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合同通用[2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告制作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告制作合同1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3.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4. 项目条款: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 保密
8.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制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_____》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期间制作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篇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_________产品电视广告___________篇_____条,时间长度为____秒。(此三条广告以下简称该广告)
二、该广告创意经甲方签字后,不得再进行二次修改,乙方不得依此创意和相似制作方式,为其它同类产品制作类似电视广告,电视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拥有。
三、该广告制作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合同签字后,甲方付给乙方制作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小写)余额在乙方交付成品带时一次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成品带。
四、乙方务必在规定制作期间按时完工(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
五、广告制作完成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可供电视台播放的`录相带1盘,vcd光碟10盘。如需增加录相带或vcd光盘,双方另议。
六、乙方严格按照该广告创意及《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则由甲方完全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如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广告制作或代理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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