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

时间:2024-06-08 17:35:02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职业卫生培训[锦集15篇]

职业卫生培训1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公司20xx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职业卫生培训[锦集15篇]

  一、培训教育目的

  通过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促使全体人员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安全意识,为构建文明标准化单位创造良好的职业卫生氛围。熟悉、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技能,夯实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减少职工职业危害病发生,开创职业危害防治新局面,创造最佳社会效益,促进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培训对象

  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

  2、聘任在岗的生产技术人员;

  3、各类特殊工种和岗位人员;

  4、急需培训的生产工作骨干人员;

  5、全体从业人员。

  三、培训教育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2、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方针、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4、个人防护、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应急避险和紧急处置。

  5、职业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6、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的治疗。

  7、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紧急救援。

  8、典型的事故案例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形式

  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的.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主要有:职业卫生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主要有:职业卫生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主要有:职业卫生教育光碟、职业卫生讲座录象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岗位操作方法演示、专项应急救援演练等。

  五、培训教育的实施措施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各部门积极组织参与,确保参与培训人员人数和培训质量,各部门负责人在培训期间确保本部门参训人员数量,本部门参与培训人员不得少于90%以上,否则根据公司奖罚条例处罚负责人(包括不参训人员),并列入当月考核。

  2、各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

  3、培训管理工作及考核办法和培训费用按照职工培训教育制度执行。

  4、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依法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使我安全生产更上一层楼。

  5、每次培训由行政部通知具体的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职业卫生培训2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由行政部对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定期对职工进行防毒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医疗卫生常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3、对接触化学物品的人员进行化救知识的培训,包括化救物品的放置及使用。

  4、结合本企业特点,开展健康促进教育活动,请有关专家上门授课及开展咨询活动,使职工人人知晓预防,控制疾病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

  5、对参加培训职工,在培训结束时,对所学培训内容应进行考核,其成绩归档备案。

职业卫生培训3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紧密围绕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宣教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和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强力推动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20xx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我县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截至目前为止,我县一共开展了2次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18家企业。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动宣传人员5人,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1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县城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我县对存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1期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五)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已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目前,由于园区企业开工企业较少还未申报,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任务。

职业卫生培训4

  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市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安排,定于11月8日—10日举办两期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8日—9日,培训2天。20xx年11月8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0日,培训1天。20xx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媒体室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路天鼎酒店。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D口出站,转乘618路、711路、719路公交车到徐家湾站下车,往北走300米路西)。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

  2.物理性、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控。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要点。

  (二)第二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用人单位如何落实好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筛选,尽可能选择职业危害企业较集中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区县、开发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市安监局承担。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属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参训单位、人员组织协调工作,并于20xx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4.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

职业卫生培训5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业卫生培训6

  一、填空题

  1、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国家规定每年( 4 )月的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宣传周。

  3、国家实行职业卫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 ( 卫生行政) 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4、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

  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6、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随访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12、(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3、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4、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1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 )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6、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7、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18、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9、目前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的主要依据是(《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20、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判断题

  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x )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v )

  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 x )

  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 x )

  5、我国20xx年起实施的.《职业病目录》中职业病的名单有10类115种职业性疾病。 ( v )

  6、对技术服务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争议的,不实行鉴定。( x )

  7、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x )

  8、职业病具有不可治疗或难治疗的特点。( v )

  9、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 x )

  10、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x )

  三、问答题

  1、简述职业病的概念。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简述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维权法,劳动者有哪些权益?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4、简述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如何在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劳动者都要认真学好《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主明确企业所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2)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建立和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使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等;

  (5)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职责逐项落实;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7、给职工上工伤社会保险有什么意义?

  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负担,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增加社会效益。本法此项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愿意,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业的发展,必然会伴随着职业伤害,职业伤害只能预防、尽量减少而不能完全消灭。因此,政府和用人单位就必须加强职业伤害的预防和做好职业伤害的善后工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预防和有效地控制职业伤害,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避免因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论述及案例分析

  1、《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反而会使企业和国家经济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

  2、20xx年8月25日卫生监督检查发现,某钢铁公司在我市龙家坪投资15亿元新建旋窑炼钢生产线,该项目为市级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现项目正在施工,距点火日期还剩58天,该项目未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但有《环境预评价报告书》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其中《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有职业卫生专篇,卫生监督员现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给予某钢铁公司“警告”处罚并限期30天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xx年9月30日,卫生监督员再次去该公司检查,情况为;该公司项目经理已换人,项目仍在紧张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仍然未进行,试问:

  (1)该事件下一步该如何处理?简述之。

  (2)若立案处罚,应何时立案?

  (3)若行政领导以保护投资环境为由,不批准立案,你认为应如何应对?

职业卫生培训7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四十条“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权利”的规定。本年度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

  一、20xx年度开展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黄力算接受了开平安监局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本年度组织了劳动者的'岗前培训1次,在岗期间培训0次,组织外部专家对员工进行培训0次;

  3、授课人员主要是企业职业卫生分管领导、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外请职业卫生专家;

  4、本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职业卫生培训次数较少,普及率不够;

  2、通过应及演练,发现不少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防护器材正确佩戴率不高等。

  3、 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意识缺乏,存放不规范。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财管部)

xx年 xx月 xx日

职业卫生培训8

  为深入开展我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各中队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工矿企业本底,做到本底清楚;

  2、对工矿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建档率达100%。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60%。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3月—4月,各中队联合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工矿企业本底,并指导企业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要求:做到本底清楚,对能进场的工矿企业进行指导,4月底将本底和无法进场的`企业名单报综合科。

  第二阶段:5月--6月,对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进场的工矿企业,经大队与政府和相关单位接洽后,再进场进行指导,并建立“职业卫生三档”。要求:6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工矿企业的“职业卫生三档”建立工作。

  第三阶段:7月--11月,由各中队自行安排时间对辖区内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工矿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要求:辖区内每家工矿企业都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覆盖率达100%。

  第四阶段:12月,各中队在12月5日前将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建议,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卫生局。大队将在12月底对各中队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同时,各中队要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培训交流、在所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和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职业卫生培训9

  为提升我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师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做好我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全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强化培训,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掌握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要求全员参训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在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单位医护人员。 三、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采取集中理论讲授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建立,熟悉建档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参考学时:1学时。

  (二)健康教育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0-6月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了解青少年心理咨询的内容、方

  法。掌握体弱儿健康管理内容与方法。掌握家庭访视的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常见异常反应的处理方法。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掌握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内容。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六)传染病报告与处理服务规范。了解《传染病防治法》主要内容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职能,掌握传染病报告内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以及传染病网络直报的方法与注意事项。掌握社区传染病疫点的处理方法。掌握疾病谱排序的统计分析方法、死因监测系统及死亡医学证明的使用方法。

  (七)老年人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掌握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重性精神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内容、方法。掌握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的使用方法。

  (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

  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职业卫生培训10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卫生监

  督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于20xx年7月26日召开了我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培训会。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兼任的'协管员共3人和51名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公共卫生服务站焦化云站长主持,培训时间1天,培训课时9个课时。由公共卫生服务站米兰军主讲。

  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职业健康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台账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会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还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将“五个一和一个备”工作落实到位,与参会人员交流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填写的要求与注意点、建立区域职业卫生工作QQ群等事项。

  通过培训,使参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王庄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的提高。

职业卫生培训11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XXX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职业卫生科,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具体工作。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职能科室、以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具体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按照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针对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职业病预防及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员职业防治素质。每年按计划派出职3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采样员到省、市局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共计培训管理人员7名,并全部通过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年初对全体职工进行了职业卫生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的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充分利用班前会、告知牌、培训研究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四、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

  按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样平常监测和检测评价,将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井口公示栏内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公示,及时告知从业职员危害后果,并在主要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进步员工对职工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在井下各巷道铺设了防尘管路、在各皮带、煤溜转载4点、巷道、以及采煤机、掘进机等发生粉尘的地点设置了防尘喷雾设施,各项防尘设施齐全有效,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对相关作业地点进行防尘喷雾,并按期进行防尘洒水,为井下创造了良好的生产工作情形。

  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和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定期组织体检,健全监管体制

  职业健康建监护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并安排组织全体员工参

  加了职业健康体检,经检查,不存在患有尘肺病的人员,也无相关的职业禁忌症。

  六、认真开展检查,积极消除隐患

  每周由矿级领导带队,构造相关技术职员对全矿井各地点、各环节和重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搜检,保证防尘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定步伐进行了整改。

  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综采、综掘工艺,采煤机、掘进机严格执行开机喷雾,移架喷雾,且采煤机、掘进机和支架喷雾使用灵敏可靠,运输线路也全部更新为煤溜、皮带输送,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粉尘等有害因素的产生,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作业环境。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公司在XX年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标准化,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请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办理。

  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步伐,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开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职业卫生培训12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建档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院于20xx年5月1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由龙伟辉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村医,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龙伟辉同志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老年人健康管理,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龙辉同志重点讲解了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刘春艳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及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和传染病报告的处理;;陈锐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建档,相互为对方建一份合格健康档案。填表完成后,由授课人员逐人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职业卫生培训13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 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职业卫生培训14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职业卫生:以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劳动者生理和心理与职业环境相适应的一门学科,即使工作与劳动者相互适应。 职业卫生主要研究劳动条件对从业者健康的影响,目的是分行适合人体生理要求的作业条件,研究如何使工作适合于人,又使每个人适合自己的工作,使从业者在身体、精神、心理和社会福利诸方面处于最佳状态。 职业卫生的基本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为劳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健康。 一般来说,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一是化学因素,例如: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有毒物质;硅尘、煤尘、烟草尘等无机、有机的及混合性的、放射性的生产性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微波,红外线等以及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等不良气象条件。三是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霉茵等。

  2、在劳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害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造成的;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劳动强度过大,作业与劳动生理状况不适应,超负荷加班加点,长时间疲劳用眼、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在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一是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种安排在一起等;二是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不全。

  二、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四、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问题的借口。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六、我矿目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目前,我公司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1、煤尘:在采煤、掘进、爆破、运输等作业过程中均可产生粉尘,矿工可因接触的粉尘性质不同分别患矽肺、煤工尘肺、混合尘肺。

  2、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可引起职业性噪声性耳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振动:在使用风动工具作业时可产生局部振动,长期持续使用振动工

  具,可引起手臂的血管、神经、肌肉、骨关节等各种类型的病损。

  4、一氧化碳: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5、氮氧化物:井下爆破开采时可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氮,电焊、气割时可产生氮氧化物。为淡红棕色气体,具有刺激性气味。氮氧化物对眼和上呼吸道的刺激小,主要进入呼吸道深部细支气管和肺泡,与水作用形成硝酸和亚硝酸,对肺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形成肺水肿。硝酸和亚硝酸进入血液后形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和高铁血红蛋白症,引起组织缺氧。

  6、锰:焊条的制造和电焊作业工人常接触锰,在一定条件下可致急性中毒,吸入大量氧化锰烟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憋气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慢性锰中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多出现嗜睡、记忆力减退,部分患者可有易激动、话多、好哭等情绪改变,病情继续发展后,可出现锥体外系神经障碍的症状和体征,感两腿发沉、笨拙,易于跌倒。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模式

  劳动者(个体)遇到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性损害:工伤、职业性疾患和伤残或死亡。它取决于个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用条件,只有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对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作用条件的主要方面有:1、接触机会,如生产中使用某一有毒物质,但只限于在一个特殊工段;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间接途径,或由于意外事故;3、接触时间;4、接触的强度(浓度)。

  在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工人中,个体发生职业性损害的机会和程度可有极大差别,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遗传因素;2、年龄和性别的差异;3、营养状况;4、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5、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八、职业危害的控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措施,通过采取工程技术的手段,清除或减少污染物的使用,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程度;

  二是管理措施,例如,改变工人在接触有害因素的场所的时间、工作方式等手段,降低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程度。

  三是个体防护措施,在作业环境职业危害暂时无法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通过提供适宜的个体防护用品,降低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程度。

  第二节 职业病概念、分类及特点

  一、职业病定义

  当职业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超过一定的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造成的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的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影响劳动力,产生职业性相关的疾病。

  根据,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分类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公布的,共十大类,115种。

  1、 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3、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10、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疾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只能对症治疗,故发现愈晚,疗效愈差。

职业卫生培训15

  第一章粉尘危害与控制

  第一节概述

  一、粉尘

  人类各种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中可产生大量粉尘,按粉尘的成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无机粉尘:

  (1)硅尘:指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如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隧道挖掘、煤矿掘进中产生的粉尘。硅尘时生物活性最强,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粉尘。

  (2)硅酸盐尘:石棉、滑石、云母、高岭土、水泥粉尘均属硅酸盐尘。

  (3)含碳粉尘:煤尘、炭黑、石墨、活性炭等为含碳粉尘。其中以煤尘接触人数最多。

  (4)金属粉尘:金属冶炼、电焊时产生的烟雾。

  (5)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玻璃、玻璃纤维等。

  2、有机粉尘:主要是农业生产、有机化学工业、医药等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1)植物粉尘:如棉、麻、烟草、甘蔗等粉尘。

  (2)动物粉尘:如毛发、角质、皮革等粉尘。

  (3)人工有机粉尘:如炸药、有机染料等粉尘。

  3、混合型粉尘

  二、粉尘的理化特性

  所有粉尘对身体都是有害的,不同特性,特别是不同理化特性的生产性粉尘,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1、粉尘的化学成分、浓度和接触时间

  工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化学成分及其在空气中的浓度时直接决定其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

  2、粉尘分散度:分散度指物质被破碎的程度,即细微颗粒所占的百分比。粉尘颗粒的大小一般以直径微米表示。粉尘分散度越高,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长,被人体吸入呼吸道的机会更大,对人体危害越大。

  非吸入性粉尘:又可称为不可吸入粉尘,即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15卩m的粒子被

  吸入呼吸道的机会非常少。

  可吸入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5卩m的粒子可以被吸入呼吸道。其中10~15卩m的粒子主要沉积在上呼吸道。包括沉积在鼻、咽、喉头、气管和支气管及呼吸道深部的所有粉尘。

  呼吸性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5卩m的粒子可以到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称之为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是损伤人体的关键性部分。

  3、粉尘的硬度

  4、粉尘的溶解度

  5、粉尘的荷电性

  6粉尘的爆炸性

  爆炸性时某些粉尘特有的,如高分散度的煤尘、面粉、糖、硫磺在适宜的温度和浓度下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三、矿井粉尘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细小矿物微粒统称为矿尘,属于生产线粉尘。

  它是煤尘、岩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粉尘总称。

  矿尘的来源

  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支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

  矿尘的分类

  矿尘除按其成分可分为岩尘、煤尘外,尚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1、按矿尘粒径划分

  粗尘。粉尘粒径大于40卩m相当于一般筛分的最小颗粒,在空气中极易沉降。

  细尘。粒径为10卩n—40卩m肉眼可见,在静止空气中作加速沉降。

  微尘。粒径为0.25卩m-10卩m用光学显微镜可以观察到,在静止空气中作等速沉降。

  超微尘。粉径为0.25卩m要用电子显微镜才可以观察到,在空气中作扩散运动状。

  2、按矿尘存在状态划分

  浮游粉尘。悬浮于矿井内空气中的粉尘,简称浮尘。

  沉积粉尘。从矿内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粉尘,简称落尘。

  浮尘和落尘在不同环境下可以互相转化。浮尘在空气中飞扬的时间与尘粒的大小、重量、形式等有关,还与空气的湿度、风速等大气参数有关。

  3、按矿尘粒径组成范围划分

  全尘(总粉尘)。各种粒经的矿尘之和。对于煤尘,常指粒径为1卩m以下的尘

  (2)呼吸性粉尘。主要指粒径在5卩m以下的微细尘粒,它能通过人体上呼吸道进入肺区,导致肺病,对人体危害甚大。

  4、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划分

  (1)矽尘

  (2)非矽尘

  5、按有无爆炸性划分

  (1)有爆炸性煤尘

  (2)无爆炸性煤尘

  (3)惰性煤尘

  第二节矿井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一、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1、粉尘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其中以呼吸道侵入为主要途径。

  2、人体对吸入的粉尘具备有效的防御和清除机制。一般认为有三道防线:

  1?鼻腔、喉、气管、支气管的阻留作用

  2?呼吸道上皮黏液纤毛系统的排除作用

  肺泡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

  在人体防御和清除粉尘颗粒的整个过程中,鼻腔主要阻留直径大于10卩m的粉尘颗

  粒,约占吸入粉尘总量的30~50%;进入气管、支气管的粉尘,通过黏液纤毛系统将粉尘运送到咽喉部位,随痰咳出或咽下,称为支气管清除;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主要通过肺泡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清除。

  呼吸系统通过上述各种防御功能,可将进入呼吸道的97%~99%的粉尘排出,约

  1%~3%的尘粒沉积在体内。长期较大量吸入粉尘可削弱上述各项清除功能,导致粉尘过量沉积,酿成肺组织病变,引起疾病。

  二、矿尘对人体呼吸系统的主要危害

  矿尘对人体的致病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对呼吸系统的影响、局部作用、中毒作用。其中对呼吸系统的影响最为主要。

  1、皮肤、黏膜、上呼吸道的刺激作用

  2、非特异性炎症反应

  3、矿尘引发尘肺病

  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种类尘肺病因吸入粉尘成分不同,可造成三种主要病症。

  矽肺病吸入游离的'二氧化硅(SIO2)含量较高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病是矽肺病,患者多集中于长期从事掘进线上的工人;

  煤矽肺病吸入煤尘和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所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矽肺病,患者多为掘进和采煤混合工种的工人;

  第三类是长期吸入煤尘所引起的尘肺病,医学称煤肺病,患者为长期从事采煤工作的工人。

  (2)尘肺病的发病症状

  按病情发展程度分为三期:

  第一期:重体力劳动时感到呼吸困难、胸痛、轻度干咳。

  第二期:中等体力劳动或平常工作时感觉呼吸困难,胸痛、干咳或带痰咳嗽。

  第三期:做一般的工作,甚至休息时也感到呼吸困难,胸痛,连续带痰咳嗽,行动困难等症状。

  (3)影响尘肺病发生发展的主要因素:

  矿尘成分。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越高越易致病。

  矿尘的粒度。尘粒越微细越易致病,小于5卩m的尘粒越多,对人体的危害性越大。

  矿尘的浓度。空气中含有的矿尘浓度越大,工人吸入的矿尘量就越多,越易得病。

  接触矿尘的作业时间。从事井下作业的工龄越长,吸入的粉尘量越多,就越易患

  尘肺病。根据我国煤矿的统计,矽肺病的发病工龄一般在10年左右,短的也有3—5年

  发病者;一般在20—30年接触龄之间。

  矿工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以及个人卫生条件。体质较弱,个人卫生较差又有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的矿工更易患尘肺病。

  第三节尘肺病的诊断和治疗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xx要求,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章物理因素及其危害

  第一节噪声危害及防治措施

  (1)生产性噪声的分类:机械性噪声,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所产生的声音,女口破碎、打跟、凿岩等产生的声音;空气动力噪声,如煤矿生产中使用的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产生的噪声;电磁性噪声,交变电流所产生的声音,如变压器发出的声音等。

  (2)噪声的主要危害:在噪声作业环境下工作,影响作业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使工作效率降低,且易发生工伤事故,短时间处在噪声下,可引起以听力减弱、听觉敏感性下降为表现的听觉疲劳;长期在噪声的作用下,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受噪声的影响,可出现胃肠功能絮乱、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胃的紧

  张度下降、胃蠕动减慢等变化。噪声回引起人体脂代谢障碍,血胆固醇升高。

  噪声的控制:消除、控制噪声是噪声危害控制最积极、最彻底、嘴有效的根本措施。噪声在传播过程中,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的材料和装置阻断和屏蔽噪声传播,或使声波传播的能量随距离而衰减。工人需在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同材料防护用品对不同频率噪声的衰减作用不同,因此应根据噪声的不同频率特性,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具,在佩戴防噪声耳具的同时,实行轮流工作制,尽可能减少工人在噪声环境中的工作时间也是防止噪声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噪声引起的职业病:煤矿工人长期接触噪声作业,如果不加以防护可引起渐进性听力减退、耳鸣,可能出现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心情抑郁等不良症状。

  第二节.高温危害及防治

  (1)高温环境温度及其和人体热平衡之间的关系,通常把35C以上的生活环境和

  32C以上的生产劳动环境称为高温环境。

  而在湿度较高的工作场所,温度在30C以上的即被视为高温环境。在高温或同时纯在高湿或强烈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称为高温作业。

  (2)高温作业的类型科分为:高温、强烈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夏季露天作业。

  高温作业的主要危害:体温调节障碍,水盐代谢紊乱,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

  高温引发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和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热致疾病,它是我国法定的职业病之一。

  第三节.振动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产生振动的工具,如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凿岩机、气锤、风铲机、捣固机、柳钉机,固定转轮工具多为固定装置如砂轮机、抛光机、电锯,手持式转动工具,如风钻、电钻。在生产条件下,作业人员接触振动的强度大、时间长,对机体可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起疾病,振动作用于人体,不仅可以引起机械效应,而且引起生理和心理效应。

  振动的预防:控制振动源,通过减轻或消除振动源的振动,是预防振动职业危害的根本措施;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限制接触振动的强度和时间,可以有效的保护作业者的健康,是预防振动危害的重要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作业过程中防寒、保暖措施,特别是北方寒冷季节室外作业,需有必要的防寒保暖措施;加强健康监护,进行就业前和定期健康体检,早期发现,及时处理患病个体。

  振动引发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是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而引起的以手部末梢循环和手臂神经功能障碍为主的疾病,并能引起手臂骨关节、肌肉的损伤。其典型表现是振动性白指,搜吧振动病是我国法定职业病。

  第三章职业中毒

  第一节氮氧化物危害及防治

  性质与来源:氮氧化物是氮和氧的化合物总称,俗称硝烟,为煤矿生产中最常见的刺激性气体之一,种类很多,主要有氧化亚氮、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三氧化氮、四氧化二氮及五氧化二氮。在生产中接触并引起职业中毒的常见混合物主要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二氧化氮为主。二氧化氮系红棕色气体,较难溶于水。主要来源于采掘工作面爆炸所产生。

  氮氧化物的危害:吸入低浓度一氧化氮几乎无毒性反应,吸入高浓度一氧化氮可产生毒性反应,引起呼吸困难窒息,导致中枢神经损害。

  氮氧化物危害的控制措施:井下爆破后必须进行有效充分的通风,排除炮烟,浇水清除矿石中残留的氮氧化物。待工作面的炮烟北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为防止中毒,爆破后,只有将炮烟吹散后,才可进入工作,在火灾或爆破烟气侵袭时,必须佩带自救器。

  第二节碳氧化物的危害及防治

  碳氧化物的性质与来源: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五刺激的气体,易燃、易爆。

  煤矿井下一氧化碳主要来源于爆破作业、火灾燃烧等。煤层爆破与瓦斯爆破也会释放大量的一氧化碳,规定中,一氧化碳浓度限值为0.0024%。二氧化碳为无色无味,五刺激性气体,不科燃,该气体比空气重可能累积在底层空间造成缺氧,快速流动时,可能发生静电荷累积,可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煤岩层自燃逸出,井下坑木腐烂,人员呼吸,爆破、火灾、燃烧等。

  碳氧化物的危害:一氧化碳毒性很强,吸入人体后,会引起窒息和中毒以致死亡,当一氧化碳的浓度达到1%时,人只要呼吸几次即可市区知觉。如果长期在含有0.01%的一氧化碳空气中生活和工作,会产生慢性中毒。

  碳氧化物危害的控制措施:加强通风、检查、警示危险、喷雾洒水、急救措施、个人防护

  碳氧化物中毒急救措施:迅速移至通风处,呼吸新鲜空气,清醒者询问有无晕厥史,有晕厥史者送医院治疗,昏迷不醒者立即用手掐人中穴,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

  者,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同时迅速转医院抢救,切记不要轻易放弃抢救,中毒严重即有昏迷史者,清醒后也一定要送医院,以免发生严重后遗症,出现脑功能障碍。

  第三节■硫化氢的危害及防治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可燃烧气体,有臭鸡蛋的特殊刺激气味,比空气重,极易溶

  于水,因此易积聚在低洼积水处,作业浓度限值0.00066%。井下硫化氢的来源有坑木

  的腐烂变质、由废弃的老巷道或煤岩层逸出,硫化矿物遇水分解,燃烧和爆炸时,井下发生火灾后,所产生的氢气遇黄铁矿会生成硫化氢。

  硫化氢危害,硫化氢占职业中毒第二位,仅次于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以急性中毒较常见。

  硫化氢的控制,硫化氢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空气中硫化氢度为4.3%-45.5%时有爆炸危险。井下探放老空巷道时,当钻孔接近老空巷道,预计可能有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监测硫化氢气体浓度。排除井下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到前,必须监测硫化氢浓度。如闻到臭鸡蛋气味立刻组织人员撤离,撤离时可用湿毛巾等捂嘴避毒。

  硫化氢的职业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为主的多器官损坏的全身性疾病称为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是我国法定职业病。

  第四节二氧化硫的危害及防治

  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高度水溶性,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比空气重。煤矿井下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含硫矿物的氧化物和自燃以及井下爆破。

  二氧化硫可以被人体吸入进入血液,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它能破坏霉的活力,影响人体新陈代谢。

  引发的职业病: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二氧化硫,即可引起急性二氧化硫中毒,为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轻度中毒,中度中毒、重度中毒。

  第四章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人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五章个人防护

  安全防护装备分集体防护和个体防护装备两大类。个体防护措施不是辅助措施,而是广大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护身符”,是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等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头部护具(安全帽),呼吸护具(防尘口罩等),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等),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等),防护鞋(防静电鞋等),防坠落护具(安全带、安全网等)。个人防护必须安全可靠,必须吻合本人脸型、头型和体型,安全卫士用品材料本身无毒,不刺激皮肤,无气味,对使用者安全无害,优先选用国产合格护具。

  第六章职业卫士主要法律简介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工作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好评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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