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查报告【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金融自查报告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下发20xx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毕银办发[20xx]33号精神,我行认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了自查,现根据相关要求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XX为组长,XX、XX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自查情况
自查工作小组首先就个人进行信息保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全司进行了宣导,让大家对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重要性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同时对我机构涉及到个人金融信息相关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涉及到财会部、信贷部两个部门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在检查过程中,我小组对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情况,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摸排,未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并且未发生过与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有关的金融案件。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行充分认识到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工作,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市场环境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一、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
金融自查报告2
20xx年以来,颍州区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坚决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既确保已出台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实又全力抓好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地落好,现将上半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责任,全力推动政策落实。
区局党委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落实好政策红利、服务好企业发展的工作主线,重新调整优化了领导责任、工作协调、监督问责机制等减税降费推动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加压推进工作落实,着力以责任压实、督导抓实、作风务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
(二)强宣讲,全力抓好宣传培训。
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辅导”相结合,依托“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短信微信平台、网络直播培训、进厂入企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辅导,紧扣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熟知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畅通“线上”咨询通道,安排业务骨干接听解答纳税人缴费人政策咨询,切实把政策讲懂讲透。
(三)解难题,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实“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摸排企业在政策享受、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现实难题,面对面讲政策、实打实解难题。区税务局还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区税务局将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强劲发展动力。
金融自查报告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沈银办发[20xx]84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20xx年5月27日
三、自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四、自查结果
(1)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情况
1、我行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商业银行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上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无泄漏。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保密知识、信贷业务、营销技巧、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电子金融业务、优质文明服务、安全保卫等培训xxx期,合计xxx天,累计xxx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并要求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测评,确保员工培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确有实效。
2、我行暂无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或其他争议、案件。
3、人民银行、银监局各级单位业务部门在此前相关检查中未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
(2)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查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等制度。由于我行没有开办理财业务,所以暂时没有建设信息反馈制度,其它制度均已建立。
2、发卡业务规范情况:自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所有项目均按《金融IC借记卡操作流程》要求执行。
3、银行卡使用管理情况:我行制定了《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检查制度》、《借记卡章程》、《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都按文件要求执行。
4、风险管理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我行目前没有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信用卡相关的系统和制度都没建立。
5、收单业务:我行收单业务未外包,本行自行拓展的商户全部都按要求管理。
6、救济保护情况:我行开办借记卡业务以来,案件发生率为零。
金融自查报告4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福州分行业务拓展五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学习心得与福州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月13日分行风险管理部相关领导组织全行客户经理学习和宣讲,认真学习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文件,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三、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特别是收取财务顾问费与表外业务敞口占用费。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例如对于资产评估费统一向分行报销,授信客户尽职调查相关的差旅费、住宿费由部门经费统一报销。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金融自查报告5
根据岳银发(25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检查。
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报表、统计资料。
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金融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工作有效性,支持我县域内小微企业的发展,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农村信用社xxxxx年第一季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一季度末,我社小企业授信户数xxx户,较年初增加xxx户,增长12.4%。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xxx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xx万元,增长9.3%。其中贷款余额xxxxx万元,贴现余额xxx万元;表外授信余额xxx万元,其中票据承兑xxxx万元,保函xxxx万元。一季度末,小企业不良贷款余额xxxx万元,较年初增减xxx万。
二、小企业授信业务主要特点及作法
(一)主要特点
1、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结合我县域内经济发展情况和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少、需求小、用款急的特点,我联社细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通过评级、授信、抵质押品评估和贷款审批“四合一”流程,随贷随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同时全辖xxxx余人的客户经理队伍积极深入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截止1季度末,我社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xxxx万元,扶持个体工商户xxxx户,累计表内外授信xxxxx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xxx万元,无不良贷款。
2、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开展情况
根据我社目前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暂时对外未开办贴现及表外授信业务。随着各项业务的发展及经济环境的变化,我社会适时开办以上业务,为辖内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作法
一是创新担保抵押方式,在大力推广土地使用权担保、商用门点房抵押等传统担保方式的同时,逐步探索宣传公务员担保、动产担保、小微企业联保、政府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从企业多元化的现实需求入手,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融资选择空间。
二是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及“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同时通过各类担保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降低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整体风险,强调全流
程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主动风险管理。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有关政策要求,把握信贷投向,使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信贷资金被挪用或流向民间借贷领域。
(三)不良资产情况
截止一季度末,我社小微企业无不良贷款。主要由于我社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之初,就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控制度,同时客户经理本着“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原则,贷款发放前已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周边经济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前移贷款风险防范关口,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三、小企业其它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社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包括结算、账户管理、信息查询,同时为全辖xxx户个体工商户安装了POS终端,进一步拓展了结算渠道。随着省联社后续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企业网银业务也将在7月1日后全面运行,届时将进一步提升我社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微企业做为我县域内企业主要构成部分,但是在信贷投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部分企业经营能力较成立之初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仍有大部分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财
务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经营风险较大、担保能力不足等因素,致使对小微企业的评级授信、贷款发放有一定的难度。二是部分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后,由于大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影响,企业经营波动性大,发展不稳定,造成企业偿债能力不足,易造成信贷风险。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根据我社自身发展战略、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季度小微企业投放计划,确保信贷投放平稳增长,防止大起大落。
(2)从严把握信贷政策界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授信。重点支持对“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3)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审查、审批的风险管理作用,强化风险管理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性、科学性、独立性素质。
(4)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实施。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金融自查报告7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8
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内控风险提示及开展内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合行总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我社积极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以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分社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我社的内控制度、信贷管理、三防一保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重点检查了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现金管理,信贷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
1、全面动员,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岗位职工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先从自身岗位自查,对照有关制度的要求,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反映,不得隐瞒,知情不报,对其他岗位其他员工的业务行为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由委派会计同志负责实施对分社、社部各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操作规定执行情况较好,“一分四双”和交叉复核制度、“十六项”基本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符合制度要求,重要空白凭证帐实相符,销号登记簿与领用、使用情况相一致,分社在领入重要空白凭证时未按要求入库,而是直接留在柜面使用,已责令立即纠正。检查了会计凭证、帐簿、各类登记簿,会计凭证要素齐全,帐簿设置合理,错帐冲正规范,计息正确。有少数收贷凭证及借款凭证未签经办人名章,帐簿有硬性涂改现象。
2、对微机储蓄业务进行了检查,能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会计业务无缺漏登记的情况,操作员临时离岗能退出操作系统。由于分社掌握微机操作技能的仅操作员和出纳员,存在操作员离岗时由出纳员代岗,而由信贷员代出纳岗的串岗现象。
3、对内部往来资金帐户进行了核对,查实了未达帐项。支票帐户存款能按月发出对帐单,但收回率较低,一是我社对睡眠户存款无法及时联系处理,二是许多农村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不重视对帐工作,造成一部分对帐单滞留信用社,一部分对帐单发出后迟迟不能收回。我社已加强了对帐工作的管理,进两个月发出和收回率明显提高。通过业务过程随机核对了储蓄存款余额,分社和社部分别核对了20户,除未登折款项外,帐折均相符。对帐据、帐实、帐卡、帐帐、帐表进行了通打核对,检查日均做到了相符。
4、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信贷业务方面。我社已建立了贷款授权,贷款责任追究和贷款的审批制度。在联社对信用社授权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对信贷员进行了授权,对大额贷款由审批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审批,落实第一责任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管理与农户档案的限额一致,大额贷款建立了信贷档案。信贷管理工作一直是困扰信用社经营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尽管我社在信贷管理上加强了风险控制,规范了贷款操作程序,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尤其对存量贷款的清收化解措施乏力、手段单一,对茶厂和茶厂各万元的贷款只能在提供抵押物的基础上办理续贷手续。农业的弱质性,信用社贷款的期限管理与农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致使农户个人贷款违约率较高,信贷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对刚刚产生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而对刚性更强的不良贷款的化解显得力不从心。
5、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种类多,客户数量大,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人员处于茫然无着的'状态。“三查”制度的流于形式,从事信贷人员的观望等待心理,往往使一笔有问题贷款得到关注时,通常已经比较严重了。农村信用社的考核机制和工资制度,迫使信用社从高管到一般员工,为了求短期的发展,为了取得最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把预期收益想象的较高,往往千方百计甚至不考虑实际可能去扩大业务,其结果必然使风险产生且加剧。
6、“三防一保”方面。信用社已与员工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全防卫设施,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信用社制订了防暴预案,要求职工熟悉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头脑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通过自查,我社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防范意识,对一些过时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重订。力图通过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有效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社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自查,我们也剖析了内控制度长期流于形式的原因。
7、内控制度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形成一项系统的制约控制机制,凝聚了信合人强化制度的决心和心血。但这几年的发展似乎误入歧途,大量的类同的规章、制度、办法、责任制,挂在墙上、夹在文件夹里、存在电脑中,登记簿、工作日志一字排开,越设越多,一笔挂失业务要登记挂失登记簿、登记会计特殊事项登记簿、登记计算机工作日记志,一笔借款要登记受理登记簿、借款合同登记簿、内勤工作日志。上级检查乐于看登记簿看工作日志,却往往忽视实地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盘点。很多信用社也热衷于以规章制度的装订精巧,以登记簿的名目繁多展示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查库制度、“三防一保”检查纸上谈兵,事后监督制度勾勾画画,大事小事都要报告,鸡零狗碎也要形成书面材料,相同格式、相同内容的报告一年送上四次。执行上的流于形式根源于内控制度本身的形式主义泛滥,源于形式山上的河水只能归于形式的窠臼。委派会计实行以来,在抓内控、抓防范、抓监督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多数委派会计的大部分时间大部分精力都置身于必须的不容滞后的繁琐的具体的会计业务中。委派会计本身也还是一个风险源,却赋予其监督与管理的重任,只能是以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一点点精力在形式的河流上随波逐流,而内心却流淌着真实的无奈。其实,内控制度建设只需紧紧围绕着“一分四双”,“六相符”,“十六项基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各岗位之间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基本制度为经,以各项业务和重点部位为纬,织就一张缜密的内控之网,无重复、无遗漏,不断地加以完善,随时能发现触网之鱼。而委派会计不能是联社放养的一尾鱼,鲨鱼也不行,他应该是一位吃苦耐劳技艺高超的渔夫,鱼鹰也可以。内控制度建设山重路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怠,而什么时候内控制度真正落实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也就不需要了。
金融自查报告9
接到绥银发【xx】56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我行开展学习和自查,现汇报如下:
1、及时宣传,组织学习。
我行在收文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该文件,并结合最近社会上发生的相关案例,在全行范围内宣传落实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采取进行保密,要求前台部门加强学习,充分让员工深刻领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2、从内控机制上下功夫,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思想教育,让每一位员工做到守法合规,保障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让客户在农行放心办理各项业务,从而在源头上使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保护。
3、建立了社会监督制度,在每一个农行网点公布统一举报电话,人民群众一旦发现有农行员工披露客户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等私人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举报。
4、整章建制,建立关于客户金融信息保密制度。
相应出台了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二是严禁向本行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但为个人办理相关业务所必需并经个人书面授权或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严格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用户和密码管理,严禁非客户经理进入查询;四是客户经理在查询个人金融信息时做好登记并备案;五是严禁以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个人信息。
总之,我行通过不断强化全行员工个人金融信息法制意识,加强对客户金融信息的'保护,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客户信息不泄露,在防止信息泄露息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通过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现已经形成了一套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控制机制,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安全起到了严格的保护作用。
金融自查报告10
依据总行农发银计【xx】22 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进展银行 xx 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 xx 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马上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比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熟识,周密部署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进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进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方法》等文件方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熟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熟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状况 (一)落实整改
xx 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觉问题的状况我行对比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觉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觉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觉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状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方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状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准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准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状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方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相互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准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准时性、精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状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娴熟,各司其职,能按时、精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肯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觉,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洁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进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依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养,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殊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依据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供应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11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信用社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金融自查报告12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金融自查报告9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1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第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检查。
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
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金融自查报告14
为贯彻总行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安排,我们分行营业部在行长的带领下对我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业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更为了以此为戒,警示自我,本人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金融自查报告15
XX农商行20xx年金融统计
自
查
报
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xx年】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xx年】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行X银检意字(20xx年)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万元,个人存款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xx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万元;20xx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万元;20xx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xx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万元、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xx年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20xx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万元,年度新增贷款万元,剔除社团贷款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xx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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