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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专报情况调查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网络舆情专报情况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络舆情专报情况调查报告1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安监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宣传处置工作,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网络舆情宣传处置工作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服务大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成立网宣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宣传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我局通过“金堂县公众信息网”、“中国·成都”、“政务微博”等网站,落实专人负责,凡是符合正面宣传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种活动、文章、信息等进行及时上传。政务微博每天都会上传1-2篇原创信息或图片,转发评论2-3篇帖子,积极完成县上安排的网络推广任务。建立了完善的网络发言人队伍,做到了具体落实网络宣传和舆情回应工作。
2.保障网宣工作的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了所有电脑都能上网,并给相关工作人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及相机,以方便采集信息图片和能发送即时信息。
二、舆情处置
1.局网络宣传工作人员能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每天早到晚退,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不漏掉任何一条宣传信息和处置一条舆情信息。
2.局网络宣传工作人员能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的各类民生诉求等信息,在要求时限内做出回复或回应,解决合理诉求,确保舆情稳定。目前共接收到1条关于本单位的`网络舆情咨询帖,回复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确保了网络问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网络宣传
我局积极弘扬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做好网络舆论工作,利用县委宣传部指定的网站进行宣传。要求全年发表本部门的正面宣传帖子不少于22篇,当前统计本单位共发帖23条,已提前完成县委宣传部的要求。目前,我局微博粉丝数已达289人,发表原创185篇,发布信息74条,完成省、市、县安排的网络推广68件,全面完成县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了网络宣传和舆情处置等方面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发帖、跟帖、转帖、回复及网络信息宣传等情况的记录。
五、下一步工作
积极处置《舆情快报》等事项,消除网上不良影响。积极响应网络宣传工作,妥善处置重大舆情,注意扩大本单位的知名度和处置舆情危机的方式。
网络舆情专报情况调查报告2
3月9日收悉贵办关于群众反映镇村存在严重乱砍滥伐现象的网络舆情专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由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镇人民政府参与的专项调查工作组,根据网络舆情所反映的情况深入林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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