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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墓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近又重新读了一遍《宠物公墓》,读完之后久久不能忘记里面生动的描写和跌宕起伏的情节。这本书的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先生是美国当代最负盛名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的作品主要以恐怖、奇幻和推理为主,偶尔也会写写历史小说,而他的《宠物公墓》则是他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除了宠物公墓外,他还写了长达三百余万字的史诗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以及《它(小丑回魂)》《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等作品。
《宠物公墓》讲了一个关于死亡与复活的故事主角刘易斯克里德一家从芝加哥搬到缅因州的乡下,他们家住在一个漂亮的白房子里,房子周围是碧绿的草地,后面还有一个山丘。一家人的生活十分美好,刘易斯是医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妻子温柔贤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只叫丘吉尔(小名啾吉)的猫。邻居是一对老夫妇,性格直爽好客,刘易斯一家很快就和邻居关系变得很好。
有一天邻居贾德森老伯对刘易斯提起了后山的宠物公墓。那里曾经是印第安人的一支米克马克族的坟场,那个地方有着超越人类科学技术的力量总的来说,就是无论是谁死去,都能在那里复活。后来,黑猫啾吉被汽车撞死,刘易斯十分难过,但是他又十分喜爱自己的猫咪,于是他在深夜里带着啾吉的遗体去了宠物公墓。果不其然,啾吉复活了,虽然带着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但是它还是复活了。
厄运渐渐降临在这个平凡的家庭里
儿子凯奇因为意外事故身亡,葬礼过后的一个深夜,刘易斯无法遏制住自己内心对孩子复活的渴望,挖开了他的坟墓,抱着他的尸体去了后山的宠物公墓
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并不是只有恐怖,他能够引起别人深思的,是恐怖和惊悚之外的东西。从描绘恐怖的事物、给读者带来恐惧这一点来看,他已经显示出了自己与别的恐怖小说作家的不同之处。金先生不会去描写在别的恐怖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妖魔鬼怪,或者分尸、腐烂的尸体,或者是蠕虫之类的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事物。在他看来,写这些东西没趣。
事实的确如此,那些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东西可能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在脑海中会呈现出模糊的样子,让自己觉得恶心,但是再看几遍(如果你真的会把这种书多看几遍的话),你就会觉得这些东西仅仅是为刺激而刺激,没有什么意思了。金先生所刻画的恐怖,是画面之外的恐怖。从1973年出版《魔女嘉莉》至今,他的写作生涯已经将近五十年,而在这五十年里,他始终笔耕不辍,每年都会为读者送上至少一本小说。在写作的同时,他也研究心理学,他非常善于描写环境,运用词汇的微妙差异和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渐渐地刻画出人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于是他的作品便达到了这样的境界:你知道那恐惧是什么,但是你又无法看清,因为它总是身在迷雾之中。
举个例子吧:《它(小丑回魂)》中的它,《宠物公墓》里的米克马克族的魔力,还有《闪灵》里的闪灵,这些经典的恐怖意象都是没有本体的。它们千变万化,有时可能会附着在你能看得见的地方,但是在大部分时候,你看不见它们,因为它们附着在角色的心里,也可以从角色的心里渐渐的走进角色的心里。有的作家写恐怖,会让读者看了以后发出尖叫,而金先生写恐怖,则是循序渐进式。读着读着,渐渐会感觉头皮发麻,在恐惧达到顶点的时候恐惧渐渐消退,或者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
斯蒂芬金的小说最引人深思的,还是里面对人性的描写,以及经常出现的对生与死的思考。在《宠物公墓》中,主角刘易斯总是不明白失去的意义,于是他总是把一些本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从前面的暗示开始,他找的东西越来越多,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他试图把失去的生命找回来。但是生命失去了就无法挽回,但是他又渴望自己能留住一切,所以在最后,他自己亲手把悲剧变成了更大的悲剧。这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在失去重要的事物之后总是想着挽回,于是他们便失去了更重要的事物。
作品里的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渴望着生,于是在他们复活之后,他们便被那股渴望夺取了意志,变成了魔鬼。无论是谁,如果自己的身心被欲望占满,总是会变成披着人皮的怪物。变态杀人狂如是,疯狂的独裁者亦如是。就像斯蒂芬金在内容简介中写的那样:那些重生后带来的邪恶,与那些失去亲人后的悲痛一样,都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他用这本书来探讨生命和死亡的本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虽然《宠物公墓》这本书全篇充满了压抑的气氛,但是也用恐怖和死亡也总是反衬出了生命和阳光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