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2 17:32:08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汇总1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汇总15篇)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针对我公司车辆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桌面演练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提高员工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

  二、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本方案适用于日常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及事故发生后救援指导工作。

  三、对事故设想进行讨论

  事故假想:公司车辆在厂区便道上发生交通事故。

  四、宣布演练组织机构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①医疗小组:xxx

  ②救援小组:xxx

  ③安全协调小组:xxx

  ④安全保卫小组:xxx

  ⑤后勤小组:xxx

  ⑥财务小组:xxx

  (二)现场临时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在场值班领导)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五、对演练方案进行讨论

  第1页共6页

  模拟事故地点:厂区门口便道

  (一)办公室接到司机汇报,称其空车进入厂区行至距工区大门口约300米处,与一辆迎面而来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较严重,急需救援。

  (二)接到汇报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电话汇报应急领导,并立即派医务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治,并要求值班领导立即到大门口了解情况。

  (三)电话通知医疗小组,通信调度组传达指示。

  (四)抢险救援组、人员救护组电话汇报,称已到达现场,正为伤者做初步治疗、包扎,伤者意识清醒。

  (五)下令各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及要求立即展开救援工作。

  (六)安全警戒组将事发现场拉设警戒带,医务人员正在紧急治疗。后勤保障组称伤者初步治疗完毕,需及时送至市医院进行治疗,立即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进行报警,关系协调组立即派车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七)安全警戒组和关系协调组有秩序的做好维稳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交通部门的人员到达后进行现场调查。

  (八)办公室主任汇报,称伤者正送往医院。

  (九)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交警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现正进行事故调查。

  (十)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事故现场调查、清理完毕。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听取现场汇报后,下达演习结束命令,并做总结点评。

  六、对事故事后处理工作进行讨论

  (一)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方案,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及个人,然后分头实施并随时向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领导进行汇报。

  (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处理,根据权限向相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安质部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及现场取证工作。工程部负责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三)针对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后工作,并总结整理事故分析资料进行上报。

  四不放过之一: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二: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三:广大群众和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四: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善后工作的处理,恢复生产、生活。

  七、对演练主要物资进行讨论

  附件一:应急预案主要物资及设备表

  八、对演练方案进行总结评价

  总结该次演练,讨论确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度,领导小组组长对桌面演练效果和现场演练进行评价和展望。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行业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五华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华安委办〔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防范化解旅游客运、长途客运风险,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防范化解“私家车”交通违法风险,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结合县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特成立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焕雄

  副组长:魏俊林、曾经纬、汤汉高、郑越兴、曾晓东、李国华、李汉平。

  成 员:李 权、钟志聪、翁照全、黄祝君、李浪源、李展峰、吴小雄、刘振方、陈焕粦、魏德丽、魏瑞东、陈梅生、陈国标、李浩、张碧茜、蔡仕芳、朱高贤、张汉彬、陈翠媚、彭山、曾金祥、郑越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股(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魏俊林副局长兼任,由局办公室、执法股人员组成,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整改

  对全县A级景区开展重点检查:对道路急弯、连续弯、易落石、长坡等地段是否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识牌、安全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雨雾天气是否设置禁止进入景区等提示;对进入景区的车辆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雨雾天能见度低,禁止游客自驾车进入景区或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等安全提示;景区观光车是否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驾驶员是否具有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证;景区是否制定有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

  (二)强化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管理工作

  1.各旅行社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重视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加强对旅行社、旅行网点的监管力度,要求旅行社、旅行网点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智能视频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对未严格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采取相应处罚。

  3.各旅行社要按照相关规定投保责任险,向游客推荐意外险,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和《文明旅游、旅游安全告知书》(合同附件),做好租车合同和组团合同的签订及业务档案的制作、保存等工作。不得以“低价团”招揽业务和招揽合同以外游客,不得出租(借)经营资质,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对不配合车辆安检措施,或携带“三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游客,必须解除合同。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责任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文旅企业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宣传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确保旅游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局属各单位、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旅游景区、旅行社要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条幅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县文体旅局将联合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其负责人。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股室、下属各单位协作配合。

  (二)集中攻坚(2021年4至11月)。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和加大酒驾劝阻宣传引导,对未严格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采取相应处罚,提醒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远离酒驾。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要认真总结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扎实推进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会商研判、加强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机制,保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分步推进、切实整改、长期坚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各文广旅体企业通过自有LED显示屏、横幅、公众号等广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督导检查到位。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査,对照工作内容逐项把关,确保每家旅行社都检查到位。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依据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抄送的情况线索,对发现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针对我公司车辆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桌面演练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提升员工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水平、应急处理水平和协调作战水平。

  二、编制依据、适用范围

  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本方案适用于日常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及事故发生后救援指导工作。

  三、对事故设想实行讨论。

  事故假想:公司车辆在厂区便道上发生交通事故。

  四、宣布演练组织机构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①医疗小组:xxx

  ②救援小组:xxx

  ③安全协调小组:xxx

  ④安全保卫小组:xxx

  ⑤后勤小组:xxx

  ⑥财务小组:xxx

  (二)现场临时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在场值班领导)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五、对演练方案实行讨论。

  模拟事故地点:厂区门口便道

  (一)办公室接到司机汇报,称其空车进入厂区行至距工区大门口约300米处。与一辆迎面而来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较严重,急需救援。

  (二)接到汇报后,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汇报应急领导,并立即派医务人员赶往现场实行救治,并要求值班领导立即到大门口理解情况。

  (三)通知医疗小组,通信调度组传达指示。

  (四)抢险救援组、人员救护组汇报,称已到达现场,正为伤者做初步治疗、包扎,伤者意识清醒。

  (五)下令各部门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及要求立即展开救援工作。

  (六)安全警戒组将事发现场拉设警戒带,医务人员正在紧急治疗。后勤保障组称伤者初步治疗完毕,需即时送至市医院实行治疗,立即拨打112交通事故报警实行报警,关系协调组立即派车将伤员送至医院实行治疗。

  (七)安全警戒组和关系协调组有秩序的做好维稳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交通部门的人员到达后实行现场调查。

  (八)办公室主任汇报,称伤者正送往医院。

  (九)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交警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现正实行事故调查。

  (十)安全科现场汇报,称事故现场调查、清理完毕。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听取现场汇报后,下达演习结束命令,并做总结点评。

  六、对事故事后处理工作实行讨论

  (一)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实行评估,确定方案,迅速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及个人,然后分头实施并随时向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实行汇报。

  (二)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处理,根据权限向相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安质部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实行询问及现场取证工作。工程部负责损失情况实行调查取证。

  (三)针对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事后工作,并总结整理事故分析资料实行上报。

  四不放过之一: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二: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三:广大群众和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不放过之四: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善后工作的处理,恢复生产、生活。

  七、对演练主要物资实行讨论

  附件一:应急预案主要物资及设备表

  八、对演练方案实行总结评价

  总结该次演练,讨论确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度,领导小组组长对桌面演练效果和现场演练实行评价和展望。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

  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 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 防范措施

  4.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 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 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 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湖南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辖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益阳交警支队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确保雨雪冰冻雾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总体目标

  确保省道、县道和城区道路不发生长时间的堵塞;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组,大队长冷劲任组长,教导员罗长江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陈铮、欧立新、黄建新、杨灿华、张华、刘应平为成员。指挥组下设应急办,罗长江兼任应急办主任。

  四、应急机构

  应急办警力配置:

  应急办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应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2、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公安局、春运办、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指令。

  3、加强与周边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情报互通机制。

  4、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沿线乡镇的协调配合,疏堵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组织交通分流。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上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及时收集和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

  8、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气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发布路况及交通管理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9、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

  10、负责应急器材、装备的准备、分配、管理、调度,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保障工作。

  车辆:湘H-9265警

  五、应急处置警力安排

  一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和逃逸事故侦查。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1、根据指挥组的命令,及时赶赴指定地点,疏导交通,分流车辆,维护秩序。

  2、参与其他突发性事件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四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

  五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梯队

  队长:

  警力:

  车辆:

  任务:同上

  六、任务分解

  1、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一梯队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其余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位置。

  2、交通堵塞、交通中断、交通疏导、车辆分流由二梯队、三梯队、六梯队、四梯队(大通湖垸)、五梯队(共双茶垸)或就近执勤的民警先期出警,各梯队服从指挥组或应急办的统一调遣,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3、其他突发性事件或重大事件各梯队根据指挥组或应急办的命令行动。

  七、工作程序

  1、指挥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梯队接到命令后白天必须在5分钟内集结完毕,夜间在10分钟内集结完毕;省道必须在30分钟内、城区在8分钟内赶到现场。

  2、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先期处置的,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疏导交通,做好维稳工作。

  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侦查逃逸事故预案》实行追捕、堵截、救助、勘察、侦查一条龙的快速联动机制。追捕由事故值班民警或附近路面执勤民警负责;堵截协调就近公安派出所配合,协调三眼塘、南咀等派出所在出入市境地段建立拦截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勤务制度;现场保护和救护工作由最先赶到现场的民警组织;现场勘查由一梯队负责;其他各应急组根据命令配合行动。

  八、工作要求

  1、应急处置工作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队民警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2、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突处置工作责任。

  3、应急工作必须严格程序,坚持依法、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依法行政,防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激化矛盾。

  4、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表附后)。

  5、确保值班备勤车辆的车况性能,加足油料。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8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冬季冰雪灾害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冬季等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景昶为组长,刘怀书副局长、胡立淑副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县乡办、综合室、基层站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长途站、农客运输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县乡办:及时掌握全区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全区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局综合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基层站队: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应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9

  为有效预防景区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古镇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区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6673606)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6673206)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 6673206)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马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景区内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乡境内 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乡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0

  为预防和削减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学在乘车、行路途中或老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假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依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状况。依据现场状况打算: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预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依据现场状况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状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预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快速做好了解状况、做好接应工作。详细预备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车同学的人数、详细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快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依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快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预备接应的一切预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老师或知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全部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马上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状况;组长依据状况打算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特别特别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或险情状况,马上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气(现场处理组),快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马上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依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状况,最大可能快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快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状况,如有人员失踪,马上判明方位,紧急支配有关小组成员依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支配同乘同学或老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恳求消防部门帮助抢险,请公安部门协作,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恳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准时医治。

  自我爱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爱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乐观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或老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处理,老师车祸依据政策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帮助学校查明事故缘由,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需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别状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准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峻的惩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1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2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快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准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宝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峻爆炸、危急品泄露造成严峻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扬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状况。

  3、准时、全面了解事故灾难状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状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详细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状况信息组、抢救组、捍卫组、抢险组、支配组、涉外涉台组、宣扬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状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准时了解现场状况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准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抢救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解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乐观参加抢救,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加。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患病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支配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支配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支配前来参加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帮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抢救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协作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抢救、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帮助做好生活支配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扬组:由区委宣扬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预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支配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快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缘由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马上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处置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发展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2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组。

  2.2.1现场施救组。由分管安全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其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医务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伤员。同时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2.2.2警戒保卫组。由综合经营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旅客财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

  2.2.3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科长任组长,其成员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处理轻伤人员,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2.2.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弄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责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理赔等各项工作。

  2.2.5信息组。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其职责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3.预警机制

  3.1分级指标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别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3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预测与预警发布

  3.2.1春运、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向所有司乘人员发出预警。

  3.2.2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车台发出预警。

  4.应急处置

  4.1预案启动条件

  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启动预案,并进行安排和部署。

  4.2信息报告

  4.2.1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4.2.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车辆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响应

  4.3.1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报告县交警大队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4.3.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县政府、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并同时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4.4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

  4.4.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4.4.2在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之前,放置好各类警示标牌,划定好警戒区,尽量保护好现场。如需要移动现场证物,应作好标记。

  4.4.3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4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4.4.5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4.4.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4.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4.4.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不稳定因素。

  4.4.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4.5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1.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5.1.2向保险公司索赔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5.2调查与评估

  5.2.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2.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3恢复与重建

  5.3.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

  5.3.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6.应急保障

  6.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6.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6.3应急车辆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

  6.3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6.4公司值班电话xxxxxxxxx

  7.监督管理

  7.1宣传

  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7.2培训

  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7.3演练

  7.3.1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7.3.2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7.3.3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7.3.4演练评价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责任与奖惩

  7.4.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7.4.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8.附则

  8.1预案修订

  由长宁县竹都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8.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实施

道路交通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上下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xx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xx完小校担任,副总指挥由xx完小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干担任,组员由各行管人员,班主任教师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救援行动组: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3、职责区分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紧急电话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1)学校(幼儿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2、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3、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工作按xx[20xx]xx号《学校及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执行。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分别为朱志友、丁鑫、孙敏、王卫明、孙汉勤、倪金明、陆祥林、曹金荣、班加滨、丁辉、严海、夏友军、吴晓明、奚爱明、高风舞、顾世荣、唐勇、沈万华、杨从清、王恒铨、黄来扣、孙鹏、孙金才、邵兴华、沈建明、杜宏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医疗救援组: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人员和车辆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

  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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