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论文

时间:2024-06-09 18:06:18 保险 我要投稿

财产保险论文15篇【精】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产保险论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险论文15篇【精】

财产保险论文1

  摘要

  应收保费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后尚未收取的保险费,应收保费的持续增加,会产生一定比例的呆坏账,给公司造成严重的资金损失,强化应收保费内部控制,在获取效益和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是实际经营中的难点。

  关键词

  应收保费;风险;分析;保险公司

  财险行业应收保费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如正常协议分期、共保业务、政府部门、国企等优质客户需先开票走报销等正常应收保费情况,非正常应收如业务管理人员恶意侵吞保费或公司挪用贴补市场,中介渠道或客户恶意拖欠,客户破产清算、死亡、判刑等。随着监管部门逐步加大了对应收保费的监管力度,同时全行业车险业务也已实现见费出单,相应减少了上述违法违规的情况,但非车险业务仍存在大量应收保费难理清、难清收的情况,本文就应收保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对应改善建议。

  一、应收保费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保费收入应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

  (一)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是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三)是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按照上述条件,保险公司具备确认保费收入,同时在未实际收取保费时确认应收,待客户足额缴纳保费后,相应冲销挂账金额。应收保费规模较大或持续增长必然对公司长期持续的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原因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管理不善,具体分为如下:

  (一)因客户、渠道、共保方等外部原因产生的应收保费

  1.共保业务产生的应收保费一般参与共保业务,从共业务只能依赖主共方和客户沟通的条件进行业务处理,业务付款条件和期限等关键因素作为从共方相对被动,但风险也相对较小,按照共保协议进行挂账处理。

  2.招投标、大型企业客户等产生的应收保费在保险业务招投标或洽谈过程中,大型企业客户占据相对强势地位,同时由于保费金额也较大,通常需要保险公司先开出发票,再进行内部审批和报销流程后再行支付。由此形成的应收保费也相对较小。3.协议分期产生的应收保费通常客户出于现金流计划或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通常会和保险公司协商约定分期结算支付保费,为了完成保费业绩任务,保险公司通常在被动的情况下会答应客户要求。还有特殊情况分期,如工程险因金额较大,每期先预估支付部分保费,最终需按照工程造价再核定支付保费,由此形成的应收保费风险相对较小。

  4.中介渠道来源的应收保费保险或经纪公司的业务通常不会直接给客户联系方式,这导致在催收应收保费时无法直接与客户沟通,催缴难度也相对较大;渠道部分业务净保费入账,导致应收账面金额无法核销;部分公司为侵占挪用也可能会恶意拖欠保费,对渠道业务的管控是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的`重点。5.因客户原因形成的应收保费部分客户在投保后有意识的拖欠保费,如未出险则不支付保费,出险后则希望赔款冲销保费,实属恶意拖欠;其余原因如客户失踪、破产清算、经营不善、判刑等,该类业务通过正常途径清回保费的难度很大。

  (二)因内部经营管理原因产生的应收保费

  1.应收保费管控机制的缺失或落实执行不到位部分保险公司在总公司层面,缺乏险种、渠道、业务条线的应收管控目标、职责归属、日常管理流程、考核工具等手段,各职能部门间配合程度低甚至相互推诿,分公司层面执行总公司要求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业务人员和渠道催收进展效果较差,导致应收规模和账龄不断加大,风险积聚,给公司造成了资金损失风险。

  2.相关责任员工流动频繁,缺乏必要交接手续导致风险加大在行业内保险业务人员流动性较频繁,对于相关责任员工异动、离职的,公司内部并未有明确的交接办法或落实执行不到位情况,导致公司后续清回难度较大,随着时间变迁,很容易形成呆坏账;同时继任者往往也是“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对于催缴需付出较大的管理成本,也直接影响了催收的效率和进度。

  3.保费已收回但已挪作他用或私设“小金库”部分保险公司为冲保费规模抢占市场份额,在保险业务拓展中给予中介渠道高额销售费用,所允诺比例远超监管和总公司规定比例,应收保费收回后不冲销便直接用于贴补市场;还有个别机构负责人违法私设“小金库”,应收保费在账面上实际已无法冲销。

  4.因系统原因导致产生的应收保费大部分公司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基本实现无缝连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系统也会因人为操作原因、净保费入账、无法合并支付、发票开具等问题,导致财务业务数据的不匹配,而实际上这部分应收保费已属于垃圾数据。

  二、产生应收保费的主要风险分析

  应收保费占总收入比重较小或应收保费整体流动性较好,则在经营中应视为风险可控;如比重与规模占比过大,且周转速度较慢,则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风险。

  (一)增加后续管理成本

  随着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持续居高不下,单纯依靠承保盈利困难很大,主要利润来源仍是依靠巨大的现金流用于投资获取收益。在应收保费上积压的资金,使保险公司不得不放弃相当的投资项目;对应收保费后续跟踪可能会与客户发生核对、沟通、催讨、甚至诉讼,直接增加公司管理成本。

  (二)影响财务数据真实性,增加公司税费支出

  应收保费资金长期未收回,但应承担的税费却要按规定缴纳,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保险保障基金、上交监管费等,对于难以收回的应收保费,不仅资金没有及时流入到财险公司,也增加了经营负担。同时无法收回的应收保费实质已形成坏帐,直接影响了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性,也将影响相关方对公司作出决策,对应收保费计提坏账准备,也将减少公司整体利润。

  (三)诱发相关人员坐支或挪用、侵占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财险公司管理漏洞,利用应收保费贪污挪用、弄虚作假,如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不入账,不对账面应收保费做任何处理;用该侵占资金用于其他赔款、销售费用、形成“小金库”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影响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

  随着“偿二代”规则的实施,保监会加大了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力度,从政策导向上防范应收保费及其潜在风险的不断增长,对于产生应收保费的财险公司将会进行相应的评级扣分,最终影响公司偿付能力评级结果,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对应收保费的管控建议

  应收保费风险问题一直是财险公司的管控难点,大量资金无法按时收回或形成坏账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或完善应收保费相关管理机制

  健全应收保费管控机制,明确业务、财务、风险等部门的职责归属,建立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例会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业务人员离职交接制度,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应收保费的事前管控。

  (二)加大对应收保费过程管控力度

  建立公司应收保费余额、账龄、增长率等监控指标,定期跟踪与账龄分析,适时对异常机构进行通报;同时应建立相应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应和机构利润指标、预算管理、绩效薪酬等直接挂钩,稽核审计部门应对各级机构的应收保费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控举措有效落地执行。

  (三)加强对核心业务系统的控制

  监管部门对于车险业务早已明文规定需见费出单,风险相对可控;针对非车险业务目前仅北京、上海、安徽三家机构当地保监局未有明文要求,建议公司内部统一实施非车险“见费出单”政策,对非共保和非分期业务在核心系统中统一设置见费出单控制,有效降低坏账风险。同时也应对大量共保应收问题拟定相应管控措施,签订共保合同协议环节建议要加强共保体沟通,严格保费支付约定把关,从源头加以考虑和控制,如减少分期,约定违约滞纳金比例。

  (四)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公司应对涉及清收组织不利、延迟收回、不能收回的相关责任人或经办人,应明确惩罚或赔偿责任,涉及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违法舞弊的负责人或其他涉案人员应加重问责、从重惩戒。

  (五)开展应收保费专项清收工作,形成清收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应收保费清理小组,每年度开展一次专项应收保费的清理工作,明确清收工作要求和目标,形成长效的专项工作机制,对清收不利,进度进展缓慢等情况机构进行过程监督,争取应收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张妮.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风险及其控制[J].上海保险,20xx(03).

财产保险论文2

  摘要:随着辽宁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分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市场潜力巨大。但还存在观念落后,销售方法单一,监管不足,财产保险险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制约着辽宁省财产保险的发展。因此辽宁省财产保险应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从而获得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辽宁;财产保险;发展

  1财产保险的现状分析

  (1)财产保险与其他险种保费收入比较:据统计,从20xx年到20xx年辽宁省财产保险正在飞速发展,保费收入逐年提高,这都显示着辽宁省财产保险的发展态势。(2)购买保险的意愿: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抽样调查显示,从来没有买过财产保险的占58.51%,之前买过,后来不买的占23.99%,一直在购买财产保险的占17.5%。可见我国购买财产保险的人数过少,其主要原因中,认为保费过高的占20.11%,不打算长期居住一个地方的占17.88%,认为财产保险作用不大的占16.20%,对其不了解的占16.76%,其他原因占20.67%。这些数据都能有力的说明我国财产保险观念落后。(3)财产保险公司销售模式:在20xx年财产保险电商销售数据来看,财产保险市场总保费收入9266.17亿元,其中,财产保险电商市场总保费1464.67亿元,不难看出我国目前主要的保费来源于直销,电商这个巨大的市场还没有占领。并且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为主要的保费来源,加大电商对财产保险的销售,是财产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4)辽宁省财产保险的险种结构:辽宁省财产保险的发展相对较晚,在财产保险的险种销售上十分不合理,绝大部分的财产保险依赖于机动车辆保险,这样一来财产保险的抗风险能力就会变低,容易在事故多发时段里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因此有必要改变财产保险的险种结构,开发一些新险种势在必行。

  2辽宁省财产保险发展的有力条件

  (1)市场潜力巨大。辽宁省财产保险从起步到这么多年的发展以来,不断积累经验,强大自身,再加上辽宁省人口基数大,购买财产保险的可能性也以较大,为辽宁省财产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2)国家政策指导。20xx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在这一书中提出了我国财产保险的走向作出了指引,保监会为财产保险公司指出继续前进的方向,为我国财产保险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大意义。

  (3)辽宁省财产保险发展迅速。辽宁省财产保险现在的环境十分有利,财产保险也正在蓬勃发展。在这几年中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都是不断上升的,体现了辽宁省保险公司在保险的'销售上有了巨大的进步,也说明我国政策上对保险的支持,我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的政策。

  3制约辽宁省财产保险发展的因素

  3.1观念因素

  以前财产保险公司在起步初期为了收拢资金,只注重销售出去财产保险,而不注重财产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顾客购买保险之后产品的服务跟不上,导致顾客花了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久而久之对于财产保险就敬而远之。

  3.2财产保险公司的销售模式创新不足

  在这个信息时代,网络交易已经变得十分频繁,人们也越来越接受和习惯于网络交易。因此,财产保险应努力占领网络销售的市场份额,同时在销售中也占有一定主动的地位。

  3.3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实行的保险法,管理条例等,对辽宁省财产保险有着不同方面的监管,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消费者无理取闹,保险公司为战胜竞争对手,恶性竞争,最终导致财产保险市场出现混乱。

  3.4险种结构不合理

  辽宁省财产保险的份额分布十分不合理,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绝大部分来自机动车辆保险,而其中强制险又占大多数。然后购买的是企业财产保险,后面才是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从中不难看出辽宁省财产保险险种结构十分不合理,从而阻碍了辽宁省财产保险的发展。

  4对于辽宁财产保险发展的建议

  4.1改变人们对财产保险的传统观念

  保险公司加强财产保险的广告宣传,使人们更加了解财产保险对于自身的实际利益。加强下乡宣传,现如今财产保险购买量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城镇和乡村还存在很大的市场,加强这一方面的宣传可以扩大财产保险的销售市场。

  4.2加强创新

  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如电话销售和网上销售。电话销售模式可以大量减少公司人力物力的支出,且能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网上销售,将产品呈现在顾客面前,使顾客根据自身需求自己选择适合的保险组合。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4.3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面对现如今的财产保险公司越来越多的情况,必须加强对于保险费率的监管,规定在辽宁省内的保险费率相同,这样做可以防止恶性竞争而导致辽宁省财产保险市场的倒退,一定要维持保险公司以服务客户为主而赢得客户的有利竞争环境。

  4.4改变财产保险的险种结构

  辽宁省财产保险以往发展的模式是以机动车辆的销售额为主,其他险种作为辅助的销售模式。要想进一步发展财产保险,必须开阔弱势的财产险种,比如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这些保险都存在巨大的市场,同时险种结构分布的合理可以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健康的发展。

  5结语

  现在辽宁省财产保险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在有着巨大的市场等待去开发,随着辽宁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保险公司必然会遇到更大的机会与挑战,只要能够抓住机会迎接挑战,辽宁省财产保险必定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在现如今,无论是从主观条件还是客观条件,财产保险都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加强创新,加强服务,辽宁省财产保险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于秀军.论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J].赤峰学院学报,20xx(11).

  [2]解潇潇.中国财产保险行业现状分析[J].经济建设,20xx(1).

财产保险论文3

  【摘要】中小型企业作为中国发展的一个基本动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率、提高我国财政税收以及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参加资金保险的比例却过于低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处理,着力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参保率。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参保率;财产保险

  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自身保险销售体系而致力于对新的保险产品与新的销售途径的创新。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对中小型企业的关注度还是不够,导致这些企业参加公司保险的比例普遍不高,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这一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五,而在一些特定产业与一些特定区域中更存在着基本不参加资产保险的现象。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增加各方面的支出,如员工培养支出、资金支出等,来开拓我国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购买空间,提高中小型企业参加资产保险的业务量。

  一、分析对中小企业参加财产保险产生制约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本身的原因

  首先,很多中小型企业负责人不能认识到本企业发展存在的危机,缺乏危机认知与避免危机发生的预测能力。他们不了解企业可能遇到的危机与躲避危机的方法,甚至还存在碰碰运气的错误心态,单纯重视追求利益,没有对预测和避免危机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很多中小型公司负责人没有足够的资产保险认知,当企业遇到利润减少甚至不盈利的问题时,往往就会省去购买资产保险的那一部分费用。最后,很多企业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并减少固定支出,就会用“反向选择”等错误方式进行参保,如此一来,极易增加本企业可能会遇到危机的指数,更会导致危机降临时不能将亏损全部转移的情况。

  (二)保险公司方面原因

  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中小型企业都有着各种问题,例如监管技能低下、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参加保险的保险金过低等,这极易导致国内保险公司不愿意与其合作。其次,地理因素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国各地区的地理环境情况各异,在不同的地域中的企业都有着不同的特征。但是各地保险分公司所执行的条约一般都是由总部一致规定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不同地区的中小型企业的现实需求,这就凸显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普遍缺少灵活变通能力的问题。再次,我国保险公司一直都过度重视针对公有制企业的资产保险产品以及私家车的保险产品等,这就难免导致只抓胡子而不顾眉毛的现象,没有关注中小型企业的投保比例。而且很多保险销售员工存在着认为中小型企业保险金不高而销售成功几率又过低的错误意识,因此不会主动向中小型企业推销保险产品。最后,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确定本公司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保险产品时都设置了极为严苛的参加保险的前提,如较高的免赔付几率与高额的保费要求等,这就导致中小型企业参加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积极性的降低。

  (三)国家政策方面原因

  首先,尽管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十分关注我国中小型企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并鼓励各行业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支持优待,但真正制定的针对帮扶中小企业购买保险的相关政策却少之又少。保险公司对我国中小型企业的资金进行保险存在着高于对其他企业资金进行保险的风险,因此国家有关机构应该对其提供一些优厚支持待遇,尤其是在企业借贷保险与重大灾害保险问题上,达到让保险公司更积极承保的目的。其次,尽管我国人民银行已经基本构建出了企业信誉数据信息网,但这个信息网所收集信誉信息的来源不够明晰,无法完全掌握中小型企业的运作情况与资金情况,不利于保险公司对保险金额的预算。最后,目前我国对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探索还不成熟,国家能够为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过小,这就致使我国保险公司在进行业务开发的时候需要瞻前顾后,反复考虑进行条件设定。这也就不难理解我国保险公司面对中小型企业的业务开发所出现的停滞不前的问题。

  二、关于中小企业财产保险服务有效拓展的策略

  (一)增加对我国中小企业所处地位的认知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体,但非公有制经济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大型企业大都是国家或集体控股的公有企业,只是中国众多企业中的一小撮。中小企业作为中国发展的一个基本动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率、提高我国财政税收以及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我们要做到:首先,负责管理我国中小企业的机关单位要努力劝导中小企业进行投保。广泛宣扬我国针对中小企的特色保险产品,增强中小企购买保险产品的意识,让各中小企业的负责人了解到市场存在的危机与风险,从而刺激他们产生危机意识并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其次,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产品的生产者也应该根据国家形势采取措施,要意识到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意义及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并根据这些更新公司系统、完善公司保险产品体系的构建等。最后,保险公司应将产品更新的重点放在针对中小企业资产的保险上,因为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负责人最关心的.就是本公司的资产保值与升值,没有一个企业负责人会希望自己的企业破产。针对这一特征,保险公司需要构建一个专门管理中小型企业资产保险的组织,积极进行相关保险产品的设计,从多个角度进行构思,完善相关服务系统。

  (二)加大监管力度,设置适当承担保险的前提

  保险公司应将各个区域、各个业种里的中小型企业依据财产多少分为各种各样的类型。对这些类型集合相关的数据信息,如哪个地方、哪一行业、公司财产数量是多少、公司是否发生重大危机、发生危机所造成的损失有多少等进行综合分析,以此来掌握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风险大小与开设新险种所需要的公司员工数量。如此一来,保险公司便能初步确定各类中小型企业的风险预测指数。另外,保险公司还需要关注各类中小型企业的信誉以及其加入的保险品种和所保资产金额等来引导企业进行保险产品的选择,并敲定双方都能同意的适当的赔付率和承担保险的前提。保险公司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置适当承担保险的前提,一方面能够防止公司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则使公司预测风险与开发新产品的能力都得到提高。

  (三)增加保险产品推广途径,促进销售

  首先,保险公司要意识到我国银行广泛设点的特征以及大部分中小型企业都是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借贷的背景,增加与银行的合作力度,由合作的银行对本公司的资金保险产品进行推广。其次,针对中小型企业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增加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客户经理数量,减少处于企业负责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程序,直接引导企业负责人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减少多余支出。再次,抓住农村企业这一巨大市场,多向农村指派员工,促进农村企业购买保险。然后,大力培养针对中小型企业资产保险品种进行售卖的员工,提高其销售技能,从而增加保险产品的知名度与售卖数量。最后,加强与各类负责管理中小型企业的机关单位以及自发形成的企业团体组织之间的联系,由它们帮助推广公司的保险产品。

  (四)针对消费者需求实现发展更新

  首先,根据不同区域的具体条件进行不同保险产品的设计。其次,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普遍面临筹集资金困难的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针对这一现状设计一款新的贷款保险产品,减少那些有信誉企业进行资金筹集的问题。最后,研发出适合中小型企业一定时间段内员工健康的保险产品,防止企业遇到人员受伤时的无措可施,降低企业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五)构建中小型企业信用信息网

  我国银行大都采用了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的信息网络,通过客户的信用记录确定客户的可信度。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对这种信息网的使用,针对信誉较高的客户提供更多便利与优惠条件,而针对信誉较低的客户则要采取严苛的态度,基本不承担贷款保险业务,以降低保险公司所不必要的损失。

  (六)贯彻相关国家政策

  我国为了鼓励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壮大曾发布许多相关政策,大力加强各个行业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保险公司也应积极贯彻这一思想,积极拓宽针对这些企业的业务范围,对我国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进行优待,为其不断发展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陈虹;马永健;我国保险业国际竞争力研究[J];保险研究;20xx年03期.

  [2]孙倩;苗传勇;对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年01期.

  [3]王媛媛;王宇晨;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推行障碍及其对策分析[J];改革与开放;20xx年02期.

财产保险论文4

  一、对接企业岗位标准构建课程内容改革

  高职层次的学生就业一般以中小城市为主,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业一般以高校所在地及临近地区为主,因此,针对高职层次的《财产保险》进行课程改革,必须对省级以下的保险公司运营机制进行研究,区别分支保险公司和总公司的在运行机制、运营部门及运营岗位的不同设计课程内容改革。因此,《财产保险》课程如果要和财产保险保险公司的运营对接,那么必须在授课内容上进行调整,有针对性地讲解基层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将营销、承保、理赔、客服等保险业务流程有效融进各类险种知识,将具体的业务操作标准准确融进基础理论讲解。

  二、对接校企实训基地构建课程实施改革

  对教学内容进行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实施教学,传统的学科体系教学方式已经不适用于现代职业教育,为了培养适应市场需求、企业需求的人才,职业院校必须将课堂对接岗位、学校对接企业。学校采用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方式达到对接目的,学校透过实训基地了解企业职业标准,企业通过实训基地传达工作要求。

  1.项目教学确定教学目标

  目前,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由于缺乏实践技能,进入企业后往往需要进行衔接岗位的再培训,浪费时间及各项资源。各类职业院校都在研究如何将企业的上岗培训与校内课程进行有效对接,其中大家广为推荐的一个方法就是实行项目化教学。项目化教学要想实现预期目标,必须结合课程特点、培养目标及企业标准制定。高职院校的《财产保险》课程对接的是地方财产保险公司基层岗位,如果要实行项目化教学,该课程就可以结合课程教学标准及校内实训基地的规模分为两类项目:一是根据财产保险公司运营流程设置展业、核保、理赔、客户服务等项目单元;二是根据业务险种设置企业财产保险、家财产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工程保险等项目模块。两类项目充分考虑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综合运用,符合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2.实践教学提升教学内容

  教学目标的`完成必须依靠强而有效的实施,培养技能型人才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必须加强学生动脑、动嘴、动手能力的综合运用。如何有效利用校内实训基地,还原企业工作流程,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效融合是教学中的要点。学校可以根据《财产保险》教学特点,与财产保险公司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按照保险公司业务流程设置场所,安装企业标准软件,使学生实际参与财产保险公司展业、承保、理赔等实际工作内容。让学生在教与学、听与做中有效将所吸收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手能力,通过仿真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内容。

  3.顶岗实训强化教学效果

  目前部分学校金融保险专业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办校内保险服务网点,利用网点优势对外可以服务师生等保险人群,对内可以提供兼职就业岗位参与保险公司真实运营,实现校内顶岗实训。这类服务网点可以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为主,意外伤害保险为辅,利用学校资源,真实开展保险业务。保险公司通过网点提高知名度,扩大业务量,学校通过网点提供实训机会、强化教学效果,是一种共赢的教学新模式。

  三、对接职业能力要求构建课程评价改革

  对内容进行调整,对实施进行改革,最终需要恰当的评价手段才能体现效果。现有的评价体系手段过于单一、标准过于统一,不能有效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的培养。《财产保险》学课程改革必须重新制定评价方式,课程改革的目的是对接职业标准,那么评价改革的目标就可以是对接职业能力要求。

  1.加大平时成绩

  传统的专业考核以理论教学为主,容易忽略学生的平时表现,学生的平时表现将直接影响学生进入企业后的工作素养。对接职业能力的评价必须将考核内容与平时表现相结合,加大学生平时成绩的比重,《财产保险》课程可以利用实训模拟、顶岗实习等环节,通过日常表现、技能展示、软件操作等方面,确认学生能力、水平及素质,考核中平时成绩可以占到总成绩的50%以上。

  2.增加自评互评

  企业员工不是独立的,工作既是竞争又是合作,毕业生的职业能力不仅包括掌握专业技能,而且包括掌握分工合作。分组实施项目化教学,同一项目组学生可以充分观摩其他人的操作过程,有效吸收各类经验、反省自身。教学完成时,教师可以要求学生采用自评、互评的方式给出成绩,提高学生的参与感。自评、互评的成绩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可以纳入平时成绩,使平时成绩考核的点更多、面更全。

  3.插入竞赛成绩

  目前高职院校技能比赛已经进入常规化,各院校每年甚至每个学期都举行技能比赛。技能比赛的目的是提高学生掌握技能的水平,因此可以将技能比赛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完善课程考核制度。在《财产保险》课程所在学期,技能比赛引入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理赔部门所需的技能项目,以财产保险公司的技能要求为标准,核定学生技能掌握水平,将技能比赛的成绩最终反馈到课程成绩、综合成绩。实现以竞赛带动学习,以技能学习促进竞赛成绩。

  4.适当引入企业导师评价

  为提高毕业生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职业院校各专业都积极与相关企业开展各项合作。学校通过合作了解企业需要,培养针对性人才,企业可以利用合作在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为企业储备人才。《财产保险》课程可以聘请财产保险企业员工作为企业导师对校内教学项目给予指导,企业导师在期末结束时从企业的角度、从用人的角度,按照企业用人标准评价学生,使校内的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有效对接职业能力及岗位需要。

  四、结语

  本文针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财产保险》课程,在课程内容、实施方式、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改革建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保险专业的整体教学改革,实现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教学模式,最终培养出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财产保险论文5

  摘要:财务预算管理可以反映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本文分析了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特点,针对其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对策,以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管理是一种与企业整体战略方针相符合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对企业财务预算的一系列环节的管理和控制。财务预算管理是对企业财务方面的活动预算和管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具有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执行预算管理时所采取的措施也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由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要不断完善财产预算管理工作还需要从各方面努力。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特点

  财务预算是反映企业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现金收支等的预算,通过对财务预算的管理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并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市场和管理方面的费用预算、根据企业目标制定经营指标等。由于保险行业的特点致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也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首先是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具有很大的风险性、滞后性和不确定性,这就使得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和特殊。

  其次,财产保险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情况与其他行业所遵循的配比原则并不相符,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如当期的税金、保险保障基金、业务管理费用、手续费等,都是计入会计当期成本中的,这些费用是以保费收入时间为确认时间,其核算方式是以保单获取成本。第三是财产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计提,由于会计期间与保单责任的差异决定了责任准备金计提需要精算师进行精算估计,而精算师的精算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对财务预算的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现状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的种种特点,加上市场经济环境的瞬息万变,导致目前的财产保险公司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是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度问题。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都具有十分繁杂的层级结构,和分布广泛的各种分支机构,而且很多保险公司内部都未设置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或是部门职能不够明确。没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自然无法顺利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也就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等活动进行有效的预测和控制。公司各部门之间由于缺乏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常常会只顾本部门的利益尽量多地争取预算资金,财务预算管理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二点是财务预算考核指标问题,保险行业并没有统一的预算考核指标,所以各保险公司的预算体系和考核指标都不相同,具有各自的侧重点。比如说有的保险公司的预算考核指标仅以会计利润为标准,有的公司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考核指标。这样就会影响同行业之间的比较和竞争,也会影响保险公司对本公司的业绩进行正确评估,无法为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依据,而且还会影响到保险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工作。第三点是财务预算管理的执行问题。有部分保险公司虽然设置了专门的财务预算部门,编制了预算方案,但是缺乏对预算的执行和控制过程的重视,空有预算方案而缺乏执行力度,根本无法发挥预算的作用。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一)企业职能部门的协调要求

  财产保险公司的传统管理模式一般是按照部门职能来划分管理模块,这样的管理方式下各部门的管理之间因职责不同而引起冲突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企业的预算也无法落到实处。所以加强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协调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各职能部门的发展要求

  因为保险公司的预算是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平衡而制定出来的,所以每个职能部门的预算目标都符合公司的预算总目标要求,而公司总的预算目标自然是要以各职能部门达成各自的预算目标为基础。因此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管理可以说是将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进行了量化,能够使其在公司的整体目标引导下安排好本部门的活动,为公司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

  (三)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

  由于企业的经营会受到外部环境、政策和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影响,即使在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际的预算实施情况必定会与预算方案有一定的偏差。在这种时候预算就要作为对照标准,让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出现的偏差,以便根据预算指标及时调整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企业绩效考核的要求

  公司的绩效考核是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制度,在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时,企业预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的整体目标分解成一层层的战略目标的量化性指标,最终让每一个员工承担本岗位的职责。预算指标可以引导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并且具有标准性,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来考评工作绩效,可以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对企业的贡献。

  四、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不能完全交由财务部门处理。在公司设置有专门预算管理体系的前提下,还可以设置专门的财务预算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由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和负责人领导,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遵循权威性和全面代表性原则,将各部门的信息统一整合起来,增加预算的科学性,使预算具有可操作性。在各部门信息共享的条件下审批和编制预算方案,并监控预算实施情况,根据执行情况对预算进行实时调整,对公司发展的经营活动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比如说及时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和预算的偏差,并分析其原因,根据原因调整预算方案;或者解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等。

  (二)分解和细化财务预算指标

  首先是以应分尽分为原则,公司的全面预算必须要分解为各职能部门预算或各经营机构预算,使各个预算执行单位都能明确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公司的年度预算要分解为季度预算,这样有利于各预算执行单位将其作为组织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依据,最终实现年度预算目标。其次是以责任到人为原则,各个预算执行单位对预算指标进行分解,按照责任中心制执行预算。例如业务管理部门是以保费收入、保险种类、赔付率、手续费率为关键指标,在年度预算时,制定出各区域、各机构、各险种和各时期的不同执行标准。行政部门是以资产、行政费用和办公场所为关键指标,根据公司的年度总资产和总的行政费用来制定执行标准。人力资源部门是以职工总薪资和职工总人数为关键指标,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的职工人数和薪资来制定合理配置的原则。

  (三)完善财务预算的差异分析和考核

  保险公司要重视对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分析,因为关于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风险防控探析◎文/杨进分析出预算控制中出现的预算差异可以找出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不足,再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的方法,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定期对预算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将财务预算的项目列出考评表,可以直观地反映出预算的成效,也能作为预算执行单位和执行者的考核依据,有利于落实财务预算的责任制,让相关责任体了解预算执行结果并及时改进,也能给下期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五、结语

  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具有多样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还存在预算管理、考核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要完善财务预算的管理体系、分析制度和考核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的流程、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证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继红。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探讨[J]。商情,20xx(46)。

  [2]金乐。关于保险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外资(上半月),20xx(12)。

  [3]张莉莉。如何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J]。科技视界,20xx(13)。

  [4]林瀚。关于保险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时代金融(中旬),20xx(02)。

财产保险论文6

  [摘要]目前营口市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参保率较低,企业管理者风险保障意识薄弱,中小企业经营中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风险。中小企业在参保财产保险中存在参保率低、扩散潜力大、存在多选现象、行业普遍不参保等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中小企业缴费负担较重、财产保险缴费方式不合理、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监管、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营口市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参保现状

  (一)被调查企业和职工基本情况

  由于营口市拥有营口港作为依托,又是第四批被国家纳入经济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城市,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很多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其中大部分为创新型商业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有着很多优势,比如在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创新工艺、适应市场变革等方面优势突出,而且其创新型产品能够在短时间内投放市场,并获得相应的利润。然而与外资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中小型企业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经营风险较大,生存周期较短。这些中小企业的创办人往往都是从大型企业分离出来的科技型人才,雇佣的职工往往是初级就业者,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管理矛盾,这将导致企业人员不稳定、流动率过大等问题,从而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

  (二)对财产保险政策了解情况

  财产保险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恢复国内业务经营的,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逐渐被人们所熟知,而所谓的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配置财产保险产品作为风险保障手段尚处于摸索阶段,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滞后很多。相关部门缺少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的宣传和指导。导致大众认知程度不高,使得财产保险投保意识没有被及时普及。

  (三)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情况

  截至20xx年初,营口市拥有59748家企业,29家保险公司,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5家,人寿保险公司14家。商业保险参保率达56%,然而财产保险参保率却达到10%。虽然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营口市的重要经济支柱,但大多中小企业资金实力不足,缺乏购买企业财产保险的能力,而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都是依靠“经验主义”管理企业,过分高估企业自保能力,低估不确定风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导致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比率过低,而且中小企业内部缺少熟知风险管理技术的专业人士,以至于中小企业对财产保险重视度不高,也成为参保企业数量少的原因。

  二、营口市中小企业参保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参保率不高,扩散潜力较大

  中小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能力不足,通常无法通过建立保障基金来与不确定风险因素进行对抗,而此时财产保险作为一种可以规避风险的工具为企业带来了保障。随着营口市成为辽宁自由贸易实验区的一员,大量外资企业进入营口市场,截至20xx年11月,营口市拥有68847家企业,总体参保率不足10%,具体分摊到中小企业会更少。尽管企业财产保险在营口市场内拥有着如此之大的需求量,但实际参保企业数量很低,这使得财产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扩散潜力。

  (二)企业财产保险存在多选择现象

  财产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公司众多商业保险中的一种,至今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由于营口市内的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涉及多个行业,商业保险公司现行产品已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要求,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规模、不同的贸易环境都有着不同的潜在风险,市场上商业保险公司众多,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中小企业往往选择多个商业保险公司,导致企业财产保险存在多选现象。

  (三)行业普遍不参保问题突出

  大部分中小企业从事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这些中小企业往往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上都相对较小,而且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对于财产保险观念淡薄,更有甚者连财产保险这种保险方式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其价格和功能了,并且行业内部缺乏统一管理,购买财产保险在行业内部没有形成强制性,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对财产保险的宣传和指导,没有政府政策的扶持,这些保险产品很难充当社会管理工具,企业往往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将资金投入到有政府支持的项目中,这样使得很多行业普遍不会参加财产保险。

  三、制约营口市中小企业参保的原因

  (一)中小企业缴费负担较重

  1.存在经济下行压力大量外资企业涌入营口市场,导致当地市场经济竞争激烈。近几年来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虽然营口市拥有营口港和自由贸易区作为经济支柱,但经济下行压力下,营口经济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再加上部分利润被外资企业分走,导致当地中小企业利润变低,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坏境下,中小企业的负担变得更重,很多中小企业都游走于破产的边缘。2.缴费压力大经济和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又受到外资企业双重冲击,很多中小企业毛利润降低,从而企业整体利润降低,而其他成本费用不变,如人工成本、企业税费等,导致中小企业可利用资金减少、负担加重,从而没有能力去购买企业财产保险。

  (二)财产保险缴费方式不合理

  1.缴费方式单一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企业财产保险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需求,导致供求关系不平衡,财产保险营销方式过于死板,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很多企业管理者原本就对企业财产保险存在偏见,而保险公司又对中小企业参保条件要求严格,导致企业财产保险售成率一直很低,再加上得不到销售人员的重视,最终使得企业财产保险在商业保险公司不能变成主营业务,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最后使得企业财产保险种类和缴费方式单一,不能满足现如今企业多元化的需求。2.缺少法律规范企业财产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销售的,不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所以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与社会保险相比,企业财产保险还没被大众所熟知。虽然营口市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政府对中小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扶持和监管不到位,导致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对企业财产保险缺乏相关的关注和认识,从而导致参保率过低。

  (三)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监管、激励机制不健全

  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风险意识不强,并且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节省人工成本,企业内部往往不会设置相关的监管部门,并且缺乏专业人士管控调节,再加上外部监督力度不够,很多中小企业为了实现当期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地压缩成本,他们往往选择不足额的投保方式,从而增加了企业人为的风险,难以转嫁出去。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账套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经营模式不完整、风险意识薄弱、理赔成本高等问题。再加上缺少外部机构的鼓励和宣传,导致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同样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原本就对企业财产保险的作用和种类功能缺乏认识,再加上缺少鼓励政策,导致企业在盈利不佳时就会减少相关成本支出,这就很容易压缩保险成本。

  四、提升营口市中小企业参保率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指定区域财产保险

  “扩大工程”营口市可以利用财政税收工具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对参加财产保险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利用营口港和自由贸易区的优势,对于有发展潜力的进出口中小企业,在投保上给予更多的减免优惠政策,通过加大减税力度,扶持当地中小企业,使其能够迅速成长起来,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于参加企业财产保险的中小企业,可以对其出口业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营口市政府可以利用自由贸易区这一优势,聘请海外人才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在学习先进技术的同时又可以节省中小企业人工费用。减轻企业费用负担从而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财产参保,将不确定性风险转嫁,从而实现从小企业到大企业的成功转型。

  (二)提高企业财产保险缴费能力

  相关部门应组织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财产保险可以在企业遇到不可预测的风险时提供一份保障,企业可以通过较低的资本投入,将企业遇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转嫁,从而提升企业缴纳财产保险的'积极性。商业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加大财产保险的灵活性,针对不同中小企业需求制定专属的财产保险产品,并通过政府相关政策扶持,给予参保企业不同程度的优惠与扩展服务,降低投保成本,使参保的中小企业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提高其财产保险的缴费能力。

  (三)强化保险服务

  近年来我国通过试点方式对财产保险进行了推动,营口市可以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给予商业保险公司和中小企业一些政策扶持,通过出台鼓励供求双方参保非强制购买性政策来推动企业财产保险的发展。既可以针对一些特定的行业、参保对象、保险种类等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也可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对财产保险进行宣传和促销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还可以对购买指定保险的中小企业进行一定的保险补贴。利用相关政策来鼓励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降低了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间的良性竞争,而且使商业保险公司降低了业务展开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从而可以更有动力提高宣传力度,使得中小企业管理者真正意识到财产保险是一种可以规避风险的理想选择,从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规范参保行为

  中小企业应设置内部审查机构,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健全财务和资产账务体系,规范企业参保行为。而商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拓展中小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从而研究这些中小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收集各行业的相关数据,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数据,对于有不法经营行为的中小企业建立“黑名单”,从而规范参保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载体,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将面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如何提升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并将潜在未知风险进行转嫁,对于中小企业管理者来说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中小企业管理者应不断学习吸取经验,开阔眼界,认识到企业财产保险的重要性。商业保险公司也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产品,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营口市应利用好营口港和自由贸易实验区的优势,为参保企业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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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宋星蕾.对当前企业财产保险发展的一点看法[J].经营管理者,20xx(1):21.

  作者:张贺哲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财产保险论文7

  确立财产保险收益人地位

  本人认为应当允许财产保险中受益人制度的存在,理由如下:

  (一)从现实生活中受益人的现状而言

  从我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定义来看并不能得出财产保险中不能有受益人的存在的结论,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其原因可能是长期以来立法者只注重从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财产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来观察。在这两种保险事故发生时,通常直接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承担向不特定第三者赔偿的责任。此时,由被保险人直接行使保险金请求权没有什么不妥。

  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保险业务,如保证保险业务。当事人往往会指定银行为受益人,此时金融机构(银行)与保险公司会达成如下协议: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银行)给付保险金之后,金融机构(银行)将会把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在此我们应当知道当事人订立保证保险合同,其目的在于使债权人即银行在借款人甲没按约履行义务时,从而实现贷款收回的目的,而不在于恢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直接给付给债权人(银行)而非被保险人,这是实现当事人订立保证保险合同之目的最方便且有效的方法。相反,如果不允许指定受益人的话,此时财产保险中只能由被保险人即借款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借款人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到银行借款,在得到保险金后,可能处于道德缺失或其他现实问题并不将保险金偿还银行。此时,保险公司虽然履行了保证保险责任给付了保险金,但是银行订立保证保险的目的并未实现,这样也就失去了订立保证保险合同的作用。

  (二)从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的性质而言

  保险金的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权,是在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时,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这笔保险金无论是补偿性的还是给付性的,他都是一项财产权,可以转让和继承。[3]并且《保险法》遵循损失补偿原则,该原则的目的在于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从而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保险金是在保险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的领取如同继承法上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一样,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即:发生保险事故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会产生保险金的领取或财产的继承。因此可以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金的领取如同继续人继续被继续人的财产一样,是一种期待利益而非既得利益,允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按自己真实意思指定受益人,将更符合意思自治原则,也更符合实际需要。

  (三)从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而言

  《保险法》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该原则的根源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循,否则会引发一系列的道德风险。在人身保险中对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受领保险金的条件都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当达到一定条件发生道德风险时都可能使得受益人的受益权丧失或被剥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金的受领同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对保险金的受领一样同属期待权,属于私权,保险公司对受益人的给付其实也是对被保险人的给付。

  对财产保险中受益人存在问题的概括总结

  前面我们提到过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持否定态度的人主要是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来考虑的:一方面他们认为按照现行有效的《保险法》明确规定,指出人身保险中才有受益人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他们认为,在人身保险中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必须有受益人的存在,以便解决保险金的受领问题,这也是江朝国先生的受益人产生的原始动因。

  受益人在财产保险中存在与否,能否存在它只是一个制度层面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财产保险中受益人是活生生的存在的。并且在人身保险中允许受益人的存在,这为财产保险中受益人的存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我们可以吸收人身保险中对受益人的指定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死亡时间不同引发的保险金受领问题的法律规定,这样更符合现实需要,同时也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财产保险论文8

  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路径分析

  1.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

  通过以上对家庭财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得知,保险公司的宣传力度不足,会引起家庭财产投保率偏低,居民对家庭财产风险的意识不高,对此,必须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首先,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要有针对性,例如,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充分相信保险公司可以帮助他们有效的规避家庭财产的风险因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不断的对居民家庭财产保险意识进行强化,鼓励居民自主投保;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详细了解家庭财产保险所具备的功能、特性以及相关条款等。这样才能让居民结合自身的需求自主投保。其次,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内容进行改进,打破传统“模糊”内容的宣传方式,要将家庭财产保险的功能、特性、种类、家庭损失所获得的赔偿以及投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加入宣传工作中,加大人民群众对家庭财产保险的了解,真正意识到家庭财产保险给自身带来的好处。再次,要在宣传方式上进行改进,以往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宣传方式过于简单、过于死板,宣传效果不好,因此,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应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方式进行改进和创新。例如,可以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报道一些理赔案例;定期开展家庭财产保险知识讲座,加深人民群众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识;在一些灾害损失现场召开现场理赔会,让更多的人认识家庭财产保险的好处;拓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等在繁华地区开展家庭财产保险街头咨询处,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城市的各大街道和社区等。

  2.完善家庭财产保险的外延服务

  售后服务对投保客户来说是一种保障,更是满足投保用户需求的关键因素,但是,从上面的分析中得知,由于保险公司过度重视发展而忽略了对客户的服务,从而导致投保人员数量不断减少,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此,应完善家庭财产保险的外延服务[6]。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主要为群众提供理赔、承包等相关的保险服务,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向客户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家庭风险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提高群众家庭风险意识。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发展外延服务,例如,急救费用、诉讼费用等相关产品的费用,同时可以拓展医疗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车辆保险、家庭财产增值保值等相关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3.积极做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工作

  以上所提到的家庭财产保险结构单一,不仅对投保人群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影响更大,对此,要积极做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工作。首先,要本着差异化的原则对家庭财产保险产品进行设计,主要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等不同层次居民的情况设计相应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将满足居民的投保需求作为首要任务,对家庭财产保险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设计出更加贴近百姓生活的保险产品,以赢得百姓对保险产品的支持。其次,保险公司应加大市场调研,了解市场的发展现状,为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要适当的提升保险金额和扩大保险范围,结合百姓的生活创造出不同层次百姓需求的产品,例如,家用电器、珠宝首饰、高空坠物、家庭装潢、现金、水管和天然气管道的损坏等内容都可以纳入到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内,赢得人们对家庭财产保险的认可,提高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率。

  4.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公司的发展以及业务的继续扩展有着极大的作用,为了避免业务人员素质偏低而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造成影响,应不断的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应从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培养,如,加强院校与保险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加强保险教育工作的开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结合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人才需求来进行教育,这样不仅能够保证业务人员整体素质的强化,同时也能为更多人才提供就业的机会。另外,要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如,责任心、职业心、服务精神、敬业精神等方面的培养,全面提升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总结

  综上所述,保险是当今发展的主要行业,尤其是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家庭财产提供一定的保障,而如何加快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也成为保险公司主要关心的问题。通过本文对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路径研究,作者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及自身对家庭财产保险的了解,主要就当今家庭财产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同时,也提出了加大家庭财产保险的宣传力度、完善家庭财产保险的外延服务、积极做好家庭财产保险的创新工作、提高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发展路径,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对促进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给予一定的帮助。

财产保险论文9

  部分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拓展时,盲目的追求保费规模、机构数目等指标,反而忽视了保险公司经营最为核心的部分———业务结构管理。如非车险业务和车险业务的占比失衡、承保险别之间结构的不合理等。上述不合理的业务结构带来的是中小保险公司风险损失率的不断上升,承保利润的不断下降,理赔和客户服务压力的不断增加。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各公司高层决策者在决策中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保险专业知识的匮乏,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业务价值的实现和公司经营成果。作为保险公司的命脉,业务销售能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销售能力提高,保险公司才能获取足够多的保费收入来进行企业的日常运营。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由于设立早、资金和实力雄厚,因此拥有绝对性的销售资源,包括:广阔覆盖的机构网点、长期合作的保险代理渠道,以及参与设立的新兴销售渠道———电销、网销。相较而言,中小型保险公司在这一方面则存在着绝对弱势,无法与之匹敌。

  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由于保费规模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因此尽管其机构和人员众多,但依然可以通过保费规模的分摊,将公司的整体固定成本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从而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而对于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来说,有限的`保费规模很难对其固定成本进行分摊,因而其固定成本率往往是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的1.5~3倍。由于中小保险公司具有业务规模小、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及无法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职业规划等问题,很难留住专业人才。即使是公司自行培养的人才,虽然初始忠诚度较高,但技能和经验成熟后,在大公司有竞争力的工作职位和优厚的福利待遇的吸引下,也很容易流失。

  中小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恰当的公司发展战略,并且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虽然在与大型保险公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方面存在一定劣势,但中小保险公司仍具有相当的局部资源优势。因此,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是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在制定决策和发展战略时首要确定的关键点。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参与者众多,但市场仍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些空白点来增强自身竞争力,成为特定服务和特定客户群的“首选”。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说,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应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地域特点,选择恰当的文化发展方向;二是以四个“核心”———“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消费者权限、合规经营、效益发展”出发,创造自身的企业文化;三是既要注重企业内部的文化建设与发展,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同时也要注重外部的舆论与监督,重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声音与意见。

  中小保险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地域特点和股东关系的资源优势,量身打造具有各自特点的产品和服务。不盲目的追求“大而全”的经营思路,专注部分目标领域或市场,走专业化的特色道路,从而最终实现从“模仿者”到“创新者”、“革新者”的转变。效益和利润是企业维持生存和不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作为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保险公司更应该注重业务的“精耕细作”。一是重视业务经营数据,通过不断学习先进理念和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对业务数据的分析和观察能力,为业务政策和业务方向提供准确的支持和判断;二是重视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定期或随时发布业务质量监控情况;三是加强业务来源分析,准确了解业务来源的情况,包括各类代理、经纪,以及销售团队;四加强市场关注度,包括监管部门和同业公司的动态,对于影响业务发展的重要事件要及时了解、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现在的保险市场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学会站在消费者立场思考和解决问题,这既是生存的法则,也是公司长远发展的核心战略。中小保险公司应以客户为中心,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同时从内部入手,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水平。

  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首先要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起健全、具有充分吸引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人才的引进、培育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包括:加强人才职业生涯规划的管理,完善保险公司的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和培训平台,完善人才引进与储备机制;健全以合规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设计科学的薪酬方案,强化战略性薪酬决策。其次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内部培训制度,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做好保险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建立并完善人才成长长效机制,完善培训规划。

财产保险论文10

  较之于大型企业能够自留相对充沛的资金用于风险的防范和转移而言,中小企业更加需要风险转移和保险保障。同时,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开展科技和产品创新,因而增加了许多风险。对中小企业而言,参加保险是保障资产安全和化解科技以及产品创新风险的必然选择。中小企业在现有银行审贷模式下,难以提供充分的抵押物和质押物,难以申请到足额的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则为中小企业顺利获取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保证,投保财产保险则是银行向企业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中小企业规模小,企业和产品知名度相对较低,参加企业财产保险能使企业财产得到风险保障,参加产品责任和质量保险能使企业产品安全性和信誉得到提升,参加雇主责任附加医疗险能使员工得到安全和医疗费用的保障。因此,参加保险可以增强企业经营者、员工和消费者的信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制约中小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主要因素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一是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途径缺乏了解。他们专注于获取利润而忽视控制或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管理者对保险的作用和险种功能缺乏认识,在企业盈利不佳或亏损情况下,很容易压缩保险支出。

  (二)保险公司的因素

  一是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技术较为落后、财务和资产账册不健全等问题,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大、展业成本高,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二是现有的保险产品对中小企业缺乏针对性。我国地域辽阔,自然和经营环境差异巨大,而保险公司的财产险条款多为总公司颁发的统一条款,无法满足各地中小企业的实际风险保障需要。三是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重点是车险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产保险,对中小企业的财产保险业务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制订承保政策时,许多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承保条件比较苛刻,从而使得中小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率一直很低。

  (三)外部政策因素

  一是尽管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缺乏对中小企业参加保险的专项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财产保险对保险公司而言意味着较高的风险,需要相关部门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特别是要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证保险和巨灾风险给予一定的扶持,从而提高保险公司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二是虽然人民银行正在逐步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征信系统,但收集的信息仅仅反映中小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还贷情况,中小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信息较少,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和理赔带来很大困难。三是我国再保险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再保险市场承担风险能力有限,使得直保市场上保险公司只能谨慎地提供保险产品,导致对中小企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无法满足保险需求的变化,影响对中小企业保险服务的顺利开展。

  拓展中小企业财产保险服务的建议

  (一)创新产品,满足风险保障需要

  一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组织力量开发、改造和组合涵盖财产、责任、人身意外和保证保险等四大险种并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保险组合系列产品。二是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开发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为诚实可信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风险保障。三是开发中小企业短期健康险和完善雇主责任险,以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员工工伤和健康等方面高额费用的难题。

  (二)广泛运用人民银行的征信数据平台

  人民银行已经在各地初步建成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平台。保险公司可以运用征信数据平台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信用记录信息,对信用度好的企业给予各种保险业务的支持和优惠,对信用度差的企业给予特别关注并严格承保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个别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危害。

  (三)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保险的优惠政策

  金融危机后,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提出相应的要求。保险公司要创新并拓展中小企业保险服务的途径,主动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中小企业保险工作并争取他们的支持,用好用活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保险的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给予费率优惠或扩展保险责任,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保险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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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财产保险产品类型的多样化,财产保险体系日益完善。分析财产保险在改善社会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对财产保险的认知程度,有利于财产保险的推广。同时,在财产保险业务营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结合当前财产保险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提出对应的财产保险创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财产保险结构体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对改善民生的作用。

  1财产保险的定义及业务范畴

  1.1财产保险的定义

  关于财产保险的定义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其中,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将财产及其相关的经济利益以及损害赔偿作为保险标的的险种;狭义的财产保险则是指将实体物质财产作为标的的险种。在保险实务当中,一般将狭义的财产保险称为财产损失保险[1]。

  1.2财产保险的业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对财产保险的相关业务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2]。可以进行保险的标的物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与经济利益。其中,以具体物质形态存在的财产和利益作为标的的,被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家庭财产、房屋、车辆、生产设备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财产和利益作为标的的,被称为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职业责任、投资风险、产品责任、信用保险等。

  2财产保险对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为家庭财产保驾护航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为家庭财产提供保障是财产保险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表现。所谓家庭财产保险就是指将居民的有形财产作为标的物的险种,是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按照保险责任的差异,可以将家庭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与综合险两种。家庭财产保险在确保居民财产安全稳定、避免群众遭遇意外灾害、盗窃等损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2008年开始,我国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频发,给不同地区的家庭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害。针对该现象,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相对应的提供了家庭财产保险产品,给居民的家庭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体系。以我国的农村住房保险为例,根据保监会的相关统计资料,2012年,我国农村房屋保险费用为5.1亿元,对全国范围内的6000多万间农村房屋进行了保险,为农民提供了约6000亿元的财产保障,基本实现了对自然灾害多发区域的有效覆盖。

  2.2提高社会经济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财产保险不但可以通过有效的风险机制为人民群众的家庭财产提供保障,避免因为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问题。而且还能够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以当前财产保险关注较为密切的“三农”保险为例,各主要保险公司对发展农村保险予以高度关注。例如,中国的人保在“十一五”期间针对农业保险的投资不断增加,获得的农业保险费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计为1465.4万农户提供了包括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小额保险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等在内的保险,对维持农村地区经济稳定、产业均衡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保险公司还针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产业开展了对应的保险业务,通过持续完善农业保险营销机制和推广发展模式,以具体的区域为对象,开发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保险业务。以此为基础,将小额保险作为基本突破口,采取协调推进的模式使得农业保险业务得到了有效发展,对提高“三农”保险在农村市场的覆盖率方面发挥了积极意义。不仅发挥了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而且推动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维持社会稳定、改善当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2.3为抵抗自然灾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对于我国保险行业而言,过去的十年自然灾害频发使得保险业务在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着多重考验。在发生自然灾害之后,保险公司关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扩大财产保险的覆盖范围、拓展财产保险的渗透深度,将财产保险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务民生,为灾后重建以及社会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撑。据相关资料统计,中国的人保财险仅在“十一五”期间就承担风险责任金344.07万亿元、处理理赔案件7368万件、支付赔款达到296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3当前财产保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险种结构亟待优化,市场供应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虽然部分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发展较为全面,针对不同的市场类型开发了针对性的财产保险险种,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财产保险产品结构。但是,依然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例如,部分财产保险产品主要以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为主,其比例甚至达到了80%,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市场定位不合理、险种结构优化意识不明确以及适销险种较少导致的。市场保险供给是指在对应的时期内,保险人可以为整个市场提供的保险产品数量。这对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为单位的保险公司而言,因为其独立开发保险产品的能力不足,导致其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是基于全国范围设计的产品,缺乏针对性和区域特点,使得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较高,不利于满足当地市场的供给。从当前财产保险市场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提供的财产保险产品单一,不但不能满足市场实际需要,而且还带来了行业内恶性竞争、内部管理混乱、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内部控制乏力等问题,直接制约着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缓慢,制约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开拓

  根据国外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财产保险市场的.迅速发展是建立在保险中介机构及体系的持续发展和完善基础上的。在保险产业发达的国家,由代理人、经纪人等中介结构所提供的财产保险数量占到了总体业务的55%左右。而当前我国的财产保险代理业务主要由银行、车辆管理所等具有明显行政背景的兼职代理人所担当,而且由之提供的代理业务量仅仅占到总业务数量的20%左右,远远低于国外保险业务发达国家的55%。这直接制约了财产保险业务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险业务量难以提高的问题,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发挥。

  4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创新策略与建议

  4.1产品结构的创新

  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特色产品较少,与财产保险业务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责任险所占的比重较低。针对近些年自然灾害频发的问题,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必须深入思考责任保险及其相关产品的开发[4]。在具体的改革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产保险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和创新:一是建立并完善总、分公司联动开发机制。财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储备是财产保险营销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险营销工作的基础。总公司可以基于电子商务、综合金融等产品构建公司的整体开发及创新平台,从而满足下属分公司对保险产品的实际需要。而分公司则基于其对市场实际需求较为了解的优势,利用对应的渠道定期将搜集得到的一手产品需求信息向总公司汇报,通过这种上下联动的产品开发方式,保证所推出的财产保险产品具有市场根基,有利于产品的销售;二是优化险种配置。对财产保险险种机械优化配置的过程中,可以将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结合起来,形成一揽子的保险产品。不但能够显著降低保险销售的成本,而且能够全面满足投保人的实际需要;三是提高保险产品的创新频率。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缩短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周期;其次要针对我国财产保险方面的空白领域,例如航空航天产品,开发对应的高科技保险产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灾害管理体制,例如使得家庭财产保险能够附加地震保险条款;最后要针对当前居民生活过程中的实际需要,退出一揽子综合类型的保险。例如,开发增值服务子女教育险、火灾责任保险等。

  4.2营销方式的创新

  随着当前保险市场客户个性化需求增加,保险公司在推广财产保险的过程中,应该通过灵活可变的营销方式来赢得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通过银保合作方式进行财产保险业务的推广。我国部分地区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较好,保险公司通过与银行建立紧密的联系,使得银行成为了该区域办理保险业务的综合金融类机构。但是,部分地区的银保合作还处于较低水平,银行代理业务在总业务量中还只是占据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可供银行销售的产品类型较少;其次是当前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并没有与银行代办点进行对接,大多处于跑单水平,直接打击了银行代办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可以首先建立与银行共赢的一体化金融体系,并开发对应的金融性产品;其次,实现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与银行的对接,使得银行能够真正代办保险业务,提高其业务推广积极性。另外,保险公司还应该充分利用电销、互联网销售渠道。投保客户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电话直销、手机销售以及网络销售等方式。例如,保险公司与通信公司联合销售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并与银行合作进行以银行卡为载体的对应保险计划。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能够显著开拓保险销售的渠道,还能够提高保险产品销售效率。

财产保险论文12

  一、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民众长期受计划经济时代思维的影响,加之我国特殊的消费文化观念,使得人民群众的风险侥幸心理较为根深蒂固。在灾害发生之后,他们往往寄希望于国家和单位的支持与帮助。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财产保险较低的业务提成率,使得许多保险公司不愿意花大力气去做该产品的营销推广工作,致使人民群众对家庭财产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无法刺激他们的需求。

  二、有效推动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的有效策略

  1.推动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多元化,关注与需求的匹配

  家庭财产保险在我国实现发展的首要问题是解决需求的匹配问题,也就是明确消费者的核心需要和基本需求以及如何有效的满足这些需求。现阶段,多数家财险主要针对对象多为各种自然灾害。然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住房条件极大改善,传统形式下,针对自然灾害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人们的需求,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的需求,尽快改变家财险保险的范围。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家财险是将地震排除在外的,而地震恰恰是我国民众参保关注的重点,因此保险公司不应固守在过去的条条框框里,应当根据时间、地点、地区的特殊性,制定灵活多变的家财险政策,以期同需求相匹配。

  2.将家庭财产保险同国家政策相结合

  上文讲,为了满足与需求相匹配的要求,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地区,时间等因素的不同,开发不同的家财险产品品种,如此以来就会不断放大保险的标的范围,而使得风险责任不断放大。特别是将地震加入保险的范围,更会无限地扩大风险的责任,这会造成企业的.巨大负担,因此,保险公司在风险无法有效承受的情况下,应当同国家的需求和政策相结合起来。一方面,国家为了更好的应对地震风险,应当将地震风险归类为政策保险,给投保地震的消费者一定的保费支持,同时给保险公司地震险一定的补贴,另外可以通过构建地震险保险基金,为地震灾害增加牢固的保险支持。另一方面,有效将家庭财产保险同地震风险家庭财产保险相结合。当国家对地震险销售给予补助时,保险公司会获得足量的激励,会在该领域投入大量的销售精力,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借地震险的激励,将家庭财产保险结合销售出去。

  3.构建重灾保险基金及再保险的债券化组合

  正因为重灾的巨大破坏性,使得重灾赔偿工作成为了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随着重灾事件的不断发生,尽快出台有效的灾害管理办法刻不容缓。正如前文所讲,作者认为可以将地震险作为政策险,将国家,企业,个人家庭的力量集中起来,共同抵御灾害带来的创伤。但仅仅依靠上述方法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构建巨灾基金制度,把适当业务进行再保险,并在资本市场发行巨灾债券,使风险更好的在国际上分散。因为虽然直接保险与国家拨款每年预计可以集聚的资金很可观,但我们应该使风险在更大范围、更彻底的分散。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与巨灾再保险、产品债券化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使风险更好分散,而且不至于把太多的分保费分给再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我国家财险的作用。

  三、结语

  家庭财产保险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保险产品,推动家财险在我国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保险制度完善,增强国家抵御重大风险的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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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如何提高各级分支机构经营效益,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从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是保险公司财产管理所面临的最大课题。在新时期下,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及我国加入WTO的巨大压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完成从保费规模增长型向管理效益增长型的转变。本文通过研究和改进财险的业绩评价体系,并将其运用于分支机构,进而最终达到提升公司价值的思路和方法,对于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1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与财务管理目标

  1.1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

  截止到20xx年12月,全国共有财产保险公司45家,其中外资公司15家。从各财产保险公司市场占有率来看,中资保险公司仍然占据绝对优势,20xx年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为97.56%,其中市场份额居于领先地位的有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公司。虽然中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较大,但是与外资公司相比,固定资本所占比例较高,资产流动性偏低,偿付能力准备不够充足,资产利用率不高。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即承保利润,与外资公司比较中资公司盈利能力较弱。

  1.2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目标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财产目标经历了从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演变过程。产值最大化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作为现代保险公司来说,追求价值最大化已经成为明确的管理目标。价值最大化的理论含义是:一是价值体现为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而不是简单的资产的帐面价值;二是未来预期收益体现为现金流量,而不是简单的会计利润,现金流是可以折现的;三是未来预期现金流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随着经济和竞争的全球化,风险、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构成了现代及以后的商业经营环境,也使企业的未来收益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四是资本具有成本,资本的基本回报要求使资本成为最昂贵的一种资金来源。把价值最大化作为目标是很具重要意义的,首先它考虑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其次它反映了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的要求,克服了管理上的片面性和短期行为,追求长期利益最大化;再次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方向,使资源向着回报高、效率高、风险低、创造最大价值的区域、产品和客户倾斜。

  2EVA评价分析方法的内涵

  2.1EVA评价分析方法的概念

  经济增加值EVA是英文EconomicValueAdded的缩写,其公认的标准定义是指公司税后经营利润扣除债务和股权成本后的利润余额。它的核心思想是一个公司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得该收益所投入资本的全部成本时,才能为股东带来价值。如果EVA值为负,那么公司就是在耗费自己的资产;如果差额为零,说明企业的利润仅能满足债权人和投资者预期获得的收益。EVA管理是市场价值实现的一个方式,它又是把与市场价值相连的激励机制得以实现的一个方式,市场价值的管理、薪酬激励机制的设计、预算管理、战略规划基于经济增加值的管理来实现。EVA把股东、管理者、员工的意志和行为最大限度地统一起来,创造了管理上的奇迹,成为创造财富的基础。基于这种认识,EVA不仅是一种有效的公司业绩度量指标,同时还是企业进行决策与战略评估,以及资金运用和出售定价的基本理念。EVA评价分析方法实质可归纳为4个“M”,即评价指标(Measurement)、管理体系(Management)、激励制度(Motivation)和理念体系(Mindset)。

  2.2EVA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关系

  根据概念上分析,EVA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一是在计量上完整覆盖了包括资本成本在内的各项成本要素,这是它与传统的利润、资产收益率、现金流等评价指标的本质区别,从根本上体现了股东利益,诠释了企业创造财富的真正内涵。二是剔除了公认会计准则功能性的,偏离股东利益因素的影响,从内部管理角度,对财产收支和资本项目进行合理调整,设计出符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三是为企业经营管理确立了长远、清晰、唯一的目标,而且是反映绝对数额越大越好的指标。尽管EVA本身是期间的流量指标,但长期滚动的EVA则反映了企业长期价值的增长,企业价值的增长=市场增加值(MVA)在数量上等于企业未来年度EVA的折现值的总和,EVA和MVA具有本质的一致性,和对企业市场表现同样的解释力。要实现价值最大化,每年产生的经济增加值就要更多,或者说经济增加值的变化会带来企业价值的变化,实际上,这两个指标一个是存量,一个是增量。

  3基于EVA评价分析方法的财产保险公司财产管理的措施

  3.1发挥EVA的资源配置机制

  EVA约束观念的建立本身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和进步。现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还没有把EVA的理论应用到实际中去,在承保的时候随意降低费率,抬高手续费,赔付时放宽标准,以赔促保,其最后的结果就是严重影响公司的长期价值创造。

  如果不控制成本和风险,市场再大也不会创造价值甚至会毁灭价值。经济资本的约束是不是影响了市场份额,如果错误地理解了这个机制,就有可能影响市场份额,因为本来能够盈利的业务通过错误算帐误导了经营决策。事实上,保险最重要的市场是价值市场,只有那些能够创造价值的市场才是应该努力争取的市场,并不是简单的保费规模。经济资本总量的要求,使得经济资本与账面资本保持一致,其次,也体现了不同的风险,这就必然会造成有的业务系数高,有的业务系数低。实际经营中应努力使得相关资产组合的风险系数最低,而不要简单的追求单一产品的风险系数最低。因为开展的业务是相互联系的`,片面开展单一品种肯定不能达到公司价值最大化。

  3.2运用EVA衡量各个业务单元的真实业绩

  将EVA指标分配到各业务单元,以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投入多少的依据。这样将企业资金真正投入到创造“创值”的机构和业务,并以此控制投入规模,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并同时注重到规模扩大与提高效益的结合。以一定的EVA指标要求分支机构,如不能达到,则不能开设该新机构。同时,对于长期经营不善的机构,可予以撤、并。为确保新设机构质量,可制定人均EVA指标,要求定期报告。对于业务单元,致力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有效益的、边际利润率高的创值业务,坚决退出无利润区,将价值创造建立在每一张保单上;将扶持优秀业务和淘汰劣质业务结合起来,大力推出有效益的险种。业务结构调整的同时,公司要加快新产品的研制步伐,积极开发内含价值高的新产品,以代替那些内含价值较低、效益较差的产品,逐渐形成一方面有着人性化设计、符合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又有较高的边际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的产品体系。

  3.3选择合理的EVA分析考核方法

  保险公司在实践中需要单独对部门进行业绩评估,这样可以强化部门经理最大化其直接可控的业务价值的能力,但是使用公司整体的绩效指标来确定部门管理人员的报酬,不能充分调动部门经理积极性,会产生靠其他部门绩效“搭便车”的动机,因此对公司部门进行考核就显得非常重要。对公司部门进行考核时,可以采取“EVA中心法”和“EVA驱动因素法”两种方式。“EVA中心”是指组织内部可以对自身创造的EVA进行度量和管理的业务单位。一般而言,作为一个EVA中心,必须具有对自己的收入、成本和费用较为完全的自主权。“EVA驱动因素”是指经营过程中影响EVA结果并且易于与公司内部部门或个人挂起钩来的各种指标。相对于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来讲,基于目前采用的组织架构形式,在部门考核中采用“EVA驱动因素法”为适当。“EVA驱动因素法”的关键在于确定EVA驱动因素。EVA驱动因素可以分为直接驱动因素

  和间接驱动因素。前者指与EVA指标存在直接数量关系的因素,后者指间接影响EVA的因素。EVA驱动因素还可以分为财产驱动因素和非财产驱动因素前者由各类会计数据组合而成,后者构成中不包含会计数据。一般而言,直接驱动因素大部分都属财产驱动因素。

  3.4建立基于EVA的薪酬激励计划

  基于EVA的薪酬激励计划是将红利支付与红利报酬分割开,在红利银行制度下,将以EVA为基础的管理者红利计入其红利银行帐户中,该账户在该期间的期初余额包括以前期间的红利报酬超过以前期间红利支付的余额。本期支付的红利则基于更新后的红利账户余额。具体运用时再以一个不变的比例支付红利奖金,如红利账户余额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经营业绩始终良好,红利银行的余额会越来越多;如果红利账户的余额为负,则当期没有奖金支付,同时借记该账户;而如果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就会失去这笔奖金,本期的余额将被转存到下一期。这一制度下既允许了公司基于单一区间的高额报告业绩,奖励给管理者高额红利,同时奖金不封顶。但是如果以后的事实表明业绩的虚假的,更多的红利奖励将在被支付之前被终止。红利银行制度通过基于后续期间的报告业绩来修正红利支付,削减了管理者从事短期行为的动机,同时它也给具有高业绩的诚实的管理者提供了极大的奖励。管理者知道,增进自己利益的惟一方式就是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

  参考文献

  陈超.公司财产管理案例[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xx.

  赵敏.EVA管理评价体系的优势与不足[J].经济与管理,20xx,(19):50

财产保险论文14

  1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竞争的格局及品牌信用的现状

  1.1财产保险业市场结构和市场发展需求

  若保险合同不同被有效履行,也或是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保单后未兑现其承诺,这样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也就不会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特别是在保险合同执行阶段,出现的各种未履行保险合同的情况,如:拖延赔付时间、拒赔付等情况,这些行为都可能降低投保人对保险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品牌信用值。一旦品牌信用值降低使有些客户做出转保的行为。除此之外,若财产保险行业的保险商品牌信用水平均处在一个偏低的水平,那么投保人也可能会做出不再购买保险的决定。所以,虽然经济总量与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会增加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量,但行业品牌信用水平过低,并且经济总量增加速度降低,那么将会导致财产保险行业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财产保险业市场特征及行业监管环境

  1.2.1市场特征站在财产保险自身竞争角度,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自身业务的不断积累从而开发出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产品,而且还需要形成一定的规模,同时还要确保具有一定的成本与渠道销售优势,不然难以实施差异化战略。此外,因保险产品不具有专利保护的特性,在某个财产保险公司的某类保险产品销售具有了一定竞争优势时,其它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提供相类似的产品。根据当前的发展情况来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商间并不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主要是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车辆保险、人身健康保险等。其中,车险所占公司的比例较大,约为60%,并且各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并无较大差异,因此,在条款以及费率方面也并不存在很大的差异。

  1.2.2监管环境因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内容主要针对的是风险经营,因此,承保保单也就承担这赔偿的责任。但是,赔偿责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会涉及到大量被保险人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人民活的稳定。所以,保监会应履行对财产保险行业监管的职能。主要分为三种监管职能,即经营行为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的监管。

  1.3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的现状

  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作为财产保险商来说,在理赔阶段带给被保险人的摩擦成本偏高,如:理赔程序较复杂、理赔时效性较差;第二,根据保监会的投诉数据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理赔额度不足或是责任认定不合理的情况。第三,因销售误导可能会导致保险商失信的情况。由此看来,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商的品牌信用并不是非常高。

  2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品牌信用和行业竞争

  2.1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及保险商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2.1.1双重代理人身份连接保险商与投保人之间的桥梁就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这是因为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既要为投保人提供咨询、选择投方案、防灾防损等各种风险管理服务,帮助投保人选择最佳的保险商及保险产品;另外,还要为保险商寻找最佳的投保人,帮助保险商签订保单,增加财产保险商的保费收入。

  2.1.2履行最大诚信义务的前提条件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来说,他不仅会直接损害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到保险商的利益。特别是作为保险代理人,若故意夸大保单利益或是可以隐瞒保单利益的约束条件,将会损害到保险商与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作为财产保险的投保人而言,需要定期购买保险,也就是说投保人与投保商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间要进行反复的交易。所以,在投保人出险后没有得到预期的赔付效果,投保人有权终止与保险销售人员间的这种代理关系,同时保险商还会流失一大批的财产保险客户资源。因此,为确保保险商、投保人的利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最大限度的履行诚信义务,不能刻意隐瞒投保利益的约束条件或是夸大投保利益。

  2.2保险从业人员个人品牌信用和保险商品牌信用之间的关联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既要为投保人提供合理的保险方案设计,又要为保险商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并且还应在出险时帮助投保人协调理赔事项。此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要比投保人更加了解保险商的品牌信用,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商的品牌信用认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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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公司缺乏对家财险发展的重视程度

  在政策上给予的优惠少,对各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缺少激励机制,缺乏经营的积极性,没有将家财险归入到整体业务范畴里。比如同是个人业务,家庭财产保险的保单费用不到车险的保费十分之一,但做成的保单时间成本和难度,却不相上下,家财险保单多、保额小,经营成本相对其他财产保险来说比较高,家财险费率低,保费少,赔付率又高,因此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家财险积极性不高,也是情理之中。

  (二)保险公司缺乏对家财险市场变化的调研

  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我国家庭的收入千差万别,生活水平、财产结构存在很大的区别,针对家庭的不同状况,家财险产品理应当多样化。但家庭财险的保险标的范围比较狭窄,仍停留在传统范畴,缺乏对新保源、新需求的研究;产品设置不尽合理。险种结构不尽完善;保险公司提供险别与客户需求相脱节等,尤其是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社区服务水平费率差异度不高。保险的产品无法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吸引客户投保。

  (三)家财险销售渠道有限,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

  家财险在保险公司的众多险种当中仅是一个小险种,整体业务比重不足1%,不是公司主推的险种。销售渠道不畅家财险每单保费金额小,提成少,营销员主动推销家财险的热情不高,家财险的销售渠道很不通畅,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家财险的发展。

  (四)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

  家财险配套服务不足,服务不够,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家财险承保户数多,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承保理赔时效要求高,而家财险配套客户服务项目几乎为零。如客户在出险后,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气象等相关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材料,当客户受损财产需要评估时,由评估机构出具损失财产技术鉴定书等做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且承保理赔手续的繁琐,更让客户烦恼,这一系列的弊病,多方面制约了家财险业务发展。

  (五)保险公司对家财险宣传不够到位

  家庭财产保险的展业力度不够。家庭财产保险数额分散,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有80%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家财险,85%的人对家财险不熟悉,居民的保障知识缺乏,保险意识淡薄。居民不知家庭财产保险应投哪些险种,怎样投保,投保后居民得到哪些保障以及出险后如何申请理赔等。第六,在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

  二、我国家财险改变目前被动现状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观念,开拓思路,适应市场需求

  保险公司要有战略眼光,提高对家财险的认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胆创新,利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来处理业务工作。对职工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个人收入一律与个人业绩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以便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不断进行家庭财险产品创新,迎合家庭财险需求

  通过客户分类,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保险公司应认真分析本地的风险状况和客户的需求,研发出具有广泛保障范围、符合市场需求、适销对路的.家财险产品。保险公司在设计和推出家庭财险险种时,通过对投保的宣传,险种的推荐,为客户提供合适的品种,以刺激客户的消费需求,让家庭财产保险这一险种能为客户熟知,能真正成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制定合理费率,开发投资型产品

  保险的风险大小,与保险费率成正比例关系,风险越大,费率越高,交纳的保费就越多,制定出适合保险市场的费率,投资型家财险兼具保险保障、投资理财双重功能,有利于产险公司聚集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提高巨灾年度的偿付能力。

  (四)渠道创新,打开销路

  网络营销交互性强,节省了投保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并可以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的销售服务,并将客户范围拓展至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网销是非常适合于分散型家财险销售的代理渠道。

  (五)提高家庭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保险工作力度

  家庭保险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代表保险公司的形象。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转变,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跟上市场的发展变化。对家庭保险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形势教育,才能使其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六)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

  宣传推广家庭财产保险的手段多种多样,召开新闻媒体发布会;利用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到社区、农村开办家财险知识讲座;到商场、学校、车站等人群集聚的地方开展发宣传但,建立家庭财产保险网站等,建议保险公司与电视台联合在黄金时间推出《家庭与保险》等栏目,介绍家庭财产保险的知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家庭财产保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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