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限行通告

时间:2024-02-19 07:24:03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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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限行通告

车辆限行通告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车辆限行通告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20xx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轮换从20xx年4月14日起,具体如下:(一)自20xx年4月14日至20xx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20xx年10月12日至20xx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非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车辆限行通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安阳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运汽车。

  二、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

  光明路:长江大道向北至光明桥,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邺城大道:光明桥向西至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东环岛段,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运送农副产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道路的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入市或过境,到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绕行路线

  根据安阳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1.北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G107国道—董王度立交桥向西—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向北—S301省道向东—内黄、濮阳、河北方向

  2.东来过境货车

  向北:(1)通过S301省道—S212省道向北—邯郸、河北方向

  (2)通过S301省道—S219省道向南—南林高速—文明大道向西—G107国道向北—董王度立交桥向北—G107国道向北—邯郸方向

  3.西来过境货车

  向东:通过S301省道—G107国道向南—文明大道向西—南林高速—S219省道—S301省道—内黄、濮阳方向

  四、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xxx

  20xx年11月11日

车辆限行通告3

  根据河南省区域环境质量预报,我市还将持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延长一级应急管控措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日继续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彰德路至华祥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包围内的城市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xx年11月13日0时开始,至20xx年11月20日24时结束。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

  (三)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外地号牌小型客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x

  20xx年11月11日

车辆限行通告4

  从20xx年4月26日到20xx年7月30日,成都将在二环路全线及7条放射性主干道,对所有川A和外地籍号牌汽车实施工作日按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每天限行2个尾号,每车每周限行1天。对于违反限行措施驶入限行路段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一、"尾号限行"时间和路段(一)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2:00,对二环路全线实施"尾号限行"措施。(二)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9:30、17:00至19:30,对解放路(新华大道成都旅馆路口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蜀都大道东段(东风大桥东口至三环路成渝立交桥)、蜀都大道西段(人民西路口至三环路苏坡立交桥)、红星路北段(新华大道红星桥路口至三环路成绵立交桥)、红星路南段(锦兴路口至三环路桂溪立交桥)、川藏路(一环路高升桥路口至三环路川藏立交桥)、老成灌路(一环路西门车站路口至金科北路路口)等7条放射性干道实施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措施。

  二、"尾号限行"规则(一)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路段上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