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7 18:14:46 金磊 物流管理 我要投稿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天津市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各级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

  2、指定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企业有关部门和领导;

  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单位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入城证、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第五条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条运输单位配备专职车管员,主持日常车辆机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办法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含电传机)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包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2、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坚定工作;

  4、贯彻执行车辆耗油、用件、用胎的立卡、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5、协助安全员办理车辆年审、事故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第七条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八条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等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利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第三章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公司建立各级正副行政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技术部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经理(车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副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条属下各运输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政、工、青、妇等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属下运输单位要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法,自觉做好安全行车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个运输单位(车队)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生产会议及组织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学习内容:

  (1)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观念;

  (2)总结行车工作,交流安全经验;

  (3)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

  (4)检查安全漏洞,制定防范措施;

  (5)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

  第十三条实行车辆承包经营的单位,必须把安全考核指标纳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对承包车的技术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各运输单位(车队)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各项原始资料的建档登记情况。各运输单位(车队)均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值班日记和原始资料记录台帐或档案。

  第十五条各运输单位(车队)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安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雇佣或接收调入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雇用和调入手续。

  第十七条持有汽车驾驶执照未从事过职业驾驶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到车队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驾驶车辆。

  第十八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及新调入或雇佣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安全技术部填表登记建立驾驶档案。驾驶关系在外单位的,应在登记后一个月内转入本公司。

  第十九条调离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在调离后三个月内办妥驾驶关系过户手续。否则,公司不予办理年审签章,其违章肇事亦与公司无关。

  第二十条被雇佣的临时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缴交合同和安全押金,并由用工单位做好上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安排驾车。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六、旅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驾驶纪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

  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走私人物品和无边防证人员进入边防区。

  第二十三条各运输单位(车队)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碾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元以上者均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本单位,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六条车属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单位及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书面检查要求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使路线、出事地点、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二十八条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肇事单位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所在单位安全员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肇事驾驶员,肇事单位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驾驶肇事,其事故处理一律应报公司安全技术部核准。

  第三十条事故结案后,肇事单位应将事故结案书影印一份报送安全技术部存案。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奖罚规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必须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从到本单位驾车之日起按时准确地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违章、肇事及表彰、奖励等情况,作为其本人今后晋级任职及参加各类评奖的有效依据。

  第三十二条对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外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1、本公司职业驾驶员每月安全行车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并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会议者,奖励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车二百四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及无会议缺席情况,奖励一百元。

  2、在季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责任事故和货损货差或旅客投诉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一百元。在年度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3、在年终总结评比中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单位(或集体)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的个人,每人奖励二百元。

  4、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根据其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下列规定标准给予停止驾驶工作、取消个人累计安全里程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1、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赔偿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千元(租赁承包除外)。驾驶员肇事扣证期间,由车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做杂工,并按工种及表现发给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辅助工资(即福利补贴),同时发给出勤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3至5元(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安排装卸的,则按装卸班组的计酬办法计发工资。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驶资格。是职工者另行安排工作,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第三十五条其他违章处罚:

  1、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每次罚款二十元;累计三次不参加学习,除按规定罚款外,停止驾驶工作一个月;累计五次以上,停止驾驶工作三个月,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2、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肇事办班学习,除责成补课外,每次罚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3、违反“九不准”一至六项其中一项,以及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或发现乘客带有上述物品上车时不予劝阻或在执行吊装作业期间不戴安全帽,处予一百元以下罚款。

  4、私自动用单位车辆带学徒学车或将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证人员加时,经查获:货车每次罚款300元;的士每次罚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是临时工的给予解雇处理,并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起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负责。

  5、私自动用营运车辆装运走私人物品或无证人员进入边防区,造成车辆被扣留者,除罚款由司机自负外,并按车类台班计赔损失。造成车辆被没收者,则按价赔偿。

  6、非工作需要和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营运车辆办私事,或在运输途中无故驶离托运路段运私货,经查获,其行驶里程双倍计收运费。私吞之运费则十倍处罚。若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警部门及本单位处理,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涉到单位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加倍追究。

  8、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章驾驶或无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路费证、入城证、保险证等,其被查获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有关条例如与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令、规定不符,应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和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一: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二:保证公司运作、资金资产、人员在生产中时刻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一:新员工入职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2天。

  第二: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三: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1天。

  第四: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人事行政部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六: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

  第七: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人事行政部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八: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主题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选举公司各模块关键员工成立“安全小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安全的.管理监督

  1、人员的安全培训

  2、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人员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

  (二)运营管理部负责日常生产运作的安全管理监督

  1、安全生产标准的建立

  2、运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运作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管理监督

  1、应收、应付账款的安全管控

  2、公司固定资产、残值、存货、物资资产的检查管理

  3、财务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由组织发展部成立的安全小组负责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1、人员安全

  2、资金资产安全

  3、消防安全

  4、运输安全

  5、仓储安全

  6、信息安全

  第二: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法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岗位责任制

  (一)公司法人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入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作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流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产生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可、轮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检,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8、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9、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10、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11、定期跟车送货,了确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四、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验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防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是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必须按照国家《机动车行车安全技术条件》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

  2、车辆维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车辆,不得非法拼装车辆或承修报废车辆。

  3、车辆维修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合格设备对车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报告,并按要求建立和保存车辆检测技术档案。

  4、虚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车辆维护监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车辆维护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车辆维护制度不落实的要责令其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5、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4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五)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4、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5、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物流管理日渐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管理制度是企业全面推进物流管理的重要手段,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协调物流各个环节,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

  以下是物流管理制度20条:

  1. 建立完善的物流流程管理系统,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监测和优化。

  2. 明确物流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3. 加强对物流信息的管理和整合,尽可能实现物流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4. 优先采购物流配套设备和设施,提高运输设施的物流效率、安全性和稳定性。

  5. 加强对物流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物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

  6. 开展物流成本分析,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益。

  7. 选取合适的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物流采购管理,确保物流配套品质量和维护成本优化。

  8. 在运输、仓储、配送等领域,积极推广和采用物流自动化技术,有效提高物流效率和准确性。

  9. 加强对物流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物流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安全。

  10. 尽可能采用物流预测技术,有效降低运输和仓储的过剩和短缺现象。

  11. 积极开展物流信息化,实现物流信息实时化、信息共享化等远距离监控方式。

  12. 加强对物流风险的防范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物流应急响应的灵活性和效率。

  13. 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加强物流监管和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良好的物流社会信用体系。

  14. 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物流网络和物流模式。

  15. 强化物流服务的客户导向,加强物流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信任度建设。

  16. 加强对物流环保的关注和管理,确保物流操作对环境没有负面影响。

  17. 加强物流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护,避免物流盗窃和知识产权的.相关侵害。

  18. 引入物流专家咨询服务,提高物流战略规划和决策水平。

  19. 强化物流业务创新和品牌建设,实现物流品牌的价值升级。

  20. 推进物流供应链管理,通过共同发展推动业界合作,提升物流综合服务水平。

  总之,物流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物流效率提升和降成本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根据上述20条建立完整的物流管理制度,实现物流效益的最大化。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

  、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

  ”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 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五十五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和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一: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二:保证公司运作、资金资产、人员在生产中时刻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一:新员工入职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2天。

  第二: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三: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1天。

  第四: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人事行政部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六: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

  第七: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人事行政部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八: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主题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选举公司各模块关键员工成立“安全小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安全的.管理监督

  1、人员的安全培训

  2、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人员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

  (二)运营管理部负责日常生产运作的安全管理监督

  1、安全生产标准的建立

  2、运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运作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管理监督

  1、应收、应付账款的安全管控

  2、公司固定资产、残值、存货、物资资产的检查管理

  3、财务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由组织发展部成立的安全小组负责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1、人员安全

  2、资金资产安全

  3、消防安全

  4、运输安全

  5、仓储安全

  6、信息安全

  第二: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有一个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属单位。

  3、职责

  3.1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负具体领导责任。

  3.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来抓,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公司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应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发生因人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发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确定物流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安全保卫重点部位为分拣车间、仓库、物流中转站、电脑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所属单位负责人为该部位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

  4.3重点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操作。如物流中转站要打开报警监控系统,财务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防盗门,正常情况下非网管不得进入电脑机房等。

  4.4不断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并确保发挥防范功能的实效。办公楼各通道口、电梯、大楼门厅等应安装使用高清摄像监控系统,监控实时摄像信息保存期为180天以上。

  4.5重点部位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消防设备、报警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必须定期定人检查和维护保养。

  4.6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热杯、煤油炉、禁止乱扔烟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须及时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文件柜,切断电脑、空调电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4.8办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现与贵重物品,公款存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鉴、文件、资料和档案,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存、转工作。

  4.10重要的`票据、证照、印鉴及收录机、报话机、对讲机等必须定人、定责,专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员、门岗、物流中转站值班人员要对重点部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等向领导汇报。

  4.12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部门人员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综合办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集中检查一次,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现隐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当班保安负责办公楼巡查主要内容:各楼层及楼梯通道,开水间,卫生间,各科室的大门、窗是否关闭牢固,电源开关是否切断,报警装置系统是否开启等。

  4.14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应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实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次日值班人员应将隐患情况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要求填写《值班日记》。

  4.15安全保卫异常情况信息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16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设平安单位。

  4.17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自觉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违法犯罪率为零。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9

  物流管理是一种规范性的管理制度,旨在通过规定物流业务的各个方面,来实现物流效率的最大化、成本的最小化、服务质量的最优化。下面是20条物流管理制度的要点:

  1.制定完善的物流管理制度,确保物流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物流业务数字化、网络化。

  3.建立有效的仓储管理制度,做好库存管理、保管、检查等工作。

  4.优化物流网络,更好的服务客户。

  5.建立ERP管理系统和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的监控和控制。

  6.加强对物流配送员的培训,保证服务质量。

  7.建立配送员的考核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8.对配送员进行科学的`路线规划和调度安排,尽量避免配送员的盲目性。

  9.加强运输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10.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管理,减少污染,合理使用资源。

  11.建立完善的货物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

  12.进一步规范物流企业的运营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3.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14.建立完善的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15.积极开展物流外包业务,提高物流水平和服务质量。

  16.建立有效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反馈。

  17.加强物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8.建立完善的物流事故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应对事故事件。

  19.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20.加强合作与交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总之,物流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是对物流企业的一种规范和管理,更是对物流行业的一种推动和创新。只有不断优化物流管理制度,才能顺应市场的需求,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物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

  随着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物流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好的物流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物流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物流管理制度的20条内容,旨在帮助企业全面、系统地掌握物流管理。

  1. 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管理是物流管理的核心部分之一,要求企业把握好库存水平,避免因过高或过低的库存而导致的问题。建立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检查、计算、调整的流程和标准,合理分配库存,降低物流成本。

  2. 运输管理制度

  运输管理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企业合理分配运输方式、选择运输路线,减少空载、重载、返空等现象,提高运输效率和减少费用。

  3. 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仓储效率和减少物流成本。建立仓库布局和货物流转的标准,进行货物分类和标识,实现信息化管理和物料流通畅通,提高仓储效益。

  4. 包装管理制度

  包装管理制度要求企业进行包装设计、包装规范、包装标识等。使“三落地”物流管理(即发站、中转站、到站)环节安全、快捷、节约,提高运输效率。

  5. 订单处理制度

  订单处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标准的订单处理流程,包括接收、核对、安排生产、备货、发货、物流跟踪等环节,不断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

  6. 物流信息管理制度

  物流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物料的编码、规格、尺寸、重量等信息管理,以及包括GPS、LTE、5G等智能技术的数据采集和传输,锻造物流信息化的竞争力。

  7. 应急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而建立,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8. 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型、管理,使物流服务中的供应链可以得到稳定、高质量的支持。

  9. 责任管理制度

  责任管理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要求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各项职责,排查责任漏洞并及时处理,保障物流服务质量,避免误操作和损失。

  10. 整车调度制度

  整车调度制度要求企业对整车的运输进行全面调度和控制,保证整车的安全和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

  11. 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危险品进行专项管理,严格控制物流环节的安全性,防范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

  12. 客户服务制度

  客户服务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要求企业建立良好的客户服务体系,提供细致、快捷、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13. 装卸管理制度

  装卸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装卸流程和标准,加强研究使用现代化装卸工具和设备,降低人力成本和物流成本,并提高物流效率和安全性。

  1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企业的物流数据和客户隐私,提高物流服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5. 成本控制制度

  成本控制制度要求企业从物流成本的角度出发,合理控制各环节成本,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物流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16. 追溯管理制度

  追溯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将物流管理中运输和存储的数据信息进行完整记录,追溯存在问题和失误的责任人,并规范流程、整改措施,提高流程管理的`规范性。

  17. 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对企业的物流管理和服务质量来说至关重要,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物流绩效考核制度,引导管理和服务的优化,提高物流服务质量。

  18. 历史数据分析制度

  历史数据分析制度要求企业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改善物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业务增长趋势,优化物流资源的配置和运作。

  19.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在物流管理中加强环保意识,规范物流操作行为并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减少物流对环境的影响。

  20. 物流技术研发制度

  物流技术研发制度要求企业加强物流技术研究和团队建设,始终保持对物流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敏感和探究,加强与国际化物流市场的联系,并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的物流服务水平。

  总结

  物流管理制度将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引领实现物流科学管理的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合理制定可以贴合实际操作的管理制度,确保物流服务的有效、高效、安全和可靠。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一节 总 则

  本着“安全、及时、准确、经济”的原则,按照运输车辆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结合的办法加强物流运输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货物通知、提货和装运

  1、调度员接到货运通知和登记时,要验明各种运输单据,及时安排接货。

  2、调度员按商品要求、规格、数量填写运输派车单交运输员。

  3、运输员领取任务后,需认真核对各种运输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检验证等。问明情况,办理提货。

  4、提货

  (1)、运输员提货时,首先按运输单据查对箱号和货号;

  然后对施封代、苫盖、铅封进行认真检查;确信无误后,由运输员集体拆箱并对商品进行检验。

  (2)、提取零担商品时需严格检查包装质量。对开裂、破损包装内的商品要逐件点验。

  (3)、提取特殊贵重商品要逐个进行检验;

  注意易燃、易碎商品有无异响和破损痕迹。

  (4)、提货时做好与货运员现场交接和经双方签字的验收记录。

  (5)、对包装异常等情况,要做出标记,单独堆放。

  (6)、在提货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水渍、油渍等问题要分清责任,并向责任方索要“货运记录”或“普遍记录”,以例办理索赔。

  5、装运。

  (1)、运输员在确保票实无误,或对出现的问题处理后,方可装车。

  (2)、装车要求严格按商品性质、要求,堆码层数的规定,平稳装车码放;

  做到喷头正确、箭头向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固不压液;易碎品单放;散破包装在内,完好包装在外;苫垫严密,捆扎牢固。

  第三节 商品运输、卸货与交接

  1、运输员必须按规定地点卸货。如货运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安排调整。

  2、卸货时按要求堆放整齐,方便点验。

  3、定位卸货要轻拿轻放,根据商品性质和技术要求作业。

  4、交货时,运输员按货票向接货员一票一货交待清楚,并由接货员签字,加盖货已收讫章。

  5、货物移交后,运输员将由接货员在临时入库通知单或入店票上签字、盖章的票据交储运业务部。业务部及时转各商店办理正式入店手续。

  6、若运输货物移交有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7、运输任务完成后,运输员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商品情况,连同铅封交收货单位。

  8、在运输中,因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发生问题,按场内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节 商品运输安排与申报

  1、储运部需根据业务合理安排运输。

  2、本市商品原则上两天内运回,最迟不超过3天。

  3、储运部办理运输手续时需如实登记发运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性质、收货单、地点、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时间和要求等,并填写清楚。

  第五节 运单的传递与统计

  1、传递运输单据要按传递程序进行。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报表及时。

  2、调度员要认真核对汽车运输单据,发现差错,遗漏和丢失要及时更正、补填。按规定时间交统计员。

  3、统计员根据运输单据,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造册、上报与存档工作。

  第六节 运输费用收取

  1、先付款后发货:运费由财务部根据里程统一收费。

  2、货到付款:货到指定地点后,联系指定收货人,对方核对无误后,在《物流运单》签字确认后,运输员收取本次物流运费。回公司后,及时把本次运费上交财务部。

  第七节 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条件

  (1)、全年驾驶无事故。

  (2)、全年运输货物无丢失,无损坏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

  (6)、在安全检查评比中,消灭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项频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7)、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2、处罚标准

  (1)、承运司机未按要求时间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生产,每晚一天罚款200元;

  (2)、承运司机不得私自将承运的货物转主或委托其它车辆运输,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罚款500-1000元,视情节拒付运费。

  (3)、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物等行为者,要按零部件价格的3-5倍进行罚款,赔偿零件损失。

  (4)、在承运过程中对承运货物造成丢失、损失、锈蚀等,视情况予以200-1000元罚款,根据情节对丢失和损失的'零件进行赔偿。

  (5)、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按时间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2小时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500元/次,汇报后也要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

  (6)、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罚款100-20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7)、承运司机到达运送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协助卸车,如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用户反映强烈,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8)、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9)、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

  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10)、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11)、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12)、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车资格。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货物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简称仓库)。

  二、货物进出仓库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办公室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库管员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库管员把单据交给文员及时入库。由系

  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予库管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做到帐、货相符。

  3、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员承担。

  (二)货物出库

  1、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对货物及单据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运前,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等整装工作,并将货物集中至出货区。

  3、货物出库时,库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4、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库管员承担。

  5、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须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盘点表”交与库管员,并配合库管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情况后,发邮件通知办公室。

  2、库管员:每月月底前2天进行盘库,库管员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按照文员提供的“库存盘点表”进行库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须在“库存盘点表”上签字认可,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包装外表要保持清洁,合理安排货位;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有办公室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办公室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四、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须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安全。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不得在仓库内会客;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发货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保证货物及时发出从而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货审核:所有需发货的事项必须经一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出货物。公司发货审核程序:,即安排发货;如果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则由客服电话联系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即安排发货。出库单必须要由部门领导签字,持出库单到供应链领取货物。

  第三条发货前物流员先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在到仓库领取货物。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最后联系快递公司取货。第四条货物数量额大的直接由总公司大仓库发货,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再传真给大仓库那边。备注好发货时间和客户地址,根据客户的轻重缓急联系快递公司,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

  第四条发货时间:周一至周五8:00前统一发货;17:00之前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当天发货,17:00之后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次日发货;客户付款后24小时内发货(周日和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发货时间,应由客服

  通知客户。

  第五条临时缺货断货:由客服在24小时内(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通知客户缺货断货情况,建议客户购买其他款商品。

  第六条物流跟踪:货物发出后由物流员跟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各项问题:

  1)如果顾客未收到货物或顾客签收时发现货物损坏,物流员要及时联系快递公司了解情况并索赔,同时为客户重新配送货物或退款;

  2)如果出现收货地址错误情况,则由客服联系顾客取得正确收货地址,并通知快递公司。

  第七条发货统计、单据保存:订单完成之后,保留单据到财务处对账。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发货流程

  第一步审核订单:顾客付款或客服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信息员完成ERP系统外部订单审核和订单送货单审核;第二步确认库存:库存有货则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仓库发货,缺货则通知客户临时缺货,等待调配或更换同类商品;第三步打印单据:

  1、仓库发货:信息员打印网上订单《出库单》、《赠送单》,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领取货物并打包,通知快递取货发送;

  2、供应链发货: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通知供应商产品型号、款式,由相关部门直接发货给客户。

  第四步快递跟踪:后勤员凭快递单号追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反馈各项问题;

  第五步订单完成之后,信息员将所发货物统计好,并与财务部门对接好。

  二、仓管管理及发货流程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物、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2、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仓库人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时应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要提出书面材料,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产品入库,仓管员应认真核对,及时开具入库单,注明入库产品日期、名称、规格及数量,入库人员及仓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6、客户发货或公司领用样品时,仓管员应及时开据出库单,注明发往地、客户姓名、所发货的产品名称、数量,提货员及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7、收到退货后应及时做退货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客户地址、客户名称、退回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等,退货员与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同时应与原入库新品分开保管,对于箱子、包装物造成的毁损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确定具体数量后,进行再加工;

  8、仓库人员收到发货通知,应及时发货,如因缺货或其它原因不能发货,应立即告知办公室相关人员。

  9、若货运部通知客户不提货或要原货返回时,应立即上报办公室销售负责人,由办公室人员与业务员联系做相应处理;

  10、每月25日协助财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及时将盘点结果上报办公室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可定期对库存数量进行抽查。

  11、一般情况下,每天的发货时间为8:00——18:00,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货信息,确保发货员及时发货;

  12、入库单、出库单和发货、退货运费票要保存完整,待到每月与办公室对账时及时上缴给会计人员;

  13、应利用空闲时间对发往各个地方的货运部进行了解,积累经验,优胜劣汰,以便使货物能够迅速到达客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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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其次节入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支配好货位,预备好必要搬运工具。

  2、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选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时,应马上向仓库主管汇报并在《仓库日常记录本》做好登记。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消失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觉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担当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消失质量问题无法销售,仓管员应即时通知仓库主管,由反映状况后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送样、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主管会同相关技术人员鉴定。鉴定为无法修理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3、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须注明货到时间,由仓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4、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准时填写货卡。

  5、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保管管理规定

  1、货物的储存保管,以品种、车型规划设置仓库,并依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牢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依据货物特点,必需做到过目有数,检点便利,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准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缘由,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实行“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品要依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便利,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准时实行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

  5、保管物品,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领导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学问。

  7、退回或换回的旧物品,必需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

  8、进入仓库物品必需保持洁净干净,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仓库干净。

  第四节出库管理规定

  1、出库验收: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派送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预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

  (2)特别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需开《物品借用单》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写清晰并签字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依据借条,并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紧急发货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含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放行。

  (3)凡属公司内部人员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单》。金额较高、较为珍贵、或数量较大的物品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或发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经申请批准同意拆件的机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购回后应准时予以恢复,严禁将未恢复的整机或零配件出库。严禁将已拆件缺件、已损坏、退回未经修复货物出库。

  (5)严禁无任何单据货物出库,严禁仓管员无任何单据自提自发!

  2、交货期限:

  (1)正常库存产品接获公司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当日出库。

  (2)因缺货等缘由不能当日出库的,仓管员应准时联络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并说明缘由,便于告知客户,协商发货期。货到时,应按协商过的日期即时发货,如因仓库延误发货导致客户取消定货,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3、物品出库时,若无特别要求状况下,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出库单与装箱清单相核对、装箱清单与实物相核对。“五不发”:无方案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第五节发运管理规定

  1、货物的包装:

  (1)货物出库前,仓管员应认真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经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2)全部物品必需按其性能、属性包垫好,实行完好的爱护措施,以防止货物的损坏。

  2、物品的搬运:

  (1)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当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行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2)搬运时要留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开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3、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其收货地点,应备注好其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并要求签名确认,其《出库单》应经销售部主管核签后方可办理交运。

  4、仓库接获《出库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仓库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人员转告客户同意后,并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方可提前交运。若是紧急出货时,应由销售部门主管通知仓库主管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手续。

  6、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货物担当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8、承运车辆调派与掌握:

  (1)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如因公司车辆不够调派的状况下,可另行雇车,但需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生效。

  (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货物交运前,仓库发货人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预备收货。

  9、物品的交运:

  (1)物品直接交运客户时,仓库人员应开具《出库单》的同时另开具《送货单》,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送货单》上签字。物品送达客户时,请其验收,并签收《送货单》回联。《送货单》客户签收回联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当保管。

  (2)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物品装载后,承运人(客户)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自提”字样。

  (3)物品通过承运公司发运时,发货人及承运人应在发运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发货日期。发运单据由指定专人妥当保管,便于查对和月底复核、结账。

  10、发货通知:

  (1)货物发出后,仓库相关责任人必需准时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货物到达的车次、时间和代理货运公司的状况。

  (2)如因未准时通知对方造成货物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担当全部责任,并且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元-200元。

  11、运费审核及掌握:

  (1)单次运输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应填写《费用审核单》,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仓库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签收单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至财务部整理付款。

  (3)仓库审核运费时,应检查核对开具的回联,是否有逾期送达或相关特别签收(如货物损坏等状况),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4)对运输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对比原则,对其价格、安全性、服务快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

  (5)运费的掌握:无论是公司付款,还是到付,发货人都必需选择最节约、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违“常规”者公司将严厉处理。

  第六节退库管理规定

  1、办理退库手续时,应开具《退库单》,并注明退库缘由。

  (1)退库物品外观保持完好的,须由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完好并在《退库单》上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

  (2)退库物品外观未保持完好,由销售人员填具《退库单》签字后,主管确认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仓管员应在物品上贴上标识及《退库单》编号。

  2、货物报损:

  (1)退货物品经技术部门鉴定为无法修复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相关退货人员申请报损。

  (2)客户遗留的无法修复、使用的物品,转入报损物品入库,报选购部入账。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殊处理的,仓管员应准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准时处理。

  第七节盘点管理规定

  1、货物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即指每月中旬仓管员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公司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货物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货物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货物的收发状况;检查货物的堆放及维护状况;检查各种货物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仓管员的自盘:常常对出库率频繁、出库量大的物品进行自盘;每月中旬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实行全面自盘一次。

  4、对货物的盘点一般采纳实地盘点法,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需在场。

  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状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人员签名负责。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状况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阅。

  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行避开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

  7、非人为缘由造成的物品报废,仓管员应将物品妥当堆放。若因仓管员未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当造成损坏等,由仓管员负责。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人员变动时,应查对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进行实盘存。

  9、仓管员定期向选购部递交盘点报告,随时与选购部门沟通库存状况,建立《最低存量基准》,货物低于存量基准时,应立刻汇报上级主管和选购部门。

  10、惩罚:因仓管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盘等缘由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失,应当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批发价赔偿。

  第八节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钥匙仅限于公司指定人员保管。

  2、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必需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仓库人员伴随,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物品试用试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退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镇静,冷静,准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掌握火势。

  8、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常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吸烟者每次罚款200元。

  9、全部账本、单据、记录本等相关重要的资料应妥当保管好,做到人员离开时应锁好。丢失资料,相关责任人担当全部责任。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需关闭全部电源,锁好全部门窗,加强防患意识。

  第九节考勤/通讯管理规定

  1、仓库物流部考勤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当日任务完成。

  以上考勤时间仅对员工的一种考核,非仓库、物流部门的实际工作时间。因工作的特别性及不定时性,全部仓库、物流部门员工必需保证当日事当日毕,保证当日工作的准时、连贯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谈天,不得打私人长途电话、声讯电话,非业务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3、通讯管理规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机保持畅通。

  (2)若因通讯缘由,造成工作延误,规定如下:手机关机一次扣款50元;

  月累计三次(含)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情节严峻者,依据实际状况严厉处理。

  第十节奖惩管理规定

  1、嘉奖规定:

  (1)全年发货无错误,公司予以嘉奖200元-500元。

  (2)对仓管员所保管的货物,全年盘点无丢失,无损坏,予以嘉奖仓管员500元-800元。

  (3)发觉并能准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开公司患病经济损失,视状况赐予1000元-2000元的嘉奖。

  (4)工作仔细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年终予以嘉奖500元-2000元。

  (5)乐观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嘉奖200元-500元。

  2、惩处规定:

  (1)违反以上仓库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2)公司支配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如因特别状况未能准时完成,应主动反馈沟通。

  (3)情节轻者处以罚款100元-500元。

  (4)多次违反规定、情节严峻者按实际价值赔付,并赐予警告、记过、降级、记大过、或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分。

  本制度作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原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保留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货物储运安全。

  2、本方法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简称仓库)。

  二、货物进出仓库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库管员必需对比货物与选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觉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办公室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需由库管员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库管员把单据交给文员准时入库。由系

  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予库管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做到帐、货相符。

  3、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消失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员担当。

  (二)货物出库

  1、库管员应根据文员供应的`出库单仔细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对货物及单据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运前,库管员应妥当处理装箱、包装等整装工作,并将货物集中至出货区。

  3、货物出库时,库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4、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库管员担当。

  5、发放货物时,要根据“先进先出”的挨次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需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盘点表”交与库管员,并协作库管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状况后,发邮件通知办公室。

  2、库管员:每月月底前2天进行盘库,库管员必需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根据文员供应的“库存盘点表”进行库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须在“库存盘点表”上签字认可,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晰,包装外表要保持清洁,合理支配货位;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便利、节省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急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全部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需持有办公室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办公室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四、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的工作,留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需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安全。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不得在仓库内会客;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需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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