,为调动班级管理的积极性、责任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量化评比细则。
一、上学与放学
1、坐校车要按时到上落点乘车,迟到每人扣1分;
2、车上要听指挥,守纪律(头不许伸出窗外,不许乱扔垃圾在车上,不许打斗、大声喧哗)违者每生扣2分;
3、学生要按时到校,迟到、早退每生扣1分(校车未按时到校除外,跟老师请假者除外)
4、有病有事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无故旷课每生扣3分;
5、不按要求排队放学的班级扣5分,个别学生不排队的每生扣1分;
6、学生在校车上不许吃零食,违者每生扣1分;
7、乘车排队,不守纪律每生扣1分。
二、课堂纪律
1、课堂上学生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2分;
2、上课认真听讲,遵守纪律,无吵闹现象,不做与该课堂无关的`事。违者每生扣1分;
三、课间活动
1、课间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不准追逐打闹及做有危险的游戏,不要随意上下窜楼层,在楼层或楼梯上追逐打闹每人扣1分;
2、打架,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骂人每人次扣1分。
3、攀爬栏杆、树木、门窗或楼梯扶手的每人次扣2分;
4、擅自玩弄学校电器设备者,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及乱扔乱画者扣2分/人,在墙壁或公物上乱写乱画者2分/人。
四、卫生工作
1、卫生区未打扫扣5分,虽打扫但未清理垃圾或不彻底的扣1分;
2、教室内清洁区有纸屑、杂物的每班扣1分;
3、教室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讲台前除粉笔沫外有其它杂物的每班扣扣1分;
4、教室内课桌椅(凳)混乱扣1分;
5、打扫卫生后未清倒垃圾桶的班级每次口2分;
6、按照学校要求包干区每天早、中、晚三次保洁未做到的班级每次扣2分;
7、每周班级卫生总评分被扣超过20分,所超出的分数直接扣班主任的学期末量化考核分;
五、
A:
1、升旗与两操全体学生都要参加,无故缺席者每生扣1分;
2、要做到“静、快、齐”,个别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扣1分;
3、每周一三五学生要穿校服,违者每生扣1分;
4、凡是各班必须亮出标识,违者每次扣班级考核分3分。
B:
1、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1分。(病假除外)
2、集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每人次扣2分。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2
一、体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体育教学与管理要坚持以“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体育课程标准》,明确体育教学目的和任务,用课标精神指导体育教育教学;认真贯彻教学常规要求,要确保体育课程的教学质量与效果。体育教师必须有贯彻《体育课程标准》的年级教学目标、学期教学目标和课堂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内容的书面资料。
三、教师合理安排和选择教材,创造性地开发教材,恰当运用教学原则和有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使学生乐于上体育课。
四、严格教学常规,尤其是安全措施,教师严禁“放手”、“放羊”,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要保护体育器材、体育场地,课前做好体育器材的借用,课后要将借用的体育器材及时归还学校。
六、在平常教学中,每学期教务处和教学管理部要分别有4次以上的课堂教学抽查,并将教学情况记录在案。每学期末,学校统一进行考试,根据课标要求和学生成绩客观、公正地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学生的体能成绩评定,参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七、每学期任课教师必须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不同年龄、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每次上课能做到有足够的密度和负荷量,运动密度和运动负荷要安排合理,使学生掌握体育、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简单的体育运动技术,获得必要的练身实效。
八、充分发挥体育教研组的作用。定期进行教研学习,做到每次有内容、有计划。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并有参加人员记录和活动记录。
九、每学期结束,教师要写教学经验总结或专题总结,以保证不断、有成效地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十、学校为体育教师配发必要的工作服装。体育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田径鞋,不戴变色镜、墨镜上课;上室内课不吸烟、不喝茶;学生一般情况穿运动服、运动鞋,亦可服装合体,不可太紧,以免影响动作。
十一、加强对学校运动队的管理。运动员选择坚持自愿的原则,并通过班主任的推荐,由体育教师决定,将名单抄送教务处备查。学校运动队的训练,要常抓不懈。
十二、教学管理部门要建立体育教学考核制度,设立有关资料,加强过程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计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审、奖励、评聘的依据。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3
为规范校内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XX〕32号)、《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XX〕1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XX〕6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考核工作在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核的原则是: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量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统一规范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考核以日常常规工作考核和年终阶段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协调办年终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并结合各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各县(区)的考核工作由市级协调办统一组织。
第四条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扣分以事实和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五条考核指标主要分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政策性保障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软硬件建设情况、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留守儿童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分级督查、考核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
(二)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考核办法。
(三)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
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四)软硬件建设情况
留守儿童之家内部建设情况符合省定标准,具体参见《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XX〕6号)。
(五)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管理到位:明确专门人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
2、活动内容丰富: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抓好健康文化熏陶;开展体质体能锻炼;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第六条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其他有关教育考核、评先等依据。各省辖市必须对本辖区内的县(区)工作进行考核排序,有关县(区)的留守儿童工作评先评优工作必须建立在考核的基础之上。
第七条本办法由省协调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省辖市可结合本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报省协调办备案。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4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全面考核、择优推荐,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黑人发[xxxx]71号)及《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一、量化要素
(一)学历资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教育工作;
(四)教学工作;
(五)教育教学研究。
二、量化评审细则
(一)学历资历
1.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每一年按0.5分计算。
2.工龄。工龄每一年按0.5分计算。
3.学历。
高中教师(或进修学校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函授本科有学士学位的3.5分,无学士学位的3分。
初中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含函授)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学历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的3.5分;函授专科的3分。
小学教师:
学历是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含函授)5分;大学专科毕业的(含函授)4.5分;学历是全日制中专毕业的4分;函授中专的3.5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年度考核。晋升高级按近五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晋升中级按近三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5分,合格等次计3分。
2.综合表彰。以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省、市、县、乡级、校级奖励的,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1分、0.5分,各类奖励可累计加分。
(三)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现职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每任职一年计1分,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任职一年计0.8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兼课或兼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兼职人员可累计加分。
2.教育实绩
①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奖励的1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1分。
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乡级每人次0.1分,县(区)级每人次0.5分,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至5分。
③学校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大型体育比赛、团体操、美术展等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挥、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县级分别加3、2、1分,市级以上分别加5、3、2分。最高加至5分。
【中小学教师职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方案】相关文章:
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11-09
中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01-11
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细则04-22
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精华)01-06
中学教师科研训量化考核细则09-09
教师量化考核方案05-25
幼儿园教师量化考核细则3篇04-22
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2篇(优选)01-15
(热门)中学教师科研训量化考核细则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