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合同

时间:2024-05-15 13:21:15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违约赔偿合同经典[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违约赔偿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违约赔偿合同经典[15篇]

违约赔偿合同1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房屋买租赁约合同范本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鉴于:

  1、__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元。

  2、甲方应于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年11月1日起至__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_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_元,于__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激时双方摔倒后,以致甲方左腿受伤一事。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人民币__0元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票证供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二、甲方王功勋今后左腿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王功勋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元冰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监督单位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义务。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监督单位:________

  监督单位名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

  延伸阅读:

  合同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这是《民法典》第114条关于违约金含义的规定所决定的,同时《民法典》在废除原有的有关法定违约金制度的规定的同时,并没有规定新的法定违约金制度,所以明确违约金应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还有不同的做法。我们认为,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

  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的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力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此时对违约金的调整方法与标准仍然是根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来相比较而确定的。因为违约金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但不是根据履行的数额来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根据已经履行的比例来进行扣减,否则是根本不符合违约金的性质的,但是已经履行的事实可以表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据此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赔偿合同2

  根据买卖合同纠纷实务案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合同有明确约定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另一种是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的处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买方没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但根据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在没有区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础上确定了违约金调整机制,即所谓的“损失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逾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没有约定,债权人应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含利息损失、追款费用等;同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违约责任的司法解释,对违约金的主张进行了明确的解释,在实务案件中需参照执行。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论当事人如何约定违约金,还是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计算违约金。

  二、买卖双方无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交付货物,或虽有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或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处理情形。

  实践中,没有书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懒惰或没有法律意识的.体现。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不会因此认为傻是一种罪,所以当事人即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有法律来兜底,我国《合同法》第七章就专门规定了合同的违约责任。其中第107条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2至114条也规定了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后的损失赔偿问题,该条款即是买方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这些规定也仅仅是理论,并没有明确具体该如何主张违约金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案例。但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就有了明确的依据。该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结合《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20条及21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12月10日公布的银发[20xx]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根据上述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买方逾期付款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情况下应赔偿给卖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未付款本金 x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x (1+30%—50%)。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前,由于法律没有对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该司法解释出台,合理地界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明确了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既有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又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准确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又有利于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在实务案例中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违约赔偿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房屋的坐落四至及面积

  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 ,面积为 平方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补助标准

  被拆房屋及该宗土地上的所有附属物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元(大写: 万仟佰 拾元 角 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拆迁补偿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20__年4月10日前乙方将房屋拆除,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剩余的拆迁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及其附属物清理干净,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并在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期间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只能将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清理,不得在该块土地上挖坑取土。

  4、乙方必须在4月10日前将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申请法院无偿强制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违约赔偿合同4

  描述:

  采购合同出现违约情况,对整个采购活动的顺利完成影响巨大。当采购合同出现质量违约时,该如何处理?当采购合同出现价格违约时,是否就非要索赔和上诉?当采购合同出现前置期违约时,最佳的处理方案是什么?本课程将结合实际案例,为您详细阐述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的方法与技巧!

  解决方案:

  ①采购合同中的违约,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质量违约。

  二是价格违约。

  三是前置期和数量违约。

  四是服务违约。

  ②在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质量违约时,要处理好常规品违约和定制品违约情况。其中,对于常规质量违约,主要有这两种情况:

  一是产品不符合标准,这里的标准可以是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双方约定的公司标准。但不管哪种标准,合同中必须明确标出同时附带违约的处理方法及意见,比如退货、换货等,同时要规定在此期间延误定单损失的惩罚额度。

  二是产品合格率低于合同规定下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供方补货或者以扣除质保金的方式解决。

  ③而对于订制品质量违约,则有这几种处理方式:

  其一,产品与图纸不符,如果产品彻底无法修改、使用,应要求退货并索赔损失;如果经过修改能够使用,那么修改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应由供方承担,或者以其他形式作为补偿,比如扣除质保金、供方换货、补货等。

  其二,所供产品与要求的参数不符,如果颜色不对、花色不对,必须要求供方换货并进行赔偿;若是尺寸不符,如果牵涉出材率问题,可以通过补货形式解决。

  其三,所供产品技术规格不符,如公差过大、用料纯度或者标号不对、或者生产工艺不正确,此种情况如果订单不允许改动或者公差无法修葺,必须要求对方退货,并支付赔偿金。

  其四,产品功能与性能规格不符,比如功能达不到要求、操作过于复杂不人性化,公司无法接受,此时必须终止合同,宣告采购失败。

  ④处理采购合同中的价格违约:

  首先要找到违约的原因,违约原因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中没有价格调整协议;二是有了价格调整协议,但价格变化超出了协议范围。

  其次,根据原因采取对应处理办法。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应附上价格调整协议,价格调整协议一定要规定合同生效的价格变化幅度最大限度,防止价格变化过大。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有变,我们应该在价格协议的基础上与供方交涉,尽最大努力说服对方履行合同。如果价格变化超过最大幅度,供需双方都可以终止合同或者就价格问题重新签署合同。

  ⑤处理采购合同中的前置期和数量违约时,要考虑三种情况:

  一是前置期滞后违约。

  二是前置期提前违约。

  三是前置期不稳定违约。

  对处理采购合同中的服务违约方面,服务违约一般存在这几种情况:物流服务违约、培训服务违约、设备维护服务违约。

  为避免出现物流服务违约,如运输方式选择不正确、包装方式简单不足以保护运输物品、交货地点不明确或不准确、物流公司选择不恰当致使货物丢失等,我门要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运输方式、包装要求、物流公司要求,并采用货到付款方式。

  ⑥对于培训服务违约,如果是前期培训不足,我们除了积极争取销售方提供服务外,可以采取扣除设备质保金的.方式作为违约惩罚。如果是后期培训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培训,在合同签订时要写入产品生命周期内培训事宜,明确培训费用。如培训不及时应向该公司领导投诉,或者协商由供方承担请第三方培训的费用。

  ⑦对于设备维护服务违约,如设备维护人员工作效率低下、费用过高、维护中断等:

  首先应与供方进行沟通,如果供方为销售代理或分销商,那么向总经销商投诉;

  其次,如果有购买新设备扩建的加护(无问题),以此为条件进行谈判,降低后期费用,并明确写入合同;

  再次,根据合同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或者诉讼,但一般不是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不建议使用此种方式。

  最后,将这几部分的思维导图串在一起,就形成了“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的完整流程技巧。

  或许文字的话大家并不是很清楚,我们可以看下面的思维导图,能让你更加形象的理解和明白该如何处理采购合同中的违约。

违约赔偿合同5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二、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违约赔偿合同6

  违约金,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即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有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来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上唯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联系

  作为常见的违约责任方式,违约金和赔偿金具有不可分的联系。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当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另一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补足其差额,违约金与赔偿金之和应等于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它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都是违反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承担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主观要件都是违约方有过错,客观要件都是违约方有违约事实。

  那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

  1、定义不同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分为约定违金和法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条件有了约定,那么该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数额和支付条件的违约金。违约赔偿金是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额,该损失为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在民事法律中赔偿金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成立要件不同

  首先,违约金和违约赔偿金的成立都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但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仅就某些具体的特定违约行为约定了违约金的,则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的存在作为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但违约赔偿金不论对什么样的违约行为都适用。

  其次,约定违约金的适用须有当事人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条件的约定,否则,相对人不得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赔偿金则不须有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就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赔偿金。

  3、性质不同

  二者都具有赔偿性,但违约金还有惩罚性的特征。对此,劳动法律法规体现的不很明显,但民事法律却对此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金的支付要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一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可见,违约金具有赔偿性。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但并非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则当事人不得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此时的违约金体现了一定的惩罚性。而且在就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此时的违约金也体现了一定的惩罚性。违约赔偿金是对相对人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损失的补偿,仅具有赔偿性,违约赔偿金的范围以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以完全赔偿为原则。但《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了赔偿时的合理预见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违约赔偿合同7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

  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违约赔偿合同8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鉴于: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________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违约赔偿合同9

  甲方(出卖人):****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 单元 房业主

  鉴于:

  1、XX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购买***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

  XX年11月6日晚上,甲、乙双方在候公渡利村吃饭因甲主动劝酒过激时双方摔倒后,以致甲方左腿受伤一事(手术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膝盖处胫骨粉碎性骨折)。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人民币XX0元(大写:贰万元整)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票证供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二、甲方王功勋今后左腿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王功勋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元冰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监督单位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须承担协议中各自义务 。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监督单位:________

  监督单位名称_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立

违约赔偿合同10

  一、 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 60%确定补偿费数额。

  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裁减人员的:

  A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破产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举例说明,某单位与张工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某单位在合同期满前一年提出与张某解除合同,张某未同意。此种情况下,如劳动者同意合同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某单位支付四个月的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支付前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上述赔偿金及赔偿金的一半作为额外赔偿金。需注意,本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还是上述案例,如劳动者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安排自己劳动期间的工资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的25%。

  3、擅自扣发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

  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2)劳动行政机关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即,本规定主要适用于仲裁、诉讼前的监查阶段,该赔偿是否应当支付、应当支付多少金,均由劳动行政机关决定。

违约赔偿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购销合同》项下产品销售给第三方。鉴于乙方违反了《购销合同》约定,将前述产品销售给第三方( 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处理意见。

  1、乙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用于生产《购销合同》项下产品的'模具费人民币 元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模具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同意向甲方赠送 《购销合同》项下产品 作为补偿。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由甲方指定。

  3、乙方保证,不将《购销合同》项下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包括 有限公司),如有违反,乙方同意按照其向第三方销售该产品的总金额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双方发生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书与《购销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书为准。

  6、本协议书自 年 月 日签订,并自该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违约赔偿合同12

  我国《合同法》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

  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英美法把实际履行作为辅助救济方法,一般仅限于法院判决并强制违约方履行义务,而且只有在损害赔偿不是一种充分的补救方法时才采用。

  我国亦规定了实际履行,称为“继续履行”,除第107条外,《合同法》第 109条、第110条等条款规定,金钱债务应当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在特殊情况下不适用实际履行。特殊情况即指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另外,《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损失,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赔偿损失。

  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违约赔偿合同13

  一、协议三方

  甲方:时晨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基于裕民家园13幢1104室12月13日火灾事故认定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达成如下责任及赔偿协议。

  二、事故事实

  甲、乙、丙三方租住的裕民家园13幢1104室,在20 年12月13日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后经消防部门认定,事故原因为“遗留火种”,起火地点为南客厅东墙沙发,随后阳台移门燃烧垮塌,阳台着火,而后火势向南客厅西墙发展。火灾造成房屋装修损失、电器损失及客厅存放物音响器材损失等。房屋复原约¥35000(叁万伍仟元整)。(房东同意甲乙丙三方修复前提下)。 甲方损失:合计¥47388(肆万柒仟叁佰捌拾捌元整)。

  三、协议事项

  1、因甲方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经甲方协调,甲、乙、丙三方在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根据火灾事故鉴定结果“遗留火种”,一致同意赔偿损失方案按照“烟头引发火灾因素”与“非烟头引发火灾因素”按比例赔偿。因

  乙、丙双方有吸烟史,“烟头引发火灾因素”所需赔偿比例由乙、丙双方共同承担。“非烟头引发火灾因素”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2、甲、乙、丙三方都充分知晓火灾造成的各项损失,并对其过火面积、实

  3、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商定“烟头引发火灾因素”与“非烟头引

  4、就“烟头引发火灾因素”所占责任,乙、丙双方友好协商为平分,乙方5、就“非烟头引发火灾因素”所占责任,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均分,

  际损失、损失数量、损失赔偿金额、损失折旧等表示认同;

  发火灾因素”所占责任比例为6:4;

  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30%,丙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30%;

  甲方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13.4%,乙方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13.3%,丙方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13.3%;

  基于上述协商与认同,甲方需承担事故责任(赔偿)的13.4%,乙方需承担

  事故责任(赔偿)的43.3%,丙方需承担事故责任(赔偿)的43.3%。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赔偿部分包括房屋修缮、家具家电购置、音响器材等本协议所提损失部分,若此事故损害到其他相关利益,甲方作为与房东签订协议的承租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责任比例向乙、丙双方行使追偿权,乙、丙双方需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关赔偿义务。

  四、特别约定

  1、本协议为处理本事故的终结性协议,经签章后立即生效,关于对赔偿支

  2、甲、乙、丙三方认同各自所占责任(赔偿)比例,该责任(赔偿)比例3、房屋修复具体费用按照实际修复结算赔偿金额。 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另纸协议确定;

  不因日后赔偿事项改变或增加而改变;

  五、违约责任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的,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案审理。

  六、协议签署栏

  甲方: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乙方: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丙方: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日期:

违约赔偿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上班时间受伤补偿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乙方要求与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伤事实确认: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甲方生产场所作业时,在5米高作业平台摔下,当时甲方在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致使乙方坠地受伤,乙方身上创伤五处:

  1、左眼眼睑缝合数针,致使左眼不能完全睁开,视力受到影响,

2、左手桡骨粉碎性骨折,术后恢复好之后,左手力量受到影响,不能做重活,

3、左腿髋臼骨折,恢复好之后,行动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自理潜力,

4、左侧骨盆骨折,恢复之后对正常行动产生必须的影响,

5、左脚第五趾粉碎性骨折,对正常的站立及行走产生必须的障碍。

  6、甲乙双方对以上伤情及伤情对以后工作和生活产生的影响确认无误。

  二、甲方在治疗期间

  第一时间垫付医药费,并且在乙方受伤后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让乙方的伤情及时得到控制,让乙方家属急切的情绪得到宽慰。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____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潜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行政法规和法律文件达成以下赔偿资料。

  三、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贴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因乙方身体多处骨折,年龄较大,恢复期间及恢复后由此次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对身体带来的负面作用进行治疗和康复,中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甲方先行垫付治疗和康复费用。

  2、伤残补助金、乙方在受伤恢复后由于伤情带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对乙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乙方需要甲方支付伤残补助金,补助标准(原工资的85%)补助期限25个月______元。

  3、生活护理费,由于乙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此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出生活护理费用,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

  4、停工留薪期盼

  5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计算初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计算标准月薪______元

  9、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0、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它任何经济赔偿要求,也放弃向有关部门提起工伤认定、工伤等级认定及仲裁或诉讼的主张,除协议所列资料乙方今后不会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讨任何待遇及经济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违约赔偿合同15

  一、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有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裁减人员的: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被依法破产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值得一提的是,本赔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不适用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3、擅自扣发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工伤、医疗待遇等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25%的赔偿费用。

  2)劳动行政机关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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