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管理制度1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
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
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销售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做好地级代理商的开发,扩大公司产品销售量,经公司研究特制定业务员销售管理制度。
一、业务员的开发及提成。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底薪1000元,出差时每天补助50元(含生活费、住宿费)。
2、试用期期间至少完成5吨/月的销售任务,若无法完成,底薪按照200*销售吨数发放,另每吨提成150元/吨。
3、试用期结束后,业务人员取消底薪和生活补助,按销售业绩提成150元/吨。
4、业务人员的销售费用。公司对长途车票给予报销,市内公交、打的、住宿及招待费用不给予报销,销售人员每月补助150元电话费。
二、业务人员招聘及培训考核。
1、办事处业务人员由各办事处负责招聘,集团人力资源 部负责档案管理。
2、办事处负责对业务员的系统培训。主要以公司企业文化、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及市场开拓等内容为主,让业务员全面了解公司的情况,并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
3、培训结束后,办事处负责对业务员的考核,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进入工作岗位。
4、办事处根据各业务人员的`情况随时做好对业务员的指导工作。
三、市场开拓管理细则。
1、业务人员首先要根据所在区域情况确认销售渠道,公司主要开发地级代理商为主。
2、业务人员要对所在市场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并制定市场开拓计划及进度表。
3、业务人员每天对自己的工作向办事处负责人进行汇报,出差时要用当地电话进行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拜访客户的名称,公司的基本情况,洽谈达成的意向,公司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4、公司的产品价格统一制定,所有销售人员及办事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价格,不允许跨区域串货,不能进行恶意竞争。
5、办事处人员和集团公司人员对于共同经营的区域要相互沟通,不能相互争夺客户,对于有异议的客户,要报到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四、业务人员职责。
1、全面熟悉豆沙及豆类产品特点,严格执行公司制定销售方案。
2、相关人员要相互配合,做事有原则、认真,责任心强,不容许相互推诿,相互责备的现象发生。
3、不许瞒报、虚报价格,损公肥私、营私舞弊等现象,一旦发现将报集团公司,核实后给予严厉处罚。
4、业务人员要保证货款的安全回收,对于需要放账期的客户,需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放账,其他客户一律现款结算。
销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销售管理制度4
第一节营销系统人力资源调配管理
人力资源调配是指由于各地区销售部出现人员结构不合理,造成短期或长期人力资源浪费或不足,地区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人员进行临时或中长期性再分配;人力资源调配因素主要有:人力过剩、人力不足、学习培训、工作不适等。
人力资源调整申请
1、当售楼部出现人力不足时,售楼主任应及时拟出书面报告,阐明人力不足的原因,需增加人员数量,增加人员是属短期行为还是长期性质等;
2、售楼部出现人力过剩时,售楼主任应及时拟出书面报告,阐明人力过剩的原因,需减少人员数量等;
3、举办促销活动时,售楼主任应及时拟出书面报告,阐明本次活动需调入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专业水准等;
4、一个或多个售楼部取得成功销售经验后,组织其它售楼部前来学习,由营销中心拟书面报告,阐明学习的目的,具体时间,人员安排等;
5、新楼盘即将推出前,组织新项目销售人员到其它售楼部进行业务培训,新项目售楼主任拟出书面报告;
6、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达不到公司要求或其本人主动提出现有工作不适合自身发展,所在单位售楼主任或申请人拟书面报告,阐明具体原因,建议意见等。
申请报告的报送
相关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报项目公司经理批阅,然后送地区营销中心,营销中心根据申请报告经办或转送地区行政人事部。
人力资源调配方案拟定与审批
1、地区营销中心根据申请报告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各售楼部的实际情况拟出人力调整方案。属于临时性增加人员的,首先从其它售楼部借调专业人员,如其它售楼部无人手可调或不足,则从本系统安排非专业人员,若仍不足,则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属长期性缺员的,首先进行系统内部人员结构调整,如确实调整不出过剩人员,则从通知行政人事部公开招聘。
2、人力资源调整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地区主管营销老总批示。
3、对于调出营销系统或解雇申请报告,则转交地区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作出处理决议。
人力资源调配方案的实施
1、凡属临时性人员调动均由地区营销中心拟办人员调整通知,转地区行政人事部颁布。
2、凡属永久性人员调动由地区营销中心将批复的方案交地区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记录,调动人事关系,拟办颁布人员调整通知。
3、招聘或解雇均由地区行政人事部按人事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调配监督实施部门
1、临时性人员调整方案由地区营销中心监督实施。
2、永久性人员调整方案由地区行政人事部监督实施。
3、人员招聘及解雇由项目公司及地区行政人事部监督实施。
第二节销售系统人员管理
各地区公司销售系统人员招聘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各项目公司根据年初的人员编制计划进行招聘,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招聘条件。项目公司进行初试,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复试并加意见后,报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要接受公司培训,培训时间及内容因应聘职务不同而异,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被聘人员试用期对人员的考核以项目公司考察为主,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方予转正。试用期根据表现可提前转正。
销售系统所有人员必须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一般情况下,售楼部不再计算加班,以补休为主。如果遇特殊情况经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做特殊处理。
销售系统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工作行为规范执行。
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主要是考核销售人员的基本素质,由项目公司按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主要是考核销售人员的业绩;由地区公司营销中心每季度按销售业绩(按销售金额计)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按全年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奖励基金制度:奖励基金来源有两种,一是从销售人员月度奖金总额中计提,二是销售人员违规扣罚的款项;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评选出的每月优秀销售人员、每季度销售高手及营销系统举办的业务交流所需费用;
执行办法:地区营销中心每季度须将统计的数据、考核结果上报管线老总,并通知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相关人员的当季奖金作出扣罚,项目公司每月必须将《管理及考核办法》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地区营销中心,地区营销中心对执行过程具有监督、管理和最终执行权,一旦发现项目公司有包庇行为,地区营销中心将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双倍的处罚。
第三节销售案例
各销售部必须每周向地区公司营销中心提交销售案例;
案例的内容必须包括:事件过程、处理方法、总结与启示;案例与作要求:表达内容清晰、针对性强、有借鉴意义;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对销售部报送上来销售案例进行筛选,对较好的案例加于归纳、分析,并在销售周报上进行刊登;
每月底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将当月的销售案例汇编成册,并下发至各销售部,供销售人员阅读、借鉴,并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
每两月地区公司营销中心组织各销售部开展一次销售案例演讲比赛,并对获胜者及对上一阶段最有意义的案例提供单位予以表彰;
年底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将全年销售案例进行修订,并作为公司重要资料存入档案室,并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汇编有关典范教材。
第四节面积计算
楼宇推售前,项目公司必须通知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和审核部有关计积事宜;
计积图纸出具后,项目公司必须及时将计积图纸送达地区公司营销中心;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及时将编好单元号的计积图纸报送给地区公司审核部;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和审核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房地产测量方法》以及公司的有关技术规定计算各楼盘的面积;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出具的面积表必须经地区公司审核部审核,报地区公司领导、审批,之后方可将面积表派发给相关部门及项目公司;
图纸修改必须及时通知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因图纸修改需重新计积的,必须在出具图纸后一天内送达地区公司营销中心;
计积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五节楼宇定价
楼宇定价必须按规定工作程序进行:
1、新推楼盘定价报告必须报地区营销中心、地区主管领导、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及集团领导审批,定价报告内容应包括:价格分布图、基准试算表、楼宇价目表、付款方式表。
2、在售楼盘阶段性价格调整必须经地区营销中心及地区领导批示,其定价报告内容除应包括:价格分布图、基准试算表、楼宇价目表外,还必须附上价格调整的理由及分析报告。
3、个别楼宇定价经地区营销老总审批即可,定价报告必须明确要求重新定价的原因、目前的销售价位、个别单元的理想价位等。
楼宇定价必须考虑各种定价因素,住宅:楼层、朝向、景观、工程进度、户型设计、产品供应量、等;商铺:客流量、间隔设计、面积、楼层、等;写字楼:地段、通风采光、朝向、面积等。
楼宇定价必须统一使用标准定价文件:价格分布图范本、基准试算表范本、楼宇价目表范本、付款方式表范本、定价报告范本等。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制定的价目表必须报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核、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盖节方可下发。
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按有效价目表执行,未经审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价目表。
第六节认购书
地区公司法律室负责起草认购书内容。
认购书内容的拟定及修改必须报项目公司、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财务部会签、地区公司领导审批,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认购书条款确定后,由地区公司营销中心统一排版,项目公司根据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规定版式印制,认购书一式六联,分别为:客户、营销中心、项目公司财务、销售部、签约组、按揭组。
各销售部必须设立认购书管理台帐,负责登记合同的交接及使用情况。
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出具认购书填写指引,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认购书填写指引填写,销售经理按要求审核。
认购书必须加盖项目公司销售专用节,否则无效。
已经签署的认购书,项目公司应在一天内送达各有关部门。
第七节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及相关的证件从房管部门领回后,项目公司必须及时通知签约组前来领取。
签约组必须设立购房合同管理台帐,负责登记合同的交接及使用情况。
由地区公司法律室负责拟定购房填写指引,签约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购房合同填写指引填写,经指定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盖节、签字。
购房合同内容修改(指:填写内容修改)必须报地区领导审批,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购房合同附件的拟定及修改必须报地区公司领导审批,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集团备案合同范本必须公布于销售现场,以供客户查阅。
第八节催收楼款
项目公司财务必须于每天向销售部提交一份前一天的《客户交款清单》。
销售人员核实客户拖欠款房后开展催收工作。
催收欠款时,销售人员必须填写电话跟进纪录单,并交由销售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业主提出延迟交款时,必须按规定报批:延迟一个月内,由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报地区公司财务老总审批。
业主拖欠款项,已交定金,未交首期超过15天按挞定处理;已交部份房款,但其余欠款超过30天按退房处理;对于既不交款、又不办理退房手续的,提交地区公司法律室提起法律诉讼。
欠款率超过当年累计净销售额的3.5%,经手销售人员及销售经理须承但相应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九节房源管理
楼宇推出前,销售部建立销控表,楼宇售出后,销售人员必须及时将售出单元登记在楼盘销控表上。
项目销售经理必须定期核对楼盘销控表,确保销控表上的资料真实、可靠。
销售接近尾声或售罄时,销售经理将所有销控表归档,以便查阅;项目公司财务应对本楼盘所有物业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详细记录物业存销情况,其中包括:已售、未售的住宅、商铺(含租赁)、车位,有偿移交和无偿移交的小区配套,公司自用及租借房,有关记录须每月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备案。
物业管理中心必须于每月提供空置房明细表与项目公司财务、售楼部核对户数和面积。
地区公司物业公司租赁部必须于每向项目公司财务提供上月物业租赁情况,作为项目公司财务登记台帐的依据,双方每月应对物业租赁情况进行核对。
项目公司财务与地区公司物业公司财务在每月对空置房数量进行核对的基础上,还应会同有关人员每半年对空置房进行一次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不符合问题应立即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领导批示。
物业移交必须凭项目公司财务开具的交楼通知方可交楼,每周由项目公司出具一份交楼清单,经物业管理中心确认后作为项目公司向地区公司物业公司缴交空置管理费的扣减依据。
任何部门(或单位)需占用空置房必须报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对于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于公司招待房、员工宿舍或其他用途的,必须由项目公司凭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办理交楼手续,未办理交楼手续的,物业管理中心不得将空置房提供给他人使用。
业主因各种原因退房时,由项目公司通知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清退业主并收回相关房屋。
项目公司必须定期安排人员搞好空置房的清洁卫生。
项目公司必须定期安排人员检查空置房的卫生状况、室内装修、配套设施的完好性能。
对于空置时间较长的楼宇,项目公司必须提出可行的促销措施进行推售。
第十节促销措施
每一阶段的促销措施方案由项目公司结合本楼盘销售实际情况而定。
申请促销措施不但要有具体方案,同时还必须附上相应的依据。
项目公司申请促销措施必须提前两周上报。
促销措施方案必须经营销中心会签,地区公司领导审批;超于权限范围的须报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及集团领导审批。
促销措施执行通知必须由地区公司营销中心统一颁发至各相关部门及项目公司。
未经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推出各项促销措施。
第十一节宣传物料、广告制作验收规定
宣传物料、广告制作必须签署相关合同(如:制作合同、印刷合同)。
合同中必须明确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物品验收时必须提交相关的验收材料。
物品验收必须使用统一的验收确认表。
验收工作必须由地区公司指点定的责任部门及经办部门共同完成。
对于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按合条款处理,对于因验收人员失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按制度查处。
宣传物料验收须提交验收证明材料。
广告制作验收须提交验收证明材料
销售管理制度5
门店销售退换货管理制度
一、退换货原则
1、 正价货品,凭盖有该店的销售单提供换货/退货服务。
(1) 如货品在一个月内,保持原质原样、原包装,未经使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可选择退货或者换货;如未能达到以上条件,将不予以退货或者换货服务。
(2) 如客户在购买货品后1年内因货品质量问题(不包括运输公司运输过程中损坏,)要求退货或者换货,在店员判断其符合换货标准后,可予以换货,但不可给予退货服务。
2、 特价货品,不提供退换货服务。售货时必须提示客人此为特价货品,并在销售单上盖上[特价商品"。
3、 客人需要退货或者换货时必须有至少一名店员(必须是正式员工),及一名店长或者资深店员(工作1年以上)同时在场,并在退货单/换货单及客人退还的销售单上面签字实。
4、 符合条件的客户换货坚持退回货品的原销售价与换走货品的现行销售价属高收差价的原则,即换走货品现行价格低于退回货品原销售价的不退款,换走货品现在销售价格高于退回货品原销售价格的向客户收取差价。
5、 客人必须在原销售单及退货单/换货单上签名并留下电话联系方式,店铺必须将客人退还的原销售单客户联与退货单/换货单装订在一起作为客人退货的,并上交财务部。店铺在epos系统中处理退货单的时候必须在备注栏中录入原销售单号。
6、 对于刷卡消费的客户,换货或退货时不允许店面退现金给客户,而是由出货店面打款到客户账户;对于用现金消费的客户,出现换货退货的需要退钱的情况,则允许退回现金给客户。
7、 对于销售换货已经换出去的商品,一年保修时间的开始时间为:第一次开具销售单的时间。
二、顾客退货的操作流程:
受理顾客的商品、与顾客沟通处理方案,退货判断权限;或换货,顾客选定商品退货商品的处理
流程解释:
受理顾客的商品、:接待顾客,并审核顾客是否具有本品牌销售单,购买时间,所购商品是否属于不可退换商品;
听取顾客的`陈述:细心平静地听顾客陈述有关的抱怨和要求,判断是否属于商品的质量问题;
判断是否符合退换货标准:结合公司政策、国家的法律以及顾客服务的准则,灵活处理,说服顾客达成一致的看法,如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而顾客予以坚持的话,应请上一级管理层处理。
同顾客沟通处理方案:提出解决方法,尽量让顾客选择换货;
决定退货,双方同意退货;决定换货,顾客选定商品;
判断权限:退货的金额是够在处理的权限范围内;退货金额超过一千元,应有店长签字批准(在原销售单及退货单上签名),方可退货;退货金额超过五千元,应请示部门主管,并由主管在在原销售单及退货单上签名确认,方可退货;退货金额超过五万元,递交签呈说明情况,除部门主管批准外,还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退货。
现场退现金:在收银机现场作退现金程序;
单据处理:按要求签字、装订退货单/换货单并在电脑系统中做相应操作。
三、相关处罚规定
1、店铺收银应及时打印销售单给客人,严禁店铺员工私自收藏应当给予客人的销售单客户联,如有发现将直接给当事人处以相当于每票票面金额的20%的罚款;
2、退换货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履行相关手续,如程序不完整、手续不齐备,都将视为舞弊行为,除向当事人索赔损失外,并将视情节严重处于损失金额至少50%的罚款,必要时将当事人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3、严禁员工之间串谋舞弊行为,如有发现将给与所有参与串谋行为的当事人各自处于上述第二条罚款金额的双倍处分,必要时将当事人依法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4、当事人对违规行为有自首行为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当的处罚减免,但不得免除行政处罚,人事档案记录在三年内不得消除;
5、对有举报行为的,公司除了给予举报人足够的保密支持外,所举报情节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公司将从罚款金额中给予举报人不低于罚款额20%但不超过罚款额50%的奖励。
四、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总经理: 部门主管: 编制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日
销售管理制度6
(一)正确掌握市场
1、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
2、收集有关房地产的信息,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分析销售和市场竞争发展状况,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3、负责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对客户群进行透彻的分析。
(二)确定销售策略,建立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
1、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为目的,确定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
1、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将销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理。
2、根据项目的卖点(卖点是可以创造的)和目标客源的需求制定广告的总方向和总精神。
3、完善房地产营销策划方案,制定执行系统并监控执行结果。
(三)管理销售活动
1、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并监督贯彻实施。
2、营销队伍的组织、培训与考核。
3、客观、及时的.反映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
(四)具体的销售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并配合销售代表(番禺销售代表)的工作;
3、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4、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5、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6、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7、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经济犯罪。
9、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0、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销售管理制度7
(一)负责公司销售往来的核算工作。
(二)负责销售发票的开具工作。
(三)负责销售发货通知单的开具工作。严格遵守“先款后货”的销售原则,按照产品调拨审批手续开具发货通知单。
(四)严格管理和及时记录销售业务的应收、应付款项。
(五)定期与客户进行往来款项的'核对,保证销售往来的准确无误。
(六)定期与销售统计核对发货明细。
(七)月终向公司管理层报送当月销售明细及客户往来余额表。
(八)协助主管会计结算各项运费,按时完成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管理制度8
一、销售案场工作时间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项目销售案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轮休(如果在广告推广期,原则上不安排休息,所积攒休假时间在后期安排补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执行(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报销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报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审批)。(2)项目销售案场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销售案场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17:30;值班时间:17:30-18:30;值班时间将根据季节作定期调整,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质,案场员工应承担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员工必须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上岗,否则视同迟到,按迟到有关规定处理。
(3)就餐时间: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点内(如果在接待客户员工则可延迟),中午就餐时间实行轮流值班制,未经允许禁止在餐厅逗留。
(4)销售内勤协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将下周置业顾问排班表向销售经理提交,由销售经理审核并公布,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变动,若有必要变动时需提前1天报销售经理审批。(5)售楼处早晚召开例会,早会在8:30准时开始,由销售经理或主管安排当天相关工作事宜,并对置业顾问进行鼓励,视情况组织小游戏。下午17:30分召开晚会,核对当天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销售经理。
二、销售案场日常事务管理
(1)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对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控制发放,正常消耗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应爱惜,不得挪为私用。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电脑信息等。
(4)客户名片为公司公共资源,应妥善保管,以便检索,不得占为己有。(5)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6)使用人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
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拆装和移动设定的计算机设备,每天及时清理灰尘。(7)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禁止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10)网上签约专用电脑只能由专人用于签约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11)销售案场一切对外文件和对公司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销售案场考勤制度
(1)销售案场上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考勤机时由销售内勤考勤。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底止。销售内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报考勤情况。
(2)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上班或提早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批准。
(3)公假——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半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上级主管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销售经理的书面批准。
(4)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而请假者视为事假,须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及相应补助;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年累计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5)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应及时电话通知销售经理,并需获得销售经理批准;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员工,须上班后当日11:00前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处方、发票等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作为事假处理。
(6)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次日补填表单,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内仍未补填请假单的,销售经理可视情节轻重对置业顾问处以暂停接待新客户1-3天的处罚。若到本月向公司上报考勤之日,仍未补填请假单,视为旷工。
(7)旷工——无正当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规定的病、事假手续进行请假而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视为旷工。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
(8)置业顾问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报上级审批。在明确批
复后不再参加接待新客户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经营销总监签字确认交接完备,否则将扣相应比例的.未发工资或销售提成。
(9)批假权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关假期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处罚细则及异议处理
销售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当置业顾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并排名垫底时,公司有权利与该置业顾问终止劳动合同。
受处罚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者,可在处罚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营销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营销总监在受理该申诉后,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仲裁。所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处罚内容及处罚细则:
序号处罚内容处罚标准附加说明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次数最多或1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辞退,每周累计两次,月累计四次,处警告处分2旷工实际旷工天数扣罚双倍工资旷工两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时间在办公区非指定区域和非指3定时间内吸烟、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4 5 6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整理仪容仪表,不爱护公物及公共环境工作时间相互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周例会、培训或活动擅自缺席对顾客不礼貌,态度恶劣,与其发生7激烈争吵、斗殴,被客户投诉,影响恶劣者在员工间散布流言蜚语,影响同事团8结和工作良好氛围,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间谩骂、斗殴者9 10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隐私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从重处罚,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待岗学习三至七天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罚款50元罚款10元罚款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一至三天待岗学习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缺席会议3次以上者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罚款50-2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详见《公司规章制度》
五、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奖励细则
1、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前提下,案场每月度、每季度评选销售冠军,所有销售冠军公司分别予以1000~3000元奖励,在发放佣金时一并发放。
2、在销售过程中拾金不昧、或为公司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由销售经理制定,报公司领导批示。
销售管理制度9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销售人员出差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元/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xx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销售管理制度10
一销售经理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制度的落实。随时对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向销售总监提出奖惩建议;
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组织对上月发生的关键业务和技术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
3.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时,应及时向销售总监提出建议;
4.负责完成回款率;
5.负责本部门出差流程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和人员管理。对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销售总监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完成销售任务;
7.严格负责本部门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向销售总监汇报重大问题。对部门内员工的所有问题负责。
二销售部门的工作流程
1.商务旅行的过程
有必要提高出差的频率和效率。
1)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如果出差他/她,他/她必须首先提交出差申请,国家各种各样的`客户他/她的联系方法,报告要点出差的销售经理和销售经理的同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到未知的地方去。根据销
红旗公司销售管理文件销售考核指标设计规划个人月、周客户拜访计划,以书面形式记录日常工作日志,制作电话及信息报告(手机不能24小时关机);
2)销售人员在每周例会上向销售经理汇报下个月客户拜访的重点计划,了解销售经理的指导,最终确定下个月客户拜访和回访的重点;
3)销售人员根据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和回访。访问的目的必须明确具体。同一客户三次拜访未取得突破,如无新计划,原则上不予批准该客户下一次出差申请;
4)访问和回访后,有必要报告拜访和回访信息(信息与突破性进展)销售经理及时,及时提交出差报告,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正确地填写客户关系数据表和客户技术数据表,可以电子版本;
5)销售经理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
2.报价投标流程
这个过程主要是针对集团客户购买的产品。
1)销售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销售经理在收到询价或招标从用户的信息,和销售经理决定是否参与比价或招标(主要比价或招标,应请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整理用户询价或招标信息(如有需要,技术部门协助);
3)技术部协助和支持相应产品的技术参数;
4)采购部(生产部)对报价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交货期进行调查确认;
5)销售部经理审核最终报价或投标书(重大比价或投标书,需请示公司高层)并确认后打印;
6)制作正式的报价或投标书,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去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流程
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谈判前,应做好充分准备,保持整洁的外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与客户打交道。
销售管理制度11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
(销售)合同
(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
(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
(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六、销售合同出省站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出省站时,由市、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根据各出省站业务通行能力,综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终止该合同运行;集团公司对合同信息进行网上变更,并对合同变更后的出省站下达《煤炭销售合同变更通知书》。出省站微管员将变更合同输入本站计算机管理系统,启动执行。
销售管理制度12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协调并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操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和个人工作周报。
6、维护和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和新客户,自主开发及拓展上下游用户,尤其是终端用户。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9、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并配合销售代表的工作。
10、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11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12、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13、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14、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15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在外收回的外欠款,要在三个月内上交公司,逾期未交,构成犯罪,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法律责任。
16、对各项业务负责到底,对应收的款项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规定追踪和催收,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请示并处理。
17、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
18、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销售管理制度13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所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性、包装要求、贮存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措施。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查验购买单位是否持有单位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购证 及其他相应的合法手续,并对其进行详细记录存档。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3、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利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4、销售人员应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危险化学品的发运要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6、销售人员应定期与采购人员、储存单位的管理人员核查所采购危险化学品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出售是否按《条例》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7、销售人员要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msds)安全标签。
8、严格核对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不损坏,保证其安全。
9、 危险化学品样品必须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分类、分项摆放,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样品,必须隔离摆放。
10、 装卸、搬动、分装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卸、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11、危险化学品经分装,在分装后的容器上贴安全标签。使用过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拋弃,未经净化处理,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12、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样品的经营场所,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禁止穿著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经营场所。装卸、分装、清扫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13、 销售进口危险化学品,必须有符合规定的中文安全标签和中文安全技朮说明书.
14、过期、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置标准进行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15、正确使用、妥善维护和保管灭火器等各种消防器具和消防器材。
16、销售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学习,作好安全记录。
销售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组织制度
1.本公司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分成管理、经销、直销等三个事业部,各事业部设经理一人,全权负责各该部的经营。
2.直销(门市)事业部之下,以独立工作若干利润中心,依其所定的方针及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源,执行盈利。
3.管理(事业)部支援各事业部的经营,其下设:
(1)总务:分别支援各部的庶务、人事工作。
(2)会计:为各部提供管理所需情报,并协助办理有关账务及财务调度与收支。
(3)资材:提供商品、零件品、包装材料等的采购与仓储服务。
(4)修护:加强售后服务并为各部修护故障品。
(5)企划:开发新产品,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经营效能。
第二条
利润中心组织系统。
第三条
管理方式
1.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执行达成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的`全盘经营工作。
2.各事业部负责人(经理)秉承总裁的指示,指挥所属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如不能达到盈利目标,应有自请让贤另调他职的风度与决心。
3.管理(事业)部的费用,须予计入商品成本内,并加上合理的利润,作内部计价转拨于经销、直销事业部。
4.各事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裁的批准后,向管理(事业)部贷款,计息方式如下:
(1)各事业部所需周转金,利息以月息xx%计算。
(2)各事业部为增添生产器具而贷款,以月息xx%计收利息。
5.管理(事业)部每月10日以前列报各事业部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供各该事业部负责人及总裁决策之需,同时列报各所属中心的成本费用,供作事业部负责人管理的依据。
6.各事业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等事项,均由管理部代表统筹办理。
7.人事任免、调动、核薪及有关从业人员福利等事项,各事业部负责人均有参与决定之权,惟须依公司的规定,由管理部统筹办理并发布之。
8.商品有关手续:
(1)订货:
订货人(店长或经销商负责人)开立订货单→事业部主管核准→总裁核备→管理部备货
(2)送货流程(管理部主动配销的流程亦同):
管理部(物料)开立送货单→管理部主管核准→送货单连同商品点发→事业部点收→送货单签回→管理部
(3)退货流程:
退货单位开立退货单→退货单位主管核准→退货单连同故障品运回管理部点收→退货单签回→事业部
(4)上列的订货单、送货单、退货单均须顺日期、顺编号,当日送出,不得积压。
(5)事业部商品销货或退回,须按统一发票办法及营业税法的规定办理。
9.财务会计事务办理规定:
(1)各事业部有关现金与票据的收付,原则上均集中于管理部财务单位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事业部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先予支付,每周列清单报销一次。各中心的周转金额视业务需要另订之。
(2)管理部财务单位每日应就已执行的收支传票按事业部所属各中心别,分编库存现金日报表。
(3)支出原始凭证,均须由事业部经手人签章及其主管的核章,始可支付,其权限在3000元以上者均须由事业部负责人核定。
(4)各事业部财务不独立,但历月及会计年度终了,均须分别计算盈亏。
(5)事业部相互间商品的调拨,由拨出部门开立“事业部物品调拨单”,该单一式三联,拨入、出部门各存一联,另一联送财务会计,入账的金额,仍按成本计算,不计算“内部利益”。
第四条
资产划分
1.事业部于成立之初,均须建立资产负债。
(1)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款为周转金,以转款方式拨入各事业部的内部账户,现金保管于管理部财务会计单位。
(2)设备按各部实际需要,划分于各事业部。
(3)零件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事业部。
(4)公司现有负债,依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分配于各事业部。
2.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生产器具、设备时,如周转金不足,可拟具,经总裁批准后向管理部贷款,但需照上列规定计息。
3.利润中心实施之日,由管理部一次点交的设备,视为事业部的资本,一次点交的零件品、成品,视为事业部的周转金。点交的数目应按事业部所属中心分别列册,并由各中心切实保管与运用。
4.各事业部对于原有的生产器具、设备等无法使用须予丢弃或出售者,应叙明详情呈总裁核准后,始可处理。
第五条
奖励分配
1.每年度终了,结算有盈余时,应按盈余先减除所得税,税后剩余额优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再提公积金以及发放股息、从业人员奖励金。
2.各事业部应得的从业人员奖励金额,由各事业部经理全权分配所属人员。
3.各事业部当年度结算的奖励金,原则上均应于次年二月底前发放。
4.年度进行中,任何事业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预支或暂支名义发放奖金。
5.各事业部经管财物,于年终盘点时,如发现有短少,须于发放奖金时扣回。
6.有关事业部目标编定以及绩效评估另依有关规定办理。
7.本制度呈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销售管理制度15
一、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是《管理之道》、《众信和诚公司基本制度》和销售部现状。
四、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架构、岗位责任、各类管理细则、考核制度等。
五、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六、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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