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9 11:37:11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会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会计管理制度1

  会计档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安全。

  内容概述:

  1、档案分类与编码:明确会计档的分类标准,如财务报表、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制定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检索和管理。

  2、档案收集与整理:规定会计资料的收集时间、方式和要求,以及整理过程中的核对、装订、编号等步骤。

  3、档案存储:设定档案的存储地点、条件,以及电子文档的备份策略,确保档案的`安全。

  4、档案借阅与使用:规定档案的借阅流程,权限分配,以及使用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5、档案销毁:设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到期后的销毁程序,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6、档案审计与检查:定期进行档案的内部审计,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合规性。

  7、档案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率。

会计管理制度2

  主要课程: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税法、审计学、财务分析、中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设置公司理财、财务核算、项目投融资管理三个专业方向。

  专业注重能力培养与全面素质教育,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办学先进方法和理念,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具备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分析、项目评价、投融资决策与分析等实践能力,并能熟练地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与企业理财的'高级应用性专门人才。

  毕业去向:在各类工商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商务贸易服务行业等从事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投资分析咨询、财务规划等方面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会计管理制度3

  一、每日按时开启和关闭服务器,对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系统维护,保证数据完整和机房安全。

  二、对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每日终了打印出当日科目汇总表及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转交出纳岗。

  三、每月终了进行月末结账,次月5日前完成各种报表、账页的打印工作。

  四、负责账务的.对外查询及打印工作,并进行记录。

  五、按要求及时装订记账凭证、报表和各种账簿。

  六、做好各种会计资料、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七、为保证微机软件的安全运行,严禁各种盗版光盘、软件及带有病毒的光盘带入机房,并禁止使用。

  八、根据国家规定对各种数据及各种磁性介质做好双备份工作,并且在不同室内存放。

  九、做好微机的开启及会计凭证装订的记录工作。

  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一、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计管理制度4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1000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镇代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镇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理财制度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每年度进行四次季度财务收支公布,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会计管理制度5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根据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觉问题准时制止和订正。假如制止和订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恳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需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争论。

  2.大批、大件设备选购、基建修理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争论通过后,由详细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方案。

  (2)预算方案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选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精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准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仔细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准时予以订正。

会计管理制度6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2、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

  3、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4、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5、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6、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7、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8、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9、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10、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11、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12、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13、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14、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会计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

  1、总出纳;

  2、收银;

  3、库管;

  4、财产库管;

  5、财务负责人;

  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

  1、采购应付账款组;

  2、收入、应收账款组;

  3、固定资产核算组;

  4、成本核算组;

  5、工资核算组;

  6、材料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

  ②审查申购计划;

  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

  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

  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

  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

  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

  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

  ②审核收银记录本;

  ③审核折免单据;

  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

  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

  ②折旧核算;

  ③清理核算;

  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

  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

  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

  ②分配计算;

  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

  ②核算材料领用存;

  ③登记有关明细账;

  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

  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

  ②汇总记账凭证;

  ③登记总分类账;

  ④月终财务分析;

  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

  (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

  (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

  (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

  (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

  (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

  (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

  (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

  (7)修改处未盖章的;

  (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

  ②应收应付账产;

  ③待摊费用;

  ④预损费用;

  ⑤折旧账产;

  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

  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

  (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 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基金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同一办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解。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七条 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编制要求,按照本年度预算履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核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告诉县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核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告诉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 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 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 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钱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办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钱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 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基金要按照社会保险的兼顾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下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下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报酬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兼顾医疗保险报酬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第二十一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 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 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 基金结余除按照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约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举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 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办理: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采办的国家债券,具体按财政局规定办理;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 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XXX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 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钱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钱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二十八条 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 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 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 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按照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办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 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举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改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举行了准绳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办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核准后履行。

会计管理制度9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核定财务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二、经费申报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三、财务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四、经费结算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五、财务租借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六、财务赔偿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七、财务监督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八、财务结算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XXX武术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会计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

  第三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做好公司财务活动的计划、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原始信息。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均应及时进行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备、计量准确,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一条: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按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

  第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公司投资。

  投资者未按公司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四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公司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投入资本金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制定投资者名册,据实登记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公司的股份凭证为出资证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1、以现款、材料、设备、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资产投资时,以公司实际收到或接收资产的时间作为入帐时间,以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认定的价值(现款除外)或协议价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依据。

  2、以土地使用权、专用技术、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时,以企业收到有关具有法律效用的证书、文件和完整资料的日期作为入帐时间,按评估认定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价值。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形成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3、以利润或公积金转作投资时,各方对公司的投资,要以董事会议文件确定的日期及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借款为短期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为长期负债。

  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方可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七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公司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或者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计入该项资产原价;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公司不得将以自身名义举措的借款作为实收资本;公司不得为投资者为投入本公司的资本而举措的借款作担保人;公司不得负担投资者投入本公司资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九条:公司对参资企业各种经营性借款进行的信用担保,其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参资企业的投资额。

  第十条:公司可对参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借款进行信用担保,但必须由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纪要,并出具委托书,同时需有其他投资方向原担保人出具反担保书。

  三、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动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信贷纪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根据内部控制原则,会计职责与出纳职责不得互兼。

  2、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会计部门(人员)和出纳部门(人员)分管执行。会计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经审核无误后才可填制会计凭证,交出纳部门办理收付款;出纳部门(人员)必须对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对象、支付方式、审核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备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每一笔已付讫或收到的款项,出纳部门(人员)应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出纳人员应保证每日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保证月末调整后,银行对帐单(银行内部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相符。

  4、财务部门应对现金库存进行经常性、突击性盘点。

  5、建立重要或敏感岗位轮换制度。

  6、公司对现金及银行支出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限额审批管理原则。凡超越审批权限(事项)或超额审批(金额)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批准后,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时,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六条:公司的坏帐损失,是指下列应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项:

  1、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2、因债务人死亡,由于无遗产可供清偿,或以其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公司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经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列作坏帐损失。

  第七条: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八条: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1、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手续费、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专职物料采购部门的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九条:公司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在购入(领用)时一次摊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存货盘点。年度终了时,必须由财务部会同机关部门对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经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资,单位价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别确定: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认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入固定资产价值。

会计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规范收支行为。

  四、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会计管理制度12

  1、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时落实保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要经常检查报警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安全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会计应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会计管理制度13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需要支付现金的货款由采购员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资金支付证明单》有权拒绝付款

  5、其他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经手人填写《资金支付证明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的有权拒绝付款

  6、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大额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以便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企收银未收、银收企未收、企付银未付、银付企未付的需调节账项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取现

  三、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财务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使用时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4、支票使用时应按照支票使用规范填制;公司内部提现使用现金支票对外支付使用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支付时须由收取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对外支付转账支票时需填制《资金支付证明单》并书写支付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勾选转账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6、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7、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1、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一般为收取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暂未涉及自行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公司不提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同一产品售价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收取货款的产品售价且此种情况仅限于01事业部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不允许发生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发生(02事业部和03事业部一般采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业务开展)

  3、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太大公司所有业务杜绝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取货款

  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拒绝收取

  5、收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复印以留存备查;银行承兑汇票应妥善保管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

  (四)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1、我公司对外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出纳进行保管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主要包括现金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作废章等;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四部分: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不涉及货物的特殊情况开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须经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批方可开票签批手续不完整的财务部门开票员应予以拒绝开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及开票员共同承担

  3、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如下: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因国家政策有所变动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核发资格证书但需注意其税务登记证上必须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另需提供单位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等资料;对于新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首次开票需要客户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根据情况需提供至少客户全称一项信息

  4、开票员收到开票申请后应按照申请资料及时开具相应发票因客观原因(如税务装置本身出现问题、发票数量受限、发票已用完且在报税期并且尚未报税、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开票员应及时将不能及时开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转达申请人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以便于申请人和客户做沟通工作

  5、发票开具后开票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并须经领取人登记《发票领用登记表》;杜绝领取人滞留发票发票领取人应于当日及时送达客户或于当日邮寄客户现场送达的须经客户签署《发票签收单》并及时(规定当日交回当日交回有实际困难的应最迟于次日交回次日逢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第一天应及时交回)交回财务部门开票员处;以邮寄方式送达客户的须及时向财务部门开票员提供邮寄公司名称及邮寄单号因领取人原因造成发票丢失的由领取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填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在收回原发票或取得对方国税机关的有效证明后方可填开红字发票原发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对方国税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的不得提前开具红字发票

  6、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7、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会计管理制度14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维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印章分三种:财务专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会计人员人名章。

  (2)公司财务专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3)财务印章是公司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5)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6)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7)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8)财务印章具体使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办理各项收入业务

  a.检查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单价和收费标准是否准确。

  b.检查有没有齐全的计量发货手续,数量、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c.与有关文件、拨款单、合同等相核对,看是否一致、有无差错。

  d.待以上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收款业务,并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财务印章。

  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支出业务

  a.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b.与计划、合同、计量支付证书等相核对是否一致。

  c.有无经办人、计量人、验收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无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的审批人)审批签字。

  d.检查付款凭证和银行票据金额是否相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差错。

  e.与往来账核对时,核实有无应口款项。待上述各项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银行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印章。

  (9)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10)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指挥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会计管理制度15

  会计制度设计

  管理学院会计系

  一、课程性质及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一、课程性质、地位与设置目的

  《会计制度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的本科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会计制度设计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会计制度是会计法规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会计制度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各企业在遵循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具体会计制度,使其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经营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有利于发现、纠正和防止错弊,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利于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是:自学应考者应在了解《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课程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时,结合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岗位分工,对企业基本经济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核算规程进行设计。培养自学应考者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学成后能够依据国家的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设计适合本企业的需要的会计制度。

  (1)学习《会计制度设计》,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会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现实中的问题,并不断更新、充实所学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习《会计制度设计》,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改革与发展变化情况。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日新月异,政府很多新的政策、法规层出不穷,这都要求我们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方法去学习和运用。

  三、课程教学方式

  《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课程,该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深入课程,直接影响到学生会计理论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的牢固程度。因此,本课程除了采用最基本的如课堂讲授、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教学方式外,还要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采取案例教学法、等其她教学方法。

  二、投资筹资业务会计制度的设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1)通过对学习,了解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概念、特点;熟悉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和要求;掌握筹资业务内部会计控制设计要点、筹资业务会计核算。

  (2)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规性原则2.真实性原则3.科学性原则4.针对性原则5.内部控制原则6.效益型原则7.适应性原则

  (3)会计制度设计的程序

  1.准备阶段2.设计阶段3.试行修正阶段4.定稿颁布阶段

  (4)会计制度设计的方法

  1.实地调查方法2.分析研究方法

  二、投资筹资业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意义和内容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可以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投资对象可分为证券和其他投资两大类。投资风险与投资回报是投资理财两大基本问题。通过投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资产安全;同时,有利于提高投资回报,讲求投资效益。投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主要内容有: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投资业务凭证的设计;投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

  三、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设计

  1、建立投资业务审核制度。

  企业应根据投资分析报告编制投资计划,详细说明准备投资的对象、投资理由、投资种类、投资数量、期限以及投资组合方案。投资计划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的投资决策应以书而的形式予以记录,并编号控制,以便日后备查、

  2、建立投资业务人员职务分离制度。

  投资业务职务分离具体包括:投资业务的编制人员与投资的审批人员分离,以保证审批人员客观地分析投资的可行性;投资业务的操作人员与会计人员分离,以保证业务运行和会计记录的相互核对与控制;有价证券的报保管人员与会计记账人员分离,以保证会计账簿对有价证券的安全进行有效的控制;参与投资交易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投资红利和利息的经办人与会计核算分离,以保证红利、利息所获现金的全款入账。

  3、建立有价证券实物的保管控制制度。

  企业投资购入的股票、债券或是核准后且已印好的,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股票一般应委托独立的金融机构代为保管。特殊情况下若需企业自行保管,应确保安全和严格的内控措施。

  4、建立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控制制度。

  投资业务的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账加以反映,每月应编制证券投资、盈亏报表。投资业务所收到的利息、股利应及时入账。

  5、财务分析制度

  由负责投资的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证券市场的行情等进行分析,并据此编制财务分析报告,递交企业最高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当企业自己不能进行财务分析时或者自己进行分析部经济是应聘请证券分析专家,市场分析家进行分析,以便进掌握投资的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四、投资业务凭证的设计

  投资业务凭证设计,其目的在于详细记录与反映投资业务,提供相关信息,确保有价证券的安全。

  对于股票投资,应设计“股票投资登记簿”,具体反映:①股票发行公司及种类;②买入时间、股数、价格、成本;③卖出日期、股数、价格、收入;④买卖损益;⑤余额的股数、市价、成本等。对于债券投资,应设计“债券投资登记簿”,具体反映:①发行公司及投资种类;②发行日期、面值、发行价、到期日期;③买入日期、数量、市价、金额;④卖出日期、数量、市价、金额;⑤损益;⑥应收利息日、利息收吃日、利息现金收入、溢价摊销以及实际利息收入等。

  此外,对于投资业务较少、投资种类也较为单一,而且投资交易不活跃的企业,可以只设计“证券投资汇总表”,反映证券项目、名称、数量、市场价值、收益率、股利等内容,提供一段期间汇总的交易清单及实物留存清单。投资业务处理程序主要有证券购入程序设计和证券出售程序设计。

  五、证券购入设计

  证券购入一般程序是:①企业投资部门编制“股票投资计划建议书”,经批准后,据此编制“证券购入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审批后转交出纳;②出纳部门根据收到的“证券购人通知单”开出支票,经审核盖章并登记支票登记簿后交证券公司;③收到证券公司的有价证券后,出纳部门根据证券、支票副本及证券购入通知单编制付款凭证,并据

  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④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收到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登记证券投资登记簿及有关明细账。

  证券出售业务处理一般程序是:①投资部门根据证券市场价格及本单位投资目标的实现程度,提出证券出售申请;②出售申请经投资决策部门审核批准后,编制证券出售通知单,交证券经纪人办理出售手续;③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收到证券公司交来的证券出售单据以及通过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核对证券出售申请及证券出售通知单后进行明细核算

  六、筹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1、职务分离控制制度

  分析确定公司在短期和长期内所需要的资金数量;编制各种筹资计划,审批确定某种筹资方式;办理债券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编制各种借款合同;委托各种债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证券或股票;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及重新收回的股票;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确定支付股利;会计记录;需要在职务上进行分离的有:

  投资计划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投资业务处理人员与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债券保管人员与进销存财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投资交易人员与有价债券盘点人员分离。

  2、决策过程审批控制制度

  董事会在事先批准授权一名负责筹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对他所负责的责任予以明确。财务经理适当时候编制筹资计划,筹资计划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批。

  3、对外发行证券的签发控制制度

  已经董事会审批发行的债券或股票在正式发行前,必须经过董事会指定的高级职员签署,而且签署的形式往往采取会签,即必须有两个以上的高级职员共同签发。

  4、证券发行业务的控制制度

  企业通常委托有一定地位的银行、投资信托公司、证券交易商来代理发行债券。发行公司有关债券的账户记录,可以通过这些机构的业务记录得到客观公正的证实,从而加强了债券发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以伪造的会计记录来掩盖不当行为的事件减少。

  5、筹资凭证的记录与保管控制制度

  企业直接吸收投资形成的权益性筹资或向商业银行借款形成负债性筹资,企业在正常的会计记录之外,通常要设立“股本明细表”、“股东名册”、“长期借款明细表”、“定期借款明细表”由专人登记。、筹资业务凭证的设计。

  筹资业务凭证的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股本明细表,反映股票种类、摘要、侮股而值、股数、实收股本金额等。设计“股东名册”,反映股东类别、账户的姓名、登记日期、持有股数、注销日期等。设计“应付债券明细表”,反映债券名称、受托人、发行日期、付息日期、利率、金额价、账而价值)、偿还办法、担保情形等。此外,对于借款业务较多的企业,还应设计“短期借款明细表”和“长期借款明细表”,具体反映每笔借款的债权人、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融资限度、抵押或担保等状况。

  6 、应加强利息、股利的支付控制。利息、股利的支付,必须经过三步程序:掌管利息、股利支出的人员负责计算;其他人员复核;负责人审批核准。

  六、筹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的意义和内容

  筹资业务即筹措资金的业务活动,我国企业可以采用多种筹资渠道,如发行股票、债券和各种借款。任何一个企业组建成立,首先必须筹措资金。筹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始,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将不断地筹资和运用资金,筹资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理财活动。筹资业务进销存财务会计处理程序设计,其目的既要有利于全而、系统、正确核算筹资活动,又要有效监督、控制筹资活动;既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又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八、筹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

  (1)筹资业务处理程序的设计包括:股票发行业务程序、股利分配业务程序、债券发行业务程序和银行借款业务程序的设计。

  股票发行业务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证券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在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授权委托证券公司销售股票并签订承销协议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证券公司保存;②证券公司销售股票结束后将股东交款单及股东名册送交企业证券部门;③企业证券部门审核后登记股东名册,并将股东交款单送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④出纳部门收到证券公司转交的交款清单和银行收款通知时,经审核编制收款凭证并登一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送交企业证券部门;⑤证券部门据以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收到股款日期,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转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做账务处理。

  (2)股利分配业务处理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证券部门根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进行分配,登记股利分配簿并编制股利分配清单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两份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②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对股利分配清单复核后,登记应付股利明细账,清单一份自留,一份送出纳部门;③出纳部门收到审核过的股利分配清单后,签发支票连同清单送证券公司委托发放股利,并按支票副本编制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付款凭证和支票副本送回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④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复核登记应付股利明细账,并通知证券部门在股利备查簿中登一记股利支付日期,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定期进行账账核对。

  (3)债券发行业务程序一般是:①企业申请发行债券得到批准后,委托证券公司发行,并签订承销协议一式两份;②证券公司受托发行结束后,将交款清单送交企业证券部门,据以填列应付债券明细表,并将交款清单送交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③出纳部门收到证券公司转来的交款清单和银行收款通知时,经审核后编制收款凭证,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然后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据,交予证券部门:④证券部门在应付债券明细表中登记发行日期,并将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转送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进行相关进销存财务会计核算。

  (4)银行借款业务处理程序设计一般是:①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审批书送交银行审批:②银行审查批准贷款后,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一式两份,银行据此办理具体借款业务,进行款项划拨;③企业进销存财务会计部门在借款入账后,根据银行收款通知和借款合同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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