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数: 结构类型: ; 沿高/跨度: 批准文号: (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 (指基建、技改、合资)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 (优良或合格) 合格工程承包造价: (金额大写) 暂定 _________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本)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拟定的,适用于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或承包造价在_________元整以内的建筑工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 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根据工程实际发生,其费用甲方另行支付。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无 。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于 / 年 / 月 / 日,向承包方提供 /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 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购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 3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3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方工作
5.1 每月 5 日向发报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______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______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______日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3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 向 北京市铁路运输 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二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8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13.1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暂定)_________元整(本合同价中含税金);
13.2图纸及装饰标准须经需方确认签字后和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结算时按施工图纸、洽商变更等相关资料增减费用,若需方提高装修标准及增加范围,并被需方确认后,其增加费用另计.
13.3 工程施工的划分会议纪要作为合同附件
13.4工程保修:乙方承担贰年的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本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2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地点:
甲方单位: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总承包公司与乙方单位: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xx 年 3 月28日签订了《甘河工业园区多巴新农村建设项目(D)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经业主研究并提出增加Ⅴ区12#、13#、14#、15#、16#、17#、18#共7栋住宅楼项目的要求,原招标工程量清单部分已作调整。根据甲方要求对上述新增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现经建设方批准,增加工程可以实施,双方为此签订本补合同。
一、本补充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叁千叁百肆拾陆万玖仟贰佰玖拾肆元玖角伍分(¥ 33,469,294.95 元),补充合同工程细目的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
二、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清单报价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要求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套项执行20xx年《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海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及有关文件调整规定。
3、工程费用按青建工[20xx]543号文执行。
4、人工费日工资执行青建工[20xx]542号文(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人工费日工资标准的通知)。
5、机械费调整执行青建工[20xx]381号文(关于发布青海省各地区定额机械费调整系数的通知)
(二)、取费标准:
工程均按三类取费计取,执行相关文件规定。
(三)、材料差价调整标准:
材料价格执行20xx年第3期青海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指导价和原招标给定的主要材料价格(①木门350元/樘、②防火门400元/樘、③防盗门396元/樘、④铝合金推拉门220元/㎡、⑤电子对讲门6000元/樘、⑥铝塑窗320元/㎡、⑦散热器45元/片、⑧IC卡水表1005元/个)调整并计取了2%的配合费。
(四)、下列内容不在本预算内:
因甲方未提供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的工程量清单,因此清单标价中未含此部分价格。
(五)、余土外运未考虑,只考虑场内倒运土方。
二、本补充合同为《甘河工业园区多巴新农村建设项目(D)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调整及补充,其它事项完全按原《甘河工业园区多巴新农村建设项目(D)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执行。
三、本补充合同正本3份、副本 5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 4份,乙方执副本 1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五、附件
《甘河工业园区多巴新农村建设项目(D)标段-Ⅴ区工程量清单》。
合同订立时间:二O一 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及有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
3、合同总价款:按照造价预(结)算书总金额:…...元(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陆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三分)。
4、工程工期:…..
5、工程质量:合格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应提前向乙方提出每次要维修的路段、施工方案及材料需求等;
2、负责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和安全等工作。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预定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规定。执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应达到现场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手续。
五、工程款及结算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5%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⑴、甲方确定乙方本次维修工程完工后。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2、乙方责任: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七、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江苑支路道路改造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清维修道路工程款,乙方将维修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贰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九、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代表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乙方中标的商贸物流中心十一栋建筑物委托给乙方施工,特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标施工合同:
(1)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施工的周边环境不受干扰;
(2)甲方会同业主负责办理开工报建检查竣工等手续;
(3)甲方会同业主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和安全,质量;
(4)甲方负责向业主催付进度工程款;
(5)甲方负责向业主在≧0完成内催退履约保证金,主体完工再催要剩下的50%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标合同:
(1)履约保证金在20xx年3月3日上午12点之前交于业主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2)20xx年3月2日下午5点之前交给※※保证金拾万元整,否则本协议作废。20xx年3月3日12点之前公司管理费四十万元整交于※※,剩余的管理费分批根据业主的付款付与※※。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期进驻现场开工,并确保施工工期和质量;
(4)配合甲方会同业主办理开工报建检验,检查,竣工等手续;
(5)配合甲方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6)负责整理工程的各项有关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及报验手续;
(7)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额的`5%工程管理费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提供正规的税票;
(9)乙方安全事故完全自负,与甲方无关。
三.违约与仲裁:
(1)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支付履行保证金后下达开工日期,会同业主处理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乙方正常正当施工,如有违约,在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十日后全额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甲方下达开工命令后三日内无条件开始施工,如果不能按期进驻现场,甲方提出终止协议,保证金不退,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后一日内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担保人: 乙方担保人:
20xx年3月1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鉴于丙方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甲方之关联单位)与乙方于20________年1月1日签署了合同号为(GF-96-0205)的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在甲方依法设立后,该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实际履行。为此,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1.三方同意,自20________年3月28日起,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中五河和天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蚌埠五和医院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2.本补充协议作为蚌埠五和医院(主楼5-20层,裙楼5-6层)室内装饰工程的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6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XX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
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开工,竣工:,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补充合同,作为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原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内容与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大包干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下室面积m2),不包括电梯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之日为止。工程完工之日在符合以下条件后,以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工作联系单书面确认为准:
1、乙方按设计图纸和联系单完成全部工作量,经甲方、监理组织预验收并整改完毕后,提交竣工报告。
2、乙方将符合要求的所有工程资料提交质检站,经质检站确认工程竣工资料齐备且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第三条
取费标准与结算依据
一、结算编制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______年)、《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浙江省单位估价表》(______年)、《浙江省建筑(中高档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______年)及现行省、市造价相关文件、解释。
二、材料价格确定:本工程材料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前_________%的杭州市区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材料结算价格按约定价(签证价)、信息价的先后顺序进行采用。
三、人工价格确定:本工程人工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的杭州市区人工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
四、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综合费用以20__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价差仅计取税金。
2、水电安装工程(包含消防分项和地下室通风分项工程)的综合费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费、机械费仅计取税金。
五、土方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综合单价包含挖土、基槽修整、原土回填、夯实、平整、余土外运等工作内容,并结合当地情况(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予以实际签证。土方工程量根据定额规则按围护方案及施工图纸所计算的挖土工程量予以计算。
六、基坑围护费(包含基坑降水):
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情况编制基坑围护技术方案,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审查优化。乙方根据优化后的方案按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并根据甲方签证确定的价格实行包干(包干价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款按月按实支付,乙方在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报送甲方和监理,甲方于次月______日前按审核后实际工程量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指以质检、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六方共同参加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______日内,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五、工程决算审计完毕且由甲方、乙方、审计方三方对审计结果签字盖章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核准造价的_________%。审计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提交决算报告,若逾期甲方应提前支付一部分工程结算款,付款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同时按浙价服【20____】84号收费标准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结算审计费由甲方在乙方本次工程款中代扣。
六、结算核准造价余下_________%留作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按国家最新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修,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______年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_________%,在竣工验收满______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在保修期间,对于用户质量投诉,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书面通知后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并在保修金中双倍扣除维修费用。
第五条
分包工程和甲定乙供材料
一、单项分包工程
1、由甲方组织,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分包单位,具体做法另详。
2、分包工程按分包工程总价的_________%计取总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套费(包含场地内设备保管、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一次性泥工修补、提供水源、电源等)。乙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二、甲定乙供材料
1、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选取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具体做法另详。甲方根据竞价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单价等出具工作联系单,并由乙方严格按照工作联系单自行组织实施。
2、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等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按_________%计取综合管理费,不进入直接费且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保温施工分项中,乙方不承担保温检测费。
3、甲定乙供材料中其它土建材料,如花岗岩、外墙砖、抛光砖、界面剂等套定额计取相应费率,并以竞价所确定价格外加_________%采管费做为结算单价补材料价差。
4、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安装材料,如电缆、水泵、阀门(含消防阀门)、不锈钢水箱、户内配电箱、桥架、消防探头及主机、消防栓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外加_________%综合管理费做为结算单价进入直接费。其余甲定乙供安装材料如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等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由乙方进行采购,单价套信息价,若无信息价则按甲方、乙方、监理共同市场询价后确定的合理低价进入直接费。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消防、夜间施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现场内临时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安装并装表计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处理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地下管线(地下管线由甲乙双方共同查明确认)和周边市政道路、建筑物的保护工作,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非乙方承包施工的分项工程及景观、绿化等工程经甲方、监理以工作联系单方式书面确认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工作面,否则妨碍分包方进场施工,导致总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本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价款后终止。
六、本补充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8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
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
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9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金额为元,编号为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务(服务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改为乙方将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个月的服务(服务时间分为两段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及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0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3)招标文件(××××-××××-×);(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5)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把原房屋楼面混凝土预制板结构设计更改为全现绕混凝土结构,因此房屋结构更改为全框架结构。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1、是混凝土标号要达标和搅拌均匀;
2、是钢筋及捆筋,要严格按国家建筑要求规定施工;
3、是混凝土震动均匀,确保密实,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时,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层楼面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该层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2
甲方:景泰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管站
乙方:景泰县芦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为《甘肃省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景泰县水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对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要求和说明;
1.管材:所有管材材质按图纸设计施工,所有管道按规范要求铺设;
2.施工图所有未标明规格的管道、阀门、等材料按相关规范要求考虑,施工时以图纸答疑意见施工,按实结算;
二、工程量:见附表。
三、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xx 年 5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天(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1、 合同工期,除甲方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乙方须按投标时的承诺保证农忙时不放假,保证工人数量。不予要求甲方追加工人工资、不予顺延工期且不得做为向甲方索赔的理由;
2、 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7日内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所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
4、 乙方在工期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工程的交叉配合;
5、 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甲方会同本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初步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后,则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 合同工期遇到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1) 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的(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 甲方不能按计划提供有关资料和施工现场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的(3)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因素以政府限定为准);(4) 甲方分包队伍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影响到施工进度的;(5) 其他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情况。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8乙方在投标时已到工地现场踏勘、了解了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因此在施工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四条原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统一管理。乙方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由甲方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2)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现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24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因资金困难未按时履行,现经三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原合同第八条的施工计划与工期变更为: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 天。
二、原合同第五条工程造价与工程支付办法中的2、工程付款方式变更为: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2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伍万元,主钢构架开始进场安装2日内,甲方预付壹拾万元,安装钢梁及骨架时,甲方再预付贰拾万元。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工程款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一年保修期结束后,付清剩余款项(无利息)。如甲方未按照上述付款期限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则按月利率30‰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因工程量增加甲方与乙方协商在原设计的基础上仓库四周增加雨棚面积1296平方米(宽4米总长324米)每平方米147元,增加造价壹拾玖万伍佰壹拾贰元整。
四、乙方向丙方借款 万元(大写 万元)用期六十五天,月利率。乙方保证所借的款项专款专用并同意丙方作为代付人,直接将所需的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用于支付材料款和相关费用。
五、甲方自愿作为上述乙方的借款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直接将应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工程款代付给丙方,用于偿还乙方借丙方的借款及利息,如甲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将借款支付给丙方,甲方自愿将所建的汝州申通快递仓库包括相应土地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使用权抵偿给丙方,归丙方所有。另外从 开一条宽 米的通道归丙方无偿使用,同时协助办理相关土地房产变更手续。
六、本补充条款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三份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15
发包人:
承包人:
双方于20xx年5月28日签订了丰泽苑三期临时围墙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工程需要,将环湖路地段七部分砖砌围墙变更成钢结构围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制订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出现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述及的均按原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工程地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用地范围内
工程内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工程
的施工及保修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丰泽苑三期临时钢结构围墙的制作及安装,包括混凝土基础、钢构预埋件、钢构围墙制作、安装及支撑锚固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价¥:23988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2、本工程采用按施工图示及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按附件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钢构围墙工程综合单价按每延米399.8元/延长米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施工长度约为600米。本综合单价为包干价,费用内容与定额解释范围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采取的措施、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因素,并已考虑垃圾排放、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气候条件、政府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因素,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3、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得出工程总造价。
4、其它按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相关条款执行。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2、完成工程验收,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及决算资料,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0%。
3、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签订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4、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可供发包人财务入账的工程建安发票。
七、其他未约定的事项均按双方于20xx年5月28日签定的原合同(合同编号:fz-kq-前期011)约定内容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九、附件:钢结构围墙设施图纸。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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