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5 13:44:44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精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1 总则

  为规范财务预算的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须从市场化角度出发,把资本保全与增值的财务目标量化为财务预算。财务部门将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大纲及有关专业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2 财务预算管理的内容及目标

  2.1 利润计划的目标----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利润水平,合理分配公司利润。

  2.2 成本计划的目标----在保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使产品成本最低化。

  2.3 费用计划的目标----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费用支出最小化。

  2.4 资金计划的目标----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2.5 投资收益计划的目标----以投出资本的保全及增值的最大化。

  3 财务预算的管理体系及层次

  3.1根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权限,以及对资产的控制程度,将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分为四个层次:

  a. 公司本部的分厂、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

  b. 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

  c. 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

  d. 参股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

  4 编制财务预算的依据

  4.1 为提高财务预算的正确性以及可操作性。在编制财务预算时,需提供下列专业预算:

  a. 公司年度方针目标;

  b. 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计划;

  c. 生产技术、工艺及能力平衡计划;

  d. 非标准设备制造计划;

  e. 产品销售量计划;

  f. 产品生产量计划;

  g. 产品销售价格趋势分析报告;

  h. 物资采购计划;

  i. 能源消耗计划;

  g. 工具消耗计划;

  k. 房屋、设备大、中、小修理计划;

  l. 劳动工资计划;

  m. 福利费用计划;

  n. 公司长期项目投资计划。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5.1 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财务部门要收集大量的数据资料,把包括人员、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在内的大量资料与本单位历史最好水平或近三年平均水平比,与同类企业先进水平比,制定科学的预算标准及对可控成本和费用提出降低的目标。

  5.2 财务部门将制定的预算标准预算体系,要求有关部门编制专业预算。

  5.3 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的方针目标、专业预算及财务部门对可控成本和费用降低的目标,结合责任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出责任部门的财务预算初稿。

  5.4 财务部门将责任部门的财务预算初稿进行汇总后,根据董事会的整体目标及公司财务总经理听取各责任部门详细汇报后的意见,初步确定责任部门财务预算的目标,责任部门据此编制财务预算正稿。

  5.5 财务部门将责任部门的财务预算正稿进行汇总后,编制出正式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总经理最终确定各类部门的年度预算目标,下达预算确认文件并与责任部门签定目标责任状。

  6 财务预算的编制

  6.1 利润计划的编制

  6.1.1 利润计划属于财务预算管理的前期控制系统,是搞好财务预算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6.1.2 确定目标利润的步骤和方法

  6.1.2.1 根据市场情况和近年来利润增减趋势,结合上级部门下达指标和公司历史先进水平,参照同行业先进水平,提出计划期的利润目标和理想数额。

  6.1.2.2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已掌握的比较准确的资料,运用利润增长百分率来测算计划期可能实现的利润数。

  6.1.3 公司的目标利润确定后,必须制定实现目标利润所采取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制定财务、成本、费用、投资收益和资金计划,使目标利润的实现建立在扎实、科学的基础之上。

  6.1.4 公司财务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两种,年度计划分季,季度计划分月编制。

  6.1.5 财务计划内容包括:

  a. 财务计划编制说明书;b. 利润及利润分配计划;c. 主营业务销售利润计划;d. 期间费用计划;e. 投资收益计划;f. 营业外收支计划。

  6.2 成本计划的编制

  6.2.1 成本计划是利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来控制、核算产品的单位成本及总成本。

  6.2.2 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

  6.2.2.1 编制成本计划应以目标成本为依据,定额成本为基础,在对前期成本水平、历史水平、同行业及正确估计计划期引起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经反复试算平衡后编制。

  6.2.2.2 成本计划采用直接计算法编制。

  6.2.2.3 利润计划不能达到目标利润时,必须对成本计划进行修订,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使目标成本最低化。

  6.2.3 成本计划按年度、季度和分厂、分公司编制。分厂计划、季度计划是公司计划、年度计划的执行计划。

  6.2.4 成本计划包括的内容:

  a 成本计划的编制说明书;b 生产费用计划;c 制造费用计划;d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e 全部商品产品成本计划;f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计划

  6.3费用计划的编制

  6.3.1 费用计划包括管理费用计划、销售费用计划、财务费用计划。

  6.3.2 管理费用计划指为维持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预计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按国家规定设置。

  6.3.2.1 管理费用预算实行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

  6.3.2.2 管理费用计划按明细项目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两类分别编制预算。

  变动费用部分依据国家制度规定,结合公司计划经营业务的变动比例加以确定;固定费用部分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并考虑计划期公司管理决策、物价趋势等因素后确定。

  6.3.2.3 管理费用计划按年度、季度分部门编制。

  6.3.3 销售费用计划是指销售公司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预计发生的各项费用。

  6.3.3.1 销售费用计划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并考虑计划期公司的销售规模、销售策略、销售方式的变化等因素,以预算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按项目加以编制。

  6.3.3.2 销售费用计划按年度、季度编制。

  6.3.3.3 销售费用由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会同编制。

  6.3.4 财务费用计划是指公司筹集资金而计划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按国家规定设置。

  6.3.4.1 财务费用计划根据公司已有的负债情况,计划期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可能形成的负债规模、利率波动等综合分析后编制。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从总体上统筹page_index8.2.4 年终,管理责任部门的费用使用实绩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并且较上一年实际使用额(扣除非正常因素)的下降金额,按比率兑现奖励额。

  8.3.1 销售费用实绩低于由财务部门按承包合同确定的计提标准和计算公式得出的预算额,节约部分按比例奖励工资总额,反之,则扣减工资总额。

  8.3.2 重大的销售费用开支项目和标准,例如:重大的广告费用、定货会议费用、差旅费补贴标准的变动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8.4.1 责任部门平均资金占用额超出资金占用指标,在部门月度经济责任制中扣分,并相应扣除部门应得工资总额。

  8.4.2 责任部门平均资金占用额低于资金占用指标,按公司所节约利息额奖励责任部门。

  8.5.1 内部分厂、分公司的内部利润指标超额完成预算指标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奖励责任部门的工资总额。

  8.5.2 内部分厂、分公司的内部利润指标未达到预算指标值,按月按一定比例直接扣减责任部门的工资总额。

  8.6.1 集团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者年初签定承包合同,按预算的完成情况,同经营者的年收入直接挂钩,按年考核。

  8.6.2 通过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来检查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报子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董事长、分管财务总经理。

  9 年度财务预算批准及调整的审批权限

  9.1 年度财务预算批准的审批权限

  公司利润计划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后执行。子公司利润计划按管理权限分别经子公司董事会或总公司经理层批准后执行。

  成本、费用、资金、投资计划是利润计划的子计划,按上述相应权限经批准后执行。

  9.2 年度财务预算经批准实施后,一般不得调整。若出现不可预计情况,公司级的利润、销售、资金计划随公司方针目标调整而作相应调整,公司内部计划经财务部归口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按管理权限经总经理或由财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0 财务预算的编制时间

  财务预算应在上年四季度开始编制,并在次年元月之前结束。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加强上海海虹汽车修理厂(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水平和经济效益,促使公司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生产经营及财务行为。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公司财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领导、按级负责、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基本原则。

  三、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方针、政策及财务纪律: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做好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与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筹集资金,合理利用,监督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增值目标。

  四、 财务管理实行电算化,提高效率、节省人力、实现现代化管理。

  五、 本管理办法经上海海虹汽车修理厂厂部办公会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二章 财务机构、财务人员与职责

  六、 财务机构按照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设置。公司设立财务经理,下设主管会计(由财务经理兼任)、收银、仓库保管员、出纳会计。

  七、 财务人员的聘用与录用,要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严格考核政治思想与工作责任心,合格后才能上岗。

  八、 财务机构与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严密组织、正确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参与公司管理及经营决策:依法筹措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回笼,确保资金良性循环。

  九、 财务人员应行使的工作权力: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权力,按照《会计法》、《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权力,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的权力:对企业资金运作监督和控制的权力:向上级报告和反映本公司财务管理和违法违纪的权力。

  十、 财务机构必须严格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会计、出纳分管制度:票据印章分管:会计核算日清月结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货币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实物验收、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事事有人管。

  十一、财务人员的离任和调动必须按规定办理详细交接手续,并在上级或财务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交接不清(账目不清)不得离任,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才能交接。

  十二、上海海虹汽车修理厂按照公司章程。资金只准用于流动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未经厂部会议同意不得对外投资。也不允许将资金借给、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章 资金管理

  十三、现金使用应遵守的原则: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及费用报销:不能转账的单位以及支付的劳务报酬: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零星开支。对往来单位发生的收付款项,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十四、现金由出纳员专门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十五、收银员当天收到的现金,在营业终了进行盘点核对,次日及时与出纳进行结算,对数额较大的现金,要派专车送存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十六、出纳库存现金要实行定额控制,一般不超出3天的零星开支。

  十七、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现金时,借款人先填写借款凭证,本人签字,财务审核,厂部领导签字才能借支。出差回来,一星期内必须报账,逾期不报账者,财务科有权按借款数额在工资中分期扣回。

  十八、收银员对现金的收入业务,要逐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出纳对现金的收付业务,要逐笔在现金日记账上进行登记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详细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每日终了应将库存现金与账面现金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十九、公司银行存款由财务直接掌管,收付款凭证由专人保管,各类款项收入与支付的具体内容填写齐全,不准巧立名目,不得开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特殊情况要开空白支票的,必须限额。并写明收款人和用途。七天内凭报销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二十、银行存款的支付,每笔业务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表,报财务审核,厂部领导批准后,出纳才能付款,月末应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要编制银行调节表。

  二十一、公司任何人不准用白条、实物抵充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公款私存、私借:不准设立“小金库”:不能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二十二、划付款项,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持批准的合同、协议、借据、报销凭证和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由经办人申请,财务审核、厂部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1、未经财务审核或厂部领导审批生效的合同:

  2、未签订的购销合同:

  3、审核时发现风险较大或有明显亏损的:

  4、合同条款对我方权益明显不利的因素:

  5、违法、违章经营的:

  手续齐全的资金支付,财务人员不得无故拖延。

  二十三、资金划出后,财务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协议等内容进行跟踪,保证资金或商品按规定时间周转,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一经发现”体外循环“资金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二十四、应收预付账款,财务科要及时督促经办人催收,限期结算收回。超过规定时间,经办人和财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乃至法律手段,半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要全面清理,分析原因并上报领导,年末还有余额,应按5%计提坏账准备,对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外欠款,要指定专人进行催收,特别是经办人要积极催收。

  第四章 存货管理

  二十五、零配件部门进货要对拟进的零配件价格进行比较,同质产品低价购入。

  二十六、零配件部门要按零配件类别实行三级核算,建立库存商品明细账。

  二十七、仓库、财务科应建全库存商品明细账和收发登记、盘点制度,仓库每月末盘点一次,财务部门每月应核对库存商品帐。盘点发生亏损,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厂部领导批示。仓库原则上不能发生缺少配件,一旦发生缺少,若无意外发生,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把缺少配件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十八、每月应编制存货资金使用计划,确定配件所需资金。对某类配件所占资金较大较多的,要采取措施及时销售或退换货,加速资金周转。

  二十九、配件部门应根据维修需要,及时调整配件库存结构,满足维修业务的需要。

  三十、对库存积压损坏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如属能退换的物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办理退换货手续。库存商品的具体管理办法,将按物流程序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章 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十一、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时,应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上报部门经理审查,财务审核,并报厂部领导批准,才能购买。一万元以上的由厂部会议决定,三万元以上由集团批准。专项商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十二、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划分标准和计价方法。购入时,办理验收手续,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防止财产丢失。

  三十三、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应严格控制,充分利用现有物品,购入时应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

  三十四、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保养与维修,保证正常运转,防止人为损坏、特别要注意防盗,如果发生丢失,应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十五、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机器设备使用年限3-10年,电子、电器设备使用年限5年,折旧费用计入企业营业成本及费用。

  三十六、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不能使又无修理价值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部门审核,厂部领导批准后方能报废,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处理财产。

  三十七、公司固定资产的维修,不论价值大小应由厂部会议研究决定,3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经集团报批。并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招标确定施工队伍,其报价由厂部财务科或集团审计部审核后,才能结算。

  第六章 费用管理

  三十八、公司发生的费用按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进行分类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置费用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详细反映费用开支情况。

  三十九、公司员工到外地培训或出差,首先应填写申请表,注明培训或出差地点、时间及培训或出差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厂部领导批准后方能出差。报销培训费或差旅费时,必须附上申请表,否者不予报销。

  四十、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厂部批准,由办公室人员统一在指定供应商处购买。不按期申报者不予购买。办公室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确定专人保管并监督其使用状况,建立办公用品使用台账和领用手续,并实行定额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保管应分开。

  公司人员离职,必须要办理办公用品交接手续,由办公室收回其办公用品,转交新来人员使用,如需增加办公用品必须填写申请单,报财务部审核及厂部领导批准。

  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购置闲置办公用品(如:办公座椅、文件柜、电脑等)。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四十一、水电、电话费由办公室按账单金额预借现金或支票,缴费后持回折由经手人、财务部负责人及厂部领导签字后报账。

  四十二、劳保用品包括防暑降温、卫生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由办公室负责。

  四十三、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由厂部指定负责办理。

  四十四、邮电通讯费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配备专用手机,由厂部核定。管理人员每月按补贴标准发放,凡超出部门一律由本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凡由公司配备通讯工具的人员在离开公司时,必须交回通讯工具,否则在工资中扣除或照价赔偿。

  四十五、公务车费用由办公室人员按车辆月耗油定额充值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后由经手人签字后,由财务部负责人及厂部领导签字后报销。车辆的保险费等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十六、印刷费

  公司各部门应做出计划,由厂部领导审批。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并发放至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保管发放。

  四十七、其他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程序审批办理。

  四十八、公司员工的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的标准,聘请人员由厂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招聘手续,并要进行考核,合格后才能录用,其工资标准执行海虹汽修规定。

  工资的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及快修店按上述办法制定具体方案和具体标准,报厂部会议批准。

  四十九、公司员工平时正常看病,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住院或医药费开支较大的,报厂部会议研究给予适当补贴。公司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十、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即所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专业发票,税务部门规定可以不使用发票的除外,由经办人按费用性质不同分类填好报销凭证,附上原始发票,报部门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最后报厂部领导审批报销。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开支,各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对内容不完整的发票,财务人员应要求经办人补齐手续后,才能给予报销。

  五十一、公司发生的费用开支,必须坚持领导审批原则,即部门经理、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报厂部领导批准。重大的.费用开支,需经厂部会议研究决定,报集团审批后才能报销。

  第七章 财务核算的有关规定

  五十二、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背财务法规。

  五十三、财务部门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核算财产的变动和经营,保护公司财产完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数字是否正确,再编制准确无误的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五十四、财务人员要正确执行《会计制度》,使用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子科目,不能自编科目或代号,确保核算指标口径统一,业务内用和会计处理原则一致,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一致,一年内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如有变动,将变动原因以及对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清楚,往来科目按规定使用。

  五十五、原材料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核算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不得虚报或隐瞒收入与利润。公司税后利润应按规定制定分配方案,报厂部会议批准后进行利润分配。

  五十六、成本核算应力求准确,单证齐全。成本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核算方法应与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相一致。对于摊销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

  五十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记账规则。统一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账簿上的科目、子科目必须用全称,明细账应及时登记,日清月结,总账定期登记,账簿上所列内容应记录齐全,摘要既简明又要能说明问题,记录数字应占格宽二分之一,要字迹端正、清楚,发生错误,应按规定方法更正,不能挖补和涂改。账簿应逐行逐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搁页,如发生错误,应划线对角线注销,各账户在记满一页后接记次页时,需要计算发生额的账户(收支账户),应加计借贷方发生额,并计算出余额,记入本面最后一行,并在摘要栏目注明“过次页”,后转入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目中注明“承前页”字样。不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资帐户),直接把余额转入次页第一行余额栏内,并注明“承前页”字样。月、季、年度终了要及时办理结账,并做出结账标记。如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收支户),结出月、季、年发生额,并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本年合计”字样,并在月结、季结、年结数字下端划单红线或双红线以示封帐。年结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结出全年发生额和余额,年度结束更新新账簿时,有余额的账户可直接转记新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并在摘要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旧账账户数字下一行摘要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五十八、每月(季)末要进行财产清查,核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帐存数量是否相符。对总账下辖的明细账,要逐笔核对,要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账款相符。

  五十九、月末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税金,下月按规定时间到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不能按时缴纳,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当月没有税款缴纳的,也应进行零申报。

  六十、公司会计报表应在下月三日前编报出来,下属各部门统计核算报表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至财务部。会计报表应附编表说明,季末、半年、年末要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并按时向集团及有关部门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制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报表数字要求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报表数字,做到帐表一致。

  2、 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指标,应相互衔接。如有指标变动,应加以说明。

  3、 各种会计报表中的补充资料,都应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4、 报出的报表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纠正手续,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六十一、财务部门应定期考核、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包括总资产报酬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损失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六十二、财务部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经济合同等资料建立会计档案,按时收集,整理制定目录,装订成册,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让人抽调或检查。

  六十三、本试行规定条例经厂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六十四、上述试行条例只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不一定满足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的需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还应不断补充和完善。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财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五条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八条公司和子公司应当定期检查财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财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九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条移交人对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未办妥会计资料、凭证档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项的说明而造成手续不清、帐务混乱,甚至经济损失,监交人和接交人均应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等有关资料、实物的内容。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财务分管领导负责监交;子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部派人共同监交。

  第十四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对会计电算化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二条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数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监交人一份,本公司财务档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财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依此规定办理。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财务部门负责人

  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 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 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 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

  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 理核准。

  第七条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采购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 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 “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

  手续。

  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金工资的付款:

  1.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20日前转账支付。

  2.过节费和补贴:过节费在节日前一周内,补贴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财务经理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条 出纳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项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 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三条薪金工资的支付,应由行政部根据考勤表会同财务部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内送交出纳。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如数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并据以编制传票。销售部门收到汇款通知时,也要及时送交 出纳,以便及早落实回款来源。

  第十五条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起见,公司员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申报表”,由出纳收执, 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应就每一员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所得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第十六条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 保险费的滞缴事项,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经办人员及其直属部门负责人赔偿。

  附则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 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

  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 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 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 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 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 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 “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 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 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 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

  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龋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 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 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 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则四、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劝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 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 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 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公司标准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 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卧中铺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三日以外的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 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 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 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xx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 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 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 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 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

  住宿费: 元/人,餐费: 元/人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小企业。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系

  第三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小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财务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组织参与制定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成本计划、信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并监督贯彻执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各项资金的核定工作,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预测、决策和业绩评价。

  4、参与拟定或审核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5、负责向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和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告。

  6、负责编制每月资金收支计划。负责各项资金的调度审核事项,并负责审核各项资金支付手续。

  7、负责各项税收的申报审核。

  8、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

  第三章财务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核算。

  2、负责主管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的核算。

  3、负责销售业务往来结算及明细核算。

  4、负责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票的收、发结存的计算管理。

  5、负责销售发票的审核。

  6、负责销项税额和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7、负责销售成本的结转及财务处理。

  8、负责营业费用的管理及核算。

  9、负责利润的计算和结转事项。

  10、负责应交税金的'计算、申报、缴纳等事项。

  11、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报财务副总审批。

  12、会计档案的管理。

  13、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及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第六条出纳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办理现金的支付。

  (2)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经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董事长审批、会计人员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姓名与印章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先查询确认无误后方能支付。

  (3)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4)现金出纳工作不得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因故需要离开岗位时;须由财务部经理指派他人代管,但要办理交接手续。

  (5)各种专用章、有价证券、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随意交给他人。财务专

  用章与法人预留签章需分开保管。

  (6)预付、暂付款项,要根据合同和核准文件,由经办人填审批表,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方可支付款项。

  (7)对现金及有价证券收、付、保管要尽职尽责,如因疏忽职守而使公司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

  财务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按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进行安排工作,但出纳岗位必须是专职,不能兼任会计档案、稽核及其他会计岗位的工作。

  第四章负责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之日起实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在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品、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中小企业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三、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分管经理、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分管经理、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

  总则

  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的。

  本制度之规定,是为使公司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和业务工作中有所遵循,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和经营活动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顺利进行,促使经营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确保公司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

  第一部分 财务会计制度

  一、财务经理、会计员、出纳员、核算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经理工作职责

  1、对董事长负责,负责对全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统计报表,及时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

  2、做好各项资金的计划平衡,管理和掌握各项资金运用,调剂业务部门所需资金,保证业务活动顺利运作。

  3、负责审核各项开支,包括每项开支是否公司正常支出,各经理的经济开支权限是否超标,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方能支付。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费用水平。

  4、督促有关人员抓紧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回笼。

  5、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情况,(包括各收款岗位库存现金或备用金)。每月负责组织对仓库物资抽杳和盘点检查,负责组织对业务部门(如厨房、前厅、收银)的物资检查和盘点检查,督促仓库和业务部门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6、负责与财税、金融、工商、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联系,密切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准时提交符合各政府部门要求的会计、统计报表和交纳各种税费。

  7、参加总经理召开的例会,与经营班子一齐,编制管理目标预算表,并与实际营业中完成情况与计划详细比较,找出差距。协助总经理作出经营决策和制定成本费用控制方案,并贯彻执行。

  8、监督采购人员是否按采购制度、采购计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审查采购物资是否按定价采购,检查采购人员在采购业务中是否遵纪守法。

  9、检查、督促财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监督财务人员按制度处理公司的帐务。

  10、保存店面关于财务工作方面的文件、资料、合同和协议,督促本部门员工完整保存企业一切帐册、报表、凭证。

  11、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工作,使各岗位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规范、环节、程序、做法,使之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

  12、负责审查记帐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数字是否相等项目,同时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等。

  13、真实地、合理地与定价小组一起制定每期货物的采购价格,并有效监督。

  14、监督会计部门准确计算(食材、调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毛利率,每月对毛利率进行分析。发现问题,马上汇报,以便尽快解决。

  (二)会计员工作职责

  1、对经济业务办理收支结算时,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等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包括内容、用途、审批手续和原始单据金额的大小码等,并填制相应的记帐凭证。

  2、根据已审核的记帐凭证,逐一进行登帐,并及时对帐,月终必须做好月结工作。

  3、负责财产账务的管理,每季按帐核对实物,做到帐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向上汇报。

  4、负责每月各门店人员工资的审核以及发放工作。

  5、负责原材料核算,每天及时统计收货和领货日报表,每十天一期计算各领用部门(食材、调味品、水果、易耗品、酒水)等各部的成本,计算各部的毛利率,并求出当月成本率。

  6、定期参与仓库和业务部门盘点,检查各类物资仓储、使用、库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上汇报。

  7、负责管理发票收据、建立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系统,发票收据不足要及时补充,领用要合符手续,发现遗失或偷盗要及时汇报或报警,使用完的发票收据副本要进行核对或上缴。加强发票收据的管理。

  8、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出纳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的现金和转帐票据的收付工作,当天收入的'现金和转帐票据,要在当天下午四时前送存银行,不得积压。

  2、记录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记帐规定结出每页借贷发生额,累计总数和当天余额,要日清月结。

  3、每月核对银行对帐单,并做出未达帐项调整表和调整帐目与总分类核对。

  4、每天根据帐薄的发生额和余额,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日报表”送财务经理审阅。

  5、对办理报销的单据,除按会计审查程序重新审核外,还须经财务经理审批后才予以付款,凡手续不完备或未经财务经理签批单据,一律拒绝支付。

  6、认真复核各收款点营业报表、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公司营业收入帐目准确,对已复核过的报表,均须签名,以示负责。

  7、营业日报表要与纸带一致,各项数目要准确,左右要相等,单据齐全并盖上餐厅有关专用章,收款员签名,检查结帐单有无多收或少收,检查店面内部人员接待有无越权签单接待,越权签折头,如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人,上报总经理,追究责任。

  8、餐单改数后,要有原因说明及店长签名;作废帐单,要有原因说明及店长签名,且三联单要齐全;餐单数目如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扣罚当事人。

  9、负责编制每日营业汇总报表及工作餐等日报或旬、月报表。

  10、不断完善核算制度,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财务计划管理规定

  1、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济活动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外价格变化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计划执行情况,预计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及分析来审定。

  2、依据董事长审定的公司财务计划,按各门店的不同经营位置,计划期的诸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门店年初自报计划,制定门店计划指标,下达给各门店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下达,原则上不予变动,确因特殊情况,亦须在一季度后或半年后调整。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年度计划,公司于每年十二月下旬,各门店为每年十一月下旬编制。季度计划,公司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下旬,各门店为季末最后一个月中旬。各门店还应根据公司审查批复后的计划指标,结合本门店的具体情况,按月摊销任务指标,作为本门店各月指标检查尺度,公司对各门店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为方便公司的经营和收支标准符合总经理、董事长要求,做到增收节支,强调按计划办事,确定财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部:费用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和利润分配计划。

  营运部:营销活动计划、售价计划、成本管控计划、新品研发计划。

  人事部:人力管控计划、人员招聘计划、团建计划、人员培训计划。

  采购部:采购部食品原料采购计划、库存计划。

  工程部: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

  招商部:招商拓展计划

  三、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1、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帐簿设置、会计档案管理执行会计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2、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方法,执行财务通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具体要求。

  四、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规定

  1、门店现金(零钱备用金)管理规定

  根据本公司业务范围和经营活动的特点,各门店的库存现金或者备用金,由门店提出限额意见后(基本上在1000元以内),报财务部审核批准定案,最终由门店自己保管,店长和收银员承担责任。

  2、现金支付范围

  门店零钱备用金只能用于收银过程中的找零,不准外借、挪用、支付货款等,一经发现收银员和店长同时受处罚。

  3、门店现金(营业款)的转存

  门店当日所收的现金营业款,必须在第二天财务部规定的时间内转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内。营业其中产生的长款跟现金营收一起转存并备注,短款根据由门店根据责任划分门店补齐后转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1、帐户的管理:公司在银行开具的存贷款帐户,主要是用于公司对外业务结算与资金往来。任何人不得将帐户出借、出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3、银行预留印章的管理:在银行开立结算户的预留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和合同章,必须严格保管,任何出借必须有出借人、借出日期、借出用途、归还日期、经手人的签字登记。

  4、资金的审批制度

  为严肃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须建立一套健全资金审批制度。

  A:对于公司内部之间资金调拨,包括帐户之间调拨和提取等,由财务经理签字方可办理;

  B:属公司经常性支出二万元以下的(如正常货款、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工资等),属公司非经常性支出壹仟元以下的(如交际接待、非材料成本物资购置或其它杂项支出等),总经理签名报帐;

  C:超出经常性支出二万或非经常性支出壹仟元,须经董事长同意方可支付;交财务经理审查备案,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6、报销款的管理

  A、公司部门以及门店报销必须走正规的报销流程,填写好的报销单必须附带完成的支付发票,发票上没有明细的在背面添加明细用途并由两人以上签字。小额费用报销单需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总经理审批签字,由会计打款并归档;大额费用报销需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转呈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由董事长签字生效,交由会计打款并归档。

  B、货款由门店店长收银员签字的收货单据经会计审核后交由财务经理签字确认,转交总经理审批董事长签字,会计打款并归档。收据单上未有门店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批,由门店签字确认的后期查出错账由门店承担责任。

  7、工资的支出

  工资表由人事部根据门店以及部门提交考勤记录做出,交由会计审核,由财务经理审批签字交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字。工资表出现问题,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责任由该环节操作部门承担。对于工资表造假的,一经发现责任人立马开除处理。

  8、会计每天根据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按序号、帐户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算当日收、付总额及余额,定期同银行对帐单核对余额,月末应将各帐户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核对总帐与日记帐余额,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9、会计应当天编制银行及现金余额表,于次日上午上班时,交财务经理,以便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三)借支管理规定

  1、借支原则

  凡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办理借支,其它一律不予借支。

  2、借支手续规定

  (1)凡借支均须本人填写借款单,写明部门/门店、时间、金额、原因,有附件的并加上附件,如计划单、申请单、催缴单等报财务部审核。

  (2)借支需经财务部并按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办理借支。

  (3)办事员借支在办理公务后必须在三天内向财务部提供费用使用发票,不得拖延,否则财务部予以追查。

  (4)借支款报销形式属于冲账,财务需做好冲账登记并归档。

  3、借支种类及审批权限

  (1)采购借款

  凡采购借款,须附有采购计划单或申购单,注明采购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等。审批权限为:采购材料在xx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采购材料在xx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部门周转金借款。因工作需要,部门需周转金的,如水电费租金缴纳等,由部门申请,报财务部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

  应收款一般均由加盟部产生,加盟商的分阶段付款等。

  (一)应收帐款的计算

  1、应收帐款必须以双方所签订协议为基准进行计算。

  (1)核对加盟商签名式样。

  (2)核对加盟商名称。

  (3)核对协议条件,包括限额、优惠、付款期限等。

  2、应收帐款月结

  (1)会计部门每月应准确结出加盟商余款情况及金额。

  (2)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报加盟部、总经理、董事长和加盟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编制帐龄分析,突出重点欠帐商户,重点处理。

  (4)必要时向客户发出月结单。

  (二)结帐收款

  1、招商部和营运部应配合财务部通知加盟商付款。

  2、用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加盟商打款。

  3、备齐结帐所需的结算单据,发票。

  4、加盟商付款(现金或支票)后,将结帐单据、发票给客户。

  5、将收款情况向负责人汇报。

  第二部分收银管理制度

  一、收银员职责

  餐厅收银员职责

  1、提前到岗,做好营业前收款的一切准备工作。

  2、小心操作和使用电脑收银机、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3、负责点菜单打价,按公司规定售价,及时、快速、准确地计价。

  4、埋单进机,准确打印各项收费帐单,及时快捷收妥客人应付款项,在收款中做到快而准,做到不错收、漏收,对各种钞票、卡、活动券必须验明真假,对签单结帐者,必须有依据。

  5、熟悉收款业务,掌握结帐的方法和程序(如菜点、饮料价格和现金、信用卡、扫码支付、签单等方法)。

  6、每日或每市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店长汇报。

  7、备用周转金必须天天核对,不得白条抵库,一切营业收入现金不准坐支,未经财务部批准,不得将营业收入借出或支付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

  8、每日或每市收入的现款,票据必须与帐单核对相符,将入厨单与帐单存根整理钉好,填写营业日报表,一并交会计核实。

  9、每日夜市收市由店长/店助清机,收银员将现金、优惠卡/券、帐单汇总锁入保险箱。次日须按时将夜市收款钱箱从保险柜取出,到银行转存。

  10、注意个人仪容整洁和搞好区域卫生。

  二、餐厅结帐程序

  餐厅结帐程序是规范客人、服务员、收银员在结帐环节有所遵循的业务工作程序

  (一)标准:

  1、确保帐单金额与客人所用食品、饮料价格相符。

  2、客人付现金应当面点清,验真;银行卡、扫码支付需等结账单打出才能让顾客离开,以免顾客尚未输入支付密码或是余额不足。

  (二)程序:

  1、现金结帐程序

  (1)当客人要求结帐时,服务员迅速到收款台取来客人的帐单,取帐单时服务员应在帐单上签字。并快速核对一下,将其放在帐夹或小托盘上送交客人,并让客人核对。

  (2)客人付帐单有疑问时,要负责耐心解释。

  (3)提前询问顾客有无店内优惠券或是储值卡,以免造成反结账。并询问客人结账方式。

  (4)客人要求现金支付,由服务员带客人至吧台,由收银员收款找零,并致谢。

  2、银行卡、扫码结帐程序

  (1)客人示意结帐时,服务员应迅速到收款台取来客人的帐单,取帐单时应在帐单上签名,快速核对并将其放在帐夹或小托盘送交客人并跟客人核对所点产品。

  (2)提前询问顾客有无店内优惠券或是储值卡,以免造成反结账。并询问客人结账方式。

  (3)客人要求扫码支付的,可以扫桌边码进行支付,并等待顾客结账完成,致谢。如有优惠券/储值卡的需带到吧台结账。

  (4)客人要求刷卡结账的,带客人至吧台由收银员刷卡结账,并小票让顾客签字,致谢。

  3、签单免单程序

  (1)公司人员、公司客户(类似准加盟商考察)到门店用餐产生消费要求签单的,收银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签单的,报至店长,按照签单结算。

  (2)签单一定是在结账单上由公司部门人员签字并附带事由,并由店长签字。

  (3)因为解决客诉等需要做免单处理的,必须报至店长,做免单结算并结账单上有店长收银员签字并写明事由。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四章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第五章资产管理5-1货币资金管理5-2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5-3固定资产管理5-4无形资产管理第六章负债、筹资及担保的管理第七章收入与成本的管理第八章项目投资管理第九章利润分配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一章审计监督第十二章财务考核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名)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法,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仅指×××××(公司名)。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公司监事会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本制度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要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议案;

  (四)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公司债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担保行为;

  (八)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九)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表决的关联交易;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七条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董事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象的方案;

  (六)决定达到规定条件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达到规定条件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八)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九)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十)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由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部门管理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各部门发生的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部门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公司整体财务预决算方案的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资金筹集和调度;公司税收事务;公司财务监督;参与公司投资与产权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财务部门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投资项目可行性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十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规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财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依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公司领导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直系亲属不能在公司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调离手续。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部门统一招待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定和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做好对各部门财务会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完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纸质财务会计档案对应的各类电子文档,应作为财务会计档案的组成部份,一并纳入财务会计档案统一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保持一致。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并经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审计、档案等部门应定期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章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统一的经营计划管理,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部门应根据上级批复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预算,并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成本费用开支和增加各项业务收入,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制定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基础工作制度,对预算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实行统一组织、逐级落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部门应按照公司统一的内容、格式、时间节点等要求编制和上报财务预算。各部门从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目标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各部门编制的财务预算应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公司需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费用的支出,并据此建立内部成本费用控制责任制度。公司应制定成本费用支出的程序和标准,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支出,确保支出经过规定审核与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财务预算经管理层批准后执行,应分解各项预算指标至各层级、各部门,明确预算执行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经营计划改变、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变化等致使实际情况与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公司应及时对财务预算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具体的成本费用预算,并经各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条财务部门应向公司领导提供编制年度成本费用预算和各期成本费用预算完成情况的财务数据。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资产由其所在部门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

  1、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肌权投资、无形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财务部门管理;

  2、固定资产按照实际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软件项目及研发用设备物料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财务部门核算,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货币资金实施统一管理,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应树立资金成本观念和资金时间价值观念,通过测算和规划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编制收支预算,每年未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安排下年度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缺口,解决资金缺口办法均要求有明确的方案。年度资金收支预算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预算方案来筹集、支出和回收资金,控制应收款和负债的规模、时间,以实现保证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的管理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资金预算。

  第三十六条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支出支出的权限与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与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务。

  第三十七条未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的次金支付都必须依据合法、完整、真实的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杜绝不合理的白条或不规范的单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帐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预算、计划、结存、使用等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送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四十条公司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所有银行帐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公司开立银行帐户需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四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帐户应及时注销。

  第二节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帐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负责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帐中记录的应收款项除帐面反映的应收款项外,还应包括帐上敞未结转收入,在帐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款项,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在应收款项未收回或妥善处理前应做好对帐和催收工作,保留各种催收和对帐的文件和单据,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期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回收。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款项也应及时清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召开应收款项专题会议,由财务、法律、销售、客服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四十五条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帐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公司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核销坏帐。

  第四十六条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理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规范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因业务需要应收的备用金及因业务需要的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其他应收款项,应明确责任人并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法律、业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三节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努力降低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持有和运营的成本与风险,提高利用率。存货和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和核算应由相对独立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明确各自责任和权利,互相监督和制约。

  第五十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责任制度,行政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建、使用、保管和登记等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合理使用和保管各项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数量不缺,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维护和清理盘点,提高使用经济效益。

  第五十一条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公司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五十二条对于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的按正常流程清理。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需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需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执行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四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保全、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无形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效果、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由董事会进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外购的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对验收合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五十七条外购无形资产应当制定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无形资产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合同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符合使用要求。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第五十九条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第六十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无形资产,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无形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目录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六十二条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计算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第六十三条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报废清理。

  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报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处置。

  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六章负债、筹资及担保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公司妊企业债券、发行信托资金、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按照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据此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水平及清偿,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并有效控制负债带来的财务风险。

  第五十六条公司筹措生产经营资金时,应在可能的条件下,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吸收结算资金我、企业积累等多种筹资渠道中,选择资金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严禁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对外拆借资金等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担保行为需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未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五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得将资金外借给其他单位,如确有需要应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十九条公司原则上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如确有需要应落实与担保责任相对等的反担保并经总裁办公会或董事会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章收入与成本的管理

  第六十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一条公司所有收入,包括软件收入,硬件收入,服务外包收入以及各种补贴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公司应就所取得的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正确计算、按时交纳税金。严禁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偷税、逃税。

  第六十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核算的规定,规范使用成本费用核算科目,不得人为任意修改。

  第六十三条公司不得乱挤乱摊成本,不得以虚假的发票进入成本,不允许有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收据或白条进入成本。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核算有关规定统一确定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分摊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成本。

  第八章项目投资管理

  第六十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公司、下属部门对所有对外投资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向董事长、总裁办公会进行立项报批。在项目审批前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完整可行的项目资金安排等详细资料。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投资预算执行。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组织筹集相应的资金。

  第六十七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需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现有条件相一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相符。

  第六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公司的投资项目立项,对拟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盈利预测提供专业意见。公司进行接收、兼并、收购、出售等并购活动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按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账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账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小金库”。

  第七十条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核算管理。联同有关部门跟踪、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及时反映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和利润目标。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必须派懂业务、懂管理、懂财务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和项目进展情况的定期上报制度。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收支情况和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利润分配草案,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报总裁办公会,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十二条公司按利润分配方案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只能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弥补公司亏损或增加公司资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就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依据相同的基础和方法编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十四条公司统一组织年度财务决算和日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务会计相关报表、报告的编报工作。

  第七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告。

  第七十六条报送财务报告的同时,应有相关的财务分析,包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同时提出解决办法。

  第七十七条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重要资产的处置、主要的经营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详细说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七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有编制人、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最终责任。

  第七十九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期间、法定语言文字和币种编制财务报告。实际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同规定不一致时,应按规一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调整编报财务报告。

  第八十条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处进行解释。

  第八十一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总裁办公会审议。

  第八十二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十一章审计监督

  第八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在条件成熟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内审机构和人员对公司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八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以和人员应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各项业务规范,并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业务规范开展工作。

  第八十五条公司的下列活动、事项必须进行外审计:

  (一)投入资本验资;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司清算;

  (四)公司并购;

  (五)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或公司认为必须进行的外部审计事项。

  第八十六条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审计结果可以相互参考、利用、但不能相互代替。

  第十二章财务考核

  第八十七条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考核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八十八条财务考核工作按公司财务管理权限级别分级组织实施。

  第八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年初组织对上一年财务工作的考核与评审。考核与评审的内容、方法及奖惩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九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九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1

  财政部是公司悉数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处置与履行机构,担任公司平常财政处置、筹资处置和财政剖析作业,其作业规模和职责首要有:

  1、担任公司财政处置作业。编制公司各项财政收支方案。审阅各项资金运用和费用开支。回收售楼款,整理催收应收金钱。处置平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收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收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作业。处置、和谐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分间的联络,依法交税。

  2、担任公司管帐核算作业。恪守国家公布的管帐准则、财经法规,依照管帐准则,进行管帐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管帐报表。依照管帐准则规则设置管帐核算门类、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佐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处置好管帐档案。

  3、担任公司本钱核算和本钱处置。设置本钱归集程序和本钱核算账表,做好本钱核算,操控本钱开销,搜集挂号汇总各项本钱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本钱猜测、操控、剖析供给资料。按合同、预算、审阅付出工程、设备、资料金钱,合作工程部等部分做好工程、资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本钱辅佐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树立经济核算准则,运用管帐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时进行经济活动剖析,判别和评价公司的生产运营效果和财政状况,为公司领导决议方案供给依据。

  5、合作公司内部审计。依据上述作业规模和职责,为加强财政处置,特拟定本准则。

  第一章资金批阅准则

  1、总则

  ⑴悉数金钱的付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若是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法与其联络,承认能否赞同金钱的付出,过后请其在开销单上补签定见。

  ⑵财政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有必要分隔保管,公司法人章由作业室主任担任保管,财政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担任保管。作业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时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处置交代手续,代管人员有必要对印章的运用状况进行挂号。

  ⑶财政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政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作业需求,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赞同赞同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状况需求公司予以合作付出给第三者,有必要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⑸往来金钱的冲转(指非正常运营事务),须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⑹非正常运营事务调出资金须通过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⑺用以付出各种金钱的原始凭证有必要保管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2、施工工程用款批阅准则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赞同付出。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阅作业流程”履行。施工工程用款付出批作业流程3、行政费用开销处置准则

  ⑴公司处置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赞同后财政方可报支。

  ⑵触及敷衍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3、公司差旅费开支准则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规模以外区域履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助。

  ⑵公司员工出差依据需求,由部分司理决议选用交通东西。

  ⑶公司员工出差时间,住宿费用及补助按以下规则履行:①房租规范:a、部分司理以上员工,房租规范为120元/日。b、通常员工,房租规范为100元/日。②膳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规范膳食补助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践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助规范,需由部分司理或带队司理阐明缘由,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阅后付出。

  4、车辆费及汽油费处置准则

  ⑴公司车辆修理保养由作业室一致处置,应指定修理点,修理费用通常采纳银行转账的方法结算。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作业室一致安排收购,以支票付出。需用时应处置领用手续,并由作业室建账予以核销运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作业室一致保管并设账挂号运用。

  5、作业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处置准则

  ⑴公司作业用具由作业室一致收购、处置。

  ⑵作业室树立账册挂号公司作业用品的收购、运用状况。

  ⑶作业室产业台账为财政部附设账册。

  ⑷作业室应对各部分领用的作业用品状况进行造册、挂号、定时通报。

  ⑸公司各部分因作业需求,需约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分司理提出主张,报总司理赞同,其会务作业由作业室一致安排。

  ⑹有关薪酬、奖金、福利费等各项补贴的发放规范由公司人事劳资处置部分拟定,经总司理赞同后报财政部存案。

  6、行政费用报销准则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开销规模为:向员工付出薪酬、奖金、补贴、差旅费,向自己付出的其他金钱及不行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散开支。

  ⑵公司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政部依照本准则有关规则进行审阅,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则进行批阅付出。

  ⑶敷衍、礼物费用开销施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赞同后方可施行。

  ⑷凡未具有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有必要填写告贷单。告贷单留财政存底,待告贷还回时财政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告贷单有必要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政审阅后,由财政部直接付出。⑹银行支票如发作丢掉,有关职责人应及时向财政部和开户银行陈述。如系空白支票所形成的丢掉,丢掉人员负有补偿职责。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本钱开销的程序以公司规则为准。

  第二章工程本钱处置准则

  1、公司悉数工程经济合同以及触及工程本钱的悉数目标、保证、许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司理签署或授权托付签署。

  2、公司工程部首要担任工程造价的猜测及审阅、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担任安排工程用设备资料的收购供给及经济合同的商洽作业,对现已挑选定型的设备、资料进行收购,保证设备资料及时供给,活跃进行商场询价作业,树立商场价格询价挂号薄,记载资料价格变化的前史资料。

  4、财政部首要担任工程本钱的整控作业。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商洽作业,及时精确地知道公司各项工程本钱的构成及用款方案。

  ⑵担任工程进度款的复核作业,参与工程造价的断定和最终决算的审定作业。

  5、工程中心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阅,工程部联系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方案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阅定见,并在5日内送财政部会签。

  ⑵财政部依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给资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状况,并参阅公司财政状况提出付款定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心结算相同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政部会签。

  ⑵财政部依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管用和资料结管用,扣减已付工程数及垫支的各项费用,结算敷衍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⑶大工程处置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描绘部、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分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依照上述本准则规则的职责规模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子工程悉数竣工检验合格交付运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处置竣工房交代检验入库手续,财政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处置竣工房本钱结算。

  第三章产业处置准则

  1、公司产业的规模

  ⑴公司产业包含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便宜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东西仪器、处置用具、房子建筑物等,一起具有单项价值在_元以上和经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_元以下或价值在_元以上但经用年限缺乏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政部担任公司悉数产业的管帐核算

  ⑴公司本部运用的悉数固定资产及公司悉数作业用品用具由作业室归口处置。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运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东西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处置。

  ⑶作业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担任公司产业的事务核算,应树立台账,挂号公司产业的购入、运用及库存状况,担任安排公司产业的保管、修理并拟定相应的方法、方法。

  3、产业的置办与调拨

  ⑴作业室依据公司发展需求编制产业收购方案及进行商场询价作业,经财政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赞同后方可收购。

  ⑵产业购回后,应填写产业收入检验单。产业收入检验单一式两联,财政部凭产业收入检验单、资产发票及收购方案处置报销手续。产业归口处置部分凭检验单挂号台账。

  ⑶各部分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分司理赞同,报作业室批阅,公司主管领导赞同。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运用部分隔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分存查,一联送产业归口处置部分作为产业宣布凭证,一联由产业归口处置部分定时汇总后向财政部报账。

  ⑸产业在公司内部之间搬运运用应处置移送手续,移送手续由产业归口处置部分处置,送财政部存案。

  4、产业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产业归口处置部分应定时进行产业清查盘点作业,年终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部的盘点清查。⑵各部分的年终产业盘点有必要有财政人员参与。

  ⑶产业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写损益陈述表,书面阐明亏、损缘由。对因自己渎职形成产业丢掉的,有必要追查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职责。

  ⑷凡已到达天然作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产业归口处置部分应会同财政部安排评价,评价状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议处置定见。

  ⑸凡没有到达天然作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运用的固定资产,运用部分应查明缘由,照实上报。属自己职责事故的应由有关职责人员担任补偿丢掉。属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缘由形成丢掉的,应上报总司理,决议处置定见。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社会团体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团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对社会团体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业务收入包括:

  (一)社会团体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询与服务、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培训、办学以及举办展览、展销会、比赛和编辑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入股红利收入;

  (五)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六)利息、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社会团体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

  第八条社会团体业务收入的原则及要求:

  (一)社会团体的各项业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社会团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属事业性收费收入的,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储存。

  (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

  (三)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设置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

  (四)社会团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研究院(所)、学校、杂志社、中心等实体,社会团体可通过书面协议向上述实体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五)社会团体每年可向其独资创办的经济实体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税后利润的20%;

  (六)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交流活动所得的外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第九条社会团体会费收取。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可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作为议案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社会团体制定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会后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民政、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条财务支出范围:

  (一)业务活动费开支:社会团体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以及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费等;

  (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社会保障费、行业保险费;

  (三)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他事业性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四)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以及应交纳的税费;

  (五)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财务支出原则及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社会团体严禁为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小金库”便利,社会团体不得列支与社会团体活动无关的经费。

  (二)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可不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

  (三)经费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呈报社会团体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报销;

  (五)社会团体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

  (六)社会团体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中事业基金不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会团体投资创办经济实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入股其他经济实体的支出从事业基金中列支;

  (八)社会团体召开各种会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财政部现行会议费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社会团体的经济状况办理,社会团体必须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基金等;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十)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产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

  (十一)社会团体财务室出纳员必须建立现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平时除保留少量库存现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收付。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社会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大宗图书音像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渐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质材料。对材料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类别或品种设立明细帐,要建立验收、领发、保管和检查制度。

  第五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必须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与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事项,应使用湖南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社会团体依照宗旨开展的各项服务性活动的收入,必须使用湖南省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或收款收据,会费和其他收入票据禁止混用,所收会费和其他收入必须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则及时上缴社会团休财务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帐外设帐。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接受捐赠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其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因特殊原因须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时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取得的有偿使用收入,依法纳税后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应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开展服务活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当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普通发票,并依法纳税和接受监督;社会团体所取得的收入,除会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还应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进行界定,属政府非税收入的,必须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开展活动的所需财政票据(含会费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由社会团体凭《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从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领购;社会团体不按规定范围领用财政和普通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含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及普通发票,由同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发放和管理。社会团体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至少保管5年。

  社会团体必须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年检时应向民政部门报送经费收支和票据使用情况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申请使用《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社会团体单位,须到民政部门办理会费备案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根据会费备案情况发放票据,严格实行缴旧领新。社会团体持税务登记证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到税务部门领购普通发票。民政、财政、税务、监察等部门应定期对社会团体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团体单位通报检查结果。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建立总帐、明细帐,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凭证、帐薄、报表齐全,数据准确,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会计报表,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会计人员参加,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调动和离职,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后共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社会团体的财务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受理。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会团体的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审定后实行。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社会团体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团体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自行终止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监察局、常德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3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问题 措施

  前言:中小企业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任何大企业的建立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形成的,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发展不稳定,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中小企业面临倒闭。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财务管理职能直接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想促进中小企业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果,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完整和系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理念不完善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为了取得良好的发展,将销售作为企业的工作重点,忽视企业的财务管理,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记账的工具,没有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提高企业经济水平的重要作用。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不能充分运用财务管理做好企业的管理工作,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较多的问题,不能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在实际的工作中,过度追求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将会计核算作为会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忽视财务管理,没有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较为缺乏,不能满足企业的财务管理需要,财务管理工作秩序混乱,财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中小企业很少设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专业化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借鉴其他大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企业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财务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较多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无法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还在沿用简单粗放型财务管理方式,没有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完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奖惩和财务审核制度,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无法意识到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导致财务管理的执行能力不强,财务人员不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造成财务部门内部制度的缺乏,部门职能严重弱化。

  (三)财务风险意识较差

  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不足,常会出现发展目标和投资决策失误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就会造成企业发展一蹶不振,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造成该种原因决策者承担主要责任,也与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缺乏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导致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较差,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财务操作不规范,没有意识到财务风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造成财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发展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完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措施

  (一)完善财务管理理念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者需要创新财务管理理念,自身要具备创新意识,用科学的管理理念来进行企业财务管理,促进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取代传统的管理理念,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小企业管理者需要树立多元化的财务管理思想,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符合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理念,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还需要加大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接受新知识和新理念,丰富专业素养,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需要结合企业发展,制定出合理的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财务核算水平,以便真实的反应财务会计信息。中小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为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执行,应该在企业内部实施岗位分离制度,例如,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负责,应该实行轮换制度。需要在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对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用到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会计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

  (三)强化财务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系列的财务风险,影响着企业的持续发展。为了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意识,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损失,需要对企业的全体财务人员进行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教育,将财务风险与企业员工的财务责任结合在一起,要求企业员工与财务管理者一起来承担财务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和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需要对当前的市场发展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强化与其他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促进彼此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降低企业的财务损失。

  结论:中小企业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结合企业发展特点,制定出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风险意识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多的弊端。企业的领导者需要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和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完善财务管理理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强化财务风险管理,确保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徐冰.信息时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创新问题探讨[J].

  财会通讯,20xx,29:66-67.

  [2]蔡勇.现代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构建[J].中国商贸,

  20xx,12:103-104+108.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4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5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我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在经营环节中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验收等工作,提高了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1、在商品购进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规范进货行为规定、进货货款管理办法和进货过程管理办法,来规范企业进货决策和进度行为,把好进货关。

  《规范进货行为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进货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步,进货人员提出进货商品的品名、规格、进货单位、数量、进价和预计销价、预计全部销完时间、毛利、利润等情况;第二步,各职能部门提供刊物进货商品的适销、价格、库存等情况;第三步,决策人员根据进货人的意见和各职能部门的资料综合分析,进行决策。

  针对货款的.安全性问题,我们在《进货货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货款支付程序和货款审批权限,落实进货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防止商业诈骗。

  针对进货中的回扣问题,我们在《进货过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购销业务中的返利和回扣一律入帐,严禁各经营部私设小金库或个人私拿回扣。

  2、在商品销售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销售货款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快销货款回收。对已销商品货款,本着"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原则,做到钱货两清;对代销商品,要充分了解代销方资信情况,要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期限。这样既扩大了销售,又保证了资金安全。

  3、在商品储存环节上,我们建立《商品排查制度》,每月全面排查一次,专项排查及时进行。在保证销售的前提下,大力推广小库存和零库存,使商品做到适销对路,勤进快销。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扩张和自我约束的企业财务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配合的滚动式三年财务

  计划。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出企业滚动式财务预算,以便在资金上"长计划、短安排",处理好留存、举债、吸收或对外投资几个方面的关系。

  2、加强资金日常调度与控制,继续推行定额管理、指标控制、完善内部银行等一整套办法,落实内部各层次、各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制。尽量避免无计划、无定额使用资金。

  3、企业负责人更迭,其任期目标应遵循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以保证滚动式财务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协调性。

  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

  1、关于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问题。我们在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安全和合理运用,使之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制度明确规定"因业务需要领用支票或汇票,须填写业务用款通知单,写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凡用款在万元以上的以及需要预付货款的,必须由公司经理审批"。这样,资金的使用权基本集中在公司最高决策层,防止和避免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

  2、关于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我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内部责任会计制度,对各部门的经营收益、成本费用、部门利润进行分别核算。近年来又建立和健全了企业内部的部门承包经营责任制,使各业务部门对自己一年的任务、目标做到心中有数。这对于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做足生意,节约费用开支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承包不等于放弃管理,还必须建立一套内部的约束机制。因此,我们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做到分级负责、职责分明、相互制约。

  3、关于会计监督问题。会计监督不单纯是对一般费用报销的审查,而应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企业的经营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费用开支、收入实现,一直到财务成果的产生。为了保证会计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我们在制度中规定:"公司财会股在公司经理室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维持投资者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反"两则"、"两制"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本公司财会股有权拒绝执行。"从而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了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更多财务管理制度文摘点这里下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压缩包附湖北某知名财务总监认证培训机构XX公开课程安排:《企业战略》《绩效管理》《财务报表解释》《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财务战略》《纳税筹划》《剑桥高级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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