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

时间:2024-03-07 18:41:13 生活常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

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作安装合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国际小区2#、5#、6#、7#、8#五栋住宅楼(5#,6#一二层为商铺),塑钢窗,纱窗制作和安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钢窗中标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检测试验费、运输费、税费、水电使用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五、合同综合价格:本合同为含税等费用固定价格合同,综合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标价格为本工程的价格。

  六、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与项目部联系,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加工制作的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装,窗扇按照甲方确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安装完毕。

  七、付款条件及方式:

  1、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结算工程数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测数量为准,本工程款全部抵顶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套)多退少补。

  2、办理完按揭手续,加工制作单位开出当地地税局的税务发票。

  八、质量标准

  1、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必须完全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损失。

  2、乙方在对塑钢窗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按昌乐县质监站对塑钢窗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并承诺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

  3、乙方在施工准备,窗口安装、玻璃安装、施工工艺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钢窗制作技术去做,达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

  4、塑钢窗各种材料参数达到节能65%标准的相关要求。

  5、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试验费用,并保证检测试验合格,无合格的检测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推拉窗安装推拉纱窗,保证牢固不掉落。

  7、窗框四周缝隙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填满充实,牢固可靠。

  8、合同签订后,塑钢窗招标时“推拉窗型图”再对照设计图纸和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双方认为无问题,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在窗型图上签字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九、验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

  监理公司,甲方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定最终工程量,以该工程量进行结算。

  如所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甲方抽查(进行破坏性试验),不符合国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材料,坚决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塑钢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择机订购,避免涨价风险,1、

  材料要求塑钢窗中标价格与材料配置明细表如下

  十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

  ①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处理乙方在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②为乙方提供图纸,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资质等。

  ③在乙方生产塑钢窗过程中,甲方要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甲方承诺自觉遵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

  2、乙方承诺

  ①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若返工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②供应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不得将承揽的塑钢窗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④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帮助协调。

  ⑤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行施工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竣工验收时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未达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外,并承担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⑦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⑧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约定工程项目,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违约金。

  ⑨进场施工前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个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若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乙方同意为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⑩自行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塑钢窗合同业务,甲方可以协调配合,但是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2)不能按照国家规范,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制作与施工,导致产品质量差,工期时间长,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

  质保期满后,产品发生问题,只收材料费,不收维修费和安装费及交通补贴费,乙方的维修服务要在接到业主通知六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十三、争议解决:合同各方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2

  承揽方: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塑钢窗制作加工合同】相关文章: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11-12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5篇11-12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3篇01-10

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3篇)01-10

加工制作的合同06-20

加工制作合同06-28

制作加工的合同07-03

制作加工合同03-25

制作加工合同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