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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1
一、专项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清理,要按照中央领导和国家部委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专项清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查处并纠正土地审批、土地出让以及出让金收支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依法规范土地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市级各职能部门按分工抓好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等要求,附图是否标明宗地区位与现状、地块坐标与标高、道路红线坐标与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周围地区的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二)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出让底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宗地的出让价格是否低于最低价标准、是否低于底价,签订出让合同是否规范。
(四)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是否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年、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后,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供地后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情况,有无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
三、专项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我市专项清理工作采取自清自纠、部门包抓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方案下发后,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二)自清自纠。年12月31日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照五部委《通知》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清理,对供应的土地,逐宗从供地前的规划设计到供地后的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情况分别填报《宗地供应情况登记表》、《划拨用地统计表》、《协议出让用地统计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统计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和《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统计表》。
(三)督促检查。为更好地抓好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市政府决定采取成员单位牵头包抓实施督导的方法进行。
具体牵头包抓县区分配为:市国土资源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监察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财政局包抓、的清理清查;市规划局包抓、(含高新区)、的清理清查;市审计局包抓、的清理清查。
年12月前,由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政府自清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报告。自清自纠结束后,各县政府要认真进行总结,起草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于年1月28日前分别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市级五部门汇总全市情况后,分别向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报送专项清理情况报告。
四、专项清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此次专项清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审计局共同组织开展。五部门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具体实施对专项清理的工作的指导。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既要按照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共同研究处理,发现重大典型案件,要联合进行查处。
(二)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将应当出让的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定价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规、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等规划条件四个主要环节进行清理。要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看看有无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要逐一通过查资料、核账目、看现场等方式,对照检查宗地审批手续和供地方式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吻合、档案资料与土地实际利用情况是否吻合、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数额与财政部门实际收取数额是否吻合、土地出让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政策规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吻合、用地单位实际使用情况与土地部门用地要求是否吻合,务求搞清真实情况。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2
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项目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纠正措施汇报如下:
一、施工用电及施工机具
1、施工用电:
1)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部分二级电箱专用开关内存在私拉线路,个别开关箱内线路较零乱、箱内有杂物,防雨措施不够严密。
2)处理措施:立即通专业水电班组对施工用电进行整改,对私拉线路进行拆除,对每一个电气开关控制箱内的线路进行调整理顺,加强防雨措施和防护,并作到班前班后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供电投入施工。
2、施工机具:
部分施工机具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部分机具防护罩缺失,未进行定期的保养,部分机具接地保护脱落。
处理措施:已安排现场专业班组对各项施工机具按照要求安装一闸、一漏电保护,并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二、脚手架的安全与防护
在进行楼层施工过程中,均用钢管搭设脚手架,满铺脚手板,架体与支撑物或墙体、柱连接可靠,并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剪刀撑。作业人员都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能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施工方案施工。
三、临时设施的使用和检查管理
1)存在问题:部分临时设施无排水沟以及屋盖存在松动现象。极个别员工有私接电源现象。
2)处理措施:立即组织人力对临时设施进行修复和整改,并教育班组人员要爱护临时设施,不得随意破坏,不准私接电源和乱使用电器,项目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返者予以重罚。
四、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部严格入场人员教育制度,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登记和安全教育,并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并有当事人签字。
五、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火、防中毒等情况的检查
工程从开工至今,未出现任何中毒、火灾和任何安全与卫生事件,项目部为了防止火灾和员工中毒事件,要保证房间通风,专门召集班组人员学习防火安全知识的安全活动,并派专人不定时对员工的食堂进行抽查,并督促炊事员对餐具定期消毒,要求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理外运。
六、施工现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
施工现场围挡按照要求进行设置,部分楼层的安全防护局部不到位及部分找到破坏未及时进行恢复,针对这些问题已要求相关班组进行整改。
总之,通过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发现的`问题得以纠正,更清醒地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为了切实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我项目部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并一贯坚持下去,积极完善相应安全配套设施,争取实现安全责任事故“0”目标。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3
一、总体目标
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清除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改革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确保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
范围:x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重点内容:突出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招标机构无资格或超越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行为;六是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招标,认真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无资格或超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方式,完善“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按规定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五是加大对招标投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标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强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
(二)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专项整治。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承发包队伍的监管。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经济技术相关人员的检查,确定其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队伍。
(三)组织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监理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依法将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高处坠落。在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上,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外,还有两点,首先要强化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章作业;其次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防护情况的监督。今后,凡因为未系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律要追究现场安全员责任。二是塔机。加强对塔机的拆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管理,绝不允许已经淘汰、查封的不合格塔机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制定塔机拆装专机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审查,并对塔机的拆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从事塔机拆装作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主管到部门报告。一旦塔机出现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与施工单位同样的责任。三是房屋拆除。严格对拆除技术方案的审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野蛮、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悬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物危及居民安全。四是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脚手架列入安全事故的重要危险源,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强监控。另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既要提高广大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确保安全。
第二,要切实加强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园区施工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和民营企业等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市政府在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规定,要给予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招投标加分奖励,其中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在今后一年内的招投标中加3分,市级的加2分。如果年内因工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财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x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x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x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x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建筑工程自查自纠报告 4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本市建设工程建材质量,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确保世博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xx年继续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安排
为提高专项整治效能,切实促进建材使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和现场建材质量管理水平,专项整治贯穿xx年全年度,将采取企业(项目)自查,受监监督站抽查和总站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市安质监总站将分别于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全市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监督抽查和综合执法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现场使用各方:
1、各项目建立健全以施工总包单位为主责任制,由总包和监理单位组织现场使用钢筋等结构性建材质量自查自纠。
2、各项目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单。
3、项目总包应分别汇总形成上、下半年自查自纠报告,并附相应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在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受监监督站。
(二)各区(县)、专业监督站:
1、组织发动所辖工程开展本区域内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
2、落实市安质监总站沪建安质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现场建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工程数30%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
3、分别于xx月xx日和xx月xx日前向总站书面报告上、下半年检查情况。
4、于xx月xx日前向总站书面报告监督检查费用落实情况及年度使用计划。
(三)市安质监总站
将根据各区(县)、专业监督站监督抽查情况,组织会同各区(县)、专业监督站、骨干检测机构等相关部门,分别于今年上、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和综合执法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一)现场钢筋等结构性建材监督抽样检测。
(二)项目总包单位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名单及执行。
(三)钢筋等结构性建材质量复试规定的执行。
(四)钢筋外观及重量偏差的检查验收。
(五)不合格钢筋等结构性建材的处置,及去年下半年以来被全市通报、被清出市场的建材在现场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处理
市、区监督机构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1、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对监督抽查不合格,而已(部分)使用的,均作使用不合格建材论处;
2、对建材使用管理混乱的项目和企业予以通报并严肃查处,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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