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通告(15篇)
道路施工通告1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建设工程施工、待建筑物(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经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准后,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未经批准施工导致交通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月二十八日
道路施工通告2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道路施工通告3
xxx: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xx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xx年2月15日起至xx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xx市城市管理局
日期:
道路施工通告4
广大市民: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x政府应急办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通告5
公路排路坝路段因路面修复(沥青罩面)施工,经报请xx县公安交警大队同意,需对施工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1、管制路段:公路排路坝路路段(师范附小—40米大道叉路口);
2、管制时段:x年10月19日—x年10月21日期间,晚19时——次日凌晨7时;
3、管制措施:一是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二是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管制路段停放。
请过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xx县交通运输局
x年10月18日
道路施工通告6
广州白云 国际 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拟于20xx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包括会议中心北侧西延线道路,该道路东起机场东路,西至广花五路,全长约1.7公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本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和白云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刁难、围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年四月二十八日
道路施工通告7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西宁市城中区建设局
西宁市城中区环保局 西宁市城中区城管局
西宁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2日
道路施工通告8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xxxx年9月15日至xx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xxx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通告9
根据xx市政府安排,市政处将于近期在路非机动车道实施人防工程勘测,为确保施工期间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相关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x年9月16日至9月28日。
二、管制区域:路跃进路口至新安北路口两侧非机动车道及部分人行道(具体封闭时间及地点见下)
三、封闭及分流方式:采取分段全封闭方式,封闭期间非机动车将借用人行道通行。
管制期间,请交通管制区域周边居民合理安排出行,由于交通管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9月12日
道路施工通告10
为保证土龙路、温彭路、温黄路、芙蓉大道等部分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将对各道路实施双向半封闭施工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龙路半封闭范围:双流县九江镇场镇限高牌位置至温江界区域青羊区界木材加工场旁加气补胎门面处。
芙蓉大道半封闭范围:芙蓉大道下穿绕城高速通道。
温彭路半封闭范围:温江区寿安镇与生态大道相接处至普兴桥头郫县界处。
温黄路全封闭范围:温泉大道温黄路路口至温江与双流黄水镇交界处柑梓树桥尾处。
二、施工时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如该时间段内工程未完工,则封闭时间顺延至该工程完工之日)。
三、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通行,并服从现场安全人员指挥。
请过往车辆和沿路居民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在此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成都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道路施工通告11
为了保证xx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及xx人防隧道北出口提升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交通安全,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xx人防隧道及其引道进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
xx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引道(分东西两侧先后半幅封闭施工)。
二、封闭时间
西半幅:10月15日至11月20日;
东半幅:11月21日至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道路封闭期间,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向引道双向半幅通行,限速每小时40公里,禁止2.5米(含)以上所有大中型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辆通行。
2、禁行车辆及行人由xx大桥或xx大桥绕行。
3、经由人防隧道通行的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由公交公司另行通告。
xx市xx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
20xx年10月10日
道路施工通告12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xx校园建设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施工通告13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学校桥头堡(沱江河2号桥头老浴室和老区6舍间)以及西侧门至三食堂、锦地苑西门区域道路破损,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学校决定对该两片区道路进行改造。由于该两片区域车辆、人员密集,通道较多,为做好施工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区域
1、桥头堡(沱江河2号桥头老浴室和老区6舍间)区域道路
2、西侧门至三食堂、锦地苑西门区域道路
二、施工时间:
共28天,20xx年10月18日——11月14日
三、施工期间注意事项:
1、为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施工期间该两片区域实行交通管制,车辆不能进入施工区域,行人尽可能不要进入施工区域。到该区域及附近的车辆请远离施工区域停放,行人请尽量绕行。
2、沥青铺筑尽可能集中安排、尽早完工。沥青铺筑期间车辆和行人不能通行,一旦具备通行条件将及时放行。
3、施工单位将分片施工,施工时设置上课、上班、就餐等临时通行便道,以最大可能减少对师生到三食堂、总公司办公区和西侧门、家属区等教学、生活区的干扰。
施工期间请大家注意安全,请各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学校对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感谢大家对学校建设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告。
道路施工通告14
沿线各单位和居民:
为完善后海北片区路网结构,提高片区支路网的集散能力,按照xx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新建xx五街市政道路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全部施工准备,施工工期为300天。
施工范围:本项目西起现状后xx路,终点接xx大道西侧预留路口范围。道路长约375米,双车道单向交通,道路红线宽为20、21米,5座地下通道。
施工内容: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及水土保持等。
为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请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相关设施及管线管理单位、相临地块的建设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同时报送相关资料,确保管线安全,确保交叉施工有序、安全进行。道路施工完成后,请周边单位注意保护道路路面及地下通道、管线安全,需要衔接时,注意现场复核。
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地给沿线单位和居民带来不便,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同时也希望大家予以谅解与配合,施工中请将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构筑物、管线,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们会尽一切可能,合理安排工期,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单位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该工程。
联系人:高xx、边xx
联系电话:26571xx xx0075591xx
地址:xx前海路爱心大厦1402室。
道路施工通告15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 办法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法律 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 措施 。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 清理 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xx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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