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2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实现机械设备的合理装备、安全使用,防止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坚持“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完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范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
2.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2.1 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所在项目和使用单位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2.2机械设备所有人及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管养和检修。
2.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负责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3. 机械设备操作手要求
3.1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方可上岗操作。
3.2 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
3.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 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 “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
3.4 机械操作人员每年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待岗、转岗、换岗的操作人员,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4. 机械设备的选用
4.1 机械设备的选用应保证:满足工程使用需求、符合安全要求,优先选用本质安全型机械设备。
4.2 机械设备型号的选择应确保一定的安全系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应大于最大起重荷载,并保证一定的安全系数。发电机组容量应大于拟用电设备的总功率。
4.3 严禁使用下列机械设备:
a.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b.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c.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d.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e.存在严重缺陷和质量隐患的机械设备。
5. 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
5.1 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保险,设备须经项目部、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出租单位共同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部必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不满足使用要求、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5.2 新购、自制或经过重新安装、大修、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 检验,未经技术试验或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以及试验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5.3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报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并按规定定期保养、维护、检验。
5.4 进入施工场所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有效,设备编号和技术标牌完整、清晰。
6.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
6.1 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特种设备的安拆和使用要确保“六证到位”:产品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拆队伍资质证、安拆人员特种作业证、特种设备验收合格证和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按程序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
6.2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项目部应留存安装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使用须符合环保要求。
6.3 项目总工及项目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应向现场机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施工要求。
6.4 参与安装、拆卸的所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等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5 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拆,项目部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 机械设备的使用
7.1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项目部都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对现场所有设备均应履行验收手续,建立设备台帐,并健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
7.2 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严禁使用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机械设备。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都应安装防护装置(包括液位的保护罩),不准随意拆卸,如因检修拆卸,检修完后必须恢复。
7.3 对于容易引起绞伤、碰伤、烫伤等的危险部位,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设防护栏。起重作业时,应在起重作业半径范 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7.4 机械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简单机械应执行班组负责制,主要机械应执行专人负责制,重要机械 应执行机长负责制。
7.5 每台机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汽车式起重机和各类厂驾设备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 掌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 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7.6 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控制处理。由于指挥人员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7 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或需要顶升、加节的,项目部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7.8 设备出租方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做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 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使用方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9 当遇大雨、大雪、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严禁夜间、酒后作业。恶劣天气或雨雪过后,应先经试车,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10 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将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及设备门。
8.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8.1项目部和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保养制度,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 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日常保养必 须遵循“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 止设备带病运转,杜绝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
8.2 项目部和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 的年度、月、周、日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 时间及完成日期,并督促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日常进行维护保养 工作,按期完成计划内容。
8.3 设备检修和清理必须停车进行,罐内和机械传动部分检修清理时,均要将电源切断,取下熔断器,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启动”的安全警示牌并设监护人。
8.4 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 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 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9.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检查
9.1 项目部和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可参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 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9.2 项目安全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针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设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机械设备进场验收情况、特种设备报检情况、操作人员教育交底情况、机械设备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运转情况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
9.3 项目部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a.检查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外表无严重的锈蚀磨损,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b.电气保护装置:相序、过欠压、过流过载、继电器、漏电保护器等是否齐全有效。
c.基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否有排水措施,基础是否存在杂物乱堆乱放,是否进行支护围挡。
d.钢丝绳是否存在严重的断股断丝、扭曲变形等且已达报废标准。
e.各传动装置是否有漏油、振动、异响,运行平稳,相应防护措施齐全可靠。
f.施工升降机各部位滑轮、导轮是否完好、无严重磨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9.4 项目部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每天对设备安全巡查内容:
a.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交底到每个操作工。
b.实行多班作业时,是否按管理办法填写交接班记录。
c.检查设备空载运行时是否平稳,无异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日常保养、清洁卫生是否到位。
d.检查设备电气控制是否正常,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e.机械设备是否超负荷及带病使用。
9.5 设备租赁安装单位对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a.检查是否定期(塔式起重机检查维保周期为 1 个月,)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b.检查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墙间距(依据使用说明书和标准要求)是否超标;
c.检查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如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载限制器、上极限开关、防松绳开关;物料提升机防坠安全器、停层装置、限位开关等)是否有缺损、失效现象;
d.检查主要结构件是否有变形明显、焊缝开裂,主要部件(如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前后臂、回转装置等;施工升降机标准节、驱动齿轮、齿条、导轮等;物料提升机标准节、吊笼、导轮等)漏装缺失;
e.检查钢丝绳报废和固定(钢丝绳出现严重磨损、断丝、变形的或固定、编插连接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6 设备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及检验检测后存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复查销案。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暂时停止施工。
9.7 当遇到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设备事故或停工 6 个月以上时,应对设备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9.8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对其全面检查,及时维修;维修前应先切断电源,并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需要带电检修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0. 机械设备事故的管理
10.1 机械设备事故划分:
a.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 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15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b.较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50000元的事 故或不足以上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 铭牌规定和安全水平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及以上的事故。
d.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上调机械设备事故等级。
e.非责任事故: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机械设备的损毁、损坏。
f.关于机械设备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程度划分按国家有关规定 划分。
g.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按损坏的机械设备修复达 到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时、材料等修理费用。
10.2 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原则
a.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保护事故现场,机械主管人员汇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b.机械设备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由设备所有人承担。事故责任追究按公司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c.机械设备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权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经济 处罚。
d.项目部和使用单位机械设备事故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1. 附则
11.1 本制度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为准。
11.2 附件
1、特种设备管理记录表
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3、机械设备标识牌示意图
4、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生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持证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4、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机管和操作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6、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过大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6、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严禁保养和修理。
10、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严禁擅自更换人员、岗位和机械。
11、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机械的作业程度,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程度,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指导、检查公司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的审定,建立设备台帐,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审核设备报废工作,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更新,开展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本项目部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建立机械设备使用、运行台帐,检查机操工或维修工做好日常保养,故障修理、记录等工作,参与公司机械设备的检查。
第三条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受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对所操作机械做好使用、保养调整,做好运转,保养记录。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一条凡量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设备性能良好。进场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方能使用。
第二条作业区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有关安全警示牌等标牌。
第三条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调换工作、经常出现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适宜继续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收回操作证。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1、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应符合原制造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准安装。安装完成后对塔吊进行四方验收,其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变幅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进行书面交底。
2、砼搅拌机:离合器、钢丝绳符合规定要求,保险持钩齐全,清洁润滑良好,运转正常,持证操作。
3、砂浆搅拌机:全机清洁润滑,防护罩盖齐全,运转正常。
4、木工机械:外露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无带病运转。
5、钢筋机械: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运转良好。
6、电焊机:有防护罩,焊钳及绝缘良好,有接线桩。
第五条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凡超过期限的设备,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实行产品报废制度。由项目部根据机械设备报废单,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进行销帐。
第四章大型设备装拆制度
由于塔式起重机机身较高,其稳定性就较差。操作不当或违章装、拆极有
可能发生塔机倾覆的机毁人亡事故。因此,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全面地掌握塔机的技术性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从业务上掌握正确的安装、拆卸、操作的技能,保证塔机的安装、拆卸安全进行。
第一条塔机安装、拆卸的安全注意事项
1、对拆卸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格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按装拆塔机的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应的塔机;
②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配备起重工(装拆)、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
③进行塔机装拆,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装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②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界区域,派专人值班。
③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④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作业。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是否有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4、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方能使用。
第二条塔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2、塔机各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上岗;
3、起吊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显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细长物件单点和绑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锌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装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不吊;放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起吊前,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
5、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电源等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6、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第五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采购或租赁起重机械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的产品,特种机械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应到当地的安全部门备案,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安全操作证。
第二条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检、月检和日检,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
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杜绝机械事故,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优势,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基本规定
1.各项目部应设设备管理员岗位(可由项目部材料员兼职),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维修保养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并加强与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联系,防止管理脱节。
2.现场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做好设备进场记录。
3.施工机械及其电气系统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机械工进行安装,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4.机械的电源安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形式,严禁两台及以上机械共用一个开关电器,或共用一个开关箱。
5.设备在现场安装就位经验收合格后,应挂合格牌和操作规程牌,明确安装人、维护人、操作人和验收人。
6.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7.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
8.机械开始使用前,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应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9.设备运行做好记录前,运行完毕要进行例保,并做好记录。
10.对特殊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施工前对设备进行鉴定认可。
11.各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润滑、检修,确保设备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计划大修,修理应有记录。
12.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节后、台风、雷雨后更要及时检查,并保存记录。
13.施工处设备科负责人每三个月对项目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14.因故闲置不用的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锈等工作。
15.机械设备的各级安全检查执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我公司现有大型设备为塔吊、施工升降机、砼输送泵、装载机、布料机等几种。
2.大型设备的购置
2.1使用项目部根据购置计划,由项目经理会同总公司、分公司施工有关处室对拟购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和厂家的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查,确认合格后填写评价记录和购置报表,报总公司审批。
2.2购置前应与厂方签订购置审批表,报总公司审批。
2.3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分公司和总公司施工处备案。
3.大型设备的'安装
3.1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项目应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处对有关协议和检查等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填写《大型设备安拆审批表》并由施工处设备科同意后方可组织安装工作。
3.2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布料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厂方提供的基础图施工;如有变动,则应按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基础钢筋应经主任工程师和安装单位并作隐蔽验收,且应作强度试验,保存强度试验报告单。
3.3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应对安装单位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必须订立安全协议(应有安装单位公章),明确责任(或由厂家负责安装,其责任等同与承包专业队伍)。
3.4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装拆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调试和拆卸过程必须做好记录,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收集证明方件。
3.5安装完成后,应由安装单位出具检验验收记录,并经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报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合格准运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顶升和附墙也包含在安装内,每次顶升和附墙后,都应经安装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7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额定载荷坠落试验,在正式投入运用后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额定载荷坠落试验,每次试验都应有记录。
3.8其他大型设备应在首次安装后由厂方进行调试运转,并出具验收记录,同时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下列工作
4.1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塔机、升降机和布料机每半月进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观测,并保存记录。
4.2使用单位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机械的保险和限位装置。
4.3每次修理后,都应由厂家和公司、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4.4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保、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承包部备案。
三、其他设备
1.其他设备指价值在壹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我公司现有为搅拌机、卷扬机、砂浆机、电焊机、对焊机、木工机床、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打夯机、套丝机和砼配料机等几种。
2.其他设备的配置
2.1使用项目部应根据购置计划,填写购置审批表报公司施工处审核,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2设备到场后,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对机械进行开箱检查,核对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表。
2.3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3.其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3.1其他设备及乙炔、氧气瓶必须搭设防护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传动系统防护必须完整有效,严禁无防护使用。
3.2每次修理后,都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3.3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行、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四、报废和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械设备应该报废:
1.1按国家技术标准已达到使用年限的;
1.2继续使用对安全生产构成危险的;
1.3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丧失作业能力的;
1.4其它应该报废的原因。
2.机械设备报废应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报废单,经工程承包部批准后予以报废;其中大型设备的报废应总公司施工处备案,其他机械的报废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机械事故(指重伤、死亡、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各项目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工程承包部。
3.2项目负责人、操作工、机修工、设备管理员等必须协同公司施工处设备科查清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承包部。
3.3若隐瞒不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处以10000—5000元罚款。
3.4如属无证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罚
公司每年二次对设备管理使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情况好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差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尤其是对于违反大型设备管理规定,擅自安装和拆除的,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以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6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八)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九)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1、各种机械设备在运到工地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有效。
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装置。
3、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人一闸,定人定机。
4、维修机械时必须拉闸停机,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各种机械必须做到有轮心有罩。
6、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保养,主要机电设备保养规程为:按“加工厂设备保养规程”表。
1、管段内禁止使用国家、行业或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机械主管人员应对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证并实行动态管理。进场机械清单报监理单位总监办备案。
2、大型和特种机械设备(如大中型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电梯、打桩机、混凝土拌合站、锅炉压力容器等)应当具有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等。
3、用于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其安装,拆卸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由有安装,拆卸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队伍进行。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也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伍进行。
4、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应当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并于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5、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如沥青拌合站、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等)在使用前,要仔细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或校准(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后方可使用。
6、安全使用机械设备
6.1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建立安全操作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定人定机,并落实专人管理,制定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办法,施工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应佩戴齐全。
6.2施工单位应确定责任人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7、监理单位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清单、合格证、人员上岗证等进行核对和监督,对特种设备安装、拆卸队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应对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进行监督,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8、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不定期对机械管理制度、机械安全操作制度、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8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内容: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
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30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3.5.3.2、设备事故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发生设备事故的主要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发生的经过、事故的性质、责任者、损失金额、处理意见、整改意见、预防措施。事故报告书必须有参加事故鉴定人员和责任者及设备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3.5.3.3、设备事故的调查、鉴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组织调查、鉴定。
3.3.5.4、参加资产保险的设备,事故单位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看事故现场,确定损失情况和设备损失经济价值。
3.4、事故的处理:
3.4.1、设备的责任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大型设备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设备责任事故根据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根据设备事故情节对责任者给予记过,降级,留厂查看,开除厂籍,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一部分。情节恶劣者追究刑事责任等。
3.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领导责任:
3.4.2.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操作规程健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安排无证人员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经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使用,对存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3.4.2.5设备发和故隐瞒不上报者。
四、设备事故直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修复的各种费用,修理期间的设备提取折旧费用等。
4.1、能够就地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和设备提取折旧费用计算。
4.2、需要进厂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4.3、设备运转已超过大修周期而发生设备事故,按大修期间直接发生的各种材料、配件费用计算。
4.4、由于设备事故造成设备报废,按设备实际净值计算。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9
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后由项目部设备技术、安全、施工以及监理人员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除应由相应起重安装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并签订合同。
5、进行上述作业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监护。
6、采购、租赁的起重设备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产权备案手续。
7、起重设备安装后,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设备管理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9、禁止设备带病作业,保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0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规范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低机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进、退场
1、作业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详细的设备进场计划,在要求设备进场前15天上报指挥部审批,设备进场计划包括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期等。
2、设备进场计划的落实由指挥部组织完成,作业队积极配合。指挥部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及设备进场的组织。
3、指挥部负责对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负责新设备的开箱验收;负责督促产品供应方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
二、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业队要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停放、用水、用电、维修、清洗等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制定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制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和相应的奖惩办法。
2、机械设备的使用遵循“定机定人,专人专管”的原则。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一、二级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好,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属超限运输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运输、安装,事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及响应的防护措施,报指挥部审核;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的机械构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并加强对压力容器、用电、供油等设备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2、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禁无证操作机械,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对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机破事故要及时上报,由指挥部参与对机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对机械配件及运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冻。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
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大型机械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大型机械设备管理自编文件。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大型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文件登记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当大型机械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3、制定的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文件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4、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型机械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大型机械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文件销毁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五、大型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为避免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7、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求援。
六、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大型机械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每年年初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检验计划并报大型机械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 6 个月。
4、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5、大型机械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大型机械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6、大型机械设备检验时,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大型机械设备检验后,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大型机械设备存在问题时,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8、大型机械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大型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1、大型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12、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13、大型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4、大型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大型机械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为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3、检查内容:
大型机械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大型机械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大型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5、隐患整改:
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3
起重机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稳”、“准”、“快”。虽然只有这三个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领。要真正达到这个要求,需要长期的领悟与磨练。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对“稳”、“准”、“快”有深刻的认识。
1、稳。这是起重机操作时首先必须做到的。稳,主要是指吊物在运行、就位过程中保持平稳状态,避免冲击,游晃现象。评价操作是否平稳的标志是吊钩的状态,吊钩能否平稀运行与起重机各机构的协调动作有关。拿桥门机来说,首先起动要平稳。要做到从低速档起步,等吊钩动起来后,再从低速档向高速档逐渐加速,这时,吊钩和吊物就能平稳地从静止状态过渡到起动状态,再从低速运行平稳过渡到高速运行。其次,制动要平稳。吊物从高速运行到停止运行过程中有个制动阶段,司机在制动的预备阶段就应将主令控制器从高速档逐一返回低速档,再回零位。如果从高速档直接回零,结果是吊钩和吊物制而不止,产生强烈的晃动和冲击。卷扬机构的强烈制动,还将造成制动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损,吊物溜钩距离增大,甚至由于制动轮与闸瓦的高热而导致刹车失灵,重物坠地,酿成事故。
对悬臂式起重机,运行稳定要比桥门机困难得多。为使吊钩运行稳定,其转机构的操作尤为关键,除注意起动和制动阶段的平稳操作外,还应避免吊钩及吊物在空中的摆动现象。应掌握的基本要领是:在吊钩摇摆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摆的瞬间,将小车跟着吊钩摇摆的方向移动,吊钩往哪边摆,车向哪边跟。这时,起重机就能过卷扬钢丝绳传给吊钩一个与吊钩回摆方向相反的力,从而逐渐消除摇摆。悬臂式起重机则利用臂杆跟进,称之为“找钩”,“找钩”的.技巧在于跟进的距离与速度要恰到好处。跟进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则会起反作用。这样通过来回几番操作,就能使吊钩和吊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起重机操作“稳”的另一层含义是:控制器平滑换档能避免电机过载或传动机构发生冲击,延长机电零部件的寿命。
2、准。是指被吊物“落点准”、“到位准”和“估重准”。要做到“落点准”,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物所需通过的水平距离和垂直高度有准确的判断,并充分考虑起重机的性能和运动惯性。在操纵手柄时,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稳准确到位。
对大型构件、机器、设备的起重安装,有时要求精确到毫米,这就是“到位准”。这时吊钩起升或下降要“微动”,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机性能,并有一定经验积累才能做到得心应手。
“估重准”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载,要求司机估准吊物的重量。如果对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机在超重、超力矩的状况下运作,则各机构和部件处于超常状态,有可能发生象制动失效、钢丝强断裂、吊车倾复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应通过对吊物形体的测量,算出体积,再利用比重知识测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础上采取了适当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时,在起吊阶段要缓慢,先使钢丝绳充分“吃劲”后慢速吊离地面,然后逐一加档。
3、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发挥起重机应有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快”必须建立在“稳”和“准”的基础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但有时在起重机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险,有时恰恰需要快。例如,对于吊重物长距离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许使用反接制动级做长距离的低速下降,以免电器发热,导致事故。再如,起重机翻转大型工件作业,无论是“兜底翻”、“游翻”还是“带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摆幅达最大的一瞬间,或在能自行翻转的瞬间,要求司机迅速落钩并同时配合回车。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也要求起重机操作动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机运行中发生制动器失灵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机参加紧急抢险。这时要求起重机操作人员反应迅速,酌情采取各种超常规的应急措施,以尽量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4
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5
1、 为了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工地上设置一个机械管理机构并由一位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2、 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定机定人。
3、 各种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五个不准,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机或上机乱摸乱动;b工作期间不准打闹嬉戏吃东西看书报,不擅自离岗;c不准超负荷突然增速和急速冲击作业;d不准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e不准任意拆卸固定和属于机器上的零件,变更机械性能和结构。
4、 机械设备安装基础牢固,周围平整,接零接地无积水,钢丝绳不拖地,搅拌机卷扬机砂浆机有操作栅不挡视线。
5、 电气线路架设整齐,架空高度符合规定,电线不陈旧破烂引下线安全可靠,不与金属物绑在一起,线路检修安装由专职电工负责,保险丝符合要求,配电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二级保护。
6、 机械传动部位要有保险装置,机械的电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7、 机械设备做到清洁润滑。
8、 地锚埋设牢固,达到规定深度,缆风绳角度组数符合要求,不牵在其他物体上。
9、 严禁一切违章作业,吊篮上下严禁乘人,不符和规定的井架严禁使用,其重臂下料斗下严禁站人,钢筋绳毛刺超过规范严禁使用,木工机械严防伤手,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不准上锯刨的`木料不得上锯刨。
10、 加强机械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机械设备有运转、维修保养记录,说明书合格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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