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2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的权利;
(一)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二)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三)对违法乱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五条请假: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八)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九)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十)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按规定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七条文明生产: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www.shanpow.com_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章招聘
第八条公司聘用人员,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方可聘用。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培训
第九条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五章人事变动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八条处罚
(一)每月12日前报上月考勤(假日顺延)。每迟报一天,扣罚单位主管、考勤员20元,超过5日,处罚部门主管50元。
(二)未执行考勤登记制度,没有考勤登记本、有本不记、登记不符、没有考勤员,有上述情况之一,每月扣罚部门主管50元,直到完善制度为止。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聊天,每发现一次,罚违纪者5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按旷工处理。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处罚50元。
(五)工作时间内,各部门搞文体活动,或停工放假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同时或分头搞集体活动,需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违纪,处罚部门主管100元。
(六)对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报复执行公务人员者,视情节处100—200元罚款或待岗,并交港口警务站或公安机关处理。
(七)库场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发现违犯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第三次辞退。在非指定地点每发现一个烟头处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
(八)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20元。
(九)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照明灯,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办公室、休息室无人点照明灯、空调或取暖设备等,罚所在部门人员或班组人员100元。
(十)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各部门主管及库场部开具的出门证必须在“出门证”上写清出门时间及事由,同时开具出门证人员在登记簿上登记,否则一项不符对相关责任人处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4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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