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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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虚假药品广告广泛存在,甚至在有的地方泛滥成灾。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因虚假药品广告的误导,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用药不当。
一、虚假药品广告存在的成因
〔一〕药商违规操作钻监管漏洞
现在有不少药商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钻监管的漏洞。在广告审批阶段,药商会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不法药商提交标准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在广告制作阶段,不法药商多是通过制造或者收买专家 、雇佣患者,采用召开专家咨询会、义诊、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利用专家 、治愈者的证言佐证药品奇特成效。广告刊发后,药商通常是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通过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处分。
〔二〕媒体把持话语权有恃无恐
近几年来,药品广告已成为各类媒体最大的广告来源,据统计,中国报业广告收入中有40%来自房地产,25%依赖医药行业。药品广告从20xx年的16.21亿元猛增到20xx年的127.48亿元,20xx年上升到204.35亿元,同比增长60.3%。因此国内各类媒体都想方设法占领药品广告市场。这无形中给了违法药品广告以可乘之机。有业内人士成认,其所在报纸20xx年全年的广告收入为1亿元,近65%来自药品广告,其中绝大局部药品广告有夸大、虚假之嫌。媒体为了增加收入,对药品广告审核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任凭违法广告在媒体上传播。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广告主和媒体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而事实上,因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受到处分的往往只有广告主,对于媒体,监管部门一般不会对其进行经济处分和公开通报批评,甚至于内部的批评也仅仅只言片语。究其原因,媒体把持着话语权,执法部门的整体形象有时会因媒体的一两句话而灰头灰脸。
〔三〕审批和监督别离形成监管真空。
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监管体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查处,媒体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的刊播和管理。在广告的监测上,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分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药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很少审查。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药品广告的审批权限又仅限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药监局无审批权,致使药品广告审批监管呈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管,监管的不批等状况。一些违法药品广告因此有了可乘之机。
〔四〕对违法者的处分偏轻,形成虚假药品广告的低投机本钱、高投机利润。
《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效劳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去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那么可能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一位药品广揭发布主甚至表示,只要不是内容太离谱,虚假广告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小。即便被查处,药品管理部门也就是对虚假广告收回广告文号,责令其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而广告主再审报时只需交区区数百元的申报费,再交上不多的罚款了事。
〔五〕、消费者认识缺乏。
一些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乐于参加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举行的药品展示会、推广会等广告宣传活动,客观上为虚假药品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二、治理虚假药品广告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与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监管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政府加大投入,增强监管力度。而这个投入不能理解为一味向执法队伍追加投资,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全民监测的运作体系。比方,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比方,长期在群众媒体设立专栏,将举报电话、识别违规广告的简明方法等永久公布,既方便群众举报,又可让违规者闻风丧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全民举报,可让百姓对药品广告中的夸张用语,从弹性的心理认同,转向刚性的法律认同,从而让法律精神与百姓的普遍文化心态相统一,违法药品广告就会难以泛滥、猖獗。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引进了全国首套广告监测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自动对广告图像中诸如第一、 专家等文字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与数据库中的违规词语进行比对,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测效率。尽管这套识别系统还大有改良的必要,但我以为这样的方向还是值得肯定的。
〔二〕、强化媒体监管,健全药品广揭发布机制
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播送电视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等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发布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违法广告的新闻媒体,实行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报刊出版、播送电视等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各种评比、评优、考核等制度,其中广告经营情况要列为考核的重点指标,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报刊出版、播送电视等单位,在征求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根底上,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主体退出市场机制、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发布的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追究广揭发布媒体的责任,依法停止其广揭发布业务,直到取消广揭发布资格。
〔三〕、坚持露头就打,搞好广告品种跟踪监管要求零售药店等销售终端在购进药品广告品种时,一定要核实一下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没有经过审查、备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首营品种把关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广告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坚持露头就打,真正铲除它得以生存的温床。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宣传、工商、药监、新闻出版、播送电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开展对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的曝光、对违法广告的提示、对违法广告案例的点评等活动。鉴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于工作第一线,却无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和查处权,积极推行广告备案制,即广告商要在辖区内进行药品广揭发布,必须将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件提交当地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公开监管程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程序,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容量大、方便快捷、互动性强的特点,建立药品广告数据库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利用报刊等媒体广而告之,这样可以便于社会公众向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便于公众媒体上网查验审批监督部门发布的广告原始内容,提高药品广告的真实性,便于消费者根据公开的药品广告内容对症选药。
〔六〕、提高广阔消费者识别虚假药品广告的能力
据调查,目前相当一局部消费者不知道处方药不能在群众媒体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疗效、药品广告不得以医生和患者的形象进行宣传等根本常识。这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集中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治理宣传活动,教育消费者,增强群众对违法广告的区分能力,自觉抵抗各类虚假药品广告的诱惑,从而断绝违法广告利润链条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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