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1 14:38:28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例15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三、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③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④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⑤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⑥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⑦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⑨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①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②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③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④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⑤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⑥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⑦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⑧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⑨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4、中毒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确保自己安全;报警和电话求援;将患者移离危险区;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5)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有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程序的修改须重新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由公司重新发布。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

  3、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预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为了准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开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结构

  “一部、六组”即: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抢救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保安部经理

  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客物部经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1、灭火行动组:由警队20人担当

  负责人:保安部带班主管、警队班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扩散

  2、疏散引导组:各客户行政负责人25人,客物部4人

  负责人:客物部带班经理、各客户主管行政负责人

  职责:引导客户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开拥挤损伤

  负责人:中控室主管、客户行政负责人、保安部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状况的反馈

  4、安全防护组:警队5人

  负责人:由警队副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大厦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

  5、抢救组:工程部综合修理4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部2人

  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抢救受伤人员

  6、后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负责人:工程部带班经理或主管

  职责:供应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二、处置程序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后马上到消防中控室(依据详细状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快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掌握火点毁灭火灾,防止火势扩散。

  3、下达疏导客户指令。依据现场火情状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客户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物业公司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依据现场状况准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要马上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警队后勤人员接到通知后马上到火场灭火。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准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扩散。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依据火场状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单位疏散组负责人马上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单位疏散组负责人帮助着火单位疏散人员并作好本单位的疏散预备。

  3、警队5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大厦。

  4、中控室向客户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状况下中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觉人马上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或向行政负责人报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马上通知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值班经理(公司总值班人员)各单位通讯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指挥部成员、各单位行政保卫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中控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状况。

  (五)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大厦发生火灾后,外勤警员马上到大厦正门和地下车库门口布置警力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大厦。

  2、关心撤出人员撤离大厦,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厦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5、大厦车场停靠的车辆,要准时通知客户开驶离走,以免损坏。

  (六)抢救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准时抢救。

  2、对受伤严峻的.要准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输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供应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准时排解消防设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抢险救火中,各客户都要乐观发挥主动作用,作好协作灭火和疏散工作。

  2、全部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快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级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状况下的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爱护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5、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客户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6、由总值班室收集各客户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四、留意事项

  1、预案贯彻。公司员工及各客户要仔细学习本预案,熟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例:楼层级灭火员也是大厦物业公司级灭火组人员。

  3、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马上投入灭火,并依据详细状况逐级启动警队、客户级灭火,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掌握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掌握,马上启动本预案。

  附:消防应急广播词

  客户同志:

  此大厦xx层发生火情,状况不严峻,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过程中,请您不要乘座电梯,听从物业人员的疏导。感谢!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主要如下。

  1、预案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要求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熟悉所负责的各项内容。

  企业管理层应首先委任预案编制小组的负责人,确定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应是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紧急事件中受影响的人员。成员应来自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操作、保卫、设备、卫生、环境、维修、人事、财务等应急救援相关部门。

  此外,小组成员也可包括来自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医疗、交通和政府管理机构等),这样可消除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确当事故影响到厂外时涉及到的单位和职责。

  (2)制定编制计划

  对整个预案的编制过程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使得预案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收集资料

  在编制预案前,需进行全面、详细的资料收集、整理。企业需要收集、调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①周围条件: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风向、气温)、交通条件;

  ②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区划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分布、工艺流程分布、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离;

  ③生产工艺过程: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烧性、爆炸性)、工作温度、工作压力、反应速率、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条件;

  ④生产设备、装置:化工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震动、异常情况);危险性大的设备;电气设备(短路、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

  ⑤特殊单体设备:高压气瓶、盛装危险化学品的承压容器等;

  ⑥库区:石油库、危险品库等;

  ⑦本企业、相关(相邻)企业及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

  (4)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厂中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其发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这项工作就是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目前,用于生产过程或设施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已达到几十种,常用的有: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危险性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 (FTA)、事件树分析(ETA)等。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事故类型,选用合适的危险辨识评价方法。

  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

  ③危险物质运输路线分布;

  ④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性质;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⑥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5)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企业内部的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②各种重要应急设施(备)、物资的准备、布置情况;

  ③当地政府救援机构或相邻企业可用的应急资源。

  2、应急预案的编写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地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地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

  预案编制小组在设计应急预案时应考虑:

  (1)合理组织 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从一堆不相关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连续性 保证应急预案每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相互衔接方面避免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

  (3)一致性 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

  (4)兼容性 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3、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预案编制单位或管理部门应依据我国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南性文件与评审检查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通过后,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签署发布,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签署发布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应广泛宣传应急预案,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中的有关内容;

  (2)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各类应急人员掌握、熟悉或了解应急预案中与其承担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程序、标准等内容;

  (3)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求,定期检查落实本企业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状况,识别额外的应急资源需求,保持所有应急资源的可用状态。

  5、应急预案的演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工作,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应急人员的实际救援能力。

  应急演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目标、范围和频次、演练组织和演练类型,设计演练情景,开展演练准备,组织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培训,编写演练总结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不足项及时采取措施并跟踪整改纠正情况,确保整改效果。

  应急演练应重点检验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能力,发现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及时改正,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水平。

  6、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本企业、相关企业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的有关信息,积极开展事故回顾工作,评估应急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适时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进行预案的修订工作:

  ①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发生变化;

  ②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

  ③危险设施和危险物质发生变化;

  ④组织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

  ⑤救援技术的改进。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 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全村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村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村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村甚至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村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全村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应急组织领导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工作;xxx负责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xxx负责组织处理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村办公室。应急电话:xxxxxxxxx。电话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有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三)信息接报员

  安排xxx为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向上报送及时报送信息。

  五、应急队伍保障

  (一)应急自救分队

  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设立应急自救小分队,xxx具体负责

  (二)村志愿者队伍

  发生突发事件后,村两委自行组织安排。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群众自救

  (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旱、洪涝、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情、森林火灾、房屋倒塌、矿难、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恐怖事件、村邻纠纷、水利设施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联集体上访等前兆信息。

  (二)本村应通过广播站、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七、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二)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八、处置工作流程

  (一)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事件,村两委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立即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镇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村办公室作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指挥场所,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2、村两委专门设立了应急电话。

  3、对应急物资和场所可以临时征用和借用。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可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2、村广场等公共设施可作为避难场地。

  3、企业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十、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迅速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五)协助村民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六)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一、安全生产必需品

  应急演练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能够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2、预先准备,有效应对

  应急演练是预先准备,以应对突发事件、事件处理能力的综合训练,可以提高员工应急工作的协调性和配合能力,从而尽快把应急事件处理完毕。

  3、风险预控,控制伤害

  应急演练有利于将企业风险预控,通过演练,使员工对应急事件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控制事故发生,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演练的实施要点

  1、明确企业应急演练的意义和目的,通过宣传教育在员工中间营造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时间、地点、任务和分工,演练前进行综合评估和经验复盘,整理和修订应急预案。

  3、组织安排员工参与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实践应急预案,发现问题,检查、评估和验证应急预案。

  4、提高应急演练的复杂度和实际感,增加突发事件的难度和信手知罪情况,逐步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5、加强对演练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使应急演练更容易取得成效。

  6、加强对演练现场的现场管理,全面了解演练现场的构成,保持演练员工的组织纪律和长效稳定的督察机制。

  7、明确演练结果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根据实际演练情况,制定演练结果评估表,进行评估、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库。

  总之,要加强企业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控制伤害的安全生产应急系统,通过应急演练不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全面准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程概况

  龙湖4号出口河道工程位于郑州市城区的东北部—郑东新区,中州大道以东、107国道辅道以西。龙湖4号出口河道首端连接龙湖4号出口闸,末端与已治理的魏河河道连接,长度约1.7km,设计水面宽度约90m左右,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划总工期4个月。

  三、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的流动性;水利工程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施工生产的条件差异大,可变因素多;生产周期长、露天作业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手工操作,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由于这些特点,给施工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水利工程行业属危险性行业。施工现场一旦因疏于管理、技术缺陷或人为因素,容易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1、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

  主要包括河堤碾压过程中碾压机械碾空坠落、挖掘机转动机臂过程中碰撞其它机械设备或人员等。

  2、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事故

  主要包括潜水泵抽水过程中电缆漏电而造成人员伤亡、电缆线接头没接好、非专业人员操作电器等。

  4、石块滚落事故

  主要指4号闸闸前闸后浆砌石施工过程中的石块从高处滚落砸伤施工人员等。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措施

  1、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建立相应人员单位责任

  1.1、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总工程师或分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公司性的紧急事态处理和救援工作,以及紧急事态平息后迅速恢复施工生产的工作;有权调动一切相关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有权做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的救援;有权做出停止施工作业进行疏散的决定。

  1.2、副总指挥: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和直属分公司经理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紧急事态的具体处理工作;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提供解决事故所需的技术支持;保持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行动;定期组织检查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反应组织和准备状态。

  1.3、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施营救遇难人员及抢险部署安排。随时监控事态的出现、演变和发展过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及时通知相关方;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专业性救援队伍,在出现紧急事态时,实施救援工作。

  1.4、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训练项目部兼职的消防队伍,当紧急事态火灾险情发生时,及时带领队伍到现场进行扑救,并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安排现场警戒;当火灾超出自救能力时,应及时向社会消防部门报警求助,并派人到厂门等候,将社会消防车辆引入事故现场。如灾害可能波及相邻周边的社会相关单位或居民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协助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配合疏散、救援等工作。

  1.5、项目部总工程师,协助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项目经理处理事故,提出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负责紧急事态处理的内外联络,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同时做好和上级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动态。

  1.6、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应急事态的性质、大小,首先报告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分公司经理、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对抢救工作和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负责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

  1.7、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提供现场设备、施工机械等有关资料,根据事故性质,为指挥中心提出事故抢救建议和提供抢救所需的.设备、材料,并迅速运往现场。

  1.8、项目部综合部门负责人,负责抢救中的物资后勤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救援器材,组织事故救护车辆的使用,通知医院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提供抢险救护全过程所需的各种车辆,负责事故救护中的有关接待工作。

  1.9、项目部全体职工,在现场项目经理的统一指挥下,随时奔赴紧急事态现场,有序地进行项目自救和相关人员的疏散工作。

  2、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地点设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由项目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当紧急事态出现,依据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进入中心各司其职。

  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配备以下设施及资料: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内、外通讯设备;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设施;专门编制内外部联络一览表(相关人员的名单、地址、联络方式、电话号码及外部相关机构、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等);应急照明光源;现场平面布置图,示意图应标明重大危险源及相关要害部位的位置;安全设施存放点,消防器材、水源等应急资源位置,紧急救援进出口和疏散人员集合点等。

  3、应急报警有与内、外部机构联络方式及步骤

  应急报警由应急上报、内部应急报警、外部应急报警和上级汇报四部分组成。其形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应急报警机制。

  3.1、应急上报

  当紧急事态出现,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通过危险辨识,决定是否立即向公司总部报告。当紧急事态出现而没有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仅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报警;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应同时在现场报警和向公司总部报告。

  3.2、内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由项目部确定报警方式,向施工现场发出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现场电源切断时,用对讲机、手提电喇叭巡回呼叫报警;当灾害可能波及周边相邻单位时,由项目部负责向有关单位报警,通知相关人员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3.3、外部应急报警

  当紧急事态超出项目部处理能力时,在内部报警的同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迅速直接或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社会公共救援组织报警求助,包括社会救援中心、消防、保安、环保、安全监察、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物资的供应商等。除上述规定了的对外联络渠道外,其他部门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需要时及时进行外部报警或联络。

  3.4、上级汇报

  当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态演变为重大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或地方政府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向公司负责人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工会等部门。

  3.5、内部报警或联络

  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紧急事态,利用现场内公用电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进行报警或联络;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发生紧急事态,指挥中心办公室逐个同相关人员约定其联络方式,并存入指挥中心备用,保证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到达各自岗位。

  五、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

  1、紧急应对灾害事件

  当工地发生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等事件时,最先发现事件的人员应视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做出恰当处理。当事件可以消除或控制时,应立即扑救;当事件已无法由发现者自行扑救时,应大声呼叫,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人员、应急救援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2、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接到呼救信息,不论事故现场何种局面,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种类、程度;已知的危害方向;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火灾与爆炸是否伴随,这种伴随的可能性;事故危机现场周边区域的可能性等。

  3、报告与报警

  当紧急事态出现,项目部应立即向施工现场发生应急反应警报,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以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当灾情不能控制时,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掌握的事故基本情况,在正确判明事故的发展趋势后,立即向工程所在区域的社会公共应急救援中心、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和报警。报警时,应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灾情规模、损伤情况、被困人员等,并留下报警人姓名、单位。急救中心电话为:120,火警电话为119。

  4、项目自救

  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报告、报警的同时,应根据事故类别,积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自行扑救。这些救护人员,要具有娴熟的现场自治技能,他们能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与起重撞击、火灾、中毒等各类事故伤害人员,进行现场脱险抢救,紧急医疗救护,达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目的。

  5、人员紧急疏散与撤离

  当灾情不能控制,并进一步扩大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应急疏散指令,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发出所有人员按逃生路线迅速撤离的警报。现场救援人员按要求关闭正在操作的电气设备,尽快有秩序地疏散场内人员、车辆至安全区域指定集合点;并加强警戒,保护好现金等贵重物资,抢救受伤人员;供应小组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在发现有人员受伤时,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求助;在指定地点集中后,由授权人员统计应到人数,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存在员工滞留危险区域等情况;全体人员在指定集中地点停留,直至警报解除。当事故发展趋势影响到施工场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及时通知所在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由他们下达周边群众疏散警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要协助区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做好人员疏散与撤离。

  6、交通管制

  交通管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

  6.1、警戒

  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其任务和作用是: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现场人员的安全等。

  6.2、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其主要目的是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7、配合社会救援组织

  抢救当社会救援组织到来后,项目部人员应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社会救援组织继续进行抢救,同时,迅速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和重要物资安全疏散、迅速撤离。在抢救完伤亡人员和消除灾情后,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以疏通交通道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用电线路损坏时,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通电。

  8、紧急事态的进一步处理

  紧急事态平息稳定后,及时组织事故检查,收集物证人证,清理清洁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准备恢复施工生产。同时,按有关要求抢修被烧坏或被砸坏的设备和物资,对于无法恢复的,应按报废处理。

  9、事故追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落实责任,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六、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贮存

  1、水源

  若发生火灾,则燃烧区域水蒸气达到35%可使燃烧窒息终止。水能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降低燃烧温度,同时,施工区域及周边水源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消防的需要。

  2、消防系统

  包括贮存、使用装有足量的干粉、二氧化碳、泡沫等便携式灭火器。

  3、内外通信联络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等。

  4、交通工具

  满足救援物资、人员疏散的需要。如汽车等。

  5、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6、个人防护装备

  紧急救援中必须的个人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服、手套、靴子和呼吸保护装置等用品。

  7、专用设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重物提升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医用急救箱等。

  上述物资设备,必须用文件形式规定专人定位保管,定时检查维修。

  七、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来自各自的生产岗位,缺乏处理应急状态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需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

  1、培训

  1.1、培训目的

  应加强对应急行动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以及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组成成员要了解本预案的基本要求,并掌握应急状态下的一般应急救援技能。

  1.2、培训时间

  应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应急救援培训工作,一般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确保现场有关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对于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组织培训。

  1.3、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有灭火步骤的训练;个人的防护措施;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2、演练

  2.1、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训练与学习是检测培训效果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测试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保证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程序有效性;测试现有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等的最佳方法。同时,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2.2、演练的时间

  应确保以上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总部有关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在建工程项目部开工后演练一次,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确保演练的有效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3、预案的修订

  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更新,以保持预案的有效性。每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演练中发现预案中某些方面存在不妥的地方,应在专家的指导下作必要的修订与补充。修订后的预案,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工程项目概况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9、其它法律、法规。

  第二章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各承包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项目部项目经理

  工程应急反应小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通讯负责人。

  2、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组成最初应急组织。值班主管一旦发现或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应马上确定应急级别,报告现场指挥或应急总指挥,调动应急反应小组。在此阶段的指挥和控制通过现场指挥中心来执行,作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或指挥联络外界。事故发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担任初期应急岗位指挥,直到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位后再交接岗位,正式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名单附后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任务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五章应急救援报警和联络方式

  根据事故规模危害程度紧急情况确定报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讯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气象站1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包括本工程应急办公电话:,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联络方式有:

  (1)电话;

  (2)应急机构人员手机;

  (3)场内广播。

  第六章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程序:

  排除险情,发现事故尽快切断电源救治伤者,查明原因、处理善后。

  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小组。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汕头市潮阳区西胪卫生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七章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第八章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十章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9、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职责

  组长

  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组员

  参与现场各项制度的管理。落实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散,特制订本预案。

  一、 使用范围

  当西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预案作为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处置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则。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街道协调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群居利益原则;各社区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原则。

  三、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二)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xx

  应急处置救援小分队: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剑亮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12个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分别行使抢险抢修、保障生活、家属安置。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街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副组长职责: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成员单位抢险,协助组长负责抢先抢修的具体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任务及职责

  (一) 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

  由事故单位、直管部门牵头,派出所、有关专业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二)生活保障组

  由副组长和社区副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家属生活,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按具体分工同时下设以下小组:

  成员:xxx

  (三)发生突发事故时各小组职责

  1、通联组:负责担负应急救援的通信、通报、联络、车辆调度工作,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警务组:负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疏散群众。

  3、消防组:负责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医疗救护组: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 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和绘制事故图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

  八、事故结案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事故结案规定执行。

  一、 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 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 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安保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 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 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

  (2) 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 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确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 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

  (3) 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

  (4)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

  (5) 发生停电时,安保员要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6) 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 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 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 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 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 组织当班安保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台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安保、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安保:当值安保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安保应加强巡视,非当值安保,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 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大家都知道,《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见安全的重要性!生产法中还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我认为:事故在于预防,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洗煤厂也不例外。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只有有生命才会制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召唤,像一块块寒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分析目前全部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心不强,预防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这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安全生产法》熟悉不够深刻,安全思想不到位,只是片面的学习,对安全不够重视。

  其次、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熟识,对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不落实。第三、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去整改或发觉不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不端正。第四、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视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安全。

  凡事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安全也不例外,幸福和苦痛,仅在一念之间,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无辜的生命为代价。那么如何防范,有哪些防范措施呢?我感觉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仔细深刻的学习《安全生产法》,树立自己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从自己的内心思想上做到重视。

  其次、熟识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严把安全关,将安全意识深入骨髓。

  第三、端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从每一个环节入手,仔细的检查,发觉安全隐患后马上整改,做到安全第一,恪尽职守。

  第四、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三不违”原则: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和“三不损害”原则: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所以我们要从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中吸取阅历教训,时刻提示自己,保证生命的安全。“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一句话,既然这样,那么安全问题就要时时讲、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坚持用常态化的教育,坚固人们的安全意识;用铁一般的制度,确保安全弦紧绷;用刻不容缓的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总之,安全事故在于预防,只要我们有剧烈地安全意识,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时时掌控,那么安全就肯定能保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及时得到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使其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网吧火灾救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网吧中心主任负责,网吧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协调组。

  (二)任务、要求

  (1)灭火行动组:由网吧消防骨干人员组成,xxx负责。

  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小区110等人员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由xxx和网吧管理人员组成,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在楼栋管理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组织网吧内顾客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网吧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水电与物资保障组:由中心负责水电维修、中心库房管理人员组成。 负责。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电中心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等。根据要求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调运灭火物资。对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5)现场协调组:由 负责。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灭火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有效控制”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水利局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水利局设立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机关相关科室、站的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供水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供水管理科科长兼任。

  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拟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以及县(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案措施;

  (3)指导、协调和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及时了解和掌握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自治区水利厅报告;

  (5)配合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6)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2局属单位组织机构与职责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2.3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制辖区内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2.4水利企业事单位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在相应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当地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前储备应急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经常性排查,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水利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对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险情,生产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

  3.2.3水利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处置程序

  4.1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I、II、III、IV四级。

  4.1.1I级(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II级(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III级(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IV级(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事故分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2.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资质等级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死亡、失踪、被困、轻伤、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等),初步估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①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以及相关执业资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④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3应急响应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3.1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4.3.2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其相关负责人应当带领有关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4.3.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等级,成立事故救援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

  4.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及主管单位组成。

  4.4.2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3发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及主管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生产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信息发布

  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2善后处置

  5.2.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主管单位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水利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事故等级,由相应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等组成,负责事故调查,其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水利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水利安全生产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主管单位、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的安全。

  5.3.5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应急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

  6.1.2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正常畅通。

  6.1.3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抢险队伍。由水利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经费与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应急培训与演练

  6.3.1培训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要求,切实做好应急指挥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有关人员的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和应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水利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各类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

  (3)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3.2演练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利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2)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及修订应急预案。

  6.4监督检查

  6.4.1按照管理权限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水利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4.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奖励与责任追究

  7.1对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相关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水利企事业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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