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5 15:40:41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管理制度汇总[15篇]

企业管理制度1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

  第二章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章定义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

  超过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含20xx元)的各种

  用具物品(如劳动保护用具等)和办公用品(如

  纸笔本夹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章公司资产管理细则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办公资产的购置、验收、发放、使用、维护、报废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并定期会同财务部对公司资产进

  行盘点。(一)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办审核,综合办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如需采购,由综合办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负责人员采购。

  2.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上报次月所需办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经综合办审核、汇总后,由负责人员进行统一采购。

  __________部____月物品采购/申领明细表

  制表人签字:

  字:见:

  总经理签字:备注:此表每月25日前上报

  综合办

  (二)验收

  1.固定资产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综合办负责验收。如发现物品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者物品质量存在明显问题,须立即请示综合

  办主任,并进行物品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2.低值易耗品的验收:由综合办依据《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进行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进行及时调换。

  (三)发放

  1.固定资产的发放:综合办发放固定资产时,领用人须分别在《出库单》和《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使用人须按规定赔偿。

  2.低值易耗品的发放:综合办发放低值易耗品时,领用人须分别在《出库单》和《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中签字确认。

  3.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归还所有办公资产,经相关负责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四)登记与转移

  1.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办负责查核、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明确部门看管责任。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须及时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固定资产出现转移的,须经转出、转入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2.综合办公室库管员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表》的变更情况及时更改资产管理台帐记录,并备案至财务部。

  3.低值易耗品的登记:依据《物品采购/领用明细表》,分设部门台帐及个人台帐。

  固定资产登记表

  部门:

  填表说明:如该物品遗失或损毁,应在“归还日期”中明遗失日期或损毁日期,在“归还原因”中注明原因,在“备注”中注明赔偿金额及费用承担者。如果发生固定资产转移、调拨的情况,应在转移登记中注明转移去向,在备注中注明资产情况及转移原因,经办人签字。

  (五)报废

  1.固定资产的报废:资产经专业人士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需申请报废并办理相应手续。

  2.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办审批后报废。

  (六)盘点、检查

  1.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每季度协助资产检查及盘点,并做出本部门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办。

  2.综合办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综合办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

  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

  盘点时间:年月

  注:如资产发生遗失、损毁或调出的,需在“备注”中注明保管人及资产转入部门。

  (七)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太原市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9月7日

企业管理制度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车间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段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车间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安全生产法》,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4、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5、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6、应急通讯设备保障。车辆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7、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班组主要负责人及职工、劳务工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企业管理制度3

  1、物品入库

  1)采购物品的入库,由仓管员根据物品的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商标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的物品由仓管员和行政文员填制《入库单》并由仓库管理员设置材料卡,登记材料账。《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联,一联由仓库管理员据以登记仓库存货账,一联财务部记账联。

  3)仓库管理员对验收合格的物品进行适当的标识后办理入库。

  4)仓库管理员应确保:

  a。物品的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米;

  b。液体物品用适宜的容器盛装;

  c。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并进行隔离;

  d。所有的标识必须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摆放产品时标识应朝外;

  e。做好标识并及时进行入库登账;

  f。对有贮存条件要求的物品,应予以充分满足;

  g。对不合格品和降级使用的物品应做特别标识;

  h。做好防潮、防晒、防雨水淋、防虫等措施,以保证物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生锈,不失去使用价值。

  i。使用合适的搬运工具和方法,防止搬运过程中对物品质量造成损坏。

  5)经验收后不合格的物品,仓管员应进行适当的标识或进行隔离,并及时知会有关负责人联系供方或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6)对于服务过程中多余的物品退库,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则填制红字《领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则进行适当的标识,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置。

  2、物品的储存管理

  1)仓管员应对每一种物料进行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应登记于材料卡上。编号方法为□□□□□□:前二位数字为物资类别号,后四位数字为物资品种的'顺序编号(各园区根据物资的配置情况自行编号)。类别号为:

  物资品种的顺序编号

  物资类别号(01:办公用品类;02:保洁类;03:保安类;04:形象视觉识别类(CI);05:机电工程维修类;06:绿化类)

  2)对不能按货架摆放或有特殊存放条件的,按实际情况存放,并且材料账和材料卡上应注明类别号及物资品种编号。

  3)仓库管理员每周应对贮存环境和贮存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产品损坏、变质、丢失和混淆。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b。物品是否损坏或变质;

  c。物品是否丢失或混淆;

  d。仓库环境是否能保证物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生锈、不失去使用价值。

  4)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标识或采取隔离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5)每半年由本园区负责人、仓库管理员、行政文员一起对库存品至少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结果记录于《库存物品盘点盈亏表》上。

  6)每年由园区管理中心对库存品至少进行一次工作检查。

  3、物品出库

  1)当部门需要领料时,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写明材料的名称、数量,经园区负责人审批后,交仓管员进行发料。

  2)仓管员依据"先入先出"的原则凭《领料单》发放物料,并在《领料单》上填写实发数量和金额。

  3)《领料单》一联由行政文员据以登记物料明细帐,一联由领料部门保存,一联交保管登记存货帐,一联由财务内勤交公司会计进行物料消耗的核算。

  4、多余积压物资处理:

  各园区每半年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清理,划分出多余积压物资(不需用及使用期超过5个月)报园区管理中心,由园区管理中心负责进行调剂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塑造与公司愿景、使命、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凝聚力,激励员工成长,为内部控制实施创建良好的环境,根据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文化”,是指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公司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组织制度等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 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公司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和企业文化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公司企业文化具体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对企业文化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六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建立或指定。作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执行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

  (1) 研究和提炼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2) 具体拟订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或制度调整方案;

  (3) 制订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 制订公司企业文化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5) 组织公司各部门对企业文化重要议题进行相关研究。

  第三章 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七条 公司文化理念是指建立在公司使命、愿景基础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管理理念和风格等内容。

  第八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吸收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的优点,结合公司的文化基础和经营特点,拟订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相匹配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九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公司业务运行内外部环境的特点,深入理解公司企业文化的现状和历史成因,了解员工的文化诉求,集思广益,明确公司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使企业文化发挥推动公司发展的作用。

  第四章 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条 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层次:

  文化理念层次,企业文化理念应详细阐明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的具体内涵,其核心是共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这是企业文化管理的基础;

  行为规范层次,包括企业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人际关系规范和公共关系规范;

  管理制度层次,管理制度是公司固化的强制性的文化规范,包括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各项具体业务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 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组织制订和实施监督机构,企业文化具体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生效后,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 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四条 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1) 公司名称(全称、简称)、标识、品牌标志图案;

  (2) 公司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组合规范、辅助图形;

  (3) 公司象征图案;

  (4) 公司宣传标语。

  第十五条 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1) 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2) 公司证照、文件类;

  (3) 交通运输工具类;

  (4) 指示、标识类;

  (5) 广告展示陈列类;

  (6) 商品及包装类;

  (7) 公司服饰和礼品;

  (8) 公司出版物和网页;

  (9) 其他。

  第十六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认可,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 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推动公司各层面的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和 it 网络系统,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内部推广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在组织宣传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企业文化规范的要求,不得与公司企业文化的规定相抵触。各部门在宣传活动实施前需将方案报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

  第十九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做好公司形象推广工作和公司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 为更好的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员工文化活动和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研究并提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状况进行总结评估。在五年战略规划实施的最后一个年度,配合战略规划实施总结工作,企业文化管理职能部门应对该五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企业文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作为未来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制订的参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管理制度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第二章申请与许可

  第八条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第十二条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第十六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三章延续与变更

  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的变更,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另行规定。变更结果应当在资质证书变更后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企业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十)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一)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有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考核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有关施工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企业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二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并要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企业保守商业秘密,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机关。对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要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时报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四)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有关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被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的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电子化,建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企业在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三)对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发现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五)在企业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同时废止。

企业管理制度6

  1 目的

  为使加油站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的日常安全活动管理。

  3 职责

  3.1班组长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二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3.2加油站站长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做好日常检查,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并组织本站各项安全活动。编制《安全活动计划》。

  3.3站长参加班组活动,检查安全活动记录情况并签字。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 工作程序

  4.1安全活动要求

  4.1.1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站长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做总结。

  4.1.2活动形式要多种多样,如收看安全教育录像、分析事故案例和组织应急演习等,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达到教育员工的效果。

  4.1.3站长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具体规定为每月参加两次。

  4.1.4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4.2活动内容

  4.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功训练项目、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4.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2.4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4.2.5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等。

  4.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引用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5.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

  6 记录

  《安全活动计划》aqbzh-jl/5-20;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aqbzh-jl/5-21;

企业管理制度7

  1、根据公司确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特色,制定年度生产计划,上报公司领导审议。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月度生产计划及短期生产作业计划,合理进行作业分配。

  2、努力提高生产质量,定期培训职工,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按照ISO9001:20xx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各道工序的质量管理。

  3、与财务部门协作,互通信息,掌握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对策;处理好效率和效益的关系。

  4、合理安排生产,保持生产均衡,保证上下工序间衔接合理。生产报表必须准确及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各种生产资料。

  5、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生产情况。

  6、对公司设备管理负责,建立设备台账;编制公司设备维修计划;负责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负责对设备的维修,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7、负责确保作业现场基础设施适用,检查安全和文明生产情况。

  8、负责按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包装作业,使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方法进行进出货。

  9、负责对库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0、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组织车间对不同检验状态产品进行分区摆放,并负责检查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维护情况。

  12、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以及工作环境的保持情况。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别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的确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xxxxxxx个工作日者,必需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缘由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行猜测的紧急状况,必需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照实说明缘由,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根据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依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其次年(特别状况除外)。

  五、婚假制度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需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假如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根据其他规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赐予路程假。

  六、产假制度

  1、依据《方案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赐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赐予xxxxxxx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赐予xxxxxxx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赐予xxxxxxx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xxxxxxx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xxxxxxx天,共计xxxxxxx天带薪假期。

  5、女职工享有xxxxxxx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xxxxx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依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xxx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赐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依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别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别状况者可调休)。

  特殊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别理由者根据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峻者,将赐予通报批判、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别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常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根据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详细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的确上班的,没有根据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假如员工由于工作的特别要求,不能准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缘由,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缘由(包括工作力量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支配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依据实际状况统筹支配。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支配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支配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支配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支配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企业管理制度9

  为了更好发挥我局职能和技术优势,加强与企业沟通,从而实现为企业提供全面服务的目的,左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服务企业进行回访,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回访措施

  回访制度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局将实行定企业、定人员、定路线、定时间、定职责的“五定”措施,实施对服务企业的全方位回访。

  二、回访时间

  重点企业每月回访一次,成长型企业每季度回访一次。

  三、回访内容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监管理人员是否利用案件索贿、受贿、接受宴请、礼品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是否向当事人索要钱物,是否由当事人报销各种费用;质检人员是否以罚代管,收受当事人钱物后不再立案查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办案人员是否不按程序立案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已改正;销案的理由是否真实,办案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行政许可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监人员是否落实了“首问责任制

  度”、答复咨询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工作人员是否态度粗暴,故意设卡;是否索贿、受贿、接受宴请;是否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是否少收、漏收费。三是“阳光收费”的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是否公开规定收费、按月收费;是否按标准收费;是否建立收费台帐,对减免费的是否实行层层审批;是否有以费抵吃、以费抵拿、以费抵玩的行为;开具票据是否规范。

  四是服务方面的内容。能否在企业需要帮助的.第一时间,到达企业服务;能否及时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标准、计量、质量等方面的信息;能否快速为企业提供质检、计量等方面的服务;能否经常性的和企业联系,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并予以解决。

  四、回访督查

  我局设立企业回访督查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副组长监督落实各科室人员对所服务企业的回访制度,并督促按时回访,及时将原件上报。组长整理企业回访表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只要企业反映的情况属实,就要一查到底,做到一访一清。督查组要及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并在下次回访企业时,检查措施落实和问题解决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五、回访程序

  我局采取现场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形式。

  现场回访时,由企业负责人认真填写回访登记表,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交于质监工作人员。接收回访表的质监工作人员,必须当天交回我局企业回访督查组办公室。电话回访时,由督查组联系企业负责人,填写回访登记表。

  六、回访要求

  质监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企业回访制度,加强与企业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七、回访责任

  未按时回访企业的;未及时将企业回访表交督查组的;回访中存在舞弊行为的,年度考核时,相关责任人个人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取消本年度奖金和福利等待遇。

企业管理制度10

  1、修改完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管理培训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司、部门、个人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使教育培训真正成为各单位和各类人员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和任务,确保各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实施,落到实处。

  2、继续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职工终身学习机制

  企业要持续不断地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团队,树立学习型先进者,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单位和典型经验。逐步建立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和终身学习机制,促进员工培训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促使企业发展的双赢。

  3、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性建设

  一是着力研究建立各级各类干部素质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要求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确立科学的培训工作标准。三是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针对不同需求,制订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训目标。

  4、进一步创新培训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标,后备干部不获得任职资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干 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选任、监督与综合管理等工作衔结互动。做到学用结合,择优而用。对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的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位知识培训,让其早日适应 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职称评定中,形成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完善职工的学时考核制度

  部门和分支机构领导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合120学时),5年脱产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3个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天(合36学时)。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企业管理制度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未确保全厂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进厂应到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或体质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能让其进厂工作。

  2、粉尘作业的一线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医疗单位体检一次。

  3、对确系本厂的工作环境而患上的'职业病,本厂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对职工宿舍、食堂和水源要重点保护和检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企业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订立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调配制度。依据不同部门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调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本领与所承当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倾斜。

  3、建立积极激励机制。激励员工提高自身本领,承当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精准传达公司管理要求基础上,表扬绩效突出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接受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当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别津贴与其他津贴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依据员工所获得国家承认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薪等国家承认职称国家承认学历基本工资(元)

  1、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嘉奖,初始额为50元,每加添一个年度,加添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当地聘请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依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当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假如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假如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工作绩效;绩效工资依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紧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依据公司不同进展时期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方法将做适当调整,实在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别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别收益或有价值人员与业务,公司给与特别嘉奖,特别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杰出部门与工作绩效突出员工进行特别嘉奖。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点贡献相关人员,实在奖金调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依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点特定目标而设定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订立,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阅历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依据聘请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依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依据经营需要引进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薪酬总额支出。

  3、停职前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成长情况及员工绩效成绩及本领

  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内容:

  1、基本工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新职称或学历后,履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本领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更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更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出方法及扣除:

  1、薪酬支出,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与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调薪变更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实行密薪制,员工应对本身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职责

  4.1 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建立档案。

  4.2 使用部门负责对班组日常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时定期作一般保养维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4.3维修部门负责审核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4.4经理负责审批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5、程序

  5.1新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

  5.1.1新设备在选型采购时,不仅是考虑设备的性能、结构、寿命、安全、经济、维修等,还要考虑设备对人的适宜性。要尽量选购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本质安全性的设备设施。如果此类设备设施不可能实现本质安全,也要坚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备同时购进,决不能因购买新设备而给安全卫生带来新的风险。

  5.1.2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以保证设备的质量。特种设备必须选购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1.3新设备安装时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

  5.1.4新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安全卫生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并要同时列入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5.2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维修等管理

  设备设施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的磨损、疲劳和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油污、切削等原因,将引起性能、结构、材料、应力等的变化,甚至导致其功能失效或出现故障,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因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抓好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并作好各种记录。

  5.2.1设备使用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随机资料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并对操作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告之正确的操作方法、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紧急情况时的处理、违章作业的不良后果等,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的现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地级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2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1、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担,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异常声响、漏油、润滑油量、压力、振动、温度等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内容有:

  (1) 机械能否确保完成工作定额,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

  (2) 机械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3) 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正常可靠,机械、传动机构是否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 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漏油、噪声、振动、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5) 有无降低设备寿命等隐患。

  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2、 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有如下几种。

  (1) 调整。对设备上局部零部件进行小的调整,如齿轮的齿合间隙、轴和轴承的配合等。

  (2) 保养。加润滑油、清理切屑、擦洗油垢、更换易损件等。

  (3) 运行维修。不影响或对设备影响很小的运行时的修理,如输电线路的带电作业、不停炉修补、安全规程许可的不停机检修等。

  3、 定期检修

  是有计划的定期停工检修,包括小修、中修和大修。这些检修包括检查和修理,一般都要停机。

  (1)定期检修。专业维修人员在操作工的参与下,定期对重点设备或设备的重点部位以及计划维修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便确定修理时间和修理内容。在定期检查中,对多垢屑的设备进行清洗,定期换油。

  (2)精度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加工精度(包括几何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为设备验收、修理、更换必要的零件、更新设备提供必要的依据。

  (3)性能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的各种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以保持设备规定的性能。

  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修理的.技术、人员、备件以及场地等的多项准备,按计划进行验收。

  5.2.3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或预防事故的发生。

  1、 检查内容

  一般为行程限位、制动、连锁、防护等装置,润滑系统、接地(零)保护、照明、操作空间、工位器具等;对于特种设备需要检查特种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安全防护装置等,以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2、检查方式

  设备安全检查一般采用设备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3、检查时间

  设备的检查有日查、周查和月查等。一般而言,日查是操作者按点检卡进行;周查由班组长按检查表进行;月查由企业安技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此外还有季节性的专项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临时的联合大检查等。

  在各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这些设备。

  5.2.4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3设备档案管理

  为便于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即将随设备而来的使用手册或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技术参数表、装箱单、合格证等,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各种记录等进行整理、归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法规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企业管理制度14

  跨入21世纪以来,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中国市场逐步开放,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航空军工企业的转型发展,这对于我国航空军工企业来说是一次机遇,同时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战。

  一、航空设备企业薪酬管理的现状

  当前大部分航空设备企业在每年年初都对工资基数进行修定,到了年末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对全年工资进行工资总额制定的管理模式。航空设备企业的员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的一些福利构成。而工资是员工薪酬的主要部分,同时也是员工能够直观了解的部分;年终奖金是航空设备企业薪酬分配的又一种组成方式,每年年终,企业的上级对各个分级企业的利润进行考核,对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发不同额度的奖金,在分配到不同员工名头上,对员工进行奖励;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部分;而其它福利则包括一些生活补贴,例如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等。

  二、航空设备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当今我国的航空设备企业的薪酬体系依旧是“行政主导型”的,企业较为注重人的学历、资历、级别等因素,一般航空设备企业的薪酬都是按照行政等级来确定的,这种情况下,员工的职务、学历水平、以及职称和工作年限就成了薪酬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员工工资的高低完全看其在企业中的地位,而不是其工作能力,这对于员工利益而言有失公平。

  1.薪酬分配制度不公平。

  对于员工技能上的工资制定没有与工资等级挂钩,使得技能效益工资成了补贴性工资,而职工工龄长短决定工资高低,反应不出员工能力上的高低,这使得能力较高的员工得不到应有收获,薪酬制度有失公平。奖金等级也没有过多考虑员工的工作水平,使得员工学习技能、要求进步的积极性不高。

  2.薪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脱轨。

  由于航空设备企业的薪酬制度是按照员工职业等级进行高低区分的.,一般情况下,薪资结构较为复杂,企业对工资单元划分非常细致,大部分都是固定工资,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员工工作能力进行变化的,薪资的制定结构和水平过多的考虑员工的职称和地位,对于绩效没有足够关注,这与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薪酬调配不符,违背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律,使得员工缺少竞争意识,导致工作热情不高。

  3.薪酬制度缺乏激励性。

  基本薪酬是企业薪酬的核心部分,它没有足够的激励性,对于一些浮动性较大的薪酬,也实行固定化的薪酬模式,对薪酬的分配一般都是平均主义。部分的航空设备企业只对员工薪酬进行简单的排序,将工资分成不同等级,按照员工的职位高低进行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薪酬内部分配不公平,对一些与员工的利益造成损害,使得员工积极性下降。

  三、航空设备企业薪酬管理的改善对策

  企业对工资的制定要本着公平、激励、合理原则,这就要求企业对原有薪酬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革和创新。

  1.建立有竞争性的薪酬制度。

  想要建立有竞争性的薪酬制度就要对员工进行竞聘上岗,使得员工职位与能力相匹配,在对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同时对员工的职位进行合理配置,多考虑员工工作能力,而非工龄长短,建立科学的升职考核机制,对真正有能力可以胜任职位的员工进行升职加薪,促进员工薪酬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2.实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薪酬制度。

  企业要根据地区最低生活保证额为基础制定基础工资。在此基础上对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根据员工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级别的工资,例如:工作性质较为稳定,工作较轻松的岗位,因其对员工能力上的要求不是很高,不会有过大的工作压力,所以对其工资的制定就不能过高;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或者工作中存在风险、工作压力较大的岗位制定较高的工资额度,例如设计员、数控加工中心编程人员、有毒有害操作工等职位。

  3.技术与管理相结合,发展多样化的薪酬体系。

  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员工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以员工的能力和技能为基础,发展多样化薪酬体系,用科学的手段将不同因素有机结合,来满足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航空设备企业要根据人才的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同时企业的工资薪酬水平还要有一定的竞争力,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员工的目的。综上所述,制定具体的薪酬制度时,既要使得薪酬制度满足不同人才不同岗位的需求,还要与企业经营效益、当地劳动力市场等因素相结合,通过薪酬高低差异,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企业的基本工资要满足员工生活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达到内外均公平的效果。航空设备企业的人力部门要从薪酬的基础和标准进行设定,对薪酬结构、薪酬制度进行设计,根据员工的发展和薪资的提升三个层面对薪资制度进行设定,要体现薪资制度的公平原则。

企业管理制度15

  1.从事在有焊尘、烟尘、粉尘环境下的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无心血管疾病和肝、肾疾病。

  2.从事电焊、气焊、氩弧焊、喷漆、凿岩机械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体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加工厂电焊车间,施工现场集中焊接场所,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车间、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及空气净化措施等防尘装置,有效控制焊尘、烟尘等有害物质。

  4.在有毒尘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和正确使用该作业专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不齐备者,不得从事该作业。

  5.加工厂电焊车间,施工现场焊接场所,喷漆作业,凿岩机械的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环境的.通风、空气净化装置等情况,对操作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善之处,应及时整改和纠正。

  6.推广先进工艺,改善产品结构,使用低尘低毒电焊条,喷漆工艺中采用无苯稀释料,凿岩机械采用湿式作业法,改善作业人员的施工环境。

  7.在有高温或粉尘工作、易脏工作或有化学物品或毒物工作中(蓄电池。调酸、充放电)应设置淋浴和洗漱设备。

  8.施工现场的加工棚应保持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应有效控制砂轮机、切割机等机具工作时所产生的金属粉尘飞扬。场地应保持清洁和一定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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