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时间:2024-05-14 07:34:00 证券 我要投稿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精华(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证券委托交易协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精华(14篇)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资金帐号:_________,股东帐号:_________)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3

  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_________证券交易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是自然人,并承诺对与本协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的通告、规定和交易品种及其风险、交易规则有充分的认识。

  二、_________卡是甲方用于通过乙方与指定银行(具体可以询问开户营业部柜员或参见有关告示)的'连通网络在指定银行的储蓄柜台临柜对甲方在乙方的资金帐户进行存取业务,在乙方营业部的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统上(包括柜台委托)进行证券买卖,交割及成交回报,股票余额咨询、资金查询等业务所申领的专用卡。这些项目皆以甲方持有_________卡及输入正确的证券交易密码为准。

  三、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卡的具体时间以相关银行和乙方具体规定为准。

  四、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且,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详或未及时将己经变化的资料信息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可凭_________卡和银行提供的密码(以下简称_________卡密码)在相关银行的联网储蓄网点办理甲方在乙方的资金帐户存取款,以及办理资金余额杏询业务。五万元以上的大额兑现需到相关银行规定的特定营业网点办理或提前1日向相关银行储蓄柜台预约办理。_________卡密码是专门应用于在相关银行的联网储蓄网点办理资金存取和查询的密码。甲方可凭原始密码及身份证在相关银行指定的柜台网点修改_________卡密码。甲方若遗忘_________卡密码可凭_________卡及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信用卡部重新设置。

  六、甲方取款不得透支,存款需足额存入,甲方随时可通过乙方的委托电话进行存取款查询确认。若由于交易所休市、电脑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等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事件造成甲方实际存取资金数与乙方帐面数不符时,甲乙双方应互相协作发现并解决问题,乙方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事件对甲方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相关银行可协助甲方查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妥善解决。甲方在转帐过程当中如遇问题可通过乙方电话进行咨询。

  七、甲方通过相关银行的储蓄柜台下达的存取款指令,以电脑记录和相关凭证为准,并授权乙方与相关银行依据甲方指令进行操作,甲方对其下达的所有存取款指令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在划转资金时,必须通过密码进行。甲方务必注意其专用密码的使用、保密及经常更换。凡使用甲方_________卡密码从在乙方的资金帐户中进行的取款业务视为由甲方亲自办理,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亦由甲方承担。对甲方的误操作或被他人窃取密码后进行的操作,乙方与相关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的资金被盗提的,由乙方负责归还甲方被盗资金及其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因相关银行的原团致使甲方的资金被盗提,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相关银行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补偿甲方损失。

  十、甲方可凭_________卡及证券交易密码在乙方及与乙方漫游联网的营业部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统上进行证券买卖,交割及成交回报,股票余额查询、资金查询业务。证券交易密码是甲方进行证券委托买卖的重要凭证。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务必注意证券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并保持经常更换,甲方若遗忘证券交易密码可凭_________卡、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到乙方重新办理。凡使用甲方证券交易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十一、甲方通过磁卡自助等委托方式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顼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在委托指令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十二、甲方若不慎丢失_________卡,应凭本人身份证、证券交易密码尽快在乙方办理挂失手续,乙方对甲方正式申请挂失_________卡前可能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_________卡损坏,甲方应凭原卡、本人身份证、证券交易密码向乙方申请办理换卡,乙方收取工本费_________元。

  十三、本协议执行过程当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由当事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十四、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或者认为必要时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有关修改以书面形式在乙方的营业场所公布。公布后一个月内,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视为甲方同意该修改。如果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的,则甲乙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一方通知另一方后可以决定终止本协议书。

  十五、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提出销户或乙方根据情势变更原则终止本协议时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2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____》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XX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XX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____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_____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_____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_____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_____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账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限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账户销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4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6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甲方完成网上委托必须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骇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8

  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姓名:_________

  机构户开户代办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上海a股帐号:_________

  上海b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a股帐号:_________

  深圳b股帐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乙方进行网上证券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条例。

  第二条网上证券委托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经营场地之外,利用计算机通过登录互联网,通过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统下达证券委托指令,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获得成交回报信息;甲方还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本人的资金及股票余额、明细,修改本人的通讯密码及交易密码,并可以获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等公开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关参考信息。

  第三条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乙方的《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甲方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承担全部所示风险。

  第四条甲方承诺单独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证券委托交易交易系统,不利用该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具备网上证券委托所必须的设备以及登录互联网的能力。甲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所须的软件必须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从乙方指定的网站下载的。

  第六条甲方必须亲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处签署本协议并办理网上证券委托开户手续。甲方保证所填写的开户资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均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形成的后果负责。

  第七条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定并掌握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的保密,并建议甲方定期更换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通过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操作,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效营业时间内下达交易委托指令。如因甲方下达交易委托指令时超过交易所规定的营业时间,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应放弃提出异议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按甲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对帐单。甲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第十条乙方为甲方提供证券实时行情及相关的.证券信息参考资料。乙方应明确标识行情的发布时间或滞后时间,并说明信息来源。甲方应对行情信息及证券信息进行核实,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扩散。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计算机网络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并且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业务。

  第十二条为了控制风险,乙方设定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限额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额为_________元。甲方超过该委托限制的委托均认为无效。

  第十三条甲方应办理电话委托等其他委托交易方式,以便在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证券交易方式暂时失效等情况下替代使用。第十四条乙方免费维护客户端系统软件,乙方保证营业部端通讯接口的畅通,保证客户委托数据的正常发送、回报及清算的正常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的上海帐户必须在乙方办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委托内容及密码负有保密义务。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开户资料及委托内容。乙方未经甲方明确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托内容和开户资料,致使甲方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时,甲方的索偿权仅限于真实损失范围之内。

  第十七条甲方的网上证券委托内容以乙方电脑记录资料为准。甲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对因通讯、自然灾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统无法接受甲方指令,从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证券交易委托合同模板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委托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签署此协议书时,须认真阅读下列证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因《风险揭示书》中所提原因,使投资者面临可能得不到投资决策时所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

  2、因投资者对交易操作不熟练或对证券交易有关规则不甚了解、甚至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3、因投资者个人操作密码泄密、有效证件遗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投资者须承担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线路故障、电脑故障、卫星传输中断等意外事件导致投资者委托交易指令无法执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双方就委托、代理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管理部门及乙方有关规定。网上委托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2、甲方在乙方申请开立网上委托时,须当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安全数字证书及资金帐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甲方愿对其向乙方所提供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同一性,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甲方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乙方为其开通电话委托,做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开户时自行设置和掌握操作密码,并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通过internet向甲方提供证券市场行情信息,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并注明信息来源的发布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行情信其他信息进行查证、核实。

  6、甲方证券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委托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证券涨跌幅限额内进行,否则视为无效委托。参加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将自动转入当日的连续竞价。

  7、成交确认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终回报数据为准,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时回报仅作参考之用。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对帐单。甲方如有异议,可电话或当面到乙方查证。

  8、甲方买入委托须有足额交易结算资金;卖出委托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凭其身份证及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卡到乙方资金柜台办理甲方资金帐户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证件遗失造成甲方帐户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不提供网上或电话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得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11、甲方在进行网上委托时。单笔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单日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12、除经甲方同意;或应司法机关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13、对在证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讯、供电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14、在委托代理期间,如遇有关证券法规、管理办法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更改后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各项委托系统使用说明拥有解释权,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由乙方授权营业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9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3

  委托人: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物、废液、废空罐,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律集中处理,

  经双方洽谈,乙方作为广东省有资质处理工业废物(液)的专业机构,受甲方委托,负责处理甲方生产的工业废物(液)。为确保双方合法利益,维护正常合作,特签订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合同义务:

  (一)、甲方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全部交给乙方处理,协议期内不得擅自处理或者交由第三方进行处理。

  (二)、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废物(液)分开存放,做标识,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袋装、桶装工业废物(液)应按照工业废物(液)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的要求贴上标签。

  (三)、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工业废物(液)集中摆放,并向乙方提供工业废物(液)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以便乙方装车。

  (四)、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工业废物(液)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1、品种未列入本协议(工业废物(液)尤其不得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氢化物等剧毒物质);

  2、标识不规范或者错误;包装破损或者密封不严;污泥含水率大于85%(或游离水滴出);

  3、两类以及上工业废物(液)认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液)与废危险废物(液)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4、其他违反工业废物(液)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

  第二条、乙方合同义务:

  (一)、乙方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有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液)所须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理条件的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液)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得生产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协商的计划定期到甲方收取工业废物(液),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人员,应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内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业废物(液)的计重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称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

  二、用乙方地磅免费称重。

  第四条、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一、甲、乙双方交接工业废物(液)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项内容,作为合同双方核对工业废物(液)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

  二、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费用的结算:

  一、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附件《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为结算标准核算。

  二、结算方式:包年处理,应收款方开具财务收据提供给应付款方;应付款方收到财务收据后,双方在签约时应收款方收取全年处理费用。

  1、乙方收款单位名称: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沙井处理基地

  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名称:工行沙井支行

  3、乙方收款银行账户:

  三、合同收费标准(详见附页)应根据乙方市场进行进行更新,在合同存续期内若干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更新。

  第六条、合同的免责:

  在合同存续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

  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合同双方或任意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双方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合同甲方所交付的工业废物(液)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商议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或者将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液)转交与第三者处理或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四、若甲方故意隐瞒乙方收运人员,或者存在过的失将属于第一条第四款的异常工业废物(液)装车,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工业废物(液)时出现困难,事故者,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理工艺研究费、工业废物(液)处理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合同双方中一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一日接应总额 ‰支付滞纳金给合同另一方。

  六、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甲方如将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物(液)连同包装物自行处理、挪作他用或转交第三者处理,乙方除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外,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其他事宜:

  一、乙方应对甲方工业废物(液)所拥有的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从20__年4月2日起至20__年4月2日止。

  三、未尽及修正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约,补充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另一份交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备案。

  五、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乙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方可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收运联系人: 收运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1

  甲方(持卡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股东代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 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 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 证券交易规定》和《 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 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 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 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 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 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 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 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 和 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 和 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 》,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2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9

  委托人: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 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 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3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委托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签署此协议书时,须认真阅读下列证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因《风险揭示书》中所提原因,使投资者面临可能得不到投资决策时所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

  因投资者对交易操作不熟练或对证券交易有关规则不甚了解、甚至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因投资者个人操作密码泄密、有效证件遗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须承担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线路故障、电脑故障、卫星传输中断等意外事件导致投资者委托交易指令无法执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双方就委托、代理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管理部门及乙方有关规定。网上委托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甲方在乙方申请开立网上委托时,须当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安全数字证书及资金账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甲方愿对其向乙方所提供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同一性,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甲方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乙方为其开通电话委托,做为替代的交易方式。

  甲方开户时自行设置和掌握操作密码,并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通过internet向甲方提供证券市场行情信息,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并注明信息来源的发布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行情信其他信息进行查证、核实。

  甲方证券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委托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证券涨跌幅限额内进行,否则视为无效委托。参加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将自动转入当日的连续竞价。

  成交确认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终回报数据为准,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时回报仅作参考之用。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对帐单。甲方如有异议,可电话或当面到乙方查证。

  甲方买入委托须有足额交易结算资金;卖出委托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不予受理。

  甲方凭其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卡,到乙方资金柜台,办理甲方资金账户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证件遗失造成甲方账户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提供网上或电话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得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甲方在进行网上委托时。单笔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单日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除经甲方同意;或应司法机关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对在证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讯、供电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在委托代理期间,如遇有关证券法规、管理办法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更改后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各项委托系统使用说明拥有解释权,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由乙方授权营业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元(大写)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帐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帐户。(资金帐号:_________,股东帐号:_________)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帐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帐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帐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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