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合同15篇(精品)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抵押合同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抵押合同 1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牌xx型汽车xx辆,车辆牌号为:____发动机号为:_____车架号为:xxx。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款xx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汽车抵押合同 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________壹辆,排量: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章)
签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抵押合同 3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车辆抵押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车辆抵押协议书范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抵押合同 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
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汽车抵押合同 5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放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其所拥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订立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甲方。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甲方将本息还清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甲方提前还款:不到还款期限还款的应提前20天书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 日利息以弥补乙方损失。
3、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 甲方自愿将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特立字据,绝不反悔。
第五条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5、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乙方无法行使抵押权,应负赔偿责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8、第六条第(一)款5、6、7项中所列的抵押物发生损失、损毁、征用等情况,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期间,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赔偿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应如实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额,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须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二)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迅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保全费、抵押物处置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6、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划款(48小时内),按应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额的双倍利息支付甲方滞纳金。超过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约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 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财产保全手续。在甲方偿清债务后,乙方不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由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签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条款意义确认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双方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特立字据,绝不反悔。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为甲方担保,甲方的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介时甲方无法还款,愿用自己名下财产代为偿还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和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签章: 年 月 日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 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 。
2、数量: 。
3、价值: 。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 银行 分行 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 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 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 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 份,送 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 (章)抵押权人: (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订立
汽车抵押合同 6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并以车辆作为抵押物,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贷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借款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每月到期还款小写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__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车驾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在还款金额及期数甲方未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扣除全部保证金。且乙方有权扣回抵押车辆,甲方未履行归还月还金额,甲方自愿同意乙方扣回抵押车辆,借款人保证并同意抵押车辆让乙方扣回。甲方如不
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法律途径扣回抵押物。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偿还本借款,视为甲方彻底违约,甲方同意并保证抵押车辆归乙方所有。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付责赔偿。到期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借款借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同意以上还款期数及金额,如果不按以上还款数及金额还款,甲方同意抵押车辆允许乙方扣回。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 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条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价值: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物权属):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抵押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抵押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抵押人违反主合同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制裁。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抵押权人有权中止主合同的履行:
(1)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抵押人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抵押权人履行债务。
(3)抵押人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抵押人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应严格按照住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可终止主合同。
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若抵押人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抵押物由抵押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当抵押人为主抵押人时,主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抵押人如未按主合同规定履行债务,一经发现,抵押权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其他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 8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x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时起至20xx年xx月xx日时止。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三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x元,十五天以内按%收取利息,即x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
乙方(质押人):
20xx年xx月xx日
汽车抵押合同 9
甲方(出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需要资金进行个人或企业用途,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还款方式
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采用全额还款方式:
(1)借款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
(2)利息按年利率计算,自放款之日起到到期日止,历时_______个月,共计利息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应在到期日前一次性归还。
三、借款期限
本借款协议的期限为_______年/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抵押物
乙方将质押甲方核定的车辆,作为本次借款的抵押物。
五、还款保证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甲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乙方保证配合处理、不反对、不提出异议。
六、协议生效
本借款协议进入法律程序之前,双方应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中未约 定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书面说明。合理期限内,双方应友好协商相应的解决办法,直到达成共识。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各自雇佣由双方各自委派的专业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的保密性质适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4、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汽车抵押合同 10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1、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2、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4、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6、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7、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9、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0、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xxx
邮编:xx
传真:xxx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 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因_______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日。
第三条、借款利率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借款利率为_______,借款期不足_______天的按_______天计息。
第四条抵押物
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_______汽车抵押给甲方,汽车登记证号为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抵押物价值为_______。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第六条争议纠纷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汽车抵押合同 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为:____和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抵押车辆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 13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大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峻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_____%;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_________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__________元,十五天以内按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元,十五日以上者按_____%收取利息。
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账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汽车抵押合同 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元整(¥___元)。
二、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天的按___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车牌号: 车驾号:___)作价___元抵押给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甲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若乙方在限定日期内不归还全部金额,则由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 15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协议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时间:签立时间: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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