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9 15:12:11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精华[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一、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特点

  区行政中心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由两部份组成:一部份是常规的机电设备设施,主要有(供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系统组成;另一部份是智能化设备设施系统,主要有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闭路控等系统组成。其特点体现在:

  1、涉及专业面广,设备先进,现代高新技术运用于其中,对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素质要求高;

  2、自动化程度高,调试操作复杂,运行管理与维修难;

  3、机电容量大,运行成本高,节能降耗是中心高效运作与管理的关键。

  二、机电设备管理原则和目标

  1、机电设备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日常保养与计划性维修并重,使之时时处于良好状态;

  (2)做到用好、修好、管理好;维修人员会维修、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定时、定量、定人、定点、定质的方针;

  (3)实行操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相结合,以操作人员日常维护为主,专业人员定期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4)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定科学的操作规程,合理科学的维护计划;

  (5)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规范供配电维修管理工作,确保中心正常用电。

  2、消防、监控中心(消防、监控室)管理总则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

  (3)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记录;

  (4)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值班人员不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5)室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应急灯作备用。

  3、设备设施管理目标

  通过日常养护与及时的维修,使其时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物业的运作效益,确保主要设备的完好率达100%,零、急修及时率达100%。

  三、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方式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通过日常经验,用听、闻、视、摸等方式对设备进行巡检,利用仪器仪表对主要部位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操作人员巡视至少两次,维修技师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一、二级保养采取月检、季检的'方式:维修技师对设备的局部或全面解体,清洗或更换零部件,每月/季至少进行1次;

  2、大修,每年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主要部件进行维修调试。

  四、各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1、供配电系统

  区行政中心实行双回路供电,配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式,主要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等组成。

行政管理制度2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区域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度。

  1.上班期间着装整洁统一、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2.办公区域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闲聊

  3.办公人员按时上下班、就餐、不得提前或早退

  4.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

  5.进入他人办公室,必须先敲门,征得许可方可进入,如若无人请勿进入

  6.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聊天。接拨公务电话应文明礼貌、简洁明了

  7.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8.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更换系统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应正确安全使用电脑

  9.积极主动向领导、同事打招呼

  10.办公成员应熟知各自区域及附近的安全消防设备、安全消防措施

  11.办公成员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决策。做到不窃听、不询问、不宣传

  12.办公人员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抄录和摘取机密文件,不得在网络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机密文件信息

  13.办公人员不准携带机密文件离开办公室,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14.不得公开公司领导批文、各部室呈文,禁止采用此类文件做废纸打印资料

  15.离开座位前应将去处、时间及办事内容写在留言条上或告知同事以便他人安排工作

  16.在办公区走动时,轻声慢步,注意形象,右侧通行,如遇行人,应主动让路

  17.下班时将办公台面整理好,将机密文件、票据、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好;关闭空调,关窗,断电,锁门

  18.离开办公区后,每个人都要记住自己是公司的.一员,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司的形象

  19.禁止向同事及亲朋好友泄露公司机密文件及有关决策信息

行政管理制度3

  1、 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领导本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培训及考核。

  3、 领导本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 代表部门参与新、改、扩建工程的消防方面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5、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6、 负责组织有关消防安全的国家法令法规的收集和存档。

  7、 根据各工种的身体素质要求,做好新入厂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8、 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9、 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对工伤病人治疗期间的护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人员协助劳动部门做好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医疗鉴定工作。

  11、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和工时管理。

  12、负责本部门车辆管理,做好车辆年度验审工作,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3、对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好差和记录的完整性负责领导责任。

  14、对由于管理不严引起的本公司的重大火灾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4

  酒店工装管理制度是规范员工着装行为,提升企业形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管理工具。它涵盖了从工装的设计、采购、发放,到使用、保养和更换的全过程。

  内容概述:

  1.工装设计:规定工装款式、颜色、标识等,确保与酒店品牌形象一致。

  2. 采购流程:明确采购标准、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保证工装质量。

  3.发放管理:规定工装的.领取、登记、签收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4.使用规定:设定工装穿着场合、时间,以及个人卫生和整洁要求。

  5.维护保养:提供清洁、修补、更换的指导和规定,延长工装使用寿命。

  6.废旧处理:制定工装退役、回收和处理的规则,避免浪费。

行政管理制度5

  酒店内部钥匙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安全、维护运营秩序、保护客人隐私及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它涵盖了钥匙的制作、发放、保管、回收、遗失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钥匙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1.钥匙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钥匙的用途,如客房钥匙、公共区域钥匙、员工通道钥匙等,并进行编号,便于管理。

  2. 钥匙制作与发放:规定钥匙的制作流程,明确发放对象,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持有相关钥匙。

  3.钥匙保管:设定专门的.钥匙存储区域,制定严格的保管制度,防止未经授权的接触。

  4.钥匙使用与登记:记录钥匙的使用情况,每次借用需登记,确保钥匙的去向可追溯。

  5.钥匙回收与报废:规定钥匙的回收程序,对于损坏或过期的钥匙进行报废处理。

  6.遗失与应急处理:设立遗失报告机制,及时更换丢失钥匙,以防安全隐患。

行政管理制度6

  为加强医疗行政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我办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行政管理主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疾病预防和医疗保健工作。各工作处医务室业务上接受行政医疗处指导,行政工作由所属工作处领导。

  二、医疗行政管理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费医疗的各项政策、规定为原则,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医疗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

  1、负责办理“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及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审定等相关手续。

  2、组织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3、按照市、区公费医疗报销各项规定,严把审核关。

  4、协调与合同医院的关系,协助各工作处解决住院难等问题。

  5、做好年度健康体检工作。由行政医疗处负责、各工作处具体组织老干部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1)每年年初,各工作处将参加体检的一般干部人数及保健干部的.姓名、性别、病历号制表交行政医疗处。

  (2)行政医疗处负责与各相关医院联系,确定各批次体检时间与地点,通知各处室;并根据各工作处室的要求(乘车人数、发车时间、地点、带车人等)安排体检用车。

  (3)各工作处(室)负责组织本处(室)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本人复查或治疗,并把追访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4)各工作处负责医疗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病种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交行政医疗处。

  (5)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体检结果,报告办领导。

  6、药品管理

  (1)根据北京市公疗《目录》规定购药。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购入。

  (2)药品存放要注意防火、防丢失、防霉变等。库存药品要经常检查并做必要的调整。如有过期、变质药品要及时清理,交药监局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3)药品库存额原则上以两个月药品消耗量为限。

  (4)年终(12月20日前)盘库,盘库结果报行政医疗处。

  (5)进药:行政医疗处负责与药批公司联系,统一进药。每月进药一次。各医务室负责查对药品、规格、数量、有效期,严把质量关。

  (6)结帐:各医务室核准药品与药费金额无误后报行政医疗处。医务室负责人与药批核对后,与行政医疗处处长共同签字,报办主任审批,财务处结帐。

  (7)月报表:每月25日由各工作处医务室做药品消耗统计,月报表交行政医疗处,处方交财务处。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药品消耗,将月报表交财务处。

  7、住院报告登记制度

  (1)离退休人员住院,各工作处要详细记录住院者姓名、性别、年龄、原职务、诊断、所住医院等情况,并及时通知行政医疗处。

  (2)副局长以上离退休干部住院,行政医疗处接到通知后及时上报办领导。

  (3)每月25日各工作处室汇总本处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离退休人员住院情况,将住院报表交行政医疗处。

  (4)年终由行政医疗处汇总全办住院情况,报上级领导。

行政管理制度7

  为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协调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服务流程环节通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制度

  大厅设个口,大厅主任名,工作人员名。实行AB岗制度,本制度旨在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协调和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服务大厅环境整洁,便民措施到位。

  二、工作要求

  1、按值班表各组值班人员负责。上午8:30,中午1:30。负责本日大厅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2、各口需坚守岗位,市场准入、城乡建设需至少保证1名,民政、退役军人窗口至少保证1名,就业、社保至少保证1名,卫生健康至少保证1名工作人员在岗。

  3、履职过程中,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态度热情,主动服务。

  三、请假制度

  各口在确保本岗位1名同志在岗的情况下方可请假,请假需大厅主任及主管副职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窗口无人值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外出报备。

  各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工作,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大厅主任反映,提出建议、意见。

  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8

  行政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的日常运营、决策流程、职责分配、员工行为规范等多个层面。这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架构与职位描述: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能和各职位的工作职责。

  2、决策流程:规定从提出问题到执行决策的步骤和审批权限。

  3、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4、内部沟通机制:规定会议、报告、通知等信息传递方式。

  5、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企业行为规范。

  6、财务与资产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报销流程、资产采购等。

  7、风险管理与合规性: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内容概述:

  1、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行政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制度推动企业价值观的.传播和落实。

  3、效率提升:优化流程,减少冗余,提高工作效率。

  4、信息透明度:建立公开、公平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员工信任感。

  5、纠纷处理:设定冲突解决和投诉处理机制,维护内部和谐。

  6、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行政管理制度9

  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

  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员工日常办

  公所用文具(文件夹、档案袋),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数码相机、硒鼓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的主要职责:行政部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

  行政办公物品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用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

  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各

  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

  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人行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纳入公司的全面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资金计划。

  2、行政部持相关票据根据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

  的年度预算执行台账。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行政

  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公司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

  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

  各部门历史需要置办办公资产时,填写《办公物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行政部实施采购。

  2、实施采购

  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办法进行询价后,连同采购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3、验收

  行政部汇总使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

  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账。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办公物品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按需领用,行政部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

  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写明物品名称、规格、使用人及数量等。

  3、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随职位转移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行政部和财务部门同时销账。有再使用价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账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该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

  部门必须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应尽量考虑在公司内部调配,调配的'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2)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公资产可以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行

  政部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行政部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

  (2)行政部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

  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

  维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不经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维修的,相关费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

  修、更换,一般性维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他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一、主管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简单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事项,可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划分,按照日历月份的起止日期办理。单位不得提前结帐。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六条 有关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

  第七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本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原则,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各级会计核算的具体处理方法,可由各地区、各部门灵活掌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机关可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补充规定。对预算外资金部分,可结合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的补充规定,并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者补充规定,并可抄发本系统的地方事业行政单位参考。

  军队系统的预算会计制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基 本 任 务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以下简你“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它是各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基础工作。

  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其基本任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行政机关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及时足额地向国家或上级缴纳应缴款项。

  二、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财物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辅导和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大、中型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级主管部门可以设置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的总会计师。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凡是配备的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各事业行政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国家财物管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化大公为小公私设“小钱柜”。

  第十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应当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培训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会计工作时间,及时评定技术职称,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对会计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应予表扬或奖励。

  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为四化多做贡献。

  第十一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对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上级主管单位有权责成所在单位予以调换。

  第十二条 各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划分是: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具体分工,由各单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对国家负责。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检举揭发。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销售例会制度

  *会议必须遵循"高效、高质量"的原则。

  *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纪律严明,参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和笔。除特殊情况,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中途退席或迟到。

  *一般性例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所有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必须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稿,除存档外,必须向总经理报阅。

  *每周工作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

  3、开会时间:不定

  4、上周考勤情况公布;

  5、上周工作情况总结;

  6、本周销售管理工作内容;

  7、解答上周销售人员提出的疑问;

  8、本周策划推广工作介绍;

  9、组织销售人员与策划人员座谈;

  10、组织进行阶段性培训。

  *每周小组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主管

  2.参会人员:组内全体销售人员

  3.开会时间:自行安排

  4.汇总、分析销售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

  5.对疑难客户进行分析,找对策

  6.对意向客户的落实情况

  7.销售人员的签约、回款情况

  8.由销售主管组织进行组内培训

  *销售分析会(月例会)

  1、招集主持:销售经理

  2、参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员工

  3、开会时间:每月统计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4、销售情况,延期签约的`通报及分析,结果及意见汇总至本月销售统计分析报告中。

  5、下月销售计划和销售重点。

  6、公布下个月销售任务。

  7、分析当前的市场、客户群及竞争对手,树立本项目的知名度、品牌。

  8、与业务员进行思想沟通。

  (二)严重违纪处理

  *严禁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员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予以辞退。

  *严禁电脑录入人员将客户资料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予以辞退。

  *严禁客服串通销售人员私分客户、漏分客户者予以辞退。

  *严禁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客户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予以辞退。

  *严禁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遭受损失者予以辞退。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者予以辞退。

  *散布谣言及流言蛮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者予以辞退。

  *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法改正者。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辞退。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予以辞退。

  *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予以辞退。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各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7号)和中共**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浙委〔20xx〕30号)、中共**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政管理权限,将法定职责逐级分解到负责组织实施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用责任制的形式加以落实,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量化考评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第四条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第五条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主体合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程序合法。

  第七条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执法结果公开,处理公正。

  第八条遵循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遵循法定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或提出的申请要及时答复或处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非因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确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必须撤销、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

  第十条遵循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十一条遵循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和执法应当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健全下列制度:

  (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制度;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学习、培训制度;

  (三)公开办事制度;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

  (五)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公布、监督检查等);

  (六)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备案制度;

  (七)罚没财物登记、上缴、销毁制度;

  (八)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

  (九)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档制度;

  (十)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制度;

  (十一)接受群众投诉评议制度;

  (十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评议考核制度;

  (十四)法律法规要求设立的其他制度。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本机关实际,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配套措施,及时检查、总结,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本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本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充实法制工作人员,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稳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宣传、普及的责任,在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服务,营造全社会的法制氛围。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并积极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培训计划,轮训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政府组织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务必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地掌握、应用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应当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年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有审查把关的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越权,不滥用职权。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负有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责任。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用)等都必须依法实施和办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之间负有配合协作的责任。对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定事项,各行政机关要明确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积极进行自纠。政府每年将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监察、审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负有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的责任。各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积极做好答复、答辩,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复议、应诉准备工作,并配合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做好复议调查和诉讼庭审工作。对于因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造成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应当及时纠正,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及时依法赔偿。

  第五章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和市府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具体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对所属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核工作以相关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实绩为基础,实事求是地评议被考核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过考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行政机关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被动应付、执行不力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实行或因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评议考核中发现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自纠,也可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通知其限期纠正,或由市政府法制办报市政府决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并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其中有重大行政过错的责任机关和责任人实行通报制度,并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对于本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一)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征收(用)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裁决的;

  (五)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六)违法办理行政给付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八)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九)失职渎职,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的;

  (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贪污受贿的;

  (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对于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本市的下列机关和组织:

  (一)市、县区、乡镇政府;

  (二)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市、县区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

  (四)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五)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

  第三条市、县区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管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县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在本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的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执法目标的完成负主管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机构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岗位,对有关具体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将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行政效能评估范围进行评议考核。

  第二章行政执法评议

  第六条行政执法评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评价。

  第七条行政执法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配套制度情况;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五)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情况;

  (六)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的其他工作情况。

  评议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表、测评表、互评表等方式,分别通过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测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

  第八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情况,制定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评议的具体办法。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年底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情况的全面评议。

  第三章行政执法考核

  第九条行政执法考核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考查核定。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的行政执法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所属执法机关及其有关人员,确定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考核目标和标准。

  第十一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下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年度重点目标,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重点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十二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行政执法目标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目标检查、考核,由上级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检查、考核的具体方式:

  (一)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三)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行政执法档案;

  (四)受理行政执法情况投诉;

  (五)组织执法专案调查;

  (六)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对考核的结果,由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计分办法进行逐项计分,按分值高低分别量化下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目标完成情况。

  具体计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由负责考核的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考核目标等内容另行制定。

  第四章奖惩

  第十六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每年公布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结果。

  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七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应当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关的全面工作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评议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的行政执法机关,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对行政执法工作不力或者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建议有权机关对负有全面责任、主管责任和有关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行政管理制度14

  酒店工作管理制度是对酒店日常运营、员工行为、职责分配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体系,旨在确保酒店高效运作,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品牌形象。

  内容概述:

  1. 员工招聘与培训:明确招聘流程,设定入职培训和持续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2. 职责分工:详细划分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责任清晰。

  3. 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工作小时、休息时间和年假政策。

  4. 行为准则:设立员工行为规范,包括着装、服务态度、沟通技巧等。

  5. 客户服务标准:制定接待流程、服务标准和投诉处理机制。

  6.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系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7. 设备管理:规定设备操作、保养和报修流程。

  8. 安全与卫生:制定安全规程,确保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

  9. 财务管理:确立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规定。

  10. 激励与奖惩: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实施奖励和处罚措施。

行政管理制度15

  餐饮酒店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另一方面,卫生状况直接影响顾客的就餐体验,是提升酒店品牌形象、吸引和留住客户的关键因素。此外,遵守卫生法规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

【行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行政的管理制度03-02

行政中心管理制度11-22

行政仓库的管理制度12-16

行政管理制度07-01

行政管理制度06-26

行政部管理制度07-03

行政管理制度06-30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01-22

(精选)行政管理制度07-16

行政部管理制度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