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制度

时间:2024-05-27 18:25:07 生物/化工/环保/能源 我要投稿

生物安全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物安全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物安全制度

生物安全制度1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

  三、对上岗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实验室应当按要求如实记录,保存档案、报告。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生物安全制度2

  1.目的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安全。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各项相关工作

  3.职责

  (1)检验科主任职责

  ①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

  ②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

  ③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④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⑤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⑥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实验室负组长职责

  ①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②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操作规程”;

  ③负责项目相关实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熟悉所有相关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和所从事实验活动潜在的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②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

  ③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护程序;

  (4)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设置和准入

  ①实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②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③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操作培训,熟悉特殊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

  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目录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

  (4)对违章操作造成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据情节追究其操作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

  ①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安全事故;

  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楚的外来标本。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

  (7)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标本、培养基、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8)实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10)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先消毒,后维修。

生物安全制度3

  目的:确保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环境不受污染,样品质量不受影响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条件

  1、实验室人员、辅助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受过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潜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相应的实验室工作。

  2、未成年人、孕妇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处于易受感染状态或感染后果严重的额人员也不得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衣)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域工作。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呈重度疲劳状态时不得进入。

  4、外来参观人员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白大衣)。大白衣应定期清洗、更换,清洗时应使用具有杀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应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质、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镜、面罩或护目镜。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5、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6、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传播疾病样品室,要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口罩。

  (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4、严格禁止用嘴操作实验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灯等。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5、尽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损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必须用机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夹子、镊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7、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8、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9、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10、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毕,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需关好水、电、门、窗。

  (三)监督与检查

  1、涉及病原体的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对各项实验的生物安全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2、各实验项目主管人员要定期对所开展的实验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事件。

  三、常见实验室废弃品处理

  实验室废弃品按物理类型而言可分为固体废弃品、液体废弃品及气体废弃品,就危害类型而验分为化学毒性废品和病原性废品,由于废弃物品具有潜在的致病性、伤害性,如不妥善处理会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品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和放射性废弃物等。

生物安全制度4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3.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4.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5.应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sop操作规程。

  6.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7.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吃喝。

  10.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

  11.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生物安全制度5

  1、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原则

  (1)在实验室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都要遵循“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应立即通知科主任或安全员以及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情况紧急者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如火警等),同时报告具体事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势情况及损失情况。

  (3)立即通知医院抢救小组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的其他人员。

  (4)做好现场的消毒、清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将调查报告上报院里。详细记录意外事故处理的经过。

  2、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意外刺伤、割伤和擦伤

  1)工作人员一旦被意外刺伤、割伤和擦伤,应脱去隔离衣,立即冲洗伤口、挤出局部血液,用碘酒和75%酒精消毒。

  2)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安全员受伤的原因及可能污染的病原,根据所污染的病原情况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理。如被HBV等病原污染的锐器刺伤,应注射乙肝疫苗和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及其它相关疫苗;如被HIV病原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两个小时内服用AZT等抗病毒药物。

  3)科主任向医务科和院内感染科报告,院内感染科负责记录备案。

  4)将其正确的医疗资料存档,分析事故原因,记录意外事故处理经过。

  3、打碎或溅出传染性物质

  1)如不慎打碎污染了传染性物质的容器或小瓶及包括培养物在内的感染性物质溅出,应先用一块布或纸巾盖上,再把消毒液倒在上面,至少作用30分钟,才能把布或纸巾及打碎的物品清理走。

  2)玻璃碎片应用镊子夹取,不能用手直接拿;污染区域应用消毒液擦拭干净。

  3)将布、纸巾及打碎的物品放入盛污染废弃物的容器里。

  4)上述操作均应戴手套进行。

  4、离心管碎裂

  1)当没有密闭离心桶的离心机正在运行时离心管发生了破裂或怀疑破裂时,应关闭开关并保持离心机盖子关闭30分钟。

  2)通知生物安全员,在生物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清理。

  3)必要时,在一层手套外再戴一双手套,夹取碎片时要用镊子。

  4)所有打破的管子、玻璃碎片、套管、及转轴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消毒液里(10%“84”消毒液)浸泡消毒或高压处理。

  5)离心杯应用消毒液进行擦拭并用清水洗净,干燥后再使用。

  5、危险化学药品溢出

  1)向生物安全员或科主任通报情况,同时上报医院有关部门,疏散现场不必要的人员撤离现场。

  2)照顾可能已经受化学物质污染的人员并采取适当的医疗处理措施,较为严重的伤害者应立即被送至急救室或特定的`医院进行紧急的医疗处理,将其医疗资料存档。

  3)如果溢出物是易燃品,熄灭所有明火,关闭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

  4)避免吸入溢出物的挥发气体,如果安全的话,需要进行通风。

  5)将溢出物清理干净。

  6、实验室火灾

  1)实验室一旦发现火情,发现人应立即用楼道中间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并迅速报告科主任或消防安全员(值班时报告保卫科和总值班)。

  2)如是初起小火,在科主任的组织及保卫科协助指挥下,协同在场人员进行灭火;如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告之火灾地点、时间、类型、事态、损害情况和报警人身份。同时报告医院疏散指挥组(护理部)进行疏散。

  3)在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的情况下,要“统一组织、镇静有序、避开火源、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4)被疏散人员通过楼梯时应靠右侧行走,留出左侧便于抢救伤员和抢险人员通过。

  5)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仪器设备和重要资料。

  6)离开危险区域的人员不要围观,应迅速倒疏散指定集合地点集合以便清点人数及时汇报。

  7、实验室断电

  1)实验室检验设备均配有UPS电源,防止瞬间断电对检验工作的影响及对设备造成的损害。

  2)如发生瞬间断电,对实验室正常工作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但实验室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在正常供电后,应对冰箱等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无须采取措施;如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持续报警,应立即通知配电室或器械维修组(夜班通知总值班)。

  3)如实验室发生非瞬间的断电,应立即通知总务科(夜班通知总值班),并询问停电原因及时间,如被告之是医院一路或双路电停止的情况,会立即启动“医院防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医院恢复正常供电之前,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将仪器设备的开关暂时关闭,待恢复供电之后,重新开启设备。如仪器出现异常,采取同2的措施。

生物安全制度6

  1.实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全部实验技能,熟悉所管药品、仪器、试剂、模型、标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维修的方法。

  2.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药品、试剂、标本等的添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赔偿等规章制度,严格领取手续,严防爆炸、烫伤、烧伤、腐蚀等各种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必须做好仪器、标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洁、保养工作,做到无尘、无锈、无虫蛀,标签分明,分类合理。

  4.实验前要认真为教学人员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标本等,实验时,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按操作规程做好实验,防止学生损坏仪器或发生事故。

  5.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课教师利用仪器、实验设备开辟第二课堂活动和特长兴趣小组的各种活动。

  6.每学期开学前对生物学科一学期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缺少的仪器、药品、标本等制定购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勤部门应及时采购、补充。

  7.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特别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

  8.实验管理人员要自觉坚守岗位开展工作,保证教学需要,接受教务处领导,期末做好实验工作总结。

生物安全制度7

  1.目的

  为保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对各岗位人员的资格、职责、教育培训、实验室的准入、人员的防护管理和健康监护管理进行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

  3.职责

  3.1总经理

  1)总经理是实验室实验活动和人员安全的最终责任人,对生物安全负总责,兼任公司生物安全委员会组长。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与计划,批准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文件。

  3)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有效实施和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2实验室主任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对生物安全,兼任公司生物安全委员会副组长;

  2)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3)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4)监督有关法律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试验;

  5)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6)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7)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3.3检验人员及其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1)遵照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2)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3)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按规定进行常规消毒和意外事件紧急处理;

  5)发现生物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上级报告;

  6)参与相关工作的危害评估及生物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置。

  4.规定

  4.1人员基本要求

  4.1检验人员

  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维护和期间核查规程,通过所需的生物安全知识、技术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按要求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原则。

  4.2实验室主任

  具备相关教育经历和相应实验室工作经历,接收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和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毒菌株、样本和工作内容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好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4.3实验室活动辅助人员

  应掌握职责区域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

  4.4外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

  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申请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申请进入实验室并参加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并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5.人员准入要求

  5.1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被授权进入实验室。

  5.2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需通过实验室负责人授权方可进入实验室,需了解其相应工作的潜在危害。

  5.3病原微生物实验员在以下情况下进入实验室污染区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a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b患发热性疾病;

  c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d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e妊娠;

  f在实验室污染区域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

  g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6.人员培训要求

  6.1公司培训专员需要制定生物安全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应包括(并不限于):实验操作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或技术、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意外事件的能力以及消防、生物危害和传染预防、急救等;实验室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维护、期间核查以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内容等。培训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6.2实验室主任

  必须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技术规范;本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株和工作内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的培训。培训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6.3实验室检验员

  必须参加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管理规范,与工作有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保养和期间核查规程,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生物安全风险,个人防护和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置原则和程序,实验室常规消毒方法,处置生物安全事故的知识和技术,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等培训,参加生物安全知识、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6.4实验室辅助人员

  必须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和实验室意外事件的紧急处置原则和程序、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职责范围内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等培训。培训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6.5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活动的外单位人员(实习、进修、工作人员等人员):应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的大小参加必要的培训,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入。

  6.6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办法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内容的新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或原有法规内容有较大改动时,应对所有病原微生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由质量部保存。

  6.7发现生物安全隐患或生物安全事故后,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记录由质量保存。

  6.8人员培训及考核

  6.8.1制定生物安全培训、考核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生物安全培训。

  6.8.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办法、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6.8.3实验室工作人员每1~2年至少参加1次PCR技术的'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参加相关学术交流会议。

  6.8.4根据岗位的不同,针对性的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6.8.5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形式可多样化。

  6.8.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在考核后,应与同实验室人员共同工作至少一个月,才能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按照其要求进行。

  6.8.7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应对安全手册重新进行审核、评估,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6.8.8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6.8.9安排未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在合适的时间内参加技术培训。

  6.8.10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内部实验人员学习、更新核酸扩增方面的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的理论学习水平。特别是在标本接收区的人员,需定期对其进行有关核酸扩增技术,标本采集、保存、运输等知识的培训。

  6.8.11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内容:

  a)日常工作质量

  b)室内质控测评

  c)室间质控测评

  d)在抱怨处理中的表现

  6.8.12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严格奖惩制度,有下列表现者可受奖:

  a)工作质量高,质控测评成绩优秀者;

  b)有科研能力,并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

  c)有独创性工作成果,经鉴定认可者;

  d)受到有关部门或群众嘉奖者。

  有下列情况者将受到惩处:

  a)工作质量问题较多,质控测评成绩不合格;

  b)不遵守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影响;

  c)不求上进。

  6.8.13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建立档案,实行能进能出制度,不断吸收高质量人员,加强培训和提高,对于不适合本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7.人员健康监护要求

  7.1实验室人员体检

  a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b办公室应制定相关人员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临时性体检,体检结果计入人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必要时对实验室污染情况进行追溯调查。实验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工作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c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病原微生物工作,当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惫状态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d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员,在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需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由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工作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e实验室负责人应该定期了解实验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体检就医,实验室人员应注意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出现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f实验室负责人在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情况。

  g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对可疑人员进行针对性体检,实验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工作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7.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

  a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症反应等情况。

  b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

  c发生实验室意外事故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7.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a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健康要求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b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最高管理者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的由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健康要求后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生物安全制度8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生物安全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实验中心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合格迎评”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依据卫生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指《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章 实验室规范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A.个人防护

  一. 着装: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 “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B. 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生物安全制度10

  1、医务人员

  1)每1—2年做体检一次,并接受乙肝疫苗接种。

  2)每1—2年检查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水平,发现乙型肝炎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3)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服,不允许在实验室进食和吸烟。

  4)检验人员在工作前后和被污染后,应用肥皂和流水清洗,必要时由消毒液浸泡双手,每季度抽查检验人员的手,并做细菌培养一次。

  2、环境消毒隔离

  1)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清洁区要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2)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一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并做记录。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不得外溢污染。

  4)静脉及末稍采血,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毒,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杜绝交叉污染。

  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一对一调换,统一处理,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凡是肝炎病人和透析病人的血液标本及疑有黄疸的血标本,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放在规定区域内,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污染面。

  8)溢出试管外的.血液,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9)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酒消毒局部。

  10)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1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施康1号消毒液(20xxmg/L)中两小时后,标本倾弃,一次性容器送焚烧,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均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12)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3)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清洁区,污染区,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如紫外线灯,排气扇等。

  14)非科室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参观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进入。

生物安全制度11

  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它是医院几乎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之集中地,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有可能导致生物传染危险性的各种潜在致病病原体如肝炎病毒、艾滋病毒、结核杆菌等。为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标本交叉污染,和疾病的传播,我们从科室的设计布局、人员防护、标本的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1、对检验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检验科应结合自身条件和资源,从实际出发,尽再大的可能做好实验室办公区和操作区、污染区与清洁区的严格区分,区与区之间设缓冲间。应保证操作区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范围内,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素及有害气体的扩散。要有防蚊防蝇的设施和措施及有感应式水龙头。实验室门口应有明显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标识,标本接收窗口和工作人员进出道分开。

  2、做好个人防护培训工作

  加强对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防护知识、应急处臵等方面培训,提高员工对生物安全管理的认识,并定期考核记录在案。在工作中,检验人员接触污染物品时,在操作前应戴好手套操作。每天消毒工作台面,发生液体溢出后即刻消毒,如手直接接触污染者,应将污染的双手用消毒剂擦搓2min后,再用皂液流动水洗净。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进出操作区应严格洗手、更衣,不使用公共毛巾,严禁将个人用品带入操作区。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检验人员应注射乙肝疫苗,提高免疫力;全科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做好健康记录。

  3、严格标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污染

  检验科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标本,是一个重要的潜在的生物传染源,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标本在离心操作时会形成汽溶胶,或标本外溢等造成空气、台面和地面的污染。对标本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气溶胶或液体喷溅的实验须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对所有的标本(血清、尿、体液等)处理时必须经初消毒,如体液标本用后放在污物桶生物危险容器内,每日收集前喷洒84消毒液;细菌室标本应定期高压灭菌处理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血液标本每管加入84消毒液后,弃臵于实验室的生物危险容器(生物危险袋黄色袋)。处理病人标本时应做好全面防护。

  4、实验室仪器、环境的消毒

  凡直接或间接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计数仪、生化分析仪、冰箱、培养箱等局部轻度污染,可用含氯洗消净或戊二醛溶液擦拭。每天可用喷雾器均匀喷洒含氯消毒剂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物体表面及地面若被明显污染,如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具打破,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20xx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30~60min,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min。

  5、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

  实验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废弃物的处理须经过专项培训的人员专人负责,分类进行收集。严格实行密封化、标志化、无菌化的规范管理原则,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臵入锐器容器中。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格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人进行焚烧。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检验科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规范操作。当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时,应使用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理传染源、被污染的仪器时必须戴手套,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加盖、坚固而不易刺穿可密封,并要安全转送,规范处理各种医疗废物和实验室废物。临床实验室应尽可能通过消毒、灭菌、去污染、防感染将操作环境内的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总之,应加强检验科的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实验室制度,防止标本交叉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

生物安全制度12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制度13

  一、对有关人员每年培训两次,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

  实验室人员准入规定

  一、实验室技术主管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业务。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三、实验室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技术人员应有业绩档案。

  发现存在生物安全问题时的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一、发现有菌种、毒株的扩散,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二、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

  三、封闭实验室,以防造成危害。

生物安全制度14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生物安全制度15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资料载入中...

  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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