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阅读感想

时间:2024-05-21 16:36:52 观后感 我要投稿

读书阅读感想

读书阅读感想1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读书阅读感想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读后感《围城读后感1500字》。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可方渐鸿偏偏爱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的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的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

  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渐鸿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读书阅读感想2

  《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它是一部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该故事讲述的是: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的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蒙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了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在奥赛罗选卡西奥担任副将后,更加怀恨在心。他在博得奥赛罗的信任后,制造一系列假象迷惑奥赛罗,说卡西奥与苔丝狄蒙娜关系不同寻常。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蒙娜身边。

  莎士比亚的悲剧总是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而这种疼痛在无奈催生的窒息感的.催化下便更加强烈。《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教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的体现于奥赛罗一身。

  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的很好,诱惑的场面卓越的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品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大的英雄,其所以杀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馋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的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但我认为奥赛罗的悲剧源于他那不被人知的脆弱自卑。尽管他拥有伟岸的身躯和赫赫战功,然而他仍然是一个低等的外族黑人。在外族歧视和等级偏见的社会背景下,有一颗脆弱的种子一直深埋他内心深处。在他眼中,卡西奥就是一个完美的白人男子,所以他轻信了谗言。

  “我是一个爱的不智但是爱的很深的人;是一个不容易妒忌,但一旦被人煽动便会糊涂至极的人;一个像寒贱的印度人那样,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财富更为珍贵的宝珠随手抛弃的人……”

  看到奥赛罗因悔恨而哭诉的这段话,我感到那来自心底的言语:悲剧的导演者永远是自己。

读书阅读感想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与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与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与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与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时,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一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阅读感想4

  一个希望优秀的人,是应该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就是阅读。阅读那些经典和杰作,在故事和语言间得到和世俗不一样的气息,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也就滋生出来;还有很多的智慧和见解,是你在受教育的课堂上和别的书里难以如此生动和有趣地看见的。----梅子涵

  我觉得,能感受文学魅力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在这点上,我们家的人都非常幸运,我们都爱看书,也倾向于选择优质的书籍来阅读。不可否认,现在的小孩可以选择娱乐的东西非常多,不像我们小时候,有书看就很满足了。所以家庭氛围的影响非常重要。在家里看书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习惯,和吃饭一样平常。去图书馆看书也是我们周末的常规活动。

  这是环境的因素,另外对书籍的.选择也很关键。现在市面上的书籍琳琅满目,也存在鱼目混杂的现象,如果全部让小孩自己选择,可能会被那些类似《爆笑校园》的快餐书所吸引,这样的话,书看得再多也很难实现我们所追求的“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愿望。所以我们还是会引导小孩尽可能多地阅读经典书籍。这样,慢慢地,慢慢地,就会拥有不平庸的眼睛,对美与丑也会有正确和独到的见地。

  美国诗人惠特曼有一首诗:《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诗里说:

  有一个孩子每天向前走去,

  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

  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如果是早开的紫丁香,那么它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如果是杂乱的野草,那么它也会变成这个孩子的一部分。

  我们都想看见一个孩子一步步地走进经典里去,走进优秀。

  让我们带领孩子一起领略浩瀚书海的无尽魅力吧!

读书阅读感想5

  这首诗的四句话,写花牛坐-眠-走-梦,似乎正确的次序是坐-走-眠-梦,更有逻辑。那么诗人为什要这样写呢?

  我们应该知道,这首诗的诗人徐志摩大约是100年前写的这首诗,那个时代刚开始提倡白话文,也就是我们现在看书、作文所用的话。在那个时代之前,人们写文章还是用之乎者也一类的文言文,写诗还是要讲格律的。所以这首诗,我们可以分作两部分来看。

  第一部分,花牛在草地里坐,压扁了一穗剪秋萝。花牛在草地里眠,白云霸占了半边天。这部分的描写由动入静,坐、压扁是动,眠是静。而这一部分的观察次序也是由地面到天空。

  第二部分,花牛在草地里走,小尾巴甩得滴溜溜。花牛在草地里梦,太阳偷渡了西山的'青峰。也同样的由动入静,走、甩是动,梦是静。观察的次序也是由地面到天空。

  这样两部分对照着看,就对应得非常一致,先写花牛动,再写花牛静,写静时的天空,写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把两部分连贯起来,就是花牛坐得困了就在草地睡,不管天空闲云流淌;花牛睡醒了起来走,走得累了就继续睡觉做梦,不管夕阳西下、黄昏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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