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时间:2024-06-13 16:19:35 艺术 我要投稿

[合集]艺术之星评选方案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艺术之星评选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集]艺术之星评选方案6篇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1

  为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多元发展,营造积极向上、丰富活跃、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了选拔镇级“艺术之星”,决定举行本次“艺术之星”选拔活动,具体说明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

  前期十天:宣传、筹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年中:各学校组织艺术节比赛。

  二、选拔项目:

  本届镇艺术节“艺术之星”共设以下13个项目:

  声乐类:小歌手(含戏曲)、小演奏家、小舞蹈家等。

  语言类:小故事家、小主持人、小外交家、小杂艺家等。

  其他类别:小书法家(硬笔书法、毛笔书法)、小画家、小剪纸艺术家、小摄影师、小发明家、小文学家

  三、选拔总原则:

  本次选拔活动是在各班自愿报名的前提下组织的。根据比赛的成绩,选出最好的秀学生命名为校级“艺术之星”,每项不超过10人。每项最优秀的2人(其中一项为 1人),共25人推荐为镇级“艺术之星”。

  四、选拔具体说明:

  五、其他说明:

  1声乐比赛的曲目由选手自己决定。除钢琴外,要求演奏者提供自己的`乐器;比赛语言内容由选手自行选择;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等,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其他画种一般为4开图画纸大小;书法作品包括: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篆刻。

  毛笔书法作品一般是4尺宣纸和3张纸。硬笔书法作品的大小和纸张是无限的;篆刻作品应在4平方米以上,印章应粘贴在4尺3开的空白纸上,同时附上说明文字。

  2为便于选拔活动的顺利组织,请各班于5月6日缴交报名表(附件1);“其他类”的作品上交时间5月12日;“声乐类”、“语言类”现场选拔时间5月17日前后。

  3现场比赛的具体时间和评分说明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当前,我院正开展着“携手奋进、引航人生”励志主题活动,我系按照学院安排,围绕学院有关通知精神,在全系范围开展了“文明守纪、励志成才” 主题系列活动,其中系列活动之一以开展评选“艺术系之星”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推动、典型示范、重点宣传,在全系形成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如下艺术系励志之星评选方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6日至5月15日。

  三、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励志之星

  展现精英风采

  四、“艺术系励志之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接受过学校院级以上嘉奖。

  3、学习成绩优异,品行堪为学生的楷模。

  4、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的优先。

  5、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干部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称赞。

  6、条件1、2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3、4、5中任一点。

  五、评选办法

  1、各班民主测评团提前和辅导员沟通,并在班级广泛宣传。

  2、采用自荐和班级推选相结合的方式,每班评选出1名。

  3、“艺术系励志之星”的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在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空缺不申报。

  4、推选出来的人选需上交2寸彩色电子照、个人励志先进事迹(500字左右),个人座右铭、大学获奖经历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5月2日中午报学生会办公室,请务必准时。

  5、艺术系将成立评审小组,经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最终励志之星,确定后将向全系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会对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励志活动总结大会现场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的推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艺术系励志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3

  一、评选目的

  为迎接我校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隆重举行,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展示学生的艺术特长,激发学生参加艺术活动的.热情,发现学生艺术人才,积极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经研究决定,在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开展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活动。

  二、参评对象:

  3―5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能够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

  2.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至少具有一项以上的特长,为书法、绘画、舞蹈、演唱、器乐演奏五类)

  3.参加过相关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县级以上,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推荐方法和名额

  3―5年级各班先在班级开展评选,评选班级“艺术之星”,在班级评选的基础上,选拔1名参加校级“艺术之星的评选”。

  五、参评材料

  1.个人生活照一张或参加艺术活动和比赛照片。(附电子版)

  2.填写参评“艺术之星”登记表(个人简介和获奖情况2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县级以上)

  以上材料分别交纸质稿和电子稿。表格从学校网站下载。纸质稿用文件袋装好,文件袋写上相关信息:班级、学生姓名、才艺特长等。 纸质材料、电子稿均上交少先大队部徐俊杰老师处。

  六、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xx年5月13日。

  七、评选办法

  将采用现场展示、评委认定的方法。参评选手展示才艺特长的时间原则上为5―15分钟。展示特长所需器材、配乐等均有个人准备。如需助演,助演人员不超过4人(由选手及班主任从校内协调安排)。此次参评“艺术之星”无名额限制,只要通过评委认可,均授予“艺术之星”称号,并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上予以颁奖。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4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校园学习之星、文学创作之星、语言艺术之星、书画艺术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校园音乐之星、校园舞蹈之星、竞技体育之星、校园节约之星、校园爱心之星、校园才干之星、校园环保之星、校园守纪之星、校园仪表仪容之星等项。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沧州市第一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一)校园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文学创作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投稿,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报刊上曾发表2篇以上的习作。

  (三)语言艺术之星

  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多次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四)书画艺术之星

  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

  (五)校园音乐之星

  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相应的音乐领悟能力,在学校、县艺术节或其他大型文艺演出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

  (六)校园舞蹈之星

  具备一定的舞蹈功底、编排能力,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活动并获好评。

  (七)竞技体育之星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积极组织竞技体育类活动,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中有较好名次。

  (八)校园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九)校园爱心之星

  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十)校园才干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并且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十一)校园环保之星

  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四、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先将推荐人选报年级组,由各年级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上报政教处,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每班推荐人选为1人,每年级推荐人选为4人。

  3、政教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审评选出全校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0名,向全校公示,最后报主管校长,经校长办理,确定校园之星人选。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广播、网站向全校公示,于适当时间表彰。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4.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每年一次,候选人推荐时间为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5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4月

  二、活动意义

  时光流转,青春飞扬。崭新的年轮,明媚的春天,飞舞的思绪,洋溢的自信,是我们大学生不变的情怀。即使前行的脚步再匆忙,我们也不愿放手这璀璨绚丽的春光。

  此次活动充分为我院广大学生提供充满锻炼能力、展示个性魅力和专业水平的舞台,也是激发同学对专业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培养同学们良好的艺术修养和专业综合水平的好契机,促进我院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 办:艺术学院

  承 办: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艺术学院音乐学科

  艺术学院舞蹈学科

  艺术学院美术学科

  四、活动组织方法

  院党委、行政统一部署,学院各专任教师、专兼职辅导员动员安排和组织各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三大学科负责比赛方案制定及统筹赛制规则,团委负责协助策划大赛各项具体活动,院学生会各部门协同完成活动各项目相关事宜。

  五、组织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部门要以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的宗旨,进一步提升我院广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综合素质的水平,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有总结的开展各项事宜。

  (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各部门应做好本院特色活动的组织、宣传、报名及参赛等相关工作。为了提高比赛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促进班级之间的和谐交流。以更好的态度创建优良的学风和班风,提高各专业的学习热潮和班级之间的凝聚力。每个班级都要精选出一定的人员及作品参加比赛,进行专业的对抗赛。

  (三)丰富活动形式、突出活动主题。“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作为推进专业技能和专业综合素质教育的'平台,我们提倡“班班有活动,人人有舞台,个个能展示”,给每个学生提供展现自我专业技能水平的机会和舞台。各班要紧围绕大赛的宗旨精心组织和挑选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作品参加本次专业竞技比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团结一心,一起做好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将活动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体现,使广大同学在此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中受教育、长才干,并逐步打造我院优秀的校园精品活动品牌,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

  (四)搭建舆论平台、加强宣传报道。为了提高此次活动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院学生会应精心策划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的作用,利用校园广播、海报、网络(微信、微博、QQ)、宣传板报等媒体对本次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六、主要活动流程

  1、3月初,制定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任务分解表,音乐、美术、舞蹈三大学科主任及教研室负责人开展研讨,商议各专业赛制规则,团委汇总各学科方案进行发布和通知。

  2、3月21日,开展宣讲会并向各班发放活动策划书及报名表,部署大赛宣传工作。

  3、3月21日—29日,以班级为单位在此期间将音乐组(声乐类、器乐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赵文超处,参赛伴奏(必须以音频文件形式)发送至学生会文艺部罗勇海处,发送报名表时须连同参赛音频一并提交。

  4、4月2日,音乐专业(器乐类)初赛。

  5、4月3日,美术类作品评比。

  6、4月4日,音乐专业(声乐类)初赛。

  7、4月8日,舞蹈专业初赛。

  8、4月12日,举办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开幕式暨美术作品展、音乐专业(器乐类、声乐类)决赛。

  9、4月13日,舞蹈专业决赛。

  10、4月18日,举办艺术学院第五届“艺术之星”专业技能大赛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七、活动主要内容

  (一)美术专业技能大赛

  1、内容和形式

  题材不限, 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版画、陶艺、民间美术、装置及雕塑等;

  设计类:平面设计、环艺设计等;

  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

  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12寸以上)。

  2、参赛要求

  所有来稿,每人各类只限一件作品(含系列作品)。请参赛者正楷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进行参评。金奖获奖作品学院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评选程序

  评选机制: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

  评选专家:学科统筹、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配以美协、外校专家组成评选小组。

  时间

  作品提交:4月1日前

  组织评审:4月3日

  5、作品提交地点:雪涯美术馆

  6、奖项设置

  美术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设计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书法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摄影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视情况而定);

  此外,大赛设美术类优秀指导教师奖4名。

  音乐专业技能大赛

  音乐类比赛分为声乐类和器乐类。

  内容和形式

  声乐类比赛分为美声民族类、通俗原生态类,形式为单人或组合。器乐类比赛形式独奏、协奏均可,作品风格不限。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和决赛演唱、演奏曲目不能重复。

  (1)初赛

  声乐类:一律要求演唱一段作品,民族美声类一律钢琴伴奏,通俗原生态类可音响伴奏或无伴奏形式。各类别取总分前十名选手进入决赛。

  器乐类:选手自选作品演奏,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取总分前十二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手自选曲目演唱或演奏(参赛作品不得与初赛作品重复),声乐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器乐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超时扣分。

  本轮演唱(奏)结束后,将取各类别前6名选手或组合进入下一轮综合素质考核。

  第二轮:综合素质考核。分五线谱视唱、音乐学理论知识考核两部分依次进行。

  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将由评委专业测评(80%)+综合素质考核(20%),两部分结合折算出总成绩,分获一、二、三等奖。

  参赛要求

  (1)决赛的伴奏形式可为钢琴伴奏或音响伴奏;

  (2)本届大赛以自愿报名和专业老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3)本届大赛鼓励原创,凡原创音乐作品均在总分基数上加0.1分以资鼓励。

  3、声乐类比赛时间:预赛:4月3日

  决赛:4月13日

  4、器乐类比赛时间:预赛:4月2日

  决赛:4月12日

  5、比赛地点:艺术学院小型音乐厅

  6、奖项设置:声乐类比赛各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奖3名;器乐类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

  舞蹈专业技能大赛

  内容和形式

  大赛分为海选、决赛依次进行。比赛内容为舞台专业技能表演,比赛形式分为单人舞、双人舞和三人舞以及群舞,所有参赛选手均可报名。

  (1)海选

  剧目展示(学科讨论,拟订决赛名单)

  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剧目表演。(打分标准:8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轮:即兴表演。(打分标准:2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将由剧目表演、即兴表演两部分相加折算出总成绩,分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参赛要求

  本次大赛所涉及的比赛类型均可报名,参赛作品时长限为7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3、比赛时间:海 选:4月2日

  决 赛:4月10日

  4、比赛地点:海 选:005排练厅

  决 赛:逸夫楼演播厅

  5、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

  八、报名须知

  3月21日—29日,以班级为单位在此期间将音乐组(声乐类、器乐类)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会办公室赵文超处,参赛伴奏(必须以音频文件形式)发送至学生会文艺部罗勇海处。

  注:发送报名表时须连同参赛音频一并提交。

  九、评审办法

  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各学科专业老师担任评委,按照相关细则开展。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于比赛开始后设立监审组,监督评审纪律的执行,对干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工作落实

  (一)大赛组委办公室设在艺术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协调大赛各项工作、大赛运作经费管理工作,同时组织评审组制订大赛评分细则和综合专业知识考核考题,制订评奖细则并组织编发工作简报、大赛新闻。

  (二)大赛组委执行组设在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具体负责大赛赛事组织、现场调度、宣传、协调、选手报名接待等具体工作。

  (三)大赛组委会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艺术之星评选方案6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校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音乐组特联合教育处、学生会定于20xx年12月,举办“20xx年xx一中校园艺术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1、组 长:米xx

  2、副组长:黄xx

  3、组 员:毕xx等人

  1、组 长:活动的策划及指导;

  2、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组 员:担任比赛评委、专业指导、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

  节目内容自选,作品风格不限;

  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超时作降等处理);

  演唱、舞蹈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必须消去原声,所有伴奏带的音质必须干净、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三、参赛对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所有学生

  四、活动程序

  (一)初赛

  1、报名时间:第11 周至12周(11月6日至17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方式:参赛各班学生在本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年级分会收集各班报名表于11月20日上午8点前交校学生会。

  3、初赛时间:第13周(时间待定)

  4、初赛形式及要求:

  按分组序号在指定的音乐教室(排练厅)进行初赛,过期做弃权处理。

  器乐和舞蹈自备乐器、服装、道具和伴奏,声乐清唱。

  5、初赛地点及评委:

  组别

  地点

  评委

  备注

  演唱

  音乐教室(二)

  米长义、刘新苗

  1、王蓓负责初赛总协调。

  2、各组第一位为组长,负责把关和成绩统计。

  3、请彭玲华老师安排学生干部到各组协助评委进行组织工作。

  演奏

  音乐教室(一)

  毕建文、喻爱林

  相声(小品)

  音乐教室(三)

  彭玲华、胡秀红

  舞蹈

  六楼排练厅

  成娜、胡懿文

  6、汇总初赛情况

  第14周一上午9:00召开评委会,汇总初赛情况。根据初赛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复赛(二)决赛

  1、决赛报名

  ⑴所有参加决赛的学生于指定时间至学生会报名确认,过期做弃权处理。

  ⑵参加决赛的选手以抽签决定决赛顺序。

  2、决赛时间:分初、高中组(具体时间再通知)

  3、决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4、决赛评委:学校领导、全体音乐组老师

  5、评选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四组决赛,由评委当场打分。

  ⑵按参赛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6、补充说明

  (1)决赛时,各选手自备乐器(钢琴除外)、服装、伴奏带等相关用具,并提前做好准备,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程序者,降等处理。

  (2)由各班选派3-5名同学做为观众在现场观看比赛活动,要求讲文明有礼貌,争当文明观众。

  (3)若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育处、团委学生处、音乐组。

  教育处、团委、音乐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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