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2 07:21:18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财务部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务部管理制度经典【15篇】

财务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 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 ,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 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 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 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2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 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 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

  第二十七条 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 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 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 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财务部管理制度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财务部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财务部管理制度4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学校的计划,正确编制年度预算和月计划额度。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各种决算报表。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学校的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学校财务室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原始凭证应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人员处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报销。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九、严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或到银行取现金时,学校要配备专车并有2人以上陪同,确保人员及资金的安全。

  十、学校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小均须校长签字。

  十一、做好原始凭证、账本、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财务部管理制度5

  1、仓库管理是酒店存货管理的重要工作。

  仓库是企业各种物资、原材料的周转、储备环节,担负着验收、保管、发放、储备、回收利用等多项业务管理职能。

  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保证物资周转流通,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3、仓库管理的原则是:

  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4、仓库的存量管理

  (1)仓库实行存量管理。

  仓库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财务部和成控部、采购部研究制定并报酒店管理当局批准后,交仓库执行。

  (2)所有仓库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月末,仓库应编制“超存量库存表“,详列所有超过最高存量的存货明细情况,报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成本控制经理。

  5、仓库的请购

  (1)库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仓库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采购部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仓库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不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由采购部直接受理。

  (3)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仓库的验收入库

  (1)酒店的入仓实行仓库验收制,检查采购计划,物品的数量、价格、质量,遇下列问题时,仓库应拒绝收货,或另行堆放,并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

  (2)没有经批准的请购单。

  (3)所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及有关要求与请购单不符。

  (4)发现品质问题。

  发现(2)、(3)问题时,在与采购部/请购部门联系并取得处理意见前,所收物资不得使用。

  7、物资验收入仓后应编好库位、货位,堆垛号码,整齐堆放,办好登帐建卡手续。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1)仓库实行分区、分类、分货位编号保管方法。根据各类物资的自然属性,理化性能,体积大小和仓库设备条件的不同,分别加以妥善保管。做到不短缺、不损坏、不变质、不混号错位,物资存放要考虑便于收发,便于检查和盘点。

  (2)仓管员要熟悉物资的特性,认真做好在库存物资的养护工作,根据仓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等条件,考虑存放期限,采取通风、降温、防潮、密封等措施。

  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锈、防变质;防水、防尘、防爆、防漏、防高温等“十防”工作,注意经常检查,确保物资财产的安全完整。

  (3)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仓库时间较长的物资,要及时填列“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发现霉变、破损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填列“物资残损(变质)处理报告”,向部门主管和财务部经理作出报告。

  (4)存仓物资,要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仓“的管理规定。

  发料要从最早存仓的物资开使;

  定期翻仓可结合仓库的盘点进行,翻仓的目的是检查存货的品质保管状况,同时,为存货“先进先出”的操作提供方便。

  (5)严格执行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仓库内禁止吸烟,不得会客,不得存放私人和其他单位物品,做到人走灯灭,离库锁门,防止发生火灾和盗窃事故。

  (6)仓库是物资保管重地,除责任仓管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7)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仓库只凭出仓单、领料单、调拨单发货,严禁先发货。后补单,严禁白条发货。

  (8)仓管员应及时记录物资的进、出、存动态,做到“三对”,即货、卡、帐核对相符。发现问题须及时检查纠正,确保存货、存货卡、存货帐结存准确无误。

  8、仓库的盘点

  (1)仓库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帐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清仓盘点工作。

  (2)经常的盘点由仓库领班和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定期的盘点每月25日进行一次,由成控部组织,财务部派员参与,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存货盘点报告”,上报酒店处理。

  (4)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有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财务部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财务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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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盘点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1、现金实点数(A):

  盘点结果:

  面值

  数量

  金额

  1角

  异常情况: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计:

  2、加:其它项目支出(B=C+D):

  未入账报销单(C):

  保管人签名:

  未入账借支单(D):

  3、实存数(E=A+B)

  4、账面数(F):

  5、盘盈(盘亏)数(G=E-F):

  盘点人:

  监盘人:

  会计主管:

财务部管理制度9

  一、工作及处罚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财务部管理制度10

  财务部管理实务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与财务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二条 酒店财务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第三条 酒店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确保资产保值与增值。

  第四条 酒店设立财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上缴各项税、费,保护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酒店应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六条 本条例仅包括会计人员、固定资产及其折扣、成本核算与费用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 财务部机构与会计人员管理

  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的是酒店财务部工作的财

财务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四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职责权限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总监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总监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审批流程及权限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总监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总监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四章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运营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总监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总监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总监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总监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总监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总监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款员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

  并办好交接手续,收款员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总监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款员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款员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具体的货币资金的管理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财务核算及报告和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总监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总监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10年,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部人员现场进行监督销毁。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项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和实物资产采购过程等经济业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按违纪金额的二至五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人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签字审批或支付款项的,每次罚款50-3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500-3000元,接连三次以上违反的作调离本职岗位或辞退处理。

财务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财务部部门职能:

  (一)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三)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四)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七)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第二章、财务部部门职责:

  (一)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二)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五)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财务部各岗位职责:

  一、财务总监职责:

  (一)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管理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物业收费方案及程序;

  (四)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五)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二、会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制度,制止违反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现象,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费用报表,办理收入、成本、资金等会计核算,按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使经营成果得到准确及时反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发票管理。并定期检查发票使用情况;

  (三)负责对公司调拨、库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协调各岗每月以报表方式对账目做出结算;

  (四)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核算,即对各类报表的审核、监督及核销工作;

  (五)保管好各类财务资质证件、印章;

  (六)编制并审核记账凭证、录入电脑、核对总帐、明细账、登记帐簿、科目汇总表及财务报表;

  (七)协调出纳员进行资金业务管理;

  (八)对进项发票进行登记,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认证;

  (九)按时报税、交税。协调好税务部门的工作;

  (十)编制应收、应付、往来款项报表,每月传达到公司各部门进行帐目核对;

  (十一)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三、出纳岗位责任:

  (一)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纪律及公司的财务制度;

  (二)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部门部长签字、经办人、审核人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四)按时填报各种现金银行、费用等月报表;

  (五)及时办理订货汇款、必须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六)保管好各种印章,按规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类原始票据以备查找;

  (八)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名誉不受到侵害。

  四、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观,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二)保管商品、账目清晰、每月对账盘点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三)商品入库、出库前严格检查商品包装、数量及破损情况、发现问题立刻汇报;

  (四)经常查物点数、分门别类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拒绝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库房;

  (五)商品摆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学会分析冷背呆滞积压库存的合理调整,提出建议;

  (六)严格按程序办理出入库,账、物、表三对清,当天业务当日完成,不许他人代办。

  五、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报价原则进行对外报价;

  (二)凡与经销产品相关的厂家代理资质、培训计划、促销政策、奖励、返点、厂家资源的掌握、价格体系更新等必须做到了如指掌,落实到人;

  (三)采购要严格按流程执行并每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及考评,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应商(形成表单);

  (四)综合调配公司库存资源,订货时必须要了解当前库存情况,在有库存的情况下要以先出库存为主;

  (五)树立公司形象,保证公司不受到侵害。

  第四章、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财务部管理制度1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第二节会计机构与岗位设置

  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四条根据会计工作和公司实际需要设置以下会计岗位:财务经理、总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

  第五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每年有一定时间的后续教育。

  第三节岗位职责

  第九条财务经理岗位职责。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2)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5)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参与确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顺畅,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7)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向总经理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9)组织会计人员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会计人员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2)指导监督各会计岗位的日常工作;审核记账凭证。

  (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协调。

  (5)协助上级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7)向上级主管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资金收付工作。

  (2)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支付款项,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相关票据结算,建立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备查簿。

  (4)及时与银行定期对账,库存现金余额符合管理制度规定。

  (5)按周编制现金收支报表。

  (6)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

  (7)负责管理员工备用金欠款事项。

  (8)完成其他由上级主管指派及自行发展的工作。 第十二条往来结算会计岗位职责。

  (1)建立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台账。

  (2)办理往来账款的结算业务;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分类核算;及时登记更新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台账。

  (3)负责往来账的核对工作。每年至少核对一次,如双方余额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做好领导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核算办法。

  (2)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负责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和项目成本分类核算。

  (4)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5)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分析。

  (6)拟订费用管理与控制办法。

  (7)编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报表,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加强费用控制。

  第十四条税务会计岗位职责。

  (1)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

  (2)积极协调与当地税务的关系,及时关注税务政策,对公司有利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每月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依法纳税;负责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4)负责保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通用发票,进项税发票的勾选认证。

  (5)关注增值税进项税与销售税的差异,及时催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六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第十九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员工手册应该包含那些内容?

  《员工手册》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同时又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承载传播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的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员工的行动指南。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序言、用工管理、薪酬、福利、工作时间、职工培训、沟通途径、保密事项、奖惩及其它管理要求标准。 员工手册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区别

  员工手册,是告知员工应该知道的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就是对公司人员的人事入职、升迁、奖惩、离(退)职等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两者的管理范围不一样,员工守则面对所有人员的所有普遍性的行为。而人事管理制度是属特定的专门的制度。

  法律主观:

  需要员工签字。员工手册一般是公司制度的集合体,员工手册上员工签名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益处,既避免用人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对员工实施处罚和辞退,也可以为管理员工提供依据。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员工手册员工不签字辞退吗合法吗

  是合法的。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保留相关的辞退文件。离职证明乱写的,可以不予签字确认。因辞退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务部管理制度14

  一、现金日常工作依据:

  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23日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规定:

  1、禁止以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2、转账起点一千元。

  3、领款人领款时要签署领款人姓名、领款金额、已领款、领款日期,否则不得付款。

  4、不得白条抵库。

  5、零星采购中已经付款给供应商的,业务员要提交收款方提供的收款收据,收据要加盖对方公章或财务章。或者要求供应商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现金收讫字样。

  6、出纳员要发挥“闸口”作用,坚持审核无误后付款。

  7、总裁出差期间急用现金,办理正常签字手续后,到总裁秘书处备案并与股份公司总经理沟通,总经理回来后补签字。

  8、各独立核算单位总经理不得擅自动用金库现金,出纳员不得受理手续不完整的现金付款业务。

  9、现金收付款业务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四、附则

  1、本制度财务中心解释。

  2、本制度财务总监确认后生效。

财务部管理制度15

  第二章钥匙的使用与管理

  1、前台收银负责酒店各处钥匙的管理

  2、将酒店所有的钥匙按房间号码编号,贴上胶纸

  3、制作钥匙登记表

  4、将钥匙保存在保险箱内

  5、收银员要掌握各部门交取钥匙员工的签名模式

  6、当员工交、取钥匙时要在钥匙登记表上登记交、取钥匙的时间、部门、用途、签名,并核对签名模式

  7、收银员应及时督促各部门交回钥匙

  8、“自动开仓”的钥匙的领取,需有当值大堂副理,当值保安人员(领班级以上),用货部门人员(主管级以上)共同签名领取该仓库钥匙。

  第三章收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则

  1、收银员上岗前清点上一班收银员交出的备用金、发货票,双方并在备用金、发货票交接本上登记时间、签名。

  2、收银员必须掌握识别真假币知识。

  3、收银员在营业过程中必须保证收到真币,收取假币收银员自行负责。

  4、收银员不许给住店客人之外的人换零钞、港币、美元。

  5、前台收银员每天17:00时、21;00时、0:00时押金和营业款必须投款一次,西餐收银员每天21:00时必须投款一次,余款班次结束后再投。

  6、收银员必须保证帐实相符。

  7、收银员交款时,由大堂副理和保安部领班作为见证人,按交款报告的格式填写清楚内容(时间、班次、交款人、交款额、见证人)

  8、收银员在交款袋上注明时间、班次及交款人,早班各收银员相互清点并在信封上签字确认,中班交款时由西餐收银员清点并签名确认,晚班交款时由夜审清点并签名确认。

  9、由见证人确认装有现钞时,收银员将交款袋封好后方可将交款袋投入保险柜。

  10、备用金分A、B、C三个柜,A柜收银员下班将备用金交至下一班,B柜、C柜收银员下班前将备用金交至保险箱中。

  11、收银员下班前清点备用金,BC柜收银员存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到存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备用金存取登记本后,将备用金投入保险箱中,收银员保管母钥匙,大堂副理保管子钥匙。

  12、取备用金时,收银员致电保安部、大堂副理在取备用金地点一同填写取备用金登记本,保安部作为见证人,由收银员用母钥匙、大堂副理用子钥匙共同将保险箱打开,根据收银员岗位取出所需取的备用金。

  13、收银主管领班在岗时,收银员离开岗位,由主管\领班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收银主管领班离开时自觉要求在岗收银员查看现钞是否存在后,锁上抽屉方可离开收银台。中、晚班收银员在收银主管、领班不在时需用餐或去洗手间须向大堂副理请假,大堂副理查看收银台抽屉内现钞是否存在后,由收银员锁上抽屉即可离开收银台。

  14、信贷会计每周抽查盘点备用金及营业款一次。

  第四章贵重物品遗失的处理

  1、当服务员发现有贵重物品遗失酒店,服务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部门主管授权人员)及大堂副理做见证。

  2、将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名称、数量、颜色、品牌、遗失物品客人姓名、房间号码、入住登记时有效证件及号码,拾者、保管人及大堂幅理签名确认。

  3、无论将遗失物品存放在保险箱内还是营业部门,客人凭住店时有效证件领取贵重物品,做好登记,注明日期,核对证件号码,客人、大堂副理、营业部门负责保管之人及负责人签名。

  5、财务部资产会计每月对遗失贵重物品进行盘点。

  6、如果遗留贵重物品超过三个月,由营业部门将遗留贵重物品上交财务部资产会计处,建立遗留贵重物品台帐,交出部门当事人、资产会计或出纳签名(现金由出纳保管,物品交资产会计保管)。

  7、保管期限达到一年,客人还未领取,由财务部打申请报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作为公司营业外收入或员工活动之用。

  第五章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1、如果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改用手工程序。

  2、利用夜审后的夜审报告,加上当日消费帐单作为结帐依据。

  3、事先得到通知需短时停机时,先打印一份“房态表”报告。

  4、向客人解释说明,并对由此给客人带来的不便向客人道歉。

  5、接班时需用手工结帐报告,将当日业务分类汇总平帐。

  6、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漏收的消费项目,填写减扣单,做减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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