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股协议书

时间:2024-06-08 07:57:01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投资合股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合股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投资合股协议书

投资合股协议书1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法人):

  地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计划书。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万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甲方出资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甲方出资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_元人民币

  (大写:_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买股权,其中持有%股权,持有%股权,持有%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工作。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若要退股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若退股,则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如股份有限公司运作资金不足,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若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若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则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若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注册,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注册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人民币(大写:_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则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10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日常工作

  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计划(日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计划等)、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计划。

  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投资合股协议书2

  姓名,性别,年齿,住址:

  姓名,性别,年齿,住址:

  姓名,性别,年齿,住址:

  第一条合股称号:

  第二条次要运营所在:

  第三条合股运营名目及范畴:

  第四条合股限期:

  第五条出资金额、限期、方法

  (一)合股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群众币_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群众币______元;

  合股人以现金方法出资,计群众币______元

  (二)本合股的各合股人的出资金钱应于年代日,交到本合股在银行开立的配合账户中,账号:,此为各合股人志愿参加合股的意义暗示,此款为各合股人的首期出资,若在合股事件投入过程当中需求持续追加出资的,各方合股人仍然根据以上出资比例追加出资额。

  (三)本合股约莫需出资群众币_元。

  合股时期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富,不得随便朋分。

  合股停止后,各合股人财富仍为私家财富,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股卖力人及合股事件施行

  (一)部分合股人配合施行合股事件。

  (二)合股和谈商定或部分合股人决议选举为合股卖力人,其权限为;

  一、对外展开营业,订立条约;

  二、对合股事件停止一样平常办理;

  三、运营办理合股事件,购进经常使用货色,保护办理合股的财富物品;

  四、付出合股债权;

  第七条红利分派与债权负担

  合股各方配合运营,共担危险,共负盈亏。

  (一)红利分派,以本合股的各合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根据,对本合股发生的利润及红利依此比例停止分派。

  (二)债权负担:合股债权先以合股财富归还,合股财富不敷以了债时,按照我国无关法令的划定,各合股人以各自的财富按出资比例负担债权。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让渡

  (一)入伙。

  一、新合股人入伙,必需经部分合股人赞成;

  二、认可并签订本合股和谈,同时依本合股的出资比例交纳出资金钱;

  三、除合股和谈还有商定之外,新合股人与原合股人有划一权利,负担划一义务。

  入伙的新合股人对入伙前的债权负担连带义务。

  (二)退伙。

  一、志愿退伙。

  合股的运营限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临时,合股人能够退伙;

  (1)和谈商定的退伙事由呈现;

  (2)经部分合股人赞成退伙

  (3)发作难以持续参与合股的事由(需求有证据证实),合股和谈未商定运营限期的',合股人在不影响合股事件施行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该当30日告诉其余合股人。

  合股人私自退伙的,该当补偿丧失。

  二、固然退伙,合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固然退伙;

  (1)灭亡大概被依法宣布灭亡;

  (2)被依法宣布为无民事举动才能的;

  (3)私家损失了债才能,被群众法院强迫施行在本合股的局部财富份额。

  以下情形的退伙以实践发作之日为退伙见效日。

  三、革职退伙。

  合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其余合股人分歧赞成,能够决定将其革职;

  (1)未实行出资任务;

  (2)因成心或严重不对给合股事件形成丧失;

  (3)施行合股事件有不合理举动;

  (4)和谈商定的其余事由。

  对合股人的革职决定该当书面告诉被革职人,被革职人接到告诉之日见效革职人有贰言的,能够接到告诉之日起30内告状,合股人退火后,其余合股人与该合股人按退伙时的合股财富情况停止预算。

  (三)出资的让渡。

  许可合股人让渡其在合股中局部或部门财富份额。

  在划一前提下,合股人有优先受偿权如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让渡,第三人应按入伙看待,不然以退伙看待让渡人,第三人受让合股财富份额的,经修正合股和谈即成为合股人。

  第九条合股人的权益和任务

  (一)合股人的权益:

  一、合股事件的运营权、决议权、监视权,合股运营举动由合股人配合决议,不管出资几,每一个人都有表决权;

  二、合股人享有合股长处的分派权;

  三、合股人分派长处应以出资额比例大概条约的商定停止,合股运营积聚财富归合股人共有;

  四、合股人有退伙的权益。

  (二)合股人的任务:

  一、根据合股和谈的商定保护合股财富;

  二、分管合股的运营丧失的债权;

  三、为合股债权负担连带义务。

  第十条制止举动

  (一)未经部分合股人赞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义停止营业举动;

  如其营业得到长处归合股,酿成的丧失按实践丧失停止补偿。

  (二)制止合股人到场运营与本合股合作的营业;

  (三)除合股和谈还有商定大概部分合股人赞成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停止买卖。

  (四)合股人不得处置损伤本合股长处的举动。

  第十一条合股停业的持续

  (一)在退伙的状况下,其他合股人有权持续以原合股称号持续运营原合股债权,也能够挑选吸取新的合股人入伙;

  (二)在合股人灭亡或被宣布灭亡状况下,依灭亡合股人的担当人的挑选,既能够退担当人应担当的财富份额,也能够按照合股和谈的商定大概经部分合股人赞成为新的合股人。

  第十二条合股的停止和清理

  (一)合股因以下情况闭幕

  一、合股限期届满;

  二、部分合股人赞成停止合股干系;

  三、不具有法定合股人数;

  四、合股事件实现或不实现;

  五、被依法打消;

  六、其余法定缘故原由;

  (二)合股的清理

  一、合股闭幕后该当清理,并告诉债务人;

  二、清理人由部分合股人担当或经部分合股人过对折赞成。

  自合股构造闭幕后15内指定合股人或拜托第三人,担当清理人。

  15日内未肯定清理人的合股人或短长干系人可请求法院指定;

  三、合股财富在付出清理用度后,按以下次第了债:合股所欠招用职工人为和社保用度;

  税款;

  合股人的出资;

  四、了债后若有盈余,按本和谈第七条第一款法子停止分派;

  五、清理时若有吃亏,合股财富不敷了债的部门,按第七条第二款法子打点,各合股人负担有限连带义务,合股人因为负担连带义务,了债数额超越其该当负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余合股人追偿。

  第十三条守约义务

  (一)合股人未定期交纳或未交足出资的,该当补偿由此给其余合股天然成的丧失;

  假如过期三个月仍未交纳出资,按退伙处置;

  (二)合股人未经其余合股人赞成而让渡其财富份额的,其余合股人不肯意采取受让报酬新的合股人的,可按退伙处置,让渡人应补偿其余合股人由此酿成的丧失;

  (三)合股人擅自以其在合股构造中的财富份额出质,其举动有效,由此给其余合股天然成丧失,负担补偿义务;

  (四)合股人严峻违背本和谈或严重不对招致合股构造闭幕的,该当对其余合股人负担补偿义务。

  第十四条和谈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本和谈或与本和谈无关的统统争议,合股人之间应配合的充实停止商议,如商议不可,提交条约签署地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别的

  (一)经商议分歧,合股人能够修正本和谈或对本和谈未尽事件停止弥补,弥补、修正内容与本和谈相抵触的,以弥补、修正的内容为准。

  (二)各合股人的出资凭据是本和谈的构成部门。

  (三)本和谈一式份各合股人各执一份。

  (四)本条约经部分合股人署名或盖印后即发作法令见效。

  合股人(具名盖印):

  __年__日

投资合股协议书3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

  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在,并在将来成立连锁会馆,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品牌,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乙方为控股方,股权各占总股份的40%,投资金额为_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20%,投资金额为万_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半年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_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股、退股

  1.合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静禅瑜伽馆的成长和壮大,静禅瑜伽馆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一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一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合股期足一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两年则80%,三年则90%,四年则100%。静禅瑜伽馆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

  ③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财务管理

  1.在静禅瑜伽馆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丙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有关静禅瑜伽馆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的名义对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股东无责任感,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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