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论文【精品15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写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会保险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保险论文1
摘要:在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社保经办管理工作愈发受到重视,从而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提高乃至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方向,并且也需要我们不断对社保经办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强化,从而加快经办管理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建设
在我国社保体系逐步完善下,参保人员逐渐增加,由于工作愈发繁重,逐步增加的参保人员和相应的服务量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管理与建设方面愈发艰难,从而束缚了社会保险行业的发展。
一、如何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当中,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行业也经受了历史性的改变,窗口服务身为社会保险工作的先锋工作,获得了显著的进步,社保经办服务人员通过对所有社会保险制度以及政策的贯彻实施,却并未令广大群众的所需得到满足。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为核心,源于提高社保经办管理能力的影响因素,探讨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相应方法。
(一)提高窗口管理能力
窗口服务工作在价值体系方面尤为显著,其中新思想则为不断追寻进步,具有公平、合理的价值标准,需要经办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周到的服务,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行为准则。在发展当中,需要通过文化作为根基,保险行业也应如此,应当将保险文化当作灵魂所在。保险经办人员通过长时间的管理实践,逐步建立了“外树形,内树魂”的文化,从而提高人们的责任意识、学习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并且也成为经办人员坚定不移的目标及标准。
(二)有效推动经办资源的整合
社保经办资源的整合,则为目前企业在各种险种限定时,不同险种相融合的结果,从而逐步组成了机构,再通过这一机构对业务进行统一办理及管理,这也成为完善我国在社保经办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并且在提高社保经办管理能力方面也极为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社保经办机构分成了各类险种,机构尤为繁琐,具有职能重复的现象。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保险通过分别设定险种、多头进行管理的方式,会令经办资源较为分散,令信息无法被实时共享,从而令行政成本提高。不论是经办效率还是经办能力均较低,造成较多怨言,为社保经办机构在管理能力的提升方面带来恶劣的影响。经办资源整合完成之后,依照精简、统一乃至高效的方针进行经办管理,从而显著提高了经办管理在服务方面的能力,为参保人员给予更为快捷的服务。
(三)注重干部团队建设
在当前社会保险行业高速发展阶段,特别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经办机构在业务的数量上急剧增长,可是由于社保工作人员严重欠缺,导致了人员不足的现象。由于经办机构业务量的提升,令经办人员在工作方面的压力逐渐增加,即便时常加班也较难按时完成工作。经办机构人员在数量方面无法随着业务量进行增长,从而会影响到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信心。所以,在业务量大增的情况下,必须加大工作人员的数量,才可以令工作保质保量。并且,提升干部团队总体素质则在于强化培训,完善干部审核、奖惩制度,以此令干部的综合素质乃至专业能力有所提升,并且不断运用素质审核以及业务审核等方式,加快干部团队的综合素质,令其成为具备高素质、高能力、高涵养的干部团队。
(四)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
强化社会保险标准化的建设能够令参保人员对保险服务的所需乃至社会保险事业的高速发展给予满足,并且还能够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能力。业务经办流程展现出标准化、规范化的状态,当城镇居民社保在获得迅猛发展时,令参保人员具有极大的流动性,从而产生了各种险种的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续办流程无法统一的状况,异地就医无法立即结算等问题,从而国家在这些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给予监督、完善。在社保经办资源逐步完善中,需要打造出统一的经办程序,构成全新的办理方式,从而令经办管理服务实现标准化,保障社保制度彻底覆盖的目标得以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与建设分析
(五)持续完善信息管理体系
我国在社保事业高速发展时,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并且基金数额也在持续攀升,这一状况下,令社保经办机构中人少事多的现象愈发明显,一旦想要解决人员不足及提高经办效率等问题,则需要增加人员数量,增加在编名额,提高人员素养。通过运用高科技而提高人员在办事方面的能力。由于我国社保信息系统并未真正实现统一,令信息系统联网也无法实现,从而令参保人员在异地进行就医、结算、社保关系专业等问题形成阻碍,所以参保人员具有较大的不满,需要强化信息系统的建设,持续加快经办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对于所有省市范畴中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加快社保数据能够实现数据统一、联网数据全覆盖等问题,完成资源信息的即时共享。面向全国范畴创建社保管理信息体系,搭建源于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网络平台,从而完成跨区域社保关系的对接、异地待遇等方面的运用,如此则能够令信息资源达成全国范畴的共享,参保人员更加适宜流动。设置社保一卡通,有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经办效率,在我国所有范畴都可以通过社保一卡通,管理参保人员的位置和时间。
(六)强化人员服务理念
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多需要面对失业、老人、病患等人员,这些人员的社会保险经办中的弱势群体,应当给予重视,以便令工作状态有所提升,持续更新工作与服务氛围。对于工作人员,需要持续完善工作的方法以及服务设备,从而令广大参保人员能够随时通过温馨舒适的环境进行参保。并且,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建服务则为职责的理念,逐渐将我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行演变,令其变成职业习惯与职业精神,把参保人员的满意程度当成工作的职责所在,以服务参保人员作为出发点,为参保人员给予良好的措施。
(七)激励强化社会保险文化的建设
社会保险文化建设指的是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不但能够令在职人员拥有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还可以显著加大社会团队的凝聚力。显著加快社保文化的建设,将社会工作的特点展现出来,不断开发社会文化的潜能。透过相关文化活动的实施,极为有利于强化思想道德理念的建设,能够显著提高干部团队在文化方面的素养以及精神方面的状态,通过以人为本、廉洁高效为方针,不断为社保事业的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并且,社保宣传工作不断提高,透过不断加强媒体对社保政策的宣传,令人们在更加关心社保、了解社保的环境中生活。
二、社保经办机构建设的分析
(一)形象标识需统一
在已经实施垂直管理的社保经办机构中,市与县名称并不相同,较易令群众出现误会,目前,需要尽可能快速的将市、县的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统一,内部科室都使用相同的装修风格,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标牌编号需统一,且需要具备相同样式的工作服装或服装款式,办公用品比如档案盒、稿纸等用品均设计成统一的样式及规格。
(二)机构设定统一
通过社保局的有效分析,为县、区逐一给予正确的机构科室设定规划,所有县、区都应当严格依照规定设定科室,不可任意更改,绝不可发生因人设岗的状况。
(三)业务流程统一
在五险一金逐步变成四险一金的状态下,严格执行最好的途径、最简便的程序、最快的时间以及最佳的服务作为目标,对所有险种、所有业务范畴、报送资料、办理程序等相应环节设定准则,在降低职权互溶时,做好查缺补漏,寻求在工作当中的不足之处。并且各类业务表格应当进行统一,切不可随意印制。
(四)管理制度统一
身为建设的一个主要环节,需要融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参考外地经验,极力打造符合社保机构所需的管理制度,将机构内部的管理进行统一,提升经办能力,并需要各市、各区严格依照规定给予实施。
(五)服务标准统一
通过标准化与量化的方式评估经办服务,参保人员办理业务需进行几个环节,办公业务最长能够等待多久,均需具备一个标准及承诺,如此才可以令经办服务更加富有效率,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并且需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方面通过强硬的标准进行规范,真正提升经办服务的层次与品质。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的社保经办机构中,将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建设更为有利于民的服务体系作为主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随时将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与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当作首要职责,需极力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能力,为参保人员给予极为有利的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设属于全新的环节,也属于极为关键的工作,成为强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经办水准的必备环节。需要通过不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有效运用社会保险经办制度的特点,掌控机遇,不断努力,真正将标准化建设的特点以及成效展现出来,通过积极的工作态度获取上级以及群众的认可,加快社会保险行业科学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覃双凌.制度全覆盖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的思考———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xx(12).
[2]钱振伟,王翔,张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研究:基于政府购买服务理论视角[J].农业经济问题,20xx(02).
[3]吴振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问题研究———基于政府购买服务理论视角[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xx(07).
社会保险论文2
一、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和途径
与上一辈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他们大多出生于80年代到90年代之间,普遍受过良好的教育,整体的文化素质较高;新生代农民工几乎没有务农经历而更加适应城市生活并且倾向于长期居住在城市中,为了寻求更好的人居条件他们在城市之间的流动也更加频繁;他们的维权意识已经觉醒,不但对工作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更善于利用法律和舆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农民工的比例也在不断攀升,成为打工群体中不可忽视的一股新升力量。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这些群体特点和他们对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建设好适合他们特征的社会保险制度至关重要。
(一)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应降门槛、广覆盖
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有很高的认同感,希望得到与“城里人”同样的社会保障待遇,但是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得这个愿望变得困难重重。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若继续回避这一问题,势必会影响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建设,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基于新生代农民工日益上升的参保意愿与社会保险高标准准入门槛之间的矛盾,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应顺应社会发展需要,首先以“广覆盖”为建设目标。
1.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参保门槛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时不应再以户籍、地域等因素区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公平统一的社会保险平台是参保意愿强烈的新生代农民工的保障基础。
2.制定简单、便捷、高效的农民工社保待遇享受机制
(1)建立流畅的社会保险转移机制。以养老保险为例,我国各地基本规定参保人员要累积缴费15年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短工性及流动性决定了只有少部分一直在城市打工到年老的人才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如果他们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前决定回家务农就只能选择退保。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各社会保险部门不仅仅要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打造便捷流畅的社保转移平台,还要实现城乡之间的转移接续,实现农民工即使回家务农在满足条件时也能享受到参加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保障。
(2)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给付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参保和享受保险待遇时存在重复申报和审批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重点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入手。首先,应使社保审批程序简便化,减少审批部门,提倡权利下放;其次,应简化社保审批手续,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各相关部门积极共享网络资源,尽量从网络中获取参保人员的材料信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网络大平台;再次,应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效率,规范业务办结时限,确保社保待遇基金可以及时准确的到达参保人员手中;最后,还应建立相关的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少或杜绝参保人员得不到社会保险保障的现象。
3.建立农民工专门的社保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农民工社保权益,使其应参尽参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保险正常运行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和应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但农民工作为游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边缘人”,无论是城市职工社会保险还是新型农村社会保险都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因此制定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已势在必行,通过法律的约束力来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最大限度的将农民工纳入到社保体系中。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1.打破原有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账结合”模式,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用应单独列账,方便农民工在迁移时携带并且在满足条件时可以及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不应沉淀在当地城市社保账户中,补贴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历史欠账。
2.根据新生代农民工较强工作间歇性,应允许农民工缴费间断且以间断性的缴费进行累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不受最低时限的约束,只要参与缴费即可按照个人账户的余额按比例享受社保待遇,降低保障门槛,使农民工得到普遍实惠。
3.建立相应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与新农保相互转入机制,逐步改变社会保险制度的多模式现状,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国一体化建设。一方面使得社会保险制度在建设时要统括全国,是农民工即能随时随地参保,又能方便领取;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的制度建设要打破行政上、地域上和户籍上的壁垒,实行统一的标准。
(三)重视对女性农民工的保障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民工加入到城市打工一族中,她们凭借心思细腻,心灵手巧,善于沟通,勤劳整洁等优势得到三产企业的认可,作为这些打工者的保障后盾,社会保险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对女性农民工权益的保障。
1.及时结合新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从20xx年底开始我国开始放宽单独二胎政策,也就意味着一系列相关措施要进行调整,生育保险制度就涉及其中。在生育保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可以重点加强资金和政策两方面的调整。如在资金方面,政府可以加大对生育保险的财政补贴,使女性农民工能够在休产假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资金保障,不因为生育二胎而有所区别或降低,还可以适当减免女性农民工常规产检费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在政策方面,对高龄产妇应适当予以保护,可以适当延长大龄产妇的产休假时间,做到规划科学合理。在监管方面,生育保险机构应加强稽核力度,杜绝企业对女性农民工的少参漏保现象,保证社保基金的收支规范化。
2.法律约束与制度建设同行女性农民工由于其特殊的生理特性承担着生育、哺乳、抚育子女的大部分职责,保护好女性劳动者的自身权益是社会保险的直接责任,同时也需要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从旁协助。在女性的生育、哺乳等特殊时期应加入到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联动机制中,并且有法律保障这些联动机制的运行。
3.适当提高女性在患病特别是妇科病时的医保报销比例。
4.保障女性农民工的既得报酬不低于同等劳动强度的男性农民工。
(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中应重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调节作用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其工作年限与工作经验等因素的限制收入水平处于农民工群体的中下游,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处于最低标准线,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是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险作为社会福利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在制定社会保险制度时应充分考虑社会保险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以解决农民工的福利不足问题。
二、结语
政府可以在社会保险缴费制度上设计财政补贴机制,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实行按比例补贴缴费的政策,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承担并计入个人账户且可随本人转移接续,使低收入的农民工可以享受到同中等收入人群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政府也可建立社会保险帮扶机制,帮助那些不具备或欠缺缴费能力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弥补他们福利的不足。
社会保险论文3
摘 要: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中以生育行为最为广大人民所关注。生育保险是一项切实保障广大女性权益的制度,目前,生育保险制度已经基本覆盖城镇地区,但在多数农村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体系,生育保险制度城乡二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论文以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为背景对城乡生育保险整合对策进行分析探讨,为完善农村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推动社会保险一体化发展提供借鉴。
一、我国城乡生育保险制度运行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造成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呈现二元化发展趋势。目前在大多数农村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因生育所产生的费用绝大部分都由家庭承担,国家所提供的生育补助微乎其微,而且在生育保险制度执行方面仍然处于碎片化管理阶段。农村生育保险制度是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的背景下,为限制农村人口快速增长所提出的一种农村妇女保障政策。从目前农村生育保险发展现状来看,农村生育保险制度对农村生育妇女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并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妇女生育保障的生育基金,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能对部分生育费用给予报销或者补偿,但仅限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妇女,其他农村妇女因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以自费为主。
和农村生育保险体系相比,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但仍然处于试点阶段。在生育保险的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等方面,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和农村生育保险基本一致,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个人自付的比例不同,对于农村妇女来说,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特定的生育基金承担农村妇女生育的医疗费用或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销,而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则根据参保对象的性质划定不同的个人自付比例,如对职工生育保险采取的是100%报销,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是零自付,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则因就医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综合来说,农村生育保险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生育保险事业的发展,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完善发展对保障农村妇女权益、推动城乡社会保险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于社会保险一体化的城乡生育保险整合对策
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社会保险一体化具体包括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社会保险的一体化过程以及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整合,其目的在于通过城乡之间社会保险和设备保障方面的协调发展推动地区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从社会保险一体化角度对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进行整合具体涉及本地区和外地区城镇户籍、本地区和外地区农村户籍,对所有纳入生育保险体系的人员,不分地区进行平等对待,以缩小城乡之间生育保险待遇的差距。具体而言,社会保险一体化背景下实施城乡生育保险整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生育保险制度目标,兼顾不同人群,体现公平原则
公平是整合城乡生育保险制度的最根本原则,推行社会保险一体化应赋予不同户籍、地址、性别的群体以相同的参保资格和享受保险待遇的权利,为此,应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生育保险制度的目标,以公平作为生育保险制度的最高目标,兼顾不同的群体,建立统一的标准,同时开辟多种渠道方便城乡居民参保。
2.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整合生育保险的申领条件
传统的生育保险制度往往以户籍性质作为评判生育保险范围的标准,社会保险一体化背景下对城乡生育保险的整合必须将是否生育作为对象是否享受保险待遇的标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的地区覆盖范围,为城乡生育女性提供同等水平的生育保险待遇;另一方面,对于生育保险的申领条件,不考虑户籍性质,应制定统一的申领资格划分标准,以避免对农村户籍群体政策的投机行为。
3.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重视非正式制度安排,推动城乡社保制度均衡发展
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强制社会保险的本质。在城乡社会保险一体化进程中,生育保险非正式制度对减弱城乡社会保险二元化趋势,缩小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差距具有重要作用,应结合社会具体需求,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充分重视生育保险非正式制度的安排,实现城乡社保制度的均衡发展。
4.加大生育保险制度执行力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
完善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的贯彻实施需要不断加大生育保险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在基础上不断完善保险制度体系的风险管控能力和对单位、雇主的监督机制。生育保险制度风险控制应用最普遍的方法就是取消各种形式的单位自保模式。制度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对灵活就业雇主的监督,目的在于保证生育保险制度能够顺利的实施。
社会保险论文4
【摘要】我国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越来越大,相应的随着覆盖范围的拓宽,社会保险档案数量也正在急剧增加。如何有效的管理、利用现有的社会保险档案,成为了一个关键点。
【关键词】险档案;管理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保险也得到了不断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险正在向规模化方向发展。社会保险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是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所以,虽然社会发展给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但是如何有效的改善、缓解这一问题,是当前业内人士应当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基础简介
1.1社会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主要有四个重要作用:安全网作用、平衡器作用、助推器作用以及稳定器作用。1)安全网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2)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4)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1.2档案定义
在《档案法》中定义,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现存问题
2.1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意识薄弱
社保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是档案管理推进、发展工作中有为突出的问题。大多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没有对社保档案管理的意识,所以在开展工作时只注重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和资金投入,而没有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工作进行推进。具体可表现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资料不齐、不健全;社会保险业务存档资料不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资料移交不规范等。这些情况严重降低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但究其缘由都是从业人员对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的后果。
2.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归口不统一,而且社会保险档案涵盖的范围广泛,内容繁杂。由于这种情况,如果参保人员想要查询自己的相关信息,就必须要访问全部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归口才能完成达到基础的查询工作。这样使得参保人员仅仅在查询上就会耗去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现存大多社保机构仍采用纸质材料档案管理,并没有完成档案信息化工作,给档案查询访问增加了难度,并降低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一些建议
3.1建立业务档案整理原则
1)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文件的形成不是任意的,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这种规律就是文件之间有机联系的具体表现。例如:社保参保登记文件就必然跟着录用通知书、调配单等文件,转移单就必然跟着调出调入记录文件等。2)区分不同价值,办理完毕的文件需要归档。归档时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区分不同文件的价值,划分不同的保管期限,这一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已经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只要按其要求进行分类、划分保管期限即可。3)便于保管利用。这一条是业务文件整理的最基本的原则,也是检验整理方法实用性的.唯一标准。在文件整理中“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是手段,便于保管和利用则是目的。我们所有的工作,例如保管期限划分、组卷、编目、案卷排列等都要围绕便于保管和利用进行。例如我们发现有些指导人员要求立卷单位按文件名称立卷,这样做就割断了文件的有机联系,查一件事要找好几个卷,非常不利于利用。
3.2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作出明确要求
3.2.1做到办结一件收集一件,不同的业务资料分类存放,每类资料按办理的时间顺序扣放在专用的整理箱(架)中。当文件累积到一定厚度时,按照规定的案卷厚度整理齐整后,用金属夹分类夹起存放。
3.2.2收集过程中必须审核每份资料的构成要素(包括名称、签章、日期、项目)并审核档案资料的主附件是否符合相关业务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2.3收集过程中必须审核每份资料是否符合长期保管的质量要求。包括纸质、墨水、字迹的清晰度等是否符合存档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需进行相应处理。
3.2.4平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文件,避免有价值的档案资料遗失。
3.3档案资料的立卷
档案资料的立卷是指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将所属单位组卷整理后的档案资料,根据年度和内容确定其类别、保管期限、案卷封皮、案卷目录、备考表的过程。
3.3.1确定类别。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为十类,所有业务资料都要归入这十类之中,要根据业务所属环节确定档案资料类别。
3.3.2确定归档年份。档案资料应归入档案形成的年度,业务的办结时间、审批时间即是档案的形成时间。
3.3.3编制卷内目录。卷内文件目录是提示文件内容和成分的一览表,按照卷内文件的排列顺序编写,放置于案卷的首页。目录的输入要完整、规范、建立卷内目录要把每一份主件都列入目录之中,不能漏录,合并录入、简化录入,附件不录入卷内目录中。要充分利用案卷内档案资料主件上所具有的信息,建立卷内目录要以有利于查询和准确定位为原则。
3.4档案案卷的交接
业务经办人员将档案资料移交兼职档案员前,需按文件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一式两份,与档案案卷一并移交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根据目录逐件清点文件份数和页数,检查案卷资料整理和立卷是否符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要求,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接收;清点每一个业务人员移交档案资料件数并进行登记,填写交接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完成交接工作。
结束语:
总之,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是必行之事,在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只有先从培养社保档案管理意识切入,从根本上了解档案管理的作用,配合档案管理的专业队伍,合理分类存储,才能够达到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和快速性,才能缓解快速发展对于档案管理的压力。
参考文献:
[1]王洪建.不断规范文书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完整[J].20xx.
社会保险论文5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保保险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社会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应该深入全面的把握其经办风险,并做好必要且关键的防控举措,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提升社会保险的运行发展水平,也才能使社会保险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关键词:
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防控思路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参保规模迅速增大,覆盖人群集聚增加,社保社会“安全网”、老百姓“养命钱”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现阶段人们对社会保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保险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也在不断提升。为切实推动社会保险的发展,也为了更好地提升社会保险的运行水平,应该全面加强经办风险的防控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要科学精细的分析以及研判经办风险的类型,同时还应该全面夯实经办风险的处理方式,提升社会保险风险的防范水平。
一、社会保险主要的经办风险
当前阶段,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人们迫切需求的关键事项,为科学、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的运行水平,也为了夯实社会保险的保障力度,应该深入、全面推动社会保险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实践过程中,应该深入全面把握社会保险的主要经办风险,积极采用高效且科学的防范以及应对举措,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力度,提升社会保险的发展水平。第一,在社会保险的发展实践中,“收”的环节是非常关键的。为切实提升社会保险的发展成效,同时也为了提升社会保险的运行水平,应该深入把握好“收”的环节。在现阶段,社会保险“收”的环节可能存在一些风险,比如缺乏精细化的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到位等。第二,在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以及保障社会保险的稳定有序发展,应该做好社会保险的发放管理工作。当前阶段下,社会保险在发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在办理社会保险发放时,明显缺乏必要且高效的发放管理体系,同时也缺乏精准化的审批,尤其是在养老保险的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着冒领、重复领取等风险。第三,社会保险的健康有序运行,关系着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为切实有效地推动社会保险的健康有序运行,同时也真正做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全面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管理。经办机构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积极建立完善化、系统化的风险管控机制体系,切实提升其风险防范能力,夯实风险管理力度。但当前阶段下,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能缺乏常态化的风险管控,不注重对自身的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信息管理等进行全面动态化的风险研判以及管控,这就容易造成风险的扩大化,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险的高效稳定运行。为此,在实践过程中,应该深入、全面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尤其是要督促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做好常态化的风险分析以及研判等,最大程度优化风险管控力度。
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
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进程中,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也日益扩大,为推动社会保险高质量、高效率的运行与发展,为最大程度夯实社会保险的发展质量,应该充分全面加强社会保险风险管控工作。尤其是在实践过程中,应该对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等进行科学且必要的风险防控,最大程度保障其运行的可靠性。
1加强对“收”的管控
在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的管控过程中,社保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完善化的组织体系、强化组织领导等,全面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常态化开展业务抽查以及指导等工作。一旦发现经办机构没有按照审批流程办理社保业务,应该及时采用相应的处置措施。与此同时,在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的管控过程中,还应该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管控,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化的业务体系来科学办事。在具体化的业务管理过程中,要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每一笔业务进行抽查以及管理等,详细咨询以及研判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发展能力以及实施水平,对其中的不规范之处提出关键性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指导社会经办机构的科学运行。此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等工作时,应该严格按照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政策规定,认真把握好审核关,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以及科学程序进行办理。特别对养老保险关系即参即转、临近退休办理转移、补缴后办理关系转移等,做好转移资料的收集归档,真正做到有据可查。可以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相关手续或者流程不够健全和完善,是制约其持续发展的重要风险。为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应该科学做好风险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进行资料汇总以及收集整理等。
2严格管控发放管理
在实践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发放管理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这些风险隐患,极有可能会威胁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安全,也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资金消耗与浪费。为此,在实践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科学做好社保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障社保基金的整体安全。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尤其是在处理居民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养老保险等过程中,运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认证,确保名字对应的领取者尚“在世”。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着一些冒领、骗取等问题,这往往会造成社会保险的严重浪费与消耗。为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该全方位加强生存认证工作。0同时严格做好数据筛查工作,科学进行数据分析以及研判等,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安全。
3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为切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安全,也为了全面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社保部门应该科学建立完善化、精细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进行风险管控,最大程度提升经办机构的整体风险管控水平。一方面,社保机构应该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管理,督促其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积极建立完善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结合具体化的工作业务等,提升风险管控的成效;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还应该引导经办机构积极建立健全风险自查自纠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隐患的自查自改,一旦出现风险隐患,应该及时进行调控以及管理,最大程度提升风险管控实效。
4加强数据维护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精准做好数据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深入开展疑点信息核查。在实践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精细化且科学化的开展数据维护管理,是非常必要的,能够为风险防范建立夯实的根基,同时也能够提升信息数据的应用实效。在实践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应该加强对疑点信息的反复核查以及科学管控,一旦出现疑点信息,要进行倒逼审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在信息审批以及管理的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不断提升人员的素养以及责任意识,促使他们以专业化的素养来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提升工作实效。在信息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为加强对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以及把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不断引导工作人员利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来实现数据信息的维护以及管理等,精准研判可能出现的疑点信息,适时采用高效化的改革以及优化举措。
5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为切实提升防控实效,同时也为了精准研判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安全隐患等,应该积极打造高素质的经办队伍以及工作人员,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的整体素养。在社会保险办理以及审核等过程中,人是非常关键的参与因素。若人的专业素养不强、整体认知能力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都可能影响和制约着其工作实效,也可能会造成风险隐患的扩大化。为此,在实践过程中,社保局应该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工作团队,不断夯实其专业素养。一方面,社保部门可以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教育体系,积极组织以及实施开展专题教育、系统教育,不断实现教育培训的常态化,以最新的社保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等作为培训内容,在夯实社保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同时,也要不断优化他们的德育素养,尤其是培育其良好的职业精神。另一方面,社保部门还应该建立精细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将社保人员的工作质量以及社保经办风险等同绩效考核相互关联。一旦出现经办风险,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可以说,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社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够保障他们的工作质量,有效防范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社保经办风险滋生以及扩大化等问题。
6开展廉政教育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风险防范过程中,夯实且高效化的廉政教育,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能够不断激发社保人员的意识,提升其工作质量。在当前反腐倡廉的社会大背景下,社保机构应该开展高效化的廉政教育。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社保局应该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同时还应该明确廉政教育的实施路径以及科学思路等,提升以及优化廉政教育的实效。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在防控中,还应该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事例、挖掘优秀案例、培育骨干力量,夯实他们的工作实效。在廉政教育开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先进榜样的力量,从社保人员身边筛选优秀的案例,以此发挥教育的作用。当然,在教育引导的同时,也要通过反面案例对社保人员进行警示以及启发。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控,是非常必要的。不可否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业务开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提升风险管控成效,应该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力度,科学有效地提升风险管控的整体力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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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论文6
摘要:“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是社会保险事业的基本方针,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以及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与时俱进,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仍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深入研究,提出提高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能力、完善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基金监督体系等突出问题,并在文中探讨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方法,给社会保障事业的统筹谋划提供些许方向,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法治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优化措施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为使财务资金更好的支撑社会保险,所建立的一种用于支付社会大众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固有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随着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重视程度的上升,相应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保证各项基金足额发放、确保社会群体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已成为社会保险事业的主旋律。新会计制度下,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也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重要任务,为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稳妥开展基金投资运营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中占领一席之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险事业尤为注重全面降低基金运行风险,通过制定内部监督制度、优化基金管理内容、提升基金建设水平,进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现状
(一)基金预算体系管理力度不够
虽然各地政府及各级人社部门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力度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编制方法较为落后,仍在使用以上年决算为基数,结合本年度增长率,从而确定预算指标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预算编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2)社会保险缴费周期过长,拖欠缴费现象严重,难以保证基金预算的平衡性;(3)基金预算收入来源模糊,基金结余资金的投资收益未在基金预算中反映,收入列示不完整,可能存在腐败现象,不利于对基金预算收入的管理,进而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产生不良影响[1]。
(二)保障制度尚未完善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成长时期,现有制度仍需完善。其一,生育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狭窄。在就业过程中,许多职业女性因生育的问题,就业成为职业女性的难题。同时,不同地区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同,没有统一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呈现不均衡性。其二,工伤保险注重物质保障,对因工伤而不能继续工作员工的康复保障不够。此外,工伤认定标准不清、内容不全,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兴起,高危行业的工伤频发,由于工伤认定标准不清,导致工伤保险的运营管理不规范,职工得不到充分保障。我国目前对工伤的认定内容有十项,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工伤的表现形式远远超出这十项内容,因此,工伤认定的内容需要完善。
(三)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覆盖面积扩大,民众参与社会保障的人数逐年增加,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刻不容缓。社会保险基金具有长期性,属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部分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门未意识到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简单的进行基金收付管理,降低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回报率[2]。同时,社会保险基金数量庞大,经常被用于应急事件,存在乱用、挪用现象,使财务风险程度上升,难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由于基金数量巨大,银行为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民众存储保险基金,这类基金存储周期较短,同时受到通货膨胀和利率浮动的影响,社会保障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四)基金财务制度监管有待加强
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现状来看,监督体系的作用被弱化,监督过程相继出现问题。第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监管不到位,内部监管人员岗位职责不明晰,不能保证预算编制和决算的完整性,预算执行阶段监督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预算方案在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阻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的完善。第二,基金支付管理缺乏有效监管。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普遍落实,基金支付面临着被恶意欺诈的风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部分退休人员多次跨省缴纳养老基金,过多领取养老基金;有些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提前申领养老基金;甚至有些人员死亡后,其亲属不报停,继续申领退休基金等。以上问题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在基金支付管理过程中缺乏严格的监督管控,导致基金支付的欺诈现象频发。第三,对会计核算体系监管力度不强,不能及时监督财务人员处理基金欠缴费问题,使财务风险程度加深,制约着财务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
二、优化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提高基金预算体系的管理能力
基金预算体系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基金预算体系不仅可以满足当下社会整体要求,还能为未来预算体系的创新奠定坚实基础。首先,转变传统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综合应用预测法、增长法等,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将保险缴费人数、缴费率、缴费基数等数据按照科学方法进行计算,从而得出本年度预算指标,增加预算指标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其次,地方政府和人社部门应加强征缴力度,应用强制力和约束力加快社会保险缴费进程,缩短缴费周期。同时,人社部门需提高对社保征缴情况的关注程度,承担收支平衡责任。最后,将基金预算的收入全部纳入基金预算体系,不仅要将新增的预算收入及时纳入,还要重点关注社保结余资金投资收益的纳入,不仅可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完整性,还能有效避免不当行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体系。
(二)完善保障制度
人社部门需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对制度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针对生育保险制度问题,人社部门需适当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给予职业女性更多就业权利,同时,需加强对育儿假期的待遇关注,适当延长男性带薪假日,减少家庭压力;建立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及制度,降低各地区间差异,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针对工伤保险制度问题,人社部门需先建立工伤防范措施体系,提高职工对工伤风险的认识,减少工伤发生的概率;对于因工伤而不能继续工作的职工,人社部门需将物质保障与康复保障并重,适当承担员工的部分康复训练费用;针对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进行评价和认定,明确工伤认定标准,规范工伤保险金的运营管理,对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进行评定,也能增加工伤的认定内容,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进一步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提升民生的幸福指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条件。
(三)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其核心在于基金的收支管理,要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就需要不断优化基金管理水平。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门需充分认识到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性,结合社会保险基金当前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力度,精准制定收缴实施细则,强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建设,改善基金收支管理能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促进社会基金保值增值。此外,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引入商业化机制,适当利用商业保险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提供更多保障,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将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范围,在确保投资渠道安全的同时,降低基金财务风险,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价值。同时,将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宏观调控对其影响,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效用,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降低基金财务风险[3]。
(四)建立健全基金监督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监管体系,不仅为基金政策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保证,而且为日后社会保险基金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门需从各个方面完善基金财务制度监督体系。一方面,需加强对社保基金预算的监管,结合基金政策实施情况,落实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晰内部监管人员职责范围,积极参与基金预算的编制和决算,协助决策中心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另外,强化对预算方案执行的监督,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时动态监控,切实改进预算方案的不足之处,推动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控制基金支付管理体系,维护个人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发放各项基金人员的参保信息依次核实,确保其医疗状况、退休年龄、失业证明、工伤认定、生育情况等信息真实有效,各省联动,避免骗领、冒领、多领保险基金现象发生。同时,强化对会计核算体系的监管,建立内部审计小组,定期检查基金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督促财务人员处理欠缴费现象,保证基金收支平衡,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促进基金财务制度监管体系的完善[4]。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前进息息相关。社会保险体系应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探索实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目标蓝图。在积极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社会保险事业仍然存在基金预算体系管理力度不够、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基金贬值风险、基金财务制度监管有待加强等重点问题。各地政府及人社部门需严肃对待上述问题,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实际情况,切实解决以上问题,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添砖加瓦,也为社会保险事业的稳步前进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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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论文7
一、社保基金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当地政府的工作力度不足以及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其次,企业职工对社保参保的意识不够积极,由于缺乏充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让许多企业职工对于社保制度不了解而存在许多偏见与误解。再次,在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方面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逃避参保缴费现象比较普遍,按规定社会保险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缴,但有些企业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故意少报瞒报工资总额,造成社保基金征收率普遍偏低.最后,目前国家或省尚未开发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化软件管理系统,各地管理系统各行其是,很不规范。
二、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水平的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规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规范化管理必然离不开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我国政府应该加快对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速度,并且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各经办机构、地方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关联财政部门的权力与义务,强化相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力度,同时通过规则制定,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杜绝操作中的违法乱纪现象。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是为了能够进一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保值增值。因此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与管理工作的全面性。首先,要切实加强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建设,要将劳动保障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各级银行及金融机构、监督审计部门以及监察部门等统统纳入到网络化管理体系当中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完善,要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实现全面化与精细化,对每一项社保基金的收入情况和支出情况都进行相对独立的管理与控制,双管齐下的实现对内部操作程序的跟踪监管。再次,要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透明度,要让每一分钱都明明白白的收和清清楚楚的花,要端正态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管与督促。最后,加快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开辟,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有效的保值增值,确保社保缴纳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保值增值渠道的开辟力度,增加投入渠道与研究更为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方式,最大限度提升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参保宣传教育工作
社保能够充分实现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全方位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升她们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目前虽然我国社保参保人数在逐年上升,但参保总数在我国全部人口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这一比例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而言,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保参保工作的积极宣传和正确引导。首先要通过各种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其他信息传播工具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良好信誉和形象的塑造力度,要努力提升群众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度和依赖感,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保制度及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从而最大限度扩大社保缴纳人群,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保体系。
(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高速发展的社会,信息的及时收集与使用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努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首先,要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要建设包括省级、市级乃至县级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并将这些网络集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其次,要通过网络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实现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相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效率,实现个部门之间的网络互通,确保社保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快捷的相互传递。再次,要加强对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要努力整合各项资源,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持。
三、结束语
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实行,不仅有利于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质量提升,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基金是社保制度及具体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所以必须加强对该部分的水平提升和制度完善,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论文8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领域涉及内容较多,审计机关的人力以及财力投入不足,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再加上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上存在的漏洞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前主要停留在合法性审计阶段,审计工作亟待完善。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不全面
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环节,还存在着审计不够细致深入,审查不全面的问题,不能充分全面的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不足之处进行反映。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还存在着缺乏全面完善的审计评价标准,现行的一些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标准非常少,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准则等相应的可操作性指导文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的评价缺乏指导。
(四)绩效审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与普通的审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差别,对于审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分析能力都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以“财会型”的审计人才为主,对于公共管理以及行政作用发挥不够熟悉,不利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完善策略
(一)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对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尤其是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指导有遵循,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审计法以及绩效审计准则,可以通过出台文件的方式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内容、程序以及方法。
(二)确保社会保险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应该分为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支付以及影响四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在基金的筹集阶段,重点是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是否及时、足额,程序是否合理,征缴比例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在投资运营审计阶段,则重点是对投资运营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将基金用于贷款抵押等现象进行审计,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为目的。在支付审计阶段则主要是对保险金的支付合法性、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计划、领取人员条件以及领取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审计。在基金影响审计上,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发放对参保群体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对社会保障水平进行评价。通过这几方面的全面绩效审计,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全过程管理情况。
(三)构建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
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评价指标的制定上,应该遵循简明实用、系统性、可比性、适度性以及可测量性的原则选择评价指标。在具体的评价指标的选择上,应该包括经济型评价标准、效率性评价标准、效果评价标准、公开透明性评价标准以及真实合法性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准确的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成本、收益情况、投资运营效果、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以及收支管理等程序规定的履行情况。
(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由于审计对象、审计方式的不同,因此审计工作也有着较强的特殊性,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审计机关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绩效审计专业知识、金融、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升审计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此外,还应该针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等相关要求,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够在审计报告中提出更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建议和意见。
三、结语
强化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绩效审计,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工作,也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监管的基本手段。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合法性、真实性,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强化我国社会保障机制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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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企业发展,员工福利待遇得到了提升,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着员工对于企业的忠诚度和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让员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分析了现阶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 社会保险 管理 探讨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因此,电力企业的员工保险也是社会保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新时期下社会保险体制给员工带来了更多的便利,然而,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妥善地处理这些问题,成为了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管理的重点。
一、电力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养老保险。
社会的发展提升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渐地完善。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险管理能够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标志着社会福利制度逐渐趋向完善,养老保险就是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管理项目。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程度,按照规定进行收缴,并且严禁因为任何理由进行挪用。养老保险能够保证员工退休下岗后的基本生活,加强社会保险管理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让老年退休职工享有基本的生活资金。养老保险管理规模较大,属于社会上非常重视的政策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地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从基层做起,让养老保险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2.生育、工伤制度。
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之外,电力企业逐渐将员工的生育、工伤保险业纳入了社会保险的管理中,这种预防机制有助于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在职工的生育问题上进行特殊的补助,比如给生育的夫妻子女进行一些补贴,让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这种特殊人群的福利保障提升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意义。但是,现阶段生育、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还有待于完善,比如:如何确定工伤、生育补贴的标准等,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落实国家政策等,这些都需要电力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中进行不断的思考,从而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3.医疗卫生制度。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发展,电力企业也建立了医疗保障体系,从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医疗制度建设等方面,让企业整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得以完善,从而让员工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或者让员工享受的医疗服务更加便利、优惠。但是,从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上看,电力企业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发展水平还较低,高价的医疗药品等会成为企业发展的严重负担。因此,若想让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覆盖面持续扩大,还需要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不断的思考。
二、现阶段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落后。
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关系着员工的利益,一旦企业管理信息没有妥善地落实,就难以处理社会保险中发生的问题,就会造成很多问题纠纷,比如退休员工集体到企业单位申讨社会保险事件等;其次是社会保险的标准设置不规范,由于各个岗位离休的补贴不同,因此难以达成统一的保险意见,员工对此抱有不满情绪;其三是管理制度问题,表现为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比如每个保险险种都有对应的工作人员,这就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复的情况,一旦出现了纠纷问题后,工作人员互相推脱责任,负责人难以确定。
2.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
由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加上缺少监督制度,使得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着一些管理漏洞,比如:员工利用自己的保险业务给自己家属采购药品,这就明显加重了社会保险的负担;其次是电力企业在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管理不全面、药品种类稀缺等,使得很多员工需要的药品无法及时地买到,药师的素质问题、药品的价格等也是现阶段比较突出的服务型管理问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会影响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而药品价格过高会增加员工的医疗负担,使得很多员工不愿使用医疗保险。
3.员工的保险意识差。
社会发展提升了人们对保险的重视程度,使人们能够主动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加上新政策的出台,社会保险工作很多都得到了落实,但是仍然能够看到,在一些电力企业中,对于保险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员工对于保险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误解,没有了解保险的好处,而是将保险当作一种负担任务,表现为少缴、拖缴,在参加保险方面表现不积极等;部分员工对保险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存在认知错误问题,这些错误的认知也阻碍了社会保险的发展。
三、加强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措施
1.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
社会保险工作是一项管理与服务并存的工作,因此在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正确地认识保险工作,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首先,工作人员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想,合理地对待保险服务,在工作中加强责任感,从而稳定管理团队。其次,在管理中要树立科学的服务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原则,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完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果。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带有三个特点,分别是普遍性、保障性和强制性,因此在进行保险工作管理的时候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工作人员自身要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积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让社会保险更好地发挥作用。
2.完善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
在新改革下的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建设中,需要借鉴传统管理中的优点和经验,多思考,从而完善现阶段的工作管理制度。首先,要创新管理模式,重新整理社会保险中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避免岗位的重复和工作人员的冗余;明确固定的责任人,这样既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还能够提升保险工作的效率。其次,要创新管理工作方法,例如建立保险数据库,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让企业员工充分查询、利用社会保险的资源信息,这样可以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减少工作时间,进而提升工作效率;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比如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将服务的水平和管理的水平相关联,从而调动员工的保险积极性。
3.加强员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培养。
在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环境下,电力企业的保险制度也要与社会保险相适应,加强工作的稳定建设,让电力企业的保险工作步伐与社会保险改革相一致,企业的社会保险改革要强化服务、定位、任务等意识,结合现阶段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找新的解决方法。强化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使得员工按照企业发展的步伐做好自己的保险工作。员工的保险意识对于社会保险工作发展非常重要,对员工要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讲解,让员工有着正确的保险意识,从而主动参与到保险工作中,自觉缴纳保险费用。电力企业要按照社会保险发展的整体局势进行本企业的保险工作管理,从而让社会保险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社会保险制度。从整体上来看,社会保险管理已经趋向完善,但是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管理思想和管理制度过于落后、企业员工对于社会保险存在着理解误区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因此,电力企业在进行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时,要转变管理思想,完善管理制度,让员工正确地认识社会保险工作,从而让保险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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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兰香.关于电力企业管理的工作探讨[J].通讯世界,20xx(11).
社会保险论文10
一、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的SWOT分析
(1)S(Strength):管理社会化的优势。管理主体由军队转变为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军队和政府的职能划分,减少了军队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政府距离随军配偶的“信息源”更近,获取核定信息的途径便利,成本更低,且可以实现对核定对象的更为客观的评价,进一步实现待遇享受对象、时间起止的精确化保障。管理社会化避免了经费在军队、地方政府之间的“迂回流动”。统一社会保险与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的管理主体,明确政府在后者上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将后者更好地融入地方政府社保体系。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单靠市场是无法解决的,政府调控手段是稳定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将未就业随军配偶纳入到政府的管理范围,利用较于军队更丰富的社会资源,可以更好地解决当前未就业随军配偶就业、再就业难的问题。
(2)W(Weakness):管理社会化的劣势。实现军队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依然需要军队的参与。随军配偶的身份识别,是该项政策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较之“管理主体为军队”的管理体制“,管理主体为政府”的管理体制,因不能及时掌握军人调动、婚否等信息,可能会出现的政策漏洞———非随军配偶享受该项待遇、随军配偶两地(多地)享受该项待遇等。
(3)O(Opportunity):管理社会化的机会。第一,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提出后勤建设要朝着“社会化”的方向迈进,军队不能办“社会”,为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改革提供了契机;第二,地方社会保险正朝着全覆盖的方向发展,管理体制积极优化,各管理部门也在加大整合、协调力度,这些都为军队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提供了条件;第三,军队和地方政府的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军地共享的信息资源平台提供了可行条件。
(4)T(Threat):管理社会化的威胁。《办法》虽然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颁发实施的,但受制于部门利益,转变管理主体难度比较大。转变管理主体后,虽然离“信息源”更近,但信息分散存在政府部门、银行等机构,如何整合汇总信息,是一个难题。
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改革的路径和措施
(一)转变管理主体
(1)加强顶层设计,破除部门利益,从制度层面上明确军队和政府的管理范围,以“战斗力标准”界定好军队的职责范围。军人配偶的失业问题作为军人职业的连带风险,既是个性问题,也是共性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军人配偶的失业既属于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失业,也是军队这个公共部门在提供国防安全时所产生了负外部性。政府作为经济宏观调控和民生保障的管理主体,应该承担起解决失业问题和消除国防安全负外部性的责任。军队则应该聚焦战斗力,甩开不必要的包袱,精兵简政,来提供更优质的国家安全这项公共产品,以弥补这种负外部性所带来的损失。
(2)构建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基本框架。第一,从经费运行方面,经费收入由中央财政保障,经费支出由军队驻地政府部门负责,地方政府每年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向上请领经费,年底根据实际支出上报决算,实报实销。经费保障标准实行属地原则,生活补助部分按照属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保部分按照属地社保平均工资直接缴纳至社保机构。第二,明确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相统一。民政部门在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上的主要职责为:核实军人配偶未就业信息;协调军队单位核实军人配偶随军信息;组织发放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生活补贴;为军人配偶缴纳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第三,设计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的流程。首先由军人配偶提出申请,然后由民政部门核实其未就业情况和随军情况,核定其是否应享受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然后抄送军队单位核实,并予以公示。在享受期间,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如就业、离婚等),由民政部门及时予以停止。军人调动时,及时停发、停缴,并将社会保险根据相关办法,转移至调动地社保机构。军人配偶到达调动地,重新提出申请,由调动地审核相关条件,核定是否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军队单位应将相关人员的人事调动及时告知驻地民政部门。
(3)增加就业指导。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应该是一种过渡性、弥补性的待遇,是为了缓解失业随军配偶的生活压力,填补随军配偶失业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空白。基于以上目的,应加强在随军配偶就业上的指导、扶持力度。应借鉴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相关经验,落实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时间、比例,增加就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明确随军配偶在就业上的优先权。同时,应从制度上明确失业随军配偶在享受待遇达到最大时长时,不能拒绝由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
(二)依托信息化手段
结合当前我国政府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随军配偶管理的需要,提出三点设想来健全信息化管理手段。
(1)整合现有信息资源。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性在于信息的开源。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瓶颈在于信息资源独立存在于政府部门或军队的各式信息系统中,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因此,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实现与其相关的信息系统的`数据相关,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这是建设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信息传递过程中信息衰减、失真的问题。
(2)理清信息管理的关键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的信息关键点是随军信息和失业信息。随军信息可分为“是否为军人配偶”和“是否随军”两个关键点,其信息的源头是驻地军队和民政部门。要核实“随军信息”,就需要与军队、民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失业信息的核实,受制于当前市场就业形式多样化、税务征收制度落后、失业登记制度不健全等客观条件。在客观条件理想的情况下,失业信息的关键点可分为“是否登记失业”、“是否缴纳税收”、“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等。核实这项信息关键点,需要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税收系统、失业登记信息、社保系统、银行系统等的信息共享。
(3)确定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核定待遇享受对象的即时性,即通过控制信息关键点,当信息源发生变化时,可即时确定或取消某个随军配偶的待遇享受。但从客观条件来看,现阶段要实现上述目标不太现实,因此在建设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时,应该搞好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把信息系统的建设纳入到政府和军队的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中去,逐步实现最终目标。
(三)加强监督制约
《办法》明确的管理主体也即权利主体是军队政治机关,但《办法》并未明确其管理责任(惩罚措施)。同时,《办法》也未对随军配偶故意骗取待遇的行为在条文中做出明确的说明。在实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管理社会化改革后,笔者认为,从法理的角度出现,应当明确权利主体(民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应加强对随军配偶待遇享受条件的审核力度,对有故意骗取待遇的行为应从制度上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的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效果发挥,保护好军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论文11
一、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及问题
(一)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
为深入了解安徽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本文对487名农民工进行了抽样采集。得到的数据显示,进城农民工社保参保情况普遍偏低。
1.不同年龄段的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受访的487名农民工中,下表中的各年龄组别中的人数分别为163人、171人,102人和51人。其中进城务工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比例为93%。数据大致可以反映出四个方面的信息:第一,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率整体偏低。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安徽进城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比例都不高,最高的工伤保险参保率也未能超过40%,而最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甚至不足5%。第二,各项社会保险类别中,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的参保比例相对较高。在被调查对象的“五险”参保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比例相对较高,尤其工伤保险参保的比例已超过35%,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也已经超过15%。第三,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率最低。第四,40岁以上年龄组的农民工尽管职工社保总参保率较低,但在该年龄组内的实际参保率相对较高。40岁以上年龄组的农民工进城务工时间三年以上的达149人,占该组别人数比重的97.4%,该组别的农民工在与企业谈判过程中具有比较优势,且更为接近退休年龄,参保意愿也相对强烈,因此这部分群体中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比例也相对较高。
2.不同地区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本文分别对200名省外就业农民工和287名省内就业农民工进行调查,数据显示的信息是:第一,省外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整体上低于省内就业农民工。第二,农民工在省内就业的,各项社保参保率基本呈现出“由地级市到县区到小城镇依次递减”的规律。在县级和小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有相当大的比例人数未享受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用工管理的规范性程度较低。第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比率较其他保险比率更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依然为最低。这一规律与分年龄段社会保险参保统计结果大致相同。
3.不同用工形式的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根据不同用工形式,本文分别对283名企业雇工、126名劳务派遣制用工和78名自主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企业劳动合同制雇工的农民工参保率高于劳务派遣和农民工自主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用工形式。二是在各种社会保险类别中,劳务派遣制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与合同制工人参保率差距最小。
(二)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规律
第一,完全由企业缴费的社会保险参保率相对较高。在“五险”中,完全由企业承担缴费义务的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也较低,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的意愿都比较容易调动。第二,由企业承担缴费比例较低的社会保险参保率高于企业缴费比例高的社会保险。“五险”中,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中,企业负担的比例不高,三项保险合计需要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到缴费基数的5%,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企业负担的部分则达到缴费基数的26%,多数企业为实现低成本操作,规避最低工资的限制性要求,用人企业往往会选择放弃为农民工缴纳此两项社会保险费用。第三,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较低。由于农民工自身和企业均不愿意承担过高的缴费义务,加上15年缴费年限的门槛存在,使得进城农民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较低。第四,工伤保险参保率最高但近年却出现负增长趋势。20xx年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强化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伤保险经济补偿支出项目增加后,安徽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大幅度提升,截至20xx年9月,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501.34万人,比《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初的102万人增加了近40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也达到了153.2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超过1/3,这是各项社会保险中参保率最高的,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在近三年呈现出减少的趋势。20xx年末,安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0.6万人,20xx年末,省内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58.31万人,而截至今年9月,这一数据再次降低为153.2万人,在农民工总人数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减少就意味着参保率在逐年降低。总结起来,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规律性大致为:(1)“五险”参保率分布不均,参保率的高低大致与企业风险负担的责任大小正相关,与企业的缴费负担比例反相关,与农民工个人负担比例正相关。(2)省内就业的.进城农民工参保率高低大致与从业区域的行政区划级别正相关,市区务工的农民工社保参保率相对较高,小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社保参保率最低,这与不同层级政府管理部门对用工规范性要求的督办力度直接相关。(3)在农民工尚未真正实现市民化的条件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农民工参保的“鸡肋”,农民工选择新农合的积极性高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问题的症结
(一)法律供给不足
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不理想最首要的原因是法律供给的不足。我国《宪法》虽规定公民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终未将社会保险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明确列入宪法,这使得公民获得社会保险权在根本法上的基础变得极为薄弱。同时,我国《社会保险法》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持非强制性参加且完全由个人缴费的基本态度,而农民工全体相当一部分从事的都是散工、零工工作,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思想根源上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淡薄。同时,现行的法律制度对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设置了完全不同的三套制度体系,这在根本上割裂了城乡不同身份的乃至不同用工形式的社会保险权的平等实现,从而使户籍、地区、身份等不同因素都成为影响社会保险参保率的诱因。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门槛的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归结于两点:一是社会保险权的赋权不平等;二是社会保险权的落实多元化。
(二)制度衔接失衡
尽管目前全国有很多地区均出台了旨在打破户籍壁垒的新政策与措施,但是更多地还是属于取消表面形式之上的户籍歧视,依附于户籍之上的各种不平等的待遇,仍然未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1]在农民工社保问题上表现尤为明显。尽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于20xx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但目前安徽尚未出台相关细则,按照该《暂行办法》的规定,农民工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保”),从缴费年限上要满足15年的要求,不足15年的,只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且由职保转城居保只转移个人账户的存储金额,职保统筹基金并不转移。从缴费年限的计算上,《暂行办法》又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反向转移时,以往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的缴费年限。对于流动性极强的农民工而言,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在实践中又存在城乡社保衔接机制待完善的、转接的标准具有单向性的不足。另外,目前除了养老保险外,其他类型的社会保险尚没有城乡转移衔接的具体规定。此外,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较低也是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难以全面推开的重要原因。目前社会保险的统筹基本处于省级统筹和市县统筹并存、以市县统筹为主的状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目前即使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落实得都不够理想,其他社会保险在市级层面的统筹都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出于经济人的理性考虑,地方政府会在农民工转入养老保险关系时,出台不同政策来设置障碍或提高门槛,这样一方面可以维护本地社保利益,另外还可以克服农民工的道德风险。[2]进城农民工参保意愿低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社保转续手续繁琐、支付门槛较高所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了养老保险转续中只带走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这意味着,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转续过程中,要损失一部分用人单位为之缴纳的一部分资金和国家统筹部分的资金,进而降低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标准。统筹层次过低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农民工就业当地的政府的财政压力骤然增大,且政府层级越低、压力越大,某种程度上政府对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就并不报以太高的热情,从而放纵了企业逃避社保义务履行的行为。
(三)主体责任缺失
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堪忧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双重缺失密切相关。一方面是政府管理的资本导向性过强。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的整体情况不理想,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管理的资本导向性过强存在密切联系。在社会保险管理和监督中,有些地方政府竟然默许辖区内企业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或只参加某些类别社会保险,以降低企业雇用劳动力的成本,吸引资本流入。[3]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留住企业,放松了对企业社保义务履行的监管。政府管理的资本导向性过强,导致政府监管行为的不到位,致使进城农民工的社保利益无从保障。另一方面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缺失。农民工能够获得社会保险以及获得险种的多少的决定权往往是在企业。[4]进城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多数是工矿、建筑、商业服务和制造业,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责任感缺失,将农民工社保问题置于身外,这是造成进城农民工社保整体参保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形成这个社会出现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问题的根源之一。
(四)思想认识偏差
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也是致使社会保险工作难以推动。社会保险的统筹工作推进缓慢,社保转续不畅有关,农民工往往受制于工作流动中社保转续的繁琐程序,而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基本素质较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只看重眼前利益,从而导致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社保参保率偏低的局面形成。
三、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问题引发的法律后果
(一)社会保险资源配置的非对称性制约迁徙自由权的实现
城乡和不同身份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资源配置的割裂在事实上形成了不同保险类别的转续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的迁徙自由。尽管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淡化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但过去长期因此形成的资源供给尤其是社会保险资源的供给方式并未发生本质改变,因此,在实现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中,倘若不能破除社会保险资源配置的城乡壁垒,将会使未来几十年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进程遭受难以想象的阻力。不仅如此,由于社会保险资源配置的非对称性而制约的迁徙自由权倘若在农民工群体身上无以得以满足,最终引发的还会有一系列暴力的抵抗抑或是非暴力的不合作行为,将使政府背负更多难以想象之治理压力。
(二)社会保险配给方式的身份割裂导致权益保护的二元化
因身份割裂式的社会保险配给方式产生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二元化,这一点可以突出地从权益保护的二元化在社会保险城乡间转续时账户资金衔接问题上看出。多数劳动密集型并以雇佣农民工为主体的用工企业之所以能采用各种手段规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自然与当前并不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设计相关。现行《社会保险法》虽然有“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但是基于进城务工农民所从事工作的行业、工种、用工形式和稳定性的不同,在事实上不可能为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乃至城镇居民塑造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和权益保护环境,制度的藩篱难以在短期内被彻底打破。
(三)人权实现的法效次位性形成公权对私权的空间挤压
社会保险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农民工群体自然也应毫无例外的享有。但是即使作为一项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在现实执行中遭遇到各种来地方政府、企业甚至雇主个人的种种软性抵抗时,其法效的次位性就显露无余。企业成本最低化的单方私权、地方政府经济发展优先化的行政公权等都可能成为挤压农民工社会保险基本人权的优势力量,从而使权利摆序的规则变得错位混乱,归结到底,以牺牲农民工社会保险人权实现的法效优位来博取地方经济的发展倒成了压倒一切的最优先考虑,从而形成公权对私权最赤裸裸的挤压。
四、解决安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对策
(一)法律性完善对策
1.完善法律供给,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必须首先完善法律制度供给,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制度设计,细化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规定。从《宪法》层面,应该将社会保险权明确落实到具体条文中,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或遭遇自然灾害等情况时,有要求获得社会保障救助的权利”。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险法》层面,首先应将第95条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同等适用该法的规定从附则部分调至总则部分,同时增加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转续性规定,以明确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
2.加强地方立法,确保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实现农民工大规模的流动与社会保障的属地管理之间的冲突越发凸显社会保障的边缘化。[5]由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变动性,从地方立法的层面应加快出台省级层面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衔接办法,加强地方社会制度的可执行性。同时,地方立法中应突出强调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实现受法律保护,强化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管,对受雇于企业、个体劳动和非全日制用工等不同劳动形式的农民工应分别设计不同的缴费模式和政府补贴标准,不能使农民工个体游离于社会保险财政补助体系之外。
(二)制度性改革对策
1.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保障财政投入资金来源当前的重点是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落实,对部分欠发达、社保资金财政缺口较大的地方适度倾斜。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推进中难点问题较多,地方财力有限,社保资金被串用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目标考核办法落实到位。同时,要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其他各类社会保险的省级统筹,通过省级统筹实现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基金调剂,确保进城农民工在省内流动各项社会保险转续的无障碍运行。
2.改革社保机构设置,提高社保工作的服务效能户籍制度改革后,对农民工群体中一部分处于稳定从业状态的人,应尽早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畴,贯彻《劳动合同法》关于全日制用工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尽早实现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可以考虑分层次推行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对劳动合同期在三年以上企业用工,强制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与此同时,要积极推行养老保险外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的统筹工作,改革社保机构城乡分立的局面,改革社保机构设置,将农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能并入统一社保管理机构中办理,以消减城乡社保转续的繁琐程序,提高社保工作的效能。
(三)责任性加强对策
1.转变政府管理导向,形成有效的社保监督机制针对地方政府过度重视招商引资而忽略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的问题,省级层面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扭转实务中的“重钱不重人”的做法。政府要实行责任制,[6]建议建立各地招商引资考核的操作办法,推行引进企业社保承诺制度,并将招商引资中职工社会保险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要通过有效的措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劳动合同中社保条款的落实。尤其是涉及到高风险、作业危险性强的重点企业,一定要确保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应保尽保、无所遗漏。
2.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社保责任约束机制企业不愿意承担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是造成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淡薄的表现。实现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民工社保问题纳入考核范畴。这方面可以借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先开始探索的,并在山东省全省开始批准实施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经验。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企业社保责任落实激励制度。对企业的农民工职工社保参保率高的企业实行加分制度,并作为政府将来为企业发展提供各项政策优惠的重要参考。通过激励与考核评价并行的制度安排,形成企业社会保险责任的约束机制。
(四)认识性强化对策
思想落后是导致新时代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缺失的深层次原因。[7]进城农民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意识不强,一方面是受制于现行社保转续制度的缺陷,另一方面还是农民工自身的意识问题,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大,同时对社保制度又心存疑虑。要通过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其短视思想和存疑心态,增强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意识,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应结合农民工的生活实际,把对中青年农民工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安排。
社会保险论文12
目前我国有社保、商保、社会救助以及社会慈善四个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保险体系。而且,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经济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变化也使我们不得不更深入地探求我国各个保险体系之间的矛盾和关系,以便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险保障体系。
一、保险的概念
所谓的保险,即是对可能出现风险的防范。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保险则需同于社会型救助,它是将国家的税收直接地用来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但是现在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转型,我国的保险本质日益向发达国家的积累制看齐。其结果就是国家在保险业中所承担的财政压力大大减少,而这带来的结果就是我国民众中有着比发达国家更多的低收入老龄人口却不得不承担着和发达国家民众一样保险负担。这个保险问题也是我们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所在。
笔者认为我国解决该类问题的方法即是抛开单一的保险体系而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险体制。现在我们有着商保与社保两种应用较为广泛的保险。当然社会保险作为一个旨在保障所有民众财产安全的一个保险体制,它势必与商保有着一定的区别。商业保险是具有企业法人、追求公司盈利的一个产业,它的顾客即是有能力交付它额定的保险金的人群,它的商品即是帮顾客分担经济上风险的能力。而社会保险则不同,它旨在保护我国的`弱势群体、特殊人群正常的社会生活与必需的财产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为了维护我国生产力的稳定、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由国家创立的。它的本质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宏观调控,是一种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与盈利是扯不上关系的。
二、主旨的区别
社保与商保两种保险其本质与主旨的不同也造成了其运营方式的很大区别。与行为主体是我国国家的社会保险比较,从事商业保险的企业的本体亦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这就造成我们民众产生一种潜意识的错觉:以为社会保险可以取代商业保险。
我们要纠正这种观点首要还是要从两种保险的本质入手。社会保险是支持民众最基本的生活用度的救助性保险,它可有一些的亏损,但是损失的部分由国家来负担。它在运用层而注重统一以及普遍的性质,也因此社会保险多是强制参保,它避免了有收入差距的不同人群的自主选择性参保。在社会层而上,社会保险所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福利这么简单,它同时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和平安定的责任,在宏观层而上实行一个公平合理的基层保障。
商业保险往往是自愿参保,它的价值层而的要求就是收入支出对等,即是你缴纳多少保金,就给你多高层次的保障。它并不属于公益性设施,它而向的是社会上一些中高收入的人群。它的优点在于可以给予参保人员多样化的选择以及更高层次的经济补偿,参保人员完全可以自我预判自己的风险类型、风险程度以及经济支付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
三、国外保险体制
在而对多元化的保险方式的选取时,我们不妨参照国外一些国家成功的实例。通过查阅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国外保险体制的运行大抵有两个类型。
首先是由商保成为保险主体的体制。它的代表国家是智利,智利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然完成了保险革命。它的重要经营方法是政府控制民企的立法权,且运营过程中,政府对其监控以确认条例实施过程的公正,一切运营的具体操作用民营企业来进行。对于参保,政府实施强制参保的策略,每一个投保人需要在保险公司有一个合法的储蓄账户,而保险公司每月按照固定的比例所收纳参保人工资。政府将社会保险的具体管理和运营细则交给了民营企业来处理,这样就将政府的负担和责任限定在一个较低的程度。
其二是社保与商保的混合型,其代表有美、日本等一线的发达国家。由于它实施的高度成功,现在已经成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效法的重要模板。其中养老保险是日本主要的社会保险,它是由参保人员按照工资的比例缴纳部分保险金,而政府再予以一定程度的补贴所构成的保险系统。其中又细划为三个档次,将不同生活水平的人群都涵盖其间。它最低的档次相似于我国基本的社会保险,它的医疗保险有普通人自主参加保险的商业医疗保险,它是由赚钱的人员自愿参保且按收入百分比缴付保金而获得。社会医疗保险则是美国的联邦政府专门为一定岁数的老人或者弱势群体提供的特殊保险保障体系,但是美国医保的最重要的核心体系是由雇佣者对雇员所支付费用购买的医疗保障体系,它是美国享有特殊保险人群之外的有收入人员普遍具有的医疗保险。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但是都因个人情况而自主选择,在国家所有保险中并不占多大的份额。
总而言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都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所必然产生的保险体系,它们间的关系应当是互补而非属于竞争。通过我国保险体制侧重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看作是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但我国目前存在的普遍状况是对商业保险的不信任,这一情况应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保险论文13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产生的,为了帮助劳动者过渡各种风险,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社会保障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它对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由“粗放”专项“精深”,使的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认识日益提高。在经历了多年的改革后,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日益完善健全。然而,诸如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环境复杂、改革前遗留的历史问题较多等原因,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从基金信息系统管理方面来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建设;系统管理;信息;保险
1南陵县社保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保险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成为了工作必备的物质条件和管理手段,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组织指导。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在网络互连、系统整合时难度很大,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浪费现象比较普遍,系统整体投资利用率很低。
2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要点
为了满足逐渐深化改革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赋予系统建设的新要求,适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在确保信息系统发展能够满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了“九五”规划要点,其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如下:推广《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管理系统》,建设数据库,提高分析预测和决策水平;统一基层数据采集指标分类体系、标准和规范,完成统一版本软件开发工作;规范医疗保险业务流程,做好需求分析,建立统一的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和信息交换标准,开展主题模式统一软件的开发工作。
3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的对策
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针对南陵县目前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营现状,提出以下对策:
3.1人才保障
根据对全国社保行业的调查,目前全国社保行业最突出的问题恰恰是计算机人才特别是既懂计算机又有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复合型人才极其匮乏。这也是社保行业计算机应用水平落后于其他行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当把发现、培养和关心、用好复合型人才放在系统建设和管理的第一位。特别是现在,他能根据社保政策变化和业务发展,对开发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能自己动手开发应用程序,解决实际问题,显示了复合型人才在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事实上,人才不是天生的,而是磨炼而成的。系统开发建设的过程是人才最好的锻炼过程,也是发现人才、培训队伍的过程。同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关心和爱护、用好这些人才,给他们以充分信任和理解,给他们压担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使其放开手脚,充分施展才能。在系统建设和管理中,如果我们不为优秀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不去主动关心、信任他们,使他们充分地发挥作用,我们引进的、自己发现的和培养的人才就会有流失之虞,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事实。
3.2信息“一体化“建设
开发“一体化”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我国社会保险种类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方面,在系统开发方面要实现“五险合一”的功能,形成积极管理、业务经办、宏观决策、公共服务四大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得信息管理系统更加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3.3创建优质资源信息库
首先,针对普遍存在的信息库不准确的现象,应该开展全面的彻底的数据库整治工作,对数据库信息进行清理和校对,对缺失信息进行补充。其次,加强信息库的数据标准化管理,数据的标准化和统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的前提,只有数据统一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才能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最后,系统安全应是系统管理的重中之重。第一,应当在全行业人员中树立“数据是社保信息系统的生命,是社保行业的生命”的.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有效的措施、得力的手段确保社保各项数据的正确性、准确性、完整性。第二,定期备份和将备份的数据保存在绝对可靠的地方,是一项必须坚持的制度。制定相关的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方案,以便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第三,要加强对计算机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坚决杜绝人为破坏的因素。
3.4基金管理安全
自从各行业采用计算机技术管理业务以来,计算机犯罪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像银行等管钱的行业,手段之高,数额之大,是过去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社保行业在管理基金上与银行的性质类似,因此防患于未然,显得特别重要。应当在系统开发和管理中强化对基金管理的安全措施。应当创造条件,在系统建设中实现技术与业务分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为基金安全创造“硬件”条件;其次要特别加强对计算机技术人员和基金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配备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这些岗位。第三,要在系统中设立好管理权限,严格规范系统的分级管理。第四,要经常和定期检查系统基金管理各个岗位和环节的工作。
3.5对客户机的配备,应当逐步进行,共享为主
在配机中,一定要按业务需求进行共享设置,应当把档次较高、性能较好的机器配备给关键业务部门,如征缴、财务等部门。实际上在系统建设中,有些人由于对信息共享的认识不够,还是按照过去思维模式,认为配机是一种待遇,似乎系统没有给他配机就是降低了他的身份,给人人配机的结果必然造成机器资源的浪费。所以,社保系统建设一定要坚持按业务环节需求配机,而不应该按职务去配机,包括系统需要的打印机等设备都应当坚持这个原则。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器的功能和效率,还应当在系统建设时考虑办公场所与社保业务适应问题。应当采取大厅式布局,这样既方便参保者办理业务,又能为各种设备共享创造条件。
4充分发挥内部网络作用,实现网上信息交流
社保部门目前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大都采用服务器/客户机和以太网,加上Windows操作系统,网络功能非常强,因此,在开发征缴、拨付和财务管理业务处理程序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利用网络的优势开发无纸化办公系统,实现网上信息交流。我县社保信息系统在运行后,我们根据自身网络功能强大的情况,边学边干,从1998年起根据业务需要开发了“业务助理”网站,主要是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各险种的一些理论知识等构成网站,提供给大家使用Windows浏览器学习和参考。有一段时间还将每月的工作安排、单位内部文件的传阅也在网上发布。同时我们还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网站下载纳入其中,并根据时事政治和当前中心工作,及时将网上的新闻提供到网上大家浏览,网站内容非常丰富,局机关和县经办中心的业务人员可以随时在联网机器上阅读。我们还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政府上网工程”的要求,从内部网站的内容中精选出一些内容建设了我县社保部门的政府网页。建设社保内部网站,可以为今后社保部门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为广大参保者服务的网站积累经验。
5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社保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社保行业建设信息系统的目的是更好、更快、更有效地为参保者服务,信息系统只是智能化的管理手段,而要实现社保行业的功能,还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的社保工作人员。因此,在系统建设中绝对不应当忽视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但实际上这方面往往是比较薄弱的环节。正如美国作家查尔斯M萨维奇在《第五代管理》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如果对人员和组织的投入微小,那在技术上投入的财力再大也毫无意义。但我们恰恰正在这么做。”我们要懂得:“而正是人赋予组织以灵活性和创造性的。”所以加强对社保工作人员现代科学技术观念的教育和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技能的培训是系统效能发挥的关键所在。
1)要教育广大社保工作者认识到经济全球化的意义,认识到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经济全球化中的重要作用,明白不会计算机操作就有可能被淘汰的道理,奋起直追,在社保行业内部掀起学习计算机操作技术的热潮,摆脱社保行业计算机应用落后的局面。
2)要创造条件,分层次积极培训人员。对计算机专业人员要舍得投入,送到外地的大专院校脱产培训,使他们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学到更新的知识;对业务骨干要强化培训,能送出去脱产培训的就尽量送出去培训;要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人员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积极培训和手把手地帮助业务人员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系统应用技能;要鼓励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特别是领导要带头学,起到榜样和表率作用。
3)要采取组织的措施,在优化组合、竞争上岗等方面,把计算机操作水平纳入重要的考核内容,并与奖金收入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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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论文14
1、引言
所谓的农民工为在 城市内参加一些非农业的工作,但是其身份仍旧为农民的劳动者,该群体出现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是现阶段生活在城市内部的一种特殊的群体。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农民工数量逐渐增多,到现在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一亿多人。但是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严重滞后与农民工数量的增长速度。长期以来,城镇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的重点区域,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证制度的门外。而农民工一直游走在农村与城市的边缘,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照顾,农民工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仍旧较弱,边缘性仍旧较强,因此,全面的增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研究是较为关键的。
2、问题的提出
2.1农民工的含义
农民工为在城市内参与非农业工作,但户籍为农村的劳动者。农民工的概念最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被提出,同时我国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农民工进行明确的定义。该定义为:企业招收的农民工作期限在一年之上的并且具有劳动合同在身的农民,称作为农民工。自动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不断深化实施,对于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到城市内参加相关的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国经济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农民工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因此,农民工应当享有充足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
2.2农民工应当享有社会保险
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每个人均享有社会保险保护的权利。在其内第四十五条中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合法公民,在疾病、年老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权利向社会和国家获得充足的物质支持。我国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果没有农民工进入到城市内部,深入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线,我国不能取得现在的成就,因此,农民工应当受到社会保险的保护。
3、影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实现的障碍
3.1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
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较为严峻,我们必须正视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的相关问题。现将其存在的问题分述如下:首先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率较低,同时也存在较为严重的退保情况,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充分保障我国农民工权利的主要途径,但是现阶段我国存在较为严峻的农民工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的情况。其次,我国农民工整体的流动性较强,给社会保险的转接带来较大的难度,同时由于受到我国农民工流动性较强的影响,进一步增加了农民工失去社会保险的概率,此外,也给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第三为,社会保险的保费较高,企业与农民工均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部分农民工的承载能力。企业为了更好的节约自身的成本,也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2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首先,企业不愿意让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这除了企业为更好的追求自身利润之外,部分企业认为,农民工在家由自己的土地,在企业工作的流动性较大,难以实现对农民工有效的管理,因此,让其参加社会保险,将进一步增加管理的难度。其次,农民工自身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较为薄弱,很多农民工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对于自身的重要性,只重视眼前的利益,认为参加社会保险是没有必要的。第三,农民工一般的收入都较低,同时承担有较强的家庭责任,往往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很多农民工承担不起社会保险费用。第四,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农民工有着较大的不利,例如现有的社会保险养老制度不适合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农民工参加,这在很大程度对于农民工是不公平的。第五,我国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制度方面,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给予保障,这就导致部分地区、部分企业钻了法律的空子,导致农民工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好处。
4、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全面的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设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性需求。我国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面向我国全部合法公民的,农民工作为我国合法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农民工享受到社会保险制度能进一步体现我国社会公平。其次,全面的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城市发展的水平,通过将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少农民工工作的流动性,从而更好的使其服务于城市的建设,这对保证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为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改革的必然需求,为了防范风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并不敢真正放弃土地,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农业活动或利用家庭辅助劳动力来帮助经营农业。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能够帮助农民工更好的确立自身在整个经济市场中的位置,从而更好的发挥农民工自身的价值。第四,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更好的实现社会的稳定,农民工主要有男性组成,如果该部分群体社会保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其对于整个社会的威胁是较大的.。第五,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农民工自身的需要。很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中的劳动者仍然处在社会保障之外,但是对社会保障却有着很高的诉求。
5、完善的建议
我认为安排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能更好的实现对于农民工的保护。具体实现的措施如下:第一,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建立比较合理的社会保险转移、移接手续。对于不易转移的失业保险,一般医疗保险等可以实行,一次性领取的方法,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应该积极推行转移制度。第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监督机制。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政策制定出来,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发挥社会媒体以及群众监督等的作用,使每一项政策制定出后,都能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意识。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险的险种的实施应有顺序。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如果这几种险种同时实施的话就比较难。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可以暂缓,先解决工伤和医疗保险。第四,促进对社会保险观念的改变。农民工群体是非常庞大的,如果要建立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也很难满足其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转变农民工的观念。使农民工安心,放心地参加社会保险。应当真正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同时按照农民工自身的具体特点做出相应调整,才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6、结语
农民工作为社会的一员,收入低、工作辛苦,却对我国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他们同样是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使其能老有所养,权益能得到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不再游离于城市和农村间。
社会保险论文15
一、电力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根据上文针对我国当前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的基本现状和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之中的核心思想等进行集中性的研究,可以明确相关工作的缺陷和主要现状。下文将针对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及工作开展过程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性的研究,旨在更好地实现工作的发展,实现传统项目的创新与改革。
1.社会保险中养老制度的完善
首先,应当实现对电力企业之内养老社会保险的完善,加强相关养老制度的建设,以更好地实现对相关职工结构的有效调整。在实践的工作之中需要很好地扩大制度的覆盖范围,并且提升工作的绩效和标准。在工作之中应当实施全款的收缴政策制度,不能够出现拖欠等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是广大职工退休之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之一,同时也是很好地体现出电力企业社会保险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层面。所以对于当前电力企业来讲还应当不断加强对养老体制的建设,重点为相关职工提供有效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等。电力企业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之中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深化改革并且促进整个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在实践的电力企业改革过程之中还应当对制度的相对应层面进行有效的整改,在工作之中应当全面地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面对一些较为落后的职工还应当加强对工作的重视,重点改进保障制度队伍的建设,使得电力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更上一步台阶。
2.社会保险中医疗制度的健全
此外还应当加强电力企业内部医疗制度的建设,这一点同样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性环节,电力企业的医疗制度改革可谓是意义重大,是当前企业发展以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体现。同时也是更好地展现出电力企业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还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观念,各级领导需要加强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医疗保险实施的过程之中需要不断地发现问题并且不断地改进问题。加强惠民政策的实施,保证工作的开展可以覆盖至不同的范围,并且实现对整个企业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健全,使得广大职工可以有效地享受到便宜、安全并且有效的保障,使得医疗建设的水准可以得到同步性的增强,使得相关工作的建设可以呈现出崭新的姿态。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电力企业社会保险改革过程之中还应当注重公共服务建设,注重对基本医疗服务信息的健全与完善,以更好地增强整个医疗工作的水准。在今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之中还应当以切实的思想和成熟的理念,以职工的满意为最高的工作标准。
3.社会保险中工作思路的创新以及体系的建设
在当前电力企业的社会保险改革过程之中还应当实现对管理思路的创新,加强政策性的引导,不断实现对电力企业保障体系的健全。首先,在实践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开展之中应当注重对保障制度的健全,这一点也是保证企业内部稳定和谐的关键点。在工作之中应当建立起多层次的、分明的、清晰的工作标准,及时地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领导项目的重视程度,真正意义上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和观点。在工作的进程之中需要很好地明确自身的观点,不断地实现对社会保险管理项目的发展与创新改革,以增强政策开展的完善性。此外还应当注重工作效益的增强,注重对领导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针对传统工作之中的遗留问题以及工作的重难点等等,应当注重突出性的改进,并且着重增强资源的利用效益,增强工作开展的水准性和技术性。
二、结语
总的来讲,社会保险管理对于当前电力企业工作的发展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正如上文所阐述到的,电力企业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之中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的深化改革并且促进整个员工队伍的稳定性,还应当对相关社会保险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现代化的电力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之中社会保险管理基本现状和基本的工作思想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工作开展的思想以及主要的理念等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地实现相关电力企业传统工作的发展,实现工作的创新和不断的改革。
作者:黄海玲 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钦州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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