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执子之手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子之手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执子之手作文1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若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还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向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则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执子之手作文2
爸是医生,妈是护士。两人在同一所医院上班,科室仅隔了三层楼,几乎每天都是一同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又一同回来。
然而,我向来不肯承认他们的爱情或是他们的婚姻是幸福的。
他们的爱情,太平凡,太普通;他们的婚姻,太匆忙,太急迫。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婚姻,又怎能担得起“幸福”这样一个甜蜜的词汇呢?
在我看来,要爱,便当如唐玄宗与杨贵妃般,“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才是轰轰烈烈的幸福;要爱,便当如焦仲卿与刘兰芝,“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才是生死与共的幸福;要爱,便当如张爱玲之于胡兰成,敢爱敢恨,纵然最后挥剑斩情丝,不也有一种曾经爱过而痛彻心扉的幸福吗?
然而妈听完我的话后,笑着拍着我的头说:“你还太小,不懂什么叫幸福,妈幸福着呢。”说完她就笑了,笑得似乎那份甜蜜从心里一直溢了出来,又流了满地。
真的吗?难道是我自己一直都错了?那被我与生离死别、山盟海誓、轰轰烈烈画上等号的“幸福”,一直就在他们身边吗?
我开始寻找,寻找幸福。
我看见妈生病时,爸爸做好了饭菜,坐在妈旁边,一口一口喂着她,又像哄小孩一样哄着她吃下药。妈那原本因病而恹恹的脸色在刹那间有了阳光般的灿烂。
我看见妈下班回来,说着:“好累啊,还要做饭。”刚刚才喊累躺在沙发上的爸立马鲤鱼打挺般跳起来,说:“我去做!”妈面带着笑意随爸进了厨房,一会儿便听到妈温柔的呵斥:“你出去,你出去,在这里帮倒忙。”
我还看见……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耳旁传来熟悉的.旋律。我想我已经明白了,爸和妈的幸福,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在琐碎的柴米油盐里,也在那条他们一起走了二十年的路上。
不是每一份爱都需要“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苦苦追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也是一种幸福!
执子之手作文3
熙熙攘攘的人群,拎着大包小包,穿梭在大街小巷,因为有交通规则,我们才会在阡陌之上越走越顺畅,才会在人生大道上越走越宽广。君不见,路堑车流马龙,“阡陌”交通,漫漫之路。在古文明中,交通已俨然成为繁华的象征、安全的代名词,小则安家,大则安国。时至今日,时代的进步已赋予它新的含义:遵法出行以自爱,牵手文明以爱人,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
曾几何时,有多少归人永远把希望留在了回家的路上,有多少游人把期盼的目光留在了他乡。飞驰的高速路上,繁忙的交通路口,闪动的'红灯之下,那刺目的场景,是用鲜血浸透了我们的灵魂,悲伤漫延开来;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又化作一道道惊雷,劈开我们一度顽固的心灵。高速路中上演和见证了我们的悲剧,轰轰的车轮碾过,那是它在为我们哭泣。拥挤的路口,听不见汽笛在叫,沙哑的哭声掩盖了一切。绿灯亮起,却有多少行人回头张望那刚发生的一切。
然而,时间仍是流逝,街道依旧不太平,麻木的我们一边震撼于悲痛,另一边又创造着新的悲痛,时间冲淡了鲜红的血迹,也冲淡了我们心中的震撼。一次次触目惊心的场景,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脆弱。然而,仅学会自爱是远不够的,我们还是要学会爱人。只有珍视别人的生命,我们才会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心中存着爱,足下才会有温存,一个人的世界不会制造安全,心中想着别人,幸福才会岿然不动。
茫茫人海,城市像纵横交错的坐标轴,人就像是一个个孤立的点。学会宽容与爱人,一群孤立的点连在一起才会构成动人的风景图案,我们在阡陌之上才会并行不悖、穿梭自如。一撇一捺相互扶持、相互牵引这便是“人”字的精神和内涵,因为自爱,这世界变得安全;因为爱人,才会变得和谐。这世界春去冬来,家人的思念化作祝福,自爱与爱人便是这祝福来来往往的通行证。它赋予我们以生命,许诺家人以美满,回馈社会以安定。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愿所有人都平安的走过这一生!
执子之手作文4
我和父亲一起出去过很多次,大多时候都是我快步在前,从不曾留意过身后的他。后来初中时,学了朱自清的《背影》,老师便要求我们回家,试着留意父母亲的背影。那天,我和父亲一起出门,走在前面的我,不禁想起了老师交代的话,便从他身前绕道身后。他问我做什么,我摇着头,笑了笑。
我走在他身后,默默地看着,觉得他的背影没什么特别之处,和许多人的背影大同小异。我无聊地低下头,用脚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走到斑马线前时,我抬起头,发现他的手微微张开,想要握住什么似的。这个动作一直持续着,直到过了斑马线,他才收回,又正常地走路,双臂自然的摆动,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后来我又注意观察了几回,发现父亲每到过斑马线或车多的时候年他都会做这个动作。每次都是手臂向后伸,手掌握成拳状,像握着一个鸡蛋似的,有点像运动员接力跑时,将要握棒的那个动作,似乎只要抓住了什么,他就会带领你大踏步地向前走去,昂首,无谓。
我非常好奇,就去询问了妈妈。妈妈说:“你呀,小时候特别调皮年老爱蹦蹦跳跳的,有一次过马路时,差点被车撞倒。从那以后,你爸爸就会将你牵在他的手里,几年如一日,不曾变过。后来你长大了,不再和他牵手了,但他的那个动作却成了一种习惯。”
听完妈妈的话,我深有感触,原来爸爸这个看似奇怪、随意的动作,竟是一种爱我的表现,是一个父亲处于想要保护女儿的心态,而无意间养成的一个爱的习惯。
从那以后每当爸爸伸出手,习惯性地做出那个动作时,我便会伸出我的手,将手放进他的手里。刚开始时,他会转过头来,诧异地看着我,我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他的眼中便出现了惊喜与感动,脸上满是幸福与满足,明显能感觉到,他的步子轻快了许多。直到现在,每次和他出门,我们便会手牵手。即使我们已经差不多高。既然他给了爱,我为什么不接受这份看似随意实则深沉的`爱呢?
并且父亲的手总给我一种心安的感觉,每每遇到困难,与他手牵着手逛一逛街,便能够获得足够的勇气去面对生活的风浪。
现在父亲牵我的手,给予我勇气,度过人生路。但他总会老去,我相信我也会长成那个能够给予父亲安全感的人,我会牵着父亲的手,度过余生。
执子之手作文5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执子之手作文6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场战争的`幸存者。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地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掠过荒原的风,我一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的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创痍,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距离太遥远,你我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执子之手作文7
记得,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那个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一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看到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或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要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在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的今天,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现在她已长眠,但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那让我再来说一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8
陪你遇难最多的,也是陪你走的最后的。
——题记
世间,唯美的画面不少,但是我们从未打开心灵之门,以心看世界。当我们走的累了时,请回头看一看,我们真的错过了很多,不该为了某件不值得小事而坚持,不该为了一些重要事而放弃,这些我们都懂的问题,却未曾未曾做到过。我们都只做到以眼观世界,却从未做到以心看世界,这或许是我们做人最大的失败。
我们都我只能说世界很大,而我们日益生活的乡村却很小,但是它依旧编织着只属于我们的童话。
我想,她们一定生活的.很幸福。
我特别热衷于晚上散步,或许是因为它的浪漫;或许是因为它的僻静。然而,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让我见证一段白头到老的情话。
夜晚寂静的灯光打在我身上,和谐僻静的夜晚下,漫步在乡村的小路上,一直以来都是我最美好的向往。那晚的我不知为何心情极好,我高兴的慢悠悠的走着,看见前方两个模糊苍老的背影,那时的我并没有太多的理会,依然陶醉在那晚僻静下。直到那两个背影越来越近,我才看清,那时我的心头猛然一震,那是一对及其瘦弱苍老的背影,月光轻轻的把他们的背影拉长,两人布满皱纹的手紧紧相握在一起,那历尽沧桑的脸上没有被岁月打败,嘴角扯着抹淡淡的笑容,我很羡慕他们,但更多的是高兴与欣慰。
我想他们一定历尽许多沧桑,才成就如今这般不离不弃。陪你到老的人,是值得珍惜的。我庆幸我晚上的心血来潮让我偶遇这副美好的画面;庆幸我见到令我难以忘怀的画面。
'执子之手,与子皆老’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的,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借上类之言而论,不该为了某件不值得小事而坚持,不该为了一些重要事而放弃。打开心灵之门,以宽恕相处。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谨以此文祝愿所有夫妻白头到老。
执子之手作文9
父亲喜欢养花,母亲就爱屋及乌了,所以总是能看见父亲拿着各种各样的剪花工具,细心地修剪枝叶或松土浇水,母亲在一旁握着纸巾为父亲擦汗——至今也时常能看见这样的场景。但每一次我还是会从心底微微地感慨,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啊。
父母平时也有吵架,但每次冷战后总是很迅速的和好了,速度相当惊人,以至于我每次都认为他们是不是故意这样子,像个小孩子一样朝对方发脾气,事后知道自己不对但又放不下面子的尴尬,所以都以这样“不伦不类”的方式收尾。
但我知道他们是爱着对方的,绝不比我们现在说的“爱”少,甚至还多很多,浓烈很多,真诚很多。虽然不是相敬如宾,但老夫老妻偶尔学学年轻人的恋爱方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看得出来了。
有时候看着他们一起伺候花花草草,神情非常专注,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们在讨论什么方法能让花草更舒服,长得更好,手势配合着语言,时常会有因为紧张而不能正确的向对方表达意思的时候,每当那时他们的脸都涨得通红,像一个急于像对方证明自己很聪明的小孩子,隐隐透出的认真却又仿佛是两个花卉专家在讨论问题。母亲的神色一般是随着父亲的心情而变化,他高兴,她便也高兴,他遇到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她也会煞有介事地挑挑眉毛,给出一些建议,虽然是不怎么有用的。每到这时,我总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但心里是很羡慕的.,羡慕他们的感情如此深厚如此笃定,没有被柴米油盐的琐碎充斥,没有像千万人一样过的是平庸的生活,至少他们现在依然能从其中感受到对方的爱意。这平凡的生活中的伟大的爱情啊,是多少情侣梦想的呢?
莫不静好,我隐约只记起有这么一个断句,却觉得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
爸爸妈妈,愿你们能够一直这样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10
我家楼对面住着一对爷爷奶奶。他们刚退休,年纪并不能算大。每天,我都可以在窗口见到他们同出同进,有时一起去晨练回来时,手里提前一篮子菜;有时晚上一起背着包,好像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两个人总是笑呵呵的,见人就热情地打招呼。
但好景不长,我有一阵子没有见到他们。问妈妈,才知道奶奶因一场中风而住进了医院。爷爷原来黑白相间的头发一夜之间满头都变成了白发,我突然见到他的时候,都有点不敢相认,真的老了好多。
后来,奶奶出院了。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总能见到爷爷正背着从医院里抢救回来的奶奶,一点一点爬上那高高的楼梯。爷爷满头大汗淋淋,全身上下湿透透的`,我看着不忍心,总想去帮上一把。后来,每天早上上学时,我总能看见爷爷推着轮椅上的奶奶,在小区里晒着那暖洋洋的太阳。和以前一样,每次见到他们,我就会大声地向他们问好,爷爷也会笑着点头问好,虽然奶奶不能说话,她的眼睛里也满是笑意,每天都如此。
奶奶生病后,他们就很少出去玩了,更多的是爷爷推着轮椅,陪着奶奶在小区里散步。太阳不怎么大的时候,他们会坐在榕树下,看我们一群孩子在一旁玩耍。奶奶就坐在轮椅上,微笑的看着我们跑来跑去,爷爷手里拿着保温瓶和毛巾,跟奶奶聊天。阳光从榕树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映出斑驳的影子。
眨眼间,一年多过去了,奶奶在爷爷的精心照顾下,开始慢慢的恢复了。以前看到奶奶总是坐着的。现在奶奶已经可以用两只脚站立了,让爷爷扶着走几步路。爷爷坚持每天上午下午牵着奶奶在小区中庭广场上来回一点一点的走着,刚开始只能走几步,现在慢慢可以走几个来回。院子里的人见到他们,谁都要夸上几句,说声你们真历害。我知道,这都是爷爷的功劳。
老两口每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饭就来到小区中庭广场,两个人的背影被早上的日光托着;黄昏时,他们又一起在院里散步,慢慢地走过这些细碎的时光。这是我们这个小区里最美的风景。我想,在他们两人的心中不只是有陪伴,还有爱的希望。
这就是妈妈所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作文11
与李先生相识至今,对他的印象,从一开始的高高在上冰山脸,到后来的平易近人会做饭,从不苟言笑的他到戴猫耳发箍也很可爱的他,其中所经历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婚礼举办选在了希腊的.爱琴海岸,这个充满浪漫的地方,在这里和相爱的人一起走向婚姻的殿堂是我从小的愿望。三个月前,我答应了李先生的求婚,那天他单膝跪地,亲手为我带上了订婚戒指,承诺要给我一个完美的婚礼。
三个月后,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我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会成为他的新娘,我有一点担心,自己能否成为一位合格的妻子。李先生推门进来,看见我坐在镜子前担忧的样子,双手搭在我的肩上,俯下身在我耳旁说:“别紧张,笨蛋,有我在。好好打扮,我在外面等你。”说完,他带上门出去了,随后进来几个化妆师帮我收拾打扮。
两个小时过去,一切安排妥当,我起身拉开门,李先生已经拿着膨化在门口等我了,我从未见过如此英俊的他,尽管平时他已经足够帅气,但穿着燕尾服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如此让人眼前一亮,我看出了神。他牵过我的手带着我下楼,花园里早已布置好婚礼现场,这次婚礼没有邀请太多人的参加,所到的都是我认识的人以及最好的朋友。
闺蜜们见我出来了,一顿夸,此时只有姐姐比较安静,从李先生的手里接过我,语重心长的说“既然结婚了,就要收起稚气好好过生活了,祝你们幸福。我们永远是你坚实的后盾。”我和她深深地拥抱了一下,泪水已经沾湿了眼眶。擦干眼泪,念着说要和对面这个深爱的人相伴一生至死不渝的婚礼祷告词,神父拉起我们的右手,说:“新娘新郎互相发誓并且接受了戒指,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们结为夫妇。上帝将你们结合在一起,任何人不得才散。”“现在,新郎,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李先生掀开我的头纱,一手搂住我的腰,一手扶着我的后脑勺,轻轻地吻上,这一吻,一定终生。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