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7 08:06:44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品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品15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冬天来临,天气逐渐寒冷,气温下降迅速,冰冻和雨雪天气会相继而来。为了避免师生在冰冻雨雪天气中发生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适用范围:

  在冬季出现冰冻雨雪天气时,启动此安全预案。

  二、工作内容: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时刻关注冬季天气变化情况,如遇冰冻雨雪天气及时通知全校师生。

  2、在冬季出现冰冻雨雪天气时,教师按照本预案安排进行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3、班主任要利用晨会和班会,对学生进行防冰冻雨雪天气的预防教育。全体教师要关注学生在校园的活动,及时制止一些危险性活动。

  4、学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教师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5、当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安全值周和校门口值周人员全部早晨7:10到校,放学提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指挥并疏导家长,督促用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将车辆有序停放于不影响交通的位置,避免堵塞学校通道,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校园。

  6、各班级正副班主任老师负责共同维持本班级学生的离校秩序,确保本班级学生和个别家长未及时来接学生离校,教师向学校汇报后方可离校。

  三、扫雪除冰工作安排:

  1、班主任和数学老师不参加室外扫雪除冰工作,在教室负责上好课管理好学生,清点到校人数,询问未到校学生情况,及时记录并上报教导处。各年级有语文组长负责安排学生和语数课程。

  2、如果晚上下雪形成地面积雪,第二天早上全体教职工应提前40分钟到校,负责安排领取工具人员7点半把你组所有工具领出来,班主任和数学老师管理学生,其余人员停课停工及时清扫校园内积雪。

  3、其余老师参加扫雪除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组长组员人数

  清扫工具数

  学校大门口外包括:一、二年级学生放学点人行道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2把

  大门口里面到到两楼山墙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2把

  两楼之1、1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1把

  2、2教室门前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1把

  教学楼后道路和停车场侧面台阶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1把

  实验楼后道路

  推雪板2个、铁锨1把、扫帚1把

  食堂门口、停车场、教学楼后面通往食堂道路

  食堂工人4

  推雪板3个、铁锨1把、扫帚2把

  三、后勤保障工作

  1、后勤保障工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

  2、总务处提前准备好充足的扫雪、铲雪的.工具,购置草垫、麻布袋等防滑物资,固定地点实验楼2层西头库房集中存放。

  3、预案启动后,由总务处车红波老师统一发放,各组划横线人员负责领取本组扫雪工具,使用完后领取人负责上交总务处车红波处。

  4、开车上班的老师在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尽量不开车上班。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 单位简况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位于**区**路**弄*号,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有职工***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锠、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 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 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 先期处置

  5.2.1 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 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 应急响应

  1) 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 应急救援组: 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 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 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 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 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 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 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本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发生产安全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身体作为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伤和破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2、预防为主,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并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

  3、统一,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领导和负责制,各村和镇直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5、成立闪里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长任指挥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支书、镇安委办、综治办、应急办、武装部、司法所、院、塔坊学校、市场监管所、农业综合站、动检所、林业站、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6、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实行封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单位(部门)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相关机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事发地负责人是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组织群众自救互救。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在第一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其他应急分队人员在接到后,迅速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8、指挥部和各小组按照分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事态情况,紧急疏散、撤离、安置非抢险救援人员和受威胁人员,组织抢险救援受伤人和被困人员,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3)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监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划定警戒线,封锁、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事态扩大。

  (6)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现场,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9、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指挥部。处置结束后,镇民政办做好救济物资造册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帮助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0、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工作,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修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并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经常性地进行自查,确保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全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铁山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的实施意见》〔铁处发(20xx)34号〕文件要求,对有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山街道辖区内因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霾、暴雨、冰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全处预案分为两级,办事处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拨打110及向处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拨打急救电话(120)或向卫生院求救。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办事处(应急办)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办事处主任和联系领导报告。

  (三)党政办(应急办)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办事处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万勋华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管区书记、主任及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供电所、城管中队、安监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处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及路、桥涵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曹立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赵振利及各管区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城管中队、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队、六汪公路养护站、供电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王立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治安,协助交警四中队车辆疏导。交警四中队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养护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负责省道、区道路障清理,道路抢修。各管区主要负责处村道路、桥涵及时抢修除险,协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道路疏通、抢修除险。供电所主要负责供电线路的抢修除险。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各管区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管区副书记、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各村书记主任及抢险队员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管区、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长陈维东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组长由孙兴斌担任,纪委、安监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6、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发布,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事态正面报道。组长由刘王青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秘书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办事处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监、交警四中队、公路、交通、城管中队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办事处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单位要严格依法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公路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交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各管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详细排查辖区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区、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办事处指挥部备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将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为大家分享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借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霍邱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烟花爆竹物品、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设施工、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火灾、农林水设施设备、集镇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急性中毒等各类事故灾难。

  1.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1 人以上(含1人,下同)3 人以下(不包括3人,下同)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企业、单位、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超出第一项范围和跨镇镇行政区域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按照《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镇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事故灾难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并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建立本系统(行业)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2、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镇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政府镇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镇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人武部、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文化广播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人员组成。

  2.2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镇安监站是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6884001。

  2.3镇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4镇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指导各单位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演练。

  (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2.5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2.5.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队伍施救、紧急疏散受安全威胁的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或蔓延、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确定并安排设置危险警戒线。

  (3)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4)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5)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6)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2.5.2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安监站、派出所、人武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组

  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通信信息管理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2.5.4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2.5.5治安交通工作组

  治安交通工作组由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

  (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2.5.6资金物资保障组

  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所、民政办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3)接受社会捐助。

  2.5.7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宣传办、文化广播站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2.5.8善后处理工作组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劳动所、社保所、综治办、民政办组成,具体职责是:

  (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6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1)企业办:负责工商贸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含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司法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规划建设办: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工程的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4)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5)民政办: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6)财政所:负责应由市场预测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

  (7)人武部: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对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县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县直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越级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落实防范措施。

  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4.1分级响应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2人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7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II级:造成1 人死亡( 含失踪或涉嫌 ),或一次重伤或一次急性职业中毒3 人以上 7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2分级响应

  4.2.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2 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4.2.3当发生I级及以上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镇人民政府根据《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镇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应急行动

  5.1预案启动后,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5.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5.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镇人民政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5.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2)镇人民政府接到应急终止请求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镇人民政府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抄送县应急办和安委办。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7.1.1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2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7.1.3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7.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向保险机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镇人民政府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镇安监站备案。

  8.2救援队伍保障

  (1)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村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大型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镇人民政府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质装备。

  8.3通信和信息保障

  (1)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2)镇应急救援办公室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指挥监控系统。

  8.4资金物质保障

  (1)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紧急救援建设规划,镇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各工作组组长单位每年要向镇人民政府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质(器材)的储备、消耗等情况。

  8.5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镇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课程。

  (3)演练

  镇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原则上每年一次。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8.6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发布,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镇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灾难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9.3其他事项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公共安全长效机制,提高我单位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措施得力。

  (三)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因工作而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舆论对涉及本中心的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报道)。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危及本单位稳定和安全的突发事件。

  3、涉及单位机关安全的水、火、电、盗窃、卫生、交通等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确定在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制订和调整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指挥调度应急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6、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科室、中心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2、建议是否启动、终止应急预案。

  3、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习。

  5、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门的联系沟通。

  6、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应急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

  三、突发事件等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一、 编制目的:

  根据我公司化学品可能发生燃烧和化学品皮肤烧伤的特点,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和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东,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20平方米,车间540平方米,职工50人,生产工人20人,主要生产造纸化学品。

  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够燃烧。丙烯酸对人体有强腐蚀,易灼伤皮肤,眼睛直接接触能造成灼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冯益成

  副总指挥、:车文忠

  成员:赵永敬 谭占军 程世玉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⑵、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⑷、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⑸、及时准确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程世玉 李洪俊 郑军波 鞠录民 车秀文 刘兴斌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夏明娟 马占玉

  通讯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张洪波 魏先坤

  警戒组:负责现场治安、疏导、交通管理。

  衣光临 孙福涛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王秀海 宫军

  四、 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⑵、定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教育。

  ⑶、加强车间通讯,完善避雷设施。

  ⑷、减少车间存料,原料与电器氧化剂障离。

  ⑸、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报警措施。

  2、报警与通讯: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护通讯器材确保处于完好状况。

  ①应急电话:

  火 警:119

  匪 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移动电话管理人员人均一部。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护镜、工作服、胶手套。

  五、 应急响应: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⑵、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取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而且首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⑷、警戒组依据火灾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对需要送医院的`伤员送至医院。

  ⑹、运输组对急需消防物资和保管员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

  ⑺、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0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迎接消防车。

  ⑻、扑救人员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2、化学品皮肤伤处置方案:

  丙烯酸烧伤:

  ①、立即移离现场,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袜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③、新鲜创面不要随便涂油膏或红药水。

  ④、视烧伤情况由急救组和运输组送医院治疗。

  ⑤、如果眼睛被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时一定掰开眼皮。

  六、 应急结束

  七、应急灭火或抢救结束后,总指挥部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总指挥部安排做好抢修恢复工作并总结经验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林场设有安全应急组织机构,下设。

  救援组:

  组长:XXX春生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信息组:

  组长:XXX

  组员:XXX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马上报告林场调度室由调度通知应急小组。由信息组组长马上向林业局报告并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应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人数。

  急救组:

  组长:XXX

  组员:XXX

  接到事故应急报告后,马上出动备用救应急救援车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备用车辆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但有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马上出发林场卫生所常备医疗急救用品,每个队、段、组设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工队主要队员担任由林场安全组织领导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的应对事故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使林场的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企业内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安全主管)、(生产主管)、

  (内业资料)、(质量员)、

  (水暖工长)、(电气工长)

  (技术)、

  安全员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电话为: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成员分工。

  1、指挥领导小组的职责:

  a.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活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b.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c.日常工作:

  ①负责对本单位”预案”的制订、修订;

  ②监督所属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习;

  ③对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④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⑤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

  2、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

  护场人员:负责灭火、警戒、治安、疏散、保证交通顺畅及现场保护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信息畅通:按照项目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同时值班室应有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和电话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组织——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报告——按照事故情况组成事故调查组——安全监管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

  一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事故现场周边的作业,同时启动应急预案。首先要根据事故类别采取救助行动,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人对现场进行拍照,在政府人员到来前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资料目录(在政府主管部门到达前由基层单位提供)

  1、事故简单经过;

  2、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及复印件;

  3、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和事故有关的);

  6、安全培训材料及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事故人有关的);

  7、《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安全施工许可证》(总、分包单位);

  8、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就业证、身份证);

  9、劳务用工注册手续;

  10、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11、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图片(数码图片);

  12、案件调查人员要求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信号规定

  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

  项目部值班电话:公司值班电话(办公室)匪警:110;

  急救:120或999;

  火警:119;

  交通报警:122

  健立健全劳动安全管理部门、消防、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公司领导、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并与消防、环保相关政府部门保持经常联系,以获取安全、环境方面的咨询。

  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内部:上报上级单位说明出事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简单处理措施、初步事故原因、事故类型等;外部:报告出事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型、电话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正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各单位平时必须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具体措施有: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2、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区救援车辆行走和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路线,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设置的消防设施等位置。现场平面布置图上应用相应的安全色标明显标示,并在日常工作中保障畅通;

  3、受伤抢救方案。在进入现场时就根据周边情况确定2~3个最快捷的医院,并明确相关路线。由行政人事科培训的`现场急救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对于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采取救护措施。对于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只能由医护人员采取救护;

  4、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转移场所,以及转移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5、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员和联系电话,值班室要明示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

  6、按照任务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做好保管,并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项目每年组织消防、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的技能培训,并针对每种紧急状态进行演练,使相关人员能够清楚自己职责,掌握相关技能,做好相应记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第二条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思,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根本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台安农高区管委会负责本园区辖区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3、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同时,园区管委会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力争把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依法规范,科学施救。依法依规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故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鞍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台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台安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台安农高区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2、超出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台安农高区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对台安农高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台安农高区管委会主任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应急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由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综合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应急救援工作方针和政策,统一指挥、协调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审查开发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开发区有关部门应急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方案,及时向台安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配合上级预案启动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或实施跨区域应急增援。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住处和新闻公报的统一发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情况的上呈下达工作;根据事态发展,负责综合协调、组织事故区域周边单位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台安农高区相关部门组成应急指挥协调组、综合组、抢险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传组、应急保障组等专业线和专家组。

  第六条有关部门(机构)与职责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统一指挥、协调开发区应急救援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审查台安农高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台安农高区有关部门应急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方案,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委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配合上级预案启动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或实施跨区域应急增援。

  台安农高区财政局: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保障;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事故应急准备资金;参与事故后恢复的相关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和保障措施。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包括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若干应急专业组,以及应急救援力量。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的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应急救援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应急响应时,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三、预防与预警第八条预防

  台安农高区管委会安监办要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普查,建立风险隐患、救援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库。国家或省、市、县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及可预报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及时向企业发布相关信息并提醒企业制定相关预防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负责安监的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充实先进的救援装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强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与园区管委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预警行动

  规划建设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确认各种来源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通报监控信息。需要应急支援时,及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

  第十条预警发布及监督

  台安农高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发布。企业的预警信息,应由相应的应急预案中所确定的机构负责发布。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已经信息后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措施等,由预警发布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四、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基本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事故单位和开发区首先组织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组织专业救援力量,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急救、治安、交通、后勤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各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

  第十二条应急行动

  ①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应急指挥(响应)中心报告;

  ②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③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专业应急指挥(响应)中心提出请求;

  第十三条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整个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第十四条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等。

  第十五条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事故后政府救济、司法救济,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救助,按照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协调境外机构社会救助。

  第十六条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五、附则

  第十七条名词术语安全生产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整个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铁路、道路交通、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十八条本预案由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拟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一、制订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县水利局予以协调和指导,局属各股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县水利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县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陈 敏 局长

  副 组 长:孙小军 党组成员

  戴中联 副局长

  李诗秀 副局长

  陈则兵 副局长

  桂木苟 河湖管护水库管护中心主任

  程文海 湖塘水库分中心主任

  王小宝 林泉水库分中心主任

  刘诗国 副科级干部

  成 员: 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指挥组下设决策组﹑指导救援技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安全事故调查组。

  1.决策组主要职责: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2.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⒊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③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④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⑤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5.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二)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

  成 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1.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①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②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③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组报告事故情况;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⑤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⑥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⑦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⑧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①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③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④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⑤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3.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县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局属各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职能部门需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四)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五)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

  (六)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七)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七、应急结束

  (一)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二)善后处置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三)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二)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水务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水务局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南州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夏河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夏河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

  夏河县道路运输车辆在夏河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夏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夏河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行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夏河县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1.夏河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4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

  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县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路政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有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警电话:7121682,传真:7121682。

  (5)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县运管分局局长万玛扎西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养护路政股: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工程项目办: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财务办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2)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县运输管理分局: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调集运输车辆疏散人员、抢运货物。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

  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州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Ⅳ级信息报告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I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4.扩大应急

  当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六、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Ⅳ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举一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一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州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工作要点》(安监总政发〔〕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应急预案管理标准化,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使灾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教育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各街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二)各街镇、县级部门(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得到系统培训提高。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提升。

  (四)建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五)建立起更加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体制、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

  (2)县级部门(机构)应急预案。

  (3)街镇、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本地区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应急预案。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A、高危行业企业: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

  B、高风险领域企业:包括道路客运、水上客渡船(含旅游船);

  C、生产作业场所(车间)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预案。

  A、学校、幼儿园;

  B、经营面积地上200平方米以上,地下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宾旅馆业,文化娱乐、医院、诊所和其他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C、经营面积地上500平方米以上,地下3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6)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急预案。

  (7)重大政治、商贸、文艺、体育等活动应急预案。

  2.各类各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责任单位

  (1)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2)县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县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配合;

  县危险品运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县水上交通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

  县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供销社、县烟花爆竹公司配合;

  县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商委、县卫生局配合;

  县建筑施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建委负责;

  县乡镇煤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煤管局负责;

  县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

  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危险化学品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商委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县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

  县地质灾害、公共危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国土房管局负责;

  县市政公共设施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市政局负责;

  县电力、天然气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经委负责,电力、天然气部门配合;

  县防汛、农业机械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

  县非煤矿山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

  县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县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3)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各部门负责。

  (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社区)突发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由街镇、村居(社区)负责。

  (5)各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单位负责。总公司、总厂负责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和改制剥离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厂)、子公司(分厂)、基层单位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关键重点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

  (6)不属于以上规定应急预案编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编制应急预案,但必须编制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程序)。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1)制定《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3)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

  (4)制定《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5)修订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2.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签发制度。

  A、各预案编制单位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及时报送上级(含企业上级行业行政主管单位)评审备案后,由预案编制单位行政首长签字,并报送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街镇(社区)备案,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具备纸质件和电子件;

  B、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高危行业、高风险领域支撑预案,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县政府审定;

  C、各街镇、在管单位、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单位应急预案,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县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县安全生产专家评审备案。

  (2)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

  B、通过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总结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上报评审备案。

  (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管理制度。

  A、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并做好经常性的保养,保持各种应急装备完好;

  B、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上述企业规模较小的,可建立辅助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就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协议为其提供事故抢险救援服务;

  C、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档案,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一次。

  (三)切实加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固定指挥平台

  2.建成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

  3.完成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1)建成全县各街镇、各部门(机构)和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及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相连接集声讯、图像、文字等一体化的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2)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共享。

  A、建立完善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信息库;

  B、建立完善全县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及队伍情况信息库;

  C、建立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数据库;

  D、建立完善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资料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

  3月底前制发相关文件,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三)组织培训阶段。

  年4月1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县级部门(机构)、街镇、在属以上企业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内高危行业企业、高风险领域企业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较大型工业企业、较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预案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阶段。

  年5月2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备案。

  (五)机制建立阶段。

  年5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现场处置程序》、《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县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手册》。

  (六)总结验收推广阶段。

  年5月31日前,提请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对我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同时推进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力争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组建班子,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街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领导和督促、指导本辖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本辖区、本系统上下衔接、左右联系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督促检查,加强指导。

  县安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镇、部门(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xx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xx、xx、xx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xx(小组总负责,电话:)、xx(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xx(汽车站站长,电话:)、xx(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1xxxxxxxxxx)。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

  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

  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

  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

  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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