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我喜欢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作文1
我最喜欢的节日要数春节了。在春节里,大人们可以放短暂的假,游子们可以回家,我们小孩子可以有许多的红包,最重要的是全家人可以欢聚在一起。
大年三十那天,大街上那些参天大树上挂着五彩缤纷的'灯。有的树上挂着星星形的灯笼,有的树上挂着桃心形的灯笼……那些灯笼各种各样好看极了!再看看路灯上挂着的红灯笼和中国结,心里都觉得很温暖。无论路灯上挂着什么,都代表着祥和喜庆。
大街上,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人们手里都提着买的年货,拿着年画。家家户户大门上都贴着对联和“福”字,真热闹。
三十晚上,妈妈和奶奶忙活了半天才做好的年夜饭终于端上桌了。看!那红烧肉上有着鲜艳的酱汁,鲈鱼舒舒服服躺在盘子里,木耳和洋葱抱在一起说悄悄话,胖嘟嘟的饺子像一个个小娃娃的脸蛋……在饭桌中间的是一块大蛋糕,这块蛋糕是用巧克力做的,旁边还撒着白糖。
突然,爸爸说:“我们全家拿起杯子碰一下把!”“哐”一声,家里充满了欢笑声、音乐声、唱歌声,真是其乐融融。
吃完年夜饭,我们要守岁了。我守着守着,眼皮开始打架了。终于十二点的钟声响起了,我马上就有了精神。奶奶穿着红棉袄说:“发红包啦!”我们小孩子赶快说着吉祥语。大红包到手了,我赶快把它压在枕头下,是为了压住幸福。
大年初一,我们家要放鞭啦!天空满是烟花,奶奶又给我讲关于“年”的故事,现在放鞭炮是为了寄托美好生活。
这就是我喜欢的节日“春节”,因为春节家人可以团聚。
我喜欢作文2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包。那是这学期妈妈给我新买的,算起来,它已经陪伴我整整3周了,我很喜欢它!我的好伙伴刚来时,长得很漂亮,一看就讨人喜爱。你看,几条彩链将它围得接结结实实,淡红色的外衣上,印着一些五彩缤纷的图案。我把我的好伙伴背在肩上,它的两条背带晃来晃去,尽管它把我的肩压得生疼,而我却毫不在意。我的好伙伴拥有“三室一厅”,非常宽敞。
上学时,它用自己的口袋把我的.书本整理得井井有条。我背着它在上学路上,高高兴兴地蹦蹦跳跳,把文具盒里的文具弄得“叮当”作响。每当我做作业时,它就会在一旁默默地等待我,好像在鼓励我勇往直前呢!做完作业后,它就会张开大嘴,让我拿出课外书,使我的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渐渐地,小伙伴的客人越来越多。
今天来了《一课三练》,明天又奔来《同步练习》,后天又跑来《黄冈密卷》……好伙伴热情地招待了客人们,而自己的腰围渐渐变粗,成了“将军肚”,书多得没把肚皮撑破。看着它托着沉重的身子,一步步艰难地移动步子,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便想办法给它“减肥”,不得不把最心爱的课外书拿出来,放在书架上,只留下教科书。此时,它又恢复了往日的精神,又蹦蹦跳跳地与我一起学习。看着它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我格外的高兴。
谢谢你!好伙伴,你为了我的学习,硬撑着装下那么多的书本,迈着沉重的脚步陪我学习。我真喜欢我的好伙伴――书包啊!
我喜欢作文3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大自然里生活着很多小动物们,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以帮人类看家。今年二月,我三姑家买了一只狗,他才见到我的时候,就跑来跑去,我很奇怪,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奇奇。奇奇的毛很多,可能是冬天取暖用的。它的眼睛非常好看,在阳光的.照耀下,一会变绿,一会变紫,他的眼睛就是个神眼,很多人见了奇奇,都夸它长的漂亮。它的耳朵可了不起了,我们很快的走着,准备玩去,但它的耳朵马上听见了,叫了起来。它的腿很胖,但是我一跑,它就飞快的跑了,很快我就输了。
它吃的东西很多,才开始只要有肉就行了,一块也行,加很多的面条也行。现在你饿死它也不吃,开始吃骨头了。我三姑把奇奇送到我大姑家。它不吃骨头了,吃肉包子啦。可能以后狗吃的比人吃的都好呢。
上个星期天天气很好,我们去大姑家看奇奇。爸爸开着车去看奇奇。那天下午,奇奇的毛都黑了,我们就给它洗澡。开始要准备一大盆水。我用一块肉把奇奇引到水盆里。我们用手把奇奇洗的很干净,我把奇奇抱了出来。奇奇用脚把一盆水弄翻了,泼了我一身,太好玩了。
人们吃完饭后,都要百步走,狗也一样。我就和奇奇去广场跑步。我们在广场上跑了三圈,我看见奇奇跑到了草丛上,就开始了小便,狗也很卫生,还可以为草地施肥呢。
这就是我三姑家的狗,也是我的朋友,你说可爱不可爱?
我喜欢作文4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
《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
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
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我喜欢作文5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
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
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喜欢作文6
这是一副极其精致的剪纸,它唤醒了一直藏在我心中的一个小小的梦想。看着这幅剪纸,我的思绪也飞入了这幅剪纸中,和画中的小男孩一起踏上了奇幻的旅程:
这个小男孩的名字叫做小流,他从小就立志要独自走遍天下。这天,他趁父母不在家,偷偷地牵着家里的两条骆驼走了。由于他事先准备不充分,很快就把食物吃完了,再加上一路长途跋涉,自己非常劳累,只能睡在坚硬无比的.巨石上休息,摘树上的野果充饥。但小流并不退缩,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无论多艰苦,他都勇往直前。
正当他穿越黑森林时,突然,前面跳出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猛虎。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小流从未出过远门,从小就受到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所以他一点也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庞然大物有多可怕。虽然从未见过,但见它这么可怕,心里还是有点胆战心惊。于是,小流拉着骆驼一路往前冲,就连那只老虎也被小流的这一举动吓得目瞪口呆。
就这样,小流成功冲出了黑森林。但眼前这个世界更让小流感到惊讶:清澈见底的湖,五彩斑斓的花朵,青翠欲滴的绿树,简直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旅途结束了,我的思绪也从剪纸中飞了出来。我真佩服剪纸艺人的技艺高超。剪纸真是一门深不可测的艺术,竟能把一个小小的梦想化为一幅美丽的剪纸。
我喜欢作文7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看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多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朋友”很多,就像《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爱的教育》等等。现在就让我向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作家罗贯中。《三国演义》以绝妙的文笔把魏、蜀、吴争夺天下的场面写得轰轰烈烈,让我百看不厌。而且书中通过战争,塑造出一批性格特点鲜明的人物形象,如雄豪奸诈的曹操,忠义勇武的关羽,谋略出众的诸葛亮等。这些独特的人物给我们留下了解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绝妙的.文笔,而且还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诸葛亮三气周瑜,周瑜为什么会绝望地对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周瑜心胸狭窄,妒忌胜于他的人。周瑜死的时候才36岁呀!真的是很可惜,枉费了自己的满腹经纶,学富五车。这件事使我明白做人不能过于小气,要胸怀宽广。关羽智勇双全,为什么会败走麦城?那是因为关羽连胜之后过骄傲,才被吴国一击而溃,大意失荆州。这就让我明白无论对待什么事,都不能骄傲自大,否则就会面临失败。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你细细品读,一定会收获多多。
我喜欢作文8
黑色,是那么冷酷。可是,冷酷的背后,是寂寞。如果说,黑色是最寂寞的颜色。黑色,它是永恒色。红色加上蓝色,变成紫色。
黑色♀寂寞
红橙黄绿青蓝紫,好像缺了黑色。可是,我最喜欢黑色。
黑色,它是永恒色。红色加上蓝色,变成紫色。蓝色加上黄色,变成绿色。而黑色,它永远不会变。就像是真心一样,不管加上什么,它都不变。
我爱黑色,爱它的永远不变。如果人的心也和它一样,那该多好。
黑色,是那么冷酷。可是,冷酷的背后,是寂寞。如果说,黑色是最寂寞的颜色,那么我就是最寂寞的人了。
黑色,我们都一样。永远伴随寂寞。
黑色♀心死
旋是紫色的,锦是蓝色的。我呢,我是黑色的。我不配拥有斑斓的色彩,我不配拥有这美丽的世界。
黑色,是我的`内心。我的心中没有阳光,我也不渴求阳光。我情愿黑暗,我情愿寒冷,我情愿孤单,我情愿与世隔绝。
厌世。对于这个世界来言,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人。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却伤了我太多。我已经无法承受,我早该麻木不仁。
黑色。心死。是否该画上等号。那么,我=黑色?
黑色♀杂念
曾经,很喜欢白色。曾经,疯狂地购买白色的东西。因为白色的纯洁,圣洁。
只是,很快,有关白色的一切都被我丢在角落里。
因为,我不配拥有白色。纯洁,早就随着童年消失了。
记得,蓝对我说:“你真是个孩子,永远单纯。”单纯这个词,那么朴实,却那么刺眼。
是的,我不配拥有单纯。因为我是黑色的。与私心杂念为伍。
黑色,专属于我。不,应该是我属于黑色。因为,我是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我喜欢作文9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文章简介:在苏北的小小村落,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在这个村落中小女主角田田带我们领略了许多用文字表述不出来的知识。土坯的房子,闹鬼的'土窑,游弋着美丽冤魂的祠堂,永远不会上映新片的露天电影,买糖豆的孤老头……田田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快乐而无忌地长大,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生生死死的故事总会归于一种平静,而生命就在这种平静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我喜欢作文10
记得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 书是人生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必需品。
我家的书柜上已经被书塞满了。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呀……满满一书柜,每天晚上,我都要雷打不动地在书架前挑选我喜欢的'书,直到瞌睡虫来找我为止。
每当节假日,我总要交款我的宝贝书拿出来看。只要我一看书,感情的流露总是那么丰富:看到感人之处,我会成为一个泪人儿;看到幽默之处,我会笑得前俯后仰;看到精彩之处,我会习惯性地默背,再做读书笔记。即使在三十六七度的高温下,我也稳如泰山,连妈妈叫我也不知道。所以,妈妈总是叫我“小书虫”。
我不仅爱看书,还爱“藏书”呢!藏书什么意思?你一定会以为是珍藏图书吧。哈,大错特错。是将书藏起来,我爱看书,妈妈知道这一点。如果我犯了错误,妈妈就不让我看书,将书藏了起来,还时会被我翻箱倒柜地找出来。所以我便将我的书藏在被子底下,床底下,甚至藏在衣柜里。藏书,我可绞尽脑汁了。我几乎没有看过一次十分舒服的书过。
当然啦,书有时候也会给我带来麻烦。比如,妈妈叫我烧饭,我就不是烧烤米饭(忘了加水)就是烧浸米饭(忘了按电饭煲的按钮),唉,全都是这书惹的祸啊!
我爱看书,因为看书即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又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喜欢作文11
从小到大,有许多地方留下了我的足迹,让我喜爱。有些地方因为神秘,让我喜爱;有些地方因为有趣,让我喜爱;有些地方因为美丽,让我喜爱……而这么多地方中,我最喜爱的还是杭州西湖。
一年暑假,我和父母一起去了西湖。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沿着西湖边上的小路漫步,隔几米,我就能看到一个灰色的石凳。湖岸边还有数不胜数的树木:有梧桐树;有桂花树;有柳树……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来的树木。树根旁,还有几颗小草“若隐若现”。
我们来的时候,正逢夏天,荷花尽放之时。暖风微微吹来,我所看到的荷花就像亭亭玉立的`少女在翩翩起舞。而荷叶错落有致地生长在湖中,遮住了湖面,却还能看到鱼儿在平静的湖面下自由嬉戏。
我觉得西湖最美的时候,还是黄昏时分。
夕阳拖着长长的金黄裙子,荡漾在西湖微微的波浪中,湖面就像镀了一层薄薄的金,亮闪闪的。鱼儿则不时跃起,又落下,激起层层涟漪,使我陶醉,使所有人陶醉……
转眼间,傍晚也快过了,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西湖。
第二天早上,又看到别样的西湖。有些老人坐在石凳上看报,休息,还有的在湖边悠闲地打着太极拳……
西湖的景色的确是美不胜收,怪不得北宋大文豪苏轼会写下“与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千古诗句。
我喜欢这里——一个美丽而宁静的地方。
我喜欢作文12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
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冬天的梅花,在寒风凛凛的大雪中坚强地屹立着。我喜欢那份芳馨,我喜欢那活跃的生命,那伟大的精神紧刻在人类的心灵,永远装扮着雪的天地,增添了一份神秘,一丝色彩。
我喜欢在春天的阳光下,倾听黄鹂那美丽动人的歌声,它那激动高昂的歌声似乎讴歌着伟大的母亲——祖国。
我喜欢看秋风中摇摆的火红红的枫叶。在树枝上,在地上,飘落得如此幽雅缓慢,文静而另人感到悲伤,似乎给秋天增添了一丝浪漫,优雅。
我喜欢夏日的炽热,我喜欢在蔚蓝而无边无际的大海里畅游,骑着活泼可爱的海豚在阳光下沐浴。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身临芳馨的花海洋中,甜甜地微笑着呢!我梦见夜幕中闪闪发亮的星星正在回忆着以往的酸甜苦辣,坎坎坷坷。我梦见玫瑰如海,无边无际,散发出浪漫,芬芳的气息,绚烂的嫣红陶冶了人们的心灵。最难忘那次梦见自己插着翅膀,环绕着紫纱蒙住的`山峦,我痴迷在一片浪漫之中。我喜欢看青葱翠绿的大草原。那细细密密,摇摆着柔软身躯的草儿们准备赋予大自然一床绿被。
我喜欢花,不论是什么花。我喜欢出于泥而不染的荷花,我喜欢坚强芳馨的梅花,浪漫而艳红的玫瑰,幽香的郁金香等。我也喜欢那些没有名份的小野花,它们都是那样的默默无闻,为大自然做出贡献的灵魂工程师。
我喜欢真,善,美装扮着世界,辉煌的道路总在泪光中燃烧,闪烁,让我们轻轻踏过它吧!我衷心,真诚地希望这个世界上有更多的喜欢能深深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
我喜欢作文1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小时候,我就喜欢听故事,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妈妈讲故事给我听。读书以后,妈妈就要求我自己看图识字,三年级以后我就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去新华书店看书,买了好多童话故事:有《小猫钓鱼》、《青蛙告状》、《狐狸与老虎》┅┅,到四年级时我把《多拉A梦》、《乌龙院》、《安徒生童话》看了好几遍,进入五年级以后我开始看《三国演义》和《西游记》等历史故事。
我一直把书当作好朋友,一进入到书籍里,我就不能自抑,就会静下来,握着书就觉得进入了知识的海洋, 觉得自己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这里我能学到我不懂的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时,我完全沉醉在故事的情节中,我会跟着书中的情节喜、怒、哀、乐。当故事欢快时,我会哈哈大笑;当故事悲哀时,我会无限同情;当故事情节愤怒时,我也会很恼火,有时还会冲桌椅发泄一下心中的不快。看起书来常常听不见奶奶叫吃饭、叫洗澡。
我喜欢书,因为书给我们带来了智慧,让我变得聪明起来。如果世界上没有书,人们就会愚昧、无知。
我深深地感到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最忠厚老实的朋友,书能解开我们心中的迷惑,给我们带来知识,给我们战胜各种困难的力量。 我将继续努力读书,认真在书中吸取营养,充实自己!
我喜欢作文15
世上的动物多种多样,灵巧的小猫唱起歌儿,可爱的熊猫打了个滚,缓慢的`乌龟吃起食来……当然我家“小小男子汉”也向我跑来。
“小小男子汉”就是我家的小狗“转圈圈”。它有着一身点缀着“星星”的巧克力色皮毛,耳朵是浅棕色的。四条白色的腿像四根粗粗的树干一样直直的立着。转圈圈很帅气,而且很强壮。
转圈觉一直惧怕邻居家的大狗“可可豆”,可它要当一个“男子汉”。为了锻炼它的胆量,我决定经常带转圈圈出门上街,让它见识一下世面。一开始,它很不老实,总想逃跑,一会儿向树跑,一会儿向家跑。我干脆用项圈套住他。这回,它似乎知道无路可逃,只好硬着头皮向前走,时不时看着我,像在说:“小主人,求求你,让我回家吧!”几天一过,它不再害怕上街。我认为他练好了胆量,便带他去了邻居家做客。见到可可豆,转圈圈并不退缩,反而光明正大地走向可可豆,摇了摇头,甩了甩尾巴,好像在说:“看我,我可厉害了!”可可豆疑惑地看了看转圈圈,向它走去,不知它哪儿来的勇气。转圈圈神气极了,仰起头,又像在说:“豆儿,我不怕你了,一起玩吧!”就和可可豆一起玩去了。
这就是我家“小小男子汉”,以前十分胆小,现在又变得勇敢,真不愧是一个“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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