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论文

时间:2024-05-19 16:06:38 保险 我要投稿

(精品)医疗保险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保险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医疗保险论文

医疗保险论文1

  在瑞典几近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其医疗保险制度格外引人注目。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全民性、高福利、全方位保障等特点,而其高效高质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具有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模式,基金的足额按时征缴,并对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以保证医疗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不仅很好地缓解了瑞典医疗保障费用的过快增长,而且达到了全民享有高质量的保障目标。

  一、瑞典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基础、理念及其模式

  (一)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模式建立的基础

  众所周知,瑞典是个高收入、高福利、高税收的“三高”国家典型,而建立“从摇篮大坟墓”的福利国家,高收入和高税收是其经济和基金来源。在瑞典,每个公民一出生就会获得一个十位数字的终身税务号码,此号码用于税务申报和一切经济活动,通过这个号码,税务机关可以掌握纳税人一切经济活动、收入来源和财产状况。因此,税务号码成为个人和企业生存的基础,银行开户、社会保险缴纳费等日常经济活动均需税务号码,个人和企业的不良信息也可通过税务号码查知,税务机关和相关部分通过税务号码了解纳税人的情况,有利于税源监控。正是由于这样严密高效的税务征收系统,使得瑞典各项基金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高福利系统的有效运行,也必然得益于此种高效高质的税收征缴所给予的充足基金。

  (二)瑞典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建立的理念

  在瑞典,人们追求自由、平等,自1928年瑞典社民党提出“人民家园”理念以来,社会福利普遍享用的原财得到贯彻。从政治原因来看,社会民主党在瑞典八大党派中占据执政地位,社会民主党坚持走改良的资本主义,主张社会民主主义,反对自由主义。因此,社会民主党强调社会平等、人民普享福利,主张通过高税收对高收入者进行征税,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社会民主党也主张以转移支付为手段实现社会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虽然在瑞典实施此种高福利政策的过程中,人们也发现了在某些情况下促进了公平,却损失了效率,但是,在历次议会中建议削减福利支出的议案始终得不到半数通过,可见,瑞典的福利政策早已根植于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从社会历史背景来看,瑞典是少数未经历两次世界大战洗礼的国家,因此人们生活在相对和平、和谐、安逸的社会环境之中。加之瑞典工会发展历史悠久,工会在争取工人福利,促进社会公平的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

  从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来划分主要有四大类:国家卫生服务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和储蓄型医疗保险模式,一般说来,采取国家卫生服务模式的主要是北欧一些福利国家,其中瑞典是杰出的代表之一。从下表中的统计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公共医疗卫生在各国财政中的.支出比例。

  二、瑞典医疗保险筹资模式及经验对于中国的启示

  (一)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模式及基金管理

  受二元经济的影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亦存在城镇分割的现象。在城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确立了医疗保险水平的宏观控制标准: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工资比例从本人工资的2%开始。用人单位6%左右的缴费水平是依据1996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占工资总额的7. 86%为依据而确定的,扣除不在基本保险范围开支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生育医疗、企业工伤等项目后确定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自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缴费,以及相应的财政补贴,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和影响指标可以从下而的关系式直观的体现出来:

  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二企事业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含滞纳金收入)

  而为了保证医疗保险改革正常运转,国家预算财会从财政中对医疗险基金给予补贴。基金筹集的原财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影响基金征缴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工资水平。工资是医疗保险统筹费率的征缴基数,工资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总量,是少报瞒报工资总额的行为都将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

  第二,参保率。依据大数法财,参保单位和人数越多,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越高,分散风险的基金保障越充足。

  第三,基金收缴率。基金收缴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

  在农村,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受中西部地区,农民个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政府的财政配套支出补助20元,而到了20xx年的时候,标准已经调到40元每人,而且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可以对筹资额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3、对于中国的启示

  目前的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正是出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此过程中注意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模式经验对于中国医改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1)中国应开征医疗保险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大,税收制度的发展与管理也在趋近完善的过程中,有开征医疗保险税的良好基础。开征医疗保险税,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基金征缴困难的困境,以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稳定而充足的资金来源,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合理健康运行。

  (2)打破医疗保险给付城乡二元分割、双重标准的僵局

  医疗风险是每个个体都必然而对的,在医疗资源城乡分布不均的大格局下,医疗保障给付更加应该以保证公平为核心出发点,兼顾城乡不同群体的利益。

  (3)在责任分担上,更加突出企业在医疗保险中的责任

  面临我国人口基数大,东西部差异大,城乡二元分割的具体国情,我国不能照搬瑞典国家卫生服务的模式,应首先以社会保险模式为主,更加突出企业责任,从制度上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另外,个人继续以工资总额的3%承担医疗保险税;另一方面,国家财政也应根据每年具体情况划拨足额财政预算用于医疗保险基金,作为最后责任人来保证医疗险制度的有序良好运行。

  (4)积极探索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上结合部分基金积累制的有益筹资模式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是以“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财的,但是面临医疗保险支出费用居高不下的现实,在继续现收现付制筹资模式的短期横向平衡基础上,探索部分基金积累模式与之相结合,以求得短期横向与中长期纵向平衡,以保证基金安全和制度有序健康运行。

医疗保险论文2

  摘要: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问题已经纳入政策议程,该政策的实施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应对老年化危机;能够减轻在职职工负担,缓解代际不公;能够体现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原则;能够促进劳动力流动,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因此,政府应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逐步延长缴费时限,建立三方筹资制度,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在解决医保资金来源的同时,优化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结构和支付方式。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保缴费

  一、问题的提出

  医疗保险的基本雏形出现在西欧的中世纪,大工业生产背景下催生了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队伍时常承受疾病和工伤风险,需要医疗保障的支撑。但工人们工资低,无法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因此决定自发筹集资金,用平时的共同积累应对偶然性的疾病和工伤风险。虽然这种医疗保险的雏形并不成熟和稳定,但其揭示了医疗保险的内在特征,即契约性、公共性和强制性,目的是为了帮助共同体成员抵御可能面临的疾病风险,而对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也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具体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此外,《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国家在60年前定制的退休年龄以及18年前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制度当时的人口预期寿命还非常低,如今却遇到了人口老龄化的新问题,日益加重的老龄化给医保基金的长期支付带来巨大压力。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4倍左右,如果把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全部压力压在在职职工身上,既不公平,制度也难以可持续运行。因此,在20xx年11月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在20xx年《求是》杂志上撰写文章提出“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在此现实背景和政策背景的要求下,研究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城镇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推行的积极意义

  第一,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应对老年化危机。城镇职工退休比是指在职职工人数与退休人数的比例,退休比越高,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就会降低,而退休比的降低意味着医保基金支出压力的增加。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xx》显示,我国城镇职工的退休比为2.90,比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比20xx年下降0.0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国城镇职工的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在逐年增加。据数据换算,每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需要由3个在职职工进行分担,老年人的医保资金支出是全国人均数的3倍。因此,推行城镇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上涨的资金压力,进而应对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和系统性的“老龄化”危机。第二,减轻在职职工负担,缓解代际不公。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承担中,并不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参保人员也应缴费,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医保权利。未依法缴费者与缴费者之间医保待遇同等,造就了同代之间的医保不公平,而退休员工缴费不足,进而影响医保资金的运转,造就了代际之间的不公平。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将年轻一代的收入转移到老一代人身上,实际上造就了代际之间再分配的不公平。退休人员大多患有慢性病,而且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失能几率也会大大增加。退休人员疾病风险远高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3倍左右。因此,退休人员缴费政策,能够进一步明晰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退休人员的医保负担分散化,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保压力。第三,能够体现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原则。我国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虽然有一定结余,但40%的结余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处于赤字边缘。因此,必须促进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跨代精算平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退休比不能下降。但人口老龄化会导致退休比下降,退休员工数量增长速度要高于在职员工增长速度,加之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远高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能够降低退休比下降对医保资金造成的风险。二是在职职工工资增速不低于医疗费用增速,如此在职职工工资增速才能顺利应对老年人医疗费用增速。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能够弥补过去几十年医疗费用增速长期超过工资增速的缺陷,分担在职职工的'缴费负担。第四,促进劳动力流动,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我国现行的针对跨制度和跨地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转移问题,并未实现很好地衔接和累积计算缴费时限,异地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异地结算也成了一个大难题。流动性职工的工作地和户籍地往往是分离的,职工临近退休时,养老保险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账户集体转移到户籍所在地,但医疗保险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剩余,统筹账户无法转移,当流动职工返回户籍所在地时,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就得重新计算。而推行退休人员终生缴费政策,将突破医疗保险管理属地化原则的限制,只要通过数据库联网,职工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能够顺利实现整体转移和缴费年限的累积计算,促进户籍地将其在外地的缴费年限视作本地缴费年限,进而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

  三、逐步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

  第一,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地方开展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需要有顶层设计的支撑,这种顶层设计的支撑能够扫除退休职工缴纳费用与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规定的冲突和背离。但《社会保险法》是大致等同于国家与民众之间就社会保险签订的合约,国家一方未经过民众同意就擅自修改社会保险法,会对《社会保险法》的公信力造成伤害。因此,如果要推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全国人大就需要审慎、适时修改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经过合法程序用法律形式将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费用固定下来,进而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二,改变“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可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我国的医疗保险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虽然与养老保险有相似之处,但个人账户有本质性区别。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实际医疗消费,实际消费多少,就划出多少,是“以支定收”的“现收现付”制度。现实中,“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也产生了诸多弊端,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去向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大多数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米、油、盐、纸、奶等生活用品,这种变相和取巧做法改变了医保资金的性质。因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并根据试点成效决定是否全面取消医保的个人账户。第三,逐步延长缴费时限。现在很多专家提倡将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用的时限延长到终生缴费,但对于退休人员而言,这一做法显然过于激进,超出了他们的接受预期,会大大影响该政策执行力度。延长缴费时限是保持医保资金收支平衡的一个方法,但不是主要方法,一旦政策设计不当,会招致退休人员的反感和不支持。因此,可考虑改变目前的15年缴费时限,通过逐步延长缴费时间,既给退休职工适应时间和空间,又增加了医保资金的来源。缴费时间具体延长到何时,要根据地区的人口平均寿命、年收入和医疗保险费率等进行设定,费率较高,则缴费年限较短,费率越低,则缴费年限的设置就需要延长。第四,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筹资制度。解决医保资金收不抵支的一个方法就是开拓资金来源,目前退休职工的医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纳。因此,可以考虑改变医保资金的筹资模式。从目前来看,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6%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而职工则需要按照公众的2%缴纳医疗保险。为了减轻在职人员负担,政府可以降低用人单位和旨在职工的缴费比例,给退休职工设定一定的缴费比例,也给政府出资设定一定比例(2%最好)。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筹资制度,不仅能够给用人单位减负,也能够给在职职工减负,进而合理划分负担责任。第五,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退休人员因为在职时工作单位和职位级别的差异,导致退休后工资待遇和养老待遇的差异。因此,城镇职工退休后缴纳医保政策需要分人群进行实施,充分考虑不同老龄群体的退休收入情况和缴费承担能力。我们建议,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应建立并坚持分类缴费原则,根据个人收入水平情况确立不同的缴费细则。具体来看,应对那些低收入者(尤其是那些年均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的群体)进行退休后医保缴费减免,而对那些退休后的高收入者而言,尤其是对于那些养老金远高于平均水平的退休职工,可以考虑设定固定缴费比例,迫使其缴纳医疗保险。此外,分类缴费的比例还可以根据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与最低养老金之间的差距基数进行上下浮动调整。

  四、结语

  逐步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只是解决医疗保险资金收支失衡的一个办法,但不是唯一办法,也不能从根本上规避医保资金面临的现实问题。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逐步延长缴费时限、建立三方筹资制度以及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等策略只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开源还需要节流,调整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结构、把有限的医保资金用到合理医疗处方上也是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策略。因此,除了增加必要合理的医保资金来源外,政府还应完善医疗保险付费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的支出管理和监管力度,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和支付结构的调整,激励医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积极减少过度提供服务和乱开处方现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医保基金的压力。

  参考文献:

  [1]董晓伟.“退休人员续缴医保”不是唯一选择.中国职工教育.20xx(2).

  [2]张春丽.退休人员医保筹资途径探讨.中国社会保障.20xx(2).

  [3]陶建武.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与过程.重庆社会科学.20xx(9).

  [4]黄德斌、毛勇全.如何看待退休人员医保缴费.中国社会保障.20xx(2).

医疗保险论文3

  摘要:在我国的五大社会保险当中,工伤保险是其中的一想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家法定的强制性保险,所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的职工,并且形成了劳动关系之后,都需要参加工伤保险。下面,本文就针对工伤医疗保险管理的现状及措施进行简单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伤医疗保险;管理现状;措施

  从本质上来说,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对工伤保险待遇与劳动能力等相关费用的支付上。在这当中,基金全都归纳到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方式。因为工伤保险与劳动者的权益息息相关,并且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与企业以及劳动者,都对其有一个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在近几年当中,其在进行制度的设计时,也有了更好的发展与突破。

  一、工伤医疗保险管理的现状

  (一)经办机构

  从经办机构的角度分析来看,在我国工伤医疗保险中,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与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相比而言,工伤医疗保险基金属于不同的账户,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费用的归属进行严格的区分。这样一来,就要求医院在进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操作的难度相对来说比较大。其次,在工伤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当中,其所具有的功能相对来说比较单一,难以和基本医疗信息系统之间实现完全的整合。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伤医疗保险系统通常会比其他医疗保险体系更加落后,虽然医保经办机构非常重视系统的建设问题,并因此而使得系统有着比较强大的设备与功能,但是,由于医院端系统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导致其难以满足信息需求。最后,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工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当中,其还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没有建立起一个统一而又规范的标准。一般来说,我国的工伤医疗保险所参照的都是基本医保的运行模式,不过,在这当中,其对于医用耗材的收费报销却过于随意,再加上个别制度与标准化比较笼统,导致其缺乏可操作性。

  (二)医院工伤

  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工伤医疗保险管理的过程中,从医院工伤的角度分析来看,其并没有对工伤医保与基本医保进行严格的区分,并且,没有充分重视工伤医保的诊疗要求,对于工伤医保当中所存在的一些基础医护共性问题缺乏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期进行实际的工作时,通常会出现原本应当依据医保处理的费用工伤医保存在垫付的问题,导致医疗费用出现混乱的现象。

  二、工伤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一)经办机构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第一,要求我们必须要强化对制度的完善工作。在进行实际的实践过程中,已经有了非常周全的工伤就医环节制度设计,不过,其并没有真正从根本上来全面保障医院的应得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针对于工伤以及工伤康复患者来说,医院当中的相关医务人员,都需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经历一些较为复杂的流程,付出更多的辛劳与汗水。而经办机构在实际的职责履行过程中,也往往会因为部分缓解运行不畅,而为医院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工作,确保工伤医保当中的所有环节,都能够有制度来加以约束,对工伤医保补偿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来提高医务人员诊疗的'质量与积极性,从根本上促进工伤医保的合理运行。第二,应当对现有的制度进行细化处理。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工伤医保基本的制度框架,不过,在这当中,部分制度还应当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来充分检验制度的可行性。所以说,对于其中部分较为粗放的内容,还需要我们依据实际情况,来对其进行细化处理。

  (二)医疗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

  要求医院应当及时的出台管理细则,并对下面几点工作进行重点管理:第一,应当对医疗文书进行严格的规范。要求其对病例的书写进行改进与完善,在治疗中,应当有记录单,并通过记录单,来将治疗的部位、强度、频次等相关内容详细记录下来。第二,应当对医政要求进行严格落实,建立健全知情同意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第三,应当对物价政策进行严格落实。而就针对于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来说,需要强化科室的自主管理能力,建立起健全的信息功能系统,并对临床医疗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与此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医保信息共享综合管理的开发力度,通过信息预警系统的建立,来确保医保管理的透明性与规范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工伤医疗保险的实施,不但能够有效促进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同时也能有效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所以说,我们应当加强对工伤医疗保险的完善与管理工作。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来进一步扩大工伤基金账户的包容性,强化经办机构的制度建设,加大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促进工伤医疗保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亚伟.我国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水平地区差异及成因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xx.

  [2]任智韵.广州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实施研究[D].吉林大学,20xx.

医疗保险论文4

  摘要: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直接关系着党在社会中的形象,并且关系着社会的稳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关注度越来越高,医疗体制也不断完善发展,对于医疗保险的审计工作也日渐重视,对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管控,可以有效避免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过程中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保障医疗保险的正常使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起到保障作用,本文针对如何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途径

  医疗保险基金属于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费用,医疗保险是否合理有效使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但是就目前社会环境来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法使用医疗基金的情况,导致真正需要医疗基金的人民群众不能得到更好的帮助,此等社会现象激起了更强的社会矛盾[1],非常不利于现代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避免违法乱纪事件发生,要做好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做好医疗保险的审前调查,对于本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及运行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合法使用。

  一、医疗保险审计的意义

  要想保障好医疗保险基金合理运行,必须要从根本入手,对于缴费不时及缴费欠缺情况要做重点审计,对于费源不充足的情况着重加强管理。针对基本的一楼了保险基金,不仅要管理好,更要用到实处,保障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在如今的社保体系中,财政处于重要位置,财政部门对于社会保障的预算,对于增强用款单位和医疗保险办理机构的责任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对于社会医疗保障部门的预算是没有编制的,所以在使用执行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为了保证医疗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必须要加强相关的审计工作,保证使用的规范性,发挥好医疗保险的作用,为百姓做好服务工作,为政府做好帮手[2]。在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中通常会出现如下几个问题:第一,非法挪用保险基金;第二,并未完全纳入财政账户统一管理;第三,对于医保基金的使用拨付不及时;第四,保险基金利息的收入损失比较大;第五,医疗保险基金保障的覆盖面过低等。针对此类问题,为保证我国医疗保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严忌违法乱纪的情况出现,维护社会的整体安定,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实用环节的审计一定要进行强化管理。

  二、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环节

  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审计工作,要重点对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的征收缴费比例进行审计,在征收阶段对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参保机构、个人缴费金额等进行严格审计。针对使用环节中最主要的几个方面,一是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照标准进行支付。主要审查医疗基金是否用于基本的医疗保险支出;二是针对与医疗费用的拨付是否按时、足额拨付,在支付期间是否有拖欠等问题[3];三是医疗保险基金在拨付过程中是否有按照规定进行等。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环节的审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进行审计,对于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是否合规定,是否建立有效的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

  三、改进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审计方法

  要想对于医疗基金的审计进行合理的改进应做到以下几点:(一)结合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两种审计形式同时进行,首先要对医疗保险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门的审计,从整体范围对于社会保障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对医疗保险中投入的人力度、增减变化的预算有足够的掌握,对于医疗基金保险在财政总支出所占比例等进行严格的审计,为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打好基础。(二)在审计过程中要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针对涉及的单位比较多,范围比较广,政策行比较强的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项目,不仅要用到审计,还要与调查相结合,主要进行资金的深意,辅助进行审计调查,亦可将顺序调换,提高整体审查效果。(三)将“上审下”与“同级审”两种审查方法相结合,通过这两种审查方法的同时进行,有利于提高整体的审查运行,多方面反应审查问题,形成完整高校的审查机制[4]。(四)将宏观审计和微观审计结合,审查中的微观审计,主要是为了掌握党和政府制定的社保政策的执行效果,重点关注资金在使用中的普遍性,反映出医疗保险基金在社会使用中的问题。(五)将现金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审计工作中,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数据量庞大,要想快速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可以在手工审计中加入计算机手段,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可以有效地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效果。

  四、结束语

  在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下,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着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对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更有利于规范医疗保险基金工作中的征收、管理以及使用行为,有效的避免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在当前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的进行中,结合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利用现代化的工具,优化审计工作,善于转变审计办法,重视审计系统的全面建设,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柯炜.瑞昌:“五个强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J].中国医疗保险,20xx(5):72-72.

  [2]王思真.试论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基金的审计路径[J].现代经济信息,20xx(6):214-214.

  [3]徐春美.针对医疗机构的几大热点问题的医保基金审计思路探析[J].财会学习,20xx(24):146-146.

  [4]王婵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审计要做到“四个准确”[J].理财:市场版,20xx(4):93-9.

医疗保险论文5

  1883年,德国通过了《工人法定医疗保险法》,成为世界上最早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法定疾病保险体系和私人疾病保险体系组成,其经办机构按照行业、职业、地区分为七大类,共二百五十余家医疗保险局(基金会或公司),其中,存在着条块分割、缺乏协调合作、效率较低等问题。

  1992年,德国颁布了《医疗保险结构改革法》,开始对医疗保险体制进行大规模重组。1996年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重构法》,允许投保人自由选择疾病基金。20xx年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现代化法》,建立了全国性的医疗卫生基金并引入风险平衡机制。德国的市场竞争一体化路径主要内容包括:

  (1)允许投保人自由选择法定疾病保险机构,通过竞争促进疾病基金的经营效率,并间接影响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德国更换疾病基金的被保险人人数逐年增加,年平均转换率已达到了5%2。

  (2)建立医保基金的退出机制,允许所有的保险机构(包括跨类)自由合并3。由于市场竞争的增强,导致大量规模较小的手工业疾病基金、地方性疾病基金和企业基金等中小型疾病基金被大型疾病基金兼并重组。“19xx年,德国有超过1.2万家法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近年由于合并等原因大幅减少,到20xx年只剩下二百五十余家,目前还有六大类一百九十三家,而且还在不断减少,预计20xx年将剩下不到五十家”4。

  (3)为避免参保人的逆向选择,为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一方面,建立了全国性医疗卫生基金,取消了法定医疗保险机构自我收缴管理医疗保险费的财政主权5,由医疗卫生基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保费进行配置;另一方面,建立了“财政风险平衡机制”,对不同基金之间的风险结构进行调节。从实际效果来看,自20xx年起保费收入已略高于支出,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同时基金的集中度大幅提高,降低了运行风险。但问题在于,由于竞争所导致的风险甄别、广告等费用增加了,造成管理成本上升,费用与改革前相比增长了近50%2。从长远来看,竞争有可能使管理成本降低,运营效率有所提升。

  以日本为例,1922年,日本颁布了《健康保险法》,成为亚洲最早实行医疗社会保险的国家,并在1961年建立了“全民皆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健康保险由职域保险和地域保险两大体系构成。“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由社会保险厅负责运营,组合健康保险由单一企业或同类复数企业主组织的健保组合负责运营,20xx年共有1561个保险者。市町村国保由市町村负责运营,20xx年共有1835个保险者”6。由不同经办机构运营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保险费率有差别,而且财政收支状况也有差异,同时,也带来了财务风险增加、多头管理、制度不公平等严重问题。日本政府遂通过历次修法予以改革以实现一体化,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1)提高国民健康保险待遇。降低个别组织的健康保险待遇以缩小不同组织间的差距,如1984年修订了《健康保险法》,将被雇佣者的待遇给付从发生额的100%降为80%,对健康保险相比国民健康保险过高的医疗给付待遇进行了重大修改7。

  (2)对都道府县的保险机构进行整合以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如鼓励组合健康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合并与改组以建立跨行业、跨企业的地区性组合健康保险机构。市町村国家健康保险在地区内进行业务扩展,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管理和运营优势8。

  (3)建立保险财政调剂制度。1988年,日本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保险财政调剂制度,从各市町村提取相当于医疗费发生额10%的资金建立调剂基金,平衡地区间的财务负担9。从实际效果来看,日本的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虽历经半个多世纪,但效果不是十分明显7。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一体化一直采用的是行政干预路径,即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合并不同的医保项目,如天津、重庆、青海、宁夏等地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合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制度。

  这样做虽然提高了基金的集中度,增强了基金的稳定性,但集中在两个、甚至一个经办机构中,使经办机构在医疗服务市场和法定医疗保险市场中就形成了双重垄断地位。由于组织的自利性、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等因素,使其可以通过费用转嫁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以实现巨额基金结余,进而将费用控制难题交给患者,或者控制医疗服务价格,最终影响医疗水平的提升。而一旦出现亏空,无异于“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大而不能倒,最终将国家或地方财政拖入“福利泥潭”。

  另外,从给付行政的发展方向看“,相对于传统上国家、权力及阶层制为其特征,行政改革之趋势向市场交换及追求利润、连带或相互援助为特色之非营利组织,或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成立之事业体发展。供给体制亦朝向市场化、契约化,使供给主体不限于古典公营造物之组织形式,组织上及任务上,采取与私人协力之模式而呈现多样化”10。

  因此,笔者认为,引入经办机构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医保基金组织,建立多元自治的经办体制,应作为我国医疗保险一体化路径的选择之一。

  突出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我国《社会保险法》在第84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要求强制参加社会保险,但对于无用人单位的非正规就业人群是否强制参保并未涉及。从政策上看,非正规就业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采用自愿参加的方式,符合其收入不固定、来源多样化的实际。然而,在自愿参加逐年缴费的原则下,健康的居民多不愿参保,而疾病风险大的居民则踊跃参加,进而产生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这就为基金安全留下隐患。

  从征缴程序上看,基层政府逐年动员宣传、上门收缴,不仅工作难度大而且筹资成本高。因此,虽然近几年参合率一直在稳步上升,但并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强制参保还是自愿参保的争论不绝于耳。

  在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最早的“俾斯麦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团体性”为特征,仅以职业团体的在职员工作为强制保险对象,于是,国民中若干个体一开始就成为医保制度的漏网之鱼。因此,保障遗漏在医保体系之外的未加保人群就成为医保制度一体化过程中的主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则是由政府通过补贴强制保障全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适当性性格愈形增加,这就在整体的保险制度运作上转向强烈的福利倾向。“一方面在避免保险产生‘逆选择’的情形,避免形成弱势保险的现象,一方面借此达到风险分摊以及所得重分配的理想”11。

  如德国在20xx年之前,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都没有向因失业、离婚等原因丧失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障的.义务,因而无医疗保障人群数量逐年增加,到20xx年9月,德国约有二十万人完全没有医疗保障。20xx年10月,德国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强化竞争法案》,强制德国所有人均月收入低于4050欧元,或者年收入低于48600欧元的公司雇员或其他领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12。

  20xx年,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全民疾病保险,对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的俾斯麦模式来说是一次革命性举措13。而在此之前,日本于1958年修改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将任意保险改为强制保险,至1961年4月,实现了国民皆保险的目标。韩国在20xx年7月开始实施强制性的全民健康保险。而荷兰则根据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法》,从20xx年1月1日起,除拒服兵役者以及现役军人外,荷兰所有公民以及主要收入来源于荷兰的非荷兰公民都要参加医疗保险。对于推行商业医疗保险型医疗保障模式的美国,根据20xx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每一名美国公民必须投保,否则将面临每年至少695美元罚款;雇用超过50名员工的企业必须向员工提供医保,否则处以每名员工20xx美元罚金。20xx年6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对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以5∶4投票结果作出判决,明确了强制参加医保是合宪的。

  综上可见,强制参保是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从社会保险法的学理来看,强制参保的依据在于社会适当性原则,所得多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则由政府转移支付来平衡此项负担。笔者认为,由于我国非正规就业人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三者本身非法律概念,其中既有高所得者如华西村民,其收入远胜过城镇职工,亦有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无力负担保费的,因此,在没有准确收入界定下补贴抑或强制势必两难,所以,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收入的合理界定。

  而在现行团体性医保向全民性医保过渡阶段、收入界定机制不完善情况下,为避免强制参保误伤弱势群体,可参考《刑诉法》“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采用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自愿参保原则,随后逐渐过渡到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

  整合部门资源,明确主管医保事业的责任主体

  在我国,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职能相似,却分别管理着城乡医保,这不仅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而且还造成了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的不良后果。

  据20xx年审计署的《新农合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xx年底,547.64万人在三项居民医保间重复参保,财政多补贴了9.23亿元。由此,成都、重庆、宁夏、天津等地开始整合管理资源,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能合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

  然而,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在医保管理方面各有优势,人社部门管理的优势在于在保费的征缴、管理和运行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部门的优势在于长期从事医疗系统的管理和卫生政策的制定,掌握着医疗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便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由哪个部门主管更有利于医保的发展,理论上仍是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从国外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的进程来看,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出现整合趋势。20xx年,日本将厚生省与劳动省合并成立厚生劳动省,担负医疗保障、国民健康等职责;20xx年,德国将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社会保障职能与卫生部合并,组建成新的卫生和社会保障部;意大利则在20xx年将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合并成立劳动、卫生与社会政策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障职责。据统计,在人类发展指数较高并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55个国家或地区中,有37个国家或地区(占67.3%)是将医疗保障(或加上工伤保险等)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的。

  此外,经合组织中83.3%的成员国,以及7国集团的全部成员国,也都是实行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统筹管理体制的14。由此,鉴于世界各国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出现整合的趋势,结合我国现行“大部制”改革,建议合并卫生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卫生与社会保障部,以明确公民健康权的责任主体,协调医保政策和医疗服务政策,同时将管理成本内部化,避免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团体性”走向“全民性”,医保制度的一体化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在这一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原有的保险机制逐渐淡出,福利倾向日渐明显,这就给经办机构、参保人和主管机构制度建设带来深刻变化。结合我国医改的实际情况,应引入经办机构竞争机制、完善居民收入界定、推动管理职能整合等,以加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医疗保险论文6

  一、引言

  从达尔文人类进化论的角度来看,残疾人的出现是一个必然,造成残疾的原因不仅是残疾人个体的先天遗传,外部因素也会造成残疾。对于残疾人的看法,自19世纪人道主义出现至今,先后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从最早出现于英国的个体医学缺陷模式,到20世纪80年代提倡的由社会残疾现象所构成社会模式,之后发展到主张残疾人公民权利的权利理解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从接受到支持,残疾人权益不断得到认可,国家和社会在开展残疾人的保障工作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地位。残疾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残疾人能够顺利从事社会劳动价值创造的前提和基础,在整个残疾人保障事业中是处于基础性地位的工程。

  二、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标准化表现

  (一)制度准入非标准化针对残疾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制度。而关于残疾人能否被纳入这些相应的制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于一般残疾人来说,其覆盖范围就显得过于狭窄;其关注的对象是有正规编制性工作的残疾人,这就导致一些城镇残疾人被排除在体制之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以职工的正式工作单位为参保单元的,所以制度准入对象主要是针对城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机构以及一些集体企业。

  (二)筹资水平非标准化

  相对于具有完全劳动能力的人来说,残疾人分别有着不同的弱势倾向。按照不同的残疾类别来划分残疾人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做法看似合理,但其标准设计却不科学。社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要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来筹集医疗保险基金; 而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缴费部分应由政府补贴。目前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残疾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但不统一,而且没有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细化其筹资标准。例如,针对残疾人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等实际问题,兰州市于20xx年就制定了关于残疾人在参保缴费和医保待遇方而的优惠政策。

  (三)医疗服务项目非标准化

  残疾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具有特殊性,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具有长期性。残疾人医疗保险遵循的是“普惠特惠相结合”的原则,即残疾人的医疗服务不但要全而,对于特殊的医疗服务需求更要有针对性的特殊服务供给。所以,在一般性的医疗保障制度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对于残疾人的服务范围应有所扩展,要给予残疾人更进一步的照顾。

  三、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非标准化弊端

  (一)违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在残疾人在出现疾病风险时,能够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以维护其健康生活的一项保障制度。无论是残疾人参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每一位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而多元化的残疾人医疗保险是同正常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融合贯通在一起的,所以作为特殊群体的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特殊保障。残疾人康复是一个重大工程,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工作是纳入残疾人的医疗康复体系中去还是设置在残疾社会保险范围内目前还不好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制度关于残疾人参与标准的界定都不统一,这些都极大地影响到残疾人的`社会凝聚力和制度融入程度,有反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初衷。

  (二)阻碍专门性残疾人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是混杂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推广多年,但是整体而言,关于医疗保险的评价还存在很多争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期发布的《20xx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残疾人的医疗服务需求仍然很高。20xx年度,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为58.300,比上年度提高3. 1个百分点。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达97. 1可见城镇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并不是每个残疾人都参保,由于残疾人劳动能力低下。

  (三)降低了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残疾人的生活水平通常是低于正常社会群体的,这种差距在医疗保障方而更为突出。农村残疾人所参与的新农合制度,其保障水平较低,城镇残疾人职工所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水平则相对较高。再加上医疗保障资源在区域划分上的不公平,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险制度又极大地降低了部分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从目前各地关于残疾人的缴费水平和补助标准的规定来看,河南等地对于残疾人的补助范围限制较严格,仅限于城乡重度残疾人群体;其他省份除新疆外都是以重度残疾或贫困残疾给予适当补助。各省份关于残疾人补助标准的规定并不明确,而且在城乡和省份之间还存在差距,这些非标准化的规定在总体上大大降低了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四、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标准化应对策略

  (一)构建残疾人医疗保险法

  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制度的建立要以法律为根据,这是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标准化、规范化的最根本出发点。当前的社会保险法主要是框架,关于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的具体条例并没有详细的法条规定。要出台高层次的针对残疾人的专门法律,特别是残疾人社会保险法,同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详细的规范标准,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机制;同时要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职责;制定残疾人参与机制。

  (二)统一残疾人医疗保险范围

  残疾人有特殊的自身需要,医疗需求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更为广泛,医疗保障范围应该在有所扩展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目前我国各地区关于残疾人医疗保险的范围确定五花八门,有的是限定在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范围内;有的则是列明一些特殊的项目;还有就是陕西省那种仅仅是描述性的适度增加残疾人医疗保障范围。在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化阶段,规范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险项目就显得尤为必要。而对遍地开花的残疾人医疗保险项目规定,不防从全体残疾人的需求出发,先建立一个高层次的残疾人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总目录,然后各地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三)明确残疾人医疗保险补助责任

  残疾人医疗保险应该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残疾人自身融入为基本特性的保障制度。残疾人医疗服务需求多,自身的参保能力又不足,残疾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不能仅依靠残疾人自身或者家庭,或者单一的靠社会救济。残疾人医疗保险基金构成要以政府的公共财政补助为首要组成部分;国际残盟主席戴蒙德也指出,增加投资项目中的无障碍程度和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程度要增加国内资源投入,同时需要加强发展援助。

  五、结语

  而对日益严峻的残疾人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但在关注民生建设的关键时期,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各方而的非标准化规定不仅违反了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宏伟目标,而且其负而影响也大大降低了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运营的效率。综上所述,残疾人社会医疗保险在其制度化进程中不但要有各方责任的约束,还要有各个机构的介入。

医疗保险论文7

  医疗保险档案作为我国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良好医疗形象的塑造以及保险基金的管理,是关系到医保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是顺应当前医疗改革、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升的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选择,是符合新时期医疗行业发展的必然举措。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要从认识上提升重要性认知,行为上提升管理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准,从而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应对挑战,服务医疗保险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1.医疗保险档案特点分析

  目前我国国内医疗单位的保险档案涉及人员与种类众多,尤其是在我国积极推进医保改革的大环境下,医疗保险无论是覆盖范围、惠及人群都有了质的提升,在险种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这意味着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难度、服务需求都有了提升,对于医院档案的专业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挑战。受国内医保改革影响,现行医疗保险档案无论是内容、范围还是服务层次上都趋于复杂,我国医疗保险档案主要涉及医、保、患、药四个方面,其中医代表国家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各种认证资料、结算凭证、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以及医疗消费清单等;保是指医保经办机构,除了提供一般综合档案之外,主要针对医保相关业务提供各类相关档案,对医保单位进行审核;患主要是指患者群体的个人医保账户、基本医疗信息、医保相关手续与各种基金转移等;药主要是指各大指定药店,档案涉及内容包括医保服务协议、药费清单、结算凭证等。从上述四个方面所涵盖的医保档案资料来看,档案管理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要求高,对新时期医保档案管理提出了挑战。医疗保险档案不仅仅是患者医疗保险的相关档案,档案是否齐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医保对象的切实利益,关系到能否凭借这一凭证享受各种医疗保险服务,关系到医院档案工作的管理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因此做好医保档案的管理有重要意义,管理中也要充分挖掘档案的服务价值,推动我国医保的进步。

  2.提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水平的举措

  提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水平要紧跟目前信息化潮流,围绕档案管理信息化这一核心适应新形势需要进行管理革新与改造,要积极引进相关信息技术,利用网络、计算机、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对医保档案进行更加专业的高水平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医保档案服务价值,真正做到管理中权责分明,管理举措切实到位,减少管理工作中的风险与问题。在管理医保档案的过程中,要积极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打造坚实的管理基础,紧抓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升级等,达到提升业务水平的目的。通过切实可依的管理制度进行医保档案管理,以助于减少执行中各个流程的潜在问题,便于问责,做到高效管理,切实履行各类奖惩机制,保障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在加强医保档案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做好硬件设施建设,为管理与服务创造良好的平台与基础,这也是得以持续推进医保档案工作进步的必要前提条件。医保档案实际管理工作中,要重视并切实落实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积极予以完善,在及时更新换代的情况下为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予以支持。比如某地区医保局在经费、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对医保档案管理优先安排资料室,购置各类计算机设备等进行档案管理,在后续的医保档案服务工作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保证了医保档案信息的及时开发与利用,提升了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也为后续管理工作的创新与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医保档案管理中要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与归档工作,严格把关档案质量,在医保工作将档案的合理管理与应用作为重点,从而为基础业务的顺利执行提供切实依据,通过规范化、程序化的运作最终实现流程优化。比如某地区医保局在医保档案管理改革中积极探索管理科学化与制度化,在认清以往管理工作问题的基础上探索综合管理新模式,利用多项创新举措对不同门类、载体的医保档案进行开发,从而极大地挖掘了医保信息的服务价值,提升了医疗服务工作质量。在医保档案管理中首先要针对档案内容与类别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做好不同载体档案的有序化管理,确保档案按照正确的时间、顺序与类别进行排列,减少管理中的丢失、损坏、遗漏、篡改等问题。关于医保档案的建档工作,要着重对目录进行梳理与编写,确保目录清晰可查,档案装订整洁牢固,以此达到提升医保档案整理质量的目的。另外,对于医保档案要加强管理监督与核查,将工作监督与考核列入必要的日常管理中,经常组织对档案的梳理、核查等工作,确保档案工作无疏漏。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组织培训与教育,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平与专业管理水准,积极组织各种医保档案管理交流的工作会议,联合多个部门加强监督与考核,从而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达到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加强医保档案服务能力建设。医保档案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各级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要积极树立人本化观念,将僵硬死板的医保档案管理打造成为从参保单位与人员实际需求出发、符合他们医保保险业务需求的新服务模式,为其提供便捷、快速、高质量的档案服务,利用信息化、计算机等做到医保信息的随时查询与共享,并且与各大医疗结构联合共同建立专门的.医保网站,以确保医保档案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功能与价值。考虑到医保档案的服务价值,要切身挖掘档案本身信息的服务潜力,积极与社会各界沟通发掘医保档案管理与运用的各类问题,并及时提出合理的改善举措予以解决,通过各类交流工作会议推动档案信息的深挖掘与深加工,为医保行业的决策与发展提供参考。为确保医保制度的顺利运行,未来要进一步研究参保人员结构、医保基金投资、不同地区医保水平与变化、医保待遇变化规律等诸多内容,这些都必须以完善、准确的医保档案为基础才能进行研究,因此为保障医保制度的顺利推行,必须做好医保档案的管理,从而确保我国医疗保险服务现状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平稳健康的过渡与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档案是医疗保险工作的真实记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有效性与高效性直接关系着在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积极提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推动我国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开发、服务的进步,最大限度地挖掘医保档案的价值,促进国内医保工作的进步,以便惠及更多参保人群。

医疗保险论文8

  一直以来,医疗保险基金作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运行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1],“十二五”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我国医疗保险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从我国目前医院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过程来看,存在严重的超控问题,造成大量的医保基金流失和浪费,影响了整个医疗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因此,建立健全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防控和监管制度,有利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科学管理、保障医疗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对提高我国医疗保险风险控制能力,完善医保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总体来说,我国目前在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良好的内部环境,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管理认识不足

  良好的内部环境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内部管理体系的基础,医院传统的经验式管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监管和控制制度作用发挥[2]。同时,管理者对内部管理和控制认知程度的不足也会影响到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

  (2)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和健全有效的控制活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进行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过程中,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是制定风险防范策略的基础和前提,控制活动则是进行内部控制的主体[2],在具体制定制度时缺乏细化的管理标准和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因此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控制效果较差;

  (3)内部控制中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信息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效的信息反馈和沟通机制能够有效的提高医保基金内部控制效率。目前国内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比较落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信息流动限制较多。另外,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方面,医院内审机构尚不能完全独立的开展内控实施检查和监督,缺乏内控评价要求和统一的标准,内部监督控制力度不够。

  2.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对策分析

  针对当前国内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管理现状以及问题,完善和加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建立科学的医保基金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体系,完善医保基金问责制

  科学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是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良好的体系环境,也是营造高效内部管控系统的基础。在新医改政策背景下,可通过建立医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形成一个跨职能科室和跨业务范围的组织,实行医保基金内部统一管控,对医保基金管理和控制中的问题,统一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对医保基金控制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3]。为了保证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可通过完善的问责制度,使整个系统在医保基金的内部控制上实现规范化,使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

  (2)构建高效顺畅的信息管理系统,打造知识型医保基金

  信息管理知识型医保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分析决策系统三个层次[4]。其中业务信息系统主要提供信息记录和传递等功能为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原始的数据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则主要完成对原始数据细腻的汇总统计并向管理者输出报表反映整个系统医保基金的控制运行情况;分析决策系统在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为管理着决策提供更高层次的决策参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医保基金内部控制管理,能够有效的提升医疗保险基金分析和管理的效率和内部控制效果。

  (3)不断强化系统风险评估意识,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综合利用各种科学的风险分析技术,有利于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确定控制关键点,并据此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评估中,应注重预防并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内部环节,降低内部控制过程中的风险。

  (4)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执行力度,完善内控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进行控制,是真正发挥医保基金内部控制效益的重要保障,具体可通过设置内审部门,对管理业务中的重点领域进行内部审计,使其置于有形和有效的监督之下,以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医疗保险论文9

  1主要做法

  1.1科学管理

  20xx以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呈较快增长趋势,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科学规范管理,合理支出,薛城区强化定点医疗协议管理,不断创新机制,20xx年初与区定点医院签订“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等内容的协议,并在平时医管工作中做好实时医保网络监管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医保管理稽核力度,明确职责,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点医院定岗医师制度,将定岗医师住院费用考核项目标准纳入检查范围,工作人员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定点医院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杜绝医疗违规行为的发生。

  1.2稳步推行

  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实现联网审核结算,提高服务效率。薛城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与定点医院实现了联网结算,简化结算方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居民参保人员就医,同时减少就医资金占用,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在此基础上,继续不断深入实现联网工作,对新纳入该区医保定点范围的乡镇及矿区驻地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及时完成微机联网工作,给广大城镇参保居民的就医报销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了参保人员的好评。进一步提高统筹金报销比例,让城镇参保患者得到更多实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xx年初,城镇职工居民医疗统筹金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医疗费报销水平平均达到70%,即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提高为80%、70%、60%。20xx年12月初,根据市医保文件调整扩大了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关政策,在新的标准下,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得到扩大,从原来的11种疾病调整为41种疾病,提高了门诊慢性病报销标准,由原来按50%报销比例标准提高到70%的标准。同时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参保,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减轻了广大参保居民的个人医疗负担,让城镇参保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1.3服务与管理并重

  20xx年薛城区离休干部138人,平均年龄已达87岁,医疗总体需求大,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在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方面,该区采取服务与管理并重。为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与服务工作,争取及时足额地支付每个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用,20xx年继续对区定点医疗机构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并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跟踪服务管理。继续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公示制度,以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更加合理有序。

  1.4加强工伤保险管理

  继续实行工伤认定、费用审核联审联签制度,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大薛城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力度,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工伤备案、转院制度。从制度上完善了工伤保险的管理程序,强化了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确定工伤定点康复医院,规范工伤康复就医。实现工伤、生育保险网络化管理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2问题

  一是随着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推向深入,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个人续保缴费渠道不畅通造成参保居民缴费不及时;二是扩面征缴难度大,特别是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存在着有病参保,无病不保的现象;三是市级统筹政策实行以后,医保缺乏统一的规范性业务操作程序,有关部门缺乏协调,工作运行效率偏低;四是医保定点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目前随着各种政策的出台将各个医院及社区门诊纳入定点范围,但是医保处缺少足够的.人员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定点药店,有时甚至是疏于管理,造成了较差的社会影响;五是由于新医学科学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医疗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医疗费用控制缺乏有效制约措施,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逐年递增。

  3对策

  一是拓宽交费渠道,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拓宽交费渠道,探索制定续保缴费新机制,保证参保人员能够及时续费,增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费工作下移,依托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社会化服务站现有网络平台,参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和管理模式,将业务经办网络延伸到保障所和服务站;铺设网络,购置计算机软硬件设备,视需要为其开放人员信息查询、续费、参保登记等业务权限,参保居民可就近到各点进行续费或参保登记,由保障所向参保居民出具由市财政局印制的定额发票,各保障所定期(每周)向业务主管机构财务上缴所收保费,由财务科根据发票底单予以核对、确认;突出重点,充分挖掘扩面资源,做好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工作,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科学规范就医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继续强化定点医院“协议”管理,细化服务内容和控制指标,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协议重点抓好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用药目录、网络一体化管理和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管理等几个方面,继续推行完善定点医院定岗医师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院执业医师监控系统,运用科学量化指标,重点监督管理定点医院执业医师在参保患者诊疗过程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各项医疗不合理支出,确保就医规范和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完善总额控制、单病种结算和异地结算等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管理,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管理,积极推行市内、省内异地网络结算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管理上的科学控制,使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支出管理更加合理、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真正让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减轻,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更加安全、高效,一定程度上缓解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强化医保网络化管理,简化结算程序,尽快实现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工作。四是积极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各项基础工作,大力完善医疗保险全程网络信息化管理,努力建立一个功能齐全、运行安全、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险网络管理系统,完善定点医院网络及时监控和即时结算管理,强化医保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实现社保一卡通医保就医管理与服务工作,精心打造医保服务平台,开创医保网络化、科学化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医疗保险论文10

  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医疗保险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相关专业人士的关注与重视。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保障参与医疗保障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又能将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有利于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参保者的基本权益等。但是,如何控制医疗保险的费用则是当前我国医保工作者面临的重要难题。下面,笔者将对医疗保险费用的有效控制进行深入探讨。

  一、医疗保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概述

  1.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

  对于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首先,从广义上说,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与医疗保险者患病后所形成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总和,除了医疗保险补偿费用之外,还包括个人自付费用以及部分用人单位的补偿费用等。而从狭义上说,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与医疗保险者在患病之后,根据我国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所能获得的医疗费用的总和。就目前来说,医疗保险费用的含义一般都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的。其次,支付角度。医疗保险费用是指参保者在患病时所获得的医疗补偿费用的综合,包括在门诊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住院费用以及部分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等。

  2.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所谓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就是指参保者在患病后获得医疗服务之后,要向医院等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参保者可以利用医疗保险来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从而抵御疾病风险。而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则是指参保者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方式及资金的流向。就目前来说,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供方支付方式和需方支付方式。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在保证参保者获得医疗服务得到同时,保证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得到补偿,最大程度降低医疗服务的成本。因此,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二、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意义

  1.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概述

  所谓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就是指对参保者的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充分维护参保者、医疗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的利益。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平衡性、公平性以及科学性的特点,要坚持长期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自觉控制与强制控制相结合、供方控制和需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2.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意义

  自上个世纪以来,由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也愈来愈大。就美国来说,其20xx年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20%左右,预计到20xx年这个比例会突破25%。而医疗保险费用的过快增长给各个国家的发展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成为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做好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工作,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生存发展意义重大。首先,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有利于促进各个医疗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成本,进一步缩小了各种医疗费用潜在的上升空间。同时,这也有利于处理好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维护各自的利益。再次,有利于将一部降低医疗服务费用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最后,有利于做好预防工作,提高参保者的自我健康责任意识。同时,这对于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三、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措施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医疗保险起步较晚,发展也相对缓慢,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方面的工作并不完善。为了将医疗保险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我们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优化和提升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思路

  首先,在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过程中,必须坚持供方控制为主、需方控制为辅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监控体系。就当前来说,我国的医疗保险费用之所以出现不合理增长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方存在着违规行为。其次,要以宏观控制为主要手段,完善微观控制体系,促进医疗保险服务的协调发展。政府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各项政策,直接干预各种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例如控制药品的报销范围等。再次,要以控制谋发展。通过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合理控制,进一步优化配置各种医疗卫生资源,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并最大程度上维护参保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等。

  2.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会影响社会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的具体规模,同时也会影响医疗费用的资金流向。如果参保者所选用的支付方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时,部分医疗机构便会加强成本管理工作,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了有效控制费用支出,医疗卫生服务可以采用混合型的支付方式,例如综合预付制为主和人头付费等方式为辅的支付方式等。

  3.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立,有利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便利的医疗服务,改善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等。因此,要积极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首先,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舒适的服务,吸引患者到社区就诊。其次,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从而建立“小病社区诊、大病医院治疗”的医疗卫生格局,改变过去杂乱无章的就医状况。总之,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国家医疗部门及相关单位必须从当前的医疗现状出发,合理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进一步促进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持续、平稳运行。

医疗保险论文11

  摘要:研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时,我们不难发现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正是由于存在着第三方支付制度与信息不对称现象,我们患者多数时候处于劣势地位,从而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发生道德风险。本文将从制度社会学的视角,通过内在自身素质的提高与外在监督制衡机制的完善,切实有效地规避社会医疗保险中医方道德风险。

  关键词:医方道德风险;制度社会学;日常生活;监督制衡机制

  一、对医方道德风险的质疑

  1.医方道德风险的界定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着多方的道德风险,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而医方道德风险由于具有原发性,更是整个社会医疗保险的核心问题。解决医方道德风险问题是解决医疗保险体系中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医生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医生为了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凭借着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诱导患者过渡消费,而这一行为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且还有可能损害患者的利益,患者和医生目标函数的不完全一致,医生从事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悖于患者目标和利益的非协作、非效率的活动,致使患者的风险成本增大,产生道德风险,从而造成患者的利益损失。

  2.医方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

  在医疗保险市场,参保患者得到的信息是不充分的,在整个过程中是处于不利的位置,再加之医生为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使医方道德风险表现形式有多种:

  2.1过度检查

  医生由于在医疗服务救治的过程中是处于优势地位,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可能诱导参保患者做一些根本不需要的高新仪器的检查,这样他们就会得到巨大的利益。

  2.2滥用药物

  我们近年来一直在提“医药分离”,因为我们知道医生会在药品中得到巨大的回扣。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医生则会向患者提供高价位的丙类药品,而患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也只能听从医生的安排。

  2.3过渡收费

  医疗服务提供方由于具有绝对优势,开出的收据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看不明白的,并且参保患者也不会有时间和心思细细对照收据。医疗服务提供方抓住这一特点,能开出“天价”的住院收据。

  二、医方道德风险的成因分析

  1.医方道德风险发生的直接原因

  医疗服务提供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医方道德风险是很容易发生的。而发生的直接原因大体可以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和参保患者的特殊心理两方面来说:

  1.1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促使医方道德风险发生

  在整个医疗服务救治的过程中,医生拥有着丰富的资源,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他们了解参保患者的身体状况,并且利用参保患者及其家属求医心切的心理,诱导其过度医疗,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而参保患者及其家属过度相信医生,缺乏医疗知识并且不可能将过多心思放在其他方面,从而导致医生更加肆无忌惮的乱开药方、滥用药物,当疾病治疗是具有不确定性时,参保患者及其家属只能接受医生的安排。

  1.2参保患者特殊心理助长医方道德风险不正之风

  我们不难发现在医疗服务救治的过程中,参保患者凭借着自身有医疗保险的优势,可能也会向医疗服务提供方要求本来并不需要的医疗服务项目。与此同时,医生正好利用这一心理向参保患者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这也会致使过度医疗的产生,增加了医方道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2.医方道德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

  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体制中第三方支付被认为是导致产生医方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一方面,从心理上讲,患者和医生在交易的过程中的感受都是免费的。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由于医疗服务提供方并不受参保患者支付能力的约束,其结果必将是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背离。另一方面,社会医疗保险越全面,参保患者个人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的责任就越少,承担损失的行为动机就越少,参保患者的精神收益就越大。医生抓住参保患者这一心理,于是就存在着过度供给的动机。

  三、制度社会学视角下的医方道德风险

  制度社会学是制度理论的系统化、学科化,它是从社会学角度,以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去研究制度问题。如果我们从制度本身去研究医方道德风险,就可以从制度入手。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规范的制度才能为人们自觉遵守。从制度社会学的视角去分析医方道德风险,可以从根本上遏制住医方道德风险的发生。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过:好的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而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且“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如果制度是规范的,我们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正常并且有序的。医方道德风险是存在于医疗市场混乱的社会背景下,我们通过制度的规范来纠正医疗市场的不良秩序可为首选对策。所以,我们可以在制度社会学的视角下找到以制度规范为途径来根本地解决医方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的实现来达到规避医方道德风险的目的。

  四、制度规范的实现规避医方道德风险

  随着我们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分化,我们的思想在发生改变,所以会有一种现象产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并未必带来正义观的进步。这样造成了制度不规范。并且,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利益不断分化调整,也出现了一些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追其根源,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文化大背景下,我们是难以明确何种作为是规范的。因此,为了可以实现制度规范,有学者提出日常生活是制度规范的基础。日产生活之所以是衡量制度规范的基础,是因为我们可以将自己最真实的状态展现出来。由于民众会对制度的事情产生共鸣并进行评价,因此,我们就会通过日常人际交流活动来感知什么制度才是规范的。我们上面所谈及的是可以称之为思想观念来对制度规范进行重建,但是我们能清楚地知道,这种思想观念的提升并非一朝一夕,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不可能不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融入到日常生活之中。那么,为此,我们不得不提出一种监督制衡机制来辅助制度规范的实现。将其考虑到我们的医方道德风险问题研究中,我们可以将监督制衡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和外部监督制衡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我们知道医疗服务体系中存在着公共权力,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中存在着平级部门与上下级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分为平行监督制衡机制和纵向监督制衡机制,并设立奖惩制度。不过我们在运用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同时,还应理顺医疗体系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大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改善行政的监督制衡;第二,健全司法监督制衡。由于如果不遵循制度正义而产生了道德风险,这是会带来很高成本的。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制衡机制。外部监督制衡主要是医疗体系职能部门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近年来,由于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舆论的规模与速度呈爆发态势,其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衡作用也显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深度。不过,我们还是应该通过提高公民意识,使其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这样反馈出来的更多的是精品。并且,提高公众的参与能力,这样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公众参与方能达到一个更高的高度上。

  参考文献:

  [1]徐晓海.论制度正义实现的有效途径[J].长白学刊,20xx,(3).

  [2]徐晓海.社会转型中的制度公正问题的反思[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5).

  [3]王美文.公共权力二元监督制衡机制与效能优化[J].科学社会主义,20xx,(6).

  [4]董才生.论制度社会学在当代的构建[J].江苏社会科学,20xx,(3).

  [5]韩煦.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xx.

医疗保险论文12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不同地区财政收入的失衡[3](p31),这也是我国医改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因财政收入的失衡不得不考虑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成本,尤其是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支出状况。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经济强于中部,中部强于西部,各个地区为自身利益着想,逐步形成了“一级保一级,一块管一块,条块分割”的状况,使得医疗保险关系还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全国统一接续。这样,各统筹区域之间的缴费数额、享受条件及待遇水平就不尽相同了,东部地区的缴费数额、享受条件和待遇水平均远远高于西部地区,劳动力因自身需要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较为常见。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农村调查组资料显示,农民工外出迁入经济发达地区(珠三角、长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就业的人数较多,这几个区域面积总计加起来不到中国国土总面积的14%,却承载着农民工就业总量的50%。当农民工从落后区域迁入经济发达区域时,一般情况下只转个人账户基金,而统筹基金是不转移的。为了减少医保关系转续的成本,促进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稳健性,转入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相应提高医保关系转续的门槛,从而增加了人员流动的难度。医疗保险关系转续最需考虑的问题是成本控制,我国新医改目标有二,一是扩大人群覆盖面,二是控制医保成本。医保关系转续的做法相当于扩大了转入地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但却给医保的成本控制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在当前的医保结算制度下,医疗费用越高,医院收入就会越高,作为医院本身,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备信息资源优势,且监督难以有效实施,被视为“剩余索取者和剩余控制者”[4](p73),加之缺乏激励机制,因此尚未有主动节约成本的动力。而医保机构作为外部管理方,无法介入医院内部运营,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将成本控制到适宜水平。[5](p1)鉴于上述分析,控制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成本已迫在眉睫。

  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医保制度对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续的支持力度远落后于医保关系转续的社会需求,政策法规还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因此,医保关系转续的成本控制也随之产生了一些突出的问题。

  1.控制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成本控制的主体应是政府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职员。一方面,由于相关的法律体系及制度框架不健全,对成本控制主体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不明确,成本控制环节认识不够以及绩效考核不到位,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缺乏对违法认定的细则和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快捷有效的程序,使得医疗保险关系成本控制难以形成。另一方面,由于一部分成本控制主体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强,在成本控制的实务中,当需要由专业人员对某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评判与推理时,不同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关系转续成本分析后的估计、判断与推理结果会有所不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审查或实地调查等手段了解需转续的农民工家庭境况,家庭状况较好的农民工应适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缴一定的统筹费用,这是因为一个区域范围内参保人群越多,覆盖范围越大,医疗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会越强。控制主体方面存在的弊端和缺陷促使区域矛盾(表现为各统筹地区制度和规定不一)、城乡矛盾(表现为人群之间户籍、收入不同)和制度矛盾问题突出。

  2.控制环节存在的问题。医疗保险关系转续应大致分为转移和接收两个环节。[6](p79)转移包括关系转移和资金转移两部分,在关系转移方面,工作人员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不一定完全掌握参保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参保起止时间、中断缴费时间、参保类型、实际缴费年限、享受待遇的起止时间、个人账户记录情况、跨统筹地区转移情况等,因此在共付比例和封顶线的补贴额度方面,政府或个人的成本支出均可能呈现增加的态势。在资金转移方面,目前较为常见的做法是只转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统筹基金。由于征缴数额、待遇水平以及财政收入等差异明显,各区域成本核算的人数与诊疗开支的测算不一,货币资金(现金、备用周转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有失理性,资金转移无形地增加了转入地成本支出偏差,造成政府测算偏差,由于有些医保机构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从而影响最优化筹资方案的选择,增加了转入地经办机构的财务风险。3.控制方法存在的问题。医疗保险关系转续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还有一个控制方法的问题,即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医保基金管理的会计核算[7](p25),这种核算制度本身存在局限性,它是以收入和支出作为现金实际收付的依据,仅反映医保基金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财务支出,却不能准确地反映没有用现金支付的那部分隐形债务,是一种静态记录的方式。譬如,医疗服务供给方给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险费用产生的债务或者个人账户的使用未记录的费用等,这样一来,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续工作不得不使转入地接收健康状况差的农民工以及由此增加的管理难度产生的成本难以估量。

  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续的成本控制问题产生的原因

  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续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环节多,难度大。如何达到成本控制制高点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续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对此,成本控制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各统筹单位或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不一致。当前,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以地市级为统筹单位,而新农合以县级统筹为主,较低的统筹层次导致各区域分割运行。一方面,由于各地的社会状况、人口结构和经济实力有所不同,使得费用征缴比例、享受待遇、账户管理及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基本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的目录范围等不一致。另一方面,各统筹区域的卫生资源总量有所差异,政府部门根据资源总量确定最佳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出台的政策和法规也有所不同,其中包括床位费补贴、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偿付比例等等。这两方面产生的缺陷导致在一定层面上很难发挥规模效应,弱化了风险分担的效果,增加了成本管理的风险,降低了基金风险分摊的效率,使得各区域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差异明显,即便是一个省内的各个市、县之间也都存在不均衡待遇。政策不统一也可能增加了折算和缴费认可的成本支出,不利于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续。

  2.各地医保机构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网络。我国医疗保险呈现碎片化现象,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困难难以消除。如何有效控制医保关系转续过程中的成本是实现医保关系转续无障碍化的重要保障。统筹层次低、制度分割运行是其中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信息化建设更是影响医疗保险关系转续便捷的重要方面。事实上,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上是以地市级为统筹单位建立的信息网络,较发达地区甚至以省级为单位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使得医保关系转续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自由流动。但仅仅以地市级或省级为统筹单位建立信息网络化系统是远远不够的,农民工作为我国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流动性大,不仅仅是在一个省或市区内流动,区域经济差异较大使得跨省流动更是普遍,而在我国,很多省与省之间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网络系统,不能实现省与省之间的医疗资源和政策的共享与通融,这样一来,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续存在困难,重复参保、补缴保险所发生的成本难以得到监督和控制,使得转续的成本难以降低。

  3.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尚未成型。众所周知,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有关人员作出重要决策而提供的关键信息。为此,会计信息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8](p19),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和费用。随着农民工因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自由流动频繁,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医疗领域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加之会计信息质量成本特殊性及专业性强的特点,医保机构经办人员尚未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来控制会计信息质量成本,一旦此环节出现了问题,收支的成本不实、收益有虚,资金运营方向不明,将导致难以根据会计信息作出正确的评判和决策,而造成医保关系转续成本的增加。

  4.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三项制度缺乏衔接机制。当前,我国三大保险制度基本处于分割运行[9](p133)、独立管理的阶段,在缴费机制、共付比例和享受待遇方面,三大保险都存在差异。问题的关键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设备方面差异明显,特别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跨区域就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疗保险门槛高,转续程序复杂,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既不利于实现人员流动和社会融合,又不利于通过互助共济来分摊风险,从而很难维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无形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成本与开支。

  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续成本控制的建议

  现阶段,人人享有医保大体上已实现,但这并不代表每一个人都能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政策差异大,立法层次低,加之区域经济发展和收入状况差异明显,不同区域利益分割严重,因而在医疗保险关系转续过程中成本增加迅速。为实现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续中成本的平稳控制,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对策。

  第一,构建统一的覆盖面广的.就医费用监控网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农民工的健康状况了解甚少,而他们的费用节约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医疗保险支出成本的数量。对此,省与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可构建统一的就医费用监控网络,及时查出农民工超支的医疗费用以及诊疗项目,对于超支的部分由本人承担。同时,就医费用的监控网络对医疗机构提供过度服务和诱导需求起了一定的抑制作用,特别是在一些技术先进、设备齐全的大型综合医院,参保就医人数会比一般医疗机构增多,应通过就医费用监控网络手段建立更为严格的医疗支出成本的控制,医疗机构提供过度服务的情况能被及时准确地反馈到医保经办机构的信息网络平台,因此,构建省与省之间统一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医疗资源和政策的共享与通融,从而监测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续过程中的成本支出非常重要。

  第二,深化人员编制和结构的动态管理改革。深化人员编制与结构的改革能提高医保机构的工作效率,降低医疗管理成本。当前,一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缺乏对基金支付及其预算的能力,加之现行的人事体制的局限性导致一部分急需的专业人才引不进来,使得能进能出和效率与激励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缺失严重。同时,一部分人员结构配备不合理也导致了成本的增加。因此要加强人员编制和结构的动态管理改革,及时观察和预知人员的不合理行为,建立能进能出和工作绩效考核激励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农民工在医保关系转续中成本控制的效果。

  第三,整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安排。整合三大保险制度不仅仅能提高医疗保险的公平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促进医保关系自由转移,实现全民覆盖,降低医疗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管理的成本。目前,不论征缴费用、待遇水平、筹资机制还是管理体制,三大保险制度设计分割运行,缺乏衔接,使得不同保险制度的差异造成的不公平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社会地位、户籍制度和收入水平等的不同也带来风险抵御能力的差别。鉴于此,整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安排,应积极引导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循序渐进,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统一征缴费用、待遇水平、筹资机制和管理体制,通过互助共济来分摊医保基金风险,增强财务管理筹资机制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减少医保关系转续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第四,构建统一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当前,农民工自由流动给转入地经办机构医疗费用支出带来某些不可预测的结果,因此,医保机构应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即基金收缴实行申报、审核制度,医疗费用保险实行复核、签批制度)来控制会计信息质量成本,让专业人员依据质量标准提供会计信息的环境,即维护财务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立法及专门审计机构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计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全面测算会计信息质量,为控制成本支出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

  结语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医疗保险关系转续的成本控制问题值得政府、全社会高度关注。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续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关系到医保基金支出的负担程度,与社会流动、社会保障、社会就业等一系列社会稳定与发展问题紧密相连,是医疗保险机制顺利运行的砝码,直接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成本控制最关键。有效的成本控制能大大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发展,真正意义上全面实现“手持医保卡,看病全国通”的目标。

医疗保险论文13

  一、我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现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同时,为了更好的保障学生的需求,适应当前的保障水平,始终坚持自愿参保、属地保障方式的基本原则,大学生通过参加学校属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过程中的门诊大病、住院等费用进行报销。近年来对我国高校大学生进行了实际调研,从调研结果来看,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82%其中有24%的大学生同时拥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医疗保险,但是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仍然占18%。实际上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并不乐观,在各省市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甚至还有超过半数的大学生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效性还要通过医疗报销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指标来综合评定,而并不是仅仅以参保率来衡量,就现阶段而言,这些综合评定指标很难实现。

  二、我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的属地管理,造成了不同地市之间的差异,我国现阶段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数量都很大,然而,我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有制度并未涉及针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社会保障部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自愿要求,致使一些心存侥幸心理或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放弃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投保;另一方而,属地政府以及学校对于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等具体运行情况更是很少提及,导致很多学生不能清楚的认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持续运行;再者,高校大学生基于这一群体年龄的基本特点,一般常见病多发、重大疾病少发的特点,门诊就医的患者占绝大多数,然而,普通门诊并没有纳入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这就易引起了学生的侥幸心理以及不满情绪,导致参保率很难得到提高。

  三、完善我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构建而向所有大学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作为大学生在就学期间无法回避的风险之一,虽然发生几率较低但医疗费用支付金额较大。以往都是通过“学生平安保险”来加以解决,但赔付额度较低,不能起到预期效果,而且有很多非统招生无法纳入该保险。因此,这两项保险应该同高等院校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相结合,应由国家则政全额拨款为所有的大学生强制办理。

  (二)做好与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基本制度、标准、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衔接。协调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有效推进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基金或补充医疗保险的办法,用于支付基本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和支付需要患者个人自付的部分,可以有效避免大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被边缘化的有效途径。

  (三)将大学生的医疗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中。由于高校大学生群体中,有一部分家庭经济不好的贫困大学生,一些贫困学生即使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是也难以承受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时,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有的学生甚至无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应该积极倡导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到社会医疗救助范畴之内,这样针对一些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没有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学生,可以由社会医疗救助予以资助,由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他们可能遇到的健康风险。这样既可以有效促使医疗救助大学生与全社会医疗救助体系相互衔接,还可以对建立覆盖全社会相对健全的救助体系以及全国的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此外,还可以适当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建立健全的法规,妥善管理医保基金的运作使之保值增值等措施来帮助解决大学生医保问题。

  (四)建立完善商业医疗保险,满足大学生的多层次医疗需求。基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通过引入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提高大学生保障水平。保险公司为能有效的对接大学生群体的需求,必须针对大学生的个性需求,提出并制定有效地解决方案.使得商业医疗保险同大学生的.其他医疗保险相互协调、有效衔接。一旦满足了大学生的医疗需求,就有效激发了这一群体的投保积极性。除此之外,学校作为保险公司和大学生的中介,在这方而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应该得到重视。加大对学校医疗服务中心的投入,做好基础性服务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在保险公司的选择以及大学生的理赔方而为双方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改善学校医院的基础设施以及服务条件。学校医院为本学校的学生们提供最为优惠、最基础的保健、医疗服务,是高校中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部门。但是基于我国一些高校的学校医院条件还是不够完善,从而,这就需要学校通过向政府以及社会筹资等方式进行相关设施的完善,同时,针对大学城等高校集中的地区进行强强联手建院,通过整合物力和人力资源成立相对较为完善的非盈利性综合学校医院,加大高素质专业卫生服务人才的引进,有效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担负起高校医院应有的“医疗功能”,发挥校医院应有的良好作用,改善学生在校就医的环境。

  总之,基于我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现状,除了上述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体系构建外,还有一些细节有待完善。相信在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制度以及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等三层次结合的大学生医疗体系的保障卜,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健康将得到良好的保障。

医疗保险论文14

  [摘要]文章利用两个县597户农户样本数据,采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购买小额医疗保险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农户购买小额医疗保险的意愿总体上非常强烈,家庭收入、健康状况、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文化程度以及子女数量是影响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对小额保险需求的影响不大。由于小额医保与新农合在保障层次上重复设置,功能上相互替代,小额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狭小,在既定的制度背景下,若要推行小额医疗保险,则必须在产品功能和保障水平上与传统的新农合区别开来。

  [关键词]农户;小额医疗保险;Logistic模型

  随着我国农村扶贫工程的实施及社会保障方式的改革,农民对小额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20xx年8月15日,保监会《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中确立了试点推行小额人身保险,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截至20xx年底,全国范围内农村小额保险累计承保超过1110万人次,承保收入超过2.7亿元,提供保障金额近1700亿元。但尽管如此,我国目前农村小额保险的覆盖率仍然不足30%,需求缺口高达5000万人次。在首批试点过程中,各地应着力推广多种形式的小额医疗保险,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择机推出可承保多病种的小额医疗保险,为农村单一家庭提供整体保障,解决低收入群体关心的各种医疗风险,弥补新农合不能满足农户潜在医疗需求的不足。

  在对小额医疗保险的研究中,本文基于Gross-man的两部分医疗支出模型,研究农户的医疗需求水平以及农户潜在的医疗需求规模及意愿,分析小额医疗保险的市场生存空间,这不但有利于分析影响小额保险需求的因素,而且有助于确定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缴费水平,有助于明确小额医疗保险的市场定位。

  一、小额医疗保险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小额医疗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健康保险产品,其需求影响因素可以比照同类的研究。当前学界对我国医疗保险需求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其中多是定性分析的文章,其余文章大多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影响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所采用的数据既有宏观数据,又有微观调研数据,所采用的方法有Logistic回归分析、灰关联分析、相关性分析。如毛瑛(20xx)对西安地区的微观调研数据,用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年龄、文化程度、户籍类型是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吴江鸣(20xx)采用“上海居民健康与卫生服务调查”的微观数据发现家庭生命周期、教育、家庭收入是影响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因素。程建林8)采用武汉市的微观调研数据,发现农民工代际之间差异是影响医疗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等。

  虽然影响个人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但如果假设个人是理性的,农户在决定是否参加医疗保险时会对这项决策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参加医疗保险需要付出的直接成本是支付一定量的医疗保险费,这意味着家庭开支的增加和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在付出一定成本的同时,农户也能从参加医疗保险中获得收益,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医疗费的减免降低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当然,不同的补偿方案设计方式可能使参加者的受益范围和程度不同。通过对上述成本收益的比较,只有当农户认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净收益大于零,即参加医疗保险在经济上是合算的,他才会接受这一制度。因此,一方面,农户的潜在健康需求决定了潜在的保险需求;

  另一方面,农户的保费支付能力决定了潜在保险需求的实现程度,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影响养老保险需求的各种因素。综上,可以将医疗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做如下归类:1.人口因素。家庭成员的健康、年龄、性别、抚养比、期望寿命等人口指标都可能会影响到投保意愿,Yuanli Liu et al(20xx)认为健康状况对人们的医疗保险需求和支付意愿具有重要影响,这些研究通常把家庭的医疗开支视为衡量健康状况的指标,家庭在过去年份(或月份)的医疗支出越高,愿意或实际参加医疗保险的可能性就越高。这实际上反映了医疗保险领域存在的逆选择现象,健康状况差的人由于患病概率高、预期医疗费用高而希望参加医疗保险,健康状况好的人则因为预期参加医疗保险的预期效益成本比不高而倾向于自我保险。

  2.经济因素。影响家庭经济的因素包括家庭收入水平、收入来源、家庭财富状况、获取借款的能力、农户家庭土地数量等因素。家庭经济状况可能会对农户的参加意愿产生作用相反的两种影响,一种是正向的影响,家庭收入水平(或其他代表家庭经济状况的指标)越高,农户对医疗保险费的承受能力越强,因缴费困难而不愿参加的可能性就越小;另一种则是负向的影响,家庭经济实力越强,同样的医疗开支对家庭产生的影响就越小,这样的农户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和规避倾向就不是特别强烈。

  3.社会因素。不同的个人社会经济特征(主要是户主的)会影响到农民对小额保险的认识,对保险功能的理解和对待风险的态度。Grossman(1975)在著名的人力资本模型中将健康与消费作为效用的两个组成部分,认为受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表面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实质上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Spasojevic(20xx),DeWalque(20xx)采用不同的数据,同样发现文化程度与健康需求和投保意愿呈现正相关,但是Currieand Moretti(20xx)的研究却认为文化程度较高的个人普遍具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因而具备保费支付能力,因此,教育水平通过收入水平影响到投保意愿。

  4.农户所在社区的特征。由于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筹资、风险分担均是在社区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农户所在社区的特征对其参加意愿也有重要的影响。Evans,Pritchard(1940)最早论述了群体之间的互助保险行为,并且指出,在缺乏正式的保险机制的情况下,传统的农业社会能够自发形成一个风险共担机制。Plateau通过博弈模型证明了这种互助关系缺乏有效的约束,在有正式保险机制的情况下,当投保成本足够低时,很难继续维持下去。

  5.其他医疗保障形式的影响。目前农村地区还存在多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健康风险保障形式,包括在政府推动的合作医疗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制度、孕产妇保健保偿制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农村居民之间的互助,比如亲朋好友之间通过资金或实物捐助、帮忙照顾患者、代替患者劳动等方式给予患病家庭支持也是农村传统的一种非正式风险分担机制。

  二、数据、研究方法与估计结果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组对广东省云浮市各县的农户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到农户的基本情况、收入与储蓄习惯、风险和风险管理策略、对保险的认知以及医疗需求等。

  在调研中,我们向农户介绍了一种虚拟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它的保障范围与合作医疗相同,每人每年只需交30元,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总额的40%,最高报销额度是5万元(比如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为30%,那么加上这种医疗保险,总的报销比例就可达到70%)。为了获得农户对这种保险124的投保意愿,首先询问受访者的购买意愿,对于愿意购买的,追问其购买的原因;对于不愿购买的,追问其不愿购买医疗保险的原因以及在同样的保障水平下,期望以怎样的价格接受这款产品。

  在受访农户中,明确表示愿意投保的有171人,占总人数的32.02%;不愿投保的有301人,占总人数的56.7%。在未参加新农合的59人中,有27人愿意购买此商业医疗险,所占比例为45.8%;

  在参加合作医疗的475人中,有30.3%的人愿意购买此保险,可以看出,即使参加了新农合也会有人购买这种保险。部分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个人也愿意投保。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采用SPSS15.0统计软件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首先通过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交互分类分析和等级相关系数检验;然后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筛选影响需求意愿的自变量。

  最后,进行logistic回归,由于数据是未分类数据,故采用最大似然logistic估计。

  对具有投保意愿的人群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影响投保意愿的主要有以下因素:1.在人口因素方面,对医疗保险需求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期望寿命、家庭抚养比和健康状况。期望寿命与投保意愿的系数为0.086>0,反映了个人的期望寿命与医疗保险需求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人们当期的生活满意程度是影响期望寿命的主要因素,生活富足的家庭一般都对寿命有较高的期望,他们的投保意愿更为强烈;家庭抚养比与投保意愿的系数为0.424,这与抚养比与养老保险的投保意愿相一致,说明抚养比较高的家庭,医保投保意愿较高,而且这一结论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健康状况对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值为1.424>1,说明健康状况越差,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意愿越强烈,表明医疗保险的需求中存在明显的“逆选择”倾向。

  2.在人口因素中,对保险购买意愿没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和婚姻状况。其中,年龄与医疗保险的购买意愿的系数为0.005>0,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大投保意愿可能增强,但这一结论没有通过假设检验,其中存在两种可能的原因,其一,在户主年龄较大,当其子女都是成人时,户主患病时可以得到子女的经济援助,因而对医疗保险需求较低;其二,当户主年龄较小时,其子女尚未成年之时,医疗保健开支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家庭的经济压力比较大,因而此类家庭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比较大。而性别对医疗保险的购买意愿并没有显著影响,原因在于农村家庭中,男性多为“一家之主”,是否购买医疗保险都是由男性户主作决定的,受统计样本中女性户主数量较少的限制,户主性别对医疗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婚姻状况并未进入最后的回归模型,说明婚姻状况对预测医疗保险的作用并不明显。

  3.在经济因素方面,农户人均年收入会显著影响到投保意愿,但并非收入越高投保意愿越强烈,以年人均收入12000元为对照组,按照收入从高到低,发生比分别为2.457,1.528,0.691,0.698,如果按照投保意愿从高到低来排名,顺序依次是:7200-12000元组、4800-7200元组、12000元以上组,最后才是4800元以下组,说明家庭收入和医疗保险需求并不呈现正相关关系,最高收入组(12000元以上组)的投保意愿反而比中高和中等收入组的投保意愿低;农户借款的容易程度与投保意愿也呈正相关,而且在5%的水平上具有显著性,说明不容易获得借款的家庭的投保意愿较小。

  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是影响个人投保意愿的核心主要因素,具有很高的显著性,说明在农村推行小额医疗保险,获取农户的信任至关重要。

  4.在社会影响因素方面,文化程度与投保意愿呈正比,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家庭的投保意愿更为强烈,说明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户可能更加懂得利用保险机制规避医疗风险;是否参加新农合对投保意愿的影响也很显著,说明农户参加新农合后购买小额医疗保险的意愿会明显降低。对保险机构来说,新农合对小额医疗保险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在农村推行小额医疗保险的风险较大。此外,虽然到乡镇中心的距离对个人投保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但也可以发现,较为偏僻的村落接受到的保险信息更少,并且保险购买和索赔都感觉不方便,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户的保险需求意愿。

  三、结论

  通过患病概率模型和医疗支出模型考察了影响农村居民患病概率和医疗支出的诸多因素,发现个人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和是否参加保险与个人的患病概率和医疗支出显著相关,农村居民的医疗支出收入弹性为0.359,从定量的角度解释了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行为。通过Logistic模型发现,家庭收入、健康状况、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文化程度以及子女数量是影响保125求的主要因素。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对小额保险需求的影响不大。这些结论的提出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政策价值。

  1.居民的家庭收入越高,所采取的疾病预防措施会降低疾病的发生率;农户的文化程度越高,对健康的关注会降低疾病的发生率。说明农村疾病预防和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可以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可以减少他们的患病概率,从而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

  2.农村医疗保险显著降低了农民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但是,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户的疾病发生率却比较高,说明医保的推广中存在明显的逆选择现象。因此,农村医保制度必须考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在保险基金的筹资中留足准备金。

  3.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农村医疗保险的偿付压力将逐渐增大,而目前关于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的影响的研究还不充分,因此,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定量测算就显得极为必要。

  4.家庭规模是影响医疗开支的重要因素,人口规模较大的家庭中,老人的赡养越充分,但是随着我国农村家庭规模的缩小,包括医疗、养老在内的老人赡养问题将愈加严重,所以,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中应该特别关注老人医疗保险问题,可以尝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更好地解决“老有所医”的问题。

  5.农村居民的医疗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还很小,农民的医疗支出收入弹性仅为0.359,说明农户的收入水平还不高,对健康和医疗还不够重视,但是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势必会加速膨胀。

  6.小额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狭小。因为小额医保与新农合与在保障层次上重复设置,功能上相互替代,新农合已经保障了住院、正常分娩、大病救助以及部分门诊项目,在既定的制度背景下,如果要推行小额医疗保险,则必须在产品功能和保障水平上与传统的新农合区别开来,或是以保障大病重疾为主,或是在新农合保障水平之上再提高保障水平。但是,如果保障水平定得过高,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如果采取“重疾”保障模式,则必须在缴费方式和保障范围上作出灵活调整,因此,小额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不大。实质上,新农合是一项有政府补贴的小额医疗保险制度,目前保险机构可以利用专业化优势,通过资金托管、风险监管、运营监督等方式参与新农合管理,提高新农合运营效率。

医疗保险论文15

  【摘要】医疗保险支付是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供方订立合同,购买医疗服务的过程。保险机构希望通过合同对供方行为进行激励从而控制医疗成本。以合约理论为分析工具,对现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行分析,并对后付制和预付制两种支付机制的效果进行比较。提出,为了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单一的支付方式未必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医疗保险机构应综合利用两种支付机制的优势,达到对医疗服务供方行为监督的目的。

  【关键词】合约理论;支付制度;费用控制 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如何应用概念图

  1合约理论及支付制度概述

  1.1合约理论

  合约是意愿交换产权主体所达成的合意,一方出让财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另一方按常规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1]。通常情况下,缔约方会以节约交易费用为目标[2]。因此,出现了不同合约的选择。

  1.2医疗费用支付的表现形式

  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实质上是医疗服务的定价过程,是服务提供者与支付者订立的医疗服务买卖合同[3]。常见支付方式如:按服务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总额预算。其中,总额预算制是将医疗服务的特质即“委托量”作为量度单元[2]。项目、病种、人都是医疗服务的简单特质,对不同度量单元定价产生的成本就是量度费用。

  医疗服务中还存在难以厘定的特

  质,由于这些特质被排除在量度范围之外,因此要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就需要对这些特质进行额外监督,进而产生监督费用。量度费用和监督费用共同构成了合约中的交易费用。医疗支付同样是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因此降低交易费用会出现不同的支付制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的规范编排

  2后付制合约分析

  后付制是指支付行为或支付合同(支付方式的协定)发生在医疗行为之后。典型的后付制是按服务项目付费(图1)。即保险机构以供图1后付制下的合约时序[3]方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为依据,对治疗疾病所发生的每项医疗服务给予经济补偿。这种结算方式是最传统、应用最广泛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从风险角度看,后付制的财务风险在医疗服务支付方,因此,后付制不利于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成本-效率激励。

  2.1后付制度量费用和监督费用

  由于后付制是对实际发生的治疗项目进行支付,因此后付制下的量度费用就是针对所有治疗项目进行边际产出的核定,而对合约订立后对供方是否按规定提供相应服务的监督就产生了监督费用。通常,相同治疗项目在不同疾病治疗过程中边际产出率不同。如:高血脂患者降低胆固醇治疗和高胆固醇患者针对性降低胆固醇治疗。如果医疗服务供方利用信息优势谎报治疗量或诱导需求,那么支付方对单位疾病单位项目真实的边际产出核定量度费用及合约监督费用将非常高昂。

  2.2后付制费用控制效果

  从费用控制角度来看,后付制导致医疗服务供方诱导需求。医疗服务供方诱导需求的道德风险由供需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虽然医生和患者都是从治疗中获得最大的收益,但是患者期望获得最大的健康效用,而医生则期望获得最大收益以及医生职业本质的属性—医德或利他行为(可以将其解释为医生作为患者的代理人对患者的关切程度)。由于双方目标函数存在差异,医生是治疗信息的占有方,如果医生是理性的,自然会选择对其来说边际收益大于成本的服务。但无论是站在病人的角度还是站在全社会的角度,患者与医生的选择都未必满足成本-效益原则[4]。信息不对称导致患者对医生行为的监督需要高昂的成本,因此这种监督行为在医疗市场通常是缺失的,由此产生供方诱导需求,难以达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目的。

  3预付制合约分析

  相对于后付制,预付制是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供方在治疗行为发生之前预先设定支付费率,并订立契约。医疗服务供方根据契约规定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年或1个季度)向与保险机构签约的患者提供事先协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图2)。

  图2预付制下的合约时序

  [3]3.1预付制的本质及作用

  由于预付制是在疾病发生之前就已协定了支付费率,从风险角度看,预付制的财务风险在医疗服务的供方。因此,预付制的本质是供方成本分摊。在预付制下,最优的支付费率为1,即医保机构补偿医疗服务供方所发生的所有成本。但在现实中这个比例通常小于1,即医疗服务供给量比其获得最优补偿率要少。如果某种预付制确定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补偿比率,则实际上确定了医疗服务供方对医疗服务的供给量。由于预付制的支付率小于1,当供方的治疗成本超过保险机构的补偿限度时,超额部分需要供方自行承担,因此预付制有助于降低供方诱导需求的动机,从而降低保险机构的监督成本[5]。但预付制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是供方强烈的降低成本的动机会以牺牲医疗服务质量为代价,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患者福利的损失。

  3.2预付制度量费用和监督费用

  在预付制中根据计量单位的不同可划分为3个层次:一是以疾病为单位的按病种付费;二是以病人数为单位的按人头付费;三是以单个医疗服务机构为单位的总额预算制。按病种付费是测量每项疾病治疗的边际产出,但按病种付费中疾病种类的划分要比按服务项目付费下的种类多。疾病分类诊断系统ICD-10的诊断分类码超过2万个,加上各种疾病组合及患者年龄性别等因素,其量度费用要高于按服务项目付费。在监督费用方面,按病种付费涉及治疗的多项环节,这些都需要在治疗之前写入合约,因此采取何种监督方法也是按病种付费的难点。按人头付费通常出现在覆盖基础医疗项目的社区。由于人头付费需要涵盖本社区所有人群,不同人的健康体征难以衡量,因为这些属于参保者的私人信息,保险机构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

  此外由于患者个体生活习性的差异,导致按人头付费的'量度费用比按病种付费更加高昂。从交易费用角度来看,预付制的交易成本要高于后付制。论文选题意义

  3.3预付制费用控制效果

  费用控制方面,从各国实施状况看,预付制确实对医疗费用的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总额预算制是对住院治疗费用控制最强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要求对治疗进行客观衡量,采取程序化的支付,因此削弱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方诱导需求,能够弥补患者无法对医生进行行为监督的缺陷。按人头付费通常用于社区或门诊,这些部门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

  如果能够通过加强预防,降低就诊率,则会比后付制-按服务项目付费更利于费用节约。此外,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社区和门诊均采用这种支付方式,也为其存在的合理性提供了事实证明。

  4不同支付方式的选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预付制的交易成本要高于后付制。毕业论文如何选题,但为什么现实中保险机构仍然愿意将预付制纳入到合同中呢?这是因为,支付机制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交易成本这个重要的因素,还需要考虑不同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供方的行为激励。由于医疗服务供方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利益,如果支付方单纯以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会对医疗服务产生负面激励。除此之外,不同疾病治疗特点、医疗资源地域分布、患者的异质性等因素都是设计支付机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现行的各种支付方式没有一种

  可以完全替代其它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不是简单的纯技术问题。从各国支付政策的实施手段和效果来看,完全后付制和预付制的情形并不多见,通常都采取混合互补方式。原因在于后付制虽然费用节约效果不如预付制,但其交易费用相对较低,并且对医疗服务供方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供方不用承担财务风险,供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都能得到支付。因此,后付制对供方的激励作用能够保证患者获得较高的医疗服务质量。相对的,预付制在医疗费用节约方面所取得的效果优于后付制,但预付制的激励方式是让供方承担财务风险。供方为了降低这种风险而有意识的控制医疗成本,因此会以牺牲部分医疗服务质量为代价。这会对患者福利造成损失。因此,医疗服务支付方(规制者或保险机构)为了达到既要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福利,又要控制医疗成本,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目的,就需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综合利用两类支付机制的优势进行支付设计。

  后付制导致的供方诱导需求不

  可避免,但它能对供方起到正向激励,为提高治疗质量提供了保证。

  预付制中按病种付费的量度费用和监督费用在我国现行医疗环境下只能试用于某些治疗程序稳定的疾病,而按人头付费虽然在发达国家取得了良好的费用控制效果,但我国与上述国家最大的区别在于社区门诊就医的自由度更高。社区医生没有同本社区的居民签订合约,就诊人员流动性大、偏远地区的就诊率低等都对这种支付方式的实施造成了影响。因此,根据现实情况不同,支付方式的选择不仅要衡量交易费用对治疗成本和医疗资源的节约效果,同时还需要考虑不同疾病治疗需要和各地区的医疗卫生环境。在我国,上述各支付方式适用条件尚未成熟时,采取混合支付机制弥补单一支付方式可能更加符合现实需要。

  5小结

  在医疗市场中,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监督医疗服务供方的行为,通过改进双边治理关系削减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道德风险,以达到保障参保者利益并平衡市场力量的目的。医保机构通过合约订立支付方式对供方行为产生激励。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我国医保机构支付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其交易费用低,而且能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但对于卫生费用的控制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国际上普遍采用了从单一后付制向混合支付(后付制与预付制相结合)方式转变的支付政策,一方面控制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调节了卫生费用。在医疗卫生市场中,相对于信息缺乏的需方,医疗服务供方承担更多的风险。因此,根据疾病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的分布,第三方监督机构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根据疾病治疗的特点设计混合支付机制。如门诊和社区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以预付制为主,因为这些疾病的治疗程序简单、治疗效果明显,支付机制的主要目的是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而对于急重病症可以采取以后付制为主的支付方式,因为这些疾病出现几率较低,但治疗方式可能有别于一般的程序,采取后付制为主的支付方式旨在鼓励医师提供有效的治疗手段,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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