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论文

时间:2024-06-11 17:15:53 爱车 我要投稿

汽车保险论文15篇【精品】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车保险论文15篇【精品】

汽车保险论文1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汽车相关专业开设的职业能力支撑课程,它对学生掌握汽车保险理赔知识及事故现场查勘与定损技术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使教学更加符合岗位需求,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充分了解职业情境,实现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零过渡”,本课程采用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教学实施过程中运用了多种教学方法,以下分别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项目驱动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横跨工科、金融、法律和心理等多门学科,学习难度较大。为此课题组教师走访了保险公司、4S店、二手车评估中心等,分析了相关职业岗位及岗位群的实际需求情况,围绕汽车保险的销售与咨询、车辆定损与理赔等核心职业能力,以真实工作任务为载体,采取项目驱动教学法,将整个教学内容分成七个理论项目和四个实训项目,如表1所示,各个项目都是基于工作过程设计且相互独立的,使学生能切实掌握该课程所要求的核心技能。

  二、理论教学法

  理论教学法是所有教学方法的基础。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组织设计好教案和授课内容。授课过程中,对重要内容要精讲,对难点讲解要透彻;教师的教学语言要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要灵活运用文字、声音、图片、动画和视频等多种媒体信息,从听觉、视觉等方面加大对学生的刺激,使一些抽象难懂的知识变得直观和形象,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上课的效率。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的精髓是“启发式问答”,其目的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来达到掌握基本知识的目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中的保险条款比较枯燥难懂,保险和理赔流程的各个环节比较空洞,理解起来很困难。为此课题组教师收集了大量的典型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先采用案例导入,然后通过讲解来阐述道理,进而启发学生进行思考,使学生有了直观和感性的认识后再回到理论知识学习上来。实践证明,结合具体案例,可以增强学生对枯燥和生涩知识的理解,增强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诊断、拓展和迁移的能力,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四、角色扮演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沟通能力、较快的反应速度等。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实践技能,教师可把重要的知识点设计成典型的故事情节,然后让学生在里面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别演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种情况,让学生真正融入到职业情境中。这样学生在与各种角色的'交流之中以及处理事件中各种问题的时候,就能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增强了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等,同时也能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五、网络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网站提供了大量的学习资源,有电子课件、学习指南、案例库、视频库等资源。学生可以通过网站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答疑和辅导。由于该课程是在校企合作的模式下开发的,所以网站还链接了国内几家保险公司的网站,学生利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账号和密码就能进入保险公司的内部网站浏览一些培训教材或工作指引等。为方便学生及时查询有关保险资料和保险信息,网站还可以开通直接在线投保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学生的技能训练。

  总之,课题组教师根据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特点试用了不同教学方法。实践证明,以上各种教学方法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极大地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竞争力。

汽车保险论文2

  一、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分析

  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一般采用模块化方式,通常包含思想培训、知识培训、技能培训三大块。

  1.思想培训

  车险理赔查勘定损人员与客户面对面接触,一言一语都代表公司形象。目前,车险理赔行业人员流动性高,道德风险环境复杂,企业现在十分注重员工思想的教育,以此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提高文化素养。实施员工的思想培训,团队建设是目前常用手段,加强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交流,增加团队意识,灌输思想的培养。

  2.知识培训

  对多家车险企业查勘定损人员的培训内容及对理赔一线的调查发现,目前知识模块主要为保险基础知识模块、车辆保险知识模块、法律知识模块、车辆知识模块等。因各车险企业查勘定损岗位职责不同,有些车险企业的查勘定损人员需肩负车辆查勘定损、人伤查勘、简易法律纠纷等多项任务,其技能培训方面的侧重点略有不同。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1.教学团队构建

  汽车保险查勘定损岗是操作性非常强的岗位,由于应用性人才培养注重实践技能的特点,因此对师资队伍提出多元化的要求。教学团队可采用专业教师与车险理赔专业人士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采取多种途径:首先,从学校教师、校办产业工程师、保险公司员工三方中择优选择,构建起一支符合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工程训练等多方需求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其次,以全国闻名的汽车保险专家为团队核心,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第三,与保险公司联合成立汽车保险研究所,校企人员定期交流;第四,建立汽车保险交流平台,团队成员、公司人员、毕业学生、在校学生能及时在线沟通。

  2.教学教材编写

  车险理赔人员的培训教材不注重理论知识完整性,仅侧重于知识的应用性,而目前高校学生所用教材,往往偏重理论灌输与说教,忽略理赔实务的开展,与车险理赔的实际工作相差较大。在教材编制过程中,可兼顾两者教材优点。对于基本原理部分,编写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对实践操作部分,则应以最新、经典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尤其针对现场查勘、理赔定损环节,需增加操作流程图片及典型案例等。在编写教材时,可广泛至车险公司进行调研,甚至具备一线查勘实践锻炼经验,根据实际查勘流程及标准进行编写,具体车辆查勘定损环节可由车险公司参与编写,确保其查勘定损内容符合当前应用。

  3.教学内容更新及完善

  汽车保险业发展迅速,车险理赔人员所需理论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企业培训追寻车险理赔内容的时效性及应用性,尤其是汽车保险法规的更新以及国家、保监会等出台的新政策。如20xx年实施新费率标准以及赔偿责任等。还有某些保险公司推出的具有推广意义的新举措,如客户“手机自助理赔”系统、闪赔服务、查勘员“E理赔”手持终端、大案远程视频定损系统、“一纸化”、“一袋式”、“一站式”理赔服务理念、免费法律援助等,扩充学生知识面。企业需求的是知识、能力、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对学生的理赔教学过程中,还需加强管理能力的培养。学生踏入工作岗位,具备完善的岗位技能,却往往很难快速进入更深一层的管理层面,与学生课堂中管理能力培养的欠缺不无关系。

  4.实践教学改革与完善

  车险企业理赔查勘定损人员培训,注重学员的动手能力,完整的.员工培训科目中通常包含发动机、底盘、电器件拆装及车身钣金修复等实训。绝大多数高校的汽车类专业学生都有拆装发动机等汽车配件的实验课,甚至不少高校开设整车拆车实习实训,而在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教授中,通常不再单独进行动手拆装,往往造成学生对事故车定损理赔的理解,达不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汽车保险与理赔》讲师可参与学生的整车拆装实习或开展有针对性的车辆总成拆装实习,着重讲解车辆发动机、底盘、车身等部件的定损及更换标准,让学生了解该零部件在损坏程度达到何时进行更换,损失程度多少只需修理,突出车险理赔实践性。针对车辆电器零部件,可尝试讲解水灾下车辆电器件进水后的修理,而非一味的进行更换处理,使本专业学生获得基础的实践操作技能,并具备对相关的车辆损失进行分析的能力。

  5.教学方法改革

  汽车保险理赔人员,面对各种身份的车主及环境各异的案发现场,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通过老师的传授被动地接受知识,不利于学生灵活的思维与反应的培养,降低学生主动性。根据课程特点选用理论讲授法与训练式教学法、团队合作教学模式法、案例教学法及角色扮演教学法等相结合的多样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对知识及能力的掌握。例如近因原则等枯燥的理论知识,可以结合相关案例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加深理解。以“冲冠一怒为红颜”等经典小故事,切入近因概念。激发学生兴趣后,结合车险相关案例加深其对该原则的理解,保证教学效果。针对汽车查勘定损实践性较强的章节,理论知识部分学习后,课堂中将班级学生自由组成团队小组进行车辆事故案例的构建,每个团队通过PPT的形式将查勘定损过程加以展示,其团队则进行评审,所有案例PPT最终由邀请的车险企业理赔人员进行专业点评,加深学生对该部分的认识及了解。课堂外,通过现有车辆进行事故场景模拟,由学生实地进行现场勘查模拟训练,训练学生学习掌握事故现场查勘的流程、具体操作规范及拍照技巧,促进学生对车险事故现场的熟悉及查勘定损技能的掌握。高校毕业生能否尽快适应岗位的需求,跟高校的培养息息相关。通过对车险企业员工培训模式及内容进行研究,结合高校传统教学,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及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汽车保险论文3

  一、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够

  学生对保险行业在认识上的错误,是学习动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少,加上部分保险从业者素质较低,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存在很多偏见。这种负面的影响导致部分学生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对课程学习不重视。

  2.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笔者参加了广西柳州20xx年汽车年会,与会的一位专家指出,目前中国汽车专业的教育就是一群不会修车的教师在教学生如何修车,这句话引起了很大的共鸣,并引发了我们对整个高职教育的思考。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很多教师不具备保险从业人员应有的素质,同时对保险所涉及的最新动态也掌握得不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考虑到保险理赔的实践性要求,也有部分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但是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研究

  1.教学内容的研究

  选取的教学内容应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汽车保险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传统教材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重点讲授学生承保、核保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在讲授的过程中,应以实际案例为导入的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介绍,重点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处理流程、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及事故车辆的赔偿计算方法。

  2.教学方法的研究

  我院20xx年的教学大纲采用的就是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主线的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多年的实践教学经验,笔者发现结合实际的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引导学生置身于事故现场分析和解决问题,这样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对本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能够深入并充分地理解并思考。这种教学方法的采用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从而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们通常所指的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对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生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如我院20xx级的一个学生在路灯显示绿灯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时被一辆左转弯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个事情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警示性案例,针对这个案例,教师提出几个问题:

  (1)在本案例中谁是责任方?

  (2)死亡学生假设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会获得哪些赔偿?让学生展开讨论,同时记录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不同的观点,然后教师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汽车保险的险种:交强险和三者险进行系统的讲解。这样就将汽车保险险种这样一个较为抽象、繁杂的知识点用生动、贴近实际的案例讲授了,从而有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汽车保险论文4

  摘 要:介绍了国内外PP汽车保险杠及专用料的发展状况,以及汽车保险杠的成型方法和回收利用。

  关键词:PP汽车保险杠;专用料;成型方法;回收

  1 前言

  目前汽车制造业正向降低车身自重、减轻能源消耗方向发展。尤其是美国公司平均燃料经济性(CAFE)的推出,使得减轻汽车质量日显重要。据估算,轿车平均质量到20xx年要减少8%才能达到6.7L/100km的CAFE标准。因此,各国汽车制造厂商都致力于汽车的塑料化,以减轻车重。

  塑料与金属和其他材料相比具有质量轻、使用性能好、制造工艺简单、耐腐蚀、耐冲击、性能可调幅度大、降低能耗、可加工成美观外形等诸多优点,被广泛用作汽车原材料,且在汽车工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现品种已达几十种,聚丙烯汽车保险杠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国际上已将车用塑料,特别是工程塑料用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汽车工业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在汽车塑料化方面起步较晚,目前车用塑料仅占整车质量的5%~6%。随着我国轿车工业的发展及一些引进车型的大量投产,使国内车用塑料用量平均水平提高到国外80年代中后期水平。如桑塔纳轿车的塑料用量已达74.6kg,其中PP用量为18.8kg,占塑料用量的25.2%。

  2 国内外聚丙烯汽车保险杠及专用料的发展概况

  2.1 国外情况

  汽车塑料保险杠的发展与各国的立法及技术发展有关。美国在1966年公布了汽车安全法,规定当车速为5km/h(现已提高到8km/h)时,保障汽车安全构件在汽车冲撞时不碎裂。由此在美国出现了用热塑性聚氨酯(TPU)、三元乙丙橡胶(EPDM)及反应注塑成型聚氨酯(RIMPUR)材料处理的金属保险杠。欧洲许多国家也推出了类似的安全法规,规定车速为2.5km/h时,保险杠不碎裂。

  国外许多塑料及汽车厂家都致力于汽车保险杠的研究。目前用作汽车保险杠的材料主要有PC、PC/PBT、TPO(聚烯烃类热塑性弹性体)、PU(RIM)、PU(R-RIM)及改性复合材料等。

  近年来,随着PP复合技术和塑料成型加工技术的进展,使用PP改性材料生产的`保险杠已占70%。改性PP保险杠具有成本低、质量轻、可循环再用等优势,用量正逐渐增大,并正取代其他各种类型的保险杠。1976年,意大利菲亚特公司采用德国赫斯特公司聚丙烯与乙丙共聚物的共混料制作出世界上第一副保险杠,并使用在FIAT 126型小轿车上。此后,PP作为一种物美价廉的新型通用塑料在汽车领域内广泛应用。

  世界上最大的PP生产公司Himont近年来开发的新“Catalloy”聚合技术,使PP性能得到大幅度改进和提高。它可以在反应器中直接生产出改性的PP合金,提高了油漆性、耐刮伤性和耐热性。该公司开发的第一个在反应器中改性的聚烯烃Hifax热塑性弹性体CA系列现有4个品级,其弯曲模量为103MPa~758MPa,适用于保险杠横梁。Himont公司坚信PP保险杠可以取代其他塑料占有越来越广泛的市场。目前某些品级的PP已能同聚氨酯和聚碳酸酯共混物抗衡。

  据报道,北美汽车工业TPO的使用量年增长率超过10%,20xx年,TPO在北美塑料保险杠市场所占份额将达75%。而RIM聚氨酯和PC/PBT则将下降到20%和1%。欧洲从1978年开始使用TPO保险杠,目前塑料保险杠的80%以上都是用TPO制造的。

  2.2 国内情况

  我国聚丙烯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起步较晚,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目前车用塑料仅占整车质量的5%~6%。近些年,我国引进了几条轿车生产线,其保险杠均为塑料保险杠。据估算,20xx年我国轿车产量将达300万辆,车用塑料需求量为23.4万吨,其中居首位的是PP,约为5.2万吨。在我国引进的车型中,如一汽奥迪,神龙富康,上海桑塔纳、帕萨特,天津夏利,北京切诺基和广州本田等,其保险杠都是由改性聚丙烯制成的。

  我国车用保险杠市场潜力巨大,所以国内许多汽车厂家和树脂研究开发机构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目前,国内生产保险杠料的方法大都采用均聚聚丙烯或共聚聚丙烯,然后加入过氧化物调节分子量,与EPDM共混挤出造粒,制得用于工业化生产的保险杠专用料。如中科院应化所采用EPDM为增韧剂,在原料中加入二异丙苯类过氧化物,再使橡胶形成微交联结构,同时橡胶相与塑料相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共交联结构,材料的拉伸强度明显提高。通过加入滑石粉、碳酸钙等无机填料,确保了材料的弯曲强度、热变形温度和硬度等指标不下降。

  3结束语

  国外聚丙烯汽车保险杠发展迅速,使用弹性体聚丙烯改性生产保险杠已占70%。以日本为代表的由嵌段共聚PP、苯乙烯弹性体和聚烯烃类乙丙橡胶3组分配制成的新材料,及Himont公司反应器中直接生产的改性PP合金,极大地改善了保险杠的涂装性、耐热性及弹性,使PP在性能方面与聚氨酯接近,可用于生产中高档轿车保险杠。国内聚丙烯汽车保险杠专用料还处于研制开发阶段,有些品种的保险杠专用料已工业化生产。

汽车保险论文5

  1汽车保险专业教学模式创新改革策略

  1.1教师要具有教学模式的创新意识

  在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中,要成功实现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作为教师必须具有教学模式的创新意识。教师要认识到对于学生而言,只有具有学生的兴趣才能主动学习,提高学习的效果。而学生的学习兴趣的调动,一方面需要教师对学生的积极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就要借助于教学模式的创新。如果老师在每一届课堂教学中,都用同样的模式组织教学,势必影响到学生学习汽车保险专业的积极性,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只有不断进行教学模式创新,才能保证学生高昂的学习热情。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努力实现师生之间的互动,积极鼓励学生表现自己的观点,要借助多种形式,比如,讨论,活动等方式,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要彻底打破传统的以教师进行知识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能够实现师生的有效互动,使学生能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这对于应用型汽车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的作用。教师要能够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选择多样化的教学方式,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知识学习掌握情况,选择教学方式。在汽车保险专业教学中,所涉及的'知识点繁多,很多内容的较为枯燥,比如,汽车保险的基本条款,汽车的承保、出险以及具体的查勘、定损及赔付等内容,知识点很多,有很多内容都需要识记,学生感到枯燥,如果利用传统课堂进行知识讲解,学生很难提高学习的兴趣,但如果教师具有教学模式的的创新改革意识,能够灵活应用案例教学、实践教学、讨论教学等多种方式为学生设置不同的问题情境,使学生能够分析解决生动的案例,这对于有效促进学生对有关知识的学习,促进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只有教师具有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创新课堂,才能真正培养复合型保险专业应用人才。

  1.2突出实践教学

  汽车保险专业的实践性很强,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必须要突出实践教学。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践形式,不断为学生创造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机会和情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这是提高汽车保险专业教学效果的重要举措。比如,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为学生生动展示一个事故车辆现场查勘与定损索赔的例子,在例子展示之后,教师引导学生熟悉汽车保险理赔要遵循的有关原则,引导学生熟悉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以及现场查勘与索赔的程序及方法,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分成小组,进行分工,分析这个汽车碰撞的案例,引导学生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进行事故车辆索赔,撰写保险理赔报告等等,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实践,使学生能够掌握整个处理事故的相关知识理论,同时,提高学生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

  1.3加强校企合作

  作为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校企合作,能够使企业参与到学校人才的培养过程中,了解企业的人才需要标准,根据企业需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择教学课程内容。要积极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汽车保险专业的教学改革,这是实现汽车保险专业有效教学的重要保证。学校要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先进制度、设备,为人才培养提供物质保障。要通过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到保险企业中进行实习的机会,通过引导学生实习,使学生亲历工作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还需要通过校企合作,更好地为保险公司提供优秀的技能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共同发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是培育优秀的汽车保险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学生的素养,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教育资源的贡献,培育适合社会需要的汽车保险专业应用型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需要突出校企合作。

  2结语

  总之,在汽车保险专业中,进行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是必要的,在教学中,作为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观念的革新,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要突出实践教学,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汽车保险专业教学质量,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

汽车保险论文6

  本文作者:甘志梅、李根发 单位:南昌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保险业特别是汽车保险业的飞速发展,20xx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收入达到3004.15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例的77.12%[1]。毫无疑问,汽车保险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第一大险种,然而其欺诈形势也异常严峻。据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方萍称车险赔款中有约20%的赔款属于欺诈索赔。20xx年,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侦破汽车保险诈赔案件累计4000余件,换回赔款损失6800余万元。由于统计制度以及统计渠道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这些数据是非常保守而且真实的底线数字,人们所发现的只是所有汽车保险欺诈案件的“冰山一角”。汽车保险欺诈的识别率不足1%(而国际上这种比例的经验数据是4%)。保险欺诈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同时也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面对日益增多的汽车保险欺诈现象的出现,研究汽车保险欺诈问题已迫在眉睫。论文分析了保险诈骗罪的立法缺陷,提出了防治保险欺诈的相关措施。

  一、保险诈骗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从《刑法》第198条对保险诈骗罪的规定,不难看出立法者的以下几点意图:第一、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限制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2];第二、保险诈骗罪属于“数额犯”,既要求保险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即数额较大),否则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第三、保险诈骗罪属于“结果犯”,也就是说本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骗得保险金的结果客观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保险欺诈案件的出现给司法实践出了不少难题,如修理厂员工利用保险车辆“碰瓷”的案件,在认定“修理厂员工”是否属于《刑法》第198条规定的犯罪主体让司法运用陷入尴尬的境地,其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也就凸显出来。

  1.犯罪主体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新刑法中对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采用限制主体的方式进行规定[3],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然而对于除此之外的第三人或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实施本罪的,并没有规定,比如委托修理厂代理索赔的汽车保险案件中,理赔实践中经常发现有修理厂员工利用汽车维修期间开出去故意碰撞实施诈骗的行为,有些由律师代理的人伤索赔案件中也有律师通过伪造或虚假提高伤残评定等级的手段诈骗保险金的行为,所以将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规定为特殊主体不利于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国外多数国家的立法对保险诈骗罪规定为一般主体[4],建议我国立法也应规定为一般主体。

  2.犯罪客观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刑法》第198条将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只限定了5种犯罪情形。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保险诈骗行为远非这5种所能包括,如以极低的价格购买二手老旧车辆然后进行高额投保索赔的行为,应该适用刑法哪款规定鲜有争议,如果牵强地适用第(二)款“对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的程度”,则会陷入事实认定不清的误区,此种犯罪情形,车辆损失现实存在并没有夸大损失,欺诈行为人只是利用我国二手车整车价格下降而修理时新零部件价格大幅上涨的信息优势诈取不当利益,所以逻辑关系上牵强附会,容易引发争议。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法条规定的犯罪情形无法囊括许多现实中常见的保险诈骗的犯罪行为,所以,应在保险诈骗罪中增加一条概括性的规定,即“其他利用保险合同关系进行诈骗保险金活动的行为。”

  3.量刑标准缺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才能构成认定保险诈骗“罪”与“非罪”的最低要求。众所周知,汽车保险索赔案件中,1万元以下的案件占85%以上,所以,很多欺诈者就钻了1万元以下的法律空子,逃脱了法律的责任追究,导致这个区间保险欺诈犯罪的数剧较高。笔者认为,认定保险诈骗的罪与非罪应将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结合起来考虑。如仅以诈骗金额较大(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心理对这个数额的大与小的认定,时刻都在发生飞速变化)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之一的话,则对此种严重造成社会诚信危机的欺诈行为的打击面无疑太窄。

  4.犯罪认定的立法缺陷

  我国对保险诈骗罪规定为“结果犯”,本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有骗得保险金的结果,立法的这种规定对很多行为人主观上已经实施了欺诈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受目击者举报、公安部门介入等)导致最后不得不放弃索赔(非自愿行为)从而没有骗取成功的情况,法律没有处罚,也没有按保险诈骗罪(未遂罪)论处。在未遂的情况下,同样具有“数额较大”要件,只是其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笔者认为无论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只要行为人具有骗取保险金主观上的故意与行为,就应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未遂犯罪。司法实践中认定的保险诈骗罪的案件数量寥寥,而现实社会中的保险欺诈行为却又如此猖獗,保险欺诈犯罪黑数如此之高,这与我国法律只惩治保险诈骗罪的“结果犯”有很大的关系。

  二、汽车保险欺诈的防治

  1.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惩治力度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缺少针对保险欺诈问题的专门立法,现有的涉及保险欺诈的法律条文也主要分散在《保险法》、《刑法》和《民法通则》的部分条款中,而且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也存在上文所述的缺陷。惩治保险欺诈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欺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方面保险欺诈本身隐蔽性强不容易侦破,即使偶尔被识破,也可能因为不满足现有法律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要件而不了了之,甚至逃脱法律的处罚。于是,他们才敢肆意妄为,通过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虚构保险事故等严重欺诈行为谋取不法利益。因此,欲解决保险欺诈问题就必须完善对保险欺诈的相关立法,提高欺诈案件的`侦破率,加大对欺诈者的惩罚力度。

  2.加大司法部门对保险诈骗罪的执法和介入力度

  目前,司法部门对保险欺诈行为的打击和介入力度不够。很多情况下,由于立法中规定保险诈骗罪属于“结果犯”模式的缺陷,导致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现和侦破处于两难境地:其一,保险人通过现场查勘后往往是第一时间发现该案件是否存在欺诈嫌疑的人,由于保险公司自身没有相应司法行政执法职能,此时需要司法行政部门的及时提前介入,才能获得有价值的证据资料,但是司法实践中,即便保险公司将有重大嫌疑的案件向相关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往往以该行为(诈保行为)尚未造成欺诈结果而拒绝立案,因此,侦破的任务只能落到保险人自己的手中,所以造成许多明显存在欺诈嫌疑的诈保案件因失去了最佳的调查取证时间,使得疑似欺诈案件变成“真实”案件,欺诈者逃之夭夭。典型的如酒后驾驶逃逸案件(24h内如不做酒精测试,要定罪量刑则非常之难);其二,保险人通过自身努力后,使保险欺诈嫌疑案件得以侦破,此时,欺诈者不得不放弃索赔,从而也未形成法律事实上的“结果犯”,同样也逍遥法外,得不到法律的惩罚。于是,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尴尬而又奇怪的现象:保险人如欲得到司法或公安行政部门的支持就得将赔款付到欺诈者手中,形成法律事实上的“结果犯”行为,唯有此,司法或公安行政部门才准予立案,如此以来,对欺诈者而言,似乎又落下“陷害”或“套乌龙”的口实,既不利于挽救欺诈者,对社会预防保险诈骗亦无一益处。因此,司法或行政部门应重视保险欺诈的社会危害性,积极主动介入到打击保险欺诈的行动中去。

  3.提高司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能让保险欺诈者望而却步。保险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它要求执法人员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外,还要有全面的保险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合理量刑,准确判案。但目前我国司法队伍中,既懂法律又懂保险的人很少,给保险欺诈者以可乘之机。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上饶郑某20xx年花24万购买的一辆已使用10余年的二手老款奔驰车,车牌号赣E31***,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116万的车辆损失保险,20xx年5月2日,该车出险,后送至杭州某奔驰4S店定损45余万元,郑某没想到该车修理费能达到如此之高(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是我国新车购置价同比下降10余个百分点,但零配件价格同比上涨20余个百分点),郑某果断认为该车“有利可图”,于是直接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赔款45余万元而不提供该4S店修车发票(即定而不修),最后原告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保险俨然成为某些别有用心者“赚钱的工具”。所以提高司法人员从业的专业素质、严格执法也是增大欺诈者心理成本的重要途径。

  4.加强保险行业索赔诚信体系建设

  个人信用体系是指在经济生活中管理、监督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规章的总和,其主要目的是使当事人自觉提高守信意识,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信用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实行对实施保险欺诈行为的人(无论是欺诈既遂还是欺诈未遂)实施任何的信用登记制度,以致对欺诈者构成不了任何威慑作用,这也是我国保险欺诈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个人信用管理将成为抑制保险欺诈的重要心理成本。因此,建议我国完全可以仿效各大商业银行有关借贷还款信用的登记方法对我国保险业的索赔建立信用登记制度,让欺诈者实施一次或规定次数的欺诈行为后,关联其个人信用信息并伴随终生,通过信用评级,使其个人信用“大打折扣”,从而使其在今后的一系列社会生活中(如续保、贷款、就业、出国等)为自己不法的欺诈行为买单,以此增加欺诈者的心理成本。

  5.建立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

  首先,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发挥其对保险市场的主导协调作用,研究并建立保险欺诈识别数据库,制定和实施各种保险欺诈防范举措;其次,通过建立保险业信息(包括索赔)共享平台,建立打击保险欺诈的长效机制;最后定期向社会通报我国保险欺诈的有关现状和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引起社会的必要关注和提供给政府决策时参考。此外,我国保监会可以在各地分设的保险监督局内建立相应的反保险欺诈处(科)室,对社会日常的反保险欺诈工作进行监管。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德水平

  可以通过大量宣传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保险欺诈的社会危害性。向公众阐述保险定价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果来之不易,使公众认识到,保险欺诈本质上损害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利益,最终损害的是众多投保人直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诚信带来的众多无形利益。也可以在投保单、保单上抑或是各类宣传卡片上印刷保险欺诈警示标语,让人们充分了解因欺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7.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管理

  首先要严格承保审核制度,承保是风险的“入口关”,只有充分认识和识别风险后,才能正确选择风险,通过承保前查勘,如验车承保等举措,完全可以避免一些“先险后保”的欺诈案件发生。其次是规范理赔审核制度,主要是把好理赔关。比如:(1)太平洋保险公司今年3月在全国推行的利用移动视频查勘系统,防止一人查勘道德风险(见图1);(2)按规范程序操作,实行查勘、核损、理算、核赔岗位相分离制度。最后还要建立疑难案件独立调查或转专业调查机构调查的制度,对从接报案、查勘、人伤案件跟踪、核损、理算、核赔等环节发现的疑难案件及时调查处理,杜绝欺诈风险。

  8.建立保险欺诈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除了保险人自身发现的一些带有欺诈性质的案件外,许多骗赔案件往往都是由群众提供线索举报的,因此,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险欺诈举报奖励制度。这种奖励制度既弘扬了社会正气,形成一道保险欺诈“防火墙”,同时又能比较有效地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双重效果十分明显。

  总之,保险欺诈的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的相关方面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各种诱发犯罪因素,抑制诈骗案件的发生,把发案率降到最低点。

汽车保险论文7

  1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在高职院校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相对广泛而且理论性比较强,对于喜欢动手实践、参与性强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吸引力不高。另外,思想政治课多由政治专业而非专业教师授课,缺乏职业道德教育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导致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授课效果大打折扣。

  2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的对策与方法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国家已经从顶层设计上要求高职院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而未来从事汽车保险行业的高职学生,若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未来的工作中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或者理赔诈骗等行为,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所以加强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不但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外在要求,也是学生职业长远发展的内在要求。

  2.1转变观念,从主体意识上加强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首先,转变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高职院校确实应该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一技之长是可以使学生获取工作机会,但是想要长远发展还是需要综合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在职业实践中实施,但在学校时提前介入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目前,很多企业的招聘要求应届毕业生,看中的就是刚踏出社会学生还是“一张白纸”,容易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而在高职院校对刚刚接触行业或者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用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其进行职业警示,其效果还是不错的。因而,高职院校教师要认识到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其次,让高职院校学生改变其求学观念。到高职院校学习一技之长的想法没错,但这不是学习的全部,还要认识到要提升综合素质,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贯穿学习全过程。因为“小赢靠专、大赢靠德”,必须德才兼备才能使基业长青。比如在汽车保险行业,若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头两天销售误导、与客户串通骗保,即使其专业技能高超,也总会有被行业淘汰的一天。

  2.2改革手段,从教学方法方式上创新高校职业道德教育

  2.2.1改革传统教学方法,使高职院校职业道德教育更加具有职业性改变高职院校将职业道德教育放在“两课”进行的做法,将职业道德教育穿插于专业课的学习过程,这样更具有职业性。如在汽车保险专业讲授《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学生明白合同的重要性,出现争议怎么处理等等,在教学中对学生渗透依法办事的意识,同时也巩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明白哪些是违法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进行查勘定损实训时,强调团队合作和礼貌用语,从细节处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可以尝试专业教师担任兼职班主任,让其与辅导员一起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从生活、学习的点滴灌输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的观念。

  2.2.2创新教育方式,使高职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接近行业要求高职院校可以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育方式。校企合作可以将企业的职业道德要求直接引入高职院校,做到学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工学结合可以让学生对专业、职业的道德要求有更为直接感受,可以感受到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在高职院校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也不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的新方法。如高职院校汽车保险专业学生要考取保险营销员资格证或者是公估人资格证,其必须要在考试之前学习一定时间的职业道德知识。

  3结语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朝半夕的事情,不但参加工作后要做,在接触职业学习的高职院校也要做。只要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可行的。对于职业道德风险高发的汽车保险行业,在高职院校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而且有效的。

汽车保险论文8

  一、汽车保险市场特征

  (1)主要以个人展业为主。

  我国的汽车保险公司大多数模仿国外保险业的销售方式,向社会招聘代理人,通过培训后上岗。

  (2)搞人际关系,收取保费。

  利用代理人的社会关系,利用私人关系以及行政权利来对主攻方向进行确定:找有钱、有权、需要自己、愿意帮自己以及寻求风险规避的人来让自己的目标得到实现。

  (3)佣金提高或保险费率降低。

  汽车保险公司为了上保费规模,用提高佣金来对员工和代理人的工作积极性进行调动。保险法明文规定不能够胡乱降低费率,而一些公司却利用低费率、高返还和高手续费来争揽业务。

  (4)通过代理人和工作人员给保户回佣。

  由于利益驱动,一些展业人员跟客户私下谈条件,交保险费多少就按比例返还多少佣金等。

  (5)注重保单的数量而忽略质量。

  为了让市场份额得到扩大,很多保险公司只注重保单的数量和忽略了保单的质量。

  (6)搞好汽车保险宣传,保持保险公司信誉。

  各家保险公司为了能够让知名度得到提高,都非常重视宣传,树立品牌,让人们的保险意识提高。

  (7)允许欠保费,导致经营困难。

  一些汽车保险公司为了争取一些车辆很多的大型企业的业务,允许欠保费,直接导致了公司的经营困难。

  二、汽车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

  (1)展业承保风险控制

  汽车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超速。高性能货车和高级轿车在高速行驶处理紧急意外的时候,经常要制动很长一段距离才能够完全停下,在交通事故中,有超过一半的事故是汽车超速所造成的。第二,驾驶新手。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很多家庭都已经拥有了私家车,其驾驶人员的经验、驾驶技术和紧急情况处理反应慢等因素很容易会造成交通意外。第三,超载。很多车主为了一己之利,忽略风险,加载货物或乘客,让车辆超过了负荷能力,引起事故。

  (2)保险市场风险控制

  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良好的市场秩序能够让保险市场可持续的发展下去,让客户的利益得到保证。如果保险市场的主题发生无秩序的竞争行为,就会对保险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让赔付能力受到影响。对于汽车保险的内部风险,保险产品的设计、定价、责任准备金和公积金等计算的价值和实际不相符的话,会对保险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因此,必须要做好这方面的相关工作。

  (3)赔付风险的控制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被保险人财务夸大保险标和虚构保险事故等方式来诈骗赔款,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了能够有效地对这类风险进行控制,就必须要求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准时到第一现场查看。在现场查看时,一定要有至少两个理赔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报告进行详细的记录,对损失程度进行核定等。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一定要限定下级公司的赔付权限,对核赔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对员工队伍的建设进行加强,预防人情赔款,骗赔案。

  (4)财务风险控制

  要对保费的收取和管理程序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收取保费。如果收取保费不及时的话,就会让保险公司的税费、展业费、资产净损失费等费用损失。在管理保费方面,要对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进行严格的'执行,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严谨各种不正当行为,定期对各种单证和财务进行检查。

  (5)客户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的上帝就是客户,但是客户也有质量的好坏之分,优质的客户可以给保险企业带来利润,差的客户就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优质客户的信誉好,能够及时的做好汽车的使用和保养工作,比较诚信。差的客户只顾眼前利益,不按时保养车辆,逃避各种交通规费,容易发生事故。在面对较差客户的时候,保险公司应该事先对他们的资料进行认真的调查,然后限额投保,让客户承担一部分风险,对风险进行最大限度的控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汽车保险市场的特征主要有以个人展业为主、搞人际关系、保险费率低、只重视保单数量以及宣传好等等,而有效地控制汽车保险市场风险的措施有展业承保风险控制、保险市场风险控制、赔付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以及客户风险控制等等。可以看出,只是在某方面进行改进是不足以很好地控制汽车保险中的风险的,必须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的对各种风险进行控制,让汽车保险公司的盈利提高。

汽车保险论文9

  近几年,汽车产业发展迅猛,这对于汽车保险行业既带来了机遇也伴随着危机。20xx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44%和32.37%。截止20xx年5月,全国汽车保有量为9738.96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45.12%。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无疑增加了汽车保险的需求,但消费者对于汽车保险行业的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也就更加关注,这对汽车保险的监管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行行业标准化的建设能够保证行业乃至各个协调领域的有序发展,是提高产品质量、服务品质的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和推动国际间交流的共同依据,便于监督管理。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或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1、推进汽车保险行业标准建设的重要性

  1.1有利于提高汽车保险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行业的标准化是国内外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和实践后的结晶,是对于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的具体要求,实行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可以提高汽车保险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1.2有利于汽车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保险行业也在不断发展,保险需求不多增加、保险机构的持续增多、保险产品开发的多样化、消费者、社会对于汽车保险行业的关注、保险数据的开发和交换都加大了监管部门的难度。实行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可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便于监管部门对汽车保险行业进行管理。

  1.3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汽车保险中的一项服务内容的完成将涉及到企业中的多个部门,同时还会涉及到其他保险公司、相关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4S店和汽车维修厂等。所以实行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尤其是将一些汽车保险的行业标准与其他行业已经成熟的标准进行统一,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交易可以统一协调,从而提高汽车保险行业交易效率,节约资源、降低交易成本,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也方便不同领域的信息交流。另外对于一个保险企业来说,这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对于汽车保险行业标准建设的建议

  2.1标准化工作要与国际接轨。我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xx年9月正式成立,没有多少先例和经验可循。但是国际的标准化工作已开展多年,所以有很多很好的经验供我们学习和借鉴,也有很多成熟的标准供我们选用。在认真研究国际保险标准化理论,虚心学习和借鉴当今保险标准化工作发展的一切经验,同时也要勇于创新,积极制定与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险标准。借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也应当作为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全、完善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技术水平与国际标准和主要保险行业发达国家标准基本相当的我国汽车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需要,不断提高我国保险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扩大我国保险业标准在国际保险业中的影响,使产品的质量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2.2积极发挥保险公司在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由于我国汽车保险的费率制定不仅仅是考虑车的因素,同时还要考虑人的因素,所以这就需要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另外汽车保险建立全国性车辆及零配件报价系统将便于进行代查勘代定损业务,提高承保理赔的速度和质量,降低营运成本。从以上两点来看,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想依靠自身力量掌握如此巨大的信息量是不现实的,因此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需要由监管部门要求,各家保险公司会在不同程度上提供信息资源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保险公司负责各自的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除了严格执行标准化的规定外,还应该积极支持标准化人员参加各类标准化宣传培训活动,加强企业标准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人员的素质和企业职工的'标准化意识。

  2.3建立与汽车保险相关行业及部门间信息交换标准。进行汽车保险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并非单一地孤立地执行,而是与相关行业及部门相互契合,与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密不可分的相关行业有:医疗、汽车、社保、交通、公安等行业及部门。所以从行业标准建立的具体内容来看,与相关行业及部门间信息交换标准也将是汽车保险行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纳入汽车保险标准化建立的发展规划中。

  2.4建立汽车保险合理的标准化体系。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有其自身发展情况,而且对于汽车保险来说,有些内容并不适宜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国家应该指导并鼓励各地探索制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所以汽车保险行业的标准可以由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国家标准可以有强制性标准和选择性标准。对于涉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技术、法律行政法规指定必须执行的标准的制定为强制性标准;对于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可以灵活运用的列为选择性标准。企业标准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由企业组织制定,由我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只有真正构建起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的汽车保险标准化体系,才能实施有效监控,以标准化工作提升汽车保险产品竞争力。

  实现汽车保险行业的标准化还需要一个过程,积极探索开展汽车保险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方法研究,并建立信息反馈和适用性评价等方面的跟踪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理论研究成果,那么标准化就是在这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中向前发展。

汽车保险论文10

  一、引言

  教育部启动并实施的“卓越工程师计划”,目的是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才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旨在为未来社会各行业培养各种类型的、优秀的工程师后备军。

  二、研究现状与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设有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等专业,每年培养并向社会输入大量的高级汽车应用型技术人才。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专业类车辆评估与事故处理技术专业方向的核心课程,面向的对象包括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每年有大量的毕业生就业岗位都与汽车保险与理赔行业相关。因此,建设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很有必要。在高校培养目标层面中,课程群建设是课程体系建设的具体化,是建设特色专业的基础,可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点、为学校提供优秀的课程资源。它能够有效克服课程建设中的诸多弊端,如: 过于强调某一门课程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缺少对与其相关课程的横纵向关系研究,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脱节等,它是提高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措施。课程群建设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专业教师的积极参与,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经验积累总结。20xx年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首次开始进行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培养,其间做了很多尝试性的探索。汽车服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机械、电子、保险、营销、维修、管理等多方面。在专业培养工作中,由于时间、精力、资源的限制,想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切实际的。本科生毕业后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主要集中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营销、汽车维修等领域。因此,在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中,合理科学地选择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是尤为重要的。

  三、研究思路根据专业特点

  从实际出发,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来构建专业核心课程群。结合专业资源设备条件,学院构建了以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构造、车辆查勘与定损、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汽车检测与维修等课程组成的专业核心课程群。专业课程群建设受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关注和研究,主要原因是通过课程群建设可以避免课程内容上的重复及脱节,拓展学科领域,消除学科隔阂,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节约教学时间和资源,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据此,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提出以下研究思路:

  1. 加强重点课程建设

  建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首先要加强重点课程建设。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的核心课程,首先应将其建设成为重点课程,这样有助于带动其他专业课程的建设。在此基础上陆续建设其他重点课程,从而组建一个完全由重点课程构成的核心课程群。重点课程建设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1) 教学内容建设,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讲稿、实验指导书等;

  ( 2) 教学方法研究,包括课程设计、授课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法;

  ( 3) 教学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实训设备、实训基地、网络教学、教材建设等;

  ( 4) 习题库、试卷库建设,包括控制试卷内容重复率、章节覆盖率等。

  2. 课程设置的科学化与多样化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都设有汽车类专业,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内容不仅需要包括基本人文素质的培养,还需要车辆查勘与定损、交通事故鉴定方法等专业知识。国外的教学经验表明,在课程设置中既要保证课程多样性,也要保证其科学性。现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中设有多门针对保险的课程,如: 汽车保险与理赔、车辆定损与理赔、汽车事故分析与鉴定、现场查勘与定损理赔等,各门课程学时数相近、授课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重复的问题。对此可进行删减、整合,以保证其科学性,同时可增设保险学、汽车保险案例纠纷、汽车评估等拓展课程。

  3. 注意课程间的联系与衔接

  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之间的联系,首先要考虑的是逻辑上的先后关系,这一点在核心课程的设置和讲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因此,需要根据课程之间的联系以及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开设专业课程。如: 开设车辆定损与理赔课程之前,需要先开设汽车构造、汽车电器与电子设备等专业基础课程,且在讲解过程中要有侧重点,这样才能保证课程间的良好衔接。此外,在内容设置、时间安排、资源共享等环节,核心课程群和选修课程群还可以进行阶梯性建设。

  4. 研究方法

  通过调查分析国内外汽车行业现状及专业人才技术需求情况,针对汽车保险与理赔方向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及相应素质的研究,通过重点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途径,构建基于卓越工程师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根据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本课题对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课程建设方面

  增设与实践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各类软件教学比例,可分别增设 C + + ,UG、ANSYS等软件教学,增设其他各种仿真模拟操作软件,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 2) 加强校企合作

  为加强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面性,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应与各大保险公司、汽车4S 店、汽车制造厂等汽车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它们均可成为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良好基地。这些都是必要的硬件条件保障。

  ( 3)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可以从企业和教师两个方面来加强实践教学,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学校要利用和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生产实践。另一方面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为其量身定制自主实践内容,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同时,增设实验课比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理论课与实验课进行整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 4) 师资培养方面

  对高等院校来讲,师资培养是建设专业课程群必不可少的环节。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师培训,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学术讲座等。也可以派教师到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去挂职锻炼,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水平。可以在汽车企业中遴选适合相关教学的高级专业人才,聘用其成为专兼职教师,可定期地以讲座、实操等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最好能让部分学生参与到相关高级专业人才所从事的项目课题研究中去,从而获得实践的锻炼。

  ( 5) 教材选用方面

  教材是课程的主要载体和形式,合适的教材是专业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教材建设应该按照整合后课程进行编写和选择,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性,防止新一轮教材内容的重复使用。

  四、结语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需要对各个相关课程的内容进行有机的整合和优化,形成相互关联、相互融合的全新的课程体系,理顺群内课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课程群建设在专业中的作用,而不能只是将本专业的相关课程聚类在一个大名称之下。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建设是汽车专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师资培养、教材选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建设。另外,课程群建设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不断地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经验总结和实践创新。如何进行课程体系优化和教学内容改革,关系到地方工科院校的教学资源能否共享,也关系到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和素质。通过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群的建设,崭新的课程体系将更有利于实现教学、师资资源的有效共享,更能体现培养目标,培养出具有扎实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基础,必要的车辆查勘定损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知识,能够适应车辆评估及保险理赔领域的应用型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汽车保险论文11

  关联规则挖掘的步骤:

  (1)找出所有的频繁项集。这些项集出现的频率至少和预定义的最小支持数一样,即所有满足最小支持度的项集的集合。

  (2)由频繁项集中产生相应的强关联规则。根据定义,这些规则必须满足最小支持度和最小置信度。即确定规则A=>B是否有效,可以令:r=sup(A∪B)/sup(A),当且仅当r>min_conf时,规则有意义(其中min_conf为最小置信度)。

  (3)解释并输出规则步骤一是关联规则发现算法设计的核心问题,因为它的效率高低是算法的关键.由于Apriori关联规则算法[3]需要产生大量候选项集,资源消耗巨大,效率低。而FP-Growth关联规则算法只需扫描一次数据库,对系统资源的消耗较小,效率相对较高。因此,对于海量数据的保险信息系统,本文选用FP-Growth算法进行关联规则挖掘.

  关联规则挖掘在车辆保险中的应用

  1.数据准备

  数据准备是数据挖掘过程的先决条件,数据质量将直接影响数据挖掘的效率和准确度以及最终规则的合理有效性。本文选取某大型保险公司省级公司近8年车险数据库数据进行挖掘。影响车辆保险的风险主要有驾驶人员、车辆状况、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社会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为此研究这些因素与风险的关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对风险的影响程度,从中选取的目标数据每条记录中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驾龄、职业、车重与载货重、车型、车龄、汽车颜色、使用性质、投保险种、保费保额、汽车贷款标志、购买价格、多车所有情况、是否连续投保、投保地点、销售渠道、投保日期、出险日期、赔付率等21个属性进行关联规则的挖掘整理归纳。

  2.数据离散化和去冗余

  利用计算机对数据库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挖掘,需要对连续的数据作离散化工作。年龄、保额、投保出险日期、赔付率都是连续的数据。为了离散量化,根据情况和计算机编程计算的需要可将这些数据分为几类。例如,年龄分为a1(<20岁),a2(20-25岁),a3(25-34岁),a4(35-45岁),a5(>=46岁),将日期按提取数据年份年分为8年,每年具体日期按月分为12个值。将赔付率划分为[00,]、(0,10%]、(10%,30%]、(30%,50%]、(50%,70%]、(70%,100%]、(100%,200%]、(200%,300%]、(300%,+∞]九类。去除由于误操作输入产生的明显不合逻辑和业务要求的垃圾数据。

  3.确定关联规则的支持度至少为35%,置信度至少为80%。进行关联规则挖掘过程如下:

  1)利于FP-Growth算法找出频繁项集。

  2)找出满足支持度和置信度的强关联规则。由于本文选取的样本属性值有21个,为了算法的简约和计算的省时,我们在实际挖掘中采用了分区挖掘产生关联规则的做法.具体做法如下:将样本属性值按驾驶员,车,环境分为A,B,C大区,每区与赔付率相关。先按A,B,C区分别进行关联规则与赔付率的挖掘,得出满足条件的强关联规则15条,然后对A,B,C三大区进行区级关联,找出区间可能有关联关系的属性,对重点属性与赔付率进行关联规则的挖掘。以上挖掘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满足条件的强关联规则:如在每年9-11月投保的家庭自用新车,在当年冬天发生车损险的概率比一般车低,这可能是由于车主对自身新车的.爱护而在风雪天少开车导致的原因;已婚驾龄5年以上的司机开公务车出险的概率大大低于一般司机,显然这是由于车主经验和责任心更强的缘故。在进一步的挖掘中,我们还发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关联规则,经过分析也可以得到合理解释:贷款购买的车辆其盗抢险的发生率很低,出于车主对爱车的存放更费心和稳妥;某些车型在4S店中卖出后的赔付率比其他渠道要高,这估计是因为车主在4S店买车险后,4S店的承诺和车主自身心里更倾向于在修理价格更高的4S店维修导致赔付率升高等等。

  4.规则的解释和价值衡量

  得到这些关联规则后,可以从系统客观和公司主观两个层面来衡量这些规则的价值和有用性,使得到合理解释的规则可以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1)系统客观层面从系统客观层面评价一条规则是否合理有价值,主要是依据支持度、置信度两个指标来衡量。我们认为支持度大于50%且置信度大于85%的关联规则是有特别价值,值得分析和关注的。对于支持度和置信度的选取我们按年份远近采取了加权计算的方法,即越接近现在的年份给的加权值越高,越有价值,分析研究的意义越大。2)公司主观层面运用数学的方法可以对一规则进行分析评价缺乏实践的证明和公司操作员工及决策层的认同,所以规则评价必须考虑到公司的主观因素。在得到一系列的风险规则后,需要在公司尤其一线操作人员中征求广泛意见和建议,在得到实践人员的合理评价后对相应的关联规则作出科学分析,这样才能最终形成有价值的公司市场决策依据。

  数据挖掘技术的充分应用,不仅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对业务风险进行各种因素分析,寻求业务规律,为保险公司应对市场提供决策支持;也可以使保险公司更好的实现差异化经营,保持具有竞争力的保费和覆盖风险及提供服务之间的平衡,规避风险,挖掘更多的市场商机。

汽车保险论文12

  1.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概述

  1.1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含义

  汽车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本身包括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不定值财产保险类型,通常情况下汽车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这两个部分组成。而理赔指的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了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需要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义务,这个履行的过程被简称为理赔。需要注意的是理赔和索赔的意义是不同的,在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后,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受损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赔偿,即为索赔。

  1.2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内容

  汽车保险基础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售后和附加值服务四个方面,而售后服务正是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的关键环节,是汽车保险公司在顾客购买汽车并签定保险单之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售后服务大致的内容包括防灾防损服务、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处理顾客投诉服务,当然售后服务中以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作为重点。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则需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理赔服务,包括查勘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现场定损服务、收集保险事故的材料以及进行理赔支付服务等,在这样复杂的理赔流程中,需要保险公司必须要迅速、合理地处理好理赔事务。

  2.目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赔付率高

  就目前汽车保险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我国车险服务行业的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甚至一直都保持在50%以上。给汽车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机动车辆自身的时速快、质量大,并且我国汽车的数量只增不减,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进而导致了汽车保险的赔付支出大大增加。另外由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不够,只注重争夺汽车行业的市场,而不去关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合理设置,在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也只能自认倒霉。除此之外,我国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没有完全成熟,在汽车理赔服务中相关的赔付折扣设置并不合理。

  2.2汽车保险欺诈骗赔

  在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到至今,车险的欺诈骗赔一直是汽车保险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在车险理赔中大概有20%属于欺诈骗赔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汽车保险行业的形象,也伤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汽车保险诈骗一般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在投保时诈骗、出险报案时诈骗、索赔时诈骗。这三种形式的欺诈骗赔行为都会给汽车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不仅是经济利益上的,也包括保险公司的形象问题,严重威胁到了汽车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欺诈骗赔案件的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汽车保险本身存在缺陷,例如汽车保险中被保险范围广,保险标的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不完善的等问题的存在都使得汽车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容易成为受到欺诈骗赔的对象。另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通常是在接收到被保险人通知后才开始介入事故中,而这其中多出时间为不法分子策划欺诈骗赔案件提供了机会。除此之外,汽车修理厂在受到利益驱使后,容易与被保险人串通勾结,虚报汽车维修的价格进行欺诈骗赔。

  2.3汽车保险理赔纠纷

  在实际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处理中,被保险人经常会由于车险赔付金额、相关人员勘查定损以及车险理赔时效等问题与保险人产生纠纷。有的被保险人在进行车辆投保时没有意识到车险的重要性,只是随意的投了几个险种,但是在车辆出险后又要求保险人赔付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当然在汽车保险的理赔服务中也存在“高保低赔”的情况,被保险人通常按照新车的价格进行投保,而在车辆全损时却要按照当时的实际价值来赔付,双方由此纠纷不断。在保险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时会存在定损差价问题和定损时效问题,通常保险公司会依据市场平均的保修价格进行赔偿,但是在出险之后很多车主爱车心切会在汽车4S进行维修,维修费与保险公司规定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经常会导致矛盾纠纷。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定损的时间过长,影响到了车主的车辆使用,也会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纠纷。

  3.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针对汽车保险赔付率高的解决措施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交通道路环境的管理,从根源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方面需要新交规的不断完善来规范驾驶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驾驶人员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并且在日常的生活中注重汽车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的状态能大大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险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保险规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理赔,不能纵容客户非法理赔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只会导致保险公司失去信誉,让其他客户效仿,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对于汽车投保人来说,应当树立正确的投保理念,购买车险的主要目的是将巨额损失平均分摊到可能会面临相同风险的投保人,但是在出现小金额的损失时,汽车被保险人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求保险金额的赔付。

  3.2针对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的解决措施

  由于我国汽车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大多数人对保险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对欺诈骗赔的问题不够警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结合起来,加强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的保险意识,提高人民对于欺诈骗赔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另外汽车保险公司也可以设置奖惩机构,对于欺诈骗赔的不发分子进行严惩,而对于举报欺诈骗赔行为的人进行奖励。保险公司也应当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审查和监督,在对汽车修理厂各方面进行考察后再选择合格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合作,对于发现参与欺诈骗赔行为的汽车修理厂不仅要立即终止合作,而且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3针对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解决措施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并且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培训,灵活运用各项保险条款。保险公司积极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有利于把握住保险市场份额和赢得更多的客户。另外汽车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内容,并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险种,切忌不明就里的签订合同,导致日后的理赔纠纷不断。被保险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当积极搜集证据,等到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勘查定损完毕以后再进行汽车的修理,私了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保险公司也会因此而拒绝理赔服务。

  4.总结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亟须得到解决,相信通过各方面不断的研究和努力,一定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的汽车保险市场,保障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汽车保险论文13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人均收入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保险行业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保险逐步深入到人民生活的各方面,险种持续创新,行业发展前景向好。潜在进入者增多,现有竞争者竞争激励,购买者议价能力提高,差异化需求增加。由此,客户关系开发、维护成为保险企业竞争的关键。从分析了解客户特征,了解客户需求到有针对性的因需定制,保险企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成为其在竞争中的重要砝码。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汽集团的控股公司之一,20xx 年成立至今,发展迅速,现今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以及相关企业财产保险、货运险、责任保险、工程险、信用保证保险和短期人身险业务等。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客户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对于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客户关系已经成为其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其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是与公司的性质和历史渊源息息相关的。现今,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仍然较为粗疏,存在一些问题,如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滞后、服务经验不足、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营销观念薄弱等问题。

  从根源上来讲,这都是由于未能形成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未能重视客户关系管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从公司本身、客户构成、问题分析、原因剖析开始进行研究,以便识别客户价值和潜在价值,维护现有客户,关系营销新客户等。

  关键词:客户关系管理,保险行业,市场营销

  目 录

  摘 要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客户关系管理理论研究综述

  1.4 研究内容与体系设计

  第 2 章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2.2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构成分析

  2.3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现状

  2.4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 3 章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问题成因分析

  3.1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滞后

  3.2 服务经验不足

  3.3 缺乏专业管理人才

  3.4 市场化程度不足

  第 4 章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优化原则与措施

  4.1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优化原则

  4.2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优化措施

  结 论

汽车保险论文14

  [摘要]双元制教育符合我国教学实际,在大专院校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可以采用双元制教学模式进行教学。以此为探讨对象,分析了双元制教学理念,论述了双元制教学模式如何应用于汽车保险理赔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关键词]双元制教育模式;汽车理赔;应用探索

  双元制教育不仅仅是教育模式的改变,更是对教育思想进行转变,是在长期教育实践中发展出来的全新教育理念。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双元制,重新认识双元制教学中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把握双元制教育实质上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并由此带来学校教学和企业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从而使学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一、双元制教育理念

  (一)以培养职业素质为重点

  双元制教育起源于德国,向德国学习时,应注重学习其教育方法的精髓,从而提升我国素质教育质量,最终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理念。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素质教育存在一个根本性问题需要回答,那就是素质教育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在现在大环境下,素质教育的动机主要是培养既具有较强综合素质又可以满足社会需求的综合人才。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以将素质教育分成三种,分别为课程教育、日常生活素质教育和职业能力教育。

  (二)与社会需求相协调

  在进行教育时,必须避免一个误区,认为教育是为学生从事社会工作开展的。在双元制教育理念之下,学校与社会之间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因此,在教育时不能简单地认为仅仅给学生提供一块实训基地就完成了,而是要为学生从事某一具体行业打下坚实基础,做好专门教育。从这个意义上分析,教育不能仅仅只限于满足实践需求,更应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要贯彻学生与社会共同发展的理念。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的发展,在德国掀起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德国政府指出,德国需要致力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灵活的教育机制,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多层次人才。从这一观点可以看出,德国正在向终身教育的方向发展,教育终身化的理念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强化行动导向教学

  双元机制可以使学生充分地参与实践,而实践的真正内涵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可以将其自身经验应用于实际工作之中,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

  二、双元制教学模式运用于汽车保险与理赔

  近些年来,双元制通过不断自我完善,已逐渐适用于我国职业教育。在数年之前,由中国和德国共同合作开办的安联大众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该公司与上海某职业学院进行合作,通过采取双元制模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到安联大众保险公司进行实习,参与实习的学生受到了公司内各部门的欢迎。通过这次实习,学生对保险与理赔课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保险公司也对该校的学生有了初步了解。这种模式为学生和企业架起了一座桥梁,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让公司更好地吸纳人才。双元制教学模式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1)与就业岗位有非常紧密的联系。(2)与企业具有非常大的关联度。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高校保险专业已经采用了相同做法,例如,通过开设专题保险理赔讲座,让保险界资深人士来校,向大家介绍当前保险市场,并与大家共同讨论案例。又如可以通过保险岗位再认识课程,让学生走出校门到保险公司的业务岗进行实习。与此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安排保险专业的学生到保险公司参与社会实践。例如,在组织的`一次保险理赔讲座中,保险公司经理就分享了一个案例,该案例讲述的是20xx年某客运公司对某客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该年中旬,该车载客到某一地区旅游,到达目的地之后,司机倒车时将一名游客撞成重伤,产生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事后,交通部门裁定该游客的全部医疗费用应当由客运公司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客车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但遭到了保险公司拒绝,产生了纠纷。在讲述完该案例后,学生兴致非常高涨,展开了热烈讨论,很多学生认为既然已经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该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同时也有部分学生提出了第三者责任险的法律界限问题,客车是否符合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条件等问题。我们可以发现,通过双元制教学的实践,学生更愿意结合理论知识思考实际问题,在独立思考和开放式的讨论过程中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综上所述,在汽车保险与理赔的教学中,可以采用双元制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通过这种方法,学生既可以在学校接受到良好的理论教育,又可以在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锻炼自身能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更好地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曹一鸣.中国数学课堂教学模式及其发展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

  [2]邓泽民,张扬群.现代四大职教模式[M].中国铁道出版社,20xx.

  [3]耿金岭.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研究[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xx.

  [4]黄志成.西方教育思想的轨迹[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

  [5]杭州大学中德翻译中心,德国巴伐利亚州文教部.德国巴伐利亚州教育制度[M].杭州大学出版社,1998.

汽车保险论文15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在不断得到提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汽车需求量的上升,现如今汽车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行业的发展就涉及到汽车的保险问题。目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投保人员对保险条款的不重视以及保险业务现在所面临的欺诈风险等情况下汽车的保险理赔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的问题,帮助购买汽车的用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需要更为透彻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以及现状

  汽车保险行业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与发展应运而生的行业,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保险理赔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大。汽车保险理赔的存在保障了用户的自身权益,为用户在购买车辆后的后续事故处理提供了保障。但是我国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仍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汽车的数量猛增导致了汽车保险理赔的需求量突然加大;此外,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制度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的管理水平难以提升。这些现状均造成了我国购车用户出现买保险容易而理赔难的状况,为我国保险行业中对于车险的理赔带来了巨大阻碍。

  2.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对于保险这一行业极为重视,在《保险法》中也明确要求投保人员以及理赔中心应当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即便如此我国在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就会导致在相关法律漏洞之处出现问题无人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便会为投保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容易加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状况,我国对《保险法》进行修订,其中修改增删的条款数目较多,为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是,在法律之外存在的问题依旧需要引起重视,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投保人员难以理赔的重要因素。

  2.2关于“理赔难”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我国现如今汽车保险的需求量大,但是在面临如此需求量大的保险理赔却给投保人带来了巨大困难。现如今在汽车保险行业出现一种状况:买保险容易,理赔难。造成这种状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车辆的定损差价、车险的理赔时效、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方式。这几种原因的产生导致了“理赔难”这一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对于车辆定损的差价等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最终还是由投保人自己进行承担,为投保人关于理赔带来阻碍。“理赔难”问题的不及时解决会使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急剧加深,对于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2.3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

  原则上说,在进行工作时候讲究的是专业对口,但是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想要满足这个要求较为困难。现如今我国面临这样一个现状:大多数人完成学业后,其所学专业与毕业生的专业不符。这种情况就导致在负责相关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的人员不够专业,在与投保人进行沟通交流时候就可能会导致问题的产生。汽车保险理赔人员针对这一情况应当不断加强自己,多加培训学习,通过翻阅相关的书籍来弥补自身的缺失。可是对于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说并没有这一意识,对于专业知识了解甚少。

  2.4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保险行业是一个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在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汽车保险理赔需求量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汽车保险理赔的相关业务却面临着巨大的欺诈风险。现如今社会出现很多保险诈骗的案例。例如:欺诈组织利用网络漏洞先一步盗取投保人的信息资料,之后对投保人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汽车保险存在问题需要处理,利用投保人对自己保险的担心忧虑达到骗保的目的。而此时的投保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当真正问题出现时第一反应是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出了故障,对此双方都无法采取较好的方法进行解决。汽车保险业务的流动性大,接手人员多,中间变故大,这也就使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提高。

  3.结语

  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开放的今天,汽车几乎发展到了每家一辆的地步,汽车的需求量现在还在不断地上升。汽车保险的存在为投保人在事故后关于理赔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在理赔上所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因为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理赔难”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地解决、负责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性不够、同时相关保险业务面临巨大的欺诈风险等问题为投保人的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为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要增强自己的意识,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投保人的理赔处理放在首位。对于投保人“理赔难”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即使出现状况不能够立即解决也要对投保人耐心地解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保险理赔专业性知识的系统学习与培训来武装自己,减少与投保人在相关专业上的摩擦。加强对用户系统的监控,以防用户信息被盗,同时对于投保用户的选择要慎重,汽车保险业务是容易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为保护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用户选择要细心,不能为完成业务量而置其中的风险与不顾。汽车保险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深思,为解决目前理赔方面带来的麻烦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希望关于汽车理赔相关问题早日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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