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0 12:21:31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

  县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和XXX;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和静公路段和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XX;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和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和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和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和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和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和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和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和静县交通局和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XXX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3、后勤服务小组对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第三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

  如:一辆载客10余人的营运客车,因下雪路滑,翻入路基外,人员死亡受伤严重。

  1、接到报告信息;

  2、信息联络小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与次同时,副总指挥应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委、县、州交通局、县安监局。如,事故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损坏则应通知公路段路政管理队。

  2、信息联络小组应迅速通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和后勤服务小组,总指挥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后勤服务小组带领救援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县急救中心开展医护抢救,救援车辆负责运送伤员和滞留旅客,路障清理小组负责清理路障,设置警告、警示标志。

  3、县急救中心应在抢救运送途中,开通县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抢救。

  4、总指挥再次上报救援情况,交警队、保险公司负责处理事故作出,作出结论。

  5、县交通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结论,对营运车辆作出处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加强和规范我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为了在中心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的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伤。

  二、组织机构与原则

  我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中心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三、相关科室分工

  1、总值班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病人;维持现场秩序。

  3、单位办公室负责立即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出人到路口接应。

  4、后勤科、公卫科负责现场物质的调度。

  四、培训学习

  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五、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1、报警:中心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总值班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让伤员躺在底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进行救治。

  4、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扑灭后,由我中心办公室、后勤科电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六、火灾事故调查处置

  按照中心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中心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应急物质及注意事项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2、注意事项:档案资料室、B超、心脑电图、DR、X光机、生化仪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宜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注意人身安全。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区集中供热系统的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稳定和连续供热,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与供热企业的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内供热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供应紧张影响正常供热;(3)因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造成区域停供或大面积停供。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本区城市供热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供热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范围内的供热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挥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小组组成:

  组 长:市政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市政管理局分管领导

  成 员: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金安热电有限公司经理、恒阳热电有限公司经理、金泰热力有限公司经理、大众热力有限公司经理、华暖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暖到家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晨旭热力有限公司经理、龙城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春宇供暖有限公司经理、大源热力有限公司经理、鑫诚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正大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泓利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津源热力有限公司经理、华龙热力有限公司经理。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当发生城市供热突发事故时,指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小组成员未在市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单位同志按职务排序递补。

  指挥小组电话:6161937

  各供热企业抢险电话:

  金安热电有限公司6565015;恒阳热电有限公司6095710;金泰热力有限公司6125089;大众热力有限公司6325087;华暖热力有限公司6126126;暖到家热力有限公司6071778;晨旭热力有限公司6076119;龙城热力有限公司6129999;春宇供暖有限公司6055220;大源热力有限公司6175118;鑫诚热力有限公司6357888;正大热力有限公司6212906;泓利热力有限公司2162086;津源热力有限公司6116158;华龙热力有限公司6162008。

  (二)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协调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妥善处置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应急方案,尽快恢复正常供热;

  2.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订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市政管理局有关科室和各供热企业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负责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7.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三)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供热办主任、安全办主任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2.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应急响应时,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其他部门的联络。

  (四)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供热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组的指示,组织城市供热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供热应急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供热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挥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核实上报的供热系统情况;组织事故调查。

  2.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市政府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小组会议;审查供热系统重大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制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情况简报;组织全市供热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各供热企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热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热水泄漏;

  (二)、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灾;

  (三)、供热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积停暖。

  四、突发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第一受理人必须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组长或组长。对可预见的影响供热运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简要经过;

  3、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联络方式。

  (三)供热管理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好现场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确需移动物品时,需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好录像,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五、应急处置

  (一)基本应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时,应本着控制-报告-抢险的原则进行,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接警者(或发现事故者)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并迅速向热源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供热企业应急办公室报警,供热企业应急办公室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警;

  2、接到报警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供热单位各专业抢险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扩大应急。当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时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种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经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排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事故发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供热,保障城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供热方面的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将调查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七、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本预案启动时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

  (二)应急队伍保障。供热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建立供热企业的专业抢险队伍,按照事故性质成立蒸汽泄漏抢险队、管道爆裂抢险队、电气事故抢险队等事故抢险队,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抢险队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每支抢险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三)物资保障。供热企业应提供本单位供热设施设备情况,储备常用备件。各专业抢险队要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包括通讯工具、照明设备、通风机、切割机、防毒面具、灭火器材、电焊机、隔热服、应急救援车辆等,并按规范要求储备相应燃料。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八、附则

  (一)应急演练。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要结合往常供热事故情况,组织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抢险队人员、设备、设施配置情况;抢险队反应能力及业务技能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抢险指挥能力、业务技能;设备、设施、配件、材料准备情况以及预案可行性等有关情况。供热企业每年都要针对各类事故定期组织4支抢险队进行救援抢险演习。

  (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供热单位要牢固树立防大灾的意识,加强对重点部位、岗位、设备设施的检查,防止锅炉、汽机、发电机组、管道、换热站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要明确本单位危险源并建立档案,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检;建立并完善值班、检查、例会等各项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

  (三)预案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和演练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全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铁山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的实施意见》〔铁处发(20xx)34号〕文件要求,对有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因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霾、暴雨、冰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处预案分为两级,办事处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拨打110及向处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卫生院求救。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办事处(应急办)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办事处主任和联系领导报告。

  (三)党政办(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办事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万勋华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管区书记、主任及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供电所、城管中队、安监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处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及路、桥涵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曹立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振利及各管区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城管中队、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供电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王立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治安,协助交警四中队车辆疏导。交警四中队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负责省道、区道路障清理,道路抢修。各管区主要负责处村道路、桥涵及时抢修除险,协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道路疏通、抢修除险。供电所主要负责供电线路的抢修除险。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各村书记主任及抢险队员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管区、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长陈维东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组长由孙兴斌担任,纪委、安监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6、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发布,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事态正面报道。组长由刘王青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秘书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监、交警四中队、公路、交通、城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办事处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公路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交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各管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详细排查辖区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区、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办事处指挥部备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南州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夏河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夏河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

  夏河县道路运输车辆在夏河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夏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夏河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行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夏河县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1.夏河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4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

  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县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路政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有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警电话:7121682,传真:7121682。

  (5)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县运管分局局长万玛扎西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养护路政股: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工程项目办: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财务办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2)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县运输管理分局: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调集运输车辆疏散人员、抢运货物。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

  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州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Ⅳ级信息报告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I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4.扩大应急

  当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六、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Ⅳ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举一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一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州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工程项目概况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9、其它法律、法规。

  第二章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各承包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项目部项目经理

  工程应急反应小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通讯负责人。

  2、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组成最初应急组织。值班主管一旦发现或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应马上确定应急级别,报告现场指挥或应急总指挥,调动应急反应小组。在此阶段的指挥和控制通过现场指挥中心来执行,作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或指挥联络外界。事故发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担任初期应急岗位指挥,直到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位后再交接岗位,正式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名单附后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任务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五章应急救援报警和联络方式

  根据事故规模危害程度紧急情况确定报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讯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气象站1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包括本工程应急办公电话:,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联络方式有:

  (1)电话;

  (2)应急机构人员手机;

  (3)场内广播。

  第六章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程序:

  排除险情,发现事故尽快切断电源救治伤者,查明原因、处理善后。

  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小组。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汕头市潮阳区西胪卫生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七章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第八章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十章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9、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职责

  组长

  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组员

  参与现场各项制度的管理。落实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指挥

  1、总指挥:? 全面组织和调动人员。

  物资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灭火行动组 组长:人数:20

  4、通讯联络组 组长:人数:2

  5、疏散引导组 组长:人数:3

  6、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人数:3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扑救。

  2、消除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作战。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报告火警: 可高声喊“着火了”,也可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2、消防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当确认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报。按安全生产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有关人员采取行动。拨打“119”报警时应说:祖各庄东口乔本电器厂,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派人到门口路口迎接消防队进入火场。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内的杂务,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踩伤的情况

  3、将火场内的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六、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 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七、安全防护程序和措施

  1、划定警戒线,确定境界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坏人借机进行破坏和盗窃。

  2、协助医护人员救护火场受伤伤员。

  3、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等待火灾调查人员的到来。尽快查明火灾原因。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组,分别由公司各部室人员组成,应急管理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由行政事业部成员组成,行政事业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与报警台联络及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并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处理组: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员组成,人力资源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抢险救援组:生产准备部及下属生产准备车间、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成员组成,生产准备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协调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产;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部和质量保证部成员组成,保安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导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

  5、医疗救援组:由后勤服务公司成员组成,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任组长,负责设立现场救护点,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后勤保障组: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车间、采购部、铸造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部门负责协调抢险人员的物资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处理伤员救护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 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一、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围。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地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负责上传、下达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村、单位,提供后勤保障,镇长林安顺同志任基地指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乃赣任基地副指挥。前线指挥部负责上传,执行指令和临场组织指挥处置,控制现场,副书记甘乾棠同志任前线指挥。前线指挥部设事故救援小组、医疗急救组、安全保障组、事故救缓组,由党委办、人武办、政府办、安办、应急分队组成,由黄乃赣同志负责。医疗急救组由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组成,由卫生院院长高恩良同志负责。安全保障组由派出所、民政办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章建平同志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情况,一个小时内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镇领导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镇领导核实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基地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各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线指挥部三个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事故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急救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封锁保护现场等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鉴定。同时将事故情况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秩序,指导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待调查上级调查组到达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5、按照事故调查的程序,权限范围,属于镇政府协调调查处理的,应全力配合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按上级的规定开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镇政府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赶赴现场查清基本情况和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发和扩大。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493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行政领导的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事故即将发生和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周边地区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保证污水处理厂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立足基层、依靠群众;信息先行、快速反应;整合资源、强化能力;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制定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综合性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

  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7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2.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2.1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区域内有可能发生或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和人员伤亡事故、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等的应急处置。

  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综合性预案,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二部分是专项预案,和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遵守“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方针和“救护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要做到统一指挥与单位分工负责相结合,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工作准备,明确应急程序的各环节。立足污水处理厂公司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科学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生产运行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一)生产运行单位概况

  大庆市肇源县为振兴黑龙江省皮革业拟筹划建设大庆市肇源县皮革加工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年处理牛皮75万张,猪皮150万张,明胶750吨/年。生产厂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热、供电、给水、污水处理、道路由黑龙江龙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园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量5000t/d,包括含铬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胶废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处理采用物化与生化相结合的方法。

  (二)危险场所及风险分析

  1、危险场所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确定以下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场所。

  (1)化验室风险分析:

  化验室储存的硫酸、盐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硫酸:

  遇H发孔剂立即燃烧,遇氰化物产生剧毒气体;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热,不宜将水倒入硫酸中。

  (2)盐酸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阻、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酸汞

  危险性类别:剧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头痛、头晕、低热、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症状、肺炎、肾损害。慢性汞中毒表现有:神经衰弱,震颤,口腔炎,齿龈有汞线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

  脱毛废水组合水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

  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污水调节池上述危险场所对存在共同的危害进行风险分析:

  1)硫化氢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时/天,3个月,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改变,气管、支气管粘膜刺激症状,大脑皮层出现病理改变。小鼠长期接触低浓度硫化氟,有小气道损害。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2)电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①电气火灾危害风险分析

  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供配电线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施工质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运行中正常的闭合与分断、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在有过载电流流过时,还可能使导线(含母线、开关)过热,金属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触电危害风险分析

  本工程的配电装置、电力设备等电气设施,在带电状态下,若存在漏电、绝缘失效、保护接地系统失效等原因,人体一旦接触或接近,轻则电击或电伤,重则会造成死亡。

  3)机械伤害的风险分析

  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①旋转的机件具有将人体或物体从外部卷入的危险;传动部件和旋转轴的突出部分有钩挂衣袖、裤腿、长发等而将人卷入的危险;相对接触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险。

  ②机械的控制点、操纵点、检查点、取样点、送料过程等也都存在着不同的潜在危险因素。

  4)噪声的风险分析

  装置内的噪声源的机泵、风机等。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振动、机械设备转动产生的噪声对人体均可产生不良影响。噪声作用于人体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另外,噪声干扰影响信息交流,使人员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影响安全生产。

  5)以上危险场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险有害因素外还存在以下危险:

  (1)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综合污水调节池存在高处坠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员在高处施工、检修或生产操作时,如果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或不当,或者由于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或过度疲劳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特别是雨季、冬季和大风季节里。

  ②催化氧化罐盘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员作业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③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

  ④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误

  6)含铬废水产生铬泥的危险

  铬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在含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铬泥为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属于危险废物。

  7)含水污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三价铬和二价硫离子,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硫离子遇水在一定条件下容易产生硫化氢,硫化氢危害见上

  8)催化氧化罐的风险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产生少量的氨气。氨气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炎症。可麻痹呼吸道纤毛和损害粘膜上皮组织,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气体形式吸入人体,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

  长期接触氨气,部分人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9)反应池的风险分析

  在含铬污水处理过程中,在反应池中加氧化镁产生粉尘以及干化污泥产生粉尘:

  粉尘对大气又一定的污染其次还具有爆炸危险

  (3)锅炉装置风险分析:

  由于锅炉长期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并不断受到烟气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或设备故障,安装质量操作不当往往会发生事故,轻则停炉而影响生产,重则发生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造成重大损失。锅炉在使用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使受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损坏或锅炉燃烧室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破坏性很大。因此,在运行中要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认真遵守设备规范,防止超压、过热、腐蚀、裂纹和起槽现象发生,同时必须有一套有效的防范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即污水处理厂和社区。污水处理厂应急组织又可分为车间和班组,其中车间是应急组织的基层单位,是主要力量,班组是应急组织的指挥机构,是车间的管理部门。社区应急组织主要是医院,社区的其它部门,主要起到管理和协调作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总指挥:李坤污水处理厂厂长

  副总指挥:任海生污水处理厂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

  张晓东污水处理厂主管技术副厂长

  牟桂良污水处理厂主管工艺副厂长

  成员:卢义国给排水班班长

  王有明给排水班班长

  李伟中控班班长

  寇振宇中控班班长

  崔迪综合工房班班长

  李永福综合工房班班长

  赵立晶化验室主任

  申守恒电气班班长

  韩伟民锅炉班班长

  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污水处理厂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污水处理厂办公室。若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生产安全副厂长担任临时总指挥,安全生产副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技术副厂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污水处理厂下属各班组正职领导不在时,由副职领导担任本单位应急救援负责人。

  2、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污水处理厂“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指挥部成员:

  专职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状态下的抢险救援工作。

  安全环保组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技术组组长: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运行系统开、停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设备组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化验室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工会负责人: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专职技术员: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四、预防及预警

  (一)危险场所监控及监测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危险场所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现场巡检,危险场所现场设置危险场所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场所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场所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处置: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接触。喷水雾可以减少蒸发,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灭火剂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状水,防止飞溅。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能引起角膜炎、结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气管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可致死。应急措施: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对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医;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如果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

  (三)盐酸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钙、碳酸铀、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乳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氢的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过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带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电气火灾的安全预防措施

  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

  b)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

  c)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

  d)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e)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机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机泵传动皮带要安装安全防护罩

  (八)噪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九)高处坠落的安全预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盘梯要焊接牢靠

  (2)作业时要保证安全设施要灵活好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高空作业时,员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管线或储罐有泄漏废液时要及时处理,防止废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维修、巡检过程中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时严格执行硫化氢预防措施

  (十一)含铬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氨气的安全预防措施

  1)生产过程中加强密闭化,污水处理管线应经常检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强通气。

  2)平时组织对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练,一定要明确群发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现场救护程序

  3)严格执行“氨标”中规定,凡从事氨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就业前体检。

  (2)粉尘的安全预防措施

  粉尘虽然会发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还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应着眼于发爆的条件:控制粉尘浓度;杜绝起燃点;减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建立预报系统;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三级。当班作业人员、车间班组或通过厂值班人员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经及时抢修不会造成系统停车,不会造成大面积污染和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当班班长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恢复生产,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园区管委会。

  ①个别人员轻伤、设备损坏(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

  ②初期火灾、爆炸范围不大,没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区域,不能产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的少量泄漏、火灾,污水处理厂所属单位能控制的范围内,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未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2、二级。当班作业人员通过厂值班人员协调、组织无法控制事故源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大面积污染或人员中毒、伤亡,当班班长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处理事故,恢复生产,防止事态扩大。

  ①个别人员重伤或多人轻伤、设备严重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导致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停车);

  ②火灾、爆炸范围较大,没有涉及易燃易爆区域,不会发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化验室)的少量泄漏、火灾、爆炸,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员健康,污水处理厂能够控制的范围内。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3、一级。发生重特大事故,接到当班班长报警后,经园区管委会和应急救援小组现场处理仍无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处于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可能或已经引起大面积的污染、爆炸、火灾、人员中毒或伤亡,园区管委会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社会救援机构报警。。

  ①火灾、爆炸范围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区域(燃气取暖厂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②危险化学品储运中发生大面积泄漏,可能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

  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④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100人以上的情况下。

  ⑤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的响应程序及一般处理措施

  一般事故,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方式及早发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向班长报告。

  ②当班班长接到报告后记录报告的详细内容,并立即组织当班人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确认事件地点,通知所属岗位操作工到事故现场检查处置;向车间领导和厂值班人员报告;车间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组织车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处理。凡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凡能经切断物料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事故发生部位本单位不能控制的,应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提出抢修的具体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波及周边。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厂值班人员、安全环保组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②安全环保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进行评估,如果是30分钟内不可以处理的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会引发大灾难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③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④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⑤生产组、设备组、安全环保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单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灾爆炸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止运行则由生产组发出指令,按程序进行。

  ⑥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三)污水处理厂危险目标的处置预案

  1、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2目的

  为了作业、维修、巡检现场人员能够高效地应对硫化氢中毒事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范围

  适用于作业、维修、巡检处在产生硫化氢的部位(脱毛废水组合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废水调节池等)。作业的员工遭遇硫化氢时的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1.5预案的启动条件

  ①硫化氢中毒类型划分

  1)刺激反应:

  接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热感等刺激症状,在短时间内恢复者。

  2)轻度中毒:

  有眼胀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轻度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3)中度中度:

  有明显的头痛、头晕等症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有明显的粘膜刺激症状,出现咳嗽、胸闷、视力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环衰竭,休克等

  ②预案的启动

  根据作业、维修、巡检处的实际上情况,应急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轻度以上硫化氢中毒时,应立即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基层班长为应急小组组长,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织实施。

  第二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应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原组织实施

  1.6应急指挥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张晓东牟桂良

  成员:卢义国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韩传民马文龙赵立晶

  (2)应急指挥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任海生

  副组长:张晓东

  成员韩传民卢义国

  (3)应急指挥组织机构职责

  1)召开本级抢救会议,研究部署抢救应急工作

  2)指挥抢救工作及人员疏散

  3)负责硫化氢中毒事件的上报下达工作

  4)负责委派工作人员到出事现场

  5)根据中毒情况救助相关方或地方医疗急救机构,并报园区管委会

  6)医务人员未到达前,必要时应实施简单的救护和急救措施

  7)未在岗的指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4)应急指挥部门职责

  ①生产组

  1)必要时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2)负责保障所属基层班组的生产运行

  ②安全环保组

  负责车辆的调配、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③财务(园区管委会)

  负责保障硫化氢中毒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④厂技术组

  负责组织硫化氢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应急准备

  1)应急物资准备

  ①作业、维修、巡检区域必须有联络的通讯工具,并必须保持畅通

  ②中控室应设置观测风向的简单装置

  ③在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应配备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设备

  ④含硫场所应有硫化氢声响报警系统

  ⑤在含硫作业、维修、巡检作业的基层队应配备足够的医用氧气和吸氧设备或呼吸器

  ⑥含硫场所作业的基层作业、维修、巡检基层班组应配备可使硫化氢中毒者饮用后产生兴奋的饮料(浓茶或咖啡),干净清洁的水和毛巾。

  2)紧急服务信息

  ①医疗急救电话120或就近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备件

  ②指挥组织负责人应清楚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的详细地址

  ③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应了解含硫场所地形、硫化氢检测仪器放置情况、报警声响特点、风向标位置及安全撤离路线等

  3)硫化氢的性质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剧毒、强酸性气体,低浓度的硫化氢气体有臭鸡蛋味,相对密度1.176,较空气重

  4)一般护理常识

  ①当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复后,可给中毒者饮些兴奋性的饮料和浓茶、咖啡、并专人护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轻度损害,可用清洁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氢中毒者,需要休息几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氢的伤害,因为被硫化氢伤害过的人,对硫化氢的抵抗力变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带是指通风良好且空气新鲜的上风地区

  (6)应急反应和行动

  现场人员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进行以下应急行为

  1)当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遭遇硫化氢时

  2)应迅速逃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情况

  3)应急小组根据情况初步判断中毒级别,若属轻、中度,应立即接受吸氧30分钟后,再将伤员送至救助的医疗机构。

  4)同时应急小组组长通知相关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5)若确需在有硫化氢气体存在的场所继续作业、维修、巡检,必须两人以上组成一个小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钟撤离至安全地带休息5分钟方能继续工作。

  6)当有人发现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发生硫化氢重度中毒时

  7)应迅速报告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人员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关方将伤员迅速撤离现场,放置在安全地带

  8)若中毒者能自行进行呼吸,应立刻进行吸氧,并应保持中毒者处于放松状态、保持中毒者的体温,不能乱抬乱背,应将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抢救,然后将伤员送至救治的医疗机构或求助当地120急救中心

  9)当重度中毒者撤离至安全地带时,已休克、心脏或呼吸已停止时,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方法进行抢救。

  ①胸外心脏挤压法:

  解开有碍呼吸的领扣、腰带(注意防止着凉),平放仰卧在有衣物垫护的硬板上,拉开中毒者下颌,使口腔张开,以利呼吸

  救护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确找准挤压点,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内血液,每秒一次,压陷3~5厘米,用力应均匀

  挤压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又充满心脏,如此反复挤压、放松,用力应适应,既有效挤压,又避免内伤。

  ②口对口吹气法

  让中毒者仰卧,解开领口和腰带,将中毒者头部转向一边,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异物

  将中毒者下颚用力向前张开,使之呼吸道通畅

  抬起下颌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对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体内废气

  吸大口气口对口吹气入中毒者体内,此时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证明呼吸无阻碍

  吹足气后,将嘴移开,让其呼出体内的气,每3秒均匀吹一次。重复上述c)~e)动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为止。

  对严重硫化氢中毒者,在抢救过程中,上述两法最好同步进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确认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进行。

  当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作业、维修、巡检处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级预案,委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和医院进行处理;并将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指挥中心。

  1.7附则

  (1)当中毒者病情及现场硫化氢得到控制后,车间班组、应急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应填写硫化氢中毒情况报告

  (2)车间班组应配合并参加上级对硫化氢中毒的调查工作。

  2、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根据肇源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安办发[2010]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扑救和疏散员工,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厂整体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演练全面检验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增强全厂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广大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促进全厂安全生产运行形式的稳定和根本好转。

  2.2演练的目的

  开展消防防火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污水处理厂保证生产安全运行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运行事故能力、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现有预案的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机制的科学性,应急体质的合理性,应急队伍的适应性,从而能够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2.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场所点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生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企业车间班组要定期组织本预案的训练和演习,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2次。

  2.4演习要求达到的预期效果:

  污水处理厂领导和岗位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灭火方法,使用灭火器。

  参加培训演习人员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带。

  演习确保安全。

  2.5演习领导小组:

  组长:李坤(总指挥)

  副组长:任海生、张晓东(执行指挥)

  张晓东(负责与园区管委会消防队联系)

  牟桂良(负责技术指挥和员工演练指导)

  成员:卢义国(负责污水处理厂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赵立晶(负责化验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刘永福崔迪(负责综合工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李伟(负责中控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永明(负责给排水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牟贵良(负责维修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申守恒(负责电气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韩传民(负责锅炉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友平(负责有关演习物品的准备与退还、场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习特邀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派员进行示范表演与指导。

  2.6要求参加人员:

  ①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②污水处理厂各班班组长、安全员;

  ③化验室主任、非当班人员;

  ④维修班组长、电焊工;

  ⑤仓库管理员;

  ⑥污水处理厂值班员。

  欢迎不当班的其他员工参加观摩。

  2.7演习内容:

  ①消防水带的连接(含水带水枪接驳和与消防栓的连接);

  ②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油盘火焰;

  ③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液化石油气罐着火;

  ④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油盘火焰;

  方法:

  ①先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作示范表演;

  ②人员训练;

  ③抽考(随机抽考各类人员1名);

  ④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队长讲评。

  2.8物质器具准备:

  ①干粉灭火器(4Kg装)8个;(可先用即将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②液化石油气罐1个(在食堂临时借用);

  ③水带4~6条;水枪2~3个;(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④开启消防栓的板手;(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⑤铁质油盘;(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⑥废机油、棉纱若干;

  ⑦矿泉水两箱(主要供消防队、全区管委会录像人员及厂领导,员工请到岗位上饮水)

  2.9演习场地与时间安排:

  1、场地:选择在污水处理厂前面的厂区通道上。事前进行冲洗干净。

  2、时间:拟定在×××年××月××~××日,×××地点进行演练。(具体到时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项:

  ①员工应穿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伤害。

  ②灭火时注意选择上风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员观摩可选择在道路两侧。

  ④注意使用灭火器,抓好喷射胶管后,方可压射,禁止对向人员。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冲洗,不准向有人处。

  2.11其它事项安排:

  ①厂车间班组必须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并签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②演习时做好拍照和录像,也可通知园区管委会宣传部门宣传报道。

  ③演习总结由安全环保组编写并上报。

  ④安排好生产运行、演习和正常生产两不误。

  ⑤事后请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指导人员在园区管委会食堂就餐,以表感谢。

  ⑥消防水带、水枪等用具用后洗净晒干,及时归位归还。用完的灭火器,请厂及时充装换药以备应急。

  ⑦演习结束后的现场清理由任海生、张晓东指挥马文龙、赵立晶、刘永福、张胜浩、寇振宇、由佳俊、苏大伟、按卫生责任区范围清洗。

  2.12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①应急救援指挥人员首先应确认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离疏散人员应尽快地向上风向转移)。

  ②如果可能威胁周边地域,指挥部应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引导疏散。

  ③内部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稳定情绪,按计划合理分流,按预定疏散路线,将人员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组将疏散到室外的人员迅速引导到不影响救援行动的地带。

  ⑤外部警戒小组防止已经疏散到外面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造成内外互相拥挤,堵塞通道。另外,还要负责维护外部秩序,为救援创造条件。

  ⑥疏散指挥人员在引导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后,应检查自己负责的区域,在确保无人员滞留后方可离开。

  2.13危险区的隔离

  ①危险区的设定根据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由指挥部确定危险区域。

  ②治安、警卫组到达现场后,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根据指挥部危险区域的设定划分事故现场隔离区,设置警戒线,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③治安、警卫组同时要封锁附近交通,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

  ④如当扩散危及污水处理厂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2.14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检测、抢险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事先了解危险区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及燃烧的危险,毒物种类及大致浓度,选择合适的防毒用品,必要时穿好防护衣。

  ②进入危险区域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互相监护照应,所用的检测、救援器材需要具备防爆功能。

  ③进入危险区域的检测、救援人员必须明确一位负责人,指挥协调行动,同时要求配备一部对讲机随时与现场指挥部及其他救援队伍联系。

  ④指挥部根据事故抢险情况决定抢险人员撤离,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15现场救护、救治

  接到事故报警时,首先要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性质(燃烧、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以及救援单位有何具体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问清救援路线。

  救援队伍到达救援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道,其目的是了解现场情况,接受救援任务,提出救援建议。

  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急救医疗点。对于不同事故选点有所不同,如化学品泄露事故应选上风向的非污染区域,但不要远离事故现场,以便于就近抢救伤员。位置要尽可能靠近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便于保持联系。同时应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区,以利于伤员转运车辆的通行和急救医疗点的转移。

  急救医疗点可设在室外或室内,面积应尽量大,便于对众多人员的同时救护,同时尽可能保证有水的来源。同时要设置醒目的标志,便于救援人员和伤员的识别,悬挂轻质面料的红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风向变化。

  医疗救护队应选派有经验的医师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按轻、重、死亡分类。目的是尽快将伤员分类便于救护人员识别,并给予不同的处置。在救治过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则:对那些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存活的伤病员给予最优先处理,而对不经过处理也可存活的伤员和即使处理也要死亡的伤员则不给予优先处理。

  经过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车辆转送医院。如救护车辆不够,对比较严重的伤员安排救护车,对于轻度伤员可安排客车或货车集体转送。

  社区职工医院要做好各种抢救药品和器材的准备工作,接治经现场转送来的伤员。

  2.16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治安、警卫组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以利于事故调查组对各种数据的搜集,确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和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赔偿。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安全环保组负责,主要可分为人员的洗消和环境的洗消。

  对人员的洗消

  对伤员的洗消尽可能快地进行,一旦处于安全位置,应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保可获得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前应穿上个人防护用品,并先从有最大污染的区域转移伤员。

  第二步:去掉伤员的衣服,把他们放置在一个贴有伤员姓名的塑料口袋内,并重新给伤员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见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剂或软膏。

  对环境的洗消

  针对污染物的种类和状态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过稀释、中和、吸附和隔离等方式。

  2.17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灾害发生,事发区恢复正常生产运行后,经污水处理厂厂长现场检查,报请园区管委会结束应急行动,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并向所属各车间班组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广播、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救援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应急工作结束后,所属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决定授权职能部门来进行。

  七、后期处理

  在污水处理厂领导的统一布署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恢复生产运行

  根据受灾程度,事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恢复生产工作。调查和总结

  调查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牵头,组织事件(故)调查组,同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总结

  应急办公室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污水处理厂报警电话:0459-8393830

  2、应急队伍组成及分工

  污水处理厂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污水处理厂各类化学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系组:由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技术组组长。

  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警卫组:由园区管委会派出所负责

  负责人:派出所所长。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组、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设备组组长。

  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4)医疗救护组:由义顺乡医院。

  负责人:社区医院院长。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物资供应组:由车间负责

  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担负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6)运输组:由园区管委会车队

  负责人:管委会车队长。担负物资的运输任务。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1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

  3.1.2污水处理厂现有消防车一辆可用于事故状态下的救火、清洗及喷淋工作

  3.1.3污水处理厂配有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3.1.4污水处理厂设备组备有抢修设备。

  3.2应急通信系统的保障由通信联络组。在事故状态下,可采用防爆对讲机进行通讯。

  3.3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的保障由厂值班人员和电气车间组成,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状态和部位确定临时供电方式。

  4、经费保障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状况,由厂计划在每年的年初计划中列出经费额度。

  5、其它保障

  5.1单位互助救援

  园区管委会设有消防车,必要时可请求其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请求政府协调救援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可视事故严重程度报肇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办公室,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5.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救援信息的咨询,

  5.4保障制度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上,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5.4.1责任制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救援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人员及责任的落实。

  5.4.2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厂值班人员及各车间实行24小时值班)。

  5.4.3培训制度对全污水处理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教育,车间班组利用每周一的学习时间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及学习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加防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

  5.4.4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5.4.5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污水处理厂每年举行综合演练一次,以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1.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包括救援过程中各种情况下的防护措施、意外情况的处理、救援方案实施过程的操作等细节问题。培训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培训内容:

  1.1.1熟悉现场平面图和实际位置、区域的布局、撤离的路线、危险场所位置、指挥的手势信号等。

  1.1.2鉴别异常情况的方法,各种异常情况处置的具体方法,各种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的方法。

  1.2员工及公众应急响应的培训

  可利用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员工和公众开展教育及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本区域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的职责、发生事故时员工及公众的应对措施、防护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知识、指挥信号的识别、疏散的路线。

  1.3培训目标

  ①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程序的实施内容和方式;

  ②培训应急队伍在应急预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务;

  ③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实施程序变动情况。

  ④每年组织应急工作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专业知识培训。

  2、演习

  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模拟演练,要求各救援队伍全员参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应急演习目标

  ①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②检测应急设备的完好率;

  ③确保应急组织人员熟知职责和任务。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组织所属各单位不定期综合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性应急演习。

  2.2演习内容

  内容包括:

  ①基本目标;

  ②日期和地点;

  ③参加组织;

  ④模拟事故;

  ⑤事故发展阶段;

  ⑥后期处置;

  ⑦对训练和演习进行适当的评价。

  污水处理厂应急机构对应急演习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3预案变更

  每年,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申请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

  ①训练和演习的书面评价,提出更合适的程序或组织;

  ②组织或程序中的关键人员发生变动;

  ③组织机构发生变动;

  ④外部救援机构的能力或功能发生变动;

  ⑤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发生变化;

  ⑥影响到预案实施的企业发生变动;

  ⑦来自其他机构、国家、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建议。

  十、奖惩

  由各部办定期对各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恢复等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好的车间班组给予奖励,表现差的给予处罚。

  1.监督检查主体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负责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奖励

  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怃恤。

  3.惩处

  3.1各级应急工作组成员的责任

  应急工作组成员违反应急预案和有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①不服从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②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

  ③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预防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

  ④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突发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规定报送、公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虚假信息的;

  ⑥不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措施,导致发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⑦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⑧不按规定公布有关应对突发事故的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

  3.2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的责任

  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有关应急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①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

  ③不服从上级部门的决定、命令和指示,不听从调遣的;

  ④不进行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现场和社会秩序的;

  ⑤不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则

  1、术语和定义

  1.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1.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化验室使用固体危险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5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1.6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1.7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

  1.8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行动顺利开展。

  1.9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0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1.11应急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是安全环保组

  1.12维护和更新

  安全环保组每半年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重新审核

  1.13制定与解释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单位是安全环保组

  1.14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活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应急救援

  队长

  吴少锋

  成员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周俊文、黄旭光、许桂娜

  组织结构

  现场扑灭组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黄旭光

  医疗救援组

  组成人员:程萍、胡丽萍、谢勤玲、

  机电救援组

  组成人员:周俊文、林喜亮、陈召

  通讯联络组

  组成人员:许桂娜(电话:13603062479、6605)、黄旭光(电话:18319053949、6601)

  保安应急组

  组成人员:刘改名、曾凡忠、成美龙、叶绪全

  事故处理组

  组成人员:林伟生、吴少锋、许桂娜、黄旭光

  报警电话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内线电话呼叫保安室、由通讯组员速联络安全领导小组,简扼说明事发部门位置、伤害性质(附件1:紧急事故联络图)

  救援设备:

  车辆、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引导程序:

  保安应急报警后,由先行人员第一赶赴现场,指引方向。疏散人员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讯组留守岗位接应。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1:机器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害:机器故障引起的人身伤害。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2:漏电引起的伤亡:操作过程出的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过程出现的物件坍塌、铰切、挤压、摔跌伤害。

  当发生事故是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出事现场营救受害人员,细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恶化的局势,对现场进行维护和擎戒,协助伤害者转移脱离事故现场,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发生初始状态的应急措施和程序:

  措施一:简易止血法:血管、动脉受损破裂出血,用绷带加压、指压、止血法进行静脉、毛细血管或小动脉出血用敷料盖住伤口,然后用绷带或三角巾用力包扎,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用动脉出血时,临时用手掌或手指压迫伤口近处的动肪,使血管被压住,中断血液的流通,达到临时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为了使骨断伤情不再加重,须对骨折正确及时地急救,“捆绑”固定,防止骨折断端损坏血管、神经和主要器官,预防休克和感染,减轻痛苦和防止至残。

  措施三:伤员搬运法:对于大而积创伤、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伤员,应首先进行急救处理,在未处理之前(紧急情况除外)千万不能随意拨动,否则会发生休克。搬

  动时动作快而轻,尽量减少震动,同时注意伤情变化,根据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搬运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员呼吸法:受触电、中毒、窒息的伤员常发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现象,稍久就会发生死亡。因此,当伤员发生呼吸骤然停止时,必须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救护。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场合的混乱状态

  程序二:检查伤害者的伤害原因,控制事态骤变。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质

  程序四:进行急救处理

  程序五:送往医院医疗

  程序六:保护现场,因抢救过程中无法维持原状时,以拍照、标识、记录为依据,程序七:事故报告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程序和措施:

  1、报警:内线电话、手机等通讯联络工具

  2、报告有关单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安全主任、安监办、社保

  3、方法:所有通讯工具

  内容:

  A、事故发生地方、位置、部门

  B、事故发生原因

  C、事故性质

  D、事故态势

  E、需用携带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

  A、现场救援:迅速引导组织现场,根据事态情况,运用急救法控制伤害者向恶化状态发展,随时准备转移现场伤员

  B、医疗救援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员进行。另外,人员组织、车辆搬运,作好转移医院抢救工作。

  C、机电组:遇特殊事故,机电组随时配带工具拆卸机器,或拆切翻压物、切断电源,抢救受伤害人员离开物体。

  D、保安应急组:协助引导人员安全脱离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E、事故处理组: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安监办,不瞒报、不延报、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搞清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救护电话: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公司热水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置相结合的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2、锅炉概况

  本单位生产锅炉,现有大气直燃热水锅炉CQZS-0.7/95/75燃气锅炉8台,;锅炉房建于厂区西南侧。

  3、报警

  (1)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锅炉缺水,锅炉超压、锅炉爆管等安全事故,经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措施处理后,事态仍继续扩大而无法控制,发生锅炉爆炸或可能发生锅炉爆炸时,第一发现人即向值班人员报告,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值班电话: -

  (2)通过电话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根据事故程序,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拨打119、110及120。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事故应立即指挥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4.应急处置

  进入现场的各支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4.1现场指挥部

  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抢救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救行动。

  4.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 分片进行扑救。

  4.3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4.4现场医疗急救

  4.4.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4.4.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4.4.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4.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4.5疏散撤离

  4.5.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4.5.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结束。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6.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救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7.2厂为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厂长安全员,关键岗位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7.3应急物资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铁锹、水泥、手套等防护用品。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知识辅导、防火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8.2演练:各岗位每季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并上报安全负责人。

  全厂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指挥能力;检验疏散、抢救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厂员工撤离、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人数;检验应急抢救组是否熟练操作抢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分为多个抢救梯队有组织的救火;是否能迅速准确的切断电源;是否进行自我保护。检验后勤保障组是否在不同险情的情况下,对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物资供给保障工作及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各抢救小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

  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预案制定的缺陷。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全县水利水电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发生事故时,指挥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9)《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号)

  (10)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仁2016)220号)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吉安市水利局的应对工作:

  (1)县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

  (2)县水利局下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机关办公及后勤保障活动

  (3)辖区内水利行业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水利局与各乡镇场水务水土保持站分级负责、管理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利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5)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事故风险分析

  2.1事故易发领域

  分析水利行业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下领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程建设(含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其他类型工程);

  (2)水库(水电站)、水闸、河道堤防、泵站、输水渠道。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3)水文测验、水质监测;

  (4)科研实验、勘测设计;

  (5)综合经营、后勤服务。

  2.2事故类型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划分的事故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工程建设中的土石方坍塌、基坑淹没、模板与脚手架垮塌、大型机械倒塌、爆破作业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人员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场内交通和触电事故等;工程运行中的非超标准洪水溃坝、决口、漫顶、滑塌、沉陷或严重渗漏,机电及金属结构运行卡阻或崩溃,输(泄)水隧洞坍塌,深井或洞室中毒和窒息,发电机组意外停机,高空坠落,启闭设备或特种机械伤害,沉船、翻船以及火灾等水文测验、水质监测活动中的沉船翻船伤害、淹溺、野外交通事故、危化品伤害等;勘测设计活动中的高空坠落、洞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触电、雷击伤害、机械伤害、野外交通事故等;科研实验活动中的放射物灼烫、危化品伤害、触电以及特种实验仪器伤害等;综合经营中的火灾、景区旅游事故、食品或饮用水中毒、触电以及机械伤害等;后勤服务中的火灾、房屋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

  2.3事故等级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长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4涉险事故

  涉险事故分为较大涉险事故和一般涉险事故。

  1、较大涉险事故: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其他情形为一般涉险事故。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县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应急综合办公室。

  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建管股、农水站、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建管股的局领导任组长。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局水政大队、水保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水政大队的局领导任组长。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为: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计财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为: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⑤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⑥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⑦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为: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建管股、防御股相关人员组成,分管防御股领导任组长。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为: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出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水利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救援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巡逻队、抢险突击队、设备调各处、物资供应处,每小队设一人专门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警

  4.1风险信息报告

  局下属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地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要及时对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将评估情况报告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预警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局下属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等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本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险情。

  4.2预警信息报告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工程巡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3预警行动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组长,重大险情预警信息同时报告组长;

  (2)根据应急指挥部领导批示或指示,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险情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进行评估;

  (3)保持与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有关主管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变化情况;

  (4)指导事故险情信息报告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害。

  局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通报后,及时开展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社会舆论动态,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回答公众疑惑。

  4.4预警行动终止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后,局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终止预警行动。

  5、事故报告

  5.1事故报告要求

  5.1.1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分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事故发生后,可先电话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报告。

  5.1.2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涉险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同时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县水利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政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或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7日内)人员伤亡情况发生变化的,应按上述程序及时补报。

  5.1.3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涉险事故出现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时问不得超过2小时。局属工程、下属单位以及地方所属水利工程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电话快报县水利局办公室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补充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其中对较大事故,县水利局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电话快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水利局和县政府。

  5.2事故报告内容

  电话快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上述要求逐级上报至局办公室。

  5.3事故报告受理与处理

  5.3.1事故信息接收

  电话;

  局办公室或有关科室收到有关单位报告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告知应急综合办公室。

  5.3.2应急综合办公室收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分析,视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通报局办公室和有关股室。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信息宣传组立即向县水利局和县政府报告事故信息。

  5.4先期处置

  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报告后,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要做好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1)及时畅通市应急指挥部与事故发生单位、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的联系渠道;

  (2)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事故发展态势,重特大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并掌握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工作;

  (3)会同有关专业部门研判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市水利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并报市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

  (4)必要时通知有关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5)其他需要开展的先期处置工作。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将县水利局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四个等级。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金事故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视事故损失和态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6.2响应启动权限

  (1)Ⅰ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2)Ⅱ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3)Ⅲ级应急响应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

  (4)Ⅳ级应急响应由应急综合办公室启动。

  6.3响应启动程序

  (1)应急综合办公室判断事故级别,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

  (2)判断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报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立即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判断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综合办公室主持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事故基本情况,审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6.4应急响应行动

  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救援工作。乡镇场管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县水利局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是行业指导和协调工作。

  6.4.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行动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应急救援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局应急救援小组按有关工作制度,定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通报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事故应对措施。

  (2)应急综合办公室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传递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定时报告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专业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器材等。

  (3)信息宣传组立即组织有关新闻宣传部门、信息中心等单位开展事故舆情应对与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权威信息。适时协调组织行业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引导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环境。

  6.4.2Ⅳ级响应行动

  启动Ⅳ级响应时,信息宣传组、应急综合办公室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1)应急综合办公室加强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等保持通信畅通,接收、处理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调配应急专家做好技术支持。

  (2)信息宣传组及时开展事故舆情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宣传单位开展新闻报道,统一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6.4.3现场应急工作组任务现场应急工作组进入事故现场后,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县水利局应急指挥部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贯彻落实。

  (2)召开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专家参加的会议,了解事故发生基本情况、事故灾害损失情况、事故处置方案和进展情况,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慰工作情况、事故救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明确事故处置过程中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和任务分工。

  (3)对于局属工程和下属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会商机制,定时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加强组织协调,了解事故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研究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4)加强与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乡镇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积极发挥水利专业应急技术支持。

  (5)根据需要,协调调动水利抢险队伍、装备器材等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6)跟踪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收集、处理事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应急综合办公室。督促事故发生单位保护证据资料、保存好事故应急处置记录等信息。

  (7)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或现场处置情况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6.5应急响应终止

  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现场应急工作组适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响应启动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7、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宣传组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后的社会舆情态势,提出事故信息发布方案建议。

  根据组长批示或指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完成新闻通稿,会同县应急综合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发生其他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信息宣传组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2舆情应对

  新闻宣传组会同应急综合办公室组建网评员队伍,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的不良舆情进行引导,及时对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事件处置等方面的不良信息进行处置。

  8、后期处置

  8.1应急处置总结

  局应急综合办公室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关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本预案体系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8.2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后期现场污染物处理和生产恢复工作。局办公室督促有关单位协助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补偿、抚慰、安置和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因应急处置负伤、致残或死亡人员的医疗补助和抚恤工作,以及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8.3事故调查处理

  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积极做好具体配合事宜。按照要求,推荐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调用专用检测设备进行事故鉴定分析,积极提供水利厅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9、保障措施

  9.1通讯与信息保障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后勤保障组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9.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9.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前、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9.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対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9.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9.3应急培训与演练

  9.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生产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9.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9.4监督检查

  9.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生产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9.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万安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由局应急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中,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机构、事故风险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案适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的,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11.2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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