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9 12:13:41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精华)会计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会计管理制度15篇

会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报财务主任。

  7.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六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七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每期预算应在每学期开始的前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期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期的预算。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期开学前批准本学期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九条 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十一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十二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三条 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3.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新生: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缴费(现金/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其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十六条 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每学期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九条 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

  投资等。

  第二十二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七章 负债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八章 财务清算

  第三十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三十一条 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三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三十四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

  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

  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

  3.会计账簿为15年;

  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

  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

  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

  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三十七条 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

  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

  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

  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

  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

  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

  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

  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

  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

  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

  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

  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

  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

  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

  5.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

  6.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会计管理制度2

  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共XX委、XX人民政府批转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XX村账乡(镇)代理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1、村集体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委托乡镇村账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理。村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负责人1名,报账员1名,如有特殊要求,报“中心”批准可增设助理会计1名。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若村已建立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由社长担任。

  2、村财务负责人全面主持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村合作经济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主持制订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2)代表本村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作协议,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的兑现、结算工作。

  (3)维护财经纪律,按照制度规定和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好财务审批关。

  (4)支持并督促村报账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理并按时完成各项财务收支结报等工作,对本村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总责。

  (5)定期组织财务检查,清理核对账目,盘点财产物资,收回应收欠款。

  3、村报账员具体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出纳工作。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结算票据和收款收据;对内容不真实、用途不明确、开支不符合规定,凭证要素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拒绝付款;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遵守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条例,定期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2)及时整理好有关收付款凭单、附件和证明,填好出纳结报表,每月(每季)按时向“中心”报账。

  (3)记好有关财务备查簿。做好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记录和债权债务结算工作。季未把应收款明细清单报村两委负责人和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

  (4)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各种承包合同的管理、结算、兑现、归档工作。

  (5)负责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负责做好文书及档案工作。

  (7)定期向群众公布财务收支账目。

  二、财务预决算

  1、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年初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2、财务预算和决算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终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预算和决算年度与会计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年初预算方案由村两委集体讨论提出,上报“中心”审核,再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心”备案,并在公开栏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的,如追加预算外建设项目、大额设备购置或其他大额支出,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对原预算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和公布、报送、备案工作。

  5、财务负责人必须在财务预算指标内,依据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把好财务收支的审批关。

  三、货币资金管理

  1、本村货币资金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经管货币资金。

  2、现金收入,必须于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准以存折形式存入银行。本村只能在当地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准多头开户。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七不准”原则。即: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擅自出借集体资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

  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村库存现金限额规定为3000元,超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现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应按银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5、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空白支票凭证由村报账员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由“中心”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村报账员分别保管,其中村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代理会计保管。

  6、本村使用资金,由村报账员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报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属日常资金使用的,开具现金支票;属工程项目等较大资金使用的,凭原始凭证,开具转账支票,报“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四、财务审批

  1、健全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手续,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票据内容应完整、真实,经手人需注明用途并签字或盖章,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签字。不得未批先付。村财务负责人长期(指连续3个月以上)外出,应书面委托村委会其他成员行使临时财务审批权;若遇村财务负责人不履行审批职责,导致村财务无法及时报账,村民(代表)会议可在村委会其他成员中重新确定财务负责人。

  2、审批权限。实行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和村主任联签制度。村1000元以下日常经费支出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经费支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签;1万元以上的.经费使用和支出必须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主任和村财务负责人审批;村财务负责人的费用支出由村主任审批。

  3、村干部报酬和通讯设备及费用。每年年初把村干部报酬或误工补贴标准、通讯费用标准等由村两委研究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列入当年预算。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公费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和小汽车。

  4、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规定及时报销。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

  5、坚持取消村级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村干部到上级有关部门办事不得动用村集体资金宴请;严禁动用村集体资金以拜年、慰问等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送礼金、礼物等,否则所支的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负,并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

  6、违反规定擅自审批或付款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造成集体资金损失的,由审批人或付款人负责赔偿。

  五、收支结报

  1、本村财务收支实行月(季)报制,于每月(季)后3日内由村报账员到“中心”报账。

  2、财务收支票据一律经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符合规定的加盖村务民主监督委会员审核专用章后,报“中心”审核入账。

  3、非出纳人员代收各种款项时,应在收款后3日内向村报账员结清。

  六、票证管理

  1、村集体一切经济收入一律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禁止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据发票收款。收款收据凭购领证向“中心”购领。

  2、收据要求整本连号不得拆开使用,开具完毕的票据要及时交“中心”登记核销,多本票据按领用先后顺序开具。

  3、领用的收款收据由报账员妥善保管,不得出借,不得遗失,作废收据不得缺联、缺份。

  七、财产物资管理

  1、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财产管理,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财产物资要建立财产、物资专用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各类财产物资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加强维修保养。

  4、健全入库、保管、领用手续,入库时应清点验收,出库时应经批准由领用者签名。

  5、固定资产的更换和购置,应根据财务计划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要经乡镇审查批准。属于不正常报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作价转让,做到合理估价,及时收回价款。年终做好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清理工作。

  6、财产物资的承包、出租、出借,要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并要签订协议,落实责任人,按规定收取承包金、租金或占用费,并上墙公布,接受监督。

  7、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用于其重置更新。

  八、债权债务管理

  1、村集体发生应收应付经济业务应全额列入账内核算。村报账员要建立应收应付分户明细登记簿,详细登记欠款单位、时间、金额、原因等应收应付经济业务。

  2、村委会要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债权,并努力减少债务。

  3、村报账员应加强与“中心”会计沟通与联系,及时核对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每年至少核对2次,使两者账账相符。

  4、村集体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报乡镇“中心”核销。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九、民主理财

  1、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负责本村民主理财工作,其具体理财职责是: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财务预算、收益分配、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工资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检查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村财产物资管理情况;查阅审核财务账目和群众反映的有关财务问题;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本村确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5日为理财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审核村准备结报的有关票据,对有异议的票据,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由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作出解释;若对村委会主任或经手人的解释,不能通过的,村委会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无异议发票应及时盖上监督章,并做好理财记录。

  3、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借民主理财之机,妨碍影响财务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如遇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村民主理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村账不能及时上报“中心”的,村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村两委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罢免其成员资格。若村民代表会议不能罢免其成员资格,村两委可书面报告乡镇村账代理工作联席会议批准,村账先报“中心”入账,以后再进行集中理财或审计。

  十、财务公开

  1、内容: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工程项目承包、村干部报酬、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收支、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生产直补等情况实行明细公开或专项公开。公开内容由“中心”提供并盖章。

  2、时间:确定每月(每季第一个月)15日至20日为公开日。

  3、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积极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公开形式,推行网上定向公开。

  4、程序:由村报账员定期向“中心”领取财务公开表,经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做好财务公开资料整理归档。

  十一、财会人员管理

  1、村报账员要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在受聘上任一年内必须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上岗证准许其上岗,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留任。

  2、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村(社)的报账员。

  3、村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受村两委换届影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聘或撤换。村报账员在年度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中被评为称职者可连聘连任,累计2次评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4、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由村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若村两委联席会议存在较大争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也可经公开考试选拔确定人选。确定的人选报乡镇“中心”审核后备案。

  5、村报账员的报酬与福利待遇原则上享受村主要干部同等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会计管理制度3

  一、认真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根据会计编制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业务结算。

  三、按银行有关规定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日常开支,收取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五、加强现金货币资金管理,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与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及时查找原因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管理,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在银行购买的各类支票、票据、工会财务部分印签。

  八、配合会计检查指导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3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四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五章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八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

  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管理制度4

  第一条会计档案

  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它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企业的主要档案之一。

  第二条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完备、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专人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账薄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原始凭证包括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其他会计凭证是指以上凭证之外的凭证。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3、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4、其他类会计档案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立卷和保管

  1、会计档案的分类和编号。会计档案可分为四类: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根据四类档案进行分级编号管理。

  2、财务部门按照上述归类和编号负责整理立卷。会计档案均应采用硬纸卷盒(或卷皮)进行包装。

  3、会计档案的移交。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以备随时查阅,满一年后,有单独档案部门的,同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4、档案部门对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会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会计档案的存放。应按照上述分类和卷盒编号分类顺序存放。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防鼠。

  6、会计档案的清点和检查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档案完整、借阅情况及安排情况,以及保管期满应处理的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按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公司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并经会计主管或企业领导人批准;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外借。

  2、调阅会计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本企业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1、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规定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抽出另立卷,保管到确无保存价值时再进行销毁。

  2、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档案、财会、上级主管单位保留。

会计管理制度5

  1、中心财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中心的各种收入必须开据盖有财务处或集团专用章的票据,支付现金必须经领导批准、财务人员审核、经手人签字方可后支付,严禁白条冲抵;

  2、所有款项如数上交集团财务部,任何人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

  3、外聘人员工资每月由专人负责上报中心主任核查,核查无误后由财务人员上报集团财务部,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卡中;

  4、职工加班费等,由各部门管理人员上报中心,经主任审定签字后,由财务人员上报集团财务部,随个人月工资一块发放,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卡中;

  5、各项计划内经费的.开支,部门上报计划,经主任审定后方可实施。报帐时必须做到票物相符,手续齐全,经主任签字后方可报帐;

  6、各种票据资料、账本财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按月搞好财务收支报表;

  7、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

会计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七、财务信息化档案

  (1)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涵义:财务信息化档案指存储在计算机、磁盘、光盘、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科目体系、各类编码、各种应用方案、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八、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所属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并限期归还。

  (五)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财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九、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十、附则

  (1)本制度有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7

  一、认真遵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二、严格执行重大会计事项报告制。如需改变核算方法、加速折旧、一次性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等,应事前报请主管局及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财务会计实行日清、月结、季报制度。每天清理收支情况,月终进行结算,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会计报表上报主管局。

  四、财务管理实行集体决策,分管厂领导审核、厂长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项生产性开支伍仟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壹仟元以上,必须经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单项生产性开支伍万元以上,非生产性开支壹万元以上,须经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局批准。

  (二)基建项目单项工程造价拾万元以上,经厂职代会审议后报主管局批准;伍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由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局批准;伍万元以下由厂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五、实行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制度。年初编制成本费用计划,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六、完善借款报帐手续。职工某内出差一般不借款(采购物资除外),某外出差需借款的,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报告单,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回来后应在5天内报帐并结清借支,否则通知财务科从工资中扣还。

  七、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来客接待原则上在单位食堂用餐,特殊情况需在酒家接待的须经厂领导批准。报帐时须凭来客接待通知单和菜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厂领导审核后报厂长审批。

  八、建立财务报表报送制度。每月财务人员要向厂长、党委书记及纪检、工会组织报送财务报表;年末向厂长办公会报告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厂工会根据财务报表每季度以厂务公开的形式通告全厂职工。

  九、建立内部审计和职代会财务报告制度。厂党委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每年年中组织厂纪委、工会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年末配合主管局进行财务审计。并在职代会上以财务报告形式向职工代表报告财务开支及经费使用情况。

会计管理制度8

  1、公司的流动资产是指库存商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货币资金以及各项应收、应付款。本制度规范主要是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财务部门公司流动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2、应收账款的催收。对应收款项的清理一定要做到责任到位,清欠工作由业务部门牵头,财务部配合。每月末的最后两天内,每个业务员必须向财务部会计人员报送收款计划和现金业务量计划,及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划,以便财务部门人员筹划、配合。

  3、库存商品是指公司正常经营的产品。在保证正常贸易需要的情况下,本着“先平、再采购、后库存、”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物资的进货、消耗和库存的关系,防止超储积压物资的产生。因此,相当对每月业务员销售计划和用票计划既可圈定的情况,公司的财务部门才能做好资金的筹划和进项税票的调集工作。

  4、公司在每月底或年终决算前,应由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组织其他专门人员,对流动资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清查。清查工作一定要仔细,认真并对产生库存的原因进行说明和库存时限进行说明,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向总经理处理意见。

  5、在用低值易耗品视同库存商品每月盘点一次。

  6、盘点库存商品要求:

  [1、盘点时按照货品实物地理位置逐一清点,按顺序见货盘点,不准跳跃式盘点,严禁故意少盘、有意漏盘、抄盘、有物不盘,减少人为的盘点差错;

  [2、所有数据均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帐面数代替货品的实存数;

  [3、盘点表格内所有项目由财务部统一制定不得修改;

  [4、盘点结束后,参加盘点人员必须经盘点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5、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依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工作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示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6、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仓库保管员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7、盘点资料的保存:盘点的现场记录表与盘点表经盘点人、记录人、监盘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保存在财务部门。

  7、盘点差异处理流程: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计算制作差异清单→实际经管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报财务主管批注处理意见→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会计人员在系统中作盘盈盘亏账务调整。

  8、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字后即日生效并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down. 资料下载)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 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x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xx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

  (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加班费的规定

  1.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

  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

  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

  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八条 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会计管理制度10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 、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按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管理制度11

  总则: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巨集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会计: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原则问题: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

  1、机器装置;

  2、电子装置(如微机、影印机、传真机等);

  3、运输工具;

  4、其他装置。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机器装置5年;

  2、电子装置、运输工具3年;

  3、其他装置2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定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财务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取现金。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设施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他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专案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三十四、报销需自己填写凭证,然后交由财务部。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下简称“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订的一系列相互联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提高企业会计资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的体制;(2)主要会计政策;(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财务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2)货币资金管理;(3)往来结算管理;(4)存货管理;(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6)固定资产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9)其他资产管理;(10)销售收入管理;(11)成本费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二)综合性管理制度

  1.账务处理程式制度;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会计稽核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财产清查制度;6.财务分析制度;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

  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费用报销管理办法;2.成本核算办法;3.成本计划管理办法;4.成本控制管理办法;5.成本分析管理办法;6.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

  制造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下简称“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订的一系列相互联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提高企业会计资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企业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既要以《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又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有效加强内部监管,防范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效益。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符合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合法范围内,制订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这是企业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

  整体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充分涉及到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因此,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时应把握全域性,注重企业的整体实施效果。

  针对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容易出现错误的.细节,制订切实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对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

  一贯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无法贯彻执行。

  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部的适应性,也就是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要适应国家的巨集观经济发展、产业的发展和对企业竞争对手机制的适应;另一方面是对企业内部的适应,也就是要适应企业本身的战略规划、发展规模和企业现状。企业应把握这两个方面,构建适时适用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财务会计水平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适用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便于各部门和职工实际运用,也就是说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这是制订财务内控体系的一个关键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适应性可概括为“内容规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发展性原则。制订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要充分考虑巨集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能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不断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框架

  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的体制;(2)主要会计政策;(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财务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2)货币资金管理;(3)往来结算管理;(4)存货管理;(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6)固定资产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9)其他资产管理;(10)销售收入管理;(11)成本费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二)综合性管理制度

  1.账务处理程式制度;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会计稽核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财产清查制度;6.财务分析制度;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

  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费用报销管理办法;2.成本核算办法;3.成本计划管理办法;4.成本控制管理办法;5.成本分析管理办法;6.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达到的目标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的,运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一,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二,保证所有交易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三,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四,保证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五,保证财务会计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络、相互制约的体系,它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多个方面,就菸草企业来讲,制订财务内控制度时,不仅要考虑企业本身的情况,还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组织结构特点及经营管理方式,充分考虑资产产权关系和节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套符合企业发展和管理需要的控制机制。

会计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13

  1、公司财务部代理分公司(管理处)核算的,必须将公司与分公司(管理处)独立建帐,准确划分核算对象,正确反映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成果和其他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财务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核算,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指标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5、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6、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a.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外来原始凭证应有填制单位公章。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b.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和主管人员签章。

  c.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记帐凭证除结帐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入帐的可用红笔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冲回,如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其差额另编一记帐凭证。

  d.记帐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盖章。

  e.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需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登记签名。

  f.外部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凭证的金额、号码、内容等。如无法取得的,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代为原始凭证。

  7、登记会计帐簿

  a.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需求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辅助帐等。

  b.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用计算机打印的帐簿必须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主管会计和具体经办人签章。总帐和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应定期打印。

  c.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种帐簿应按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否则应注明'此页(此行)空白'字样。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注明借贷方,没有余额的应作出标记。上下帐页结转时要注明'过次页'或'承前页',对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本月初本页止的发生额的合计数。

  d.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应将错误文字或数字画线注销,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并加盖名章。对错误数字必须全部画线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于记帐凭证错误造成帐簿错误的,可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e.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帐簿,保证帐证之间、帐表之间、帐帐之间、帐实之间相符。定期结帐,月度需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结的注明'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结转要在摘要栏分别注明'结转下年'和'上年结转'。

  8、编制财务报告

  a.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b.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格式编制。

  b.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c.会计报表之间、各栏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不同会计年度,各项目内容及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应在报表中加以说明。

  d.会计报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还应注明单位、地址、报表所属年、季、月、报送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编表人签章等。

  e.年度会计报告需要审计的,编制前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管理制度14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会计管理制度15

  一、现金管理

  1、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店长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财务并说明情况,对于私藏现金长款人员,调查属实之后予以除名,性质恶劣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下午14:3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未按规定时间存款的门店,一次店长负激励30元。

  3、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关于门店日常费用的使用,请遵循相关规定)

  4、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二、非现金收款管理

  1、医保的数据必须与海典统一。店长须每日不定时核对医保数据;

  2、医保退钱规定,要求,因为门店原因顾客当场刷卡失败交现金的,次日刷卡退钱。其余情况一概不允许退款。每次刷卡失败导致的次日刷卡并退现门店须做好登记,留原始小票单号,刷卡日期,刷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退现金额;医保卡刷卡退款登记表

  3、因门店原因造成的收款方式出现错误的,门店自行调节,要求医保数据与海典数据一致。若当日数据不符,店长负激励10元;

  4、银联收款同上;

  5、优惠券已下发规定,在此不另行通知。

  三、报表提供

  1、店长应于次月3日前提供本月以下报表:

  (1)门店每日交接班表、

  (2)盘点差异调整表、

  (3)赠品发放登记表、

  (4)、优惠券小票、现金小票。

  2、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3、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4、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四、门店费用报销

  1、门店在日常经营中需要购买的物品,由店长上报给经理。

  对于数量较大的商品门店上报总部后,由总部统一采购。小宗物品由门店填写采购申请单。

  2、门店须将自采的物品报公司审批通过。

  3、门店下午4点之前将自采的物品拍照发财务

  4、门店报销时,须将采购申请单报申请人及发票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到财务报销。

  要求:门店购买物品时尽量开取发票,如不能开取发票,须开具收据(收据上需要对方盖章,收据须填写对方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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