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时间:2024-06-07 15:14:03 演讲稿 我要投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演讲稿可以按照用途、性质等来划分,是演讲上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在现在社会,演讲稿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那么一般演讲稿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同学小云。今天,我来和大家谈一谈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与法律共成长。

  法律,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坚强后盾。它保护我们的权益,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与法律共成长。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律。要知道有哪些法律在保护我们,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能够正确识别和判断问题,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违法、不犯罪,尊重他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够和谐共处,秩序良好,共同创造美好社会。

  最后,我们要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竞赛等活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

  同学们,法律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与之共成长。让我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共同建设美好的法治社会!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同学小红。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学习法律的意义。

  法律是社会的规则,是治理社会的利器。它保护了我们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学法知法,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学法知法能够让我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了解法律,就像我们学习规则一样,知道了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的。只有明白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

  其次,学法知法能够帮助我们明辨是非。当我们面临各种困扰和问题时,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判断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正确合法。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准确地解决问题,避免陷入困境。

  最后,学法知法培养我们遵纪守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让社会秩序更有序,人人受益。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养成守法的.好习惯,尊重法律,遵守规则,建设文明社会。

  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要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知识,成为法治公民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向着法治的方向努力奋斗,共同建设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赵立辉,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以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某、王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县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20xx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4

亲爱的同学们: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 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5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打开门后我就冲进去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屋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6

同学们:

  根据市上的安排,今天来你们机构,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交流,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教育、帮助同学们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出色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长,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来讲解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该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1、旷课、逃学;

  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

  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

  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10、吸烟、酗酒;

  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必须牢记,上述十几种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人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为家庭多做贡献,未成年人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不良行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机构应当积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机构进行矫治和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因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表现的形式不同,法律列举的十一项不良行为与九项严重不良行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经说过,不良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不好的行为或者不端的行为,而严重不良行为则一定是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几近犯罪的边缘,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第二是法律后果和要求不同,对于不良行为,法律强调的是预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等责任,而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要求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管教、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机构、少管所进行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机构、少管所进行矫治。

  (四)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1、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讲的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和第四章所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不采取措施,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一是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也就是,由公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失职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二是责令其严加管教。即在训诫的基础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对已存在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严格地约束教导,让其改正已经存在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

  2、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法律责任。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属于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使未成年人回到自己身边,不再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五)怎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好行为”和“不端行为”。未成年人实施的一些不良行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这些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他们的成长,如不积极预防、教育和及时矫治,这些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严重不良行为也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从挂图中看到的这些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为,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听之任之,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预防、教育和矫治,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家长、老师、机构以及全社会都应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机构依法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对依法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或者对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等,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3、为了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对已临近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进行挽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列举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分专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分别作了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体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机构应尽到什么责任;有关行政部门、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义务等。

  (六)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义务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另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行使权利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1、通过履行义务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履行义务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下列义务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

  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均属于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指南、行动准则。其中法律、法规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人们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社会公共道德则属于人们自觉遵守的准则,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违反者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就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来讲,只有遵守,社会才会有秩序,人们的生产生活才会有保障,人们的行为才不至于受到法律的惩处和社会的谴责。为此,需要人人遵守,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讲自己约束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自尊、自律、自强均是保障自己不断进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心理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每一个人均应树立这种意识,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一个人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均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这两种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断的学习,这样才能使得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正是长知识的时期,更需注意。

  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不良行为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这两类行为均是为社会所谴责、对社会对自己有一定危害的行为,也是违法或者犯罪的基础和前提。对这种行为除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治理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身的抵制,作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觉抵制,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行使下述权利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被遗弃、虐待时有权请求有关单位保护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②发现对自己或者对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报告有关部门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的不得实施的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比如多次偷盗等严重危害社会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通过机构、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保障自己同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受报复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机构、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机构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教授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机构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机构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机构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机构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机构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机构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次,机构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机构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机构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机构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机构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机构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机构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引起围观,造成堵塞。有的甚至在机构纠集多人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比如在加油站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拨打接听手机也是违法的;再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像刚才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一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所以要实行强制管理。那什么是非法携带呢?它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小学生应当远离管制刀具,做到不买、不玩,更不能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易燃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例如:今年6月5日,发生在成都的一起公交车燃烧事故,造成27人遇难,72人受伤,其原因就是有乘客非法携带了汽油造成的。代价可谓是惨重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那是不可侵犯的。如果你辱骂他人、给别人起“外号”或者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写恐吓信威胁别人,未经别人许可,私自进入别人的房间,甚至进入别人的家里等,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王林,依仗着个子高,力气大,经常欺负弱小的同学,一次放学后竟然因为几个同学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大打出手,后来被一位家长看到后送到派出所接受了处罚。

  4、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物,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刚才我说了,未经别人许可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那么,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以后,又拿了别人的财物呢?那就又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权。同样,未经别人的允许,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拿的,如果你拿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有一次,公路上发生了车祸,货车上的水果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抢,也包括一些小学生,货主怎么阻止也没有用,急得直哭。后来民警赶到,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大多数人都改正了自己的行为,少数不听劝告的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同学喜欢玩玩具枪,有些玩具枪射程比较远,有一定的杀伤力,有的同学喜欢用它去射击马路边的路灯甚至路上的行人,这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种车票、球票的票贩子,他们的行为同样是违法的。有些同学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觉得机会很难得,就在一些建筑物上甚至名胜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了景点的美观,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然也应当受到处罚。

  6、违反交通管理。这是和同学们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有些同学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横穿马路的时候啊,不走斑马线,从而酿成交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都属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是事故隐患。

  7、其他违法行为。包括赌搏和传播黄色信息等。有些同学放假在家,也学着大人抽烟、喝酒、泡网吧,打扑克、搓麻将,还玩点小刺激。等等这些不良行为,都不利于我们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上面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了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下列处罚。一是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处罚,这是最轻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处罚不但带有教育性质,同时又带有强烈谴责的意义。二是罚款:比如破坏文物会被处罚200元到500元的罚款。在一些秩序规范的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受到5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三是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违法行为最重的一种处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刚才提到的王林就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被处以7日拘留。

  同学们,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亿,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关系到民族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伟大社会工程,教育未成年人克服不良行为,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从而能够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各位老师、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只讲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预防、教育和矫治,希望能对机构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起一定的作用,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提出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同学小明。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20xx年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我们在社会中生活着,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和困扰,而法律就是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基本的依据和保障。法律是治理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是维护每个人权益的最重要的法宝。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这包括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制定过程和法律权威机构等等。只有了解了这些基本知识,我们才能在遇到问题时,知道如何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解决。

  其次,我们要肩负起法律的守护者角色。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法律,遵守社会规则。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尊重他人的权益,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同时也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看到他人侵犯法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时,应该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最后,我们要积极参与法治教育活动。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竞赛等活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成为一个真正的法治公民。

  同学们,法律保护我们,我们也要成为法律的守护者。让我们一起努力,学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建设和谐法治社会!

  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8

  法制安全与人类文明息息相关。可以说,从人类为了保护自己而用火焰驱赶猛兽开始,安全就随着这把火燃烧至今。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法制的出现也为安全提供了一道保障,法制安全的概念也就出现了。所谓法制安全,就是有关安全的法律与制度,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而温暖的环境里,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在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所以,请同学们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安全意识。比如,不在走廊上疯跑打闹;妥善保存安放锋利、尖锐的工具,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在做清洁,特别是擦窗户时注意安全,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建议大家在选择用餐地点时少考虑校外的街头小摊,那里的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而学校食堂值得考虑,至少我们相信食堂饭菜的质量是合格的。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主要涉及到交通安全问题。同学们平日上学放学或节假日出行时都可以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随着社会发展的节奏加快,车流速度也在不断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大。估算一下,平均一天就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平均20天就会有3人死于交通事故。酒后驾车,蛮闯红灯,乱穿马路,这样法制安全意识淡薄的行为正是交通事故的导火索。

  就拿我们身边的事为例吧。校门前的火炬路是各位走读同学上学的必经之路,它的拥堵必定会给许多同学和老师带来困扰,同时也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为了避免出现拥堵,我建议各位同学尽量步行,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上学。而乘私家车上学的同学也请提醒家长不要将车开进火炬路。如此一来,同学们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作为高中生,我们或多或少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高中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机智、冷静、勇敢地去应付。

  安全警钟长鸣,法律意识常在。在法制不断健全的现在,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健康与平安会得到保障,只要我们愿意努力增强安全意识。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四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9

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09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09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0

  同学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1

老师们、同学们:

  一提到法律,人们总觉得神秘、威严、高贵。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习惯、宗教和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范,这个社会才变得秩序井然。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得到了适当的保护。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改革开放20年来,我目睹了中国法制的快速进步。“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多让人激动啊!但是,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国同行?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约束不了我们。我说:不行!法律离我们很近。我认为,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可见的方式实现。”

  统计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案。然而,我国学生中存在一些不健康的触犯刑法的现象。比如:向同学要钱,参与抢劫,甚至帮助犯罪。据悉,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枪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18岁以下的学生通常参与帮派犯罪

  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校纪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以后不犯法”,请赶紧打消这个念头!“不要因善或恶而犯错误。”此刻稍有放松,将来很可能会导致大错。为什么要等到法律制裁才后悔?所以,此刻一定要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懂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不仅是维护我们权利的武器,也是规范我们生活中行为的社会规范。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占有。同学们,从这一天,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国同行的道路。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2

老师们、同学们:

  “法制”是指我们作为好学生应该遵守的法律和制度。然而,有些人违反了法律制度,误入歧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频繁增加。当我们看到这幅震撼人心的画面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少年,竟然会触犯法律和制度?因为青少年自制力弱,没有法律意识,所以把犯罪当儿戏。所以老师经常给我们讲法律知识,邀请家长进教室给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必要让法制进课堂,让法律进校园。

  在学校,不仅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从小重视“法制”这个词,增强法律意识。在这个和谐幸福的家庭里,我们应该友好团结,和睦相处。然而,有些学生为了一件小事和别人争论。虽然往往只是擦伤,但如果养成这种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后可能会打架斗殴,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另一个不好的现象是偷窃。有一次,我把新买的铅笔放在铅笔盒里。但是从厕所回来发现新买的铅笔不见了。这种现象在我们学校时有发生。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扔钢笔、橡皮和书.个别班的老师一旦发现,也批评几句。这种轻微的.惩罚使一些学生养成了坏习惯。等你成年了,偷了别人值钱的东西,说几句不简单,就构成了偷窃。

  这说明法制多么重要!在这里,我希望我们学校能够长期开展法律课,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制度,创造和谐校园。为了我们努力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更好地走向社会,我们应该把法制作为最重要的课题来对待。

  我们江北实验小学就是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3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国旗下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4

  老师和学生:

  早上好,我今天的主题是“守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则,我们不可能成为方圆”。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转。也许有人会不认同这一点,认为人应该有自由,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鸟儿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里游泳,它们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把鸟放进水里,把鱼放出来,它们不仅会失去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去。人在路上可以自由行走,但是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过马路,就有可能被车辆撞倒,失去行走的自由。

  所以,世界上没有无拘无束的自由。纪律限制和保护自由。比如走进阅览室,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份宁静是多么珍贵!因为每个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不受干扰地享受安静阅读的自由。如果有人不守纪律,大声说话,这种自由就会消失。

  我们国家讲究“依法治国”,而在学校里,我们按校规管理校园,按班规管理班级。为了促进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我们必须遵守纪律。古语有云:“不要因善小而行,不要因恶小而行”。小事堆积成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情做起,遵循《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校,不要迟到,不要早退,有事请假。晚进教室喊个报告。只有经过许可,你才能进入。举手发言有礼貌。文明休息,秩序井然。遇到老师要打招呼。生活中,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候”的交通规则。

  收钱,善于助人,待人友善,都是小事,但也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素质和修养。

  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用自己的行为带动每个人,形成一个人人守法的良好局面,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渐成为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孩子,少先队员,青年公民,我相信,守法从我做起。美丽的校园,和谐的社会,都是明天。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4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xxx,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村小学学生张,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索要钱,马惧怕张打他,便给了张其中一元钱,张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王注意。李、王见张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跟着他们混,张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王,以后张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王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王问张:“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认为李、王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王领着张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在店外把风,李、王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王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王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县中学初三学生周、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20xx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看到周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既没有与周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是《法制宣传》。

  大家都知道,11月15日,在上海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8个鲜活的生命随火而逝的惨痛。现在,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法律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的自由在这里得到了维护;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民主的国家,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为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遵纪守法是遵从法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在家庭、学校、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严格自律,要从被动受约束到主动养成自觉的习惯。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必然自食恶果,积小善而成大善,必然善成伟业。

  遵纪守法应该是文明校园最起码的界限,它保障了校园里纯净而自由的阳光和空气。我们遵纪守法,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我们要学法,懂得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守法,自觉遵守法纪,依法行事。用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和权利。

  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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