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优选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xx〕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力争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3月至10月)。各级各部门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与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隐患车辆、重点违法及不合格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各级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x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委托执法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及时发现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整治工作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三无”乡镇建设活动。积极鼓励建设无亡人事故、无酒驾醉驾、无重大道路隐患乡镇,按规定予以奖励。(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4.强化高速公路隐患治理。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桥隧相连、易积水、20xx年以来发生过穿越中央护栏事故且未提质改造等风险路段及紧急停车带、护栏端头等隐患;将大型车辆流量大、穿越事故风险高的高速公路未改造的中央护栏按要求逐步提质升级;完善高速公路货车“靠右行”道路交通标志、监控等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省高警局常德支队,责任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5.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城市隧道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隧道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深入推进国省道隐患治理。完善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气象监测预警等设备,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国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常德分公司及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三)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8.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建立完善治超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联网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推进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市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监督区县市治超工作;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统一治超信息平台联网标准,规范运行机制,对接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提升违法超限非现场执法立案率、结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4.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进行检验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及个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5.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6.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7.深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8.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乡镇(街道)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重点,严厉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9.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20.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其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方案,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党委和政府推进整治工作不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直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通报、提醒、约谈。对整治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实施警示约谈或挂牌督办;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四)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导向,对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对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亡2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约谈政府分管负责人。对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在年度整治工作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纳入本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集中整治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两站两员”建设、道安办实体化运行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2
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辖区实际,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衡龙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贺尚武任组长,副镇长熊若华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建军,副镇长张永康,一级主任科员张建群任副组长,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交通服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殷秋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调度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我镇道路通行秩序,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使全镇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顽瘴痼疾主要问题的整治收到明显成效,道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违法明显遏制,通行秩序明显改善,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镇域内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重点车辆、人员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国省道、集镇墟场路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中小学校和农贸市场路段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以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做好联合巡回执法行动。我镇联合交警赫山大队与各执法部门组成联合巡回执法小分队,在辖区重点路段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月期间进行不少于2次巡回执法。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人员,进行不少于4次执法行动。要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到人的要求,坚决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客(校)车超员,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农村“六个严禁”工作措施,以及“酒、盔、带”整治工作,确保交通秩序持续改善。
(二)狠抓突出交通违法。进一步抓好“人、车、路、企”摸排管控,抓好重点车辆、人员的底细排查、隐患查找,确保问题车辆、人员“应治尽治”。对重点车辆实行“六必查”,对营运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六类车辆必查;对突出违法行为实行“三必拘”,对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违法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的违法人员一律刑事拘留;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的违法人员一律吊销驾驶证;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一律罚款并责令配齐头盔。
(三)做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积极发动村组干部、“两站两员”力量、志愿者等,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选择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墟场、中心村、路段路口,设立不少于3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发挥“两站两员”、路长、辅警、派出所等力量,各劝导站至少要配备1名负责干部、1名辅警以及一定数量劝导员,并配置好工作设备,主要加强7:00-10:00、17:00-20:00时段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劝导,严防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加强与交警、交通、市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在出村、入园、规模化农田等周边路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周末期间,加大对农家乐、采摘园等重点场所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和密度,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和违法查纠,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跟进宣传教育。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村村响、网格群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利用户外大型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租用宣传车等多渠道开展交通问题整治行动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劝导点“两站两员”劝导员要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员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对农村地区重点驾驶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醒。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跟进报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联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既是防控我镇交通安全风险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注意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粗暴执法,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
(二)加大整治投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做好执法行动的经费、人员和装备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镇社会治安和方案管理办联合镇纪委牵头抓好专项行动和“两站两员”工作情况的督查工作,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并对各单位宣传以及劝导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失误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3
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通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遏制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精准实施整治,确保整治效果,按质按量完成由我局牵头的任务,全力协同推进由我局配合的整治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3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机关相关股室结合自身的整治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各基层所要按照要求,部署辖区内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底)。对标整治任务,各基层所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股室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能,对照任务事项和工作措施,逐项推进落实,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0月底到12月)。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通报相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三、主要整治任务和措施
(一)牵头的整治任务事项
1.各基层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辖区内车辆经销门店“地毯式”清查,重点检查经销门店是否存在经销非法改(拼)装、大吨小标及非标车辆等。一旦发现问题车辆,要查清情况,查明问题车辆去向,及时向质量股通报问题车辆信息。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改拼装、销售、维修企业和“黑窝点”。
2.各基层所要严格落实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等行为;严格落实在售车辆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从事“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并一律倒查溯源。
3.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配合整治事项
1,稽查大队对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生产、销售企业和线索,依法及时核查,违法事实清楚的.第一时间立案查处。
2.企业监管股要对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归集,公示涉及非法拼改装车辆企业信息,将此类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龙景铎任组长,总工程师胥家权为副组长,质量股、监管股、网监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股,刘春会为联络员。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基层所、相关股室要制定好本部门的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强化信息报送,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数据和信息,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三)严格依法行政。在集中整治期间,所有执法活动都要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律从严原则,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四)注重协调配合。各相关股室、各基层所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密切协作和联系沟通机制,信息共享等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查处的案件和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增强曝光频度,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彻底治理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会议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加强领导、部门联合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副组长: 刘佳法
成 员:廖 勇、钟 科、徐钟鼎、邬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帅、徐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确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的问题;对照整治任务,启动整治。20xx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xx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车辆整治
1、整治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低速三轮摩托、“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xx]75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联合交警中队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联合交警中队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发挥社区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督查室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xx年度绩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手机工作微信群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交通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5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自5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正规化建设,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中做到按规定着装,挂牌、持证上岗,作风严谨,办事公正,仪容整洁,行为符合要求,用语文明规范,态度谦和平易,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类路政案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执法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
1.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及时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工作,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精细化做好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严禁辅助人员从事执法。
2.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分批抓好轮训,确保实现全覆盖。
3.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排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执法依据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三)自查自纠(7月上旬至8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各部门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四)深入整改(9月初至10月底)。各部门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10月15日前将各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行政审批股。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
(五)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持续推进。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6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塘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许琼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常务),各驻村干部、各镇属单位、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实体运行、交通事故倒查问责、部门协同共治、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排查,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牵头推动,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全面建立“路长制、段长制、点长制”。按照包保制要求,对辖区道路实行县、乡道路由科级干部当路长,乡村道路由乡村干部当段长,并根据道路里程及管辖范围,分别明确"路段长",对重要上下车点和村路口明确"点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全覆盖。
2、加强圩场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3、深入推进省道隐患治理。完善省道基础设施,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
4、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2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x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5、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二)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1、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配合市整治办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
2、强化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镇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3、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
4、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及其遮阳伞具,对违法行为一律上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检验,以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
4、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
(四)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2、深化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
3、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金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4、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
(五)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报公安部门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安委,根据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方案。整合人员力量,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落实乡镇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推进整治工作不力、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道安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镇江属各单位、相关企业绩效评估。对年内未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予以奖励。对年内发生影响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给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处理。
(五)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加强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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