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2 15:33:3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推荐】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推荐】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实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爱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爱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削减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马上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支配和行车安全管理,详细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帮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供应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马上停车,快速报警并爱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快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帮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简单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恳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协作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帮助司机快速报警,准时报告上级,并乐观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解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快速报警。仅造成稍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领实清晰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停车,爱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马上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快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⑴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掌握时,应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爱护,把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⑴事故现场要做好爱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马上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状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状况。当事人应当照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状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依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状况,打算实行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⑴稍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依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看法,妥当处理好各项事宜。视详细情节可派员前往帮助调查处理。

  ⑴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马上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需协作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马上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准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依据交警的指挥,要准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讨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准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托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准时恢复车辆;准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需准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帮助交管部门并参加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当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看法。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看法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养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力量。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修理、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2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地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属地村(社区)必须立即向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街道办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分管安全、武装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街道办党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应急管理办(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街道办交通道路安全情况;

  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地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

  组长:

  成员:

  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发生紧急情况后,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展开人员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处置要求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区)报告后,根据街道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积极做好乡道、村级道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个村、广播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员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认真排查、整治辖区内道路隐患,并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街道办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4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峻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同学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同学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加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具体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同学常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殊是对于简单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同学进行讲解、分析,增加同学自我爱护力量和意识。

  2、制定同学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同学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留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阅历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供应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削减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老师加强管理,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同学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殊留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殊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马上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马上乐观开展工作,掌握事故的扩散和扩大,组织救援、爱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状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当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的护送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随车老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准时汇报学校领导。领导小组准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准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准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同学。换乘车辆时,随车老师要看清四周交通、车辆行驶状况,避开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准时通知家长。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加调解。准时做好同学及家长安抚工作,掌握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保险介入。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5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要求,为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尤其是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辖区农村公路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辖区农村公路所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公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三、指挥机构

  按照《长沙市岳麓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方案》中的具体任务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云飞任交通保障组副组长,我局主要参与交通保障组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调度主要道路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做好防滑砂和应急设备的储备、准备;全力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畅通;指导相关街道成立抢险救援队,根据灾情险情状况采取相应的抢险和自救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雷云飞

  副组长:吕慧、陈萍、魏拥军、文双红、左丹、廖敏

  成员:周跃进、吴喆、代鑫、徐江方、刘萍、刘辉、彭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由代鑫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公路抢险保畅应急对策,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交通运输保畅工作,督促检查预案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提出需要交通管制道路的建议。

  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责任科室、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及时上报反馈信息,并为各责任部门提供后勤保障。

  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区管道路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涉农街镇和养护公司的应急处置行动;督促养护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程序响应;承办局交通运输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政综合科: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储备相应设备、物资;对驾驶员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驾驶相关培训。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安全监督科、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营运状况监管工作,加强源头管理,敦促和协助车站、站场开展交通管制后的车辆停发停运管理工作;检查客车防滑链、沙袋、三角木、铁锨等防滑设施随车配备情况,监督检查车辆规范营运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私设站点、甩客卖客、超载等不法行为;负责人员疏散的车辆保障工作;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管制期间司乘人员的思想工作。

  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养护公司:按区域分为四个抢险班组,即雨敞坪镇组、莲花镇组、学士含浦街道组、坪塘街道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及人员机械的定人定位,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配。

  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五、预警级别与发布

  (一)预警级别

  按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灾害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一般(Ⅳ级):出现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出现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出现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精准权威”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区水利局收集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指挥部,并转发至涉农街镇及相关单位。

  六、应急响应

  (一)一般灾害(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造成因灾省境内1/5(里程)县道、重要乡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下的,视为一般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Ⅳ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灾情情况,经请示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后,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协调养护公司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督促相关街道(镇)做好保畅通工作;

  (4)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Ⅳ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二)较大灾害(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3(里程)的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视为较大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Ⅲ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通报各相关科室(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按照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指派人员到受灾较重的.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抢险救灾安全工作;

  (5)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Ⅲ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三)重大灾害(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1/2(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视为重大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Ⅱ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Ⅱ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四)特别重大灾害(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灾害过程因灾造成境内2/3(里程)县道、重要乡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出行滞留人员3000人以上,视为特别重大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2、启动程序。接到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Ⅰ级响应指令。

  3、响应行动

  (1)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科室(站)分别召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

  (3)指派人员随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4)按照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地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督促相关街道(镇)抓好救援人员安全,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持。

  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区农村公路管理领导小组公路抢险保畅应急指挥部终止Ⅰ级响应指令后,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用战时思维、战时作风、战时举措超前部署。根据职能职责协助区防指开展相关工作;在区防指的调度下对重点灾情区域进行支援;完成区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及时预报预警。将上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集、转发,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三)迅速响应救援。要加强极端天气下的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天气发生变化时,及时迅速启动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部署,科学组织救援,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四)加强物资储备。深化思想认识,以讲政治、重民生的高度做好各项物资储备工作,宁多储备也不措手不及,要按照低温雨雪天气持续30至50天的时间做好储备。督促涉农街镇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储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并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确保完好可用。

  (五)及时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后报区委、区政府;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种上报工作。

  (六)奖励及责任追究。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行职能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以上经济损失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纪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追责问责必须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

  (七)本预案由局抢险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更新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6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村区域内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有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汇报,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村书记张裔任组长,村总支委、村委会委员、合作社社长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为了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张裔任组长,现场由组长统一指挥,如有事故发生,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把伤员在最快速度送往医院抢救。

  (二)救护工作,由张宪元负责具体工作,统一安排。

  (三)由村委会配合镇政府、派出所一并调查,配合协助上级领导的工作,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在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要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进一步维护好治安秩序。事故调查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xxx

  天星寺镇花房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xx年xx月xx日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7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xx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xx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县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xx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xx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xx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8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9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缘由: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惫驾驶、技术生疏、应变力量差;特殊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阅历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肯定驾龄的驾驶员担当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学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特地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仔细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峻损伤应马上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马上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准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殊留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爱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马上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0

  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车辆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救援,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事故发生时,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单位警车临时用作紧急救援车辆,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

  2、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的具体办法

  1、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事故现场的要点:

  (1)保护好车辆制动时的拖拉痕迹;

  (2)受伤害方行进、终止位置;

  (3)双方车辆的位置;

  (4)车上的散落物;

  (5)标明和保护好伤(亡)人员的倒位、血迹。

  2、及时抢救伤者,采取急救措施。临时变单位公务警车为紧急救援车辆,并拦截过路车辆、尽快将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急救电话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

  3、消除危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当发生车辆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员伤亡外,还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险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现场勘察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

  4、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2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5、记录下事故目击证人的联系方法,因为证人和证据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法、防止与目击证人失去联系。

  四、应急物资

  应急车辆:发生事故时单位公务警车临时充当应急车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1

  为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局属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局办公室、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公路通行保障组、水上通行保障组、公路运力保障组、水路运力保障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态复杂、影响严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导组和专家组。

  二、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由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落实省市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负责执行上级启动、终止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指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协调;根据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或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指导组,赴现场协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动态;承办局领导小组的指令下达、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公路通行保障组

  由公路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公路管理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路通行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水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水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路运力保障组

  由运输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路运力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水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闻宣传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信息宣传、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按照规定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通信保障组

  由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路网监测与网络、视频等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值班值守;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现场指导组

  由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带队,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按照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十)专家组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处置的原则,视情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三、局机关相关科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局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申请安排防灾救灾所需工作经费;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根据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需要,协助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统计科负责配合提供所需相关建设项目基础数据;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科负责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路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毁处置、恢复等信息的报送以及相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运输管理科负责指导道路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航管理科负责指导水上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水上交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科负责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对外联系等职责;负责公路、水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党委办负责对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指导保障、恢复跨市域公路路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应急保通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客运站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运事务中心指导全市水路运输、港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水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做好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路网监测和网络、视频、通信保障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铁路专用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方案;负责指导全市铁路专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与铁路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社会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铁路监管机构做好市域国家铁路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

  (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确保与市指挥部的联络畅通;按市指挥部统一部署,调派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援。

  (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派出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分管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

  (四)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科室和行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公路建养机构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道路、水上运输管理机构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五、应急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公路经营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渡口码头经营企业等单位,根据灾情程度,采用相应的应急抢修保通、应急通行保障等处置措施。

  (一)公路建设养护机构

  1.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道路巡查,适时启动《常德市公路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2.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报请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协调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扫雪除冰。

  3.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二)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1.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不宜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2.指导项目参检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三)道路运输服务机构

  1.检查辖区运输企业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实时向运输企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督促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班次。

  3.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班次停运、调整信息。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6.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四)水运事务机构

  1.检查辖区渡口船舶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辖区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3.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六、物资与技术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技术保障

  依靠局路网监测系统和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系统、“两客一危”智能监控系统等行业监管平台,对全市交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局应急工作组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基本信息统计和应急工作总结。相关业务科室或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对征用的车辆、船舶进行补偿。

  (二)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预防景区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古镇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区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6673606)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6673206)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 6673206)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马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景区内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乡境内 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乡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3

  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行业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五华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华安委办〔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长途客运风险,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防范化解“私家车”交通违法风险,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结合县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特成立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焕雄

  副组长:魏俊林、曾经纬、汤汉高、郑越兴、曾晓东、李国华、李汉平。

  成 员:李 权、钟志聪、翁照全、黄祝君、李浪源、李展峰、吴小雄、刘振方、陈焕粦、魏德丽、魏瑞东、陈梅生、陈国标、李浩、张碧茜、蔡仕芳、朱高贤、张汉彬、陈翠媚、彭山、曾金祥、郑越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股(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魏俊林副局长兼任,由局办公室、执法股人员组成,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整改

  对全县A级景区开展重点检查:对道路急弯、连续弯、易落石、长坡等地段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识牌、安全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雨雾天气是否设置禁止进入景区等提示;对进入景区的车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雨雾天能见度低,禁止游客自驾车进入景区或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等安全提示;景区观光车是否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驾驶员是否具有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证;景区是否制定有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

  (二)强化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管理工作

  1.各旅行社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重视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加强对旅行社、旅行网点的监管力度,要求旅行社、旅行网点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智能视频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对未严格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采取相应处罚。

  3.各旅行社要按照相关规定投保责任险,向游客推荐意外险,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和《文明旅游、旅游安全告知书》(合同附件),做好租车合同和组团合同的签订及业务档案的制作、保存等工作。不得以“低价团”招揽业务和招揽合同以外游客,不得出租(借)经营资质,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对不配合车辆安检措施,或携带“三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游客,必须解除合同。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责任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文旅企业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宣传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局属各单位、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要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条幅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县文体旅局将联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股室、下属各单位协作配合。

  (二)集中攻坚(2021年4至11月)。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和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对未严格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采取相应处罚,提醒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驾。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扎实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加强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机制,保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分步推进、切实整改、长期坚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各文广旅体企业通过自有LED显示屏、横幅、公众号等广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督导检查到位。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査,对照工作内容逐项把关,确保每家旅行社都检查到位。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依据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抄送的情况线索,对发现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应对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种旅游突发事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平安南通旅游。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各级政府要组织调动辖区内各种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事发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各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旅游应急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2 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 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2 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游客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南通质监局、南通市气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

  3.1.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导控工作。

  市应急办: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指令,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区域发生的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灭火,抢险救援,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查缉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海上和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质监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协调市本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并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与城管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海上和长江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发生在文化娱乐场所、名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建局:参与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外侨(港澳)办: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台办: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台湾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自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2.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市旅游应急办)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应急办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有关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时向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迅速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执行和实施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承办具体应急工作;

  积极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应急信息;

  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2.3 市旅游应急办值班电话

  3.3 现场指挥部

  3.3.1 发生突发旅游事件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旅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事发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领导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委派。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

  3.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组织应急现场的各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形成旅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3.3.3 现场应急小组:

  事件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掌握、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评估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影响,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或事发地急救医疗机构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保证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措施的建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组织、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交通局、旅游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部及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卫生防护和防疫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内新闻媒体等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牵头,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新闻办根据市政府授权,向社会公布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其他突发事件由旅游等部门在市新闻办指导下,成立宣传报道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事件单位配合,妥善处理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4 预警分级与发布

  4.1 预警分级

  根据监测信息,预测旅游突发事件即将发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预测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

  对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进行告知。

  4.2.1 蓝色预警(Ⅳ级),由县(市)、区旅游应急指挥机构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县级政府批准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

  4.2.2 黄色预警(Ⅲ级),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

  4.2.3 橙色预警(Ⅱ级),由市政府对预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发布。

  4.2.4 红色预警(Ⅰ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

  4.3 预警响应

  4.3.1 当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Ⅳ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

  4.3.2 当预警级别为黄色预警(Ⅲ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4.3.3 当预警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4.3.4 当预警级别为红色预警(Ⅰ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4 预警解除

  预警发布后,根据跟踪监测,可能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各有关单位和所涉县(市)、区应当进入应急状态,采取相应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预防、减轻旅游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知识;

  (2)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5.1.1 一般和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由市旅游应急办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响应程序启动,须报请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决策部署。

  5.2 响应处置

  5.2.1 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5.2.2 现场处置。(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市领导或市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

  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市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5.2.4 人员到位。市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市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

  5.3.1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5.3.2 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在市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

  5.4 分类响应

  5.4.1 发生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旅游企业先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事发地政府及各级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3)市各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紧急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控制、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平稳社会秩序;

  (6)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正面引导社会舆情;

  (7)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4.2 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南通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3 发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4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5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由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5.4.6 发生涉外(港澳台)重大旅游事件时,由市外侨(港澳)办或市台办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7 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按南通市气象局关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灾害动态,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

  (2)通知各旅游景点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4.8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市内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

  市外由市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上报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过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

  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所涉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5.4.9 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由市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按市预防和处置事件实施办法处置:(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

  (2)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

  (3)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5.4.10 发生特种设施突发事件,由南通质监局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团队在境外发生突发事故,分别由市旅游应急办、市外侨办、市台办按照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发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险机构和通知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社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

  (3)督促国内组团社负责人和游客家属尽快赶赴事发地参与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应急办根据需要派出联合工作组。(4)组织和协调境内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5.5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游客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展开保险理赔工作。

  6.3 事件调查

  根据事发致因,由市旅游应急办会同市公安、质监、安监、纪检、检察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事件调查,依据调查的事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6.4 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旅游应急办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事件预防、救援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

  强化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小型演练,每三年组织一次大型演练。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衔接协调;

  积极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及救助知识的宣传,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奖惩

  8.1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8.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8.3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南通市旅游局备案。各相关旅游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旅游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实施后,每三年修订一次。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5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春节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和谐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机构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疏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有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中巴车队负责在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客运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预留足够的客车为备用运力。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的春运应急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由镇经委、民政办发动辖区内工厂积极动员准备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并切实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对确实需要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引导其正确出行,错开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对已购票但因天气原因留下过年的.人员,要督促所在企业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其住宿、饮食等生活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返回工厂企业。组织提供防冻物资和食品,以满足滞留客运站人员的生活需要。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区春运办,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四)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xx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处置。

  (五)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xx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xx中巴车队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春运动态日报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时向镇政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动态情况及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xx的预警信息。

  (七)应急运力准备

  xx中巴车队在春运期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备用客车供紧急状况时调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需疏运旅客、群众的应急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运力准备单位,按指令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开到指定地点候命,应急运力准备单位及其他被临时抽调车辆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按应急运输线路运行,且不得超载,应急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参加非应急运输。

xx区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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