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1、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其零部件的设计、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各类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易接近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的机械部分均要安设防护装置。
3、各种辗压、剪断等压力机械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有对人体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部分都要有安全设施。
4、未封闭、隔离的运转设备,未封闭的传动危险部位,人体不能触及;严禁未停机清扫、维修设备以及从运转设备外延、上方传递工具、物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停机后再检查维护或清扫。严禁从正在生产作业或运行的皮带、辊道等设备上行走或跨越。
5、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要设自动加油装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应使用长嘴注油器,对运转中的设备应先停车再注油。
6、辊道、传动皮带等要设置供跨越的且有栏杆的安全桥,职工只准从安全桥上通行。
7、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要有信号装置。必须保证卷扬限制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自动连锁装置、缓冲器等装置齐全和灵活好用。
8、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9、起重机械应按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作业,并严格执行下列“十不吊”:
(1)斜吊、斜拽或吊拔埋在地下与凝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2)五人指挥或信号不明;
(3)挂钩不当;
(4)物体有尖锐楞角未垫好;
(5)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6)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7)悬臂下及其转动范围内站人;
(8)光明阴暗,视物不清;
(9)悬臂与高压电线未保持应有的距离;
(10)人站在起吊物上、起吊物下或与吊物安全距离不够。
10、严禁用烧烫、生锈、打结、断股和磨损严重的'各种钢绳吊挂物品,也不准将空钢绳担在吊钩上。
11、各种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准随意改变。
1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超期和带“病”运行。
13、安装机器和起重机械的地基、地桩和缆绳都必须稳固,能安全地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选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3.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盒由我局统一发放,按一台设备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3.1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管理要求
4.1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4.2特种设备档案的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存放,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分类存放,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室。
4.3每个特种设备档案应有便于查阅的档案号;
4.4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4.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时间)
4.6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
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充分了解单机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特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制度。
1、公司所有设备必须由设备科调配并根据工程需要择优购买。
2、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3、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4、每台固定资产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①固定资产卡片。
②设备编号。
③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
④维修、保养记录卡。
⑤设备报废申请表等。
⑥设备进场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项目机电工长必须保管好设备档案,不得丢失,丢失和损坏扣发机电工长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严重者辞退。
6、项目机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填好零配件更换表,由现场材料员签字,如果设备确认报废则须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公司设备科签字确认。
7、小修、日常保养记录、按月填写一次。
8、凡大修设备必须严格计划,并摘要说明更换原因及处理意见,附零配件更换表,确认维修正常后,维修负责人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并签字确认。
9、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10、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必须字迹端正,条理清楚,不填写或乱填写一次罚款20元。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1、有关人员应熟知原《国家粮油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并以此进行工作。
2、机械的添置必须按严格的申报程序,有计划的购买。购买前应详细了解所购设备的性能、价格、市场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机械设备一经入库,应及时建立、健全设备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名称、价格、主要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及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维修记录等。
4、机械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养护技能。
5、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及使用常识,了解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做到安全生产。
6、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各部分进行严格检查,如电路、零部件是否正常,安全网罩是否缺损、牢固,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等。有故障的`设备严禁发放。
7、机械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维修工现场巡视或跟帮作业,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机械使用完毕,应放置在固定的存放区域,排列整齐,并及时清理所带粮食及杂物。
9、移动式机械设备原则上不准长期露天存放,确无条件时,应作专用罩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苫盖。
10、机械设备要根据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养护。长期闲置时要定期运转,保养间隔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一般每次运行移动设备不低于3分钟,固定设备单机不低于10分钟,系统不低于30分钟。机械作业时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00小时应养护一次。移动设备及露天固定机械,每两年应刷漆一次,个别锈蚀严重部位可灵活掌握,但不影响机械整体美观。
11、对易损易耗的零部件应有适量备件,并建立备件卡片。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械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
2职责
2.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3.1.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
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
3.1.6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
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
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
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
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3.3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应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4形成文件和记录
4.1设备台帐
4.2安全检查记录
4.3安全检查表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八)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九)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1、各种机械设备在运到工地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有效。
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装置。
3、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人一闸,定人定机。
4、维修机械时必须拉闸停机,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各种机械必须做到有轮心有罩。
6、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保养,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程为:按“加工厂设备保养规程”表。
1、管段内禁止使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机械主管人员应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场机械清单报监理单位总监办备案。
2、大型和特种机械设备(如大中型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电梯、打桩机、混凝土拌合站、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当具有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等。
3、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其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由有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也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应当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细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或校准(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机械设备
6.1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办法,施工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应佩戴齐全。
6.2施工单位应确定责任人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7、监理单位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清单、合格证、人员上岗证等进行核对和监督,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队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应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监督,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8、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机械管理制度、机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为了我项目部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安全自检,挂安全合格检验牌,操作规程牌,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市局级以上的特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上岗。
3、强化机械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管好、用好、改造好现有的机械设备和报废再用设备。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十字作业法做到:
1)清洁机械油垢、工作环境、电器装置,电闸箱整洁,不渗油滴油,保持机貌整洁。
2)随时检查规定的注油点和润滑点是否润滑适当和油路是否畅通。
3)检查各连接螺栓紧固程度是否良好,不得松旷、缺少和捆绑现象。
4)调整各部间隙,确保各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5)做好防腐工作,机身不得锈蚀,有漆见漆,无漆见铁。
5、保持机械各种装置齐全、完整、良好,电器线路接地、接零完整齐全,安全可靠。
6、定人、定机,专人专机负责制,专人维护保养。
7、保持各种开关,信号、标牌、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8、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机械的性能、构造及操作规程,尽心尽职地使用好、保养好、维修好所操作的.机械设备,为企业忠于职守,多做贡献。
9、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填写相应的机械履历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1、管段内禁止使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机械主管人员应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场机械清单报监理单位总监办备案。
2、大型和特种机械设备(如大中型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电梯、打桩机、混凝土拌合站、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当具有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等。
3、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其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由有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也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应当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细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或校准(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机械设备
6.1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办法,施工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应佩戴齐全。
6.2施工单位应确定责任人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7、监理单位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清单、合格证、人员上岗证等进行核对和监督,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队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应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监督,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8、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机械管理制度、机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6、发现重大故障不能排除的应耐心细致地查找故障原因,或者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解决,严禁私自盲目维修。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3、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重大不合格项目后,要定好整改维修负责人、整改维修措施及整改维修时间等;特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安全监督部门。
4、对修复重大故障的设备和回厂大修的设备,要进行详细地验收核查,并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
5、不能发现、判断安全隐患或发现后故意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安全责任;造成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四、主管领导
1、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检查、监督维修管理规定的执行。
2、出现重大故障或修理设备关键部位时要严格审批整改维修方案,并协调解决整改维修工作相关的人员、车辆、材料等问题。
3、对违反本规定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开除。
4、传达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的政策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
5、定期组织维修技术、安全检查等管理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调整改进维修技术和安全检查制度,遇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应推广运用。
五、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六、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管理体系图:
生产经理:唐辉
塔吊主管:刘新伟
安全质量检查组组长:易大轩
维修技术服务组组长:伍晓欧魏海山
北京鹏盛鑫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一、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坚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限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匀称,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样状况,应马上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需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坚固牢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平安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需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平安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需正确佩戴平安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需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需正确系好平安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需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平安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需捆绑坚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平安负责人,一般状况下按平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别状况下,安装、拆卸须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平安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峻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马上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归纳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优质、高产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做好机械的调配和组织工作。
四、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机械使用计划,应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方面尽量做到合理装备。
五、不要大机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调度,及时进退场。
六、结合施工进度,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能随时投入使用。
七、对于使用完毕或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调配,提供给其他部门使用或对外出租,充分发挥其效能。
八、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使用机械。
1、机械设备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种设备由于制造厂在结构、工艺、材料上有所差别,因此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来使用。
2、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法规,必须严格遵守。是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机械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做到“四会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核,取得岗位合格操作证后方可上机独立操作。
九、正确选用燃润油料,搞好机械设备润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
1、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压油、润滑油),都必须严格按照原机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3、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代用品,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许可。
十、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必要条件。
1、施工中,抓好机械能力配套,保证机械配件供应以及劳动力的合理组织和调配,为机械充分发挥其效能。
2、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合理组织施工,缩短停工时间,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
4、培训司机,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定人定机,有证操作。
5、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公司、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出租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
3、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
4、由于工程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
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
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1 .机械设备的购置
( l )购置计划程序及要求
l )由机械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申请购置部门共同提出设备购置的项目、数量、型号和规格;
2 )由计划部门落实资金来源,提出年度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3 )申请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批准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订货采购。
( 2 )机械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
企业实现技术装备,资金来源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在设备购置程序中,落实财务对购置款源的支付保证,是首先必须考虑的。
l )工程预算所列的技术装配费;
2 )企业按规定留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含大修理基金的结余部分);
3 )企业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
2 .机械设备的装配
( l )不论是新购置机械,还是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改装所装配的机械设备都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的总原则。在探讨装备方案时,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并考虑以下要求:
l )防止盲目性。是选购现有产品、是改造还是改装,要进行权衡比较,综合分析。需要自制的,要考虑技术水平、加工能力够不够,产品质量能否保证;
2 )考虑经济效益。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新购置机械设备时,要算好经济账;
3 )选购设备要考虑到整机性能,还要考虑维修配件来源;
4 )装备机械必须适应施工作业条件,在产量、质量和进度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及改装,对现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是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的重要措施,具有投资少、收效快等优点。技术改造和改装应遵循如下原则:
l )机械设备的改造要同企业的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机械设备的状况,作出全面规划;
2 )要考虑需要和可能,资金和机械设备配件供应来源、技术准备等;
3 )要按照技术先进、使用可靠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方案、资料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提出,经有关人员审核,报上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有关资料应列人技术档案。
( 3 )设备改造和改装应进行以下审查:
1 )经济可行性审查。提出比较资料及综合比较方案;
2 )技术可行性审查。对引用技术是否成熟,改造改装的实施步骤及能力提出论证。
3 .机械设备的验收
( l )对整机装运的新购机械设备,应进行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包装的新购设备,应检查包装是否受损;对无包装的新购设备则可直接进行外观检查及附件、备品的清点。若发现新设备已有较大损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尽快与运输部门或供货厂方交涉处理。
( 2 )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尽快组织「_地组装并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
( 3 )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应由制造厂在工地进行组装、调试空运载和生产性试验,自检合格后才提请订货单位复验。试验项目及要求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企业最好直接参加厂方的自检过程,待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 4 )调拨的旧设备的测试验收,应基本达到'完好机械'的标准。
( 5 )重要关键性的大型设备应由总工程师或总机械师为首的鉴定小组进行试验验收。
( 6 )一切随机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作为技术档案的必备内容。
4 .机械设备的检查
( l )机械设备检查是全面性检查活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提高机械管理水平。检查要注重实效。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分公司每半年一次,基层每季一次。把完好设备标准的评比工作与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
( 2 )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l )机械管理工作,职工思想教育;
2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 )主要机械的使用、保养、修理情况及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4 )技术档案及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
5 )技术培训考核、操作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6 )维修计划的执行,修理质量和配件管理情况;
7 )完好设备标准竞赛的实际成效。
5 .机械设备的保养
( l )机械设备保养是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修换易损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 2 )机械设备保养的要求
l )处理好保养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在安排施工任务时,要留有机械保养时间;保养作业尽量利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以缩短保养停机时间,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2 )制订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操作人员进行保养作业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3 )对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培养爱机习惯,熟练掌握保养技术知识
4 )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配齐油枪、油杯等专用工具设备,按期按量供应必备品和配件等。
( 3 )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
机械保养主要是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十字作业法',直至以恢复各大总成件耐用能力的平衡为目标而进行的有关项目。
( 4 )保养计划
l )保养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保养规程和各类机械的保养间隔期以及生产情况逐月编制。并与机械保管月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2 )保养计划的编制应坚持强制保养的原则。
( 5 )保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l )机械保养采用就机保养综合作业或定位保养专业分工的方式,也可采用总成互换的保养方法;
2 )专业分工方式,可实行定部位、定人员、定机具、定进度、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度;采用综合作业时,根据情况实行必要的责任制;
3 )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保养类别、起止时间、保养主要内容和质量检查情况登记在履历书和保养登记簿内,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
6 .机械设备的修理
( l )由于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采用不同修理制度。
( 2 )机械设备划分为三类:一是关键机械设备;二是主要机械设备;三是简单机械设备。
( 3 )对三类机械设备采取三种修理制度。
1 )计划预期检修制度。用于第一类机械设备,用计划预防性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2 )诊断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二类机械设备,用'诊断病情,对症下药'的方法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完好,便于现场维修;
3 )事故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三类机械设备,出故障就修,不出故障不修。
( 4 )修理制度三种检查方法
l )修前检查:以专业人员的经验和仪器仪表相结合,鉴定如何修理;
2 )定期诊断法:根据诊断结果,视情修理。用仪器仪表和人的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3 )随时观察法:用于事故修理制度。要求随时注意和掌握情况,一旦发生故障,马上修理或更换。
机械设备的修理是指将已因磨损而性能降低的机械设备恢复到原出厂性能或基本达到原出厂性能的恢复手段。机械设备的修理体制、修理计划的形成程序见'机械设备的保养'第l 、2款。
( 5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是指按计划预期检修制中规定的修理周期(间隔)对该机的强制性修理。这里主要指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
l )制订修理方案
在机械设备解体后,根据机械各部磨损情况,由机械技术人员会同机械修理人员共同制订出书面修理方案。修理方案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要有具体的配合数据、加工级数及质量标准。修理方案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
2 )机械解体后,对所有旧零部件测量鉴定。从中确定可用、可修及需更新的配件,并据此编制出配件计划。
3 )对按计划新购人配件和新加工件,逐个检测。对不符合质量、配合标准的配件坚决剔除。
4 )对所有的配合组件,在装配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合格后方可进人下道工序。
5 )部件组装完成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并整体喷漆。
6 )整机组装完成后,要整体喷漆,并同时喷上统一编号。
7 )由机械技术人员、质检员、机械修理人员据修理规范和验收规范共同对该机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并签署验收单。
8 )对大型机械设备,经过三次大修理后,不再安排第四次大修理,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对于中型及以下机械设备,当其四级保养的'费用已达到或超过其原值时,不再安排四级保养,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
( 6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是指对机械设备在正常运转中,因发生人为或机件损坏而造成的停机故障的排除手段。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的突发性强,在实践中很难列人修理计划。但也绝非无规律可循,只要广大机务人员勤于摸索、频于观察、精于记录、善于总结,还是能够做到、起码是能够基本做到防患于未然。
l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发现
a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心无旁鹜。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随时根据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声音、温度、气味、机械出力、操作反应等现象,及时发现异常并停机检查。避免因这些异常的推迟发现而造成机械设备的扩散性损坏。
b .各级机械管理修理人员应充分利用深人工地的机会,观察机械的运转动态,及时发现问题。
2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排除
a .属于操作人员通过调整、紧固可以解决的故障,由其自行排除。但前提是机械管理单位必须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随机工具。随机工具除本机专用的工具外,至少还应配备:黄油枪一个;克丝钳、鲤鱼钳、活扳手、十字螺丝刀、一字螺丝刀、电工刀各一把;机油壶一个。
b .属于机件损坏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修理单位。通知时必须要把故障部位、故障现象特征说明白,以免修理人员往返徒劳。
c .修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派出修理人员。修理人员应根据通知的故障部位携带上可能更换的零部件。
d .故障排除后,操作人员和工地机械员应签署机械修理任务单。机械修理任务单上应注明本次修理所耗用的工时;更换的配件名称、数量;修理质量评定和对修理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
7 .机械设备的调拨
( l )企业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分别是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涉及产权变更时,要办理好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 2 )设备无偿调拨只需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有偿调拨应视设备情况,实行按质论价的计费办法。
( 3 )施工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合并、关停时,所有机械设备调拨处理按上级规定办理。
( 4 )根据管理权限发布调拨命令,按照调拨令办理调拨事宜。
( 5 )调人调出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调拨通知单等规定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及有效期办理交接事项,调拨通知单等文件应作为列账与立账的依据。
( 6 )原机附件、备品、工具、说明书、履历表、运转记录、随机技术文件等一律在交接记录上注明并随机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 7 )交接双方要互相协作,调出单位应主动协助解决装运问题,调转中发生的费用一般由调人单位承担。
8 .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
( l )凡只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均应按机械分类建账立卡。
( 2 )各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机械总台账和反映配属情况的分户账,定期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还要同财务部门所建的账卡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 3 )企业施工生产中的主要施工机械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原始文件(说明书、零件目录、图纸、出厂合格证、设计资料)、机械履历表(机械变动、事故、安装、运转、修理、改造等履历),均应按要求逐项登记。进口机械应详细登记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生产国别、生产厂商、出厂时间、编号、到达时间、配套动力及主要附件情况。
( 4 )运转记录等原始资料,由值班人员正确填写,专职人员审查汇总,逐级上报。
9 .机械设备的保管与退库
( l )保管
l )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管的有关技术规定保管好在库机械设备和暂时停用机械;
2 )机械设备在保管中严禁拆套,杜绝备品、附件、工具等的锈蚀、遗失和损坏现象。
( 2 )退库
l )凡1年以上不需要用的机械设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2 )退库机械设备应做好保管,并做出技术鉴定,按审批要求的规定,办理无偿调拨的退库交接手续;
3 )退库机械的运杂费由原保管单位承担。
10 .机械设备的封存
( l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 2 )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 3 )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 4 )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 5 )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11 .机械设备的报废
( l )对机械设备报废要严格掌握,慎重处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l )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虽经修理仍达不到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 )因使用期长,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3 )因意外灾害事故和突发事故,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非标准设备,因任务变动,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需要的;
5 )需更新换代的淘汰产品。
( 2 )机械报废时,应由单位主管、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详细检查,作出正确的技术鉴定。
( 3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报废申请书,经单位领导鉴定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按管理权限作报废处理。
1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 l )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定
l )新购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机械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2 )新购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由建制单位组织,在机械技术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 )参加机械设备技术试验的人员,事先必须详细研究原厂技术文件,了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技术操作规程;
4 )大修或改装后的技术试验,由承修单位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主修人或原机机长会同进行;
5 )承修单位应事先通知送修部门派员参加,使试验和验收工作结合进行。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l )外部检查。主要检查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有缺件漏装,润滑部位是否涂油或注油,螺纹连接是否紧固等;
2 )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主要是试验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包括机械设备的启动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是否达到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
3 )技术试验后的复查。主要检查试验后的机械设备有无不正常情况,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并做好润滑、调整和紧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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