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
二、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三、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四、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更换零件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五、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维修中心负责人批准同意。
六、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2
一、汽车维修质保及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汽车竣工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休息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售后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不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培训:由厂内要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
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
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本厂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当,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于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个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营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经理(厂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维修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车间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
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3
工程所需的材料试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一砌体
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出厂试验报告)复试报告、
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复试报告
3、砂浆试块试压报告
二混凝土
1、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
2、预应力孔道灌浆用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
3、粉煤灰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
4、砂、石料进场复试报告
5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6、混凝土开盘鉴定
7、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8、混凝土土试块试验报告(含拆模强度报告)
9、抗渗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
10、混凝土试压报告
11、钢筋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复试报告
12、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合格证
13、钢筋机械连接件合格证
14、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
15、焊接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16、其他钢材(钢筋)连接合格证、复试报告
注:合格证及复印件应作相应的注明(原件存放处、批号、代表数量、使用部位、人员、日期等)
三、装饰
1、饰面板(砖)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
2、吊顶、隔墙龙骨产品合格证
3、门窗产品合格证及复验报告
注:特种门窗应有生产许可证书、鉴定证书。建筑外窗应有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4、隔墙墙板以及吊顶、隔墙面板产品合格证
5、人造木板合格证、甲醛含量复验报告
6、玻璃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注:安全玻璃应有"三C"认证证书
7、室内用大理石、花岗岩、墙地砖及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天然花岗岩放射性复验报告
8、涂料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9、裱糊用壁纸、墙布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10、软包面料、内衬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11、饰面砖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力强度试验报告
12、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1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4、轻质墙板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
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有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防火材料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合格证及复印件应作相应的注明(原件存放处、代表数量、使用部位、人员、日期等)
四防水保温
1、各种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
2、节能、保温检测报告
五、地质
1、土壤试验报告
2、地表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3、地基承载力(强度)检测报告
4、地基钎探记录
5、级配砂石检测报告
六给排水
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对于国家及山东省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
化学供水建(管)材必须提供质量检验部门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属于“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范围内的产品应有“产品登记备案证书”
合格证及复印件应作相应的`注明(原件存放处、批号、代表数量、使用部位、人员、日期等)
七电气
1)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应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
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电缆桥架、线槽、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它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属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合格证及复印件应作相应的注明(原件存放处、批号、代表数量、使用部位、人员、日期等)
资料类
相关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影)印件(第一次核查提供原件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复(影)印件(第一次核查提供原件)
施工图审查手续及审查报告(含抗震、消防、防雷)(建设单位提供)
勘察监督手续及审查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提供)
计量设备标定证及相关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施检查记录等)
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等
工程施工日志
施工招(投)标文件
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
工程预(决)算书
其它资料(如: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组成人员的相关文件等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4
1、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装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2、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3、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车间内进行,防止漆雾飞扬,污染环境。
4、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管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5、维修车辆的废气不许直接排放在厂内。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5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本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xxx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胡新华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本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本部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店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店。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6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
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5km/h,超过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36V、工作灯应采用低压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7
一、 私家车维修管理制度
1. 维修手册的建立
每个私家车都需要一份维修手册,记录着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情况。在购买新车时,车主应该向厂家获取一份官方的维修手册,并及时更新和完善手册内容。车主也可以自行建立一份维修手册,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保养周期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2. 定期保养与检查
私家车的正常使用需要定期保养和检查,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稳定性。一般情况下,车主应该每隔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按时更换机油、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等易损件。另外,也需要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燃油系统等部分,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故障维修和维修记录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车辆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和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故障是非常重要的。车主应该根据车辆的保修政策选择官方或认证的维修点进行修理,或者自行维修故障。同时,还需要记得记录维修的时间、地点、维修费用等信息,以便日后的调查和维权。
二、 商用车维修管理制度
1. 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
商用车的运营需要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以确保车辆的平稳运行和安全性。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车辆的检查周期、维修内容、维修费用预算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和调整计划内容。对于长途运输和重型货运车辆,维修周期应更加频繁和细致。
2. 车辆状态监控和异常报警
商用车的运营需要建立车辆状态监控和异常报警系统,及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和参数,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稳定性。这种监控系统可以对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油耗、行车里程等数据进行采集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3. 及时修理保养和记录维修历史
商用车的运营需要找到可信赖的修理点或车辆维修供应商,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车辆的故障和问题。维修保养记录应该清晰、完整地记录下车辆的维修历史、故障修理情况和材料消耗等信息,以便进行维修成本分析和日常管理。
三、 公共交通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1. 运营路线和车辆调度管理
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路线和车辆调度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应该根据运营真实情况,制定路线和车辆调度方案,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和及时运营。同时,还需要定期评估路线和车辆调度效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2. 车辆信息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
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建立车辆信息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情况,以便作为日后的调查和维权依据。车辆的维护保养内容应在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进行,保证车辆的高效运营和良好状态。
3. 事故处理和管理
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遇到事故导致车辆损毁时,需要能够及时、迅速地处理和上报事故情况,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还需要优化事故处理方案,降低因事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汽车的维修管理制度具有明显的差异性,需要根据车辆类型和运营情况进行建立和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维修管理制度,将有助于提高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8
1、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体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店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作任何车辆,汽车在店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店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9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性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和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式设备及注油调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调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使用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检测装制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检验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待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请厂长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有关记录,由设备管理员归档,方便检查。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安排人员值班,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配件部要及时保证修理车间维修所用各种配件,同时还要及时组织对外销售,和对外的各种订货。
厂内修理车间所用的配件,市内能采购到的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附近地区的.当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罚50元。
3、配件部要设立计划员,做好材料的计划工作,仓库的库存要合理。采购要有计划性,防止库存积压。工具采购,批量进货,总成件的采购要经总经理审批,凡是盲目采购,造成积压的,要追究责任。
4、配件采购要有固定进货网点,因固定网点无货,需要其他点进货的,价格不能偏高。价格高于固定网点的,需先请示报价,经同意后方能购买。
5、严格进货检验手续,所有采购回来的配件,进库时必须核对数量、价格、质量,特别防止假货入库。发现假货和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
6、修理工领料要派工单,由库管员填写,领料人签名,总成或价值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审批手续。
7、仓库员在发料时,应填写《发料单》,领料人必须在《发料单上签章》,仓库凭领料人签证的《发料单》及时登记库存做帐,发料应与派工单核对。
8、严格执行交旧领新料同时交回旧件,旧件必须编上号,贴上标签交回车主。
9、对二保车、大修车的消耗量要实行定量管理,发现多领、冒领要追究责任。
10、零配件的价格要合理,销售价不能超过市场价(与车主协商定价的除外),发现随便加价影响公司信誉的要追究责任。
11、零配件及材料进库后要立卡、建帐,做到帐、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进、存销核算表,没季度要盘存一次。
12、要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种工具和设备。
13、仓库管理员如有违反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现一次扣罚10—50元,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的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1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汽车维修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二、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配件合格证、照片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三、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查阅,同时应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四、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五、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需查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六、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七、坚决不使用副厂和大厂、小厂材料。
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木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
上报运管处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罚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送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结的情况下,给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责任人:杨成才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4、本厂所有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会计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会计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7、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9、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会计或办公室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或物品使用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四、现金管理
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厂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3、厂内固定资产、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帐或电汇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厂内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
6、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本厂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8、符合该项第2点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出纳同时要填制现金日记帐。
9、工资由主管会计依据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总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3
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工作过失职责追究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1.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却不予受理或许可的;
2. 不予受理,却不告知理由的;
3. 实施许可时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的;
4. 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 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 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工作过失职责分为直接职责、间接职责和领导职责。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职责。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审核人负间接职责,批准人负领导职责。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批准人负间接职责。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
对于工作过失职责人,根据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 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例如,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状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 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3.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过失职责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 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况;
2. 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 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 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 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工作过失职责人如果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对于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情况,可以由公司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处理。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4
1、汽车维修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
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5
1、全厂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计量员进行统一管理。计量员应按技监部门要求取得岗位证书,并接受技监部门的技术指导。
2、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本厂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用后迅速归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的该标准和资料经厂长批准后可以不在保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计量员应认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计、有关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由计量员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本厂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应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正后才能使用;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MG标志)方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和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0”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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