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26 14:00:13 保险 我要投稿

保险的调研报告[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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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调研报告[汇编15篇]

保险的调研报告1

  调研目的:农业保险是农户分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稳定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地处西南边远地区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亦不尽如人意。本文通过对云南省相关地市的实地调查,分析了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困境以及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基于此,同时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的总结,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深层根源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点

  农业保险试点在社会各界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但大多数人所预期的农业保险“回春”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政府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救灾负担。因此,如何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今后的农村经济发展、城乡的统筹协调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农业保险发展速度较快,20世纪90年代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很不稳定。

  其二,农业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农业保险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中已占有一定份额,但这个份额依然过小,有时甚至显得无足轻重。尽管如此,这个衡量指标依然较低,农业保险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显得极其弱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其三,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农民灾后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保险赔款使被保险人的农业灾害损失获得了部分补偿,对于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维持农业生产的持续进行,对于保障农民的灾后生活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对于某些地区、某些时期、某些农民来说,这种作用还相当大。此外,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农业保险险种不断增加,已达到一定数量。农业保险从无到有,险种呈不断增加之势,养殖业、种植业保险险种都已达到一定数量,保险标的扩展到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业产品、牲畜、家禽、淡水养殖产品等等。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还十分低下,发展很不稳定,承保面还相当小,市场份额小,险种同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使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和保

  障农民灾后生活的需要,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背着沉重的救灾负担,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层次还处于较低层次。

  (二)云南省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困境

  1.农民及相关部门的风险意识淡薄,需求有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属于经济范畴的农业保险,同样受人们观念意识的影响。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补偿和经济共济制度,其属性属于准公共物品,农户对它的了解和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体制还不健全,农民自身意识的约束和收入水平的限制较大,许多地区,包括云南省在内的一些欠发达的地区,农业保险的意识还相当淡薄,限制了农业保险的需求。

  一方面,他们没有自觉运用社会化保障手段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中风险的认识,整体上对农业保险的投保意识不强。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既心有疑虑,又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通常具有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

  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这都需要政府和保险人转变服务理念,科学定位,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激活农民保险意识,加大农业保险推广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农业保险亏损严重,供给不足

  农业保险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风险关联性。自然灾害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一般来说,自然灾害的波及面广,常常造成大范围的损失。

  (2)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中的逆选择主要有三种情况: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民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临时性损失预期较高的农户更倾向于购买农业保险,潜在的投保农户将更倾向于投保产量风险较高的土地。而这样的信息不对称给农业保险公司带来了更高的管理成本及赔付,影响了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外部性问题。农业保险具有双重的正外部性,农民购买农业保险获得的个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边际成本高于社会边际成本,由私人部门市场供求决定的农业保险实际“消费量”将低于社会最佳规模,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由上述三个原因导致的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使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经营出现了亏损。我国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大多为区域性经营,不利于分散自然灾害的关联性风险。应对信息不对称的办法之一是建立强制或者准强制保险制度。而外部性问题应该通过各级财政补贴解决。在20xx年实施的准强制性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就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保险覆盖面达到80%以上,这与政府的大力推广有关。但能繁母猪保险只是农业保险的很小一部分,其他的农业保险项目仍然面临着上述三个问题,导致供给不足。

  3.农业保险缺少地方性法规和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证明,农业保险离不开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从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实践看,各国举办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有两类:一类主要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兼顾农业发展;另一类主要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从中国的实际来看,农业保险立法的重点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原则、补贴措施、风险保障范围、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经营组织形式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法规,会使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也不利于建立长效的农业保险机制。

  同时,我们从上面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分析可以看出,没有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等的支持,农业保险举步维艰。一方面,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外部性,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风险商、成本高、费用高、赔付率高等特点,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经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三)云南省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

  1.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

  云南省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低主要是由可支配收入不足、旧经济体制下的观念、保险意识淡薄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有较大一部分农民有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可是因为在收入低,政府补贴力度又不足的情况下,对于农业保险这类“奢侈品”只能望而却步;其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会选择自留风险,鲜有采取保险等手段转移自身的风险。他们更多的`是在受灾以后向亲友寻求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或是通过过去的积蓄来应对灾害所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农民开始增加种植和养殖的品种,种养品种的多样化又在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内在风险调节和分担机制,降低了农业灾害造成损失所带来的影响;最后,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还受到农户保险意识淡薄的影响,这主要是由农民对农险了解程度低所引起的。可见,农业保险在(云南省)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普及程度不够高。

  2.农险的高风险性与高成本制约了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农险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自然灾害频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统计资料不全引起的。

  第一,云南省地处复杂的地质地理背景和特殊的气候环境,历来就是一个多灾重灾的省份。气象灾害(干旱,洪涝、冰雹、霜冻、低温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农业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兽害、恶性杂草害等)、环境灾害(生态破坏、污染等)是云南省面临的最主要的五大类灾害。加之生产方式比较落后,经济生活对自然因素的依赖较大,对自然灾害的承受能力较弱。

  第二,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尤为严重。农民对保险标的风险的了解程度要远高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就会造成依此设定的保费偏低的现象。此外,农民在投保后,防灾防损工作的质量高低,以及在灾后补救措施的及时与否,都会对赔付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

  第三,相关统计资料不全。保险公司的经营建立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通过大数定理、精算技术厘定保险费率的基础之上。然而,云南地区相关农业统计数据极不完整,这就抑制了保险公司精算技术的发挥,费率厘定无数据可依。这会对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致经营高风险。

  云南省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云南农村地区的分布不均,且较为偏僻。这对保险公司的展业、风险区划等工作极为不利,由此产生的成本极高。

  其二,前面所提到的云南省的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性,而这种高风险性必然造成保险公司的高赔付,高赔付额就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最终是为了赢得较高的商业利润,然而农险的高成本使得保险公司的最终目的大打折扣,严重挫伤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3.农业保险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我国尚未推出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云南省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性农业保险法规。在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经营农业保险,不仅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较高的保障,保险司的利益和积极性也会受挫;其次,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绝大部分农民可支配收入不足,在没有政府补贴或者补贴不够的情况下,他们更不可能去购买农业保险,也就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最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支持工作不到位。在购买了保险的云南省农户中,主动去保险公司购买的比重占了大多数,而乡村干部动员购买和统一购买的比重却不高。在保险公司尽量缩减展业成本的背景下,乡村政府的宣传和支持工作的作用随之凸显出来。如果乡村政府能够积极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程度,以及在统一购买农业保险这一环节上更加积极主动,加大支持力度,就能够更好的普及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1.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在经济学中物品按其有无竞争性和排他性被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自然垄断物品和共有资源物品。其中公共物品是指有如下特征的物品:成本或利益的外部经济;取得上的非竞争性,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从农业保险的性质分析,它具有供给和需求双重的正外部性,但他在消费上有时会表现出非排他性,所以只能称之为准公共物品[13]。⑴农业保险在“消费”上具有正外部性,表现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受益,而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

  会成本。农户消费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产生了利益外溢,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加之我国农民收入近几年来增长较为缓慢,面对高昂的农险费率,需求不旺的情况更加严重。⑵农业保险在“生产”上也有正外部性。它体现于农业保险人提供农业保险的私人边际成本大于社会边际成本,而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农业保险人“生产”农业保险是承担了部分本应该由社会承担的成本,边际私人成本高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却小于边际社会受益,正外部性由此产生。⑶农业保险提供的保障具有非排他性。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保险公司在进行防灾防损时使得一些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也得到了好处,使得农业保险出现非排他性。

  2.农业保险系统性风险较为严重,风险难以有效分散

  在保险中系统风险则指影响所有保险参与者,使被保险人间的表现产生相关性的因素。农业保险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各行为主体间的相互表现而产生的相关性因素,很容易导致主体间的一种恶性循环。⑴在农业中,系统性风险首先表现为区域性同类气候、流行性疫病等。这种风险往往涉及面广,如大面积干旱、飓风、洪水等,风险一旦发生则涉及千千万万农户,上亿公顷农地。在这种状况下风险波及面很大,风险高度相关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将风险在承保个体间有效分散,提高了保险公司承保这种非分散性风险的成本。⑵农业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即一种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由此农业保险的损失也容易扩大,而且由于这种损失是多种风险事故的综合结果,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使保险公司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两种反应——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它们都会对农业保险造成不同程度的市场失灵。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非常普遍,比如表现为经营状况较差的农民隐瞒某种危险和投保动机,有目的的投保农业保险的某个险种(如一切险),使危险集中,如果投保每年可以更新,则有临时性损失预期的农民更倾向于投保。逆选择行为使风险集中,不仅损害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可能使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剧增,甚至收不抵支。⑵道德风险。比如农民投保后减少对农业设备、家畜和中间投入品(包括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的投入,这同样增加了保险人的风险。总之,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加大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保险筹集资金的功能。如果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业保险供给,或者根本不供给农业保险产品。

  4.农业保险经营体制不合理,无法使各行为主体达到利益均衡

  农业保险会带来市场失灵的现象,在各国都是如此,政府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突破口。从我国农险实践看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除部分税收支持外,其余的资金支持很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完全按商业化的经营模式,这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发展停滞不前。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的在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让商业保险公司唱主角的模式。这种模式比较容易铺开,只要政府的政策到位,扶持措施得当,让商业保险公司既有利又承担风险,在政策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化操作的优势,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剩下的就是解决好补贴问题。

  ⑴针对险种进行补贴。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但不是所有的农业保险产品都必须实行政策性经营,只有那些关乎国计民生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商业性保险公司又不可能或不愿意从事经营的农业保险项目,才有可能纳入政策性保险加以补贴。某些险种可以视政策导向,有选择地、有条件地纳入政策性保险,但补贴幅度可以小一些,比如某些单风险农作物保险,虽然这些保险标的也同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这些保险标的遭受冰雹、洪水、火灾等单一风险的概率较小,符合一般商业保险承保风险的条件。还有就是一些范围较小、价值较高的设施农业、精细农业的单风险保险或某些综合风险保险,也适合商业化经营,由保险公司和农户来承担费用,政府可以少补贴一些。

  ⑵政府补贴的可操作性问题。如果农业保险公司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主决策开办的,中央和省两级补贴都可给该保险公司,似乎合情合理。首先,需要确定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范围,制订补贴规则;其次,需要确定保险公司做了多少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然后才能进一步确定该为每一类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多少补贴以及这个补贴在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之间如何分担。

保险的调研报告2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必然性及目的和意义,结合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实际,深入到参保单位,对退休人员和破产关停企业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破产关停企业医疗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现有参保县属企业75户,其中有政策性破产企业1户(含云师清酒厂和副食品厂)、关停企业7户,共有退休人员190人、在职人员548人(其中建筑公司27人、政府宾馆36人、云师青酒厂86人、副食品厂37人、造纸厂301人、木材加工厂38人、丹丹科技园23人)。自我县XX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这些企业一直处于关停状

  全文共计13043字

  态,根本无力缴纳职工的基本保险费,就连基本生活费都分文未领过,只有其中的190人退休人员,在XX年8月已按照××县人民政府XX年第24次常委会议纪要要求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参保问题,然而,那些在职的548人,仍然因企业困难而没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据查,这些困难群体只有极少数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原因是困难,其次是保险意识不强。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现有参保退休人员3458人,其中县属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1364人、上级驻县单位403人、县属企业1691人,从XX年把破产关停企业中的190个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我县真正实现了退休人员参保率100%,但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缴费基数未统一,县乡财政供养单位实行“单基数”缴费,即单位只按在职人员总数及工资总額缴费,退休人员单位和个人都不缴费,支付确有困难是财政追加预算兜底办法;其它单位实行“双基数”缴费,即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一样,单位都要缴费,只是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三、对策与措施

  (一)完成企业改制。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想尽办法帮助他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改制,使他们的企业员工身份得到置换,并且通过置换得到的经济补偿以促进他们自谋职业或再就业,这是上策。

  (二)出资买保险。在改制确实不能操作的情况下,政府应通过民政的困难救助方式,出资将他们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70元,548人共需资金38360元,可过渡性地保障他们的医疗问

  全文共计13043字

  题,待他们所在企业完成改制后,再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继续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双基数”统一为“单基数”缴费。现有的3458人参保退休人员中,县乡财政供养的1364人,除XX年财政预算了一年的保费后,再也没有预算了;企业20xx人参保退休人员中,有1130人早在XX、XX年的企业改制中进行了“一次性清算”,不再缴费;只剩下964人延续着“双基数”缴费,XX年人均缴费1680元、总額162万元,如果实行单基数,就意味着XX年应收的2966万元将减少162万元。

  (四)对企业缴费率降低1%。现行单位缴费比率为10%,全年应缴保费1272万元,如果把缴费率降低1%,就意味着XX年基金将减少127.2万元。

  (五)XX年保费预算收入2966万元,与XX年的2871.6万元相比,将增收94万元,XX年基金支出2671.4万元,当期只结余了200.2万元。如果实行单基数缴费和对企业缴费率降低1%办法,XX年基金收入将减少289.2万元,只可能收入2676.8万元;如果XX年的基金支出水平能与XX年保持完全一致,XX年的收支结果将仍然能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标;如果XX年的医疗需求水平继续同XX年一样的增涨速度,XX年基金将会赤400-500万元左右。

  (六)财政预算应到位。财政在每年的医疗保险缴费预算时,应按照政策规定的“工资总額”足额预算,这是实行“单基数”和“降低费率”的充分必要条件。

保险的调研报告3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委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大,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大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委、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大。目前,xxxx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xxxx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大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大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委、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

  (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独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

  (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保险的调研报告4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保险的调研报告5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保险的调研报告6

  目前,失业保险征收情况要远好于失业保险支出。而现阶段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却集中在失业保险的支付环节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20年8月,区就业局成立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专项检查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对全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相关情况的调研。检查发现,经办机构在对失业人员是否享受失业金、失业金的停止、基金支付监管等仍存在着具体问题,企业在参保、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还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本文结合年初审计、本次检查和工作实际,现就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提出一点建议。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失业保险待遇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8月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待遇在15个月以上人员中确定出的301名检查对象,联合区社保、地税、工商、镇街对这301人进行了全面核查。

  (一)参保情况

  301人中,有7人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以单位形式参加了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失业保险),111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83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有人正处于灵活就业中,其中谢家湾街道有4名失业人员分别从事保安、家具销售等工作,但所在企业均没有为其参保。从统计看,类似此类灵活就业人员占检查比例的3.9%左右。

  (二)求职情况

  就求职愿望而言,约71%的人有求职愿望,并有明确的工作意愿,但由于对工作职位、工作待遇的要求无法达到,现在仍处于失业中;约23%的人有求职要求,但对工作没有强烈愿望,处于可工作和不工作的状态;约6%的人不愿工作,也没有强烈的求职愿望。在检查中,上述人员均表示就业压力比较大,自己的求职愿望和现实有些差距,领取失业待遇也不是他们的初衷,多数人表示自己正努力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目前,企业和职工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较前些年有很大改观。从实际办理过程看,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欠费造成失业人员待遇享受难。现行《重庆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及其职工自欠缴之月起一年内清缴了所欠失业保险费与滞纳金的,失业人员自清缴次月起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实际上,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仍旧欠费。致使部分企业职工失业后,经办机构根本没办法为其办理失业保险金。

  2.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愿承担送档等义务。目前,由于一系列原因,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愿意履行失业职工送档义务,致使失业人员超过了申领失业待遇期限;同时有参保单位如雇工不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准备不足,失业人员反复跑路的情况较多,也有造成失业人员无法申领失业待遇情况发生。

  3.企业有违规帮助失业人员套取失业金现象。主要表现为失业人员已在企业就业,企业则通过瞒报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不予为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帮助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经办机构方面

  1.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每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由金保系统自动导出,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灵活就业或者其他,系统无法显示,经办机构没有办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基金监控缺位的现象。

  2.缺乏与税务、工商等其他部门联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就业、有否提前退休等情况,缺乏数据对比。现行情况下,无法与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缺少强有力的佐证。如20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有申报个税的情况,由于没有与税务进行信息共享,则失业经办机构无法掌控此类情况。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享受待遇享受难。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必须停发失业保险金。目前,经办机构对重新就业人员的认定只能掌握在重新参保(失业保险)的、或者当月不与签字的情况下停止,对出现的短期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医保的失业人员等情况,失业经办机构只能认定为其仍属失业人员。

  4.工作力量薄弱。根据对各区县的调查,全市均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手缺乏的问题,这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上有交叉现象,在基金的监管,特别是待遇支付上还缺乏一个专门监管的部门。

  (三)申领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方面

  1.认识不足。对失业保险“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的作用和目的不明确,认为只要失业了就该领取失业金,是否再就业跟领取失业金没关系。

  2.有故意骗保行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过程中,有专门为领取失业金而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在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诸如本身为自愿离职,但有要求企业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建议和对策

  (一)用新理念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要改变过去“失业保险就是管职工失业以后的事情”的旧观念,树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就业、促就业”的新理念,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重心放在防失业、促就业上,一方面维护企业既得利益,同时要保障失业人员在履行缴费义务后的权益,通过制度的完善,切实减少失业基金的风险点。

  (二)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认识

  在目前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这一险种往往被忽视甚至忽略。从历年稽核和今年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企业在对五个险种的保险费参保上,有明显的区别。目前,失业保险的参保情况仅仅好于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基本持平。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但客观存在,而且是在未能就业的群体中解决起来最难的问题,这部分人不是年龄偏大,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从民生角度考虑,失业保险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但要把它放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头等的重要位置,而且要放在就业工作的.头等位置,就目前其他就业群体看,他们都是有依靠的,而未就业群体失业人员恰是更应引起关注的。

  (三)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多年,但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识和人们对失业保险的熟知远远落后于其他险种。主要原因表现为企事业单位等对失业保险的认同和认可度缺乏,认为只要给职工发了工资、参加了相应险种就行。目前,很多企业在失业保险认识上不明确,不知道对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义务。如20年来,九龙坡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共出动人力200余人次,印制发放资料10000余份,积极配合区里做社保法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但社会认知效果仍不理想。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市、区人力社保局在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和人力物力支持,制定专门的失业保险宣传册和明确专门的宣传渠道。

  (四)加大失业保险稽核监督和执法力度

  人力社保部门应整合内部力量,加大对企业的稽核力度,对出现少报漏报现象应加大处理力度,对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应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可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失业经办机构人员少对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参保、有否少报漏报,以及追回失业人员多领冒领失业金情况都存在工作工作不力。对此,需要执法部门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支持,方可保证失业金的正常征缴和基金的运转,()保障失业职工权益,切实促进失业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扩大基金支出范围

  一是在基金缴纳费率上进行浮动,对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的企业,次年缴纳可以实行一定比例的降低,从而减小企业的负担,加速企业的基金的良性循环;二是扩大基金的支出范围,加强企业补贴。诸如对培训的奖励、稳岗的补贴等,形成长效机制;对主动吸收接纳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强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补贴。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积极就业或主动创业的,由失业基金支付适当奖励,切实达到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再就业的目的。四是实行奖励机制,对缴纳社会保险积极,稳定岗位效果突出的企业,实行一定的奖励,对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肯定,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六)成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目前,全市多数区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都是由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承担,这使得失业保险业务和财务在经办过程中有一定的混淆现象。主要是失业保险在就业范围内为单险种,以此形成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责任仅仅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设立了兼职内审部门,这实际上将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任务落在了科长和分管领导身上。设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的真正分离,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

保险的调研报告7

  养老保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保”)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功能障碍、影响社会稳定等严峻问题。近日,笔者走企业、访职工,对我县企业欠保问题的基本情况、成因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现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问题

  一是欠保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我县从1994年开始就出现了参保企业欠保的现象。之后,欠保企业逐年增多,欠保金额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业欠保金额累计已达834万元。二是欠保现象较为普遍。从企业数量上看,我县已缴但未缴足保费的企业有51户,占568户已参保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上看,商贸、文化、农业、工矿等行业都有涉及;从企业性质上看,公有、私有企业都存在欠保问题。三是欠保问题较为严重。我县目前正常纳税企业共1103户,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无心”缴纳保费。部分企业领导受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略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没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基于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体现在行动上就是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出于利益考虑,对缴纳“养老保险金”持消极、观望态度,得过且过,致使扩面征缴步履维艰。加之部分单位把应负担的部分转嫁到缴费职工个人身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收缴过程中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原因之二:企业经济效益滑坡,“无力”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日渐深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中举步维艰,企业效益滑坡,缴纳保费压力加大。我县主要参保企业属电解金属锰行业,xxx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至今,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停保、断保,直接涉及参保企业55家,参保人数XX多名,间接影响其它行业达10万人。还有部分企业因市场减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以致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我县丝绸公司属原蚕桑局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XX年8月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欠保约210万元,涉及职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机制措施,“无法”征缴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有部分职工没有完全明白养老保险与自己老年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和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难,加之所在单位的诱导性宣传,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表现消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或认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资,只要暂时有钱收入腰包,哪还管得着以后有无养老待遇;或认为老板永远处于主动地位,哪敢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从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权利,更谈不上维权,甚至为了眼前多一点收入反而支持帮助欠保企业规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企业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也有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正值我县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钻我们发展环境宽松的空子,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投机钻营意识强,动则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软拖硬磨,拒不参保,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摸清了情况,纳入征缴计划,依然无法收缴保金,强制执行困难,局面十分被动。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影响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参保单位经营状况,特别是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要做实做细,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自觉性。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协调保费缴纳事宜。可以建立统筹地区养老保险指标定时通报制度,对缴费自觉性差和欠缴情况严重的单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报批评,把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利用社会监督来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清欠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突破原则相结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将工作重点

  放在欠费数额多、欠费时间长的大户、难户上。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让欠费单位作出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欠费;欠费单位当年应缴金额必须足额缴纳,争取把往年的坏帐、死帐盘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补缴欠费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供发票,待按要求补缴欠费后再予办理。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措施,把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列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内容,规范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如:欠费单位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恶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有针对性的清理欠费,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缴,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缴纳能力而屡催不交、缴纳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欠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种阻力、纳入法律程序,落实兑现滞纳金制度,给欠费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人力社保部门和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应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务工作,适时收回欠费。对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宜适用强硬手段,以免造成“杀鸡取卵”的'悲剧。面对这类企业,要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补缴费计划,并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从各方面帮扶企业,使之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缴费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社保部门要倡导为社会保险事业作出贡献的敬业精神,深入实际了解所管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保费的征缴做到有的放矢。促进企业缴费的实现,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考核部门及相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将保费缴纳作为评比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特别是优惠政策兑现与否的必备条件。落实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等有效措施,使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同时,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基本、广覆盖角度考虑,核销破产欠缴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并简化相应办理程序给予及时办理落实。

保险的调研报告8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途径,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领域之大以及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也正因为其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提下,对保障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自20__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础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框架,行政法规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为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20__年6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护农民工伤职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县工伤保险工作现状

  我县截止20__年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__年7月12日

保险的调研报告9

尊敬的xxx医保局领导:

  在市劳动局以及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店严格遵守和执行医保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根据贵局考核内容要求以及公司规定,于x年xx月xx日 ——x月x日对本店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门店医保制度健全,药品种类齐全;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以优质、专业服务于顾客,杜绝违规操作,依法执业。

  二、医保刷卡电脑专人专机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为确保医保刷卡电脑系统操作安全,公司对医保刷卡专用电脑进行了锁定监控管理,禁止员工登录互联网站,确保了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

  三、本店严格遵守和执行GSP的`相关管理规定,将药品进行了“四分开”陈列存放。处方药规范经营,并作了相应的处方记录。四、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本店在公司领导的督促和监管下,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感谢市医保局各位领导莅临本店指导工作!

此致

敬礼!

XXXX药店

  xx年xx月xx日

保险的调研报告10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不再经营大部分的农险业务。

  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二)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单一型多,复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数据表明,我国保险市场人才供需比例约为1:4。人才的极度匮乏,个人简历特别是核保、核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农业保险险种减少,发展滞后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最初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险产品的结构不合理,险种可选性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产品缺乏创新,一方面产品雷同多,细分度不够,达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组合效应。另一方面产品开发能力弱,更新换代慢。由于长年亏损、业务萎缩。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

  规范化的保险中介机构活跃在保险市场上,是现代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特别在农村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可以将保险公司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能起到服务于广大农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国保险公司几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业队伍承保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利用农村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这一中介形式。

  (五)农民投保意识不高

  农民对农业保险既力不从心,又心有疑虑。首先,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农业保险项目经营经常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对其要求较高保险费率,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其次,许多农民对保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意识差。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保险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险的作用,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很难相信保险对生产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赖保险,许多农民买了保险后,高枕无忧,不积极参与防灾防损,导致损失扩大;三是道德风险严重,由于农业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范文参考网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保险进行欺诈活动,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触犯了国家法律。

  (六)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

  我国农业保险由于缺乏适当的再保险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开展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再保险责任按赔付率分段确定,目的是既向各私营农作物保险公司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不超过115%),又限制农作物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国,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心得体会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供给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问题,保险经营和发展的两难困境。结合我国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为了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完善农业保险供给体系,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改变经营方式,转变经营作风,以增加农业保险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职能,克服农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二是提高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培育农业保险意识,鼓励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以增强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动机和能力。三是培育农业保险人才。培育具有专业知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农业保险人才,提高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的多层次需要。

  (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环境,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是实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再保险政策,支持保险业的发展;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很多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再保险市场,扩大风险分散面,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资本市场分散巨额风险。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

  (四)加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农业保险经营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是保险经营的重要要素,而发展保险技术的关键又是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农业保险更是呈萎缩趋势,导致农业保险人才奇缺。因此,为了农业保险事业的顺利发展,一定要重视和开展对农业保险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农业保险业务骨干,同时,要在大专院校培养具有农业保险系统理论的高级专业人才,确保农业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保险的调研报告11

  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参加医疗保险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头等大事和热门话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覆盖,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当中,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参加医疗保险后带来的实惠,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就此问题我们对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总人口2767人,其中城镇人口1217人,截止到 20xx年12月31日,全社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 346人,其中低保人员274人,60岁以上人员 76人,(低保户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缴费的27人),残疾人 员 8人,未成年参保人员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 8674元,低保户占全社区参保率的80 %,低保户以外50岁以下 540 人,参保 35人,参保人是总人数 6 %。

  二、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覆盖面还不大,参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收费太高,因为Xx社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很少,贫困家庭多,对我县的城镇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承受不了;二是认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惠不大,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经济条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现在的医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影响参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交了费不享受吃亏,认识不到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共济性的双重作用;四是定此点医疗单位的个别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对参加医疗保险患者,就多开药,开贵药,造成参保者觉得不但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补助,反而还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

  三、建议

  (一)、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我县城镇医疗保险步伐,积极实施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完善我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民心工程,降低缴费标准,使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加入到医疗保险当中,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当年结余款转下年,同时希望在门诊看病也要予以部分报销,这样才真正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居民的关怀。

  (四)、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讲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大问题。

  Xx社区

  20xx年xx月31日

保险的调研报告12

  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已于4月6日正式出台,医改新方案也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等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代理”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实行,在逐步规范混乱的医疗市场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应根据目前的医疗保险状况,搞好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容易控制经营风险的模式,加强医疗险种设计、开发和业务管理工作,将现有的综合医疗保险逐步细化,不断丰富医疗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我国城镇职工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同样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潜在市场很大,应适时加强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这将对我国医疗保险业的发展与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保险的调研报告13

  为了统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

  一、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镇总人口为37595人,农业人口有33000余人,非农业人口有4300余人。全镇已将24499人应参保人员信息全部入网,其中累计参保缴费人数已达11900余人,60岁以上到龄人数5000余人,对60周岁以上的到龄人员已发放待遇,而且保证养老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应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二、xx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养老保险由小到大,参保人员由少到多,保证了城乡6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发展的还是很健康的。但由于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观念滞后,参保意识淡薄

  虽然养老保险已实行三年了,但仍有一些人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人认为,钱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是最安全的,没有长远的思想,拿到现钱是最重要的;有年轻人认为,钱交给国家,得等到六十岁才能享受,时间太久远了,怕日久生变;有些家庭收入确实比较低,拿出部分参保也确实有困难。

  2、劳动力流动性强,制约全覆盖工作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劳动力的流动性越来越强。xx镇的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流向了发达地区,就业对劳动者而言,要比社会保障更重要,如果就业的流动性和保障发生冲突,现实的选择当然是先就业,挣钱保障生活,而且,外地也有些企业也会帮助员工缴社会保险,这就制约了xx镇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3、保险机制的缺陷,影响全覆盖工作

  养老保险手续太繁琐,年年得缴费,年年有票据,每张缴费票据都不能遗失,保存起来太麻烦了,有一点错误还得想尽办法重获取复印件,还有转保、退保的时候必须先在镇上办手续,然后还得到县城,这个程序十分麻烦,比如,如果一个人缴了200块钱,今年出了什么事,来退保,还得来回跑到县城,这200块钱存了两年,非但没涨,还给折腾没了,这样繁琐的'程序,极大地消减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三、对加强xx镇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1、通过广播、电视、村上公开栏、横幅等农村常用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动用镇、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进行宣传,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真正懂得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自愿主动参保。

  2、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征缴清欠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动,做好养老保险金的征缴、清欠工作,针对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拖欠养老保险等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及时做好征缴、清欠工作。

  3、权力下放,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人员的服务内容,上级部门尽量权力下放,简化相关手续,能在镇区办理的,尽量让其在镇服务站办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4、科学核定经办机构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本镇工作量的大小,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经办机构的办公人员和办公经费,保证养老保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养老保险的全面完善关系着群众生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xx镇养老保险工作需要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促进xx镇的经济发展。

保险的调研报告14

  一、甘肃省基本情况

  (一)地区概况。甘肃位于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地处青藏、黄土和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处,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呈狭长带状,境内多民族聚居,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东中部地区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乃至中亚、西亚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甘肃是一个发展潜力和困难都比较突出、优势和劣势也比较明显的省份。它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复杂,资源丰富,不仅有适于农、林、牧、渔各业综合发展的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更有储量位居全国前列的多种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和生物资源,加之相对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为甘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同时,甘肃又是一个经济小省、财政穷省。其经济总量、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率、全面小康进程均在全国处于末位,xx年度人均收入全国垫底;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鲜明;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升级缓慢;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减灾防灾任务艰巨。受以上种种困难和问题的制约,甘肃贫困面广,贫困人口比重大,贫困度深,扶贫开发难度大。截至xx年,全省共有58个贫困片区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225个特困片带、6220个贫困村和97万贫困户,共计贫困人口417万。

  (二)甘肃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央支持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政策措施力度加大,特别是中央为甘肃量身定制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等政策的落地,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极大的活力,推动甘肃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近年来,甘肃“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实施,以及近期“1+17”精准扶贫方案的.制定,使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全省贫困人口的减少速度和收入增长速度都进入了历史最快时期。据统计,全省近3年年均减贫140万人,贫困面从xx年底的33.2%下降到xx年底的19.8%。由于扶贫成绩突出,甘肃省现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基地之一,成为全国扶贫工作的样板省份。

  二、保险业服务甘肃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甘肃保险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号召,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灾救灾、提高贫困人口风险抵御能力以及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推进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发展,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在农业保险发展方面,相继开办了玉米、马铃薯、小麦、棉花、青稞、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和森林等10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中药材、苹果、设施蔬菜等3个省级财政补贴险种。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设施蔬菜、玉米制种、油菜、烤烟、肉牛、肉羊、葡萄、大樱桃等特色保险试点,形成了多层次的农险格局。中央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的牦牛、藏系羊保险承保覆盖面、赔款补偿额位居全国前列。xx-xx年,甘肃农业保险累计为广大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700亿元,支付赔款10.4亿元,受益农户150多万户次,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地区农业、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人身保险保障方面,通过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推开。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精准扶贫工作安排,近期,甘肃省政府决定自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金额由5000元降低为3000元。截至xx年6月,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达到6.68亿元,有2229万城乡居民拥有了大病保障,累计有11.3万群众享受到了大病保险补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全省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明显降低。

  (二)引导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贫困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创新开展“两保一孤”特困群体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保险试点工作,针对特困户风险保障缺口,将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孤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采取团体保单方式进行承保。目前,试点工作在秦安县全县铺开,覆盖“两保一孤”人群3.41万人,提供风险保障10.88亿元。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陆续开办31款专属产品。截至xx年底,累计为303.04万低收入农民提供了1591.23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各类保险赔款9226.38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因意外致贫返贫问题。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危房改造工程,推动9市28个县区开展农房保险,承保农户34.62万户,赔款273.56万元,受益1308户。开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农户提供增信服务,推动“政银保”三方合作,支持482名养殖户获得融资988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民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农民的融资和就业渠道,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了途径。

  (三)整合保险行业资源,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人才支持。积极推动“险资入甘”,三年来,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等形式参与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13个,累计投资168亿元,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和持续进展提供了低成本、稳定、长期的保险资金支撑。开展干部挂职交流,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人才支持,xx年,甘肃省政府经过会商,同中国保监会等中央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干部挂职机制。截至目前,先后从保监会系统和保险公司两个层面选派了20名年轻干部到甘肃经济发展慢、基础设施差、扶贫任务重的市县开展挂职锻炼,利用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找项目、筹资金、出政策,得到了当地政府的一致肯定。常态化开展双联扶贫工作,与联系村贫困户结对子,进行一对一扶持。甘肃保监局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共帮扶双联村19个,帮扶特困户651户。 3年来,为联系村修建了道路、水渠、水窖和农田围栏等多项公共基础设施,长期资助贫困学生30余人,累计捐赠图书数千册,捐款数百万元,并为联系村村民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防范联系村村民因灾或意外事故返贫。

保险的调研报告15

  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是辽宁省一个新生事物。20xx年,按照省市县各级畜牧业保险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华财险与人保财险共同承担20xx年黑山县养殖业保险试点工作。3月15日,黑山县政府召开养殖业保险启动大会,全面启动20xx年黑山县养殖业保险工作。通过三个月的宣传和实际试点操作,养殖业保险呈现出平稳推进,农户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为涉农保险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

  一、试点情况

  (一)业务范围。中华财险负责黑山县养殖业保险市场份额30%的业务规模,包括新兴等5个防疫所管辖的9个乡镇,共122个村。

  (二)试点项目。目前开展的养殖业保险项目有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三个险种。其中,育肥猪保险期限为150天,每头猪保费30元,农户自负6元,死亡赔偿标准为 20-40公斤赔偿200元、40-60公斤赔偿300元、60-80公斤赔偿400元、达到80公斤赔偿500元;能繁母猪保险期限一年,保费60元,农户自负12元,死亡赔偿1000元;奶牛保险期限一年,保费420元,农户自负84元,死亡赔偿7000元。

  (三)承保情况。截至6月16日,承保总数为203002头。其中,能繁母猪18116头;育肥猪184534头;奶牛352头。承保总笔数569笔,总保费6770820元;个人部分保费(20%)1354164元,参保农户6533户。

  (四)理赔情况。截至 6 月23 日,中华财险共受理出险报案1777 起,已决件数764件,已决赔款573044 元;未决950件,未决465835元。

  二、主要做法

  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是党和政府支农惠民的重要举措,中华财险锦州中支作为承办机构,高度重视,采取一把手挂帅,全力推进试点业务的稳健发展,全力把养殖业保险办成政府的放心工程,农民的暖心工程。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配备精干队伍。

  目前,参与日常养殖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主要有三部分人员:村级防疫员、乡镇防疫所协检防疫人员和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为保证养殖业保险稳步推开,中华财险锦州中支加强养殖业保险的队伍建设,配备精干队伍,一是将中支农险部4人全部投入养殖业保险的工作中,另外又从公司客服抽掉1人加强养殖业保险的理赔工作,黑山县服务部4人全部投入养殖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的工作中来;二是从黑山招聘5名专职查勘员,常驻5个乡镇防疫所,主要任务是随时与防疫员、协检员一道完成养殖业保险的查勘定损任务;三是强化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公司先后组织三次专题培训,提高协检员的承保、理赔和合规操作能力。

  (二)加强硬件建设,配备理赔设备。

  按照养殖业保险理赔要求,中华财险为5个动监所配备了5台符合防疫要求的`理赔查勘车,实行24小时无假日上门查勘理赔服务。同时配备6台手机移动查勘设备,现场查勘完毕后及时将照片上传公司的理赔系统,保证了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流程管理,规范承保操作。

  公司以村、社、场为单位组织投保,填写承保清册签字,防疫员协助收取保费,与投保人一并将保费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其开具收款收据。

  (四)加强理三方联动,快速查勘定损。

  在农户报案后第一时间,中华财险查勘员与防疫员、协检员三方一并到出险位置,现场对保险标的查勘取证。每天将出险标的“猪钢子”带回动监局核对出险数量,由防疫科长签字生效,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五)加强防疫管控,确保无害化处理。

  查勘取证后,立即使用专用查勘车,将保险标的送到无害化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保险公司查勘员1人、防疫员1人、动监局1人三方现场监督的方式,保证无害化处理过程落实。

  (六)加强理赔服务,简化赔款手续。

  中华财险严格实行定损理赔公开到户和限期理赔制度。对于理赔款,通过省公司,将理赔款直接打入出险农户的直补卡,简化了农户领取理赔款的手续,实现快捷理赔服务。

  三、问题与建议

  (一)保险覆盖范围不能完全满足农户需要。

  现行条款规定,投保育肥猪体重必须在20公斤以上。而实际情况是20公斤以下的育肥猪死亡率相对于20公斤以上的育肥猪较高,根据公司黑山养殖业保险三个月的试点数据,15-20公斤育肥猪死亡为512头,占死亡1551头15公斤以上育肥猪的33%。参保养殖户强烈要求保险保障范围要覆盖15-20公斤这部分育肥猪,增加保险覆盖面。

  建议:一是将保险标的扩展到15公斤育肥猪;二是将赔偿金额重新设档,15-20公斤赔偿200元,20-40公斤由现在赔偿200元调整到300元,40-60公斤由现在赔偿300元调整到400元,60-80公斤由现行赔偿400元调整为60公斤以上赔偿500元;三是扩大承保面所产生的风险,根据试点经营结果,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二)承保规模依赖于地方财政补贴能力。

  现行政策规定,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市县补贴15%。对于黑山县这样的农业大县,财政负担较重,县级财政能力有限,对养殖业保险的补贴难以承担太大的负担。

  建议:加大省级财政的补贴力度,减轻县级财政压力。

  (三)保险公司费用严重不足。

  中华财险承担着黑山县5个乡镇防疫所管辖的9个乡镇,配备了5台专用查勘车,招聘了5名保险查勘员,并且公司农险部和黑山机构有4人专职服务于养殖业保险,目前费用压力比较大,远远不能支撑开办养殖业保险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和固定费用。

  建议:增加对保险公司经办养殖业保险的费用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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